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24-06-04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8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1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2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搭板必须满铺,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的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鉴证方可使用。

4、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要对防护设施检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采购台帐。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必须有记录,经过逐级验收,所有的防护用品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高空作业区域机具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3

一、立柱钢筋笼高度大于5米的,必须在浇筑地系梁(承台)前至少设立三道揽风绳(揽风绳之间夹角120°)揽风地锚、拉线紧固必须牢固、可靠。

二、盖梁低高出地面2米的,必须设置四面防护网,搭设工作平台,严禁出现翘头板现象。

三、高度大于2米作业必须设置施工人员上下通道,施工高度在2米~5米采用直梯,大于5米的采用“之”型梯(见附图二示例)。

四、搭设通道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

五、当有6级及6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停止支架架设和拆除作业。

六、梁板架设(箱梁现浇)完毕后,立即做好临边防护(见附图三示例)。

七、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八、跨乡村道路、县道的施工作业处必须有专人值班,跨永煤铁路施工前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取得与永煤集团联系,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4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5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6

1: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及定议:3.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均必须执行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规程》。2.2高处作业的范围:作业高度在2~5m以下的为一级;5~10m以下的为二级;10~30m以下的为三级;30m以上为特级。

3:审批手续:3.1.1凡属危险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安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施工。3.1.2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施工。3.1.3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保卫科亲临现场检查后,方准施工。3.1.4未经审批盲目冒险的高处作业,经检查发现后,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者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3.2.3工作前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工具,设施,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正确认安全可靠,才能作业。3.2.4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应报安全保卫科,工艺设备科审批。项目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起吊五吨(含五吨)以上物件,需要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科批准。起吊十吨(十吨)以上物件,如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须制定吊装方案,并经得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批准。3.3.7起重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7

1、高空作业是指在作业面落差2m及以上的作业。

2、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经过相应培训;

(2)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禁止酒后、疲劳和生病期间从事高空作业。

3、对基层单位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压、视力、听力、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能等。血压、视力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听觉、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每3年至少检查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3)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确保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包括护栏、护罩、梯子、高空逃生器、安全网、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国家或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4)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防护装置及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且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5、作业要求:

(1)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明确作业监护人员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联系方法。

(2)多个单位共同作业时,作业现场由总承包单位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参与作业的每个岗位人员应对 本单位高空作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发现过度疲劳、情绪异常或饮酒、生病人员,不得安排登高作业。

(5)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大雪等恶略气候时,禁止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禁止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两个以上人员在同一梯子上同时攀爬或作业;

(3)沿梯子扶手下滑,在作业面奔跑、跳跃、打斗嬉戏或在易滚动、圆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靠扶手或护栏;

(5)将无关物品带上高空作业面;

(6)擅自拆除扶手、围板、护网、盖板等防坠落设施。

7、夜间作业时,应对现场照明装置及照明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应立即整改。

8、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对各个层面作业进行统一指挥,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控并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危险。

9、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8

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0、驻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观察,不通确认时要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远离地下或高空的光电缆、通信电缆、动力电缆,以防烧坏电缆。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服务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接打电话,防止走神造成人身伤害。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施工后,恢复线路进行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前后作业进度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要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时,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头带安全帽;机械挖土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户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带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品性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料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带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他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有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临边、洞口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9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5)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6)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7)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8)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0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1

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高空作业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 高空作业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 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五一三厂危险作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 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 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 高空作业脚手架

第十八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

第二十二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 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 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 高空作业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 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 高空作业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 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 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 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 高空作业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 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 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3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4

1目的

本文制定了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防坠落控制程序的要求。

本程序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安全的高空作业环境,减少高空坠落事故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宁铝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

3定义

3.1表面的坑或洞

墙壁的开口或洞孔、高空作业平台(如脚手架)、房顶等距地面20xxmm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范围。

3.2 高度为3000mm以上的固定式或便携式梯子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

3.3固定的支座

备有救生绳索、系索、减速装置的安全装置。

3.4安全带

可以系在员工的腿部、骨盆、腰部、胸部、肩部或其他部位的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安全系带。

3.5高空作业场所

地面的开口或洞孔;墙壁的开口或洞孔;装货的码头;高空作业平台;房顶等地,其距地面20xx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20xxmm处。固定式的梯子,其高度为3000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3000mm。无保护的作业场所不在此限内。

3.6坠落防护

用于预防和保护员工从高处坠落的体系或设施。

3.7坠落防护设施

用于阻止或限制坠落事件发生的装备,这些设施包括:人员防坠落体系和固定的安全网。

3.8坠落防护系统

对于出现坠落的危险处,有防护装置的高空危险区域,进行人身防护的各种程序和工程加固方式的组合,这些系统组成如下:

3.9 围栏和下部围护侧板;

3.10楼梯扶手

协助人们上下楼梯或台阶的护栏。

3.11支承架

对于没有安全带挂点处,用来固定悬挂安全系索救生装置的架子。

3.12 管理程序上的控制(即标准的操作程序,如使用便携式梯子应按要求绑紧;作业时不能站在便携式梯子的顶部;在高空作业使用坠落防护装置(或大型升降机);在房顶上作业时的要求等。

3.13地面上的坑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25mm小于300mm,使用某些材料后可以防止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4地面上的洞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等于300mm,可致使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5护栏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直立的栏杆。

3.16洞

对于地面、房顶或其它的行走工作面,其裂口或缝隙的极限尺寸大于等于50mm。

3.17系索

用于将安全带连接至减速设施、救生绳索、挂点或在其末端有连接器的柔韧的绳索、钢丝绳或系带。

3.18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从作业面坠落的系统,它由固定支座、连接器、安全带、系索、减速装置、救生绳索组成。

3.19工作平台

高出周围场地或地面的作业空间。

3.20栏杆-由一定数量组成的安装于墙上或通过托架按一定间隔固定,以保证安全通行的围杆。

3.21围栏标准-围栏分高围栏、中围栏、柱子三种。高围栏的顶部到地面、平台、走廊或斜坡的高度为1000mm;中围栏的高度为500mm。

标准围栏由刚性材料构成,其最薄弱点可以抵抗80kgf/m2的水平作用力。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2楼梯护栏标准-构成与围栏标准类似。但是,栏杆的顶部到梯级表面的垂直高度大于750mm小于900mm,且与梯级前边缘的梯级竖板成直线,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3 工作平台周围挡板标准-其垂直方向高度为100mm,与地表面的间隙不大于6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4墙上的孔-对于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高度大于25mm且小于750mm,宽度没有限制,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5墙上的洞-对于可引起员工跌倒的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的高度大于750mm,宽度45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6监护人

在高空作业现场外,协助高空作业的员工,安全从事作业的人员。

3.27高空作业人员

经过高空防坠落培训,有能力并被许可在高空处从事作业的人员。

3.28许可发放者

发放并且授权高空作业的人员。

3.29需许可证的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6米以上的高空地点,如天车轨道,厂房顶部。

3.30高空

距离地面或平台大于3米以上的地点。

4角色和责任

4.1工厂总经理

有责任确保该程序文件的实施。

4.2部门经理(车间经理)

负责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并检查和不断改进。确保每个员工得到必要的培训,并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有关要求。

4.3 ehs管理人员

为工厂经理、部门经理、监督检查人员、员工及其它需要支持的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高空防坠程序的实施。协助评估、检查及改进高空作业管理。参与高空防坠程序的培训,熟知所在高空防坠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4.4工程技术人员

为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支持。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规定,协助高空防坠落程序的评估、检查和改进。

4.5培训部门及人员

指公司或工厂负责培训及相关事务的部门及人员。有责任对工厂的所有雇员和签约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培训及登记工作,并负责培训材料的更新和员工培训周期的审定工作,保证所有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在从事高空作业前均已参加过培训。

4.6员工

指与公司签约并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有义务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对作业场所存在的高空坠落风险进行查除和提出整改建议。有义务监督、指正和监护其它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存在的安全风险。

4.7监护人员

给执行高空作业的人员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中的必须与从事高空作业和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或者可以看见对方),以便在必要时联系救援 。在有必要时可以使用适宜的救援手段,但绝对不能进入狭窄空间实施救援。相反,必须确保坠落四周无其他任何危险。

4.8承包商或来访者

指与工厂有合同约定的外来人员。有义务在工厂内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按ehs职能人员的要求执行高空防坠落程序。与承包商/合同者签订合同时,必须强调或将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ehs条款写入合同。

4.9项目责任人

指与公司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或工厂专题项目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审查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风险,有责任和义务联系ehs职能人员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及防坠知识的培训,并在作业的执行过程中承担高空风险的预防、检查和监督工作。

4.10紧急救援小组

指遇危险时刻公司或工厂的紧急救助小组。承担高空坠落事件中的紧急救援任务,有义务对高空坠落事件实施紧急救援,有责任和义务学习高空坠落的救护知识。

4.11救援人员

指紧急救援小组的成员,对那些在没有他人援助的情况下无法退出高空作业现场的受伤或生病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救援人员必须受过急救培训,并且能够使用独立的救援器械。必须遵循紧急救援程序。

4.12采购人员

熟悉有关高空防坠落程序,只能采购经授权单位或ehs专门委员会批准的物品,从而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效实施。

4.13高空防坠落程序负责人

负责制订和改进高空防坠落程序。对全公司的高空防坠落程序制订统一标准格式和检查内容。对高空防坠落程序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检查和改进。

5高空作业场所的确认和风险评估

5.1加宁公司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场所加以识别,建立全公司的高空作业场所总量表(附表1)。

5.2利用危险确认法,对存在风险的高空作业场所进行评估,确认其风险高低,并以图片或文字的形式向员工描述,建立风险意识。

5.3评定包括坠落和高空作业危险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面的坑和洞孔、墙上的孔和洞、房顶、梯子(便携式和固定式)、高空作业平台(如起重机平台,脚手架,楼顶)等。

5.4对初期和正在进行的评定所确定的坠落防护缺陷应优先处理,每个有坠落危险的区域的设计应符合坠落防护系统的规定。

6风险评估办法

6.1评估小组由高空作业委员会成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组成,通过亲临现场和相关人员会议讨论,确定存在风险的部位。

6.2对存在风险的部位按风险因素表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风险等级,并以图片和方字的形式纳入风险库。

6.3本评估办法同样适用于整改后的高空作业部位。

7高空作业控制措施

7.1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进行要求、培训和警示。

7.2完善及整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部位的作业条件,降低风险。

7.3增加或补充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的防坠落装置。

7.4作业前进行高空作业检查登记,发现未经培训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立即阻止其作业。

7.5作业前执行防坠装置的使用登记与检查程序,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防护装置立即停止使用。

7.6对需要人监护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7.7无论何时进行的高空作业,必须在工作平台下方建立一个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7.8从事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梯子、护栏、三角架、救生索、挂点、绳索等防护装置再次进行安全检查与确认。

7.9对于所有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在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按检查程序预先进行检查。如梯子和挡板的状况、标识、防护装置的状况和有效性。

7.10对检查的结果要按程序进行登记,以便再次使用参考。

7.11对发生事故时使用的防护装置,必须经过安全鉴定无误后,方可再次使用。

7.12对有断股、油污、开口、撕裂等迹象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并且进行登记与修复。

7.13 ehs部每年要组织两次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车间每季度要组织抽查,检查结果要认真进行登记和保存,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和整改。

8防坠落设施的购买和保管

8.1购买防坠落保护装置应以安全性能达到承载要求,且符合ehs方针规定为准,对任何的例外必须经过ehs专家的认可。

8.2防坠落保护装置的购买以现场和员工需要为准则,要保证每位员工都有充足和易于获得的供给。

8.3坠落防护装置的使用要遵守制造商的建议。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清洁和贮存。

8.4坠落防护装置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存贮柜内,并编号和整齐放置。

8.5发生事故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完全修好,并经过校验后,方能再次使用。

8.6对已损坏,有缺陷,已到使用寿命不能继续,修复后安全性能不能保证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剪断,交ehs部以旧换新。

8.7每年由ehs部对该程序检查一次。

9遵守

凡在加宁铝业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合同者均必须遵守该程序,对不遵守程序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其作业。

10培训

10.1对于参加或获取批准的涉及坠落防护或高空作业的任何模式行为的员工,都应接受培训以获得相应的ehs安全能力、知识(包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必要的技巧,并全面履行所指定的职责,培训具体内容见高空作业培训程序文件。

10.2培训资料可以由程序委员会负责编写和收集,或分享有资格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料。

10.3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对风险有清楚的认识和预防能力,了解和有效地使用和维护所要求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理解高空作业许可和执行程序。

10.4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学会紧急事件、事故及意外事件的自救及联络等处理,定期地或在适当的时候或至少每隔三年,按法律要求开展和实施再培训工作。

10.5对新员工和调岗员工必须进行高空作业培训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10.6通过培训使员工使用并熟知与自己工作主题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标准。

11沟通

11.1工厂允许的高空作业场所应设置警告标识,并确认工作平台下方的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11.2通过班前会、意见本等任何方式与员工进行交流,汇总及整改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不断完善防坠落保护体系,减少风险。

11.3建立交流机制向相关人员传达工厂的任何变化。

12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

12.1 发生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后,员工要首先联络紧急救援小组或与外部取得联系,并尽可能地自救。

12.2 对作业期间的异常情况,所有员工要及时汇报及检查。

13通知、报告和记录

13.1 要定期对高空作业控制程序进行培训,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 要建立高空作业防坠落培训记录,并妥善保存。

13.3 发生的坠落事件及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以通知、报告等形式向员工宣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3.4 在程序执行中涉及的检查记录和登记表要认真填写,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方便检查与填写,并按照《ehs计划检查程序》执行。

14承包商和来访人员

14.1 任何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承包商和来访人员提出程序要求,并监督承包商和来访人员实施高空作业。

14.2 对承包商和来访人员违反程序要求的情况,任何员工均有权汇报和拒绝其作业。

15支持文件、记录

15.1《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许可证》

15.2《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前检查表》

15.3《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登记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5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暴风雨雪)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二)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三)禁止双层垂直作业(有隔离设施的除外)。高空作业时,一根安全绳只限一人使用,安全绳要栓绑在可靠物上。一根安全桩只能栓一安全绳。安全桩打入地面的垂直深度,土质山坡不少于1m,石质山坡不少于0.5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边坡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m。安全绳直径应不小于25mm,安全带绳直径应不小于16mm。在安全桩上栓好后的剩余绳头应不少于1m,不长于3m。使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绳长的1/5,亦不得超过5m。必要时应加打护桩或派人看守,防止因安全桩松动发生事故。

(四)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以免拌倒跌伤。

(五)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非指定工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架和绳索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六)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饮酒。凡患有间发性癫病,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和恶性贫血等症的人不得担任高空和陡坡作业。

(七)经常上山下河所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做成台阶,必要时应设置栏杆,临时通过的陡坡和路滑处所应打安全桩并栓上安全绳。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2

培训类型:公开课

时间:2015年1月16日、23日

地点:苏州

培训对象:EHS主管、经理, 与EHS关系密切的生产物流、设备、工程、总务、厂务、行政主管与经理, 公司领导等。

机构简介:南京大学-ISC环境、健康与安全中心是南京大学与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 (ISC) 合作成立的EHS培训中心, 落户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旨在为中国工业企业及地方政府提供EHS以及节能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各方面的培训、咨询、技术服务和能力建设。目前中心拥有近60门课程, 并在不断更新中, 也可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课程。依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学科群的技术优势, 也可提供EHS咨询服务。

电话:0512-86669637 13451556387

邮箱:eric@ehsacademy-js.org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3

关键词:作业管理;正能量;思考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6)16-018-1

目前,作业成了师生的心病,越来越多的学生将完成作业看做是学习中最重要的事,“不择手段”地完成作业,“千方百计”地回避作业,老师想通过作业来提升学生,想在作业中找出学生的真问题,可是,批改过程中不自觉的叹息总是出现,甚至是愤怒,可以说,在作业上,师生都耗时耗力,可所谓的检测、反馈、激励功能真是淡化了,围绕作业,和学生“争斗”几多回合,效果不佳,原因是什么?值得反思。

反思一:一定要让学生喜欢做作业吗?

常常抱怨学生不喜欢做作业,调查一下身边的孩子,包括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亲戚朋友的孩子,发现一个共性问题,作为一名初中学生,即使成绩很优秀,也很难发现一个喜欢做作业的学生,让其在老师多布置点作业和少布置点作业间选,百分百选少布置点作业。

对照我们自己的状态,几天班一上,不也是盼望着周末的到来吗?不也是对假期多少都有点期待吗?我们扪心自问,我们真的做到“喜欢”工作了吗?很多时候,我们真不能说是“喜欢”工作,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工作不出色,我们很多人工作出色,真正原因可能不是因为喜欢工作,而是由于能明确职责所在,有强烈责任感,较强的自我约束力等因素造就了好的工作能力,推己及人,对学生有关作业的态度,如果我们整天说教,灌输作业对他的提升多么多么重要,作为学生应该喜欢做作业等,不如换个角度,让其明确完成作业是学生的职责。

反思二:学生抄袭的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是什么原因致使抄袭现象屡禁不止呢?难道学生愿意去抄袭作业吗?在对部分学生交流之后,发现事实和我们想的其实并不一样。学生抄袭作业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本身对学习已经失去兴趣,但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要求而去抄之,其主观上就是不想做作业,这一类只有极少数。第二类,就是本身对学习并没有失去兴趣,但是因为老师布置的作业因为难度或者数量超过自己的学习水平,但又不想被老师批评而抄之,属于被动抄袭。这一类学生是绝大多处。

作为教师,我们很可能会主观上杜绝学生抄袭作业,而客观上又在“推”学生去抄袭作业。我们必须承认,没有学生是从主观意愿上愿意去抄袭作业的。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学生抄袭作业的做法,真正体现作业的“正能量”?

一、提供外界约束,促进思想改变

新学期开学初,召开全班学生会,会上和所有学生签定诚信作业承诺书,一式三份,每一份上都有承诺人签名及两名见证人(老师和家长)签名,分别由学生、学生家长和班主任保管,在内容中明确,不诚信作业班级将给予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个别学生一定会上报学校给予不同层次的学校处分,利用周会、黑板报、学校橱窗进行宣传,为学生诚信作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外界约束。

通过主题班会,让学生认识到作业是让学生对自己学习情况的及时反馈,所以学生一定要独立自主完成作业,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真实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以和同学讨论,也可以去请教老师,千万不能一抄了之。一旦抄袭作业,影响的不光是学习态度,更严重的是会使自己失去学习的自尊,自暴自弃,养成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惯。

要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抄袭作业的危害性,让学生认识到“不做只是代表学习不行,但抄袭就代表品质有问题”。让学生树立“即使学习差,但做人一定不能差”的信念,从思想上杜绝抄袭作业的想法,让学生认识到“抄不如不做”。

二、敢于让学生说不会,合理评价

允许学生对实在答不出的题目写上“不会”二字,还学生“不会”的权利。可能老师会担心,会不会出现学生不负责任的全写上“不会”,相信只要我们引导到位,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样做有很多的好处。第一,堵住了学生因不会而抄袭作业的源头,可以有效地杜绝作业的抄袭现象,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加作业反馈的真实性。第二,刺激学生学习的欲望。虽然允许学生写“不会”,但现实中很少学生这样去做,即使写了,事后也会认识到自己学习的不足,努力让自己从“不会”变成“会”。第三,培养学生诚实,勇于承担的品质。当学生写上“不会”二字的时候,实际上是一种诚实的表现,他没有去撒谎,没有去抄袭,而是选择了勇于承担,这对学生以后的成长非常有利。这样,教师可以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对完成作业质量进行不同的评价。

三、先做后布置,确保作业的科学合理

常有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有题目存在问题,其实,这真可以算是一教学事故了,最起码,会有两个不良后果,一是耗费学生时间,尤其是学习刻苦的学生,我们能看出题目本身有问题,而学生不能啊,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答案花了本不该花的时间,另一个后果就是削弱了学生对老师的信任。

高空作业管理通知 篇4

各施工班组:

目前,工地正处于砌筑、安装及幕墙外装施工阶段,高空作业频繁,极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为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稳定形势,现就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班组长带班制度。

各施工班组长要充分认识到高处作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积极配合项目安全管理,认真梳理本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立足于超前防范,明确各班组的安全责任,提前做好安全生产部署。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针对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确保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地施工安全管理。

为确保工地安全管理,各班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易发生高坠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落实专人负责;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移动高架、临边洞口防护,及时发现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三、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各班组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戴好安全帽、配备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 具体要求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在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

4、现场各班组要相互协调,避开上下垂直作业,不但确保自身的安全,还要兼顾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

5、特别对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的处罚规定:第一次发现违规,处罚壹仟元人民币,第二次违规,处罚两仟元,第三次处罚伍仟元。

各班组要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配合好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遵章守纪,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项目部将严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公布于众,绝不姑息。希望各班组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项目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5

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第一版)

2015年10月21日

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编纂人员:马建宁 谢冬庆 校准人员:张欣龙 核准人员:陈浩平

核发日期:2015年10月21日 核发部门:安全环保部 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4

2、引用标准................................................4

3、定义....................................................4

4、动火作业分类............................................4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5.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5.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6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7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8

8、相关人员要求和职责......................................9 8.1动火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9 8.2 动火执行人.............................................10 8.3监火人职责.............................................10 8.4 动火分析人职责.........................................11 8.5安全员职责.............................................11 8.6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职责...............................11

9、附则...................................................11 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GB50016-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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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1.4 凡在处于《GB50016-200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1.6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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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2%。

5.1.8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 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 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5.1.14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5.2.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2.1.1 生产不稳定。

5.2.1.2 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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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0.015mpa正压。低于0.015mpa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项目负责人提供。

6.3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 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6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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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7.2.2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经当班班长、岗位操作工签字,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物质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动火证上签字,最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

7.2.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中所列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一致,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签字手续,进行相关事宜的交接。7.2.6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各一份,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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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3.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7.3.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长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带压堵漏作业必须经设备动力部审批)7.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分管工艺的副部长或部长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7.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部长助理以上行政干部终审批准。

7.4.4遇相关人员开会、休息、夜间作业及其它特殊原因,动火票证的签发必须请示相对应的人员并经批准同意后,其它人员方可代替。

8、相关人员要求和职责

8.1.1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作业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或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动火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8.1.2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动火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负责动火 8.1动火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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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质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8.1.3 作业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

8.2 动火执行人职责 8.2.1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执行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 再次动火),动火执行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岗位操作工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职责 8.3.1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分别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火人不能同时担任动火执行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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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 动火分析人职责 8.4.1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由动火项目负责人根据动火部位负责取样

8.5安全员职责 8.5.1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6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职责 8.6.1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前应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9、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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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6

1、化产作业区概况及动火作业前的要求。

1.1、化产作业区是公司控制的重点消防单位,属甲级防火区,生产区域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粗苯为公司控制的A级危险源点。生产使用的原料介质有:硫酸、洗油、煤气,生产检修所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有:苯汽、萘气、氨气、氢气、焦油气等,生产产品有:轻苯、重苯、煤焦油、硫酸氨。搞好防火防爆工作至关重要。

1.2、在化产作业区所属区域动火作业前,应事先办理施工方案、单项安全措施、动火审批表。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依照本规定〈标准〉内容实施动火。私自动火属违法行为,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如出现本规定之外动火作业的,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2、动火作业气体置换方法。2.1、直接置换法

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在启用前或开始输送煤气前,直接用煤气置换,并取样分析,以煤气中含氧量不超过1%为吹扫置换合格的标准。这种方法危险性较大,其混合气体必定会经过达到爆炸下限到超过爆炸上限的过程,存在着发生着火、爆炸的严重危险,一般不采用。(系统检修开产前,先通蒸汽从鼓风机前依次采样进行爆发试验,合格后开产运行)2.2、惰性气体置换法

用N2、CO2等惰性气体置换管道或煤气设备、设施的煤气或空气,这是较理想的安全可靠的方法。

2.3、蒸汽置换法

采用蒸汽置换煤气和空气,一般每300—400m的管道设计一个吹扫点,吹扫蒸汽耗量为管道容积的3倍,压力应为0.1—0.2MPa(表压)。

3、动火作业方法分类。3.1、常压动火方法 3.1.1、拆迁

煤气生产连续性强,在防火防爆场所检修动火一般是不停产的,因而很危险。所以,凡是能拆卸转移到安全地区动火的,均不应在防火防爆区域现场而应在安全地区动火,动火作业完毕再运到现场安装。要注意的是,在防火防爆现场拆卸的管道和设备移到安全地区,也应冲洗置换合格才能动火,否则也有危险。3.1.2、隔离

在防火防爆场所动火,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在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通常采用金属盲板,将联接的进出口隔离,必要时应拆卸一截,使动火管道与在用管道完全隔离。切忌依赖原有阀门而不加装盲板。这种隔断管道的盲板,除应考虑其截面大小和密封性能外,还应考虑能耐受一定的压力,以防由于系统内泄使管内压力升高,将盲板压破。盲板厚度可按压力容器圆形平盖进行计算。3.1.3、清洗置换

凡需动火的设备管道,应进行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

清洗置换及吹扫的目的是消除可能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清洗置换及吹扫必须有进出口通道,尽量避免弯头死角,才能使残液及爆炸性气体完全赶出。3.1.4、充氮保护

在可燃性混合气体中掺入惰性气体,将减少可燃性气体分子与气氧分子的接触机会,并且破坏燃烧过程的连锁反应,因此可降低爆炸危险程度。如在爆炸性混合气体中掺入惰性气体,使其氧含量减少到临界添加量以上,即可避免燃烧和爆炸。3.1.5、水封 所谓水封法动火就是对内有可燃介质的管道、设备,在动火检修前,将水注入其内,待满溢后再直接在管道、设备上进行气割、电焊。其基本原理是把管道、设备内的可燃物封在水中,不能与助燃物相混合,从而消除燃烧三要素中的一个要素—助燃物,遇明火也不致着火爆炸。3.1.6、测爆

测爆法动火是指厂房内外,地沟和设备、管道等的空气中含有可燃介质的区域空间的检修动火,通过测爆仪测试或仪器分析其空气中可燃介质的含量,可预知可燃介质在空气中的含量是否在着火、爆炸下限浓度以下。根据国标《焦化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应小于0.2%(体积比),方可动火。值得注意的是:动火前半小时应做气体分析或测爆检测,合格方可动火;工作中每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半小时以上也应重新分析。3.2、带压动火方法 3.2.1、正压动火方法

正压动火方法是比较普遍和常用的动火方法,它的理论依据是:

A、处于密闭管道、设备内的正压状况下不断流动的可燃气体,由于与大气之间存在压差,一旦泄漏,只会是可燃气体冒出而空气不能由此进入。因此,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管道、设备内的可燃气体不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

B、由补焊处泄漏出来的可燃气体,在动火检修补焊时,只能在动火处形成稳定式的扩散燃烧。由于管道、设备内的可燃气体处于其着火爆炸极限含氧值以下,失去了火焰传播条件,火焰不会向内传播。

C、由于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处在不断流动状态,在外壁补焊时产生的热量传导给内部可燃气体时随即被带走,而外壁的热量便散失于空气之中,不会引起内部可燃气体受热膨胀而发生危险。

3.2.2、正压动火法的安全对策

采用正压动火法进行生产检修动火之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保持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处于压力稳定的流动状态,如果压力较大,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控制在约1500—5000Pa(150—500mmH2O)为宜。

B、从需动火补焊的管道、设备内取可燃气体做含氧量分析,且含氧量必须低于该可燃气体着火、爆炸的极限含氧量以下。周围的空气中易燃易爆气体一般不得超过0.5%为合格,易燃易爆气体中O2<1%。

C、在有条件和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动火处上侧(可燃气体源流侧)加适量蒸汽或气氮气,稀释可燃气体的含氧量。

D、以打卡子的方法事先将补焊用的铁板块在泄漏处紧固好,使可燃气体外漏量尽量减少。这样做,一方面避免在补焊中焊处着大火将焊工烧伤,另一方面便于补焊。

E、动火处周围要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应设临时通风机,避免外漏可燃气体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动火时遇火源发生爆炸。

4、动火八禁止。

A、未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和无“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者,禁止生产检修动火操作; B、未经批准的“动火许可证”,禁止生产检修动火; C、动火部位及其附近,禁止存有易燃、可燃物; D、管道、设备未与生产系统全部隔绝,禁止动火;

E、内有可燃介质或酸、碱类的管道、设备,未经用惰性气体置换或用水清洗及其内空气含可燃介质未经分析合格,禁止动火;

F、在有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厂房内外、管沟、酚水内,事先未经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消除危险因素,禁止动火; G、未全部落实“动火许可证”上所提出的防火安全措施和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H、电焊机的接地线,禁止接在远离焊点处。

5、动火六个不准。

1)风力在五级以上(包括五级),不准在高空动火;风力在六级以上(包括六级),不准在室外动火;

2)在容器内动火时,不准在容器内点燃气焊、割炬,休息时不准将气割、焊炬放在容器内; 3)在容器内动火,不准以充氧办法调节容器内的空气;

4)在动火过程中,不准超越“动火许可证”上所允许的动火范围; 5)在动火检修地点,不准就地加工焊割工件和吸烟; 6)动火完毕,未经检查确认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6、动火安全技术标准。

着火、爆炸极限是在常温常压下测定的,同时又因测定的条件和方法不同而不尽相同,所以只能作为参考数据而不能作为动火安全技术标准数据。为确保安全动火,必须符合下列动火安全技术标准。

6.1、空气中含可燃介质浓度标准:着火、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在空气中含量不得>0.2%;着火、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在空气中的含量不得>0.5%;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含量应低于其着火、爆炸下限25%以上。6.2、正、负压煤气管道和设备内的煤气含氧量不得>1%。

6.3、取样分析不得早于动火前2小时;取样要有代表性,即在动火容器内上、中、下各取一个样,再做综合分析。

6.4、用测爆仪测试时,不能少于2台同时测试,以防测爆仪失灵造成误测而导致动火危险。6.5、若当天动火未完,则第二天动火前也必须经空气含可燃介质分析或测爆仪测试合格,方可继续动火。

7、易燃、易爆介质爆炸极限 名

称 同空气混合体积% 下

限 上

限 焦炉煤气 5 30 一氧化碳 12.5 74.2 苯 1.3 7.1 萘 9 氨气 15.7 27.4 氧气 4.15 75 乙炔 2.5 82 氢气 4.0 75.0

8、现场动火作业标准。(表格式)动火项目(部位)采取措施 焦 油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表。

2、打开上下人孔盖放散管。

3、清理罐内残油及易燃物。

4、用蒸汽吹扫赶尽可燃气体(氨气、萘气等)

5、底部注水,防止焊花引燃残油。

6、必要时顶部人孔用轴流引风机抽出可燃气体。并使罐体

降至常温,防止挥发性气体。

7、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备消防汽管。

8、确认无误后实施动火,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

次线无裸露,且地线可靠接地并专人监护。

9、遇有氨气时,切忌氧气焊接、切割。

10、遇重大动火时事先联系消防车到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

焦 油 管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表。

2、清理现场易燃物。

3、用蒸气吹扫管道内残油至干净。

4、断开焊接最近点法兰并使法兰口断开,通少量蒸汽,吹

通后必须与罐体等用盲板有效断开。

5、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地线可靠接地。

6、确认后现场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监护,实施动火。

7、动火结束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母 液 管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表。

2、放空管道内残留母液,必要时用蒸汽吹扫。

3、和煤气设施相连接的母液管道必须插堵盲板进行有效断,并就近卸掉阀门或打开法兰泄压,焊接时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次线无裸露,且地线可靠接地。

4、清理现场周围易燃物。

5、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配备消防汽管备用。

6、确认无误后,由专人负责监护,实施动火。

7、动火结束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硫 酸 罐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表。

2、放空罐内残留酸,需要清理时,清理干净。

3、打开上下人孔盖放散管。

4、用风管或蒸汽管往罐内充气赶尽氢气等可燃气体。

5、动火时连续向罐内充气,充气量可适当减小保持正压。

6、管道动火时,需放空残留酸。关闭与酸罐连接阀门,动火点就近卸开法兰并对大气泄压。

7、确认无误后,配备灭火器,专人监护实施动火.动火时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次线无裸露,地线可靠接地。

8、动火结束后,现场不能留有火种。

煤 气 在 用 设 备 管 道 正 压 动 火

停 备 用 煤 气 设 备 管 道 动 火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需公司批的设备、区域必须

按要求审批,需煤气防护站审批的要提前审批。

2、动火前,先到现场确认,制定可行性的单项安全措施和作业方案。

3、用CO监测器,监测周围是否有煤气泄露,如有泄露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并现场确认,填写检修动火确认表。

4、动火时管道、设备内的煤气压力控制在150—500mm水柱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需动火焊补的管道、设备内采煤气做含氧量分析O2<1%,周围空气中煤气不超过0.5%。需焊补的管道用打卡子的办法事先将补焊用钢板块紧固好,使外泄量减少。

5、动火前,动火点周围,地面有易燃物时应清理干净,必要时遮盖砂子等阻燃物。

6、需要消防车的应提前联系,由消防车监护动火。

7、动火前应配备有效灭火器材、消防汽管、消防砂等。

8、动火时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次线无裸露,且地线可靠接地,必要时另打地线。

9、高空煤气设备、管道动火,应搭设作业平台、跑道,特殊情况不能搭设时,应有其它措施,以保作业人员安全。

10、措施具备后,再次确认。现场专人监护,实施动火。动火结束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

11、动火时应注意电流,以免焊穿在用设备、管道引起着火。

12、负压区内的设备、管道,原则上不准动火,确需动火时应专题研究后实施。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需公司批的设备、区域必须按要求审批,需煤气防护站审批的要提前审批。

2、动火前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用蒸气实施吹扫,现场检查制定作业方案和单项安全措施。

3、煤气设备、管道动火前要打开人孔放散形成对流,需插堵板时一定按要求插堵。设备、管道内的焦油、萘等沉积物要清理干净。进入设备管道检查清理CO含量应≤24ppm,清理至动火处2—3米。或通上蒸汽排渣,铺洒干粉、砂子等阻燃物。

4、清理完毕后,要进行必要的监测、化验,保证煤气设备、管道内可燃物含量总和小于1%,含氧量>18%,且测爆合格方可实施动火。

5、用CO监测器监测周围是否有煤气泄露,如有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确认。

6、动火前,动火点周围,地面有易燃物时应清理干净。

7、需要消防车的应提前联系,由消防车监护动火。

8、高空动火时,需搭设作业平台、跑道,特殊情况不能搭设时,应有其它措施,以保作业人员安全。

9、动火前应配备有效灭火器材、消防汽管、消防砂等。

10、动火时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次线无裸露,且地线可靠接地,必要时另打地线以保安全。

11、措施完备后,再次确认,现场设专人监护,实施动火,动火完毕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现 场 一 般 动

1、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在确认无着火爆炸危险的或危险极小部位动火,如所有区域的围栏外、粗苯围栏外南空场地、硫铵站台、循环水系统等,经安全员、设备点检员、大组长确认可办理工段级动火表)。

2、放空介质进行必要的吹扫、清洗、清理。

3、需跟生产系统断开的一定要断开,需插堵盲板的必须插堵,并清理现场易燃物。

4、现场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汽管等。

5、确认无误后专人监护实施动火,动火时电焊引线牢固挂在焊接处,一、二次线无裸露,地线可靠接地。

6、靠近地沟动火,必须将地沟用砂子或黄土进行严密覆盖。

7、动火结束后检查现场不能留有火种。苯类设备管 道周围动火

1、一般情况下禁止在苯类设备、管道上动火,确需动火时,应专题研究,报厂或公司审批后才能实施。

2、距苯类设备、管道近的其它设备、管道动火,原则上采取卸下作业方式,确需动火的应专门检查确认,有针对性地制定动火措施并报请厂防火办或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备注

外委的维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单措,需动火的办理动火票;作业区内部动火或检修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票和确认书,不动火检修、维修、吹扫、清理现场只办理确认书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太钢焦化厂

化产

作业区

2009 年

日 动火地点

动火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动火内容

监火人 施工方(全程):

作业区(全程或巡检): 动火时间 自

分始,至

分止 动火人

隔绝措施和动火点示意图: 动火方式:

□ 切割作业 □ 风镐开凿

□ 焊接作业 □ 打磨作业

□ 电锤电钻 □ 炽热表面

防火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

等设备停用,管线可靠隔绝

□ 地面(工作面)湿润 □ 动火点周边做小包围,确保火星不飞溅

□ 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

□ 上述设备用

置换清洗完毕

□ 防止工具、材料、零件坠落 □ 动火区域用不燃物遮挡,与周边隔开

□ 落实脚手架防滑措施 □ 上述设备内部气体

分析合格

□ 落实照明措施

□ 清除动火现场一切易燃、可燃物品

□ 配备专人监护动火(戴监护袖标)□ 动火环境有害气体

检测合格

□ 管道空气送风 □ 确认与设备有关的电源有效切断并挂警示牌

□ 机械通风 □ 配备适用消防器材和灭火措施

□ 自然通风(5级以上大风室外严禁动火作业)

□ 动火点严禁吸烟

□ 动火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焊工持证作业

□ 地沟、窨井、脱水器、水封槽、易燃介质管道的法兰与阀门处等要用阻燃布遮盖严密 □ 煤气管道在停机后用蒸汽吹扫干净,作业时将煤气管道可靠切断(插堵)并通少量蒸汽或氮气动火

□ 其他具体措施

审批人 意见及 签名 动火区域班组长:

作业区安全员:

作业区作业长:

注 意 事 项

1)动火人、监火人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和单项安全措施要求,此证由动火人携带。每次动火结束,动火人、监火人要清理干净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一机一闸,搭铁线严禁借用工艺、动力管道等,应直接搭在动火物件上,电线绝缘符合要求。

一、二次线不得裸露,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

3)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气瓶要有保护帽、防震圈,表具不得损坏,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及其它火源(包括在用电焊机)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时间为每天早8: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周六日、夜间原则上不准动火,需要延时或在正常动火时间以外动火的,要重新逐级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5)此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在动火前一天办完审批手续。此表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作业人员自持备检,一份送作业区域安全员,一份送厂生产技术科安全部门备案。

6)整个动火项目结束时,要将过期的《动火作业证》交还作业区安全员,严禁继续使用。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

太钢焦化厂

化产

作业区2009 年

日 动火地点

动火单位名称 及项目负责人

动火内容

监火人 施工方(全程):

作业区(全程或巡检): 动火时间 自

分始至

分止 动火人

隔绝措施和动火点示意图: 动火方式:

□ 切割作业 □ 风镐开凿

□ 焊接作业 □ 打磨作业

□ 电锤电钻 □ 炽热表面

防火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

等设备停用,管线可靠隔绝

□ 地面(工作面)湿润 □ 动火点周边做小包围,确保火星不飞溅

□ 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

□ 上述设备用

置换清洗完毕

□ 防止工具、材料、零件坠落 □ 动火区域用不燃物遮挡,与周边隔开

□ 落实脚手架防滑措施 □ 上述设备内部气体

分析合格

□ 落实照明措施

□ 清除动火现场一切易燃、可燃物品

□ 配备专人监护动火(戴监护袖标)□ 动火环境有害气体

检测合格

□ 管道空气送风 □ 确认与设备有关的电源有效切断并挂警示牌

□ 机械通风

□ 配备适用消防器材和灭火措施8kg干粉灭火器

瓶□ 自然通风(5级以上大风室外严禁动火作业)

□ 动火点严禁吸烟

□ 动火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焊工持证作业

□ 地沟、窨井、脱水器、水封槽、易燃介质管道的法兰与阀门处等要用阻燃布遮盖严密 □ 煤气管道在停机后用蒸汽吹扫干净,作业时将煤气管道可靠切断(插堵)并通少量蒸汽或氮气动火

□ 其他具体措施

审批人 意见及 签名 作业区班组长 厂或作业区技术员 厂或作业区点检员 作业区安全员

作业区作业长

厂安全主管:

注 意 事 项

1)动火人、监火人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和单项安全措施要求,此证由动火人携带。每次动火结束,动火人、监火人要清理干净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一机一闸,搭铁线严禁借用工艺、动力管道等,应直接搭在动火物件上,电线绝缘符合要求。

一、二次线不得裸露,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

3)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气瓶要有保护帽、防震圈,表具不得损坏,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及其它火源(包括在用电焊机)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时间为每天早8: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周六日、夜间原则上不准动火,需要延时或在正常动火时间以外动火的要重新逐级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5)此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在动火前一天办完审批手续。此表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作业人员自持备检,一份送作业区域安全员,一份送厂生产技术科安全部门备案。

6)整个动火项目结束时,要将过期的《动火作业证》交还作业区安全员,严禁继续使用。

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

太钢焦化厂

化产

作业区

2009年

日 动火地点

动火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动火内容

监火人 施工方:(全程)

作业区:(全程)动火时间 自

分始至

分止 动火人

隔绝措施和动火点示意图: 动火方式:

□ 切割作业 □ 风镐开凿

□ 焊接作业 □ 打磨作业

□ 电锤电钻 □ 炽热表面

防火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

等设备停用,管线可靠隔绝

□ 地面(工作面)湿润 □ 动火点周边做小包围,确保火星不飞溅

□ 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

□ 上述设备用

置换清洗完毕

□ 防止工具、材料、零件坠落 □ 动火区域用不燃物遮挡,与周边隔开

□ 落实脚手架防滑措施 □ 上述设备内部气体

分析合格

□ 落实照明措施

□ 清除动火现场一切易燃、可燃物品

□ 配备专人监护动火(戴监护袖标)□ 动火环境有害气体

检测合格

□ 管道空气送风 □ 确认与设备有关的电源有效切断并挂警示牌

□ 机械通风 □ 配备适用消防器材和灭火措施

□ 自然通风(5级以上大风室外严禁动火作业)

□ 动火点严禁吸烟

□ 动火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焊工持证作业

□ 地沟、窨井、脱水器、水封槽、易燃介质管道的法兰与阀门处等要用阻燃布遮盖严密 □ 煤气管道在停机后用蒸汽吹扫干净,作业时将煤气管道可靠切断(插堵)并通少量蒸汽或氮气动火

□ 其他具体措施

审批人 意见及 签名 作业区班组长 厂或作业区技术员 厂或作业区点检员 作业区安全员

作业区作业长

厂安全主管:

主管厂长 注 意 事 项

1)动火人、监火人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和单项安全措施要求,此证由动火人携带。每次动火结束,动火人、监火人要清理干净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一机一闸,搭铁线严禁借用工艺、动力管道等,应直接搭在动火物件上,电线绝缘符合要求。

一、二次线不得裸露,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

3)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气瓶要有保护帽、防震圈,表具不得损坏,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及其它火源(包括在用电焊机)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时间为每天早8: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周六日、夜间原则上不准动火,需要延时或在正常动火时间以外动火的要重新逐级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5)此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在动火前一天办完审批手续。此表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作业人员自持备检,一份送作业区域安全员,一份送厂生产技术科安全部门备案。

6)整个动火项目结束时,要将过期的《动火作业证》交还作业区安全员,严禁继续使用。

关于新版《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和管理规定的说明

针对焦化厂目前动火不规范及旧系统拆除的现状和要求,编制新版《动火作业证》。现将有关审批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规定:

1、新版《动火安全作业证》只适用于焦化三级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应指定熟悉动火区域的人员担任。如大组长、各专业管理人员等担任。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双休日和17:00以后正常情况下禁止动火作业。遇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必须事先经作业区作业长或安全员审批,再经厂安全主管审批后,报主管厂领导终审批准方可动火,并报厂安全部门存查。

4、动火方式栏目的填写:选择相适应的内容,在其前面的方框中打“√”。如无相应的内容可选,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空格内填写以确保内容完整。

5、防火措施栏目的填写:选择相适应的措施,在其前面的方框中打“√”。如有其它措施的,则应在栏目底部空格内认真填写。

6、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作业区大组长和作业区安全员初审签字,经作业区作业长审批,再经厂安全主管审批后,报主管厂领导终审批准,并报厂安全部门存查。(注:主管厂领导出差、年休、开会不在时,授权厂安全主管代签;安全主管出差、年休、开会不在时,授权厂安全部门主管消防人员代签。)

7、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作业区大组长和作业区安全员初审签字,经作业区作业长审批,报厂安全主管终审批准,并报厂安全部门存查。

8、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作业区大组长初审签字,经作业区安全员审批,作业区作业长终审批准,并由作业区安全员存查。

9、动火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对各项防火措施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每日动火结束,动火人要将动火证交还项目负责人保管。

10、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24h。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72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120h。《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在动火前一天办完审批手续。《动火安全作业证》只能在批准的时期内使用,如动火期满工程还未完成的,必须重新办理。

1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形式:统一用压感纸打印,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厂安全部门、所属作业区、动火人各执一份。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作业区、动火人各执一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7

一、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的意义

1、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是市场竞争的需要

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的供需规律告诉我们,竞争将加速市场的发展,将提高供需的交叉点。而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与企业的信誉息息相关,一个企业的兴衰发展,管理是其发展的手段。但提高质量才是企业立足的根本,一切发展都是建立在质量的基础之上的。石油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石油产业作为国家能源的支柱产业,其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应该将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深入贯彻到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在入世后,国内原油的开采需要与国际进行无缝对接,而石油的加工也要提高标准,使其能够达到国际要求。石油市场的全面开放后,国家对石油企业的保护政策逐渐减弱,各石油企业必须面对国际化的竞争,并且在竞争中不断通过提高自身的石油质量,降低成本,以及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来争取自身的立足之地。因而为了提高竞争优势,必须对现有的井下作业管理机制进行调整,加强对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使石油开发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2、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在油田开发的初期,开采的外部环境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对井下作业的效率和质量要求不够高,只是单纯的追求高产,这导致了井下作业工作量较大,工作环较差,作业力量相对不足等问题的发生,并且在开采的初期,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的体系没有较为规范性的文件做指导,以规范井下作业的质量,导致了井下作业质量难以保障,作业费用超支严重,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油田开发的经济效益较低,所有这些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只有不断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才能更加高效的保障石油开发企业经济效益。

3、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质量的保证是现代企业在社会中立足的关键。海尔集团通过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且加强售后服务体系的构建,使海尔不仅在国内成为众所周知的优质品牌,而且在欧洲、亚洲等许多国家也享有极高的声誉。只有提高其管理与控制水平,才能提升油井的生产周期,使作业成本大幅下降,以达到在相同资金投人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产出,从而完成石油企业的低成本扩张战略,为石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井下作业监督工作提高井下作业质量

1. 提高措施设计水平措施设计的合理性是井下作业质量的关键,所以提高措施设计的水平是提高井下作业质量的首要保重。

(1)设立修井监督岗。

为加强施工设计和监督工作的联系,在作业应设立监督工作岗,加强施工人员与设计人员的交流与联系,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提高了设计人员设计的合理性。由于井下情况的复杂性及不可预测性,在作业中不可避免的会根据实地情况对施工图纸进行必要的改动,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必须现场确认后下达变更指令,使得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得以不断的完善。

(2)严把设计审批关。

对井下施工设计在审批上应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对部分重点井、重点作业项目甚至实行四级审核。即首先由设计人员编写标准格式,经过作业区工程总监审核,把好工艺关;然后经地质所井下室审核,把好施工所需液体的配方及井下机具关;最后由地质所井下室主管进行全面的工艺把关。对重点井及新工艺试验工艺再由主管工艺的老总或生产副厂长审核。

2、加强技术培训,对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作业水平。

因为井下作业名目繁多,工序复杂,施工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技术涉及面广,因而要求井下作业人员自身必须具备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并且对其他作业过程也必须有所了解,以应对突发事件的产生。杜绝因为不熟悉、没掌握先进的工艺技术,而造成工作无从下手的局面产生。因此,作业区应对每一位井下作业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学习:

(1)在上岗前,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从业务技术、技术标准、职业道德、职责、规章制度、监督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2)在工作中,要定期对干部及员工分岗位进行专业培训,并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得各部门工作能够更好的进行衔接。

(3)在作业区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每一位年轻的学徒都有一位带班的师傅,使其能够在具体的作业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及时得到指导。并且在每年年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这使得每位矿井工作人员能够加强实践学习,掌握现场施工要领,注意现场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并认真做好每项原始资料的统计,对不懂的问题,都反复推敲,不耻下问,知道解决为止。

结束语

在油田的开发中,只有不断提高井下作业的质量,并且对井下作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才能保障经济效益的提高。我国石油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井下作业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相信通过对井下作业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一定能够更好的提高井下作业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袁恩熙.工程流体力学[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

[2]高国华.井下管柱的屈曲与分叉[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6.

档案信息服务作业系统管理 篇8

[关键词]档案信息服务;作业系统;管理

一、档案信息服务作业系统

如图1中的大四方形描述的就是从用户角度看到的服务作业组织。而从服务者的角度看,这一组织也许是由几个部分组成,但用户却把它看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之所以要把用户放进四方形,是因为信息服务组织的用户不像在制造业那样完全处于生产过程之外,用户是处于服务过程之中,并且和服务作用过程发生相互作用,也就是说用户实际上属于服务作业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首先看相互接触部分。对于用户来说,他和服务组织发生相互接触的过程是他自己完全看得见的,所以这部分是用户看得见的服务活动,称其为服务作用系统的相互接触部分。它包括用户及用户直接接触的能够产生服务质量的资源。正是在这种用户与服务组织的直接接触过程中,形成了所谓的“关键时刻”。

1.介入服务过程的用户。用户是一种产生服务质量的资源,直接介入了服务作业系统。由于服务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用户不仅仅是被动的顾客,在他们消费过程中,用户必须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配合服务人员的工作,才能获得优质服务。在不同的服务作用体系中,用户的参与程度会有所不同。如档案信息复制供应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用户参与多一些;有时用户参与会少一些,如单纯提供档案证明服务。

2.服务组织的经营体制与管理规章。组织的经营管理体制与管理规章,是指一个组织内部的整个运行机制,包括行政管理、服务条例、工作章程等等,如档案馆中对员工的管理规章和对用户档案利用时的要求等。事实上,各个组织都拥有大量的管理规章和工作守则,而且不少的管理规章与工作守则会影响用户对服务的消费,影响用户发挥协作作用。如果是正面作用,这些管理规章和工作守则就是服务导向型的,否则,如果是负面影响,就亟待加以改进。

3.各种不同的经营体制与管理规章对服务质量有着双重作用。一方面会直接影响到用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因为用户要与经营体制、管理规章发生接触。如果他们对此感觉满意,就可以认为这样的体制和规章是服务导向的;而如果反过来,他们感到不得不被动地去适应这些东西,那就说明其中有弊病。在这种情况下,服务质量就会遭到经营体制和管理规章的破坏,至少也是损害。另一方面,管理规章和工作守则也对内部员工有着影响。如果员工认为某些制度、规定、章程已经过时,或是过于复杂繁琐,那就说明这些东西是非服务导向型的,履行这些制度、规定、章程的员工就会有不满甚至发牢骚,这当然对服务质量有着负面影响。

因为用户在自我服务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感到使用这些资源和设备的难易度,而给用户留下好的或不好的印象。另外,其他有些物质资源对功能质量也会产生影响,如档案信息服务环境会对人的心理带来是否舒适、美感、荣誉感等的影响。这样,一线员工、经营体制与管理规章、物质资源和设备设施三者合为一体,就在用户心目中形成了一个完整可见的服务作业系统。当然,从现代档案信息服务组织的角度看,这个系统还应该包括用户。因为用户不仅仅是简单的服务消费者,只有服务者与用户实现互动,才能确保系统中的每一部分与整个系统相协调、相匹配。

其次分析后勤辅助部分。在接触档案信息服务组织时,用户极少有机会看见视野分界线后面发生的事情,他们通常不会想到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还在紧张地进行着服务生产,而且是为自己消费的服务进行的生产。这对服务供方来说,至少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在这条可见线之后发生的事,用户不是总能理解的,因而用户认识不到那部分服务活动对整个服务质量作出的贡献。不论在上一阶段如档案信息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等创造出何等优异的质量,如果档案信息提供利用的相互接触阶段的服务质量平庸或是低劣,用户就会认为整个服务质量不高,于是,在可见线后面创造的优质服务被在可见线前面表现的劣质服务败坏殆尽。

二、档案信息服务作业系统的要素及其关系

从服务理论来讲,在服务供需双方的相互接触中,用户是否愿意享用这项服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档案信息服务企业,甚至决定它的生死存亡。在服务供需双方的相互接触中,关键时刻将是至关重要的,应把档案信息服务组织的各种资源都加以恰当地组织和安排。为此,引入服务企业生产系统要素及其关系理论分析,来阐释档案信息作业系统中的各种资源要素关系。首先看服务观念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档案信息服务组织通过调研收集有关信息,了解用户的需要及愿意接受的服务方式,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本组织的服务观念。至于用户与其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需强调的是服务组织应充分调动用户的积极性来参与服务作业过程。这是因为服务中的用户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前来消费服务的客人,另一方面他又是协助服务的半个主人。由于用户具有这种双重身份,因此,与用户保持不断发展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于档案信息服务企业来讲,只有长久地把用户留住,甚至使其能不断地购买增值服务,并能从用户那里获取反馈信息,以便今后不断改进服务和增加新的服务内容。组织的服务观念应该说明用户如何参与服务生产,比如需要用户提供一些什么样的自我服务,是否应该填写必要的表格,是否应该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等等。通过这些方式,用户参与共同设计或共同生产他们将要享用或购买的服务,从而成为服务生产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一旦用户完成了协作企业生产服务的任务,就应当对他们表示酬谢。

也就是说,档案信息服务组织应该充分发挥用户的“生产伙伴”和“兼职员工”的作用,来实现自己生产和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郑新兴.档案馆档案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问题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

[2]姚红叶.信息生态视阈下数字档案馆信息服务研究[D].南昌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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