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0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共10篇)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1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8日共访问 22364 次

经市政府同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306人。

市卫生系统招聘医生359人。

沈阳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6人。

共计70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岗位所属行业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至199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沈阳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1;

(二)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2:

(三)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见附件3。

四、信息公布

2011年12月9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沈阳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8时—2011年12月18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

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审核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19日12时,缴费时间可顺延至2011年12月19日18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1月6日8时-1月12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综合知识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沈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见2:2011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报考沈阳医学院学生处辅导员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报考沈阳医学院科研处和教务处管理岗位、基础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科研方法);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件3:2011年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二)面试

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时,公布面试方案。面试考生按“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参加面试。

八、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测试

11:00—12:3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新民市、辽中、法库、康平县以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2:1。

十、面试人员比例、分数线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60分(含60分)以上的,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十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单位的考生需提供

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4+专业知识测试×0.6。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十三、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教师岗位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事业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2422719774、02422874810

市卫生局02423412561、02423412556

沈阳医学院024622157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管理办公室 02422539006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办公室02422532562纪检监督电话: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2

为满足南开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南开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事业单位专技岗及管理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且尚在择业期的人员及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2、年龄要求:

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报考专技岗(非应届)、管理岗(非应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报考教育岗(非应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35周岁以下,即指198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专科应届毕业生需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社会人员近三年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者,考核不称职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5月28日至6月5日在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中 天人力资源网http://)、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 http:// 报名时间:6月7日9:00至6月13日17:00。笔试缴费时间:6月7日9:00至6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低于3:1的不能开考。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6月19日(星期二)9:00至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18年6月7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8:00。

六、笔试的方式与科目

笔试时间: 2018年6月23日(周六)

(一)专技岗-卫生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卫生专业岗位: 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测试》。上午:09:00—11:00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00—16:00 医学综合知识测试

(二)专技岗-教育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教育专业岗位: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测试

(三)管理岗-卫生管理岗位、管理岗(非应届)-卫生管理岗位: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笔试考试全程委托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组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2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要进行资格复审,由南开区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A4纸正反面机打表)二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 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仅专科学历报考者提交);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社会人员:

1、报名表(A4纸正反面机打表)二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后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口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现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6、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人力社保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0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委联合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面谈,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九、总成绩合成

(一)专技岗-卫生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卫生专业岗位: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医学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医学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专技岗-教育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教育专业岗位: 《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管理岗-卫生管理岗位、管理岗(非应届)-卫生管理岗位: 《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 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放射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该岗位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开区卫生计生委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 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 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三、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5月28日-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监督电话: 022-87476129 网站咨询电话:022-23266305 附:

1、《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2、《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政策指南》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县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共108人。其中县人民医院45人,县中医院39人,县疾控中心1人,财政所6人,殡仪馆2人,乡镇卫生院15人。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5月1日开始计算。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五河县中医院十楼。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材料由考生在6月21日前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于2014年6月21日前到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4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分值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体检。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方案另定。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与考察由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2325956

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

附件一:《五河县2014年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二:《2014年五河县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doc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4

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这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4名。其中:晋中市委党校教师5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信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4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工人俱乐部工作人员7名,均为差额事业岗位;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36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简章。

4、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限本县户籍,其它岗位不限户籍。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市信访信息中心、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和市工人俱乐部岗位的,在招聘单位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白色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10元,并填写《晋中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表》一式两份。

考生于12月11日至12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3∶1,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聘用岗位。如有减少岗位情况,招聘领导组将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和晋中党建网()发布公告。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定于12月14日。

上午:9:00— 11:00综合知识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计算出笔试成绩并排名。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以招聘岗位排名,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干部以报考乡镇排名。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岗位增加实践操作环节,面试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如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列。

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需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察和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然后以总成绩的高低,按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重点审查其现实表现。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要对重点审核人事档案,对入闱人选的出生时间、学历、学位以及户籍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证件系伪造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领导组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提交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

五、公示、聘用

经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间经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聘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市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聘用资格。

附:

1、晋中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共18名).xls2、晋中市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招聘简章(共36名).xls考试咨询电话:

市委党校(榆次区蕴华街502号)0354-2664549

市信访信息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6272

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8808

市工人俱乐部(榆次区迎宾街167号)0354-3035928

榆次区政法委 0354-3368959

太谷县政法委 0354-6223023

祁县政法委0354-5222836

平遥县政法委 0354-5630200

灵石县政法委 0354-7623536

寿阳县政法委 0354-4622507

左权县政法委 0354-8630702和顺县政法委 0354-8130561昔阳县政法委 0354-4123134榆社县政法委 0354-6622275

晋中市201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5

2014年六安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公告

安庆中公教育

安庆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提供:2014年六安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公告,欢迎加入安庆事业单位QQ群:298967481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4年寿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4年寿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17名工作人员。(具体见《2014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符合乡镇卫生院具体专业要求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及工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公务员考试辅导首先品牌中公教育安庆中公教育官网:anqing.offcn.com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10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 “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3、岗位条件要求具备资格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正在基层服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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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2日-23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2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于5月14日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总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1、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卫生系统医护类专业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20分。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报考城市河道景观管理所和县医院财会专业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2日内,携带相关证件等,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按4:6比例初次合成笔试成绩。

(二)专业面试

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按照初次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如入闱的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专业面试人选。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论及专业知识的运用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专业基本功及个人才艺等情况。试讲教材详见《2014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满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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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报考卫生系统和城市河道景观管理所招聘岗位的,应试人员总成绩按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6比例合成。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应试人员总成绩按初次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

考试成绩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报考卫生系统和城市河道景观管理所招聘岗位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以初次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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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64—4021171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64—4022389;县监察局:0564—40223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庆中公教育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201号(安庆二中大门隔壁)

公务员考试辅导首先品牌中公教育安庆中公教育官网:anqing.offcn.com

安庆中公教育热线:0556-5585658、***

详情请登录:http://anqing.offcn.com/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6

(一)根据招聘工作安排,河南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笔试将于12月21日(周六上午)统一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于2013年12月19日(周四)、20日(周五上午)到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并做好相关考试准备。

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7

根据下政发(2006)7号文件精神和我局部分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选择最佳适用人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收5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考单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与学历条件;

3、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

5、报考人员除了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职位还需符合各招聘单位做出的具体规定(详见附表);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方法

1、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报名地点:下城区建设局六楼605室(下城区潮鸣寺巷16号)。

2、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以上无效),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可通过样表复制或网上下载)。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

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报名和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体检和考核;(5)公示;(6)办理聘用手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正式报名人数与聘用指标之比达到3:1以上并符合报名条件,方可进入笔试程序。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按聘用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综合成绩第1名列入体检和考核对象,(如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笔试成绩第一录取)体检和考核的程序、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下城区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177149;监督电话:85171204。

下城区建设局

2011年9月19日

二O一一年下城区建设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需求表

注:

1、以上所需“工作资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以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2、“户籍”为非农户口。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含一篇作文。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8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以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从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人才引进的要求如下: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员、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第二层次(学术拔尖人才):学术水平国内领先,能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交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为教授职务,曾担任学科(或学科方向)、省级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第三层次(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能力,研究方向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和新兴学科(专业)。

第四层次(博士毕业生):国内知名大学、研究院(所)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学术发展潜力,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方向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学术科研成果。

二、引进待遇

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工作用房(或住房补贴)等待遇,并根据需要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配备相应的教学、科研、办公条件,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待遇面议,由学校党委会审批,配偶可随调。

第二层次: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或者60至7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文科10万元),学科建设费(自主支配,相关学科共享)100至200万元(文科30至50万元),学校视情况聘为内聘二级教授或三级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

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博导):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费15至20万元(文科5至8万元),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文科3万元)。

第四层次:

应届博士(双证):

航空航天类相关专业: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其他专业:提供10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

注:

1.航空航天类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国家重点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双证):安家费3万元。

2.团队引进:安家费及住房(或住房补贴)待遇参照以上条款执行,科研启动费配套,并为团队提供100至200万元科研启动费(包括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用)。

3.个别业绩突出人员待遇问题另议。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由学校提供的临时过渡工作用房(或租房补贴)。第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与学校签订下一聘期聘任合同(协议)的人员,可享受由学校提供的工作用房(如享受待遇为学校住房补贴,考核合格后分七年按月发放);第一个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任合同(协议),如继续留在学校工作,可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如离开学校,应按比例返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归还固定资产、退还剩余科研启动费。

三、引进计划

见《2012年下半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网站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周内,通过网络或传真接收应聘简历(联系人:宋老师,电子邮箱:rsc@sau.edu.cn,传真:024-89723982,联系电话:024-89723982)。应聘人员应提供有关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采用考核招聘方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1.第一、二、三层次人才

(1)人事处初审

人事处根据学校“引进计划”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2)用人单位评议

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方向进行初步考核,并形成书面引进使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

(3)“校学术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

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连同引进人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及工作计划,对第一层次人员,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对第二、三层次人员,提请“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做出拟聘任与否的建议(包括拟聘任岗位、聘期工作目标及待遇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交人事处备案。

(4)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

人事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的考核结论,拟定聘任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提交党委会(第一层次)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其他层次)。

(5)公示

人事处将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

(6)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签订聘任协议。

(7)上级审批

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上报审批手续。2.第四层次人才(1)人事处初审

人事处根据学校“引进计划”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步审核。

(2)用人单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小组”(教授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成员)对符合初审条件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具体考察办法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制定,包括面试及试讲考核),为考核合格者填报《教师引进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

(3)“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

“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及拟引进人员的申报材料,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评定审核,审核合格者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公示

人事处将拟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

(5)校长办公会审批及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人事处按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与聘任人员签订就业及引进协议。

(6)上级审批

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上报审批手续。

五、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省人社厅设投诉、举报电话:024-22959185(工作日9:00-11:00和13:30-16:00)。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9

2017贵州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按照《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贵阳市2017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相关工作程序,此次招聘工作试教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环节已结束,以下人员进入招聘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如下:

贵阳市第一中学:邓再桂、汤蕊、陈先勇、杨骥玉、赵爽、宋欣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宋举宏

贵阳市第六中学:邓集、唐函、贾晓芳、龙思宇 贵阳市第九中学:宋蕾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黄烨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曹玉忠 贵阳市中小学生保健研究所:周鑫 贵阳市六一幼儿园:宋竹蕊 贵阳市工读学校:张越、代兴位 贵阳市盲聋哑学校:胡梅花

二、体检安排

1.集合时间: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2.集合地点:贵州饭店停车场 3.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准时到贵阳市北京路贵州饭店门口停车场集合,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考生现场交给体检医院。(6)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体检时间。(7)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特此公告。

让0-99岁群体有更好的教育选择

贵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篇10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充实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上坪和22个乡镇卫生院共招聘医务人员200名,其中临床医学54名(内科19名、外科9名、妇产科18名、儿科1名、康复理疗3名、麻醉3名、五官科1名)、口腔专业2名、中医科7名、公共卫生7名、医学影像8名、护理86名、助产4名、药剂18名、检验10名、皮肤专业1名、会计专业3名。(具体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1日后出生)。

4、上坪医院及各镇卫生院临床专业和中医专业、口腔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医学影像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专业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学历放宽至中专);药剂、放射、检验、护理、助产及会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优惠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笔试加分,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1、持有执业上岗资格的加5分;

2、在报考的卫生院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能加)。

六、招聘程序:

1、发布人才招聘公告。招聘方案经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卫生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于2012年5 月21日-25 日上午8:00;下午5:30前(工作日)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填写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书、合同书、人事关系证明、工作证明、计生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卫生局人事股办理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县人社局和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发给《准考证》。

3、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的试题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社局网站、博罗县卫生局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博罗县卫生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4、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评委由5人或7人组成。面试分专业进行,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程序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派驻第5纪检组派出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5、体检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标准实施。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选。

6、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核。

7、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及考核合格,确定聘用者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卫生局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不予聘用。

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县的薪酬待遇。

八、咨询联系

联系部门:博罗县卫生局人事股 联系人:郭丽金

联系电话:0752-6622516 邮编:516100 通讯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城观园路15座4号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县纪委派驻第5组:0752-62822220

九、其他相关要求

(一)县监察和审计局对报名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附:博罗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一览表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罗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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