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9-03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共7篇)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1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梅花”台风即将登陆,为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区防御台风“梅花”的文件安排,现就抓好“梅花”台风来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分析防汛工作形势和所面临的问题,全面落实行政首长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和难点,精心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到防汛工作及早布置、全面检查、认真落实。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二、全面落实企业汛期“三防”工作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汛期要做到“三防”(防雷电、防洪、防排水),做到组织、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四落实”。要加强安全巡查,对可能出现洪水、地质灾害的地方,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并加强值守,监测有关灾害情况,确保发生灾害时不出现人员伤亡。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化品安全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认真做好“四防”(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垮塌)工作。要督促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危化品使用企业要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器材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要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要特别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在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各项措施,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抓好建设工程安全

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防范工作。对所有项目建设工地尤其是重点(大)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认真制定在建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认真落

实各项度汛措施。要加强施工期间水雨情和工情的监测,尽早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四、开展防“梅花”台风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防汛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要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大型招牌、景观灯饰以及用于宣传、发布广告的高处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二)辖区内的危房、低洼棚户,居民住户及人员密集场所周围的围墙、违章搭建;统征地、闲置土地、预留地内违法违章建筑以及农民私搭乱建的出租房屋是否易造成垮塌等安全隐患情况。

(三)建筑工地的脚手架、升降设施、起重设施等其他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是否易被大风刮倒等安全隐患情况。

(四)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好无损,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在暴雨大风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围墙内堆土、建渣的堆放存在安全隐患的。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大检查行动要高度重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对非法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和关闭,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要严厉制止和查处,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及时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靠前指挥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2

一要努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 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 统一思想, 坚定信心, 花更大气力, 做更大努力,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要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其目的是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 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科学、合理、有序, 不能简单拉闸限电, 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

三要明确工作重点,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坚定不移地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确保9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开展“两高”项目核查, 对违规在建的项目, 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 要责令停止生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高排放设备 (工艺) 排查,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 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坚决取缔对“两高”行业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各种优惠措施。

四要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节能减排宣传, 引导新闻媒体重点报道节能减排好经验、好做法, 曝光反面典型, 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局面, 为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避免引发社会问题。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3

关于集团各单位防御超强台风“天兔”的紧急

通知

恒地司办函字[2013]第073号

各相关单位: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19号超强台风“天兔”的中心9月21日12时位于北纬20.7°、东经121.1°,最大风速55米/秒,中心气压925百帕。中央气象台9月21日6时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天兔”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22日下午到23日早晨在广东惠来到台山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强度为台风或强台风(38-45米/秒,13至14级)。

受“天兔”及其外围云系的影响,21日14时至23日14时,广东沿海、福建沿海将有9~11级大风,阵风可达12~13级;广东、福建、广西、台湾等地区有大雨或暴雨,其中,珠江三角洲、粤东、福建东南部局地特大暴雨(250~450毫米)。

由于此次超强台风“天兔”强度大、移动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均为历史少见,请集团总部各中心部室、各下属公司、广东公司、阳江公司、深圳公司、南宁公司、福州公司、上海公司、长沙公司、贵州公司、南昌公司等务必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台风工作,随时收听收看台风的最新消息,并安排专人值守做好以下防御措施:

一、相关部门须密切跟踪“天兔”移动路径,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工作;

二、各地区公司成立以地区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领导团队,指挥防御与应对台风的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三、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四、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五、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六、各项目部与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制定防台风应急方案并督促组织实施。

七、各物业公司以短信等形式提醒业主做好防台风准备;特别做好地下车库防水措施、避免被淹。

请上述受台风影响的各相关单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并于9月21日18时前将应对计划通过EMS内部沟通方式传送至总裁办报备(总裁办联系人黄靖,电话:89182051、***)。各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须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防御台风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确保人员、设备、施工现场等安全。

此通知

附件:防御和应对台风的工作要求(工地、物业、办公楼)

总裁办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4

对即将到来的今年第9号强台风“灿鸿”,登陆中心风力将达14-16级别。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今天13时将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外,温州、嘉兴等市已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嘉善县防指也启动了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接气象部门通知,预计10号(夜间)11号两天,嘉兴市将会出现暴雨,风力7到8级,阵风十级的天气。公司已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防台风和防汛应急准备工作。为确保安全应对极端天气,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1、请将各办公室、仓库、食堂、员工宿舍等建筑物的门窗关闭,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所有人员在暴雨和台风期间不要外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室外活动时请注意安全,注意高空坠物,尤其要注意积水较深的区域,避让雨水井、污水井、配电箱等设施,避免掉落或触电。

3、请注意观察自己所在的房间或建筑有无漏水、漏电等问题,一旦出现此类问题请及时上报车间主任或安全主任,不要擅自行动。

4、上下班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厂区已经拉起警戒线的区域,严禁进入,请绕行。

5、公司已经采取了各种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预防,请各位不要恐慌,稳定情绪,健康生活。

6、已经安排防台风应急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根据要求做好物资转移、排水等工作;公司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候安全主任的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5

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

据省气象台预测:漳州从8月31日开始,至9月4日,将出现雷电、大暴雨强天气,各部门及施工队负责人对当前防御雷电、暴雨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经理及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注意雨情,近来天气有点反常,预报跟不上变化,要不间断地提醒大家,做好此次防御雷电及大暴雨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项目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御强降雨工作,我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监测到和接收到短时强降水信息(报告)后,要及时通知到基层,切实加强暴雨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

二、要及时动员和转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发生强降雨后,要及时动员和安全转移低洼地带、危房、未经过验收的新建筑物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的人员。

三、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和值守。各施工队一定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工程运行状况的巡查和检查,建立值班制度,发生重大情况,要按预案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到项目经理部。附件:FA1标值班表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6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热带风暴“韦森特”带来的云系造成我市近日降雨持续不断,防汛形势艰巨。市气象台已发布分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和分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我市部分区域短时降雨超过100毫米,降雨仍将持续,我市于7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将福田、罗湖、盐田、南山、龙岗、龙华片区防汛应急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建筑工地防御连续强降雨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及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8号)、《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9号)和《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的积极通知》(深防办〔2012〕18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提前部署各项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各建筑工地安全度汛。

二、加强排查,做好建筑工地加固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管沟、脚手架、塔吊、大型垂直运输设备、施工临时设施等检查,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防范措施。

三、强化预警,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撤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工棚内的人员;对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落实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备勤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在降雨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134159。

六、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近期连续强降雨有关信息要求及时通知到各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并督促各建筑工地落实防汛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 篇7

关于溪口镇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和

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防台防汛防旱工作是关系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临近沿海,容易遭受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灾害,为减轻台风暴雨灾害的损失,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用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波市防洪条例》以及《浙江省沿海地区乡(镇)政府防台工作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防台防汛防旱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做好防台防汛防旱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方针,立足抗灾保安全的思想。防御台风暴雨和防旱工作必须把保证人员安全、减轻贵重物资设施损失,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活用水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执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汛前作好宣传教育、防汛物资储备、通讯报警设施、江塘建设、危房加固等准备工作。

防台防汛防旱工作要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的原则,对在抗洪抢险和抗旱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拒不执行上级调度命令的要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防台防汛防旱工作重点 防台防汛防旱工作的重点部位是:

十堰、六江、十六库(畸山拦江堰、湖山橡皮坝堰、公棠堰、康岭桥堰、高岭登堰、陈何赵堰、下跸驻桥下堰、下跸驻撑排堰、三尖岩头堰、六诏茶山脚堰;剡江、茗山江、夹溪江、董村江、斑竹江、岩头江;状元岙水库、茗山水库、乌石弄水库、周坑岙水库、陈家水库、水口水库、四明水库、武岭水库、塔里坑水库、石井坑水库、小溪岙水库、合时岩水库、三星桥水库、牛坑水库、茶坑水库、牛角固水库)。

防台防汛防旱重点工作是:

1、要搞好十六座水库调度工作。一是汛前要做好防汛准备,落实专人管理;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防洪、灌溉与发电工作;三是备有一套险情紧急救护预案;四是在旱情发生时,抓好用水调度,保障生活用水和保库用水。

2、要确保大江大河安全渡汛。一是要在汛前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险情的水库、防洪堤、水闸及洪水淹没范围;二是要了解汛情,加强防范,对低洼堤坝要进行加固和检查;三是要做好物资准备;四是出现险情要组织人员抢险;五是干旱期间各水库要加强调度管理,控制取水,必要时要坚决限制取水,确保水库安全。

3、在台风暴雨袭击时,镇、村、学校、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对危房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贵重物资设施要及时转移,对高空作业设施要事先做好加固工作,确保安 全。

4、水利站在汛前要做好剡江河道清障工作,加强汛前挖砂船只管理,落实船只避风、下锚位置,以免船碰桥事故发生;旱情发生时要加强对挖砂船的控制,确保生活用水的洁净。

三、台风暴雨消息警报前后应做好的有关工作

1、台风暴雨消息发布阶段,根据台风消息,应主要做好思想发动、物资预备工作。

2、在台风暴雨紧急警报阶段,主要做好:

(1)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并根据实际情况部署抗灾各项工作,特别是十条堰坝、六条江、十六座重要水库要有专人值班,五十二座万方以上水库有管理人看管。

(2)预备役和民兵应急小分队员要集结待命,统一组织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各村、单位应及时做好本村、本单位的人畜安全转移及抢险落实工作。

(4)镇各水力发电站及有关村做好水库调度防洪,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放水,以利泄洪。

(5)水利站要及时掌握台风暴雨汛情及剡江等主要河道安全状况,做好政府参谋工作。

3、台风暴雨过后要做的主要善后工作:

(1)台风暴雨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息,洪水过境后,各村、有关单位要及时了解灾情损失情况,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领导和组织本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2)水利部门及时检查水毁工程,制订修复计划,提出建议和方案。(3)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保险部门要及时做好受灾理赔工作。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公路、桥梁和民房等工作。

(5)农办、特色办要配合各村,发动群众,指导和加强灾后农作物培育管理,追施肥料,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补种,以挽回损失。

(6)各企业要及时清理厂房、抢修水淹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四、旱情出现前后的有关工作

当降雨量偏少,蓄水工程蓄水量不足,下阶段预计再次出现连续晴热少雨天气的情况下,要组织实施防旱抗旱工作。

1、防旱抗旱原则

合理调配使用好现有水资源,对水资源紧缺地区,要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流水、后库水”的原则,开源节流,着力解决群众用水困难;严格管理水库,加强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防旱抗旱工作重点

(1)十六座十万方以上水库的用水实行统一调度。当水库蓄水量在总库的30%时停止发电,供生活用水及保库用水。

(2)各水库和山塘要加强调度管理,控制取水。当库水位降到保库水位且将影响水库安全时,禁止放水。水库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要加强管理,确保水库安全。

(3)沿江十条主要堰坝,要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加固,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地表水。

(4)抗旱期间,各村、单位要主动采取临时抗旱措施,如筑 潭积水、打井、兴建临时抽水机埠等,切实解决生活用水。

(5)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剡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加大对污水排放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以确保现有水资源不因污染而失去使用功能。

五、防台防汛防旱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1、建立镇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杜中权同志任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顾垒松、袁平介、毛孟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胡锡龙、曹永林、卓益奋、袁仁道、江月明、夏行达、单央苗、曹青、王永国、郭志达、唐才永、毛利达、魏政、方洪良、周水军、单华良、阮宝国、周立波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毛孟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台防汛防旱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政府防台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协调本镇内的防汛、抗洪和防旱抗旱工作。

(2)认真贯彻立足于防大洪、抗大旱,部署年度防台防汛防旱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协调部门上下之间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村、单位做好防台防汛防旱物资、预案编制等准备工作。

(3)在洪水、台风暴雨等出现较大灾害时,要组织干部群众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救灾工作,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安排灾民生活,重建家园等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支持水利部门组织进行河道清障和加固江堤、危险水库堰坝等工作。(5)协调处理村与村之间,单位、企业与村之间重大水事纠纷。

六、有关部门、单位防台防汛防旱工作职责

1、镇武装部: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小分队,共有人员170名(溪口、畸山、东岙、董村100人,班溪30人、跸驻20人、斑竹20人)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2、水利站:做好防汛报警联络,及时提供汛情、旱情和水情预报,负责本镇内主要河道、堰坝、水库等水利设施防范的工作意见,提出抗洪、抗旱抢险方案,同时负责剡江清障和挖砂船只的避洪位置。加强河道管理,当好领导参谋。

3、农办及农业特色办:协助领导汛前做好防汛检查和旱情调查,提供各地受灾情况,提出农业抗灾夺丰收等补救措施和供水设施方案。同时,检查督促各村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和抗旱工作,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4、各工作站、总支:在汛前制定屋顶水库出险紧急撤离预案,要组织有关村进行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在台风(暴雨)袭击和旱情严重时,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和抗旱工作,灾后要做好灾情统计和灾后自救工作。

5、民政部门:及时掌握灾情,并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救灾补助,发放款物,安排灾民生活。

6、供电所、农电站:负责排涝抗洪抗旱用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和灾后电力线路畅通,同时要确保政府机关、公安分局、邮政通讯、镇电视台等重要单位正常用电,及时解决抽水等临时用电线路畅通问题。

7、镇环卫站、市容队:负责镇区内排水、排涝工作。清扫洪水淤泥,同时市容队要检查督促做好灾后主要街道清洁卫生工作。

8、镇自来水厂:在抗洪抗旱期间,做好自来水供应,确保单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9、电信支局:保障抗洪救灾期间通讯线路畅通,做好线路整修,确保政府机关、亭下水库、公安分局、电视台等重要单位通讯畅通。

10、镇各水力发电站:在防汛期间要做好水库设施检查、安全发电、调度防汛工作。同时要处理好发电与洪峰调度、农业灌溉、生活用水的关系。

11、供销社、农贸市场:供销社主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度及供应工作;农贸市场主要做好灾后市场供应工作,稳定市场物价。

12、保险部门:及时做好投保单位及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检查督促投保单位物资设备的转移工作,并积极开展受灾保险宣传。

13、工贸办:要及时落实工业园区、企业单位的防汛工作,对危险地段做好人员、物资转移工作。

14、公安分局、镇平安中心:负责处理破坏防汛抗洪抗旱设施案件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15、奉化第二医院:负责灾后的防病、治病工作,加强卫生防疫、预防各种疾病流行。

16、宣传部门、镇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镇防台防汛防旱领导小组提供的汛情及时公布防台防汛防旱信息,加强防汛抗洪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17、各行政村:在台风暴雨袭击期间,要因村制宜、突出重点组织干部群众抗洪救灾,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特别注意人员安全,要在汛前制定好洪水袭击时的人员撤离线路 和方案。旱情严重时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抗旱,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

我镇临近沿海,区域较大,河流地形复杂,屋顶水库较多。各工作站、总支、有关村和单位,对防台防汛防旱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明确重点,编制落实预案,对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检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防台防汛防旱工作。

附件:溪口镇小

(二)型水库名录

溪口镇小

(三)型水库名录

主要堰坝表

(一)主要防洪堤

(一)溪口镇防台防汛防旱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防御台风

防汛防旱

工作预案

通知 抄送:市三防指挥部

溪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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