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协议

2024-08-11

房管局协议(通用11篇)

房管局协议 篇1

宣 传 协 议

甲方:XX市房管局 乙方:xx广播电视台

为展示XX房管品牌形象,更好地宣传全市房管工作,展现广大房管干部职工精神风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宣传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宣传服务:

(一)宣传日期

2015年1月1号---2015年12月31号

(二)宣传内容

1、重点报道

主要由甲方提出工作思路,经甲方领导确定,乙方协助拍摄并在《XX新闻》中编发:

①协议期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房管的重大活动、会议和领导调研等工作,在《XX新闻》中编发新闻。②《XX新闻》播出时间

首播:新闻综合频道 19:35 重播:新闻综合频道 7:50 12:00 23:10 公共•农谷频道 7:05 21:35 教育•旅游频道 6:35 ③播出频次

每月至少播发1—2篇报道

2、合作栏目

甲方与乙方合办栏目《XX房产报道》 ①重点宣传房管工作,具体选题为:

A、如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系统内新变化、新动向; B、系统内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C、XX优质楼盘的展示平台; D、xx建材市场的展播超市;

E、市民DV自拍,讲述购房、装修方面的真实故事,传授置业经验,促进栏目的互动性和收视率;

②播出期数

全年不少于35期,每期20分钟。③《XX房产报道》播出时间

每周频次:星期五、六、七三天

每日播出:首播:

重播:

④节目采制

A、每期节目主要线索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及时做好策划,并随叫随到,不借口拖延或拒绝报道;

B、节目的拍摄、采访、撰稿、配音、剪辑和合成,由乙方《XX房产报道》栏目组完成;

C、《XX房产报道》审片确定后在规定时间播出,如遇省、市重大直播活动,需调整播出时间,另行通知;

D、《XX房产报道》指定专人服务甲方,并在年底,将全年的新闻报道刻录成光盘交予甲方存档。

E、如果确实因宣传价值不够,乙方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通过策划转换新闻“由头”予以报道,做到应报尽报。

F、报道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并落实好采访对象。

3、上宣外宣

若乙方碰到甲方有价值的线索,应做好上送外宣等工作。全年在省台争取播出1条关于XX房管方面的新闻。在电视方面播出的新闻,乙方也可在旗下其他媒体如网站、周刊、微博、微信中刊载。

二、宣传经费

①按照协议,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宣传费5万元; ②付款方式

2015年3月1日前支付3万元现金,2015年11月25日前支付尾款2万元;

三、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房管局协议 篇2

为贯彻落实生态发展战略, 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 日前,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在南京签署合作协议。江苏通管局局长苏少林、副局长朱新煜,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副厅长蒋巍以及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朱新煜、蒋巍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 双方将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江苏”、“宽带江苏”建设的部署, 加强联动监管, 共同指导通信运营企业树立“超前发展、环保优先”理念, 在通信网络布局规划、基站环保管理、基站信息化建设、电磁辐射科普宣传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特别是在通信基础设施环保管理方面, 省环保厅将根据基站的建设特点, 出台符合江苏省实际的基站环境保护管理、技术规范, 明确基站环评标准、站址及其变更等具体要求, 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省通信管理局将推动出台《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 监督企业加强基站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房管局致辞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龙呈祥瑞迎春来,春暖鹿城百花开。值此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际,今天,我局房管便民中心隆重举行落成庆典。首先,请让我代表市房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前来参加庆典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适应房管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局房管便民中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年月正式动工兴建。在大楼建设过程中,我们积极筹划,确保建设资金到位,先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做到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计,把房管大楼建设成亮点工程,得到了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质监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依规按程序操作,我们自觉接受监督,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预算、核算方案,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肯定。为不增加财政负担,我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在足额完成财政上缴任务的前提下,既求生存,又图发展,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紧缩开支,保证了建设速度,保证了 1

安全施工,保证了工程质量。尤其是后期工程建设,为加快建设进度,施工单位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日夜苦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大象无形,润物有声。经过艰苦努力,房管便民中心大楼现已正式落成,总建筑面积m2,总造价万元。可以说,房管便民中心大楼的建成,倾注了各级领导的热情关怀,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英明决策,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凝聚了建设施工单位的艰辛劳动。

房管便民中心大楼的落成,改善了我局的办公条件,创造了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必将给我局带来光辉的发展前景。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我们决不辜负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望,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上,以崭新的姿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正做到“情系万家,满意房管”,为开创房管事业新局面做出更新更大的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请让我代表温州市房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局房管便民中心大楼建设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参加大楼建设的全体施工人员表示

房管局抵押合同 篇4

房地产抵押合同(按揭)

许房地押(按)字号

抵 押 人(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抵押权人(简称乙方):

担 保 人(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编号:,购

买座落于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价款。

第二条 抵押人因资金不足,在交付首期房款的原则下,将上述房地产及相关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向抵押权人申请按揭贷款还款

之保证。

第三条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房地产及相关权益,作为按揭贷款的抵押物。

第四条 担保人为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五条贷款合同中涉及的抵押人的债务及相关税费。

第五条 甲方首先自行筹措交纳%预售房款,并同乙方签订《商品房

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银行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

约定,向抵押人提供所购房地产价值%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

写。

第六条 抵押(按揭)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止,担保人无条件地承担其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第八条 办理抵押(按揭)时经乙方、丙方协商同意后应按房价款办理保

险,保险期至抵押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止,抵押人、抵押权人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金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按各自支付给担保人的金额比例受偿。

第九条 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物交付后由甲方占管,甲方应当维护

抵押物的完好,并接受乙方监督、检查。

第十条 在抵押(按揭)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将抵押物再抵押,亦不得出售、出租、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一条 丙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其履行还款担保通知后日内,应当清

偿甲方所欠乙方的款项,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所支付的款项。

第十二条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将甲方所欠款项从

丙方的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丙方在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项后天内,甲方仍未偿

还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有权终止买卖关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向有关部门处申请处分抵押物。

(一)抵押人未按约履行债务,且担保人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担保义务的;

(二)抵押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解散或被宣告破产

且无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第十五条 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可以中止处分抵押物。

第十六条 处分抵押物所有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物应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 抵押(按揭)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及时通知

其他当事人,并于变更之日起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许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房屋竣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产权监

理部门办理初始登记、交易过户及变更(分户)登记。(见管理办法第三项)

抵押人、担保人和抵押权人同意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负担办理上述手续时

发生的契税和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经双方协商到许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

登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条 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经许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登记监

证,并加盖“许昌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抵押(按揭)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在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许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补充协议份,附件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壹式份,当事人及监证机关各贰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及住址: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及住址: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及住址:

签约时间:年月 日

签约地点:

房管局 工作总结 篇5

一、着力打造优秀房管团队,行风建设有新突破 局班子领导始终以打造高效、廉洁、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在内部管理上下大功夫,使我局工作作风明显提高,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1、工作作风建设。在全局职工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机关效能年活动,向社会对象服务发放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对我局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通过评议反馈,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方法,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通过科学发展观学习,找准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矛盾因素,通过机关效能年活动,使我局工作作风及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强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及廉政建设。注重干部职工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每月一次的干部职工学习,每周一次的中层干部学习;注重班子建设、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把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好共事、不出事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职能科室负责。廉政建设事关我局对外形象及工作的全局发展,事关党和政府政策要求的贯彻落实。我局始终把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具体做法有:○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干部职 1工思想防线。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廉政教育学习,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职工防范意识。○落实廉政 2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廉洁从政。建立 3相关规章,落实追究责任。○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实 4行考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弘扬务实作风,坚决克服纪律观念淡薄、追求享乐的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和机关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及房地产系统从业人员“十条禁令”规定,一年来全局无一人违法违纪。○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5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活动使行业行为得到规范,坚决制止了干部职工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及高效优良的服务环境。

3、建章立制,树立行业形象。为规范职工行为,做到文明优质服务,我局从源头做起,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拆迁行为,健全住房保障监管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做到阳光行政,在窗口部门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规章制度。

二、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行业管理取得新成绩 狠抓行业管理,行业行为得到规范。抓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构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1、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行为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建立了商品房网上备案信息系统。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取消了诸多对购房户的不合理收费。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多次召开开发企业座谈会,商讨解决办法,做到规范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建立所有开发企业诚信档案。今年共计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3 个,预售许可面积 50.53 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面积 35.1 万平方米。

2、简化办事程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二级市场,实行“一证上市”,对受理、审核、发证等业务环节,多次梳理,形成优化办事方案,对于必收要件、办事时限,根据“依法办事、简便快捷”的原则加快办证时限。同时妥善历史遗留问题,将遗留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由政府牵头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今年,我市新建商品房交易 2051 件,交易面积 231706.42平方米,存量房交易 1087件,交易面积 154952.1平方米。

3、关注民生,重视民享,全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强住房社会保障,逐步建立了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主体的保障体系,市政府统一规划,今年分别在羊爪咀、玉龙河、新城区、荣塘边三个地段组织建设了廉租住房住宅小区建筑面积 5.01万平方米。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资金及国债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至目前为止共计投入廉租房建设资金 4971 万元,国债资金 400 万元,发放住房补贴 560 万

元,保障户数 5242 户,加强廉租住房资金管理,设立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专项账户及租赁补贴发放专项账户,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丰城市 2009 年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确定了符合我市住房保障建设的发展模式。

4、规范操作,严格房屋拆迁行为 依照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工程,根据老城区拆迁改造工程建设要、城镇集贸市场、社保局、求,我局依法对剑邑大桥(桥头公园)粮食局坪家湖、家俱厂进行了依法拆迁,在实施过程中规范拆迁行为,对拆迁人按法律、法规进行拆迁许可,拆迁行为做到了“四合,即项目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补偿标准合法及法一到位”补偿金额到位。今年共计拆迁面积 32300m2,安置拆迁户 286 户。城市拆迁即关系到社会发展,又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拆迁管理和实施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程序办事,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稳妥地处理问题,做到每片拆迁操作有序,从发布公告—通知—宣传—补偿协议的签订都严把程序关,做到公平、公正。

5、白蚁防治工作 加强白蚁防治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同时,通过宣传,使乡镇、农村白蚁得到有效防治,今年白蚁预防面积 1066257.32平方米,灭治面积 27580平方米。

6、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紧紧围绕规划审批、开发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对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行业行为的监管力度,针对我市房地产不规范行为,多次召开房地产工作会议,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有关措施。

7、加大直管公房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为防止直管公房承租户转让、转租、转借房屋现象,我局对直管公房进行清理空关房力度,从源头堵住转租、空关情况发生。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借鉴外地经验,对经营性门面实行招投标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联合工商部门对全市出租门面进行全面清理,实行登记备案。对我市五个街办的流动人口作了调查摸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省、市主管部门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努力、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干部职工学风还不浓,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房地产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2010 年我局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住房保障、规范房地产市场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我市房地产市场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结合我局实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房管团队,重点抓好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

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规范物业企业行业行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等各项政策规定,加大归集管理力度;

五、进一步规范产权产籍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房地产建设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六、严格拆迁管理,做到阳光拆迁,维护社会稳定;

七、挖掘市场潜力,提高行业管理效益,特别抓好直管公房、房屋租赁市场、白蚁防治等方面潜在经济效益,努力启动房地产开发公司;

八、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各科室要张贴业务受理必收要件及工作流程;

房管局协议 篇6

凝聚合力, 营造创先争优文明氛围

局党政领导班子始终强调, 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工作人员要向一流标准看齐, 要用更宽阔的视野、更严格的标准和更严谨的态度去工作。因此局党委从2006年开始从抓“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入手, 延伸到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旨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办事效率以及服务意识, 向社会展示房管局“团结实干、奉献大局、自主创新、争创一流”的崭新形象。从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服务意识、工作纪律、办公环境等四个方面抓起, 小到每位干部仪表仪容、待人接物、办公室物品摆放、环境卫生, 大到同事之间团结、科室之间协调、工作绩效考核, 处处体现人性化。在全局营造一种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 达到以文化激励人的目的。与此同时河东区房管局还加强了内部管理, 规范了31项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项目、法制、人事、网络等方面, 都已基本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作轨道。此外, 积极与各街道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文明共建活动, 在社区聘请社会监督员, 形成了全员参与创建、共同构建和谐的生动局面。

以人为本, 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一是从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入手。完善学习制度,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结合分管工作学、带着问题学等方式, 积极开拓学习新方法。邀请市区领导就当前市、区发展形势,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以及如何提高职工文明素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工作, 有的放矢。每月有计划的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主讲, 结合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及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系统的讲解。

二是以建立“职工书屋”开展读书活动为抓手。在各党支部中建立职工书屋, 为广大职工创造和提供更加方便的学习条件, 通过读书活动, 活跃和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开展“日读一小时, 月读一本书”活动, 已向全局推荐了8本好书, 大力弘扬读书学习的风气。开展职工书屋展示活动, 选出优秀的“职工书屋”在全局进行展示,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观摩。

三是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 开展系列活动。紧紧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这一政治生活的大事, 突出主题, 精心设计, 宣传党史党建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 组织各基层支部干部职工参与了答卷, 增加对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的了解;组织“喜迎建党90华诞, 共创房管辉煌未来”歌咏大会, 歌颂党的光辉历程, 充分展现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此外, 还组织书画摄影展、纪念征文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纪念活动, 不断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引导和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形成推动房管事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诚信服务, 塑造窗口行业文明形象

河东区房管局始终坚持以诚信服务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 以诚信擦亮行业窗口, 以服务创新提升工作效能, 全力打造和谐诚信房管品牌。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 搞好便民服务。对产权交易大厅进行了全面的整修, 打破以往商品房和二手房分组收件的界限, 设立10个综合服务窗口, 统一受理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等业务, 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 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组织召开房地产交易大会和网络房展会, 方便广大居民购房, 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 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为实现“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踏一个门槛、少走—道程序”, 政务网站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提供群众咨询最多的热点难点问题, 使政务网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 成为有效的服务老百姓的一个新的平台和窗口, 使老百姓能及时、全面掌握房管政策文件、办事流程等, 真正感受到快捷的服务。在机关服务窗口逐步建立、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化, “十要”与“十不要”准则, 推行《首问责任制》, 在基层服务窗口推广“三通、两防、一活、一亮、五优先”服务标准, 各房管站在执行房产系统推广的服务标准中, 不断加强和完善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巩固了行风建设成果, 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得到提高。获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 自觉接受监督。为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 推进窗口建设、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每年专门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恳谈会, 主动征求各位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社会监督员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 进一步密切了房管系统与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联系。积极做好每月公仆热线和局长接待日活动, 开通窗口服务工作社会监督信箱、热线电话, 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社会意见, 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网络机制作用。特别是在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中, 新设2个受理窗口和2部咨询服务专线, 接待咨询群众上千人次, 受理申请100余件, 不断扩大困难群众的受益面。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让群众得实惠。在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中, 努力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在全市目前规模最大、配套最完善、安置居民最多的安居工程真理道经济适用房建设中, 存在着工期紧、难度大、任务重等困难。但为了让百姓提前搬入新居, 河东区房管局争分夺秒, 保质保量推进工程建设。在领导班子的关心支持和一线职工日夜奋战下, 可容纳7000户、2万多拆迁居民的真理道经济适用房33栋住宅楼拔地而起, 工期比计划提前10个月竣工, 目前已有3500户喜迁新居。该工程的提前完工得到了市委书记张高丽和区委书记张建星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四是培养选树典型, 打造服务亮点。按照创建“服务示范单位”活动要求, 继续发扬“倾心为民房管站”、“诚信服务暖万家”服务品牌, 做好产权交易市场、“水电抢修中心”和“8890”热线服务工作, 不断提高房管服务的品牌意识, 进一步塑造房管窗口新形象。

房管局工作总结 篇7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肯定人员负责信访日常工作。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一个案子、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一抓到底”的工作法子,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包案3件以上。同时将科室信访工作完成环境纳入单位目标治理,。

二、加快机制扶植,尽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一)充足信访工作步队,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局办公室人员少,综合性事务较多,办公场地有限,仍支配了2名政治思想、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兼职信访工作。同时对外颁布了投诉款待电话。信访款待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耐心地运用政策做好疏导、调停等鼓吹工作,实时依法合理处置惩罚群众反应的问题,尽力从源头上警备毁坏群众利益的环境发生。

(二)积极参加信访培训,尽力进步业务素质。今年3月我局抽调一名干部到县信访办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熬炼培训。5月支配人员参加县信访办举办的《信访条例》知识培训进步了信访干补郐置惩罚和办理信访问题的才能。

三、落实工作步伐,全力匆匆进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

(一)领导阅批人民来信率达100%,来信来访处置惩罚率达100%,群众息诉罢访率不低于60%。

(二)副职及其以上领导阅批群众投寄本人信件达100%,领导亲自介入查询访问处置惩罚达60%;来信来访出具《处置惩罚看法书》达100%。

(三)实行领导包案、处置惩罚信访概略案责任制。对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信访案,由局领导进行包案,直接介入查询访问、处置惩罚、落实、思想疏导等工作,确保信访案件搞妥办实。

(四)树立完善快速报送和排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大变乱做到实时上报,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每月坚持进行信访隐患排查,将摸排出的重大信访隐患进行通报,做到早发明、早节制、早处置惩罚。

(五)认真督办落实处置惩罚信访案件。认真解决县领导批办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在办案历程中,认真查询访问处置惩罚信访案件,并实时与信访人见面,将处置惩罚结果反馈给信访人,使一个个信访案件获得了有效的化解。督办件在规准时限内报送了案资料,办结率达100%。

(六)全面推进并健全信访事复查复核制度,职权范围内信访复核工作到位。

(七)积极创建“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反复访”运动,向职工及企业鼓吹《信访条例》,遍及率达80%。

(八)严格依照《群众逐级上访处置惩罚制度》处置惩罚群众上访事项,到省、市、县越级上访未跨越本信访总量的2%、3%、4%。

房管局工作报告 篇8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商品房开发销售情况:全县共有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12月份完成投资1.7亿元,住宅竣工面积8.1万㎡、住宅销售4万㎡、销售额1.2亿元,共核发商品房预售证4 份、商品房预售面积5.7万㎡,同比下降16%。目前全县商品房销售377套,同比增长18.93%;销售面积6.46万㎡,同比增长34.02%;销售金额2.91亿元,同比增长99.32%。

2、房地产交易测绘情况:全年完成二手房屋交易过户xx4宗,交易金额4739.01万元,同比增长62.11%。抵押登记936件,同比增长1xx.67%,建筑面积349227.98㎡、同比增长76.45%;发放房屋产权证1251件、同比增长118.32%,建筑面积xx9206.08㎡、同比增长72.44%;处理房产纠纷6次。目前已完成水墨宏村二期、西递艺能学生写生基地、龙川广场、山水同和三期、悦榕庄一期、新城嘉苑、天方茶城6#楼、宏村万巢酒店、黟县农商行及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房产测绘工作,测绘面积16.34万㎡,同比下降8.61%。

3、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80套,建筑总面积16800㎡,项目计划总投资2856万元,共有六个项目点建设。目前,28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基本建成,完成项目投资2856万元,占年投资计划的100%。

4、白蚁防治情况:今年新签订协议的白蚁预防面积80179.62㎡、白蚁灭治面积5691.5㎡,全年白蚁防治灭治总收入53.69万元。其中完成宏村白蚁灭治93户,面积30909.72㎡,防治费用27万元;完成西递白蚁灭治105户,面积29341.3㎡,防治费用18.8万元;全年累计完成472户白蚁防灭治档案整理工作。今年6月,我局已会同县文物局、宏村镇政府完成宏村白蚁防治现场验收工作。

5、物业管理情况:目前全县已成立了10家物业公司,对13个小区实行了物业服务,服务面积达80.31万平方米。全年累计向有关部门报送物管小区违章搭建13起,向业主发出拆违通知9份,会同执法局等有关部门现场查处违章搭建13起,接待物业投诉55次,各类网站信访件答复170余件,已全部安排人员进行了受理和调处,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利。

6、招商引资及向上争资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要求,我局会同碧阳镇引进的金禾粮油生产基地项目已落地,该项目在碧阳镇易安、南屏等地,流转土地800多亩用于建设粮油基地。今年我局向上争取资金到位总额xx94万元,其中:廉租房、公租房项目126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9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落实政策,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建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县发改委等八单位转发《黄山市住建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贯彻落实购房补贴政策,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对于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

2、关注民生,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多渠道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20xx年我县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80套,其中,由我局承建的高岐家园47套公共租赁住房,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有效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极做好《黟县“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等形式,认真梳理现状、仔细研判问题,科学分析未来发展方向,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认真落实政策性住房改建和建设任务,一是加快人才公寓项目的装饰装修进度,基本完成高岐家园10套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工作,装修面积1222㎡;二是加快启动棚户区改造进程,缫丝厂宿舍改造项目已通过省住建厅的房屋安全鉴定,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三是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国开行5000万元贷款项目报批工作,会同县国投公司等部门通过积极编制可研报告,上报《项目建议内容情况表》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等各项材料,经多方不懈努力,该项目已成功获批。四是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复审保障户1468户,其中复审租赁补贴743户、实物配租725户,清退租赁补贴对象208户,全年共发放租赁补贴资金99.9万元,发放补贴对象535户、1026人。

3、提升服务,白蚁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大力推进文物古建筑白蚁危害治理试点项目实施工作,认真做好西递、宏村古民居的白蚁防治重点工作,其中宏村防治93户、西递防治103户。切实完成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白蚁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我局申报的碧山重点文物保护白蚁防治项目,灭治面积8万余㎡,目前已通过省建设厅专家评审,资金补助将达40万元。加大白蚁防治宣传力度,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参加街头宣传咨询4次。6月份,县文物局、县房管局、县白蚁所和宏村镇政府共同对宏村20白蚁防治工作成效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如期通过。

4、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召开6次物业管理专题会议,针对各小区物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理分析了物业管理存在的5大问题,并提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协助阳光花园小区选聘了黄山市昱铭物业服务公司入驻,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得到有序运转。协调江南壹品城开发商接管物业,恢复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有效推进了物业服务工作的提升,促进了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房管形象逐步稳步提升。

管局马小雁省直机关演讲比赛获奖 篇9

本刊讯9月3日, 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主办的“争当改革先锋、服务‘两个跨越’”汇报演讲和颁奖仪式举行, 省通信管理局团总支副书记马小雁荣获比赛二等奖。

在8月12日进行的演讲比赛中, 来自专用通信局的选手、局团总支副书记马小雁以《跨越自己》为题参加演讲, 她结合工作实际, 从提升自我、战胜自我的角度阐述如何为服务两个跨越贡献个人的力量, 充分展示了通信管理局干部职工矢志推进改革、服务“两个跨越”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 赢得了广大观众、评委的阵阵掌声和喝彩, 最后获得了96.9的高分, 并从预选赛60余名选手中脱颖而出, 取得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据悉, 本次演讲是省直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 践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系列活动之一, 各个参赛选手紧紧围绕“争当改革先锋、服务‘两个跨越’”这一主题, 用生动的语言、靓丽的风采, 呈现了省直机关砥砺前行、攻坚克难、锐意改革的实际举措, 展示了党员干部“敢于尽责、勇于担当、争先干事、为官有为”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

房管局工会工作总结 篇10

一、认真进行政治教育,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我们注重培育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一是坚持每周六的政治学习制度,配合局党组,在全局深入扎实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使全体会员充分体认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gg的重要意义,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工作,把上级各项要求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二是利用培训班、宣传栏等形式,传达贯彻辛集市五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明确工会工作的方向;三是组织力量编写了三期学习资料,为基层各级工会的学习提供帮助。我们注重结合单位实际,正确引导,培育了职工热爱集体,局兴我荣的思想,把干部职工高涨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和献身工会活动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们积极健全局属各分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和认真实施了学习、活动、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在局主要领导和局党组的支持下,调动局工会全部资源,全力实施规范化管理,除了长期停工停产的下属单位外,局机关工会和下属4个基层工会全部实现了“挂三牌,建四档,四有四上墙”。

局系统工会按要求完成了向市总上缴工会费元的任务和报刊征订任务。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为房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年来,局工会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房管稽查等各方面,积极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动员职工献计献策,共收集建设性意见132条,具体工作措施建议169条,局及所属各部门领导对上述意见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归纳筛选,列入单位整改工作议程并应用于工作改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革新活动,促进了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创造了经济效益。局属住宅建设公司工会组织质检、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摸索探讨工程质量管理各环节具体问题,综合整理出了一套具体施工方案,经市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论证,予以充分肯定并在施工中运用,有效地推动了创建优良样板工程的开展。局属ee公司科技人员,汲取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建设小户型、多功能、低价格、实用性强的住宅,推动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跨上新台阶,并在房屋尖顶设计上开gg市的先河,促进了市区环境的靓化和美化。产权处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周日加班工作,为市粮局及各粮站等企业建立房产办证绿色通道,有力地服务了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了gg的招商引资环境。

四、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关心和帮助下岗、病残等困难职工,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以来,我们筹措资金多元,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45人、帮助特困职工一人。在我局,以组织的名义看望照顾生病的职工,慰问亲人不幸辞世的职工也已经形成了制度。我们还建立了退休人员家庭生活挡案,为离退休职工订阅了党报、工人报及其他刊物。

在照顾职工生活的同时,我们时刻关心群众的所思所想,领导带头,各级工会组织经常进家入户、深入职工群众中倾听职工对局各项工作的意见并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工会日益成为政府联系职工的纽带,把党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上,引导职工群众与党同心同德为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五、广泛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展现房管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局党政工关系协调,主要领导在工作中形成共识:丰富多采的文娱体育活动不仅能够活跃了职工生活,而且能够陶冶职工情操,鼓舞职工的士气,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开展。为此,在局党、政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局工会吸引全体职工广泛参与,先后在“五一”、“七一”、“十一”和双休日开展了文艺联欢、猜谜语比赛、棋类、扑克类、球类比赛、电脑打字比赛等文体活动13次,参加人员926人次。

9月份,在局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织房管局合唱队,参加了庆祝gg建市20周年大合唱。局工会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全体会员热情高涨、踊跃参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做到了工作、唱歌两不误。通过合唱,激发了职工的团队精神和奉献意识,增强了全局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展现了房管战线职工众志成城、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勇攀高峰的良好精神风貌。

我们充分重视、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注重从中悉心学习活动经验,培训活动骨干。

总结过去是为了建设未来,我们认真反省了自身的不足。在组织制度建设上我们尚有一定的差距,在服务经济上仍大有潜力可挖。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更努力地工作,更积极地开拓创新,促使我局工会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

XX年年房管局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中等城市,构建和谐辛集”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全局职工,开创房管工作新局面。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明确“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发挥工会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运用各种途径和载体,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落实市总工会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引导全体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上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房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2.深化“当好主力军,建工十一五”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动员组织职工围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公积金收缴使用等中心工作,广泛

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劳动竞赛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年内提出合理化建议20项,实现创新成果1项。

3.进一步推进职工素质建设。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号召,充分取得局党政的支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搭建职工学习和教育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知识型标兵。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职工民主法制意识,引导职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改革决策,参与和推动改革。加强职工教育文化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4.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创新“建家”活动的内容与方式,积极开展“双爱双评”和“关爱职工,实现双赢”活动,努力取得更大的成效。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5.协助党政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不断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再就业质量。

6.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关心职工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搞好对特困职工的经常救助和专项救助。组织局系统在职职工捐款捐物,帮助下岗职工。利用年节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把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切实深入工作和生产一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议。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凝聚力量,真抓实干,促进局工会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8.进一步增强工会活力。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对局内各分会干部进行培训。“三八”、“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举办各种形式的职工文娱活动。

9.推进女工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大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力度,切实帮助困难女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

国土房管局房产登记案 篇11

上诉人陈淑英、陈潇、陈淑媛、陈丽华、陈丽鸿五人因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0)西行初字第196号行政判决,以原审被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及原审第三人王曾婉、王曾壮、王雨生、王曾媛、王菊、王昕、赵毓森、赵淑欢、赵志勇、王曾惠、苏惠兰等11人为被上诉人,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2000年12月1日,原审法院认定,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旧门牌是西单区兴隆大院甲12号)的房屋系王鸿韶(1960年死亡)于解放前出资购置,产权登记在其兄王亦平(1954年1月死亡)名下。解放前夕,王鸿韶去台湾。根据陈菊园(王亦平之妻,于1982年11月死亡)的证言,北京市人民法院以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将该房作为逆产代管,并准许陈菊园免租居住。1994年,王曾婉等人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管申诉。1994年11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4)中刑再初字第2533号刑事判决宣告解除代管,由房管部门按政策发还产权。1998年9月,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王鸿韶所遗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房产由其妻王雨生、苏惠兰,子王曾壮、王曾惠,女王曾婉、王曾贤、王曾媛共同继承。因王曾贤已于1996年12月死亡,其遗产由其母王雨生、夫赵毓森、子女王菊、王昕、赵淑欢、赵志勇继承。市房地局依据上述裁定、判决及公证,将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房屋的产权证颁发给了王曾婉等11人。

原审法院认为,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之房产,虽产权登记在王亦平名下,但系王鸿韶在任国民党北平行辕参谋长期间出资购置,因而北京市人民法院依据陈菊园的证言及有关政策,于1953年裁定确认该房系王鸿韶所有,并按当时政策作为逆产由国家代管。1994年,依王曾婉等人的申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家处理去台人员房产的政策规定,作出再审

判决,撤销代管。市房地局根据法院的生效裁定、判决及公证书,将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房屋发还给王曾婉等11人是正确的,且发还程序合法。陈淑英等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采信。因此,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判决:维持市房地局1999年1月28日颁发给原审第三人王曾婉、王曾壮、王雨生、王曾媛、王菊、王昕、赵毓森、赵淑欢、赵志勇、王曾惠及苏惠兰的京房权证西私字第00534号房屋产权所有证。

上诉人陈淑英等5人不服,上诉称,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认定错误,直接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如下:原审法院确认的有争议房产依据的是1953年刑事裁定书和1994年的刑事判决书,该二份裁判文书不具有确认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效力。原审法院对于上诉人提供的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未予采信,并在原审判决书中没有阐述不予采信的相关理由,却对被上诉人所提供的、不具备证据特征的材料作为本案的主要证据使用,严重违反了证据认定的原则。因此,其5位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上诉,依法纠正原审法院在判决中的错误,撤销原判,撤销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上诉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上诉人市房地局发表上诉答辩意见,同意原审判决。

被上诉人王曾婉等11人发表上诉答辩意见,同意原审判决。

在二审审理期间,本院查阅了原审案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经过合议庭评议,现对本案事实作出如下认定:北京市西城区大秤钩胡同2号,原名为西单区兴隆大院甲12号。该院落房屋系王鸿韶(1960年死亡)于解放前出资购置,产权登记申请人曾是其兄王亦平(1954年1月死亡)。解放前夕,王鸿韶去台湾。经王亦平之妻陈菊园(于1982年11月死亡)证实,原北京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作出(53)房产字第1874号认定书,能够确认该院落房产的产权人是王鸿韶。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以该院落房产为战逃犯财产为由,申请原北京市人民法院裁处代管。北京市人民法院按照当时政策,以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将该院落房屋作为逆产代管,并准许陈菊园免租居住。1994年11月,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曾婉等人提出的撤管申诉,作出(1994)中刑再初字第2533号刑事判决,宣告解除代管,由房管部门按政策发还产权。市房地局根据上述裁定、判决,以及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王鸿韶所遗上述房产向王鸿韶之妻王雨生、苏惠兰,子王曾壮、王曾惠,女王曾婉、王曾媛、女王曾贤(1996年12月死亡)的丈夫赵毓森及子女王菊、王昕、赵淑欢、赵志勇等11人颁发了房屋所有权共有证书。

另查,王亦平妻子陈菊园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5位上诉人作为王亦平妻子陈菊园的侄女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上诉人市房地局向被上诉人王曾婉等11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被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原北京市人民法院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书、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中刑再初字第2533号刑事判决书、北京市公证处(98)京证内字第3082号公证书、北京市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市落房办产字(1998)第246号关于发还王鸿韶在西城大秤钩2号及东松树17号代管房产的通知”、申请发还产权报告,以及原北京市人民法院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书所依据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函,能够证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该房产产权人是王鸿韶所有,被上诉人市房地局根据政策及被上诉人王曾婉等11人的申请,向王曾婉等11人颁发房产证的事实。本院对上述证据予以认证。

上诉人陈淑英等5人在一审期间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人证言7份不能推翻原北京市人民法院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书和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中刑再初字第2533号刑事判决通过司法裁判所确立的事实,本院对该部分证据不予认证。

本院认为,市房地局作为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的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有权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对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的申请,经过核实后,向所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本案涉及的私有房屋在解放前的房产登记手续中,虽然载明的申请人是王鸿韶之兄王亦平,但是经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局1953年作出的(53)房产字第1874号认定书,能够确认该院落房产曾经是王鸿韶于解放前出资购买的房产。因王鸿韶解放前去台湾,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规定,该院落房产为逆产,由原北京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该院落的房产交由人民政府代管。当时国家考虑到王亦平与妻子陈菊园在此居住,在裁定中为二人酌留3间房屋,准王鸿韶的关系人陈菊园免租居住。该裁定所确定的免租居住内容并不能够说明国家将该房屋的产权确定给了陈菊园所有。5位上诉人所陈述的,该房是陈菊园出资购买,产权人是王亦平的诉讼主张,没有事实根据。

由于国家对去台人员政策的调整,根据王鸿韶的法定继承人的申诉,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代管裁定中关于房产代管部分,将该房产解除代管,并明确该房屋的产权发还事宜由房管部门按有关政策办理。至此,国家取消了对王鸿韶所有的上述房产的代管权,房管机关有权受理所有人的产权登记申请,并依法向产权所有人颁发相应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司法裁判的效力一经作出、生效,即具有法定的拘束力,在没有被依法撤销之前,任何人都应当无条件执行。因此,被上诉人市房地局根据王曾婉等11人的申请,以原北京市人民法院1953年刑新字第554号裁定、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中刑再初字第2533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以及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王鸿韶所遗上述房产向王鸿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王曾婉等11人颁发了房屋所有权共有证书,该具体行政行为与5位上诉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侵害5位上诉人的合法利益,其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

没有事实根据,其要求被上诉人市房地局撤销颁发给王曾婉等11位被上诉人房产证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由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与陈淑英等5位上诉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陈淑英等5位上诉人依法没有原告的诉讼资格。原审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十元,由上诉人陈淑英、陈潇、陈淑媛、陈丽华、陈丽鸿五人共同负担(已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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