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2024-06-14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我县各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数量及岗位设置需求,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计划

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情况及岗位设置需求,乡镇卫生院编制总数为名,应设专业技术岗位个,目前各乡镇卫生院有专业技术人员名,扣除名长期病假人员,此次应招聘医务人员 名,其中:医生 名,护士 名,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卫生院。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为我县的全日制统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医生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护士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2、参加我县服务基层项目且表现优秀的外地毕业生也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的发布

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在xx县人才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卫生局配合在县有线电视台发布信息。

2、报名时间

月 日----月 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需求计划,报名人员到卫生局综合股报名,由县卫生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

凡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三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3)个人简历;

(4)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5)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县卫生局、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由本人填写《xx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笔试

1、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医生和护士分别进行考试。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所占分值40分。

4、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监督。

5、考试成绩确定后,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考生也可登陆xx县人才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可视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所占分值3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考核分值为30分。

(五)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具备以下条件者,在综合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加分最高为10分:

1、在校期间,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加5分,获得2项或以上荣誉不重复加分。

2、具有执业资格加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3分、报考护士岗位人员具有大专学历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加5分、中级职称加3分、初级职称加1分。

3、具有一年医疗机构工作经验加1分,并依次递增,加满5分为止。

(六)录取

按笔试、面试、考核及加分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xx县人才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及聘用

由卫生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签订。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落实编制,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聘用人员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此次招聘的毕业生需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5年方可调动。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负责招录的宣传、报名、考试、评卷、面试、考核、录取,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项工作。

七、招聘纪律要求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2

因本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业务运转困难,难以满足全县医疗保健业务开展需要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经院务会研究,呈报县卫生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聘人数: 临床医生3名、影像专业1名、护理专业

2、电脑收费员1名。

招聘条件:①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受过相关处分。②学历与年龄:临床医生学历本科以上、影像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中专以上(含五大毕业生),能独立承担本岗位工作;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效执业证,且从事相关工作岗位3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学历放宽到大专毕业。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于2013年6月25日前到**医院医务科报名,并填写报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影像专业知识以及电脑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8:30—10:30。

2、面试:原始学历本科毕业者加3分,面试时间2013年7月5日。3考试考核由**医院命题,县卫生局派人监考。

4、考试地点:医院五楼。

四、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在考核次日进行,凡体检发现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器质性心脏病、神经或精神性疾病,乙肝“大三阳”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1、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当榜公布。

2、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卫技人员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分管人事领导、局人事股和本院院务会成员组成。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县卫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3

2014阜阳阜南乡镇卫生院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开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卫科秘﹝2013﹞429号)等精神,现就2014年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统一规范,按规范程序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2014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报考人数与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信息同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新闻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南县卫生局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三)应历届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检验、影像初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已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人员;(五)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1 联系我们:http://ah.offcn.com/html/2012/07/17116.html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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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入围后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学籍档案,否则,视为不合格。

(1)电子采像。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采像处进行电子采像,并选择报考职位,由采像组打印出《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填写《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名确认;(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进行审查,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4)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两科90元,采像费10元,合计100元;(5)建档。建档组收取审核确认后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建立报名档案。

(二)统一笔试

笔试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按70%折合;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30%折合。为了保证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科目设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专业科目考试,下午 3:00-5:00公共科目考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7月2日-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场监督。考试现场实行全方位屏蔽,并逐人采像,采像资料刻录光盘备查。(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2 联系我们:http://ah.offcn.com/html/2012/07/1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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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籍档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包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在考察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造成缺额的,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考察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四)公示、选岗、聘用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聘用。县卫生局、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

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相关优惠政策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6723363(县人社局)0558—6712249(县卫生局)监督电话:0558—6712057(县监察局)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附件:招聘人数计划表.xls

阜南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9日

更多搜索: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hefei.offcn.com/?wt.mc_id=bk11783)更多搜索: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offcn.com/?wt.mc_id=bk1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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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4

公告

为稳定和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9号)等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具体详见《乐业县2017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祥见招聘计划表);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考生提供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成绩单,经县卫生主计划生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查属实的,作为具备报考相应岗位的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20日至1999年1月20日期间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二)免笔试条件 :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计生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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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三)、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条件:

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page](四)、加分条件: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和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满1年加0.5分,另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每满一年加1分,均计入面试成绩,加分最高只能加10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3.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招聘程序(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2月15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百色乐业县医疗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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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岗位考试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上的“乐业县2017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8:00-2月20日18:00。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2月15日8:00至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17年2月15日8:00至2月2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2月21日8:00至2月21日18: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7年2月22日8:00至2月22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于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乐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报考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四)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page]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乐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6-7929633、0776-2554079)。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7年2月27日8:00—2017年3月3日18:00。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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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五个类别,每类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负责笔试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4.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3月下旬,考生可通过百色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报考本岗位的笔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没有免笔试人员的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乐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自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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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下旬。3.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5.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由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乐业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page]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或因笔试成绩达不到所在考场平均分而空缺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卫生计生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而空缺的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百色市人才网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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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与考察。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职称、笔试成绩、学历、岗位进修情况等条件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3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考察。

体检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聘用审批。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文由广西中公教育整理提供,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3.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4.待遇。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待遇、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

乐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6-2554079;监 督 电 话: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组 : 0776-7928780;乐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0776-7929633 原标题:乐业县2017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乐业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乐业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Tip:下载本文档后可以打开文中蓝色字体的相关网址链接)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5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8日共访问 22364 次

经市政府同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306人。

市卫生系统招聘医生359人。

沈阳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6人。

共计70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岗位所属行业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至199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沈阳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1;

(二)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2:

(三)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见附件3。

四、信息公布

2011年12月9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沈阳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8时—2011年12月18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

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审核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19日12时,缴费时间可顺延至2011年12月19日18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1月6日8时-1月12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综合知识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沈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见2:2011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报考沈阳医学院学生处辅导员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报考沈阳医学院科研处和教务处管理岗位、基础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科研方法);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件3:2011年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二)面试

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时,公布面试方案。面试考生按“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参加面试。

八、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测试

11:00—12:3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新民市、辽中、法库、康平县以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2:1。

十、面试人员比例、分数线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60分(含60分)以上的,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十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单位的考生需提供

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4+专业知识测试×0.6。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十三、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教师岗位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事业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2422719774、02422874810

市卫生局02423412561、02423412556

沈阳医学院024622157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管理办公室 02422539006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办公室02422532562纪检监督电话: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6

事业单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决定公开招聘93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未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

1、取得岗位需求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男性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岗位需求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其它招聘对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09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2)。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面试考核相结合、笔试考核相结合三种招聘方式。

1、以下招聘对象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需求职位详见附件1),不需参加笔试或面试:

(1)取得与职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2)取得与职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09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以下招聘对象采取面试考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需求职位详见附件1),不需参加笔试:

(1)取得与职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技人员。

(2)应聘卫生院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2009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3、其它招聘对象采取笔试考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需求职位详见附件2),不需参加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设点报名,由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石狮市博士后工作站。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宋塘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石狮市龟湖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0595-88718084、88707372、88737556。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或以上岗位,但须注明所报职位落选是否同意调剂及同意调剂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的《2009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

(2)1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像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等各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和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资格审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根据报考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认真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时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石狮市卫生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2007室,联系电话:0595-88707372)。

五、考试(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适用于所有招聘对象):主要是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面试内容(适用于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对象):公共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医学伦理学。面试成绩满分100份,合格线60分。

(三)笔试内容(适用于采取笔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对象):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考临床医学(占80%)+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

2、报考护理或助产专业岗位的考护理(占80%)+护理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医疗基础知识(占80%)+医学伦理学、法律法规(占20%)。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考核)时间:

(一)笔试: 6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石狮人事网或石狮政务网查询。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总分(笔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

(二)面试: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总分(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

(三)考核:另行组织。

七、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在确定拟聘人选后,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总分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

(二)聘用: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及时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根据需要,档案商调函可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若1个月内(特殊情况须延长时限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聘

领导小组同意)无法将本人档案及时调到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将按考试成绩依序递补。

2、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人事网、石狮政务网上公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在职人员聘用:在职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但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予配合办理调档手续的,由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给予办理新聘用手续。聘用对象通过辞职等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并提供人事档案的,工龄按其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分事项

1、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愿不再生育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和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实施就学就业优惠政策的决定》(狮委[2009]9号)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可享受相应加分待遇;

2、石狮户籍(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落户)或石狮生源加3分;

3、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考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全日制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五)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各方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8718084、88707372)。

附:

1、2009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直接考核/面试考核);

2、2009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笔试考核);

3、2009年石狮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

5、招聘单位视频简介(请登陆)

(1)福建省石狮市简介;

(2)石狮市医院简介;

(3)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石狮市卫生局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7

工作人员公示

根据《城阳区2011年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招聘工作各项程序已基本结束,确定拟招聘人员28人,现将具体人员笔试准考证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2011年11月4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受理部门:城阳区卫生局政工科(城阳区华城路三小区16号楼)邮编:266109

受理电话:0532-87968697

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招聘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号)

刘姜110312、黄妍婷110311、臧远庆 110805、张玉英 110701、饶小胖110101、李春梅110201、王建超110304、于丰收110307、葛维莎 110605、贾克倩111002、胡楠111301、陈本蕾110305、李媛利110314、王丽娜110303、白运来110402、徐扬扬110609、肖梅110614、杜倩 110807、周荣荣 111106、刘文英 111101、冯黎黎111115、杨树梅 111201、周崭 111113、侯红霞110309、王丹 110306、孙丕峰 110503、季建青 111111、史晓伟111001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8

(讨论稿)

为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卫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水平,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部分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岗位实行公开选聘,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的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争、现场测评的方式选拔任用。

二、选聘的岗位和名额

涂坊中心卫生院副院长1名,南山卫生院副院长1名

三、选聘对象的范围

乡镇卫生院中具有医务类执业资格且取得师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技人员。

四、选聘对象的条件

参加选聘的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有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三)具有医药类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本院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需要。

(五)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08-2010

1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一)个人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的;

(二)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按规定不能任用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五、公开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由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县宣传党委监督。

(二)发布招聘公告

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下发选聘办法,将选聘的具体岗位、数额、条件等相关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

(三)推荐候选人

每个乡镇卫生院推荐3名候选人,采取院长推荐和民主推荐两种方式,卫生院院长可直接推荐1名候选人;其他职工民主推荐两名候选人,按卫生院参加推荐的职工人数,票数过半者作为候选人,根据推荐结果,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竞聘副院长候选人。候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

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公开选聘副院长资格条件的列为选聘对象。选聘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情况,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在其选聘的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公开竞聘

1、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到乡镇卫生院组织召开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会,并参加现场评分。

2、组织竞聘会

(1)乡镇卫生院召开竞聘会,参加竞聘会的乡镇卫生院职工必须达70%以上。

(2)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组织竞聘人进行抽签,确定演说顺序,如只有1人参加竞聘,则不进行抽签。

(3)竞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聘演说,每位竞聘人演说时间在8分钟以内。演说内容一般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公开选聘的目的以及担任院长后的工作规划等。

3、考核评分

实行评分制,由参会职工和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决定聘任人选。总分按100分计,职工推荐分为60分,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考评分为40分。

参加竞聘会议的职工对竞聘人员投票推荐,投票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推选计分员、唱票员、监督员当场统计得票数,计算推荐得分并当场公布。(计分办法:民主推荐得分=得分数÷总分数×权数(60分)),民主推荐得分前两名者列入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考评人选。

如参加竞聘演说只有1人的,其得票数需达到参会人员60%以上的方能列入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的考评。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对列入考评的人选进行现场单独开会评议,最后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得票数和考评分数(计分办法:考评分=得分数÷总分数×权数(40分))。

4、聘任

民主推荐得分与考评得分相加总分第一名的竞聘人为副院长人选。如被列入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考评人选只有1人的,在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考评时须获得领导小组半数以上的赞同,方可作为副院长人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副院长人选暂缺。人选确定后,由县卫生局任命,并报宣传部备案。

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选聘工作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接受及处理选聘工作中的投诉问题等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卫生院副院长候选人推荐表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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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12]230号)和县编委《关于同意设立乡镇敬老院和核定编制的批复》(万编发[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乡镇敬老院会计,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

3.学历和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敬老院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职及以上学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金融类或具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其他类专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6.万安县本地户籍或因就学户籍不在本县的万安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岗位职数

乡镇敬老院会计5名,具体聘用岗位由县民政局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及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7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万安县民政局二楼社会救助局,联系电话:0796-5709769、0796—57066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万安县招聘乡镇敬老院会计考试报名表》(附件)1份;报名费100元。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会计专业知识,老人护理专业知识,养老服务事业相关政策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民政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周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笔试人数少于相应面试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2.对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后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4.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民政局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拟聘用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万安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每三年为一聘期,新聘用人员需在民政系统服务年限满三年,聘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拟聘用人员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须到民政学校参加护理员培训,取得护理员资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由县民政局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身份为定编定岗不定人,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万安县招聘乡镇敬老院会计考试报名表.doc

报名表下载:http://jx.huatu.com/2018/0601/1516101.html

万安县民政局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篇10

第一条 根据《歙县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在局医改领导组领导下,成立4个全员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第三条 根据我县实际,各小组逐乡镇卫生院实施竞聘;分考试(面试)、考核(测评)工作,其中3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到所辖中心卫生院参加竞聘。

第四条 在各单位召开全员竞聘会议开展竞聘;

中心卫生院(社区)评委人员组成:各小组卫生局安排4人,中心卫生院院长(社区主任)1人。主考官为卫生局负责安排,副考官为中心卫生院院长,计时、统分局安排1人。乡镇卫生院评委人员组成:各小组局安排3人,中心卫生院院长1人,乡镇卫生院院长1人,计时、统分卫生局派1人,主考官为局派出人员,副考官为中心卫生院院长。

第五条 乡镇卫生院竞聘工作程序:第一,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第二,由县卫生局对竞聘人员竞聘资格进行审查;第三,召开各单位竞聘考试工作会议和组织考核(测评)。第一项为县县全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并学习竞聘面试规则及打分标准说明;第二项对竞聘人员进行逐个面试(考试)。

1、面试(共50分,本人述职和笔试各25分)

(1)、由本人述职(限制3分钟),并同时递交一份述职报告,供档案保存;

(2)、由县竞聘领导小组提出2个所竞聘岗位方面内容的问题,竞聘人员现场书面答题(限制20分钟)。

(3)、评委评分:根据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所答内容切题方面量化评分,总分100分,每项25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2、组织考核测评(50分)

由局小组面试开始前实施。参加测评人员:中心卫生院(社区)中层干部以上,乡镇卫生院3人以上的全体职工参加(加评委),3人以下单位由面试评委人员测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第五条 统计分数人员由卫生局安排。

第六条 评委将面试打分,现场统计后宣布。测评分当场封口,各小组联络员在局纪委监督下统一组织开封、汇总后公布。

第七条 根据乡镇卫生竞聘人员的面试(述职演讲和答题)、测评、考核(测评)结果计算综合个人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报县全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由各单位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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