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加盟合同范本

2024-08-27

奶茶加盟合同范本(精选7篇)

奶茶加盟合同范本 篇1

_ 地址: 号. 乙方: 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贡茶经营管理条列》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条:鉴于甲方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产品的供应,确保__XX__X产_的合理定价,拓展店的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 《XX__XX__茶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 计划.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计划,成为《山 西XX__XX__茶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贡茶经营店,使之成为XX__XX__茶店的合法贡茶经营者. 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________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XX__XX__茶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 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合同,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旨在双方共同遵守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 《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 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 或受雇人.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 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四条 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贡茶加盟事业.

第五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贡茶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合同书》条款.

第三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__XX__X贡_有限公司贡茶加盟规则,甲乙双 方合作期限最短为五年,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贡茶加盟合同,也可以继续 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第三条 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__XX__X便_利”____号________店.

第四条 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约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合同,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之依据, 未按时办理续签合同手续者,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即自行终止,甲方收回其贡茶经 营权.

第四章 贡茶权使用

第一条 依据__XX__X贡_加盟规则,经双方同意,让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并 让乙方提供门店的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贡茶加盟事业的经营.

第二条 为双方有效执行上述事宜,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令之规定,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并让乙 方登记为该贡茶加盟店的合法负责人.

第三条 乙方取得甲方指定之贡茶权是基于甲方为贡茶人,乙方为受许人之法律关系.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定合同前要进行基本信息资料的交流,这些资料包括:甲方提供:店 面编号及名称,经营状况,门店投资预算分析情况,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门店物品配 置,商品配送以及对乙方人员的系列培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 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产权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乙方由于人为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如变更负责人,增减注册资金,改变经营场 所或经营范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拥有甲方指定之特 许权后,可自行使用各种授权来经营本贡茶事业,不得__XX__X擅_更改,复制,不得私自转授,转让他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合并或延伸使用.

第六条 乙方取得其贡茶经营权,应按照《商业贡茶经营条列》规定,结合本贡茶加盟企业之 营运情况,支付各种相关费用.

第七条 甲方所授权之贡茶加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贡茶加盟合同终止之日废止.

第五章 费用及支付

第一条 依据本合同第四章第七条规定,甲方为保障贡茶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之合法性,有效 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贡茶使用费及贡茶使用保证金

(一) 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__XX__X”_贡茶,乙方向甲方交纳贡茶使用费和贡茶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贡茶使用费)

(二) 贡茶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 2 万元的贡茶保证金。 (三) 乙方使用甲方“__XX__X”_贡茶使用费为 2 元每月每平米,贡茶使用费在本合 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 年为______元. 第三条 POS 系统使用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 5500 元的 POS 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 80 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第四条 货款及支付 商品完全由甲方集中采购,并根据乙方的要货申请按进价配送到乙方门店,甲方将在乙方上月 全部配送商品进价与标准售价的差价总额中扣除 20%作为甲方管理费,业务指导费,采购费, 保险费用等第五条

(一) 甲方在每天收取乙方货款的基础上,根据乙方的请货要求即给予商品配送,到每月初, 甲乙双方结算上月货款,在甲方所收取的乙方上月的全额营业款的基础上,扣除上月 配送货款以及乙方上月累计从甲方所领取全部耗材费以及甲方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

(二) 乙方需预付甲方先期投资款 20 万元(包括店面修费,设备购置费,商品保证金等).开业后多退少补.

第六章 门店的开设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考察确定其门店具体地址之经营可行性.

第二条 在甲方确认门店具有经营可行性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有效证明,如租赁协议等„„. 第三条 为维护本贡茶事业的统一形象,甲方负责门店的修,施工,修与施工费用按甲方标准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为维护本贡茶加盟体系的统一形象,门店开设需要的一切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设 计,规划,验收. 第五条 甲方提供门店面饰形象造型,并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门店增加设备或提高质量 标准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依据本贡茶加盟企业《贡茶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修工费,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条 乙方在现有店面的基础上申请开发新的目标市场,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目标市场开发的可行性报告》或进行特别约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授权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甲方.

第七章 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了乙方更加快理解甲方贡茶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达成共识,使之达到最大的经 营效益,甲方将在乙方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进行经营指导及到必要的相关知识和经营技术的培训.

第二条 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本人或乙方派遣具体店铺主管,到甲方参加贡茶加盟事业的学习培训,学习必要的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店铺运作的相关知识.

第三条 依据总部培训制度,甲方派遣营运部工作人员在门点开业前,对乙方进行开业培训指 导和店铺入轨期的培训指导.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参加总部每年定期召开的发展战略研讨会以及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 第五条 依据贡茶经营管理办法,为维护整个贡茶体系的健全运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 方进行经营指导,业务培训和市场督导.

第六条 甲方为保障贡茶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有效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权益,乙方所有店员 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上岗证才具备开业资格,因此影响开业进度所造成的一切埙失方承担.

第八章 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依据总部贡茶经营之促销和广告规划 ,为提升“__XX__X”_茶贡茶形象的统一性, 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促销广告之条列。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本贡茶加盟体系具有整体贡茶效应的广告规划,其规划费用由甲方承 担。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统一形象识别系统的相关物件或规范去执行操作。

第四条 甲方提供具体的促销宣传方案和促销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 具体规划去实施。第五条乙方如要独立进行广告促销时,必须向总部申请备案,由总部同意后方可实施。且 广告促销费用由乙方来承担,如擅自进行独立广告促销活动影响本贡茶加盟体系形 象,或造成实际埙害者,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不少于_____元的赔偿,并有权提前解除 本合同.

第九章 商品制度

第一条 依据总部贡茶经营之规划,为提升“__XX__X”_茶贡茶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 乙双方必须恪守商品之条列.

第二条 为了维护乙方的稳定经营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乙方卖场面积及平均营业额计算的库存底限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货与库存底限配送费的差额补偿. 第三条 针对公司专卖商品,根据国家零售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贡茶加盟主在贡茶加盟时,需交纳____万元的商品保证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十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甲方的贡茶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资金核算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结算,并认可甲方 POS 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 乙方应与次日十二时前主动将前日门店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避免因 资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时到位.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每天的营业款交于甲方财务部门,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任意截留营业款时,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对乙方的供货,并扣除乙方当月总营业额的 3% 5%作为乙方 违规操作的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财务部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来汇总表给乙方,作为乙方结算之依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乙方的店号章为确认标准, 该店号章视为乙方的权利义务体现,不以乙方的实际经营者为转移.

第十一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制定统一的商品价格和店内布局,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整

2) 甲方的门店督导员有权对贡茶加盟店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每一年度的入店次数 不少于 50 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的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以保证乙方的正常 销售和商品质量.按照甲方规定,盘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贡茶加盟商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5) 甲方必须认真处理乙方的投诉及商品退换情况

6) 甲方负责培训乙方员工,并保证他们上岗,按规定收取培训费. 7) 当甲方配送乙方的商品出现内在的质量问题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对店内员工有人事管理权,聘用,辞退须经甲方核准,乙方用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门的有关制度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2) 乙方对不能提供所需服务的指导员及后勤人员有提出投诉要求更换的权利 3) 有权退换符合甲方统一退换原则的商品

4) 正常的情况下,乙方要及时并正确填写要货单,甲方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及时配送.如遇 厂家断货,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因乙方要货不明确而造成配送不及时影响乙方销售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承担店面租金,员工工资,水费,电费,取暖费,及电话费,耗材费,日常管理费等各项 营业费用 6) 乙方应按时交纳各行政部门应收缴的费用,如未按期交纳而影响正常营业,后果由乙 方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贡茶加盟资格

7) 乙方应按时交纳本店面的各项税金,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各项税金,而影响正常营业,后 果由乙方负责,承担贡茶加盟期间本店面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 情节严重者取消贡茶加盟 资格

8)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内的饰,以免影响“__XX__X”_统一形象,情节严重者,取消 贡茶加盟资格. 9) 乙方负责本店面所在管辖区内办理所需的一切证件,如:房屋租赁证,施工占地证,消 防安全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证,员工暂住证等.

10) 乙方保证按甲方贡茶经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管理,并不得将甲方的管理 体系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__XX__X”_茶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内外景观设计专利, 相关证件和荣誉以及相关资料和经营技术, 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拥有。第二条 乙方不得擅自注册使用与甲方相关或相似的任何企业标志。

第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本章第一条所列的任何权利进行与本贡茶事业无关的任何交易 活动和有损于甲方名誉的任何活动

第四条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 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 贡茶权的转让

第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条列规定的贡茶权和门 店营业权等转让给第三方,更不许将此贡茶权用做担保和其他处置第二条乙方在执行第十二章第一条的基础上,如因经营缘故或不可预见的因素转让经营特 权时,必须申报甲方核准后,方可执行转让事宜

第三条 转让事项由乙方和承接方(第三方)约定后签订《转让协议》 ,由贡茶总部核准, 第三方应和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五条 承接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所授予乙方之贡茶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和资料,信 息全部收回,同时终止和乙方之合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继续 使用原合同中所授之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负

第七条 原乙方与承接方如发生未尽事宜之争执或经济纠纷问题,应自行协商解决,与本合 同中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贡茶加盟合同以及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之 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不低于_____元的违约责 任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适用本章第一条之规定,直至取消乙方的贡茶加盟资格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3)乙方的价格和甲方要求不一致 4)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顾客投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者 6)销售过期,变质,变形等不正常商品造成影响的 7)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的

8)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的 9)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的

第十五章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 双方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由单方提出终止合同或解除约定手续,视为合同的终 止和解除. 第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由各种原因造成无意经营者,应于三个月前通知甲方申请 解除合同,否则支付违约金(以贡茶保证金的三倍计算).待甲方认可后,办理解约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贡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办理解约手续.

第五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将通知当地行政工商部门注销乙方在当地注册经营“__XX__X”_茶加 盟店的营业执照,并停止一切配送活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后属于甲方专利,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所有的一切带有“__XX__X”_茶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标,商号,内景外观设计专利等都应交还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或拆除上述甲方所有的物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 挠甲方上述正当合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归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证件,并自行拆除属于甲方的相关设施,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技术,管理体系等列为机密,并使之 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地复印,记录或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 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的从事或变相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行业,如违反甲 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一条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的最终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 法律保护 第二条 争议的解决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七章 通知

第一条 甲方任何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述双方联系地址通知和图文传真,电话通知乙方即应 视为通知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为他方书面送达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以凭据为凭证)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 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如合同修改,补充,盖章等情况的补充,均属本合同之范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和用语以遵守甲方之规定为准,如有分歧,则以 甲方解释为准 .

奶茶加盟合同范本 篇2

合同水分多细看是关键

张帆一心想当老板, 却苦于没有合适的创业项目。一个偶然的机会, 她上看到了某时尚产品加盟店的广告, 广告称该时尚品牌知名度很高, 市场占有率很大, 总部为加盟商提供充分的广告、技术、培训、管理等支持, 给加盟商超低折扣, 加盟商可以毫不费力, 坐享滚滚财源。张帆很激动, 马上交纳了数万元的加盟费和保证金, 签订了加盟合同。

但签了约, 交了钱, 张帆却傻了眼。所谓的技术支持、管理培训就是发给一本经营手册, 而总部提供的货品与当初宣传的品质相差甚远, 毫无特色, 随便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就能买到, 而且价格比总部给的还低。张帆又租房、又装修、又雇人, 结果却严重亏损, 连成本也赚不回来。张帆觉得受了骗, 向法院起诉, 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总部签订的加盟合同, 要求总部退还加盟费、保证金, 退还货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 张帆与总部签订的合同中, 根本没有张帆所述的那些令人心动的承诺, 也没有广告支持、技术培训方面的具体约定, 关于总部提供的产品, 既没有约定品质也没有验货的细节, 根本无法判定总部存在足以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 最后只得驳回张帆的诉讼请求。

评析:张帆的问题就出在太轻信总部的加盟宣传, 而没有认真审慎地查看推敲合同内容。宣传得再天花乱坠, 最终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还是合同。张帆签订的合同中, 就一些对维护张帆权益至关重要的内容根本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的模棱两可, 合同中没有约定总部有提供广告支持的义务, 而对于至关重要的产品质量问题, 既没有约定产品品牌, 也没有约定质量标准, 只是约定加盟商能够证明质量有问题的, 总部可以换货、再换货, 至于怎么换、多长时间给换、换了还有问题怎么办, 一概不提, 而就技术培训和管理支持, 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具体的内容及提供的时间和方式。因此, 发生纠纷的时候, 张帆拿着一份对自己的保护非常不到位的合同, 是很难胜诉的。

提示:在决定加盟之前, 不要光听信总部的宣传, 一定要自己做一些市场调查, 以确定加盟总部的实力, 心中有数, 才能不被忽悠。签约时应有风险防范意识, 想一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 就相关条款, 要尽量约定得明确、详细。通常, 总部会提供事先制作好的格式化合同, 加盟商一定要仔细阅读, 就约定得不清楚的问题, 或者认为有必要修改的条款, 一定要签订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千万不能只听总部一口答应。真到对簿公堂的时候, 口说无凭, 白纸黑字的合同才是硬道理。

宣传材料保存好诉讼也要讲技巧

李小华也是在网上看到了某国际企业管理公司的加盟宣传, 很是动心, 总部公司向李小华提供了加盟手册。该加盟手册上载明, 公司具有国际背景, 涉足服装营销几十年, 集合国内外名牌货品, 资金实力雄厚, 品牌纯正, 质量上乘。李小华还到总部的样品室参观考察, 看到的服装样式新颖, 做工精细。李小华看后认为值得一干, 于是交纳了高额加盟费, 签订了加盟合同。但是后来发现, 总部根本没有什么国际背景, 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当初承诺的有很大差距, 不但不是名牌, 而且款式陈旧, 质量低劣, 都是过季的库存积压品, 价格还比市场上高出许多。李小华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但是总部态度强硬, 坚决不同意退钱。

李小华采取了与前例中的张帆不同的诉讼角度, 她向法院起诉, 认为总部存在欺诈, 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 并退还加盟费, 赔偿损失。

经过审理, 李小华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虽然李小华与总部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李小华也很不利, 但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采取了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诉讼策略。李小华以欺诈为由, 要求撤销合同, 这样, 在签订合同之前, 总部向其提供的加盟手册虽然不能作为总部履约行为的依据, 却可以有力地证明李小华系出于对宣传内容的信赖才签订了合同, 而实际情况却与宣传的内容严重不符, 因此, 这纸合同并不能反映李小华的真实意思, 是李小华在受加盟商蒙骗的情况下签订的, 应该予以撤销。

评析:李小华的胜诉,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选择了正确的诉讼角度。李小华在签约时, 也没有足够的细心和清醒, 合同内容对她也很不利。但李小华没有选择违约之诉, 而是以加盟总部欺诈为由, 要求撤销合同。可以说, 撤销合同是加盟商寻求保护的有力途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属可撤销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可以认定为欺诈。

在近年审理的加盟纠纷中, 授权人夸大宣传、不实宣传的现象很普遍。例如李小华的案子, 总部向李小华提供的宣传手册的内容, 应视为其对加盟相关信息的披露, 在该加盟手册中总部对加盟品牌的历史、知名度、经营产品的品质、经营管理的模式均做出了不实宣传, 足以诱使李小华做出错误意思表示与其订立加盟合同, 因此总部公司违反了如实披露义务, 提供了虚假信息, 该行为已构成欺诈, 其与李小华签订的合同应该予以撤销, 并返还李小华交纳的费用, 赔偿李小华的损失。而且, 根据国务院去年出台的相关条例, 授权总部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被特许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击败“完美”合同 完胜加盟骗局 篇3

杨先生,29岁。山东人在北京打工。2008年3月。他被多家知名网站上***二元超市加盟的报道吸引。便到总部考察。总部设在北京一幢高档写字楼,业务经理相当热情。详细介绍了公司状况,指出他们是北京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商务部备案的企业。杨先生十分满意。

总部派人协助选定了店面,杨先生签了合同,缴纳了品牌服务费9800元和首批订货款1万元。但杨先生拿到货却发现。这些货和总部展厅的不一样。粗糙很多。总部的答复是,先卖着,如果卖得不好,再调换。但开业后。根本就没什么销量。手表使手腕过敏、闹钟不响、小台灯不亮、护肤品过期等问题让杨先生无法经营。他向总部要求退货,退还加盟费。可总部仅同意退货。不同意退还加盟费,因为根据合同规定,只有不断进货才可以返还加盟费。最后仅退了部分货物。其他的以影响了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更想不到的是。根据合同规定,如果他这么退出是违约的。除非能找到下一家加盟商,把他的店转让出去。

据了解,加盟这家公司后与杨先生有同样遭遇的有近百人。但之前居然没有一个人能要回损失的。杨先生当即决定:“我要打官司,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损失五万多!”

诉讼实录律师讲述胜诉经验

能不能胜诉关键靠证据。杨先生是个细心的人,他保留了所有与总部之间发生往来的书面证据资料。需要分析一下哪些证据对杨先生有利。

这份合同十分严密,对加盟商十分不利。总部和杨先生之间明明是特许经营关系,广告宣传也是招加盟商。但在合同上,双方变成了销售关系,特许经营合同变成了《终端产品销售台同书》,还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注明“本合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杨先生当初根本没看见。加盟费变成了服务费,并规定除了进货返还服务费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退还服务费。从合同上几乎找不到对方违约的地方,反而是杨先生违约。总部给杨先生开具的服务费收据。金额为9800元,交款人栏署名为杨先生,上面盖有总部的财务章,证明总部公司收取了杨先生服务费(实际上是加盟费)。

关于订货单和产品。总部供应给杨先生的产品几乎都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生产许可证。其中竟然还有奥运产品一福娃挂件。未经许可公然销售奥运特许产品,将面临工商部门的高额罚款。

关于开店手册、员工手册和授权书。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双方之间是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产品销售关系。而通过我的审查,总部根本不具有特许经营资质;其商标还没有被核准;总部没有在商务部备案:没有直营店;开业不到两年就发展加盟商。收取服务费(加盟费)。这些都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关于杨先生的经济损失的数额证据。加盟费、货款、门面租金、装修费等一切与资金有关的书面证据张先生都细心保留,可以作为证据向对方主张。

通过审查分析这些证据材料,我认为杨先生可以起诉。

胜诉点:诉讼方式选择得当

杨先生和总部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所以如何起诉主要从合同法加以分析。合同双方产生矛盾,在法律可以提违约,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合同,还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但不同的方式判决不一样,这是被骗的加盟者能否挽回损失的关键。

如果以总部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显然对杨先生十分不利。因为总部制定了个“完美”的合同,内容主要是制约加盟商退出,而对总部自己却几乎没有责任约束。除非你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否则100%是加盟商违约。但很多人被骗后都是以总部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结果很难打赢。所以这种方式不可行!

可以要求解除无效合同。因为总部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却在广告中标明是加盟招商。已经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也就是说,这份合同是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应以无效合同解除。只是如果采用这种诉讼方式,除了加盟费,其他大部分损失难以挽回。所以这种方式也不可行!

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总部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注:解除无效合同是合同已经不能履行;撤销合同中合同仍然能够履行,但合同的履行对其中一方不公平。)欺诈主要有两个方面:宣传欺诈、产品欺诈。宣传欺诈比较突出,无论是总部的网站上,还是宣传手册上,均存在夸大利润,虚构事实的宣传,对杨先生有严重误导;产品上,总部将仿冒伪劣三无商品和未经授权的奥运特许商品提供给杨先生。撤销合同的好处是,无论是杨先生的加盟费,还是其他困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房租、装修等)都可以要求总部给予赔偿。所以这是最佳的诉讼方式!

胜诉点三:击中要害,据理力争

庭审期间,我向法院提交了十九份充足的证据,要求撤销合同,由总部退还加盟费、货款。赔偿因加盟造成的其他损失,以及诉讼费。

被告律师一口咬定双方签订的是销售合同书,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对我方提交的劣质产品证据不予承认。辩称不是其生产的,宣传手册也不是他们制作的,只承认出货单是他们的;还认为杨先生遭受的房租等经济损失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实出货单和产品是相对应的,出货单上明确注明了“福娃挂件”等产品名称,是无法否认的。

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询问被告律师是否可以向法庭提交特许经营资质文件。被告律师否认双方是特许经营关系,表示不提交。休庭。一周后再开庭。

庭后,杨先生问我案子会不会输。我笑着告诉他,这些证据他们否认不了,比如他们的产品,上面既有他们的标志,又和出货单相互印证。对于房屋租金等损失,我们有合同、收据、发票证据,他们也否认不了,能赔多少需要法官裁量。

稳妥起见,我和杨先生到公证处,对总部网站上的加盟招商广告宣传内容做了公证。有了公证,总部即便修改网站上的内容也无法销毁虚假宣传证据。

二次开庭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补充了两份证据,份是商务都特许经营备案信息。证明被告在商务部已经备案。具备特许经营资质。但备案日期居然在第一次开庭之后,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明显是后补的,欺诈事实不能排除。另份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件加盟官司判决书复印件,被告试图证明即使违反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双方签订的合同也不是必然无效。但我们明明提起的是“撤销合同诉讼”而不是“合同无效诉讼”,而且该判决书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拿来作证据简直有点可笑。

被告律师还真嘴硬,仍然强调没有欺诈,诡辩宣传中的利润测算仅供参考。而不是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把第一开庭说的话又折腾遍。

“现在开始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所有诉讼请求。”

“被告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询问我方是否同意调解,杨先生十分坚定说:“不同意!”

“退庭,择日宣判。”

一个月后,杨先生从法院领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法院不但判决撤销合同,而且还判决被告退还杨先生加盟费,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总额5万元。

完胜!

律师点评:杨先生最终赢得了诉讼,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是重要因素之一。杨先生虽然被骗,但是他保留了加盟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诉讼证据充分。再一点,杨先生能够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为其赢得了时间。

近几年因加盟而受骗的案子很多。心怀不轨的总部之所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合同无懈可击。但是他们想错了,再完美的骗局最终也会被揭穿。

链接:加盟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奶茶店加盟创业计划书 篇4

随着奶茶越来越受消费者的欢迎,国内奶茶店的数量开始成倍增加。不过,就小编观察,现今的奶茶店都是面积在20平米左右的小型店铺,其无法满足人们聊天、听音乐等需求,所以,考虑到未来奶茶店的走向,计划即将在二三线城市开设的`奶茶店面积在50平米左右,位于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

二、创业优势

目前,二三线城市的大型奶茶店还比较少,市场相对空白,所以在这里开一家大型奶茶店竞争力相对更强。并且,奶茶店的前期投资不高,风险相对较低,创业者选择经营此类奶茶店,是个不错的选择。

三、预算

1、奶茶店店面费用

采用租赁的形式,租下50平方米左右的店面,启动费用大约在5-10万元。

2、装修设计费用

由于奶茶店主要针对的是20-40岁以白领及购物人群为主的群体,所以奶茶店设计需要简明得体,淡雅清新,装修的费用大约2万元左右。

3、设备设施购买费用

奶茶的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沙发、桌子、音响设备、以及煮奶茶所需全套设备。共计2万元

4、流动资金

奶茶店要准备用于奶茶店开业初期的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预计3万元。

所以,大型奶茶店的整体预算大约在15万左右。

四、发展计划

奶茶店创业计划书怎么写?发展计划是奶茶店计划书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发展计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商品价格制定计划

依据目前市场的状况,创业者需要结合当前的物价情形,对于商品价格的制定予以综合衡量。

2、经费计划

奶茶店经营经费可分为人事类费用(主要包括薪资、奖金)、设备类费用、维持类费用(水电费、消耗品费、事务费、杂费等)和广告宣传费等,创业者要针对过去的实际业绩设定可能增加的经费幅度。

3、人员计划

为了达到设定的经营目标,创业者必须对人员的任用与工作的分派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开展人员培训,都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4、营销计划

奶茶加盟合同范本 篇5

“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笃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约:

第一条 社团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约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笃守本合约,诚实地从事经营,烧烤小吃车。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布局;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办署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货真价实商品的诚信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施用“C公司”徽记举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施用“C公司”的商标举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夺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拟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策划并举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1元店加盟;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养训练;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施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施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施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处所施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施用方法,要按照总部的指定举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施用或揭示时,事前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施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举行。

3、登记的商标,加盟苗颖竹荪鹅 房子车子不是梦,仅限本合约以内施用,不得在合约以外施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布局。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均由总部进货。

2、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的承认。

第六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冷饮加盟,在将总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差别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前得到承诺。

第七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约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八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承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九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的承担时,加盟店必须以分外用场为由,承担特别配送费,关于国内各大小航空招聘的条件(可能会有略微差别请大家见谅)。

第十条 承担特别费用 总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举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承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汽车扮饰加盟。其承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议: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养训练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指定的事项。第十二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须要时,必须以文字表达形式,征得总部的承认。

(1)不得 以任何形式 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得违反国度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的事项。

(2)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类;

(3)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4)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瓜葛;

(5)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约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瓜葛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6)其他由总部等禁止的事项,9元饰品加盟店。

第十三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实实施本合约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要以文字表达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回复并加以实施。

第十四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 加盟者的排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排除本合约。在此环境下,应在3个月前以文字表达形式向总部提出预报。第十六条 总部的排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有权排除本合约:

(1)缺少本合约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约、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掉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举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的更改劝告,单身汉子个房事小技巧,或不予以确实的回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承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笃守支付刻日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施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举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瓜葛等,总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社团、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十元饰品店,总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担当给产业状况带来变化,总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担当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环境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排除本合约。

第十七条 终结合约的处理

1、排除本合约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遏制施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约所行使的权利,冰激凌加盟;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牌等,还要将总部提供兴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牌等上交总部,所需费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核定;(5)立即清算对总部及其他瓜葛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暖锅加盟,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环境下,撤掉、取消这些个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承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举行并承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排除合约以后,也要严守本合约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十八条 合约时间

本合约的刻日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冷饮加盟,8岁女孩的遗书~!看完后有人会不哭吗。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约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九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约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依据上面所说的加盟合约书的内容,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 店。

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甲方依据合约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代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保证金 元,甲方收到加盟保证金 元。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盟合约以及依据加盟合约签订的缔约书,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印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总部:

(甲): 盖印 加盟者:

(乙):盖印

9.加盟合同关键条款语焉不详 篇6

去年3月,刘先生根据报纸上的招商广告,与一家婴幼儿用品公司签订了连锁加盟协议。协议规定:刘先生缴纳6000元加盟费,在合同期内每次累计进货量达到10000元,该公司返还给刘先生加盟费1000元,直至加盟费全部返完为止。

刘先生交费后,以加盟的形式开了一家“XX儿童用品专卖店”。但经营了将近一年后,刘先生发现经营情况并不理想,便想终止加盟协议。可当刘先生拿着进货单据找到该公司要求按协议返还约定的部分加盟费时,该公司不仅不返还,反而指责他违约在先。刘先生又仔细看了合同,发现有这么一条“协议签订日起如果乙方(刘先生)连续3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由于该公司提供的货物销路不好,刘先生发现自己最近确实连续3个月没有再补进货物。当刘先生提出合同是该公司事先制订的格式合同,有失公平时,该公司却拿出了协议中的确认事项条款,该条款明确写着:“甲、乙双方都一致同意并理解以下确认事项:本合同所有条款是经双方充分协商并共同确认的内容,并非任何一方制定的格式条款。”这下刘先生彻底明白了,自己陷入了对方设置的连环套。但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就算打官司也赢不了,只能自认倒霉。

分析:

由于连锁加盟的经营业态比较复杂,加盟商和加盟总部之间可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一旦双方矛盾激化,最终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时,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就成了最重要的证据。

然而从历来法院判决书看,加盟商与加盟总部的官司中,加盟商最终能胜诉的不到两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加盟总部所做的不实宣传并没有写进合同,或者加盟商在签约前并没有逐条阅读并理解加盟合同的各项条款,导致加盟商无法状告企业违约。

利用格式合同的漏洞来规避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义务是许多不规范的加盟总部常用的伎俩。比如加盟者违约时的惩罚条款规定得十分详细,自身违约时的惩罚却只字不提或语焉不详。又如加盟者最关心的预期投资回报率和许多加盟经理的口头承诺一般也不会写入合同中。再如加盟总部应该为加盟商提供的辅导和服务,往往也写得十分简略,且定性不定量,容易引起歧义,进而产生矛盾。有些格式合同条款的规定甚至是违法的,然而大多数加盟商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加上急于想要创业致富,不知不觉间便签下了“上当契约”,导致今后经营不善,矛盾丛生时维权无门,只能哑巴吃黄连。

点评:

物流加盟合同范本 篇7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领先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最大、最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连锁加盟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独家代理权。

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 月 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上一篇:托班教案香香的水果下一篇:古代罗马法的内容、精神及对近代西方法治理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