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调查报告

2024-04-25

污染企业调查报告(共8篇)

污染企业调查报告 篇1

环境污染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企业环境污染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企业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为了我们能够对我们身边的环境进一步了解,能更加有针对性的对我们周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有效的治理。

二、调查人员

XX级外国语学院(一)班,二组成员我身边的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是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而问卷是由调查人员发电子邮件到受访者的邮箱并提醒他们进行填写的方式而进行的。我身边的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四、调查范围

我们周边的人,多数是市民。

五、调查结果

本次共发了50份问卷,收回47份,最终有效的有45份。

六、结果分析

大家都知道,由于人类向自然界过度的索取,已经导致了大自然无情的报复:飓风、暴雨、暴风雪、洪涝、干旱、虫害、酷暑、森

林大火、地震等灾情不期而至,全世界因干旱等原因而造成的迁移性难民预计到2025年达到1亿人。

惨痛的生态教训,已经引起世界各国和全人类的重视,国际奥委会评估团视察申奥城市,就把生态环境改善列为其中重要的内容。我国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台,先后出台了许多保护环境的政策和法规,开展了许多保护环境的工作和活动。

然而,通过调查发现我们现在的市民对保护环境的意识还是不够的。调查显示真正知道世界环境日或者有意识去关注环境污染指数的受访者只有55%。主动去关注污染方面的文章也就更少了,只有%。然而在他们身边环境的受污染程度是达到61%的。而这些污染的环境有45%是来自工业三废的影响的,而剩下的55%是由生活所排放的废弃物造成的,其中,主要是白色污染。

伴随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生活正向便利化、卫生化发展。为了顺应这种需求,一次性泡沫塑料饭盒、塑料袋等也开始频繁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使用方便、价格低廉包装材料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另一方面,这些包装材料在使用后往往被随手丢弃,造成“白色污染”。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我

们都知道在去年奥运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实行塑料袋的禁用。但是在我的调查数据中显示65%的人群还没有真正地去执行。

同样,通过调查显示,在我市内,在大型超市中,使用塑料袋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60%;在菜市场上,使用塑料袋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在小型超市中,使用塑料袋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59%。由此可见,我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是很高。

不过我们知道这是需要一个过渡期的。对于政府社在环境保护方面做法和成效方面。50%的受访者的态度是政府的环保的监管力度还是有待提高和改进,通过居民与政府共同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而关于滇池呢。滇池是我国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属国家重点保护水域之一,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有着重要作用,历史上曾是云南省昆明市城市用水、工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然而许多年以前,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滇池流域水污染严重,滇池水质已为劣V。

这里也有市民对滇池的污染情况也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滇池水面污染的情况很严重,虽然已被清理过,但是厚厚的蓝藻、死去的鱼和其它生物随处可见,而且他所看到的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他还说,生长在滇池旁边的一刻柳树的条垂到了滇池表面,那是多么美丽的一

幅景啊,然而,碰到水面的杨柳都死了。碰到水面的杨柳都死了,更何况是里面的鱼虾呢我身边的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还有人说,水葫芦、蓝藻、青苔、浮萍等各种藻类和浮叶植物成为水上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在游船开出时,螺旋桨拨开水面,便散发出一阵恶臭,使得游人不得不绕道而行;美丽的传说还被刻在大理石板上,竖立在岸边,但滇池的现状的确令人揪心。

有市民还说,“有一条排水沟,整个社区七个小组田里的排水都汇集在这里再排向滇池。就在5年前,这里的水还很清,能抓到鱼。可是近年来斗南发展了、繁荣了,但这水却变浑了。以前没专人打扫时,每天要冲下好多垃圾,还好这里设了抽水站垃圾不能流入滇池,但就积在这里。有一次终于有部门组织打捞了,结果捞起的垃圾把沟边的电线杆埋起了一人多高。”

另外,据调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30万辆,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大气污染中的分担率相当高。昆明机动车每年排放的各种有害物质至少有10多万吨,而且仍在以每年超20%的速度递增,大气污染中机动车尾气污染率已占70%左右。

而关于此问题,许多市民也做出了些表示,市民对政府近年来对环境的整治表示肯定。在“目前我市污染较重的问题有哪些”一项中,调查结果为:50名市民提及环境问题,有10个回答认为大气污染是各类污染源中的“第一杀手”,占20%,并认为越来越增加的机动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污染最为严重。其次,道路扬尘、饭店油烟等也是市民认为头疼的问题。

然而,对于此问题,防治中心可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辖区内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辖区内组织对无环保标志在用车辆排气污染实施路检抽检,对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申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制造销售环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车用燃油品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实施监督检查,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及处罚决定的落实及后督察,对其他违反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调查,还发现了其他许多环境污染的问题,例如,现在的人们还是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方便,随手扔垃圾,果皮;垃圾也没有分类处理,有的还会把垃圾往河里扔,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污染。

四、总结

污染企业调查报告 篇2

根据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工业布局调整规划的需要, 该企业响应市政府“退城进园”号召, 已整体搬迁至无锡市胡埭工业园, 退役场地规划用做安置房建设。

业主委托无锡环科所对退役场地进行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 并委托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污染土壤进行清运和修复。

1 场地调查

1.1 采样布点

根据退役场地的原平面布置图, 结合生产工艺特点, 对原厂区进行布点采样, 其中生产区域5m×5m的小网格布点, 办公生活区采用25m×25m的大网格布点, 具体布点情况见图1。

在退役场地内共设置24个采样点, 每个采样点分别采集0.3m, 0.6m, 1m, 1.5m, 2m不同深度的土样进行监测。

1.2 监测分析

将采集的土样进行分析监测, 根据主要生产工艺, 及原材料产品性质, 确定主要检测项目为重金属Cr和Ni。由于该场地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 因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2008) (修订案) 》二级标准中的居住用地标准值作为修复目标值, 即总铬800 mg/Kg, 镍200 mg/Kg。将监测结果中的超标土样进行汇总。结果见表1。

1.3 污染范围和工程量确定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 结合2.2中确定的土壤修复目标值, 运用surfer等模拟软件进行退役场地需修复土方量的估算得出需修复的区域为图中实线圈定的区域, 面积约700m3。污染深度主要集中在1m左右, 基坑开挖深度确定为1.3m。因此确定出该场地的修复工程量为910m3。

2 污染土壤修复

2.1 基坑开挖

根据确定的污染范围, 用PC250挖机进行挖掘, 基坑深度需满足验收要求。基坑开挖完毕后, 采集基坑底部和侧壁的土样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基坑的土壤中的总铬, 镍的含量满足验收要求。

2.2 污染土壤修复

将挖出的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的工艺进行修复。首先将污染土壤混合均匀, 根据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 添加适量的化学药剂 (改良剂或钝化剂) , 并搅拌均匀, 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 使土壤对重金属产生强吸附或沉淀作用, 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生物有效性。完成固化后的土壤进行浸出毒性监测, 若满足标准要求则修复工作完成, 否则继续添加化学试剂, 继续搅拌反应工艺.

2.3 修复效果监测

污染土壤经固化/稳定化技术处理后, 对其进行随机布点采样, 共采集8个土壤样品。处理后的土壤浸出液提取法采用HJ/T299, 浸出液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不高于:总铬15 mg/L, 镍5mg/L。监测结果见表2。

监测结果表明:修复后的土壤毒性浸出液中的重金属含量很低, 完全满足了验收要求。

2.4 修复后土壤清运填埋

监测合格的土壤运输至无锡市某废弃的矿坑进行填埋, 矿坑底部和侧面为基岩, 有很好的防渗性能, 故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3 结论

对无锡市某退役场地进行污染调查并确定污染因子和污染程度, 通过模拟计算确定了修复范围和修复的土方量。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 监测结果显示, 开挖后的基坑满足验收要求, 修复后的土壤满足浸出毒性标准要求。

参考文献

[1]崔德杰, 等.土壤重金月污染现状与修复技术研究进展[J].土壤通报, 2004.35 (3) .

超标排放企业污染整治调查 篇3

2006年,广东启动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有力促进了广东的环境保护工作。红、黄、绿牌评价给违法排污企业带来的威慑力已远超过罚款金额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至今日,每年仍有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达不到最低环保要求,被环保部门评为“红”、“黄”牌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2月18~21日,记者随机走访江门、佛山、东莞等地被纳入信用管理且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13年抽检中被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的企业,试图了解这些企业因何种原因超标、整治近况又如何?

皮革废水不达标不属于技术范畴

在当地环保部门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江门市中心城区附近的长青皮革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的生产厂区被江珠高速工程一分为二后,因环保问题及业务量不大等原因,已主动停产。厂区内的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也因高速路要在此通过,被拆得七零八落。拆解下来的破碎砖块与白色泡沫箱、垃圾袋被厂区内残存的黑色皮革污水包围着,现场一片狼藉。

“旧厂转鼓区的设备现已经全部拆除,污水暂时先存在收集池里。”厂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污水都是高浓度皮革废水,待新的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再抽进去处理。记者发现,与这些废水收集池仅有一砖之隔的竟是该厂区的达标废水排放口。厂区负责人解释说,排放口的水平面高于污水收集池,即使下大雨也不会导致未处理的废水直接流入达标排放口。对此当地环保部门则要求,该厂要立即将此废水池及流溢出来的废水抽进水箱,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主要是工人不负责,投放药剂量错误导致超标排放的。”在记者随后走访的佛山市南海明兴皮厂、狮山朗下新景皮厂、泰艺皮革厂等,厂区相关负责人对于为何会造成超标排放这一问题,都给出了近乎一致的解释。目前,南海明兴皮厂因被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铬超标5.6倍,老板迫于市场经济不景气情况及环保“两高”司法解释压力,变卖了厂区资产,主动关门;狮山朗下新景皮厂因重金属超标排放量过高触犯了环保“两高”司法解释相关条例,2014年1月,老板及厂区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泰艺皮革厂也因铬金属超标,被市一级环保部门评为红牌企业,银行随后限制了该公司的贷款。

皮革业的污染排放是巨大的,但不是不可治理的。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本质上讲,皮革厂与污染并无必然联系,生皮本来是不存在污染和毒害的。皮革厂排放污染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采用了有污染的化工材料;二是生皮在加工过程中除去的非制革物质进入到废水中。这两种污染的源头其实都可以在生产工艺中避免,这就是所谓的清洁化制革工艺,目前我国清洁化制革工艺的研究已日臻成熟,新技术已从实验室向大生产转化。制革污水的处理,新工艺、新设备更是日臻完善、各有千秋,其技术处理水平完全可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要求。

“现存的不达标企业多数属于设备投入不足或为降低成本有意蒙混过关,其主要原因已不属技术范畴。”环保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表三”排放标准难倒电镀行业

空气中飘满了霉味与化学药品的味道,昏暗的灯光下几名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清扫着车间,破旧的办公桌椅、摆放电镀物品用的支架被随意地摆放在车间门口……这是记者在开平市君威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厂区看到的一幕。

“这是我们厂违规建设的2条生产线之一,另外1条已经拆完了。”该厂的刘经理介绍说,他们厂区原有6条生产线,4条有环评手续,另外2条是想着总排放量没有超标擅自加建的。年前,当地环保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下达处罚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2条违法生产线现正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拆除。据了解,这是一家因超标排放、未交排污费、环保审批未验收等问题,相继于2012年和2013年被环保部门评为黄牌企业和挂牌督办企业。

进行一轮排查后,当地环保部门还发现该厂有两个车间正在开工生产,并没按照环保部门的处罚要求停产整改。随即,正在开工生产的车间被环保部门叫停。江门市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厂报环评的生产线虽有4条,但通过验收的生产线仅仅只有一条,其他车间生产线开工都是违法的,且该厂还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是不能开工生产的。

在环保部门的带领下,记者还走访了江门、佛山、东莞等地部分电镀企业,发现电镀行业被检测出严重超标的,基本都在预处理池,最高超标时值竟达1000倍左右。“预处理池不是最终达标处理池出口,造成超标数值过高的原因,主要是没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江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分类处理成本过高,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要投入还是关停,我们也很纠结。”不少电镀厂的老板向记者坦言。从2012年12月31日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在珠三角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又称“表三”标准),即电镀行业废水中较难处理的总镍、六价铬排放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mg/L降至到0.1mg/L和0.5mg/L降至到0.1mg/L,排放标准比国外欧美同类行业还严。不过,环保业内人士就指出,目前我国现有技术是可以让电镀行业废水达到“表三”排放标准。

“在普遍的常规分质化学处理之后,氰化物、六价铬、焦铜化、镍化铜等重金属要单独收集处理,再采用离子交换树脂、电渗析、重金属捕集剂、R/O、电絮凝等一种或几种深度处理方法,就可以达到‘表三’排放标准。”环保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镀废水分类收集、处理是关键,若只按以前的综合收集或简单分类收集,再进行综合处理的话,是不可能达到现排放要求的。

在此次记者走访的电镀企业当中,目前,江门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已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从在线监测数据来看,总镍指标基本控制在0.1mg/L以下。开平市鸿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广东腾飞摩托配件有限公司和开平市水口四海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没按环保部门要求落实车间污水排放物分类收集、单独处理,废水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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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还在东莞东霖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发现,由于该公司总铬、总镍、总铜、总铅等重金属排放物超标严重,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在生产车间对各类排放污水进行分类收集,但污水收集口与达标废水排放口之间没有任何间隔,飞流而下的黄色污水不时飞溅到达标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据了解,东霖五金电镀在虎门镇沙角电镀园区内,按照规划,电镀园区将统一建设污水处理厂,对园区内所有电镀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但由于工程施工原因,至今仍未建成。

经济低迷导致印染、造纸、玻璃行业不愿环保

将达标废水排放口的水滴到PH值试纸上,淡黄色的试纸迅速变成墨绿色。经过比对,PH值大约在9~10之间,呈碱性。针对佛山高明骏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超标情况,记者对其中一项超标类PH值进行了简单测试。

“该厂第2季度存在超标排污及其他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我们已于2013年10月对其罚款7万元。”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家企业在2013年度第2、3、4季度的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均存在超标排放情况。目前,第3、4季度超标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正在走相关程序。记者对比了近几个月的在线监控数值发现,该厂的氨氮数值波动很大,最低值为0.04,最高值为12.28。对此,公司老板刘信民解释说,主要是厂区的COD及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处于调试阶段尚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我厂超标主要是污水处理池的曝气设备出了问题,经常堵塞。”刘信民告诉记者,屡次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查到,让他无地自容。目前,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开工建设,按计划将新增一道处理工艺,争取达标排放。

按照环保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的13项水污染指标排放限值中,苯胺类和六价铬两类污染物将不得检出,PH值、COD、氨氮等其他指标也进一步收严。记者了解到,印染废水处理工艺通常以生化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由于易生物降解的污染物已在原有的处理工艺中被降解了,剩下难降解的污染物虽然浓度不高,但污水处理难度却大大提升了,除了增加处理设施、工艺外,很难找到更有效的处理办法。

无独有偶,江门的益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面临着大气污染排放物限值收紧之后排放不达标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江门玻璃行业氮、硝的排放限值都要在700mg/L以下。“氮要控制在700mg/L以下,目前的技术完全没有问题,但硝要做到就难了!”该公司经理郑雄伟说,目前该公司还是以烧重油为主,业务量偏小导致没改天然气,权衡利益得失后,选择先继续探讨技术,至于环保的要求则是能拖就拖。据了解,抱着郑雄伟这种想法的企业还很多,经济低迷情况下,过高投入成了企业不愿意提升环保水平的主要原因。

东莞市宝力造纸厂、洪梅合益造纸有限公司也因水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及“洪梅水乡统筹”提升工程等因素的影响,目前都处于半停产、半开工的状态,两厂相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土地租期将至,企业将面临搬迁或关闭,也不想继续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技术。

“解决问题的技术、办法就摆在面前,企业就是不愿意、不舍得投入资金,你也没办法。”江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要关闭一个污染企业,要走很长的法律程序。据了解,相关环保法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但是,只有“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而“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实际上环保部门只能罚罚款,象征性地要求停止生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和关闭的权力。

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重视,环保执法常常会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继续罚款—再继续排污……”的怪圈轮回,使一些企业形成了“宁可受罚,也不愿治污”的行为习惯。违法排污企业甚至把罚款看做是另一种对污染排污的许可,毕竟目前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污染企业调查报告 篇4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南路8号邮编: 225404

No.8, Zhanan South Road, Taix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Jiangsu Province, P.R.China, Postal Code: 225404 Tel:(86 523)767 9500Fax:(86 523)76 9511

化工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表

一.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电话号码:

二. 调查组组成单位及人员:

负责人:职务:单位: 主要成员:职务:单位: 主要成员:职务:单位: 主要成员:职务:单位:

三. 污染事故发生车间(岗位):

排出污染物名称:数量:

四.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

五.事故发生原因:

六.事故危害情况:中毒:人;住院:人; 死伤:死亡家禽:只;污染农田:亩;

减产粮食:公斤; 死亡鱼类:公斤;毁坏森林:污染水井:口; 污染区域:公顷;

七.估算事故经济损失:

直接损失:元;间接损失:元;

八.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对企业的处理意见:

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九.对事故的善后处理措施: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一.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环境污染及污染源调查报告 篇5

调查报告

学院:*****

专业:*****

班级: *****

小组成员: *****

组长: ******

一、调查目的1、了解校内及周边环境状况;

2、通过本次调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中理解、掌握所学知识。

二、调查人员及调查分工情况

1、校内调查:******

2、校外调查:

(1)校园东方向和南方向:

********

(2)校园西方向和北方向:

*******

ppt制作:****

讲解:******

三、调查时间

2010年11月1日下午

四、调查范围

1、******校园

2、*******学校周边

主要包括:********8

五、调查内容

1、大气污染及污染源

2、水体污染及污染源

3、噪声污染及污染源

4、固体废弃物污染及污染源

5、植被破坏

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气污染及污染源

污染源:以车辆排放尾气为主

分析:以*****为例,车流量较小,以重型卡车为主,拖拉货物以泥沙、水泥等建筑材料为主。因此尘土污染大,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些影响。尤其对我教职工住宅区以及学生公寓影响较大。

(附)车流量统计内容:

时间:一分钟

方法:共计三次得平均值

结果:

1、十字路口四个方向:

客车、公交类:3卡车(大、中、小):8小汽车:102、贺兰路方向:

客车:1卡车:4小汽车:

1(二)噪声污染及污染源

污染源:施工噪音与车辆噪音

分析:学校周围文昌路和贺兰路上的车辆噪声影响老师及同学工作、学习和休息;学校内施工也严重影响同学们午休。

(三)水体污染及污染源

污染源:生活垃圾

分析:水面、湖岸许多生活垃圾,来源于工人和部分同学随意乱倒、乱扔,主要影响环境美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及污染源

污染源:*****各类设施布局不合理

分析:

1、工厂、修理类:车床加工场、废气农机修理站、昼夜停车场

特点:脏、乱、噪声污染大、尘土大;

2、收购类:垃圾回收站、废品收购站

其中,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生产的各类垃圾

(五)植被的破坏

污染源:人为破坏

分析:足球场周围的植被破坏严重,公寓周边的绿地被人为破坏或被征为建筑用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绿化环境。

六、结论

河流污染调查报告 篇6

离我家不远处,有个工厂,工厂旁边还有条“臭河”。那条河流很黑,河面上漂着塑料袋、包装纸、包装盒、油渍等垃圾,污染很严重。

听爸爸说,十几年前这条河很干净,清澈见底,河里还有许多鱼、虾。可现在,工厂不断的将污水排放到这条河里,路边的行人随手将垃圾扔入河中,渐渐的,这条河里的水就发黑、发臭了,再也没有鱼、虾了。

现在,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清理河道的工作,但还是会有人随手扔垃圾,甚至还有人洗衣服,工厂排放的水还是未经处理,如果这样下去,后果很严重,因此,我建议:

1、在河流周围放些垃圾桶,竖块关于环保的牌,并告诫当地人民,让他们注重环保,随手将垃圾扔入垃圾桶。

2、多次开展环保活动

3、规定工厂排放的污水必须加以处理。

„„

希望这样能使这条河流变回像以前那样干净。

呼和浩特市“白色污染”调查报告 篇7

“白色污染”主要是指塑料制品、包装品使用后被遗弃于环境中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造成污染的品种主要有塑料包装袋、泡沫塑料餐盒、一次性饮料杯、农用塑料薄膜及其他塑料包装用品等。中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一般是不可降解的, 这些塑料以发泡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乙烯或聚丙烯为原料, 其分子量在两万以上, 只有分子量降到2000以下时, 才能被自然界中微生物所利用, 被降解为水、二氧化碳和其他简单无机物质, 而这一过程至少需要200年。

“白色污染”在视觉上给人们带来不良刺激、影响环境的美感。同时, “白色污染”还具有潜在的危害:1.严重危害动物 (人) 的身体健康。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超薄塑料袋温度达到65℃时, 塑料袋中所含的双酚类等有毒物就会析出, 渗入到食物中, 同时聚苯乙烯类物质有强烈刺激性, 浓度高时有麻醉作用, 对人和动物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2.使土壤环境恶化, 造成农作物减产。3.焚烧后产生有毒气体, 造成二次污染。4.给垃圾填埋带来困难, 产生潜在危害。在城市生活垃圾中, 白色污染物所占的质量百分比很小, 但体积百分比却非常大。5.对海洋和水利工程造成危害废弃塑料对海洋的污染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目前, 长江上游顺江而下的大量白色垃圾不仅严重污染水面, 也给葛洲坝水电站和三峡水利枢纽的顺利运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调查内容及统计分析

本次调查对呼和浩特市年龄在20-60岁的100名购物者进行了调查;其中男性占57%, 女性占43%。文化程度从初中到研究生及以上不等, 以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为主, 占到了58%, 其次为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5%。调查基本反映出不同年龄和文化程度的人对白色污染的了解和使用情况。

被调查者有89%都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 只有1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这反映出呼和浩特市市民对于白色污染绝大多数还是了解的。对于2008年6月1日以后“限塑令”的实施, 有98%的被调查者都知道这样的规定, 只有2%的被调查者不知道这一规定。可见, “限塑令”在呼和浩特市的各大小超市得到了普遍实施。

有79%的被调查者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有21%的被调查者不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正是因为近8成的人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才会有8成的人支持限制塑料袋使用的做法。对于不了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21%的被调查者, 其中有人表示尽管不知道有什么危害, 但是国家采取了这样的措施肯定有其必要。因此, 有89%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必要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从而减少白色污染。

对于一般人们会使用何种塑料袋的问题, 46%的被调查者回答是一般型的, 也就是通常我们在菜市上用的薄型不可降解塑料袋;有35%的被调查者一般会使用可降解型的塑料袋;有19%的被调查者对此无所谓, 表示没有注意使用的是何种类型的塑料袋。可见, 在呼和浩特市对于一般不可降解塑料袋在菜市场、小菜店及日用小店等还是控制力度不够, 以至于一般不可降解的非环保塑料袋仍然广泛存在。

对于平均每天使用塑料袋的数量, 有76%的被调查者每天的塑料袋使用量达到了1—3个, 另有15%的被调查者每天的塑料袋使用量达到了4—6个, 另有9%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天使用量为0。76%的人每天使用1—3个看似不多, 可是如果仅按照2个计算, 呼和浩特市城区人口143.41万, 那么143.41万人中的76%每天要使用218万个塑料袋, 这个数字是惊人的。

有64%的被调查者表示适应限制发放免费塑料袋的这种情况, 2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适应, 另有10%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对于是否适应限制塑料袋使用的做法, 80%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 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支持, 14%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尽管只有64%被调查者表示适应塑料袋的免费发放, 但是对于这种做法支持的人却达80%, 说明尽管表示不适应的占26%, 但是这部分被调查者中的大部分人还是选择支持这种做法, 也反映出将来这部分人会逐渐适应这种做法的趋势。

对于是否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问题, 有12%的被调查者表示总是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 有23%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会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 有时会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被调查者占到了50%, 这三部分人群相加占到了85%, 只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从不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看来将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养成人们的一种经常行为, 变成习惯还需要一段时间, 不过已经有85%的人会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 (尽管还有大部分人是偶然行为) , 相信随着限塑令的持续实施, 大多数人养成习惯的可能是很大的。

对于是否购买有偿塑料袋, 只有18%的被调查者表示总是购买, 有时会购买的占43%, 偶尔购买的占32%, 从不购买的占7%。限塑令本身是一种法律手段, 可降解型塑料袋的有偿使用也是一种经济手段。这个数据显示, 人们已经由过去在超市普遍免费使用塑料袋变成了只有18%的人们会总是购买使用塑料袋了。这个转变是巨大的。由于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行为还没有变成大多数人们的习惯, 所以有时和偶尔购买有偿塑料袋的人相加达75%。可喜的是, 有7%的被调查者从不购买有偿塑料袋, 相信随着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行为习惯的养成, 这部分人群必将增加。

对于不发放免费塑料袋的做法是否感到不方便, 回答不方便的被调查者占64%, 稍觉不方便的占24%, 有12%的被调查者没有感到不方便。对于感到不方便和稍觉不方便的被调查者约70%表示不方便是自己忘带购物袋或塑料袋, 20%认为不方便是花钱购买塑料袋价格比较高, 只有约10%认为不方便在于皮包装不下。这组数据再次显示, 绝大部分人已经在观念上接受了“限塑令”的规定, 只是由于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行为习惯还没有跟上, 所以会对限制免费发放塑料袋的做法感觉到不方便或有些不方便, 随着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行为习惯逐渐养成, 这种不方便必定会消失。

对于是否会主动少使用塑料袋的问题, 78%的被调查者表示会主动少用塑料袋, 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主动少用塑料袋, 另有13%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此无所谓。这组数据表明, 大多数人在思想意识上是支持“限塑令”的实施, 并在行动上也做出了努力。对于占到22%的表示不会主动少用塑料袋和对此无所谓的被调查者, 是我们遏制白色污染需要重点宣传的对象, 从而进一步增强这部分人群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 在行动上积极支持“限塑令”, 生活中主动少用或不用塑料袋。

关于遏制“白色污染”的建议, 认为需要综合采取措施的占61%, 在综合措施中建议尽量少用或不用塑料袋占到了近一半。选择单项治理的占38%, 尤以建议经常携带环保购物袋和推广使用可替代的环保新产品为主。遏制白色污染的确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需要综合治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呼和浩特市白色污染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呼和浩特市治理白色污染存在的一些问题, 以下笔者针对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大多数人对白色污染有所了解和认识, 并能够接受“限塑令”的实施, 但是落实到行动上还需要时间

由于大多数人知道白色污染并了解一次性塑料袋对我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 反映了呼和浩特市一般人对白色污染的认识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通过人们使用塑料袋的调查表明, 人们对于杜绝白色污染在行动上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对此,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 从而将人们不经常的偶然行为 (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行为) 变成一种生活不可缺少的习惯, 将大多数人每天使用塑料袋1—3个变得更少甚至是0个。

(二) “限塑令”的实施范围有限, 查处力度不够

在调查中, 笔者走访了超市、菜市场、小菜店和临街小店, 发现呼和浩特市的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袋的现象已经杜绝, 但是在菜市场、小菜店和临街小店免费塑料袋仍然在普遍使用。尽管菜市场、小菜店和临街小店的店主也都了解“限塑令”的规定, 并且也会接受工商局的检查, 但是由于检查力度不够, 这部分商家还是有渠道购买到一般型不可降解的非环保塑料袋并照常使用。工商局的检查力度不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严重影响了“限塑令”实施的普遍性, 使这一规定大打折扣。因此, 需要向工商局反映这一情况, 促使其加强执法的力度。

(三) 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 促成人们养成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习惯

尽管支持“限塑令”的被调查者占到了80%, 但是养成总是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被调查者只有12%, 即使加上23%表示经常会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被调查者, 也只有35%。可见, 如果要促成大多数人养成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的习惯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例如, 一些商家在促销中会发放环保购物袋的做法就值得进一步提倡;电视节目中征集环保购物袋设计方案的做法也激发了人们使用环保购物袋的热情。总之, 人人包里装一个环保购物袋, 那么少用的塑料袋就能达几十个、几百个甚至更多。

(四) 注重综合措施的实施, 在生物化学技术上开发可替代塑料袋的环保新产品

安徽水污染调查 篇8

其实,包括饮用水在内的水污染不仅仅发生在安徽,有专家称,种种迹象表明,由江、河、湖、海的水污染而造成的居民饮水危机已经到了一个“坎”。

每年7月份,安徽人的警觉都会提高到一个峰值,因为在这个时候,自己的母亲河—淮河,都会面临滔天巨浪的考验。

但偏偏“祸不单行”,一次“环评风暴”在洪汛之前突然到来。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对淮河岸边的蚌埠市实行“流域限批”,巢湖、芜湖同时“连坐”,安徽境内的(长)江、(淮)河、(巢)湖首次“联袂”入选限批“黑名单”。

“巢湖基本上‘死’了”

“调查巢湖污染,要看风向,南风北看,西风东走。”7月6日下午,记者赶到巢湖市,一位热心市民这样指点。巢湖市位于巢湖东岸,此时,正好是东风,记者只好匆匆驱车到巢湖西岸。

“前几天,政府来人,撒了一些药,上午还能看到(蓝藻),下午就看不见了。”巢湖西岸合肥包河区庙圩村村民汪家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半个月前,政府发动我们打捞,每天给50元工钱,现在已经被我们打捞的差不多了。”

他告诉记者,“蓝藻来时铺天盖地,先是绿色,后变黑色,最后发臭。”此时,记者镜头里依然能看到蓝藻留下的“残局”:褚黑色的斑块附着在湖边浅滩,暴露在岸上的已经成为细小的颗粒。

“我们把它(蓝藻存留物)捞上来,做肥料。” 汪家怀说。

7月19日晚,村民汪家怀又致电《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记者:“巢湖的蓝藻又来了,头两天出现,现在正开始集中,水的味道又臭了起来。”

随着“城市化”农转非并入合肥包河区的庙圩村,见证了巢湖污染的全过程。“30年来,我们一直都在吃巢湖水,好几代人了,最近这几年,只能吃井水。”一位李姓村民告诉记者,“现在巢湖水连洗衣服都发臭,我们的水井也越打越深,从当初的10米,到现在已经打到30米。”

汪家怀告诉记者,从饮水方面看,巢湖基本上死了。所以,巢湖边的居民的饮水只能靠井水,目前,砖井已经不用了,家家户户都在用地下井,除了因拆迁搬来的新户,几乎每家一口井。“本来‘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反过来了,井水受到湖水的‘干扰’:水越来越臭了。” 7月19日,汪家怀电话里的声音有点激动。

记者调查了解到,巢湖污染对周边居民最大的威胁,就是饮水变的越来越难了。就连家禽家畜,都得依靠过滤过的井水。“你看看,水的颜色还是有点黑。蓝藻来的那几天,我们要把从井里打出的水放在缸里澄一澄,然后才能吃。”一位在井边打水的李姓村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

巢湖是中国第五大淡水湖。对祖辈居住在巢湖边上的村民来说,除了外出打工,巢湖是他们主要的副业收入—捕捞鱼虾,拿到市场上卖掉来贴补日用。

“巢湖虾很好的,7、8元一斤,我们家有2个人下水捞,好的时候,每天可以挣到100多(元)。”该村周女士告诉记者,“现在,鱼虾死了,草也跟着死,对我们损失很大,生活也面临着威胁。”

这位主动给记者留下自己手机号码的周女士,又动员附近的一条船只带记者划到湖中。方圆800多平方公里,素有“东方日内瓦”之称的巢湖,此时,姑山、姥山两个岛屿依稀在目,灰黑的湖水,浮漾着一股腥枯的味道。“烟波浩渺,白帆点点”,只留在记者手中的一本旅游推介手册的图片里。

据介绍,农历5-6月正是巢湖清水季节。“10年前,巢湖水不晓得有多清,真的用手捧起来就可以喝。当时,巢湖鱼虾繁多,用手也可以抓到,现在水这个样子,鱼虾少了,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摆船的村民说。

此时,一对夫妻正在收拾刚刚打上来的巢湖银鱼,他们告诉记者:“巢湖银鱼是很有名气的,但现在因为受到污染,已经死得差不多了。村里30多户人家,原来卖鱼每月平均总能挣个千数元钱,眼下很难打到了,8月份,我们都准备去打工了。”

巢湖环保局坦承,由于超标排放,巢湖水质多数为V类或劣V类重度污染。“Ⅴ类水已不能和人体接触,劣Ⅴ类水更是丧失基本生态功能,鱼虾少是必然的。”

芜湖加盟长江“排污沟”

与巢湖“咫尺之遥”,位于长江南岸的芜湖市,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也在此次环保风暴中被戴上了“紧箍咒”。

“6市2县5个工业园”中,就包括安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这里正是奇瑞首家合资公司—奇瑞量子汽车有限公司的厂址。据了解,该公司正在和克莱斯勒、菲亚特等公司谈跨国多边“婚姻”,准备争夺中国汽车销量第一宝座的奇瑞在这次“限批”中也陷入尴尬。

《中国经济周刊》13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也被划入“督办”之列。

芜湖市的一位市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这个市很多生活污水被直接排入长江。

沿芜湖境内的长江大堤察看,记者见到不少河段都出现漂浮着白色泡沫的污染带,有的宽达数十米。

和芜湖有相似遭遇的还有位于长江下游北岸的安徽省安庆市,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安庆每天有20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长江,安庆石化每天产生2.4万吨工业废水,其中平均每天有3600吨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蚌埠:“浊滔”遭遇汛期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这是安徽人对自己“母亲河”的世代传唱。可如今,刚刚并到蚌埠禹会区的宋滩村村民们,提起淮河,家园的忧虑便写在脸上。

“这儿曾是一个美丽的港湾,几年前,很多市民都习惯在傍晚来我们这里散步。”7月10日,宋滩村的万女士说,“可现在,连我们自己也难呆在这里了。”

因为洪涝灾害和污染事件,这个村即将整体搬迁。记者采访时,天空下着小雨,村里面泥水满地,还没看见河水,就已经闻见一股夹杂着腥膻的臭味。

记者发现,围观的七八位村民,年龄多为三四十岁,但“清一色”,顶部的头发都变白了。“我们村里的人,头发喜欢白,也不知道为什么。”当问起头发变白的原因时,村民们都不知道个中原由。

像村民们的头发一样,一起变的还有河边的庄稼:很多菜叶都包上黄边儿。“变黄是小事,东风刮猛了,污染颗粒多了,(庄稼)还会死呢。”一位村民说。

“现在,FY集团(化名)的水管都从地下排泄到淮河,主要是下半夜排。”一位从事城市环卫工作的大姐告诉记者:“遇到下雨天,下水道阻塞,工厂废物‘翻臭’,满地都是,远近都受不了,就连我们食用的井水,也变成黑色。”

时值汛期,河域宽阔,夹在船舷之间的水面漂浮物依稀可见。记者来到蚌埠新港建设工程部码头时,遭到拒绝,后绕道穿过岸边成堆的垃圾山从泥水小道北上2000米,终于来到淮河边上。

这个和宋滩村呼应的河边,平缓的灰黑色河水中停泊着几十只小船。因为涨水,这些船只正在泊驻着。“马上要发大水了,淮河里的污染物可以被水带到下游了,水过后,要干净一段时间,但是,有他们在,也不会长久(干净)。”船上姓周的老汉告诉记者。

老汉说的“他们”就是指蚌埠FY集团。当记者来到这个集团的门口后发现,高立的岗亭,4位治安巡逻员在警示着周围。墙壁上的告示是:“未经许可不许拍照”,几千米长度的工厂沿着淮河“布局”,迷眼的粉尘捎来一种怪味。

民间质疑:“元凶”为何不现形?

“污染都是从城市来的。”巢湖庙圩村的周女士用手指着巢湖边缘的建筑群说,“主要是合肥来的生活污水,两沟大河也带来大量工厂污水。”

“巢湖污染源分散,细水慢汇,70%的污水都是从合肥来的。”巢湖环保部门一位人士激动地告诉记者,“都是合肥惹的祸。这次风暴合肥没有入列,不代表它没有问题。”

不过,记者从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发现,合肥似乎已经含蓄地承认了事实:肥料使用率不高,农村生活污水不处理直接排入水塘……类似这样的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巢湖磷含量增加、巢湖蓝藻增多的重要原因。为消灭巢湖蓝藻,合肥今年正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力争用5年的时间让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绿化率达30%以上……

同时,《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从蚌埠市环保局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对蚌埠“流域限批”之后,对辖区蚌埠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蚌埠九采罗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蚌埠族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实施停产,同时,拘留了4家造污“大户”的企业负责人,而被当地群众认为是淮河污染“元凶”的FY集团却未受任何牵连。

“受牵连的还有我们环保局的4个相关人士,他们已经被立案侦察,将为自己纵容母亲河(淮河)污染付出代价。”蚌埠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说。

但是,该环保局人士拒绝评价FY集团。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坊间关于FY集团的看法却惊人相似:“FY是蚌埠纳税大户,在当地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而且,其背景更不一般,所以,在各种级别的大检查中都‘绝处逢生’,有惊无险。”

“河流发黑、发臭、湖泊绿藻丛生、癌症高发的加工型、低附加值、高污染的资源掠夺型工业发展,各地政府因招商指标、经济指标考核和官员的畸型政绩观强烈,各地几乎都在疯抢企业,基本是‘来者不拒’”。7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宣教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这才是安徽污染的最大原罪。”

政府:治污刻不容缓

“毕竟是一场狂飙激进的环保风暴,5月底,‘无锡水危机’启动了‘第四次环保风暴’。国家的力度也非常大,大洪汛险情到来之前,安徽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治污考验。”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宣教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说。

“是到了让湖泊休养生息的时候了!”7月12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表示,“江河湖泊已经不堪重负!”

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针对湖泊污染治理问题首次召开的高规格会议。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以及全国重点湖泊流域省(市、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全国环保部门领导悉数到场。

“我们要下大力气、下真功夫,采取有力和坚决的措施,遏制湖泊水质恶化的趋势,全面开展对湖泊水环境整治的攻坚。”7月13日,周生贤在合肥语气坚定地指出,“环境隐患无处不在,一旦诱因出现随时可能引发环境事件。”

《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获悉,安徽省环保局在送交大会的汇报材料中报告了巢湖流域污染防治严峻形势:2007年,巢湖流域需减排COD(化学需氧量)6185吨,控制在59962吨,但上半年仅完成减排COD2093吨,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33.8%。

该汇报材料对下一步巢湖治理表示头疼:水体仍呈富营养化状态,蓝藻爆发频率仍然很高;投入严重不足;湖泊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修复任务艰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除磷脱氮工程建设相对落后等等。

四轮“风暴”难解“环保顽疾”

叶 静

事实上,安徽江河湖海的水污染早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此外,还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这是自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后的第二次启用“限批”权限,也是对“限批”权限的一种新尝试。

第四轮“风暴”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掀起三轮“环保风暴”:2005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投资总额达上千亿元的违法开工项目;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叫停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2007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发力”,叫停82个投资总额达1123亿元的违反环评制度的项目。然而,风暴之后,环境污染整体状况并没有好转,相反,甚至更严重。

对于这一次“限批”,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认为是“最后一招”,而在外界看来,不过只是新一轮的“环保风暴”。对于这轮风暴,从一开始外界就表示出了质疑,到底能否起作用?

对此,潘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环境观念的启蒙时代已经结束,现在进入了利益博弈阶段。而他从第一次“环评风暴”时就已表示“风暴”不变成法律,就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将政策内的权限发挥到了极致。

和前三轮“风暴”一样,在叫停、限批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一日不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一日不解除“限批”。

和年初的“区域限批”一样,国家环保总局也给了地方3个月的期限。而在今年初的第三轮环评“风暴”里,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等4个行政区域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先后被解除禁令。

在三轮“风暴”之后,地方政府也很快作出了回应。7月6日,河南周口市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会议”(下称“工作会议”),宣读《周口市环保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方案》,决定对当地一些违法企业开展相关整治。另有地方政府也已开始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然而,这其中一个尴尬的现实却是,“环保钉子户”开始浮现。

流域限批再现“环保钉子户”

“在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中,莲花公司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周口的形象,我们愿意接受环保部门的批评和监督。”

这是河南当地一家媒体对7月6日周口市委“工作会议”中,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力栋的发言纪录。

当日的会议上,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长刘保仓表示,将以国家环保总局此次查处的企业为突破口,依法对莲花味精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停督办或相关的治理。而该公司副总经理高力栋也表示莲花味精将会进一步整改,成为治理污染的先锋。

这已不是莲花味精第一次因环境问题而“检讨”了,在早几年的淮河污染中,莲花味精厂的环境问题就已受到多方关注,并被要求进行相应整改。然而,时隔几年,莲花味精厂又再一次“检讨”自己的环境问题。而周口市也再一次因淮河污染受到外界关注。

就在今年3月,周口市政府还曾召开会议,表明要重视环境问题,甚至就在限批前几天,周口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还曾去莲花味精厂了解相关环境问题。

然而,这一系列的重视,并不能遮掩周口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年1—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Ⅴ类。作为一个环境术语,Ⅴ类水表示已不能和人体接触,而劣Ⅴ类水则丧失基本生态功能。

在国家环保总局曝光的城市中,巢湖被抽查的23家企业中,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有9家。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家企业中,只有49家企业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其中建成投产的76家企业只有16家通过了“三同时”(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

在此前的2年多里,为了进一步落实“环评”即“三同时”政策,除了三轮“环保风暴”外,国家环保总局还联合监察部共同出台相关法规已追究环境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并且成了督察中心,协调各区域的环境保护及执法工作。

然而,在此轮的调查中,很多细节让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真切地感受到“风暴”之后的苍白与无力。在一次检查中,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的人员居然被挡在了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的门前,甚至在出示执法证后,检查组都没能进入企业内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也在这轮“限批”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在这五年的执法中,见到很多大型污染企业不是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被‘挂牌保护’!”,他希望包括《环保法》在内的法律修改可以给环保部门更多的执法权,以进一步加强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区域限批”以期遏制水质恶化

就在“流域限批”后的第二天,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在当天的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要加强对刚刚公布的限批地区、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国家环保总局也将派督查组赴各流域和城市进行现场督查,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流域水污染防治。

据潘岳介绍,自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已进入水污染事故高发期。今夏以来的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污染接连暴发,更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06年七大水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已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就达7个。

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也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全长江流域以及重点海域持续不断地检查执法行动。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希望能通过实施“流域限批”,探索出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等全面结合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

而针对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也表示,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环境违法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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