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练江大道开工了吗

2024-05-19

普宁练江大道开工了吗

普宁练江大道开工了吗 篇1

印发普宁市练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练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练江△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抄送:揭阳市环境保护局;本市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 副主任,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有关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中央、省、揭阳市驻普各有关单位。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印发

普宁市练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控制我市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45号)和揭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揭阳市练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环[2010]1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以解决各分阶段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流域协调、分级负责,控源为先、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练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练江流域环境承载力,严防水质恶化并促进水质逐年改善,确保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近期扭转恶化趋势;中期水质持续改善;远期恢复农用功能。即:通过实施综合整治,使水质由现状劣V类分阶段逐步改善到满足农业、景观用水功能要求(V类)。具体目标如下:

(一)近期目标。

到2012年底,我市练江流域经济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流域内市区及干流两岸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收集和处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在2007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0%、30%和40%以上,其他各项超标因子污染指数有所下降,青洋山桥交接断面枯水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60%、30%和20%以上。

(二)中期目标。

至2015年,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青洋山桥交接断面枯水期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比2009年下降75%、60%和60%以上。

(三)远期目标。

至2020年,流域水体水质恢复农用水和景观用水功能,青洋山桥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V类。

二、近期工作任务

近期(2012年底前)我市境内练江流域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完成本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详见附表1)。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准入。

1、实施流域限批制度。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审批的有关规定,实施流域限批制度,暂停审批练江流域内新建和扩建制浆、造纸、印染、电镀、鞣革、线路板、化工、冶炼、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有毒有害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流域内各镇、街道要严格项目准入,对列入流域限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市环保、工商、国土资源、城建、发改和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审批权限,在环评、企业工商核准、土地、立项审批等方面严格把关,对列入流域限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2、严格项目审批。

对于未列入流域限批的项目,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制度、审批备案制度,加强联合审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行为。一是制定建设项目准入指引,提高流域内项目的准入门槛,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工艺流程无污染或少污染、节约用水的清洁生产项目。二是严格控制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三是项目审批前必须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四是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节水节能条件。

3、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二)强化监督执法,全面整治工业污染。

1、全面排查流域内工业污染源。

练江流域各镇、街道和市环保局要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流域内工业污染源,摸清工业污染主要类型、治理水平、污染排放及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等情况,逐一查实企业证照和相关环保手续。

2、依法取缔违法排污企业。

对于排查出来的企业,要实施分类整治。

一是练江流域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于2010年底前依法取缔无牌无证的违法排污企业。二是市经贸局要牵头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于2010年底前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强制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技术的项目;逐步清退练江流域内高污染、高能耗、低信用、低产出的“两高两低”企业,2012年底前清退流域内20%的“两高两低”企业。

三是对手续不齐全、越权审批的企业限期补办和完善相关手续,逾期无法办理的一律予以关停。四是对责令关停的污染企业,由市环保局负责跟踪落实关停情况,建立后督察制度,加强对实施关停企业的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3、落实限期整改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和练江流域各镇、街道要密切配合,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详见附表2)。对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确保到2011年底,流域内工业废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4、推进重污染企业定点进园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加快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定点工作的进度,将流域内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引进园区,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市环保局要完成重污染行业限期整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市经贸局要牵头市环保局对印染、造纸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确保2011年完成2家,2012年完成16家(详见附表3),并加快定点进园工作进度。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生活污染。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市城建局要加快推进市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确保按时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同时,要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筹建工作,并确保于2012年1月建成投入运行。占陇镇要加快占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确保2010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军埠、南径两镇要于2012年底前分别建成污水处理厂(详见附表4)。到2012年,我市练江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69万吨/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0%以上。2012年底前,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并预留足够的深度处理用地,逐步提高污水的深度处理水平。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将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列为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2、推进分散点源生活污水处理。

在严控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推进分散点源生活污水处理。一是严格核算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由市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中予以限定。二是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建设,将企业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集中处理。三是厂区内居住员工超过100人或者日排放生活污水超过30吨且无法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市环保局要责令其在2011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四是近期无法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沿岸村庄生活污水,要因地制宜进行处理。至2012年,练江流域各村要建成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3、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逐步完善流域内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市环卫局要于2011年底前按照无害化标准建成普宁市云落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同时,流域内各镇、街道要配套建成镇(街道)级垃圾转运站,确保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环卫局和流域各相关镇、街道要全面清理辖区内河道两旁堆积的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行为,避免生活垃圾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依法关闭部分污染严重的村镇垃圾堆填场,统一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推广使用环保垃圾袋,改变垃圾零散暴露不便清理的现状。对于无法收运的生活垃圾可采用堆肥、沼气、卫生填埋等方式就近处理。

(四)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大力削减面源污染。

进一步加强流域内养殖业的监管,市畜牧水产局要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环保局于2010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底前,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及限养区内无法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市畜牧水产局将依法收回或不予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并予以清退;2012年底前,所有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市畜牧水产局将依法收回或不予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并予以清退。对农村畜禽散养户,应加强环保宣传,推行“种养结合”,尽量将散养畜禽的粪便和生活排污有效收集用于制作农作物肥料或沼气。

市农业局要牵头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以生态文明村创建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

(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控制污染。

一是市经贸局要牵头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对流域内高耗能、重污染以及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制订清洁生产实施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清洁生产。2011年底前,工业污染源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65%以上,实现工业“增产减污”。二是开展练江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限供。在实现水质目标前,在满足区域内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供水部门原则上不再向流域内各行政区增加供水指标,市水利局要暂停审批在流域内新建、扩建取水建设项目,同时取缔流域内一切非法取水点,并对非法抽取地下水的工业企业依法查处。三是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市物价局要逐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实行差别水价,对高水耗高污染的工业用水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引导产业结构向节水型发展。

(六)加强生态建设,提升环境承载力。

一是2011年底前完成我市境内练江及其一级支流的清淤、清障、河面垃圾清理、水浮莲打捞和滨河带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详见附表5),妥善处理清淤的余泥,防止二次污染。市建设局要牵头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完成练江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市水利局要牵头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流沙中河流沙段综合整治工程和水尾溪整治工程。二是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流域各相关镇、街道要组织所属各村疏浚淤积严重的农村河沟池塘。三是市水利局要配合上级并牵头市有关部门,开展“韩江-榕江-练江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的论证,于2010年完成白坑湖水库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并启动该工程建设。

(七)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工作。市城建局要于2010年底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市环保局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排放量调整重点污染源名单。2010年、2011年、2012年底前要分别完成排水量前10%、30%和50%的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建设。2010年和2011年要完成20家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安装(详见附表6)。二是市环保局要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与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三、中远期整治工作任务

2015年前,流域内所有畜禽养殖场需实行“种养结合”,实现废水零排放,无法实行废水零排放的养殖场一律依法予以关闭。2015年底前,依法关闭流域内50%的“两高两低”水污染企业;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流域内全部“两高两低”水污染企业。

继续推进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到2015年、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推进实施深度处理工艺,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加快分散点源生活污水处理,到2015年、2020年未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分别削减30%、60%以上的污染负荷。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妥善处理。

2015年起,在重要支流汇入口建设人工湿地工程或临时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削减排入干流的污染负荷。环境执法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均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废水排放量前90%的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进一步巩固河道清障、清淤及两岸环境综合整治成果。通过优化流域水资源调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措施,增加河道生态流量,提高水体交换和净化能力,进一步改善练江干流水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普宁市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声亮市长任组长,郭汉彪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城建局、水利局、建设局、环卫局、卫生局、林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农业局、教育局、科技局、畜牧水产局、供水局、交警大队、广播电视台和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2255101,传真:2242667。

(二)提高认识。

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练江流域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练江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练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普宁跨越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科学治污、联合治污、持续治污,从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机制。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流域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打好练江污染综合整治的攻坚仗,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整治目标。市人民政府与练江流域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监测频率,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情况。

三是健全环保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经费;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整治工程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及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

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流域各镇、街道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联防联治。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流域各镇、街道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于今年11月底前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2月1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附表1:

普宁市练江流域近期各整治要求 整治任务 2010年

实施流域限批制度

完成重污染行业限期整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2011年

实施流域限批制度 实施重污染行业限期整改

2012年

实施流域限批制度

实施重污染行业限

对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强制清洁对造纸、印染等重对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加快定点进园生产审核,2011年完成2家,并加快清洁生产审核,2定点进园

(一)优化产业布局

清退10%的“两高两低”企业

家,完成重污染企

清退20%的“两高对流域内高耗能、重污染以及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制订清洁生产工业污染源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实施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到65%以上,实现工业“增产减污”

实施水资源限供。在实现水质目标前,原则上不再向流域内各行政区增加供水指标,暂停审批在流域内新建、扩建取水建设项目,同时取缔流域内一切非法取水点,并对非法抽取地下水的工业企

业依法查处

全面排查流域内工业污染源

(二)加强环境监管 手续不齐全、越权审批的企业限期补办和完善手续,逾期无法办

理的一律予以关停

依法取缔无牌无证的污染企业

整治任务 2010年

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逾期无法达标违法排污企业,以及属国家和省强制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技术的项目

(二)加强对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环境监管

法关停

工业废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2011年

2012年

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量前10%的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完成排水量前30%的企业在线监控监完成排水量前50建设

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占陇污水处理厂建设,出水严于一级B标

(三)推进准,加快配套管网建设

配套管网建设

截污治污

因地制宜开展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成30%

完成沿岸70%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无法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

整治农村分散养殖业,推行种养结合

(四)削减面源污染

加快推进普宁市云落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

模化养殖场

测系统建设

监控监测系统建设

完成南径污水处理厂、军埠污水处理完成市区污水处理

厂建设,出水严于一级B标准,加快建设,出水严于一

加快配套管网建设

全部完成沿岸村庄

清退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及限养区内清退所有未实现达

整治农村分散养殖

整治农村分散养殖业,推行种养结合

结合 按照无害化标准建成普宁市云落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生活垃

圾收集处理率>80%

建成流域内各镇、街道垃圾转运站

完成我市练江干流、流沙中河、水尾开展我市练江干流、流沙中河、水尾溪的清淤、清障、河面垃圾溪的清淤、清障、河面垃圾清理、水

(五)提升清理、水浮莲打捞和滨河带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

环境承载力

完成白坑湖水库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并启动该工程建设

附表2:

普宁市练江流域重污染行业限期整改治理企业计划表 序企业名称 号 普宁市桦穗纺织品工业有限公司

代表

陈惠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法人

企业存在环保问题

整治措施

浮莲打捞和滨河带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

普宁市鑫达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佰强绣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成发制衣有限公司 普宁市远达染整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鸿骏印染厂 普宁市鸿发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忠兴盛印染厂 普宁市新松利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源盛织造整染厂

序企业名称 号 普宁市辉丰实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华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南丰印染厂

民 陈少

擅自扩建 潮 卢汉

擅自扩建 才

擅自扩建 叶喜

鸿

超量排放 陈特

擅自扩建 海 陈炳

擅自扩建 洪 杨锡

擅自扩建 洪 吴镇

擅自扩建 忠 钟松

擅自扩建 裕

擅自扩建 吴俊

超量排放

法人

企业存在环保问题代表

擅自扩建 陈坤

超量排放

擅自扩建 杨鸿

超量排放

许新擅自扩建

超量排放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整治措施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普宁市丽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翔栩纺织有限公司印染厂 普宁市占陇万旺印染厂 普宁市成发整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城兴印染有限公司

序企业名称 号 普宁市湘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特光漂染厂 普宁市占陇创源整染厂 普宁市浩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普丰发印染实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恒佳印花厂 普宁市新生印花厂 普宁市润海造纸厂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陈永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罗喜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明 吴镇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陈壮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王喜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法人

企业存在环保问题

整治措施

代表 陈少

擅自扩建 扩建项目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忠 陈特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光 陈伟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东 杜浩

超量排放 加强监管,限产限排

彬 陈镇超量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限产限排、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

陈小超量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限产限排、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

仪 常

陈剑

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杨锡超量排放

限产限排、加强监管 波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该厂的污染治理设施按要求完善

保部门验收

张文27 普宁市流沙佳信印花厂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忠 江从28 普宁市枧头寮印花厂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龙 方燕29 普宁市梅塘方燕强印花厂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强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验收手续.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

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

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30 普宁市占陇美喜(吴喜亮)无纺布厂

序企业名称 号

普宁市占陇凯兴纺纱厂(又名陈海松31 纺纱染色厂)普宁市爱华线带织造厂(又名魏卓奇32 开办的染线加工厂)

代表 法人

企业存在环保问题 整治措施

加强后督查,若继续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普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院,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落实停产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院,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落实停产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加强后督查,若继续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普

加强后督查,若该厂没有履行停产决定,依照法律程33 普宁市联兴隆过胶厂

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34 普宁市普三和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普宁市星帆实业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及无牌无证 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蓝少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36 普宁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流沙舜美印花厂)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波 法人

企业名称 号

普宁市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代表

施利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企业存在环保问题

整治措施

反“三同时”制度

江锡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41 普宁市嘉欣化妆品有限公司 序

江锡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40 普宁市卡贝芝化妆品有限公司

陈楚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39 普宁市铭生纸业有限公司

钟松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38 普宁市流沙松利印花厂 普宁市南发印花厂(现更名为普宁市孔舜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37

普宁市雪浪化妆品有限公司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黄俊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宏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限期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并办理验收手续

反“三同时”制度 关停不彻底

张春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46 普宁市金盘科技有限公司

方镇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45 普宁市梅塘珍和味食品厂

江选有环评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或违44 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继续加强后督查,若未履行停产决定,违法生产,依照47 普宁市占陇飞羽纺线厂

请普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继续加强后督查,若未履行停产决定,违法生产,依照48 普宁市占陇锡荣纺线厂

关停不彻底

请普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继续加强后督查,若未履行停产决定,违法生产,依照49 普宁市占陇小波印花厂

关停不彻底

请普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继续加强后督查,若该厂仍不履行停产,将通报普宁50 普宁市陈泽彬织带厂

陈裕51 普宁市鑫泰钢带厂 附表3:

普宁市练江流域清洁生产企业计划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企业名称

普宁市联泰印染制衣有限公司 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丽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成发制衣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南丰印染厂 普宁市彬盛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益盛整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园瑞锦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华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永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城兴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新纶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桦穗纺织品工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竣隆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朝吉 江达可 陈永池 叶喜鸿 许新丰 陈志彬 陈平益 何咏忠 何咏忠 杨鸿川 秦永章 王喜城 何美婵 陈惠民 陈俊贤

内容

关停不彻底平

限期补办环评、审批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关停不彻底

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落实停产

强制清洁生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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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洁生产审16 17 18 普宁市荣茂隆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丰和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翔栩纺织有限公司印染厂

罗敦荣 王汉振 罗喜明

强制清洁生产审

强制清洁生产审

强制清洁生产审附表4:

2012年前规划重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万吨/日)2 3 4 市区污水处理厂 占陇污水处理厂 南径污水处理厂 军埠污水处理厂

厂区及管网配套建设 厂区及管网配套建设 厂区及管网配套建设 厂区及管网配套建设

首期5,二期5,共10 2.2 1.39 1.09

建设年限

首期200

二期20

12010年

2011年

2011年附表5:

近期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1 2 3

附表6:

普宁市练江流域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安装计划表

法人代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企业名称

(负责人)

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联泰印染制衣有限公司 普宁市丽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彬盛织造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园瑞锦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南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华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城兴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成发制衣有限公司 普宁市永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占陇南丰印染厂 普宁市新纶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桦橞纺织品工业有限公司

江达可 陈朝吉 陈永池 陈志彬 何咏忠 何咏忠 杨鸿川 王喜城 叶喜鸿 泰永章 许新丰 何美婵 陈惠民

90000 90000 84000 84000 48000 48000 48000 54000 48000 84000 48000 48000 30000

排水量(吨/月)练江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方案内容

建设年限

实施单位

沿岸垃圾清理、河道清障清淤、沿岸50米农村配备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2011年底 市水利局、市流沙中河流沙段整治工程 总长约3.8公里的河道清淤、疏浚,打捞水浮莲,清理沿岸垃圾 水尾溪整治工程

约3公里河道清淤排障,清理沿岸垃圾

2010年底 市水利局、流

2011年9月 市水利局、占14 15 16 17 18 19 20 普宁市荣茂隆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竣隆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惠翔海藻工业有限公司 普宁市丰和纺织有限公司 普宁市益盛整染有限公司 普宁市翔栩纺织有限公司印染厂 普宁市锦地印染有限公司

罗敦荣 陈俊贤 吴新吾 王汉振 陈平益 罗喜明 李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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