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

2024-08-12

仓储保管合同(精选6篇)

仓储保管合同 篇1

1、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

保管--可有偿,可无偿;实践。

仓储--有偿;诺成。

2、过错责任

(1)保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为过错责任;

(2)无偿保管人仅对其故意及重大过失负责。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人的过错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要承担没有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举证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 【仓储人的过错责任】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贵重物品的保管(第375条)

声明义务,否则按一般物品赔偿。法律 敎育 网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仓储保管合同 篇2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物流业的逐渐兴起,领货方式越来越高效化,越来越花样化,如:扫码领货,送货上门。物流是动态的,而仓库管理信息是动态物流中最为准确的信息。所以,仓库管理也是现在物流的重要支撑。因此,必须对入仓的货物严格把关,认真、仔细的清点数量,同时核对相关信息。物流仓库管理流程、物品验收、无论购回物品多少,都要进行仔细的查收;入库存放:堆放有条理,按类整理,还要建立卡片登记;保管与抽查:因为仓库并没有特别好的环境,雨后可能会潮湿,如果不通风处理,难免会有虫子、老鼠等,会造成商品的损失。所以,为了物资不受到损耗,应经常对仓库通风并检查,盘点商品,而且必须得要盘点清楚,转成数字化的东西,再呈现出来,精准又清晰。

2 仓储保管是物流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公司也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欲夺桂冠,必承其重,无论是哪个行业,这都是至理名言。仓储保管是物流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而建造仓库的成本占物流成本的比例很大,仅次于运输成本。若库存越多,那么持有成本越大,缺货风险越小;反之库存越少,则持有成本越小,缺货风险越大。作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的运行难度也是显而易见的。“仓”意为仓库,作为存放大量货物的安全地方。“储”意为储存,将接收到的大量货物存放起来。物流派送中仓储的保管是极其重要的。首先,要存放大量的货物,仓库是必不可少的,其次,作为物流企业,每天货物的流动性很大,但是不可避免的是,会有货物的堆积,事实上并不能达到“快进”、“快出”,且无存储的高效率模式。仓库保管就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部分。

3 物流仓储保管存在的问题

3.1 物流仓储人员的素质

优秀的员工是公司成功运营的一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优秀员工却少之又少,网络上经常爆出物流公司的员工对货物的不正确处理,例如:乱扔货物,不规范操作,将货物置于脚下乱踩等等恶劣事件;在存储过程中对顾客的货物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更有甚者,在仓储货物的过程中丢失货物等新闻。或许,顾客想的是物流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尽职尽责,但如果每一个客户看到自己心爱的东西被如此的不爱护,我想这些物流公司将会面临巨大的危机。这些都是货物存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由于仓储管理人员的不良行为,会对物流仓储公司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仓储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3.2 技术发展水平低下,仓储压力增大

在发达国家,大都是综合成本低,相反,在我们国家却是综合成本高,但是运输、仓储、配送的成本却很低,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正是因为我国物流信息建设起步晚,而且大多企业对物流信息和前景认识不足,导致物流业在发展中推进的动作慢,物流慢,货物越堆越多,必然造成仓储的巨大压力。技术发展水平低下,信息化程度低下,对自动化、机械化认识不足,造成物流派送的低效率,仓库的存储量大大增加。

3.3 基础设施落后

如果物流派送过慢就会导致仓储压力,现在物流的装备技术落后,派送的车辆有限,效率是仓库管理工作的基础,所以要想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必须提高效率。有的仓库就是一层楼房,或者一些小小的房子,根本没有什么库房、专业化的仓库等基础设施。目前,随着存储的种类越来越多,冷库、化工危险库、液体库等一系列特殊仓库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各类仓库的建设也都迫在眉睫,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先从建造基础的仓库做起。

4 关于物流仓储保管的建议

4.1 整合资源形成辐射式的物流网络

根据现状,仓库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大商场、超市、工厂、酒店等等,无一不需要物流和仓储。但是,目前,物流业处于一种分散状态,在巨大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面前,必须加快物流仓储业的改革,改进物流仓储业的运营方式,才能在仓储市场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一些生产厂家已经开始改革,走向新道路,建立集中管理的物流基地,加快自有物流中心的建设,综合自身的优势,打造以仓库为中心的区域性物流基地,继而呈现出辐射式的物流网络。

4.2 实现仓库作业的自动化

网络世界是如此的强大,各种行业都充分利用网络的这种便捷,快速去实现工作任务。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化,物流仓库方面也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无论是收货、取货,还是发货、配货,都可以使用计算机来实现,大大节约人力、物力,还节省时间,高效率,低成本。在发货地方的计算机终端,可以直接输入收货人的地址、电话、姓名等详细信息,然后打印出条码,最后将包含客户信息的条码贴在货物上,这样就可以准确无误的在储运中进行不间断且正确的信息跟踪。计算机可以直接拟定配货的方案,这样就大大节省了人力,拣货员不用再一次制作配货方案,仅仅需要根据系统生成的配货方案,进行拣货、配货。

4.3 明确市场定位,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目前,在我国仓储配送处于发展阶段,而且国外企业在国内投资纷纷建厂,加入了国内市场竞争,因此,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是迫在眉睫的,加快培养步伐,可以通过采取改制、上市、兼并和重组等等一些各种各样的的形式,早日实现国内物流企业的稳定并快速发展。市场上的企业,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短处,各个企业间应取长补短,扬长避短,互相学习,然后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特长去发挥,将自己的长处发挥到极致。

5 结语

展望未来,仓储业作为物流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同时它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这是一条百年不变的定律!作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必然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助和密切的配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未来物流行业将会向着大型化、专业化、综合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物流和仓储都处于发展阶段,所以物流仓储保管的服务体系,应该形成巨大的一条龙服务,不管是物流派送,还是仓储保管,都要作为重中之重。在企业方面,必须树立标杆,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真虹,张婕姝.物流企业仓储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

[2]翁心刚.物流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6.

[3]魏建农.物流营销与客户关系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董伟,纪付荣.中小物流企业问题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09.

仓储保管合同 篇3

关键词:物资采购;仓储保管;内部控制

物资采购是企业一项基本的不可或缺的活动。企业中的物资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各种物资的计划编制、采购订货、运输组织、库存保管、合 理供应、领发、回收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物资管理所需的各种物资是指企业进行生产所必需的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等。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按品种、按质量、按期限齐备地供应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物资;合理地组织物资的订货、采购、运输、储存、收发等工作,加速物资的流转,减少物资的损耗;监督和促进生产部门合理地、节约地使用物资;合理地回收和处理包装物及生产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及时地收集和整理物资信息,进行物资档案管理,为后续物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意见。物资管理工作对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最容易出漏洞,也是最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的环节,如果不加以严格控制管理,则会出现物资采购价格虚高、物资质量低劣,甚至严重影响产品质量、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一、物资采购环节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物资采购处于企业生产上游地位,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约其他经济活动。物资采购一向是需要严格控制的业务环节,主要包括物资采购计划、预算、采购审批、采购执行和物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因此,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从而合理有效控制公司管理成本足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当前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业务流程及控制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控制环节:

1、明确物资采购供应职责建立价格

一个企业日常所需物资门类繁多,因此采购中的商品质量把关成为采购活动的重中之重,一些物资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工艺要求必须紧跟当今最新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因此连搬现场施工人员都难以确切把握所需物资,物资采购部门就更难衡量了,闲此在物资采购中针对不同的物资需要不同的部门承担相应的职责。通常为口常生产物资的采购及对外委托业务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主要生产设备由工程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并负责签订相关技术协议,接受客户第一轮报价,由采购部门负责价格的谈判和合间的签订。辅助生产设备及产品模具及工装夹具的采购由生产部门提供技术指标要求;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由基建部门负责。

2、进行采购计划分析

物资采购部门应将不同物资采购周期编制发放相关业务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生产建设需要及各物资采购周期提前准确提报物资需求计划,准确描述所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交货时间等要素并将计划交与采购部门。物资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和所需物资的消耗定额对物资需用单位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进行监督考核。依据已经审批的物资需求计划和物资储备定额平衡库存后,及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提出采购数量、质量和要求、交货日期、采购方式及供应商选择方案,各级负责人按权限分级审批采购计划。

3、供应商的选择

物资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考核、评估、优选,对经常性、大宗需要的生产建设物应建立—级供货商网络,并进行动态考核;产品技术质量要求,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此由物资采购都和质量检验部负责监督审核。

4、采购价格控制

入库单要物资采购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采取联合对外谈判,采取询价采购、招标采购、协议采购等方式货比多家,比质比价,努力获得优惠的采购价格。对重大成套设备的采购事先由技术部门牵头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并负责褡订相关技术协议。物资采购部门应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分析研究大宗通用物资的成本构成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建立价格数据库,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

5、合同的签订及审批监督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确定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报合同审查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存档。物资采购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跟踪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6、采购物资检验

公司质量检验部门对到货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出具质量枪验报告书。仓储管理人员对到货物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对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产品力、理验收入库,限额内的数量损耗由财会部门及时处理,无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外观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办理入库,有超限额数量损耗也不得办理入库。入库单要求连续编号并妥善保存备查。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物资采购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退货索赔事项。

7、财务付款控制

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必须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填制付款申请单并附采购合同、《同履行与结算申请表》、验收单、发票等付款凭证,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核实入库验收单,发票、合同是否—致,并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和分期付款等付款方式按规定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在平衡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后签署意见,由采购人员将付款申请单报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付款。

8、物资采购定期分析制度与财务管理

物资采购部门定期汇总分析采购物资数量、价格、质量状况,采购费用、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供应市场需求情况、价格走势等,提出采购建议和下一阶段的控制目标,达到节约采购成本的目的。

二、仓储保管业务流程与控制点

1、严格执行入库物资清点验收制度

采购部门在物资到货后应及时办理物资入库手续,仓储部门有关人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和供应商提供的货运单、购货方发票进行清点和验收。确认实际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等级、数量等项目同相关单据核对无后,方可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对于在清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实际清单与定货单、购货发票凭不符的情况,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沟通,以保证与采购订单相符。同时,要求对各类物资进行编号,填写清楚每类物资的名称及对应编号,入库单号要写清楚每类物资的名称与对应编号,以便于物资统一管理。

2、及时做好票据的传递工作

因购货发票是重要的外部原始单据,票据的传递应及时,以防发生丢失情况。一般规定,库管人员物资验收无误后,根据购货发票填写相关入库单,然后将财务联随购货发票交与采购经办人员办理审批、财务入账手续。库房记账联交与库房材料会计作为材料明细账的依据。

3、严格执行单据不全的物资采购期末暂估与入库制度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但由于单据文件不完整的业务,不得按正常的方式报销入账,必须按暂估的价格做入库,对此要求库房材料会计在期末时对尚未收到发票的入库物资根据入库单编制暂估入库物资明细表一式两份,—份自己作为物资暂估入账依据,一份交与财务作为暂估入账依据,这样尽量保持存货财务账面数量实际库存数一致,真实的放映库存物资信息。

4、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制度

库存物资实际盘点制度对于保证库存物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提高库存物资相关的决策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仓储管理人员随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以便及时掌握物资的实际库存情况。库房材料会计每月末应同库管人员,财务部成本会计对账,发现差异及时查找纠正。

公司管理层应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和仓储管理环节控制的建立和有效执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经营活动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姚红光,李春宇.浅谈开展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必要性[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1(12).

[2]薛文平,现代企业仓储物资管理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4,(20)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 篇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

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

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 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

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

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

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

为同意。

第七条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 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 货物入库

第九条 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

约责任。

第十条 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 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 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

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

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 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

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

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

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 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 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 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

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 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 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

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 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 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

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 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 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 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 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 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

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

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

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

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

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 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

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

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

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

本细则执行。

仓储保管合同 篇5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仓储保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提供位于 仓库 号仓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 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 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 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仓储费按 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 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 支付时间约定每月 日前。

第三条 仓储押金 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本合同终止执行。租金按实际保管天数计算。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4.2.6 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并承担因乙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

4.2.9 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 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5.2.2 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 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乙方或其他应得方。?

第九条 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第十条 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仓储保管合同简单范本 篇6

(一)储存物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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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规格│单价│数量│交货日期│储存仓库│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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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储存时间:

(三)甲方负责物资的质量检验,乙方负责物资的外观、数量检验。

(四)入库后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运输时,运输中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六)物资的验收、发货,乙方凭甲方的入库单、出库单办理。

(七)费用:

入库费:

仓租:

出库费:

运输费:

(八)本合同于 签订。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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