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2024-05-13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精选9篇)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篇1

1、乙方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亮证经营,承担经营中的一切民事责任,并按规定交纳应交费用。

3、乙方为了经营需要可适当装修,但装修前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乙方可撤走装饰物,但必须恢复原样交给甲方。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保证甲方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而终止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当年租金的50%

八、其它的约定事项

若遇国家、地方政府重大改革变化,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签字,即刻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住址: 年 月 日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3. 租赁房屋现在装修状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年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此房用于 。

第四条 租金和费用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大写)元,年租金总额为(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验收完交付房屋后次日内按(月、季、半年、年)交纳租金

3.甲方收取的租金为纯租赁收入,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垃圾清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宽带、停车等杂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各项费用的结算需按小区物业管理或相关部门的收费途径、单据及时交付,不得欠费。4.甲

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前,双方需明确查询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房屋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4.乙方承担开具房屋租金发票税金及开票各项费用。

第五条 租赁押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大写) 。

第六条 房屋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 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

4.非因乙方违约或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房屋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作息。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房屋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房屋转租。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房屋结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房屋被查封的,或者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发生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在收回租赁房屋时向乙方全额退还租赁押金。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故意或使用不当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且不予修复的,或者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抵扣租金等相关费用和乙方应付的赔偿金后,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若单方不愿参与验收,另一方有权邀请物业参与验收。对未经一方同意而留存于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另一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本合同(含附件)共四页,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附件:房屋装修现状及主要家电、家俱清单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看过经营房屋租赁合同的人还看了:

1.经营用房租赁合同范本

2.租赁房屋营业合同

3.整套房屋出租合同范本3篇

4.精简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4篇

5.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篇

6.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7.商用租房合同范本

8.官方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篇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租赁 (Rent) 指的是以费用来借贷实物的一种经济行为。租赁的形式主要包含两大类, 分别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二者主要是依据租赁目的、租赁物品所有权相关风险以及报酬等因素来进行划分。

融资租赁 (Financial Leasing) , 也叫做设备租赁、现代租赁、以及金融租赁, 指的是由出租方进行资金融通, 提供出承租方所需的设备, 出租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承租方在协议期间内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 待到期满后, 双方可根据合同内容再做协商, 最终, 资产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不转移。

经营租赁 (Operatingleasing) , 也叫做营运租赁、业务租赁、以及服务租赁, 它和融资租赁相对称, 指的是按照合同的规定内容, 在租赁双方的协议期间内, 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 从出租人那里获取到某资产, 此外, 出租方在提供设备租赁的同时, 也要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管理、修理以及维护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待到期满后, 承租方向出租方退还改资产。经营租赁属于短期的租赁业务, 具有可撤销性, 它是融资租赁存在的高级形式。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财务比较

(一)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融资租赁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分析

首先, 融资租赁会对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承租方通过融资的形式, 获取出租方的某项资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承租方在协议期间内拥有了该资产的所有权, 但就实际操作情况而言, 当租赁发生时, 租赁资产的风险与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承租方, 承租方有必要将该项资产的融资记录反映到资产负债表当中, 这样才能较好地体现出企业目前经济资源的完整状况, 才能保障财务报表所反映出的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具有较高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所以, 通常情况下, 企业都会把融资租赁的资产当做是企业自有资产进行计价入账, 那么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即成为企业的负债。从实质上说, 承租方已经享有了一段时期内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因此, 出租方不再计提相应折旧, 此项资产折旧是由承租方计入到自身的生产费用中, 再列入损益表。

其次, 融资租赁能够健全企业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状况。倘若企业采用贷款的方式进行设备的采购, 就会加大企业的负债情况, 庞大的贷款金额会反映在财务报表当中, 从而对企业的资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形式, 就能够防范一次性支付的风险, 在加大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同时, 还改善了企业的资信状况, 企业能够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既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又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行了优化。

2、经营租赁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分析

首先, 从经营租赁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 经营租赁实质上是一种短期行为, 它是为了经营的短期需要而展开的, 它不会产生资产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等诸多复杂、繁琐的问题, 所以该项资产可以不视为承租方的资产来进行计价入账, 也无需计提折旧, 企业只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租金即可。此外, 租赁合同的期限通常较短, 短期内即可取消, 所以该资产一般无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计为一项负债。

其次, 倘若承租人采用经营租赁的形式, 可能会在前几个会计期间内提升利润。承租人运用此种形式时, 企业损益表反映的是租金费用, 而承租人运用融资租赁的形式时, 企业损益表反映为折旧加利息的费用。一般而言, 租金不变, 利息应该为前高后低。在此种情况下, 企业前一阶段的利息加折旧就可能大于相应的租金费用, 从而导致企业前几个会计期间内的利润上升。

再次,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若有证据说明企业的售后回租行为是依据公允价值得到的, 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售价差额要计入当期的损益当中, 这也会对企业的利润带来一定影响。

最后, 企业更愿意把融资租赁划分成为经营租赁的形式, 这种意愿可能通过一系列巧妙的条款来实现, 其目的主要是粉饰财务报表。上述内容已经提及, 经营租赁无需把租赁产生的负债与资产在表内进行确认,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企业的负债, 从而能够对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完善, 例如每股收益率、资产报酬率等, 同时减小了负债与所有者权益间的比例, 降低了企业的筹资成本, 较好地对企业财务风险进行了隐藏。

(二)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的影响

1、融资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产生的影响分析

首先, 融资租赁给流动比率带来影响。融资租赁的形式能够提升企业资产流动性, 那些被认定是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 被承租方改变了形式, 使得企业的实物资产在会计报表里的结构有了变化, 企业出售资产, 增加了资金, 减少了固定资产, 在实质上增加了企业的货币资金。承租方出售企业的自有设备后, 从形式上变更了该设备的所有权, 将其所有权转移到了出租人手中, 在法律上该设备在协议期间内归出租人所有。而在实际操作中, 承租方是经由改变原有财务结构, 进而获取到资金融通的。

其次, 融资租赁对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净利率带来影响。融资租赁具有的促销功能, 除了可以提升企业流动资产的周转率, 还对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但就目前而言, 其内在的变动影响关系还没有形成一个特定模式, 无法找出其升降变动的规律。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销售收入) *100%, 我们从该公式中可以看到, 如果企业想提升销售净利率, 那么在不断扩大销售收入的基础上, 必须提升企业的净利润。相比较而言, 资产净利率这一指标反映的较为全面, 对承租方来说, 净利润是显著提高了。

最后, 融资租赁对资产负债率带来影响。租赁合同也对企业的经济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 它要求企业也要到期支付租金、支付利息,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所以一旦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就表示加大了自身的资产负债率。

2、经营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产生的影响分析

首先, 经营租赁给流动比率带来影响。企业通过售后回租, 形成经营租赁, 这种形式下, 租赁资产所有权应属出租方, 承租人的资产使用权并未发生改变, 而使固定资产转变成现金, 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 提升效益。

其次, 经营租赁对净资产收益率带来影响。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100%, 对承租方来说, 提高利润, 而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 会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最后, 经营租赁对资产负债率带来影响。经营租赁由出租人提取折旧, 同时承租人将租赁费计入成本, 但其持有长期使用权与融资租赁的形式比较, 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三)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公司收益和纳税的影响

当某项物品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租赁的话, 那么对于承租方来讲, 企业支出的租赁费是期间费用, 虽然该费用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利润, 但是经营租赁产生的租赁费用在税收统计时是可以提前列支的, 所以从根本上讲它影响的是企业的税后费用。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租赁税后费用=租赁费用× (1-所得税税率) 。

当某件物品以融资的方式进行租赁的话, 那么对于承租方来说, 其租入的资产和企业固有资产一样,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应计提折旧费用。此外,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的融资租赁费用, 此项费用可以当做摊销费用在税收统计之前列支出来。基于上述原因, 采用不同的租赁方式, 会对公司的收益及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下面, 通过举例来进行分析:

A企业现在的税前年利润为496.75万元, 每年的利息开支为20万元, 企业按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的方式进行计提。企业预计在今后10年内租入一台设备从2012年10月1日起租, 到2022年10月1日结束, 每年需支付租赁费用50万元, 年底结算。如果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15万元, 折现率为10%, 残值为0, 那么采用不同的租赁方式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后果呢?

我们通过统计计算可以得到不同的租赁方式对A企业收益及纳税的影响, 结果如表1所示。

表中融资租赁时的租赁费取最低租赁付款现值, 因为该设备需要每年支付的费用为50万, 支付年限为10年, 依据公式:最低租赁付款现值=50× (P/A, 10%, 10) =307.2万元, 所以第一年的租赁费用为307.2÷10=30.72万。依据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的记账价值取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现值的较小值, 即307.2万元, 所以年折旧费为30.72万元。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如果企业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租赁, 那么每年需缴纳租赁费50万元, 实际税后租金为50× (1-25%) =37.5万元, 为企业节约所得税12.5万元。若采用融资的方式进行租赁, 则每年需支付的租金用各不相同, 第一年为30.72万, 并逐年递减;同时设备年折旧额为30.72万元。融资租赁相比经营租赁在第一年少缴纳的所得税2.9万元, 少盈利8.6万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企业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 要区分清楚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二者的形式, 区别对待。总的来说, 若企业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经验风险较高, 最好采用经营租赁;若企业的风险较低, 经营环境稳定, 最好采用融资租赁。企业要积极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 做出正确的决策, 从而保障自身的稳定持久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伟.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财务影响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09, 9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篇4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

租赁经营合同 篇5

甲方:潘淑清

乙方:李永刚

兹有潘淑清将氧气站租赁给李永刚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将氧气站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只提供氧气站场地及各种气瓶给乙方,但不提供住所。

3全部租赁给乙方使用。

4.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壹个气瓶,应赔偿甲方人民币捌佰元整;租赁期内气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所有气瓶、场地等设施应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金一年伍仟元整,乙方应在2011年8月1日前付给甲方上达租金后开始经营管理氧气站,本合同开始生效。

6.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返还剩余租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营租赁合同 篇6

承租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____________共有固定资产______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经营面积______平方米,货架______个,柜台______节,保险柜______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属微利企业,平均月赢利额______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______%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______%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______元,每月月初前______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章)

监证机关:________(签章)

我国汽车租赁经营与管理 篇7

1. 汽车租赁的定义

我国对汽车租赁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定论, 较有代表性的有:一是汽车租赁为实物租赁, 以取得汽车产品使用权为目的, 由出租方提供租赁期内包括汽车功能、税费、保险及维修等服务的租赁形式;二是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 收取租赁费用, 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上述两则定义虽然表达尚欠完善, 但随着汽车租赁业的不断发展, 尤其是《物权法》的实施, 将有助于国内汽车租赁业的正确定位和定义。

2. 汽车租赁的分类

一是按照租赁期长短划分:长期租赁是租赁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 (一般以年计算) 租赁合同, 按长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结算的租赁形式;短期租赁是租赁企业根据用户要求签订短期合同, 一般以日、月计算的租赁形式。二是按经营目的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所有权为目的, 经营者以租赁形式实现物的所有权的转移, 其实质是一种带有销售性质的长期租赁业务。经营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的使用权为目的, 经营者以通过提供车辆功能、保险及维修等服务来实现投资的增值。

3. 汽车租赁与出租汽车的区别

一是产生兴起的时间不同:在我国, 出租汽车走入百姓生活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 而汽车租赁的兴起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二是消费层次不同:现在出租汽车已成为城乡居民的出行工具, 而汽车租赁的消费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跨国公司和社会中高收入阶层。三是计费方式不同:出租汽车按行驶里程计费, TAXI的本意就是计程车;而租赁汽车的英文为CAR KENTAL (汽车出租) , 是按实际使用时间 (一般以日、月、年) 计费。四是运营车型不同:出租汽车运营车型较单一;而租赁汽车车型较多, 按客户的要求提知》;目前参照的是交通部1998年4号令《汽车租赁暂行规定》。二是税费负担较重, 缺少规模效益。因为税费较高, 造成租赁价格较贵。在中国, 桑塔纳车的租车费约为5 500元/月, 别克车的租车费约为9 000元/月;而在美国, 上述两种车型的租赁价格分别为550美元、900美元。中国租车的价格高于在美国租车, 而享受的服务、使用的方便性则又有天壤之别。三是信用评估、咨询体系尚不健全。供不同车型, 甚至可以为长期租赁客户专门购置指定车型。此外, 租赁车辆也不像出租汽车设置专门的经营标志。

二、我国汽车租赁业状况

汽车租赁业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从1989年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诞生, 经过近20年的发展, 汽车租赁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规模。汽车租赁作为联系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纽带, 具有带动多种相关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汽车租赁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发展过程中, 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一是行业管理滞后, 政策法规不完善。1996年前, 汽车租赁经营与管理的法律依据仅是《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1996年11月, 当时的国内贸易部颁发了《关于进行实物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的通用户信用状况的不明使得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小心谨慎, 对本应是消费主流的私人租车和中小企业, 既要求其提供担保, 缴纳巨额押金, 又需办理繁琐手续, 设置高门槛, 人为地阻碍了汽车租赁的发展。四是汽车二级市场尚不规范。二手车交易政策难以满足汽车租赁企业更新运营车辆的需求。

但中国汽车租赁业发展的前景依然良好。一是国民经济稳步增长, 为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向上拓展的空间。二是公路网络不断完善, 正在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的高等级和干线公路网, 为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必备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出租汽车经过1993~1996年快速增长已逐步饱和, 为租赁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民营企业的不断增加, 也为汽车租赁业创造了更多的商机。随着我国加入WTO后, 与世界经济、贸易日趋一体化, 巨大的市场正吸引着国际资本、跨国公司进军上海, 许多国际知名企业纷纷将其亚太地区总部设到上海。据强生租赁公司统计, 公司用车业务的75%来自于三资企业。

三、汽车租赁经营与管理策略研究

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是企业利用自身各种资源, 根据行业的特点, 为保证企业发展既定目标的实现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企业的资源、经营、技术及服务等进行有效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笔者试以实际工作经验对此作些探索。

1. 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及定价策略

(1) 做好市场调研, 确定投资规模。对一个新行业的投资, 市场调研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直接关系到投资项目今后的发展乃至成败。因此, 必须反复进行调研、论证。

其次是进行成本构成分析与效益测算, 一般以单车的基本要素进行测算, 主要是计算支出款及收入款。在市场调研、成本及效益测算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投资规模, 做到投入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

(2) 做好车辆选型, 制定合理价格。汽车租赁前期投入较大,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因此, 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者在选定运营车型时, 更应审时度势、科学决策, 以保证按期收回投入并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根据实践, 运营车辆车型、品牌的选定应注意把握以下4点:一是从事汽车租赁的车辆必须是国家批准定型生产和销售的车辆, 生产厂家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并在当地建有特约维修站;二是租赁营运车辆必须符合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 特别是环保政策的要求;三是运营车辆的选定要根据资金投入情况统筹考虑;四是注意了解、比较不同车型、品牌车辆的技术性能和主要参数, 选择性能价格比高的车辆。

租赁价格是由营运成本、税金和营运利润等因素构成的。在租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要增加利润, 唯一途径是改善经营、加强服务, 努力降低营运成本。租赁价格水平不仅受价值因素所左右, 还受国家物价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的约束。

2. 品牌经营和市场发展策略

(1) 品牌经营策略。品牌经营是企业扩大知名度和无限创造之举, 它适应了社会化生产和现代消费观念变化的客观要求。在汽车租赁业中, 发达国家几大国际汽车租赁业巨头, 无不借助品牌经营模式来实现其汽车租赁业务的网络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在我国, 虽然已有500余家汽车租赁企业, 但是在整体规模上, 与国际汽车租赁业的发展还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经营手段十分落后, 处于单体、作坊式的初级阶段。

(2) 市场发展策略。市场发展策略是指汽车租赁企业以什么样的经营和服务形式去满足市场需求, 从而扩大企业的市场范围和市场占有率的策略。市场发展策略类型主要有:一是渗透型市场发展策略——长租客户市场的维护。这种策略立足现有汽车租赁市场, 采取措施提高本企业的市场开发深度, 进而提高市场占有水平。其主要方法为:针对目标市场 (现阶段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采取有效措施, 利用品牌优势, 提供优秀驾驶员等来争取客户广泛的信任, 夺得市场足够的份额, 最终取得满意的结果。二是拓展型市场发展策略——长途客运市场的推广。这种策略主要体现在开发、拓展新的汽车租赁市场, 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渠道等。三是多元化市场发展策略——综合竞争能力的提高。这种策略就是企业突破行业限制, 广泛涉足与汽车租赁相关的行业, 以新服务、新项目来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四是一体化市场发展策略——与酒店业、旅游业的合作。这种策略就是与汽车相关的行业如旅游业、酒店业等开展跨行业合作, 合作方均以各自产业为核心, 协同经营, 最终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客户管理。客户管理是汽车租赁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高水平的客户管理工作是租赁服务质量的主要体现;二是完好的客户管理工作是市场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规范的客户管理工作是杜绝、降低租赁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

房屋租赁合同税金由谁缴纳 篇8

去年底,我租了幢临街的房子开酒店,租期3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定为每年2万元。合同是由房东拟的,其中有一条专门规定:“本合同租金所应交纳的税金由承租方缴纳。”我从没想过自己租房子还要交什么税,所以当时也就没在意。没想到,前不久,税务部门找房东收出租房屋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房东却找到我,他说这笔税金按合同应由我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黑龙江鸡西李明伟

李明伟: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税收是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形式授权实施的行政征收活动。税收项目、纳税义务人(或称纳税人)、税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出租人,且营业税的计税基数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你房东在合同中规定“本合同租金所应交纳的税金由承租方缴纳”,明显具有偷税、漏税意图,不仅企业非法转移纳税义务,而且有非法降低计税基数以便漏税的嫌疑,违反了税收征管规定,属无效的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条款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房东无权要求你承担他自己应缴的税金。

能否对债务人的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

周律师:

我单位和某化工厂一直有业务关系,双方经济往来频繁。前年我单位向该厂供应原材料100吨,价值80多万元,当时因该厂流动资金紧张,他们未付现金而给我们打了一张欠条。自去年底以来,由于市场疲软加上管理不善,该厂全面停产,面临破产边缘,因外欠太多,该厂的厂房、设备、土地都在银行进行了抵押,除此之外已无别的财产可供执行,但他们的注册商标在国内是知名品牌,有较高的知名度,请问我厂能否请求对该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徽岳西胡毛锋

胡毛锋:

你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某化工厂的注册商标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商标使用权也是一种权利,它可以给使用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知名商标,其往往存在巨大的无形价值,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可以请求法院对某化工厂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依法保护你单位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没有破产我还能否实现债权

张律师: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主,与某国有企业一直有业务往来。历年来,该企业欠我的货款累计4万余元。我一直主张权利,该企业均以经营不善为托辞,对债务一拖再拖。今年初,我得知该企业申请破产的消息,马上向法院申请了债权。债权人会议开了两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因破产财产清偿率为零而未得到通过。后来,法院裁定支持了分配方案。都说“债务必须清偿”,不知道法院这种做法对不对,我是否还能实现债权,恳请答复。

湖南长沙王雨飞

王雨飞:

经营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制定本合同。

一、建筑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山南地区加查县德吉路的园艺二场综合楼驻其附属设施经各相关建筑部门验收合格后出租给乙方合法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院落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四年,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清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年 万元,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提前一年支付:第一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每年租金于 月 日以前缴纳,甲方收到租金扣开据收据。

3、如乙方俞期支付租金超过两个月,则每天以年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过三个月,则视为乙方自

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房屋风险抵押金

1、为确保房屋太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之如期强算,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房屋风险低 金万元整(壹拾万元整),甲方在收到房屋风险抵押金后开据书面收据。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房屋风险抵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抵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楼房, 应立即全额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期,未经甲方同意提出退房的,甲方有权不退还房屋风险抵押金。

6、合同期限满后乙方必须在十天内将整栋房屋清空,包括乙方转租或分租的房屋,若合同期满后转租或分租对象(包括一户)不退房的,甲方有权不退还风险抵押金。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要求退还抵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他项物权或其它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设定人、他项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 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抵押金。

2、乙方经同意,可在房屋内添臵设务,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臵设备清理,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

4、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或分租的房屋及设施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各转租或分租对象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

6、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收视费等一切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7、在合同期,若因城市改造、列入规划,改扩建等原因需要房屋拆迁、停业的乙方及时退回房屋,已交房屋租金,甲方按实际月数计算租金,其余部分退回乙方。

8、乙方必须保证落实自门前“三包”责任(安全、卫生、设施),在租用期内乙方必须安全运营,若出现火灾,盗窃等到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房屋的转让、转租和交换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

2、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转租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行征得甲方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订立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改造本合。

4、在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房屋转租、转售,如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购买权。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在房屋使用壹个月内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的

4、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如甲方在租期 后仍需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10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

十、违约及处理

1.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XX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XX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 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后附:

1、租赁土地基本情况表

2、补偿标准

甲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鉴 证 方: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上一篇:外婆的双脚作文下一篇:学校组织部工作计划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