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

2024-06-14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通用9篇)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 篇1

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是指城市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其自用住房、商用房(不含二手房)的人民币贷款。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对象为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常住居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以及贷款社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含)/4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5、有本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有本社认可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城市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的贷款。

“二手房”抵押贷款对象为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条件:

1、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社认可的房产(必须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抵押,或(和)有贷款社 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4、有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以及贷款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双方交易的首付款 发票或其他凭证;

5、有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2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 票或其它凭证;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为满足您短期资金需求,您以个人或他人私有的房产(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公房等)作为抵押物向城市信用社申请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18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除抵押房产外,抵押人另有一套(或一套以上)房产可供抵押人居住。

4、有城市信用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且)有本社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5、城市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收妥您的借款申请及规定的文件后,将按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验,并尽快给您回复意见。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 篇2

从检查情况看, 冒名贷款具有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成因复杂、隐蔽性强、造假手段多等特点。调查发现, 冒名贷款主要集中在农信联社授权基层社审批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实际借款人因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其他各种原因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在农村信用社取得所需贷款, 利用小额信用贷款“信用”和“简便”的特点, 假借他人名义申请并获得贷款。

冒名贷款既有信贷人员与用款人内外勾结作案的, 也有利用工作便利自己作案的, 还有因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外部人员骗取贷款的。通常把“冒名、借名、假名”贷款认定为冒名贷款。

一是冒名贷款。个别实际借款人 (信贷员) 在办理农户贷款时, 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虚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 借用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取得贷款。此类贷款多为实际借款人用其亲戚或朋友的名义办理贷款。如贷户李某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 用其父亲身份证复印件, 并私刻印章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冒名贷款4万元。

二是借名贷款。借款人在征得名义借款人同意并取得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情况下, 以多个借款人名义取得多笔贷款, 获得较大贷款额度。此类问题比较突出, 如某网点信贷员陈某为某单位发放借名贷款131笔, 金额320.08万元, 借据上借款人签名均为此单位负责人代签。

三是假名贷款。由于某些联社内部管理混乱, 为完成收息任务, 虚构借款人名义和个人资信等信息资料, 违规放贷。如某社为了完成贷款利息收入任务, 信贷员虚构他人姓名, 伪造个人信息资料以贷收息311笔, 贷款后直接转入利息收入科目, 虚增贷款利息收入517.08万元。

冒名贷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实际借款人骗取或伪造、变造借款人身份证, 私刻假印章、模仿借款人签名以借款人名义在信用社获取贷款。

二是实际借款人与借款人协商达成一定协议, 以借款人名义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继而转交给实际借款人使用。

三是个别信贷人员借职务之便, 利用掌握的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信贷资料, 填制虚假贷款档案, 将贷款归自己使用。

四是个别农村信用社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采用冒名贷款形式虚构借款人、虚造手续, 达到掩盖不良贷款真实性、完成考核任务的目。

以上四种形式在实际调查中发现, 冒用他人名义取得贷款和信贷员立据垫息贷款的现象占比较高。如信贷员钱某管辖三个自然村, 管理和经放贷款715笔, 金额858.82万元。通过检查认定冒名贷款48笔, 金额17.03万元, 其中发放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和立据垫息贷款分别占40%和25%。

二、冒名贷款形成原因

究其冒名贷款的形成, 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有原因:

从客观方面来讲,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而形成。乡镇、村等集体组织贷款形成永久性冒名贷款。在下达禁止向村集体发放贷款的文件之前, 一些乡镇和村委会因兴修水利、修建学校、农电改造、分摊税费、等原因, 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 迫使信用社发放指定性贷款、救济性贷款, 村干部连同信贷员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分摊的费用填成借据, 私章刻了几麻袋, 像这样的冒名贷款怎么能收回!随着国家税费改革、农民减负, 取消摊派, 信用社这部分贷款基本上成了“死钱”。

二是贷户法制意识淡薄。一些借冒名人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 不了解与金融部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后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受人蒙骗, 认为只要实际借款人口头承诺到期偿还, 就与己无关。更有个别贷户没有信用观念, 持观望、等待、拖欠、赖账等不良行为, 逃废信用社债务。

从主观方面来看, 一是信贷人员的素质较差。一方面, 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素质不高现象, 表现为执行信贷制度随意性大, 以人情代替制度, 以主观经验代替制度, 面临即将产生的风险“袖手旁观”

另一方面, 个别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法规意识淡薄是冒名贷款产生的思想根源。个别信用社的信贷员错误认为冒名贷款只是违反了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往往在客户贷款需求超出自己放贷权限范围的情况下, 利用职权便利发放冒名贷款。

最后, 客户经理与贷户内外勾结。为满足个人私利, 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骗取信用社资金。还有的信贷员平日里吃了人家的, 拿了人家的, 到时候不得不被人家牵着鼻子走, 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内部人员的参与和配合, 冒名贷款是很难成立的。

二是信贷制度执行不严格。第一, 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在贷款调查时, 信贷员作风不深入, 存在凭老印象、老经验发放贷款, 导致贷前调查不到位、不彻底, 给冒名贷款的产生埋下了风险隐患。贷款发放以后, 信贷员图省事或是以业务繁忙为借口, 不按时进行贷后的跟踪检查管理, 使问题得以隐藏。第二, 联户联保贷款方式、内容被歪曲, 成了顶冒名贷款的“合法保护伞”。联户联保贷款全面推广运行以来, 对有效满足农户信贷资金需求及防范贷款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此项业务的不断扩大, 也给顶冒名贷款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联保小组成员受自身利益驱动, 互相串通, 互相利用、互相借用私章, 虽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 但一组联保小组贷出的资金实际被其中一个成员使用, 这种方式比较隐蔽。第三, 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薄弱.以贷款“包放包收”取代相互制衡, 放贷流程“一手清”, 柜台监督人员未有效履行职责, 会计审查环节》接37页

管辖。所以笔者认为此项改革越早越好、越快越好, 这有利于我国金融事业健康发展。

2、金融监管体制应统筹规划调整, 建立全面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目前这种各自独立、各自为政、并存在监管空白的金融监管体制不能再继续下去, 必须及早改革。笔者有两个建议, 仅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是, 目前的省级证监会、保监会并入省级银行业监管局, 由省银行业监管局对所辖区进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以及其他融资、典当、信托、信贷担保等机构统一监管。地市级银行业监管局负责所辖县 (市) 的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堵塞地市级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业的监管空白。

二是、将现有的银行业监管局变为同级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 形成省、地 (市) 、县级的全面金融业监管, 发挥县级级人人民民银银行行的的优优势势, , 堵堵塞塞县县级级金金融融监监管管的的空空白白, , 形形成成从从上上到到下下的的全全面面的的统统一一的的金金融融监监管管局局面面。。这这样样改改革革, , 可可大大大大地地减减少少多多层层次次的的金金融融监监管管机机构构, , 极极大大地地节节约约人人力力、、物物力力、、财财力力资资源源, , 有有利利于于金金融融事事业业的的健健康康发发展展。。

之之所所以以提提出出以以上上两两个个建建议议, , 其其基基本本指指导导思思想想是是, , 一一个个部部门门能能完完成成一一项项事事业业, , 则则不不能能再再设设立立多多个个山山头头, , 多多个个部部门门形同虚设。

三是贷款审批机制运作不流畅。当前贷款审批实行的是逐级授权制, 客户为了在短时间内取得资金, 客户经理图省事、怕麻烦, 逃避审批环节, 采用顶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 信贷监督失去制衡。

三、冒名贷款防范对策

冒名贷款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规避了贷款分级审批的制度, 是用款人与基层信用社员工互相串通、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的产物, 存在很大的危害性。由于冒名贷款立据承债人和贷款使用人相分离, 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当贷款到期时借用双方往往相互推卸还贷责任, 悬空贷款债权, 增加信用社的收贷难度, 潜在损失极有可能转化为实际损失。同时, 由于贷款合同的虚假性, 也无法从法律角度追溯被冒名人的还款义务。为此对冒名贷款更要加大防范措施与惩治力度。

去完成同一项事业。就对金融业监管工作来说, 建国后的六十多年来, 都是由人民银行一个部门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而现实呢, 除人民银行外, 又设立银监局、保监会、证监会等等多个山头, 设立了这么多层层机构, 都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而又在地、县级出现金融监管空白, 这对于一个有六十多年金融事业经验的国度来说, 是不应当出现的局面。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理清思路, 转变观念, 明确金融业监管仅仅是属于行政性的监督管理范畴, 他不同于商业性的竞争, 不应存在多家部门都从事金融监管的局面。

3、各级人民银行应有全面综合当

地金融事业监管情况和数据信息的职能。以黑河市 (地级) 来看, 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是同级等位, 没有隶属关系, 对银行业监管的情况和数据信息不能了解和掌握, 对于辖区内的证券业、保险业、典当业等, 没有管理职能, 连起码的的掌掌握握情情况况数数据据都都做做不不到到, , 这这是是极极不不正正常常的的。。建建议议有有关关决决策策部部门门, , 从从法法规规上上、、制制度度上上进进一一步步确确立立人人民民银银行行的的领领导导行行地地位位, , 同同级级的的任任何何金金融融机机构构, , 任任何何金金融融监监管管部部门门, , 均均应应向向同同级级人人民民银银行行义义务务提提供供本本部部门门工工作作的的全全面面情情况况和和数数据据信信息息, , 这这一一点点应应以以条条文文明明确确规规定定下下来来。。还还有有一一点点, , 目目前前是是地地市市及及县县级级没没有有证证监监会会、、保保监监会会机机构构, , 地地市市级级和和县县级级人人民民银银行行有有权权

近年, 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加大打击冒名贷款力度, 使许多问题贷款浮出水面, 充分暴露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根源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 制度的健全, 这些问题将逐一得到解决, 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 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 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金融次序增砖添瓦。

【作者简介】

郭海峰 (1983-) 河南潢川农村信用社, 南阳师范学院中文本科毕业, 有丰富的金融基层写作经验。

利听取和采集当地证券业、保险业以及相关金融类机构的工作情况和数据信息。这一点也应需要在条规上确定下来, 以提高人民银行的领导行地位。

【作者简介】

李洪波, 女, (1973.9--) , 黑龙江依安县人, 现任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

摘要:当前, 农村信用社正在进行“社”改“行”的体制改革, 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困扰和制约着各级农信联社的改革进展。随着各级农信联社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展开, 通过冒名贷款综合治理检查, 一批冒名贷款水落石出, 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并且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笔者有幸参与了冒名贷款检查, 现以某信用社为例, 侧观农村信用社冒名贷款的现状与成因。

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体系 篇3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2-1

1 农村信用社利率管理的缺陷

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的不良和低下、经营方式和手段的落后、整体员工素质不高、经营体制摇摆不定、决定了农村信用社不仅缺乏利率风险管理机制、而且还缺乏有关利率风险系统软件的研发,以及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滞后,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对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的变化反应迟钝,一旦遇到利率的频繁调整,便对突如其来的利率风险无所适从。

当前,在现行利率管理体制下,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存贷利率定价的评价分析。对存款利率的评价,应注意分析影响存款利率变化因素的趋势,如国家近年来控制通货膨胀的趋势等;对贷款利率定价的评价分析,在细分客户市场的条件下,应以贷款利率定价为突破口,实行贷款成本认定制。

2 如何降低贷款利率风险

2.1 增强贷款利率定价意识

一是提高对贷款利率定价的重要性认识,利率不仅可以调节资产与负债结构,平衡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而且还可以发挥利率杠杆在信贷资产优化、增强客户关系,促进业务增长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二是要发挥贷款利率定价的主导性、主动性和灵活性,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实时调整利率定价;三是要增强对贷款利率的管理意识。合理细分客户,制定多种贷款的利率定价,充分运用利率杠杆的手段。

2.2 健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一是健全贷款利率定价体系。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贷款对象、方式、担保物、期限、信用记录、客户承受能力及在农信社存款额度因素,结合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产业政策、行业风险、产品市场等多方面信息建立具体的贷款利率体系,为科学合理定价提供依据;二是建立贷款利率定价权限制度。联社要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和客户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听取基层信用社及客户经理对贷款利率定价的建议和意见;三是强化贷款利率定价监督制度。为确保贷款利率定价有理,优惠有因,授权有度,防止人情定价,主管定价等现象产生,要建立相应检查监督制度;四是建立利率风险的预警机制。负责利率管理部门应定期通报利率市场趋势,通报利率变动对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影响,根据基准利率上升或下降的趋势,引导信用社调整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的结构,规避利率风险;五是建立贷款利率操作流程。贷款利率定价应由下而上,根据各自权限,建立客户经理——信用社主任——联社利率管理部门——联社分管主任——联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贷款利率定价操作流程。

2.3 推新贷款利率定价方式

为了使贷款利率在资金成本、贷款管理成本、风险补偿水平和目标收益加点基础上确定贷款利率,以保证每一笔贷款都能获取目标收益,另外还可对市场和客户进行细分,并根据客户需要,适时推出“利率套餐”。

2.4 强化贷款利率定价管理

一是农村信用社应向社会公布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及贷款利率定价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联社的监事会应不定期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科学合理进行监督检查;科技部门要加大研发力度,开发贷款利率定价管理系统,并能与信贷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达到降低贷款利率定价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3 结束语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 篇4

作者:合作市联社 李生宝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深,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一种低风险的贷款形式已被广泛的采用。近几年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着力把住宅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得个人住房贷款的门槛越来越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农村信贷事业不断的发展壮大,与此同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也存在抵押不足,一证多押,抵押登记无效力,抵押物市场风险等问题,因此,我们要不断的深入探究,借鉴学习,充分发挥抵押贷款的优势,避免抵押贷款产生不利的后果。

一、抵押贷款的概念及分类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供保证的不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抵押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抵押物享有得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及第三人,因此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而不在于对物得使用和收益。借款人依法将个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抵押并取得银行贷款叫做抵押贷款。

根据抵押物品的范围抵押贷款大致可以分为六类: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取得贷款。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3.证券抵

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短期贷款。5.不动产抵押,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额为限额,以保险单未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本文中的抵押仅指房屋及土地定着物品。

二、抵押贷款的现状

总体来看,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行明显优于其他信贷资产,因此抵押贷款在银行信贷业中占据较大的比例,尤其是个人贷款中,抵押贷款起着核心作用,据统计我国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比例都超过30%,截止2013年9月末合作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7.2亿其中抵押贷款5.2亿,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2%。2012年底占比70%,2011年占比62%,抵押贷款的比重成相继上升的态势。由此而言,抵押贷款对银行的经营效益和经营风险产生着举足重轻的影响。

三、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估价风险

当前我国善未形成健全、系统的抵押物评估机制,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和监管标准,各个金融机构形成了自己独立的估价机制,由于银行评估人员的不专业性,再掺和一些感情因素,从而不能够对该抵押物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使得抵押物评估价值失真,不能完全的实现其权利价值,发挥抵押物的全部效力,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过高的估价,取得超

过其还款能力的贷款,借款人对超过其支付能力的部分借款无力偿还,从而增加不良资产。二是过低的估价取得低于申请借款金额,不能解决借款人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没有发挥贷款的真正效力,严重的影响了借款人的经济活动,进而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极为不利于贷款营销。

(二)抵押物效力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第条规定:下述财产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存在没登记的抵押贷款,这是银行抵押当中最为致命的风险,不登记的抵押贷款银行实现的仅仅是一般的债权,对抵押物无任何处分权,没有实现担保债权,对到期抵押物不具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增加抵押贷款的风险,因此抵押物不登记便无抵押效力。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抵押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主要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特征和抵押特征,农村信用社存款主要来源于短期存款,抵押贷款中期限2年及以上的占比90%左右,由于期限长,回收慢,资金来源和运用不相匹配,造成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四)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具有期限长,回收慢的特点,其贷款的安全性与住房的市场价值息息相关,房地产价格的上下波动将直接影响着住房抵押贷款的收回,房地产的价格变动和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是住房抵押贷款的重要风险,从目前来看,整个房地产市场呈现上升的态势,以合作市为例:2003年平均购房价格为500元/平方米,2007年平均购房价1500元,到2010年未2000元/平米,截至2013年10月份,商品房平均市场价已达到4000元,在整个房地产较为火热的大环境下,各个商业银行大力营销抵押贷款的风险被掩盖。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是市场的一般规律,如今房价过高是成为社会各个层面的共识,国家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对房价市场进行格价格干预,使其增长与国民基本收入相适应,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虽然目前并未出现下降的趋势,但是抵押贷款的风险已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四、预防对策

(一)建立健全住房市场评估机制

以政策为导向,出台房地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评估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为顾客及时足额的发放贷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效防控抵押风险的基础,制订出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既要与各个法律相互衔接,又要保证与其他法律法规不冲突,不重复,更不能出现法律空白。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有效的规范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市场行为,使房地产评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降低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增加

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可预见性。

(二)规范抵押贷款登记行为

以合作市为例,扎西申请贷款20万元,期限一年,上报及贷款审批7天,兰州制作评估报告,花去评估费用2000元,时间2天,往返车费500元,路上耗费时间1天,购买房屋管理局他项权证申请表2张花去6元,证件复印花去15元,登记费用花去300元,时间7天,如此算来,贷款发放总计:17天,他项权证办理时间占总时间的将近1/4,费用2821元,占本金1.4%,前期费用大,抵押登记战线长,这种情况根本无法及时足额的解决客户的资金不足问题。应规范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的住房抵押登记行为,应当减免住房抵押登记费用,简化登记程序,注重实效。根据《民法通则》相关内容,需要对财产取得权属证书的只有不动产和特殊动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但未取得其权利证书,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以其购房合同、收款发票或者其他证明其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进行登记,无证书就无登记的现象屡屡存在,房屋管理局一方面不给购房者办理权利证书,一方面否决无证书的抵押登记,很明显的存在矛盾,本人认为只要以合法的正式购房合同或者发票进行抵押登记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从而使得抵押担保具有效力。

(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检测预警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检测预警是预防住房抵押贷款的有效措施之一,银行风险部门要形成住房风险预警体系,对

抵押住房的市场价格波动进行不定时的检测,2010年由于房地产市场升温过快,银监会组织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了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30%是国内银行的压力极限,以此次测试结果为参考,2011年个国有商业银行均不同程度的收缩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规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抵押贷款的风险。

(四)规范银行内部操作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析 篇5

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是放贷人员未尽职调查客户所有信息而盲目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客户串通,或直接使用虚假客户资料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是未核实第一还款来源或在第一还款来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向客户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四是房产中介机构以虚假购房人名义申请二手房贷款,骗取信用社信用;四是内外勾结编造客户资料骗取信用社贷款;五是因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使开发商有机会将抵押物重复销售等。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一是内部人员编造、窃取客户资料假名、冒名骗取贷款;二是为规避放款权限而化整为零为客户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三是客户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诈骗信用社贷款等。

3、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一是内部人员未对个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不了解贷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二是向无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或法人客户发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三是抵押物未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形成无效抵押或未按规定保管抵押物;四是贷款抵押物被恶意抽走或变更,形成无效抵押或抵押不足等。

4、个人质押贷款:一是质押单证办理止付手续或手续不严密,质押单证未经所有权人书面承诺、签字,形成无效质押;二是未对保单、存单等质押物进行真实性验证;三是申请人以假存单和假有价单证办理质押贷款等。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推出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三农”的发展、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为当地农户的发家致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和范围的农户发放信用贷款;二是贷前调查不深入,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深入调查,造成转移用途和帮贷的现象较多;三是超授信额度发放贷款;四是借款人未亲自到场而由家属办理又未办理相关授权手续;五是贷款催收不及时,导致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等。

归结起来,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借款手续容易存在瑕疵。三是对已产生风险的信贷资产保全不及时,催收手段单一,催收主动性差,不能根据情况及时采取不同的清收措施,错过最佳清收时机。

二、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以我区联社为例,现有信贷人员28名,平均年龄38岁,虽然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86%,但整体素质并不高,在接受新知识、新制度、新法律手段的能力上不足,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信贷业务的分析判断不全面。同时,信贷人员人均管理贷款500笔左右,同时兼顾存款、中间业务、支农宣传、信用评定、贷款清收等一系列工作,人均业务量偏大。此外,随着社会的开放,泥沙俱下,部分信贷人员道德意识削弱,存在一些有悖于金融业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检查激励机制不到位。基层信用社服务的地域范围广、客户多、人员少,检查部门对信贷人员业务检查面不够全,监控手段落后,监督效果不明显。同时,对信贷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信贷操作不规范,依法管贷意识不强,给信贷业务留下风险隐患。

民间贷款对农村信用社影响 篇6

1、民间借贷风险性较大,容易冲击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由于民间借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页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对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2、民间资金影响农村信用社贷款安全。

一方面可使资金所有人少交或不交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

另一方面还可让借款人隐藏这部分负债,降低负债率以获取农村信用社贷款,这样借款人既可以获得民间资金,又可获得信贷资金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但却造成财务信息严重失真,从而直接影响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

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的特点分析 篇7

一、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主要为农村社员服务

随着社全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农村资金短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想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大量资金不可能也不现实;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又主要投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城镇经济建设。所以, 农村的资金供求矛盾主要由农村自己解决。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架和现状看, 筹集农村资金的任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来完成。事实上, 农村信用社也正承担起这项种任.据统计, 到2010年末,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放各项支农贷款62900亿元, 从全国看80%的支农贷款、70%的乡镇企业贷款都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

二、贷款投向分散、用途广、种类多

目前, 我国的农村经济是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模式。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农村区域里.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投向呈现出分散、用途广泛、种类多的持点。

(一) 贷款的服务对象多而散

目前,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成为农村信贷的主要投入对象, 除此之外, 还有社区内的其他农民家庭, 各种各样的乡镇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与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各种经济联合体、这些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多而分散。

(二) 支农贷款投向面广、种类繁多

农村是一个地域概念, 是—个包罗万象的经济环境, 加之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的特点, 因而也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用途十分广泛。以农业贷款为例, 就包括农、林、牧、副、渔业贷款, 为社员及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贷款、消费贷款等、这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 具有很大的不同。这是由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对象的特点决定的。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民家庭, 以及以农业为依托的中小企业、家庭小作坊。他们既是生产单位, 又是生活单位, 生产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大, 农民的收入低而不稳定, 需要农村信用社在为他们提供贷款时, 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到, 所以, 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用途广、种类多。

三、支农贷款期限长、利率低、风险大

季节性、缓慢性、分散性、不平衡性以及风险性是世界各国农业资金占用和周转的共同特点, 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 就使得农业贷款具有了期限长、利率低、小额和需要担保以防御风险的共同特征。农业是利用动、植物的生命机能和外界的自然力, 通过人们有意识的劳动去强化控制生物的生命过程, 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部门。因此, 农业不仅要受到外界自然力的支配, 还要受到动、植物自身生长发育规律的制约。农业生产的季节性, 决定了农业资金以及支农贷款资金在一年当中占用和周转、投放和收回的不均衡, 农业生产的周期一般较工商业生产周期要长, 因而也就觉得了资金周转缓慢、贷款期限较长的特点。除此之外, 由于农业企业与工商企业相比, 具有规模小、量多、资金分散的特点, 因而就使得支农贷款具有使用分散、数多、金额小的特点, 另外, 农业生产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 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丰歉大小年的差别, 都使农业投资有较大的风险性。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不仅活劳动得不到补偿、有时甚至连物化劳动也无法全部收问。加之农业生产力水平低, 平均利润率均较低, 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工商业贷款利率、而且要求具有一定的担保、抵押物, 以降低支农贷款所承受的风险。

四、支农贷款以农业为主体, 根据资金实力, 兼顾其他

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和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 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应该优先安排对农村种养业的贷款, 其资金发放的程序是:农民、农业、农村经济。这也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发放是以农业为主体, 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 为其他产业部门或其他企业发放贷款。农村, 是一个广阔的地域概念。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 把农民、乡镇企业手中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又投放于农村, 是支农的重要力量, 这是农村信用社的一个艰巨任务。但是, 在农村经济中, 除了农业这个主体以外, 还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服务行业等经济部门, 这样就构成了以农业为主体、以农村工商业为两翼, 产、供、销紧密结合, 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衔接、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格局。这样, 农村信用社的信支农贷款在完成主体的农业贷款后, 又涉及到了农村经济更为广泛的经济领域。这是农村信用社信贷活动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也是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合作金融发展的必然结果。支农贷款支持农业发展是根本, 农村产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其两翼以致全方位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农村信用社既要做好在生产中支持大农业的协调发展, 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同时, 还要根据自身资金实力以及组织管理的辐射能力, 做好在流通领域中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副产品的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 使农村经济中的生产、流通相互促进, 产销、产中、产后配套一条龙服务, 支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1, 6第一版.

[2]梅兴保.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0, 9.

[3]张桥云.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年修订版.

个人农村信用社贷款 篇8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原因

农村信用社是上个世纪集体经济时代的产物,目前仍然被定义为集体所有制。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是为集体经济服务的,带有一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色彩,其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如此,受制于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也是企业,是金融机构,其本身具有逐利的需求。因此,导致一方面,受制于地方政府,响应政府政策,就要以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代价,容易导致坏账的产生。另一方面,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需要降低不良贷款率,管理贷款风险。

一、农村经济的内在特殊性加大了贷款风险

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主体,主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类。农村经济的特征使得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加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系统性风险高。农业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而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的科技水平还很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导致农业生产非常不稳定。自然灾害是系统性危害,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一场大的自然灾害的产生,很容易导致农业经济亏损,从而导致农业贷款无法收回,不良贷款率上升。

第二,农业经济效益低,导致贷款收益低。目前,我国农业经济主要是以粗放型为主,深加工很少,附加值很低。农业产出以原材料为主,经济效益低。因此, 在此背景下,农业贷款效益低,贷款利率过高,借款人的经营步履维艰,容易导致信用风险。

第三,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高。农业不同于第二、三产业,农业初期投入大, 而产出几乎为零。并且,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生产周期长。因此,不确定性很大。

第四,部分乡镇企业和后来的小微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效益差。在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些企业的潜在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一般规模都比较小,经营粗放,以简单的生产加工为主,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这类企业的贷款风险也比较高。

二、农村金融存在“信息逆向不对称”

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广阔,很多地区,由于教育水平落后,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加上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与外界交流较少,导致信息封闭。从而,导致部分农村金融“信息逆向不对称”。

尽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始,发展市场经济,在我国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 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城乡差别也在不断缩小。但是目前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生产技术水平低、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其具体表现为:以家庭经营为主,规模小, 发展动力不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初期,农民的生产热情高涨,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农业发展受规模的束缚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规模小,容易造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浪费;农民无力购买机械,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在农作物销售时的竞价能力削弱;内部的恶性竞争等。对此,部分地区己经开始尝试着建立农业合作社,但是发展还不够成熟,有待改进。在农村,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新事物认识不足,停留在小规模自给自足农业经济时期惯性之中,农村产业结构单一,信用基础相对薄弱。此外,农村地区通信落后,仅靠电视、电话所接受的知识很有限,束缚了农民知识水平的提高,导致农村金融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信息逆向不对称”。所谓“信息逆向不对称”,即表现为,借款人所掌握的信息要少于债权人所掌握的信息。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所掌握的金融知识有限,对市场利率等的认识不足,对贷款缺乏了解。而债权人由于其是专业的金融从业人员,知识水平高,不仅掌握了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在贷款使用等方面所拥有的信息是比较可靠、真实的。所以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导致农村信贷市场成为名副其实的卖家市场,使得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在资金利率农村高于城市的状况下,农民和农民企业家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这样既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三、“羊群效应”明显

所谓“羊群效应”,也被称为“大众效应”,描述的是一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跟风”现象,特别是追随典型(领头羊)的现象。“羊群效应”的存在具有普遍性。特别是在信息相对封闭、知识水平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羊群效应”更为突出。在农村,村干部、长者、能人等在村民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往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农村金融活动中,这些人很可能成为特定地区的农民效仿的对象,从而成为贷款的“头羊”。并且农村信用社的农户联保贷款较多,一个联保组一旦出现一笔不良贷款,其他联保成员很容易效仿,从而影响整个区域的借款的归还意愿。

四、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弱

在所有的国有金融机构里,仅仅有若干个农业银行设定了农村网店,其他大部分都设定在经济发展、交通便利的城市。所以在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农村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般农村信用社的地区独立性比较强,信用社按乡镇独立设置,导致农村信用社规模小,经营区域有限,资金规模小,底子薄,抗风险的能力弱。可以说,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一旦显现,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化解的。总之,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农村贷款风险的形成、传导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有许多独特之处。

参考文献:

[1] 陈洪,邓涛.当前农村信用社存款市场份额下降的成因及对策[J].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3(02).

[2] 陈怡.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探讨[J]. 福建金融,2014(12).

[3] 李效平,杨映平,孙平.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J]. 甘肃金融,2011(01).

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篇9

武汉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一手房、借款人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开法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所购房产的首期款,剩余款项由银行提供贷款并直接付予开发商,购房者将所购房产的权益押于银行,并按月向银行还付本息的一种抵押贷款。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办理按揭,且需提供出生证明。

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等法律文书必须由购房人本人签署,并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人相同,若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房的,则应共同签署上述法律文书。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而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3、按揭申请人应按指定时间办理手续,逾期办理责任自负。

办理住房贷款都需要哪些手续

住房贷款的规定注意事项

(一)、一手房交易

买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2)未婚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由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出具未

婚证明。

(3)离异的: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并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裁决书、判

决书。

2、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1份,即第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三及其以上套数住房贷款的首付款交付比例按一定比例递增,即第二套为40%……,门市房不低于

50%(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以下情况的月还贷数必须计算在内:

(1)在国内任何银行已办贷款(已在银行办理过贷款,逾期4次以上银行不再办理贷款)

(2)已为他人提供担保(已解除需提供证明)

4、收入证明(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夫妻收入50%,空白收入证明按银行要求提供给客户,见附件四):

(1)有单位的,须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盖劳资章或单位公章)。

(2)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近期六个月的税单或交税存折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工作年限证明。(可以不提供)

6、有房产或车辆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可以不提供)

(二)费用

1.担保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1‰(工行、建行不收担保费)

2.印花税:贷款金额×0.05‰

3.开卡费:5元

(三)年限限制

住宅贷款最长15年(16-20年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门市贷款最长10年

贷款年限+借款人年龄(周岁)≤60年(61-65周岁银行办贷人员视情况而定)

8、审查资料注意事项:

(1)资料不得涂改(含合同),书写必须用碳素笔

(2)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及其他资料内容号码必须相符。

(3)已离异没有再婚,提供离婚证明同时必须提供民政部门没有再婚证明。

(4)办理贷款时须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连同资料的原件同时带到银行办理。在贷款审批后发放前借款申请人必须把(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同时抵押。在贷款中所涉及的有关(抵押费、评估费、保险费、担保费)

由借款人承担

(5)银行有权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办理贷款及贷款年期。

(6)提前还贷客户与银行联系。

3.居民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所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4.20、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23、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4、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25、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6、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集中封存户”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他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到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

(2)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提取手续时,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职工持上述材料向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7、职工大修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8、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32、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申请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每半年提取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登记证》的作用主要有:第一,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第二,严格控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度不超过该住房消费总额度。

33、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各自按规定核发本行(本行指承办银行,下同)范围使用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在本行内,每一本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若已凭购房合同申请了登记证,则以后换发的房地产证不能再申请登记证。若一个职工购买(租赁)多套住房,则每套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一个人可拥有多本登记证。

34、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原则上由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联名第一顺序人提出申请。房屋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为《登记证》的共同拥有人,在第一顺序人领取《登记证》后,可凭《登记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35、第一顺序人未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在外地、番禺、增城、花都、从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铁路、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合同联名的第二顺序人提出申请,依次类推。申请人到开户行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另一家公积金承办银行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例如: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工行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其他联名人为共同提取人。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需分别向两家承办银行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若合同联名的第一顺序人不在本行开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后,取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第二顺序人,由其开户银行核定,依次类推。

3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手楼,按照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金额;

二手楼,按照完税契证上的评估价金额;

征地拆迁补偿面积,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金额。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首期付款+每月供款额*供款月数;

等额本金还款:成交价+贷款金额*月利率*(供款月数+1)/2。

利率变动引起供款额的变化,不调整已核定的提取总额。

③租房:月租*租赁月数。

38、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如何核定可提取金额?

共同提取人都在一家承办银行开户时,可共同使用可提取总金额,无需划分额度。

对于共同提取人存在非同一承办银行开户的情况时,由“户名”的开户银行先审核可提取总金额,由提取人确定在该承办银行开户的共同提取人的可提取金额,剩余的额度则作为他行核发登记证的可提取金额。该银行核准后向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9、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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