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8-18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共6篇)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1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现新校园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社区学苑南路,校园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绿树成荫,为全市各级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近年来,市委党校(院)党委班子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教学培训理念方式,加大科研力度,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在党建、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新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一校三院”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为推进美好幸福新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来,党校(院)先后荣获“云南省第七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派出单位”、“昆明市第七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派出单位”、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昆明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昆明市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全面完成“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的任务,适应党校资源整合迁入呈贡新校园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5.热爱党校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开拓创新精神。(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及其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应聘资料发送到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宣传处邮箱:swdxzz@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半寸照片、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笔试

1.笔试:笔试以写作与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2.领取准考证时间、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日,请考生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邮箱下载准考证。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4.考试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的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1小时前,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到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交工作人员审验。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2.公示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三)本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十一、中共昆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人、交通方式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联系人:晋玉芬 贺庆红 陈娟 联系电话:0871—63805919 63841038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70路或C85路公交车到呈贡区雨花公交枢纽站或乘地铁到大学城站下车后,再转乘Z26路公交车到学苑路市委党校站下车后,路对面前行500米即到。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3175456 点击下载>>>附件1-2.rar

附件1: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原标题: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多信息请查看:云南人事考试网 云南教师考试网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2

二〇一四年昆明市盘龙区会计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会计学会为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位于北京路481号。其职责: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会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开展财政、会计、珠算等专业理论学术的交流与研究。

二、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昆明市盘龙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均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以上内容来自云众教育网!免费交流、学习;共同走向美好明天!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9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新迎北区新兴路中段,官房广场斜对面)。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职人员(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

(4)诚信承诺书;

(5)公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5.联系人:杨云凤联系电话:0871-63112269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盘龙区2014年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学科设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及《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办公室(北京路481号2楼208室),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人:杨云凤联系电话:0871—63112269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主要考察会计法、会计基础知识、审计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云凤联系电话:0871-6311226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由昆明市盘龙区会计学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云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0871-63112269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昆明市盘龙区会计学会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3

(292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2人(详见《2015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4月25日0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先进行网上交费,待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报名费用退回至缴费银行卡。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4月16日)。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规定

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见有关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计划3-5倍的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各单位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公布(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除外),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实行面试前置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热线,***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8591148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4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为你提供安徽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选调1名肥西县委党校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及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财务管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2: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5年7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附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9:30 《综合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

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单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八)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5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编制使用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试讲(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5名

其中:

1、基础理论(马列)专业1名;

2、党史党建专业1名;

3、法律专业1名;

4、中文专业1名;

5、图书管理专业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张家口户籍或生源(含配偶户口非张家口籍毕业生),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未就业(指未经人事部门签订正式协议,未办理过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并占用编制使用计划。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7日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桥西区沙岗东街13号)人事科,办公楼314房间。

3、联系电话:8057669

8033265、8034436转8606、8695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非张家口籍的应聘人员还须带户口本、结婚证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5、公告方法:

招聘采取网上公告的办法,各项有关招聘事宜详情请登陆张家口市人事人才网,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网,网址为:张家口市人事人才网/

六、招聘方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和试讲(面试),笔试、试讲、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其中,报考基础理论(马列)专业、党史党建专业、法律专业、文秘专业的实行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图书专业的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主要考察与党校教师职能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按照招聘专业计划组织专家封闭命题、阅卷、登统,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定为12月13日。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试讲的,按专业招聘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试讲,对于不足1:6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人数进入;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面试的,按专业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于不足1:5比例的专业,按实际人数进入。

试讲(面试)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试讲(面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基础理论(马列)、党史党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未位出现并列时,结合考生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层次、男女结构比例以及党校专业需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考图书管理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的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试讲(面试)单项成绩计算。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按照通知在指定的市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合格分数线须在85分以上。如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没有达到85分以上的,其本专业职位名额调整到综合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其它专业职位。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经批准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市人事局备案。

试讲、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八、聘用标准

1、聘用合格分数线为85分(综合成绩)。

2、根据各专业招聘计划,按照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3、如某个专业综合成绩没有达到85分以上的,其本专业招聘名额调整到综合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其它专业。

2015年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6

2016上海事业单位招聘:2016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事业单位考录招聘相关规定,将面向普陀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录岗位

本次拟招录5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本次考录对象为:与本区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社区工作者。

三、考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少数特别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保守秘密,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本区街道、镇连续工作满3年(截止2016年9月1日);

5、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且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核为优秀,或由街道、镇党(工)委推荐;

6、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告中的招聘简章。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事项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方式:考录采取邮件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请到上海普陀人才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普陀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邮件报名由考生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作为两个附件,发送到邮箱ptyxsg@163.com(“普陀优秀社工”拼音首字母),邮件标题注明“普陀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

请务必完成邮件报名后,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期间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两张两寸免冠报名照、学历学位证书、能够证明本区街道、镇连续工作满3年的相关资料及所获各项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资格审核当场告知审核结果,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录方法和内容

1、考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综合职业能力素质测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笔试成绩由区人社局通知个人。

5、人社局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面试比例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人社局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人社局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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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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