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2024-05-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共8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1

一、施工现场质量条件评价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罚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置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置;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价

1、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

(1)地基强度、压实系数、注浆体强度;

(2)地基承载力;

(3)复合地基桩体强度【土和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测桩体干密度】;

(4)复合地基承载力;

(5)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6)桩身完整性;

2、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预制桩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钢筋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1)地基处理、验槽、钎探施工记录;

2)预制桩接头施工记录;

3)打【压】桩试桩记录及施工记录;

4)灌注桩成孔、钢筋笼及砼灌注检查记录及施工记录;

5)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各种地基材料的配合比试验报告;

2)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3)砼强度试验报告;

4)预制桩龄期及强度试验报告;

3、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

(1)天然地基基槽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基底标高允许偏差-50

mm;长度允许偏差+200mm、-50mm。

(2)复合地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检查项目:

桩位允许偏差:振冲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100mm;高压喷射注浆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0.2D;水泥土搅拌桩允许偏差小于50mm;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的满堂桩允许偏差小于等于0.4D。

注:D为桩体直径或边长。

(3)打【压】入桩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检查项目【详细内容见相关规范】

4、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

(1)地基、复合地基:标高、表面平整、边坡等;

(2)桩基:桩头、桩顶标高、场地平整等;

三、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1、结构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

1)结构实体砼强度;

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10mm,-7mm;板类构件为:+8mm,-5mm】

(2)钢结构工程

1)焊缝内部质量;[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无损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紧固质量检查】

3)钢结构涂装质量;【钢结构涂装后,应对涂层干漆膜厚度进行检测】

(3)砌体工程

1)砌体每层垂直度;

2)砌体全高垂直度;

(4)地下防水层渗漏水。

2、结构工程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砂、碎【卵】石、掺和料、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钢筋复试报告;

预制构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预应力筋用锚夹具、连接器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锚夹具、连接器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预拌砼合格证及进场塌落度试验报告;

砼施工记录;

装配式结构吊装记录;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砼试件强度评定及砼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2)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钢材、焊材、紧固连接件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钢材、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加工构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防腐、防火涂装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焊接施工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拼装检查记录;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记录;焊缝外观及尺寸检查记录;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螺栓最小荷载试验报告;高强螺栓预拉力复试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试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3)砌体结构工程

1)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水泥、外加剂、砌体等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水泥、砌块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砌体砂浆使用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检测记录;砂浆试件强度评定及砂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地下防水层

防水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防水层施工及质量验收记录;防水材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四、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见建质评标P30】

五、结构工程观感质量

1、结构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砼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连接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外表缺陷。

(2)钢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焊缝外观质量;普通紧固件连接外观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外观质量;钢结构表面质量;钢网架结构表面质量;普通涂层表面质量;防火涂层表面质量;压型金属板安装质量;钢平台、钢梯、钢栏杆安装外观质量。

(3)砌筑留槎;组砌方法;马牙槎拉接筋;砌体表面质量;网状配筋及位置;组合砌体拉接筋;细部质量【脚手眼留置、修补、洞口、管道、沟槽留置、梁垫及楼板顶面找平、灌浆等】;

(4)地下防水层

表面质量;细部处理。

六、屋面工程质量评价

1、屋面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屋面防水层淋水、蓄水试验;保温层厚度测试。

2、屋面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1)瓦及砼预制块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2)防水卷材、涂膜防水材料、密封材料;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3)保温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施工记录;

2)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施工记录;

3)卷材、涂膜防水层和附加层施工记录;

4)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施工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记录

1)细石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2)防水涂料、密封材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3、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见P374、屋面工程观感质量

(1)卷材屋面:

1)卷材铺设质量;

2)排气道设置质量;

3)保护层铺设质量及上人屋面面层;

(2)金属板材屋面金属板材铺设质量;

(3)平瓦及其他屋面铺设质量;

(4)细部构造。

七、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

1、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外窗传热性能及建筑节能检测【设计有要求时】;

(2)幕墙工程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及金属框架的连接检测;

(3)外墙块材镶贴的粘结强度检测;

(4)室内环境检测。

2、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装饰装修、节能保温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

2)幕墙的玻璃、石材、板材、结构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门窗及幕墙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

3)有环境质量要求的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

(2)施工记录

1)吊顶、幕墙、外墙饰面板(砖)、各种预埋件及粘贴记录;

2)节能工程施工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烟道、通风道通风试验记录;

3)有关胶料配合比试验单

3、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见P434、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细部工程、外檐观感、室内观感。

八、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性能检测的项目包括:

(1)生活给水系统管道交用前水质检测;

(2)承压管道、设备系统水压试验;

(3)非承压管道和设备灌水试验及排水干管管道通球、通水试验;

(4)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

(5)采暖系统调试、试运行、安全阀、报警装置联动系统测试。

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记录:

(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及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器具及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主要管道施工及管道穿墙、穿楼板套管安装施工记录;

2)补偿器预拉伸记录;

3)给水管道冲洗、消毒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阀门安装前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给水系统及卫生器具交付使用前通水、满水试验;

3)水泵安装试运转。

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坡度按设计要求或下列规定检查:

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坡度:铸铁为5~35,塑料的为4~25;给水管道坡度:2~5;采暖管道坡度为:气(汽)水同向流动为2~3,气(汽)水逆向流动为不小于5;散热器支管的坡度为1%,坡向利于排气和泄水的方向。

(2)箱式消火栓安装位置,按设计安装高度安装允许偏差:距地-20mm~+20mm,垂直度3mm。

(3)卫生器具按设计安装高度安装允许偏差-15mm~+15mm;淋浴器喷头下沿高度允许偏差-15mm~+15mm。

4、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观感质量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管道及支架安装;

(2)卫生洁具及给水配件安装;

(3)设备及配件安装;

(4)管道、支架及设备的防腐及保温;

(5)有排水要求的设备机房、房间地面的排水口及地漏。

(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包括:

(1)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

(2)照明全负荷试验;

(3)大型灯具固定及悬吊装置过载测试。

2、质量记录: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及元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设备及器具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导线、设备、元件、器具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2)电气装置空载和负荷运行试验记录。

4、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见P545、观感质量验收项目:

(1)电线管(槽)、桥架、母线槽及其支吊架安装;

(2)导线及电缆敷设(含色标);

(3)接地、接零、跨接、防雷装置;

(4)开关、插座安装及接线;

(5)灯具及其他用电器具安装及接线;

(6)配电箱、柜安装及接线。

(三)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评价

1、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空调水管道系统水压试验;

(2)通风管道严密性试验;

(3)通风、除尘、空调、制冷、净化、防排烟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2、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风管及部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仪表、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风管及部件加工制作记录;

2)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记录;

3)防火阀、防排烟阀、防爆阀等安装记录;

4)设备(含水泵、风机、空气处理设备、空调机组和制冷设备等)安装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空调水系统阀门安装前试验;

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3)防火阀、排烟阀(口)启闭联动试验。

3、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风口尺寸允许偏差:圆形直径小于等于250mm,0~-2mm;直径大于250mm,0~-3mm。矩形,边长小于300mm,0~-1mm;边长300mm~800mm,0~-2mm;边长大于800mm,0~-3mm。

(2)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偏差小于等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偏差小于等于2/1000。

(3)防火阀距墙表面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

4、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风管制作;

(2)风管及其部件、支吊架安装;

(3)设备及配件安装;

(4)空调水管道安装;

(5)风管及管道保温。

(四)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1、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电梯、自动扶梯(人行道)电气装置接地、绝缘电阻测试;

(2)层门与轿门试验;

(3)曳引式电梯空载、额定载荷运行测试;

(4)液压式电梯超载和额定载荷运行测试;

(5)自动扶梯(人行道)制停距离测试。

2、质量记录检查项目:

(1)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技术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1)土建布置图;

2)电梯产品(整机)出厂合格证;

3)重要(安全)零(部)件和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4)安装说明书(图)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如有液压电梯时);

6)装箱单;

7)设备、材料进场(含开箱)检查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机房(如有时)、井道土建交接验收检查记录;

2);

3)机械、电气、零(部)件安装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安装过程的机械、电气零(部)件调整测试记录;

2)整机运行试验记录。

3、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水平距离;

(2)平层准确度;

(3)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

4、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曳引式、液压式电梯

1)机房(如有时)及相关设备安装;

2)井道及相关设备安装;

3)门系统和层站设施安装;

4)整机运行。

(2)自动扶梯(人行道)

1)外观;

2)机房及其设备安装;

3)周边相关设施;

4)整机运行。

(五)智能建筑工程质量评价

1、性能检测应检查的项目:

(1)系统检测;

(2)系统集成检测;

(3)接地电阻测试。

2、质量记录:

(1)材料、设备、软件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1)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设备、软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3)随机文件:设备清单、产品说明书、软件资料清单、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及开箱检查验收记录。

(2)施工记录

1)系统安装施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试验

1)硬件、软件产品设备测试记录;

2)系统运行调试记录。

3、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项目:

(1)机柜、机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小于等于3mm;

(2)桥架及线槽水平度小于等于2mm/m;垂直度小于等于3mm;

4、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综合布线、电源及接地等安装;

(2)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2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将于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代替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为适应当前建筑领域发展和变化, 结合多年实际, 新标准对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和抽样检验等方面上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 修订的内容对比分析

新标准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 在验收的方法和体系上与原标准保持一致, 仅作了局部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 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8)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 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2.1 基本规定

增加了3.0.2条规定: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本条款覆盖了未实行监理的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 要求建设单位充当监理角色来进行相关质量验收, 从而保证了项目的质量控制。

原标准3.0.2第2, 3款规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而新标准规定: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应记录。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 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该条款的改动主要强调了施工单位的自检, 事实上在实际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只可能对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确认, 不会也不可能对全部工序检查, 新标准的表述更准确、更具有操作性。这就进一步要求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新标准增加了3.0.4条, 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 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 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在同一项目中, 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这是本次标准修订的特色之一, 因为在现阶段一些规范规定原材料的见证送样抽检有时是按照单位工程为单位送检, 往往造成同种材料重复检验, 无实际参照意义, 纯粹为完善资料, 新标准考虑到这点, 当符合规定的条件时, 适当调整 (主要指减少) 抽样复验、试验的数量, 可降低检验成本, 节约了时间;但在具体调整上应本着能代表反映原材质量的原则上控制好抽样比例。

新增了3.0.5条: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本条新增条文针对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使用和一些专项规范和标准不适用时, 指出了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意图制定验收要求, 同时指出了一些重要专项验收还应组织专家论证, 这有利于保证特殊工程的质量。

2.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增加了4.0.7条:施工前, 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本次修订在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上还做了适当调整: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在主体结构分部中增加了铝合金结构和轻钢结构两个子分部, 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子分部工程和地源热泵系统, 空气能量回收系统子分部工程, 会议系统与信息导航系统和计算机机房工程等子分部工程。

新标准通过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调整, 是结合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在建筑上一些新型材料和科技的应用, 适时增加了这些新项目的检验, 把它们单独作为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专门验收对待, 可提高其质量。

2.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在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中均把原来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提法统一改成了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这一说法。增加了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是适应可持续发展及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

增加了5.0.7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 当部分资料缺失时, 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在一些工程实际情况中, 偶尔会遇到因漏检或者资料丢失而导致部分施工验收资料不全的情况, 使得工程长期无法正常验收。新标准就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 并形成标准, 供工程上参照执行。

2.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增加了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之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 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才能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申请竣工验收。通过监理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环节能及时发现整个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情况,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对提交竣工验收的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 同时也是对建设单位负责, 为下步的竣工验收提供参考。进一步明确了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及参加人员, 即把原“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改为了“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 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新改动更便于工程人员理解, 明确了勘察和设计单位参加的分部工程。

第6.0.6条规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并且此条款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与原标准此条对比, 增加了勘察单位应该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由于随着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应用的发展, 很多工程都涉及到地下复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因此勘察单位参加工程验收能保障工程的质量。

3 结语

新标准从验收基本规定, 检验的划分, 验收程序和组织等方面做了适当调整, 都是结合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的修订, 修订后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术人员应深刻理解新标准的规定, 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执行, 各参建单位履行好质量责任, 才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摘要:对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验收程序等作了介绍, 并结合相关标准条文、联系实际对新旧标准的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对比, 供同行在理解和应用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参考文献

[1]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3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问题

中图分类号:TU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a)-0184-01

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是指对于建筑质量的最低限度要求,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都不应当低于这个标准。该文正是根据此类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那些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以及在工程质量上存在欠缺的问题作出的相应建议。

1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问题

1.1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是否允许吃设计余量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明确提出,在经过相关检测后发现达不到相应设计标准,可是在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过后仍然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以及使用需求时,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大多数条件下,虽然规范中对于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给出了最低标准限度,但是设计环节上在此类标准中往往还有可供考量的余地。不满足设计要求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但正是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时,很多时候都会去考虑到吃设计留有的余量。并且这种情况还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延续下去。但是国家相关部门不应当放任这种情况继续进行和发展下去,而是要严把吃余量的关口。并且对于“两者并不矛盾”的说法也应当予以重新探讨。严格意义上来讲,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矛盾。但是国家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上对于这种矛盾却没有指明,而且虽然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了最低限度的要求,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作为国家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凭据,最终的工程验收不仅要遵循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合约上的要求。

1.2 造成永久性缺陷工程的验收

与此同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还指出:“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以及分部工程,虽然外形以及尺寸上发生变化,但是仍然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时,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点意见和标准也是存在较大问题的,许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都能够通过加固处理来达到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具体的使用功能上无疑将大打折扣,令使用者的权益遭到损害。这条标准的设定实质上是为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程找到了一條合法的通路,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消极影响。所以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质量标准进行严格限定,严格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就是一个最低要求的限度,所有质量在限度以上的建筑工程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而在限度以下的则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并且针对于那些质量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工程,不允许再通过其他方法来予以处理。

1.3 语言不一难以准确理解和掌握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许多这样的情况,由于语言使用不一使得很难在具体地实施过程中予以掌握和理解。例如,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使用”的相关条文上,先后出现过多次不一的语言,并且彼此之间存在一定区别,这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对于他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在主要功能与次要功能方面的条文上,虽然对于主次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但是在现实的验收过程中对于主次功能却并没有予以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主次功能混乱的问题。

2 关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问题的相关建议

对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当予以积极解决,为此做出如下建议。

(1)杜绝为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以余地。当前我国实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经较低,如果在此基础上在进行降低将会严重威胁到我国施工质量水平的提升,限制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建筑施工水平也将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渐增大。为此,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质量不应当留有出路,在验收标准上只提要求,不讲条件。

(2)鉴于现行标准和规范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匹配的,因此在标准和规范中的语言运用上也要尽量做到一致,避免造成二者衔接不当的问题。

(3)与此同时,我国的建筑标准规范还应当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化因素,争取做到与国际接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走出国门,也将有更多的外资建筑企业进入我国。在这样的条件下,考虑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同国际接轨显得势在必行。

(4)此外,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还应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但拿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不符合标准和规范开口子为例,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为质量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工程提供“合法”出口,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业主们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应当充分将各方的利益需求考虑进来,最大限度的去完善验收标准。

3 结语

简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不断按照应有的制度体系来进行完善和填充,面对这样一个系统、复杂性较高的标准体系,一定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和人们的现实需要来加以改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内容也将随之调整,以此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殷许鹏,潘文,宋廷苏,等.建筑隔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研究[J].施工技术,2013(9):61-63.

[2]丰淑玉.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几个问题[J].新疆有色金属,2013(5):101-102,104.

[3]陶里,邸小坛.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问题的探讨[J].工程质量,2009(1):20-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4

第一篇 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二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三篇 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四篇 建筑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五篇 建筑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六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七篇 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八篇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九篇 建筑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第十篇 建筑给水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

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5

2、人防图集07FG01-05和07FJ01-03

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8、《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1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2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2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26、《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规程》GB/T50640-2010

2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

28、《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29、《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17-2014 30、《建筑深基坑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3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

32、《外墙饰面砖规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15

3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3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5、《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3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3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公司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公司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公司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两年内全面实现公司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 公司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从2010年11月起,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到2011年3月底前,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10月底前,公司所属省内分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年底,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公司应积极努力,争取提前通过安全认证。从2010年10月起,公司应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在进行安全认证前,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2.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达标验收)。公司在省内各项目积极主动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主动向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达标验收评定申请,到2011年10月底前,公司在省内各项目应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三、实施范围和依据

(一)实施范围: 湖南奉天建设有限公司和公司所属在省内的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工作依据:

1.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T/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ZBBZH/GJ1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19905—1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有关文件:原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 254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建„2007‟331号)、《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公司应成立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好贯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等。通过广泛宣传,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要高度统一贯标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贯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有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本部门、本项目部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措施及要求。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1月—6月)。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加强建设”。公司启动对公司本身和承建项目的贯标工作,扎实开展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和公司的自查自评工作,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差距,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 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办法。有条件的项目部可以申请通过达标验收。

(三)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过程规范,管理达标”。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公司和施工项目的贯标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对施工现场基本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所有施工现场应通过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机构的达标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自2012年1月起)。主要任务是“深化巩固,常态长效”。公司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行为和现场标准化防护等进入规范化、常态化,各类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公司安全认证的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的动态评定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公司应认真分析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强制性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验收达标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特点,突出自查自评、落 实整改、达标复核、安全认证、持续改进等环节内容,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实现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二)组织开展培训。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培训:一是抓好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重点就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贯标工作的认识。二是抓好公司“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安全管理技术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公司“三类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三是抓好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依托农民工学校,结合班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制度为基本内容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落实标准化建设。依照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公司贯标技术手册,对施工现场和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实现流程化、表格化、岗位化。

(四)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从2010年10月起,全面启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以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评价为基础,重点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到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和安全投入落实等内容,达到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要求。

(五)推进安全认证和达标验收。

1.公司应就安全认证工作开展自查自评、提出申请,安全认证机构现场核查、项目抽查、综合评定直至通过安全认证。

2.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工作由项目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施工项目部通过自查和整改后组织考核,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署评价意见,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复核。对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安全评定工作应结合项目特点,分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装修施工阶段进行动态评定。公司对承建项目进行考核,将考核资料和公司意见报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署评价意见后报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复核和达标验收。

(六)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应结合质量安全督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公司和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力度。在对承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与考核并上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检查或抽查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公司根据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坚持实体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内容,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投入、施工现场流程化管理、安全教育等监管工作;应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时段、重要部位和重要节点的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明确各自职责,承担起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的责任。公司在施工项目部落实配备标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推进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公司切实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必需经费。在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明确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过程中的使用,确保安全投入使用到位,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奖罚机制。公司要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各项目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突出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对获得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以及在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工作突出的个人,公司将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要站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监管方式,积极采取措施,不断规范企业 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二)及时上报情况。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部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在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上报公司安全认证及项目达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据自查自纠汇报材料,及时安排专人复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及项目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及验收。

铁路工程电力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篇7

1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以及影响因素

我国的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的验收标准要遵循以下原则, 具体表现为: (1) 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 关系到一个国家的迅速发展, 繁荣富强, 因此, 铁路工程电力施工一定要控制好质量。 (2) 在电力施工中吸取以往的教训, 提前制定加强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 预防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出现, 变被动为主动, 消灭种种不合质量要求的因素, 以保证施工成果质量。 (3) 以人为核心原则减少工期, 降低成本, 是每一个项目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影响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 (1) 前期设计, 前期的设计是整个的关键, 设计的不合理性直接给施工带来施工难度。 (2) 人是电力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文化水平、管理能力、决策能力、技术水平、职业道德) 是提高铁路电力工程质量多的根本。 (3) 在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就是施工材料, 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就不能符合标准。对于电力工程, 材料种类多, 用量大, 如果一种材料出现问题, 就会影响到整个电力工程。因此, 必须加强材料质量的管理。 (4) 机械设备因素。电力工程在施工中要用到很多的机械设备, 包括各类操作工具、大型运输设备、各类安全设备、各类检测仪器等, 这些都是使电力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手段。机械设备对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会产生重要影响。 (5) 施工方法是实现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 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 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投资三大目标控制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 (6) 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 有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 人文环境等环境因素对于工程质量的影响, 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 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 要根据实际情况, 结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 采取有效地措施加以防范。

2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首先, 建设一支优秀的施工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大生产必须依赖于群体的力量才能完成, 工程质量的形成受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人员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对管理技术人员、施工操作人员培训, 以提高他们素质。这既要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更要提高其技术素质。其次, 施工设备的质量控制。施工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资基础, 是现代化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设施,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影响。为此, 在施工阶段, 监理工程师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型式、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和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参与承包单位机械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使之装备合理、配套使用、有机联系, 以充分发挥建筑设备的效能, 力求获得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再次,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 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一个经由对投入的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 进而对生产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控制 (事中控制) 。直到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出产品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事后控制) 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施工过程中,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 在各具体工程部位开工前, 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各种详细的检查和签证, 在工程进行中更要进行认真的监督、管理。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两大内容, 一是混凝土浇筑前大量的单元仓位检查, 基础验收;二是现场巡视、值班、临场监督。另外, 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对电力项目工程造价影响很大, 需要及时掌握设备和材料的市场情况, 货比三家, 必要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选择。采购时要发挥批量优势, 减少中间环节, 以降低设各和材料的价格, 节省采购支出。

3 铁力工程电力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施工范围划分, 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变、配电所工程:每座变、配电所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区间电力工程:不大于一个供电臂的区间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3) 站场电力工程:一个站、场的电力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4) 电源线路工程:一条电源线路为一个单位工程; (5) 电力远动系统安装工程:一套独立的电力远动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设备类别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其次, 开工条件验收监理工作要突出主动预控、动态监管、严把标准、创新思路的特点, 因此监理单位首先必须明确开工条件验收标准、正确履行验收监理职责, 督促各项内容按标准落实到位。另外, 强化开工条件验收标准化宣贯工作, 统一全员建设标准化管理意识, 树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目标, 鼓励各工点争创标准化管理典范。加强检查、督办, 建立和完善各施工标段内部管理体系和监理监管体系。最后, 总结分析, 实施验收结果策划。 (1) 及时反馈信息, 优化设计方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需要改进和完善项目及时与业主沟通, 反馈信息。 (2)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系统。为确保目标责任体系得以落实, 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对开工前准备工作标准化实施的积极性, 可根据开工条件验收内容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及办法, 分阶段进行考核评估, 定期评出优胜单位及个人, 在管段内进行通报。对开工验收条件重视不够、工作消极懈怠、各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 及时上报业主建议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 (3) 规范验收成果资料管理。各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形成由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签署的验收记录表及临时工程规划选项址意见书, 形成完善的存档资料, 有效指导后期施工。

总之, 铁路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 要实现优质的电力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好项目质量管理及控制工作, 要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从施工设计、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以及使用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全面加强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 使得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参考文献

[1]陈扬.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 2008 (5) .[1]陈扬.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 2008 (5) .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3]柳太能.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J].科技创新导报, 2010 (33) .[3]柳太能.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J].科技创新导报, 2010 (33)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篇8

关键词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81-0146-01

清水混凝土系一次成型、不做外粉、并且采用混凝土自然色作饰面。近年来,在我国清水混凝土已得到了大量使用,使用清水混凝土用来提高工程外观质量和施工内部,不用使用装饰来掩盖施工缺陷。目前在国外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清水混凝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施工單位目前执行的只是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标准不统一,这样就容易引起清水混凝土质量问题,容易引发施工企业和业主产生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清水混凝土的发展。

1分析清水混凝土标准及在实际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1清水混凝土标准不统一容易引发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争议

在工程的实际合同和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清水混凝土要达到的标准。但是在实际的条款中没有明确具体达到什么样的状况符合质量标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先确定有墙(段)、样板柱。在工程的竣工验收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作为依据,常易引发承包商和业主就工程是否真正符合清水混凝土标准而发生争议,有的甚至会影响到合同条款的履行或造成合同中止的情况发生。

1.2目前的标准不统一状况容易造成清水混凝土的质量问题,达不到预期目标

颜色均匀一致,没有明显气泡,接缝平整、美观、光滑,线条流畅,可以说非常完美,可以与花岗岩、大理石等相媲美。但是没有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一些工程承包商就机械地照搬一些施工技术,但是由于施工力量薄弱和没有技术经验,导致清水混凝土质量与预期不符。

1.3由于清水混凝土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在工程的施工中不利于清水混凝土的应用

清水混凝土建筑具有独特的特点,它是一种环保、健康、绿色的新型建筑。因为它具有一次就能成型,也不用另外进行修饰,其独特的效果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使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依据标准。

1.4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从源头上限制了清水混凝土的应用

清水混凝土的艺术效果是设计和施工的完美结合,建筑师的独特创意是清水混凝土建筑产生的源泉。设计师的工作的依据是设计的标准和理念。但是目前没有设计标准,建筑师对清水混凝土不认同、不接受,从而制约了清水混凝土的推广以及技术的革新。因此,广大建筑设计师执行清水混凝土标准的前提是颁布清水混凝土的设计标准。

1.5施工和设计缺乏有效的完美结合制约了清水混凝土的发展

目前,清水混凝土施工存在施工和设计分离的情况。有些项目在设计阶段并没有考虑清水混凝土建筑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理念进行清水混凝土建筑的施工,造成设计和施工没有进行有机的整合。有些项目在设计阶段很完美,但是施工时不能体现设计师的意图和展现清水混凝土建筑的风格。

2清水混凝土在实际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问题

清水混凝土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表现在:①表面蜂窝、有气泡密集区、小孔洞、表面缺损、表面平整度不能满足要求等。②清水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内部架空,振捣质量不高。③由于搅拌时间不足或配料偏差造成色差的产生。④由于混凝土外加剂配料不合适或天气寒冷等因素造成表面泌水现象。

3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分析

3.1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准备

在清水混凝土进行施工前要制作样板墙,用来验证施工方法、成品效果。要求施工人员根据图纸确定饰面范围,对装修预埋件。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建立交接管理制度。采用激光测距仪、高精度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减少测量误差。

3.2清水混凝土施工的技术措施

1)清水混凝土质量标准。目前在我国清水混凝土没有统一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北京市颁布的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分别是:《建筑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和《清水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与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表面颜色基本一致,外观整齐美观、细部精致,混凝土色泽协调、自然质朴。

2)钢筋工程。钢筋应当随进随用,尽量避免长时间放置生锈,造成对模板的污染从而影响清水混凝土的饰面效果。采购的钢筋品种、规格以及钢筋的搭接、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对于所有入模的钢筋表面都应该干净。如果采用镀锌的钢筋,绑扎时扎丝头应该向内弯折,不能外漏以免引起锈斑,影响观感效果。钢筋安装的过程中不能拖拉以免损伤模板。钢筋成型的第一件产品自检确认无误后才能继续生产。钢筋在模板中的定位要准确,定位钢筋的端头要防锈。

3)模板工程。模板的安装要保证美观,还要符合受力要求。做到安装后模板间宽度小于1.5mm。模板的刚性要好,选用粘结复合的塑料板。模板的拼装要保证几何尺寸准确,扣件牢固。模板设计前应对施工缝的处理方法和施工现场技术加以确认。要保证模板有足够的刚度,在同一工程中应该采用统一材料面板,以便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感。

4)混凝土工程。清水混凝土要求一次成型,对色泽要求较高。清水混凝土工程矿物外加剂应选用粉煤、磨细矿渣粉、硅粉、天然沸石粉,不得含有对钢筋和混凝土有害的成分。在浇注方法允许的条件下,应采用较低的水灰比,减少泌水损失,初凝时间6~8h。模板支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前要进行技术交底。选择有经验的振捣工加强对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泵进行输送,混凝土的配合比由技术人员控制。

3.3成品保护

混凝土浇筑完成成型后,需要进行成品保护。如果不进行保护会影响混凝土的外观质量,预留的洞孔也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否则也会间接的影响到混凝土的观感效果。混凝土的后续施工不得污染混凝土成品。在工程交工前,用塑料薄膜保护外墙。对于施工人员易接触到的预留洞口、柱、门边等部位要粘贴硬塑料条保护。应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对于易于损坏的部位制定保护细则。

4结束语

优质的清水混凝土工程必须从设计开始,以下的模板制作、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养护与修补等方面要进行认真控制。清水混凝土是一种绿色、实用的技术。随着国家对清水混凝土相关标准的颁布,清水混凝土将会得到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周红波,孙金科.清水混凝土的质量标准与控制[J].建筑技术,2001,32(9).

[2]姚刚,高天,张利.清水混凝土施工的质量缺陷与预控措施[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4,26(2).

[3]程英俊.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的应用[J].山西建筑,2008,34(10).

[4]王建中,徐继位. 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J].工业建筑,2002,32(9).

上一篇:关于办理维修部的申请下一篇:县深入开展“走基层、办实事、解民忧、促发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