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佛教寺院对古籍的保护

2024-05-25

浅谈佛教寺院对古籍的保护(精选4篇)

浅谈佛教寺院对古籍的保护 篇1

——以少林寺藏经阁为例

释永信

2013-1-11 15:57:32 来源:《中国宗教》2012年第6期

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古籍是这种文化的承载,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不仅仅是佛教界的损失,更是全民族文化的损失。

寺院作为佛教和佛教文化传承最重要的载体,承担着对古籍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佛教古籍在寺院古籍中占据主要部分。什么是佛教古籍?按照我国图书馆界目前通行的定义,主要是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的佛教典籍。但寺院中保存的古籍不仅有佛教古籍,还有其他典籍。由于寺院大都位置偏僻,很多古籍在上百年后大多发黄、变脆,甚至一翻动就成为碎屑。相比于其他博物馆、图书馆,寺院条件落后,人才缺乏,佛教古籍如不及时抢救,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认识到古籍保护的重要性之后,也为进一步加强少林文化的传承,少林寺从2000年开始着手整理各类古籍,并在2011年以少林寺藏经阁的名义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通过了审核。笔者见证了少林寺藏经阁从准备到通过审核的全过程,希望就这一案例进行分析,为全国其他佛教寺院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少林寺藏经阁古籍保护原有条件的缺失

少林寺藏经阁又名法堂,位于大雄宝殿之后的中轴线上,为高僧讲经说法和贮存佛经典籍之所。现存《中华大藏经》、《龙藏》、《大正藏》、《高丽藏》及其他典籍计数万册。殿内原供达摩面壁石、法器及包括明代大藏经在内的5000余卷佛经图籍等。该处1928年毁于战火,1993年在原址重建。殿内现存有历史上保存下来的清康熙三年(1664)的部分木刻版藏经。

少林寺藏经阁所存古籍材质多为竹纸式棉纸,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大都有所毁损,缺页、虫蛀等现象非常严重。在落实宗教政策以前,由于没有专人保护,这些古籍随意堆放在一起,任由其发霉变质,残损非常严重。落实宗教政策以后,少林寺开始积极收集各类残存经藏,由于相关专业人才和条件的缺失,也只得暂时装入箱柜做临时性保护。少林寺地处少室山深处,夏天多雨潮湿,冬天寒冷干燥,仅气候条件来说对于古籍的保护就十分不利;作为世界著名旅游景区,少林寺游客量较大,这也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当然,人为不重视及人才不足也是古籍残损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少林寺在改革开放初期,常住僧人数量只有十几位,此时也正是积极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的时段,缺少对古籍保护的重视;另一方面是随着僧人数量的增加,但缺少对古籍及经藏保护的人才培养,无法科学地对古籍进行保护和修复。自2000年开始,少林寺开始有意识地对寺院所藏古籍进行整理和保护,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僧才参加了一系列古籍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这也为2011年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奠定了基础。

二、少林寺藏经阁古籍保护条件的改善

少林寺藏经阁位于少林寺中轴线,也是游客游览区,主要由木质建筑材料构成,各方面条件均达不到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为此,少林寺专门开辟了一块约600平方米的地方建立了一个现代化的、功能齐全的图书馆,作为少林寺藏经阁古籍保护的专用场地,并积极创造好的条件以保护古籍。

(一)古籍保护环境硬件改善。根据文化部2006年颁布实施的《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少林寺藏经阁专门独立设置了古籍特藏书库,自设一个房间;有独立的恒温、恒湿中心空调系统,以保证书库温度控制在16至22度,湿度控制在45%至60%范围内;购买添置了防火、防水、防盗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装置、电视监控装置、空气净化装置、温湿度监测装置等。

(二)制度、人才等软件改善。聘请国家图书馆及河南省图书馆古籍部专业人员在少林寺藏经阁兼职,不间断地对少林寺藏经阁古籍的保护工作给予指导;同时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僧才前往国家图书馆和河南省图书馆进行培训,学习古籍整理、保护及修复的技术知识;制定了《少林寺藏经阁(图书馆)管理制度》、《少林寺藏经阁(图书馆)管理人员制度》、《少林寺藏经阁(图书馆)古籍部管理制度》,弥补了原有藏经阁制度缺失的不足,使得藏经阁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古籍分类、整理、修复和目录编纂。少林寺除了经藏,还有少林药局遗存下来的禅医药方书和少林功夫拳谱、各类碑帖拓片等,根据《中华古籍总目编目规则》、《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法以及目前保存现状,初步对四类古籍进行了分类,并拟定初步的保护计划,聘请故宫博物院的专家对一部分濒危、残损较重的古籍进行及时修复和整理;同时联合国家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编纂少林寺藏经阁古籍目录。少林寺是汉传佛教第一家对所藏古籍进行较为完整编目的寺院。

三、加强古籍保护基础上的利用

佛教视大藏经为佛法僧三宝中“法宝”的代表,在历史上就主张抄写、印刷、念诵、流通。在藏经阁工作人员安排到位和规章制度健全的前提下,少林寺购买添置了冷光源零边距扫描仪、专业照相机等电子器材,通过缩微技术复制、抢救古籍,最大限度实现古籍数字化保护。同时本着佛教慈悲为怀的济世精神,开展各种服务,做好古籍保护基础上的利用工作。这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中也得到了体现。

少林寺藏经阁努力解决其他图书馆古籍保管与利用方面的藏用矛盾,克服“重藏轻用”的思想,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通过数据化、电子化等方法,在寺内加强对僧众的宣传、示范,在外联合高校、研究机构、出版机构开展研究、整理和出版工作。一方面强化古籍保护意识和责任,改善软硬件设施以加强保护;另一方面开展有限的利用和保护性利用,对自身特色资源进行整理。在这个基础上,对少林寺所藏佛医药类古籍和功夫拳谱类古籍进行影印,出版了《中国佛教医药全书》100卷并将出版《中国武术大典》100卷。这些方式大大增强了古籍利用的可能性。

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古籍是这种文化的承载,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不仅仅是佛教界的损失,更是全民族文化的损失。佛教古籍的保护,不只是靠着一座寺院自身的力量所能承担的,也不是靠全体佛教信众能承担的,需要不断加强宗教古籍保护意识,宣传古籍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引起全社会重视,积极投入到佛教古籍保护的工作中。

(作者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少林寺方丈)

浅谈佛教寺院对古籍的保护 篇2

十五世纪宗喀巴大师在拉萨附近建噶丹寺, 创立了藏传佛教最后兴起的一个教派--------格鲁派。格鲁派作为藏传佛教后起的一个教派, 虽然它创立时间较晚, 但它的形成和发展, 给藏族历史上的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中, 不仅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教育体系, 而且创造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寺院是藏传佛教从事教育活动的场所, 藏传佛教个教派都有以自己教派的寺院为依托。格鲁派在此基础上, 调整和改革了寺院组织。进一步完善了寺院管理的规章制度, 形成了一套循序渐进的学习制度以外, 在寺院的管理方面, 采用了寺务委员会的形式等等, 使格鲁派发展成为经院化、程式化、制度化, 经院教育的体制中几乎容纳了整个藏族文化。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是以严格僧人的宗教生活为其根本教旨.其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 它就与生产劳动相脱离.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一部分人脱离生产劳动专门从事教育工作, 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使人类积累的知识在上一个层次的水平基础上进行在提高.但是这种分化有给社会带来了不易解决的矛盾.就是教育与生产的脱离.这种教育的两重性在格鲁派经院教育上表现得特别突出.在格鲁派兴起之初, 人民群众也欢迎严守戒律的僧人, 信任戒律严密的格鲁派, 这样就在客观上促进了格鲁派教育的发展.格鲁派要求僧人过严格的宗教生活, 就必须禁止僧人参加农牧业生产劳动, 使接受格鲁派教育的人潜心深奥佛学的学习与研究.毋庸讳言, 也正是这严格戒律的约束下, 培养出了成千上万的语言学家、天文学家、医学家、政治家和佛学理论家, 这些人在藏族文化教育史上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 禁止僧人参加生产劳动, 也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影响。

格鲁派在起发展过程中, 在内容上兼容并包, 在教育形式上自由开放, 在治学方法上繁简得当, 表现了格鲁派初创时期容纳百川的宏大气度。格鲁派在其发展过程中, 不但在藏族聚居区寻求发展, 它与卫藏、阿里、康区、安多等地区的封建势力广泛联系, 建寺收徒。同时, 它打破民族界限, 与蒙、满、汉等民族建立联系, 使藏传佛教在东亚大陆产生了深刻影响。格鲁派为了和清王朝建立联系, 在伦理道德上接受了中原的某些儒教内容, “君为臣纲”是封建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范畴, 这种兼容并包还表现在对印度、中原文化内容的广泛吸取方面, 特别对佛学、因明学、医学以及史学、文学诸种学科上, 尽力吸取养料, 以充实自己。经院教育将这许多学科细分为“大五明”与“小五明”十大类别, 通过翻译、校订整理, 加上自己的观点, 使藏传佛教在理论上更富有民族特点, 体系上更为缜密, 许多格鲁派学者兼通藏梵两种文字, 可以直接从梵文中翻译佛经, 他们又和祖国内地僧人合作从汉文中翻译佛教经典。

藏传佛教经院教育衡量一个人是否达到高僧的标准, 使看其在论讲、辩经、著书三大事业上所取得的成绩和造诣。宗喀巴大师在论说著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造诣。论说才能:论说是藏传佛教徒在传教或从事经院教育活动时讲话时的技艺, 目的在于增强教育效果, 佛教重要经典之一的《庄严经论》, 对论说有很高的要求:“师桑调柔寂静, 公德精勤富教经, 通达空性善说法, 具悲之师应喜依。”辩论才能:宗喀巴大师拥有卓越的辩论才能, 他把这种功夫看成是辩论理智的一种重要手段。格鲁派之所以重视辩论, 其目的在于广延佛教经意, 主张止观并中, 定慧双修, 以振兴藏传佛教。著书, 宗喀巴大师提出要弘扬佛教就要提倡僧人实学勤修, 要实学勤修就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方法, 要有一种合适的方法, 就要著书立说。宗喀巴大师完成了《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两部大著作。要达到精湛的论辩才能, 除了天资以外, 学习上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方式和方法。

(1) 学习方式------择师、背诵、辩论。择师, 藏传佛教寺院非常中上师的选择、投拜。背诵, 这是学习佛学的重要方法, 以背诵与辩论相组合。背诵是因为意有词显, 词不存在胸意, 义必无所属从。辩论, 问难与讲辨是藏传佛教格鲁派显宗学院教育中最独特的一种学习方法, 往往是经师以辩论论方式授予学僧, 学僧再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 进行辩论。在辩论过程中, 学僧之间互相启发, 互相帮助, 集思广益, 开拓思路, 一是能使学僧对经典的意蕴不致误解, 得到明确精细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能使学僧自己得人室发展为不致偏差、主观, 以得到大家的公认。

(2) 学习方式-------精专、循序、勤勉。精专, 藏传佛教寺院学僧在学习过程中, 非常注重精专, 要求学僧学业要精而专, 学识要广而深, 并要次第分明, 必须按照严格的规程进行学习, 学僧在修习过程中既要同过背诵, 以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又要通过精专对佛典深刻地理解。循序, 藏传佛教个寺显宗学院学僧, 一般从正式入学级开始, 修完该院全部学科, 即使一帆风顺, 也需二十多年时间。勤勉, 藏传佛教显宗学院, 非常注重精进勤勉。每个学僧要想在学术上有所造诣, 想在强手如云的辩经法会上取胜, 最终取得格系学位, 就必须有加倍吃苦的精神, 甘受清苦学经的思想。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篇3

(1993年10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代表会议通过)

前言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有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义的认识水平,启发他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他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他佛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的规模、次数、时间,应作适当安排,避免妨碍僧人学习和寺院其他工作。

第八条寺院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第三章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依师方可接受。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

第四章培育僧才与学术研究

第二十条寺院应安排时间,建立制度,组织僧人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爱国守法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的要求,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

第二十一条寺院应积极进行智力投资,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培养僧才。可举办本寺僧人学习班,还可挑选品德较好,佛学、文化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僧人,在法师的指导下,钻研教理,认真阅藏,进行重点培养。有条件的寺院,可在省佛教协会统筹下,举办初级佛学院;也可办短期的专门知识(如佛事唱念仪轨以及寺院管理需要的财会、物保管等)培训班。

第二十二条寺院应组织有佛教文化造诣的僧人,聘请教内外有关专门人才,挑选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僧人参加,结合本寺、本宗派的历史特点和收藏的经书、文物,有计划地开展资料整理和学术研究,把这方面工作和造就人才结合起来。

第五章生产自养事业与布施佛事收入

第二十三条根据农禅并重的传统,因寺制宜,举办符合寺院特点的农业、林业、手工业等事业和法物流通、素斋、客舍等自养事业,逐步做到以寺养寺。生产、自养事业,可以吸收必要数量的职工,也可单独核算,但人事、财务、业务,必须由寺院统一管理。寺院应在布局上把生产服务区同主要殿堂、寮房划分开。要加强寺院僧众与职工的团结合作。寺办生产自养事业单位负责人可参加或列席寺务会议。寺院要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职工要尊重寺院的清规和宗教习惯,服从寺院的管理。对个别严重违犯宗教政策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寺院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寺院不接受社会上的单位或个人在寺院区划内开设商业、服务网点或举办陈列、展览活动。如确有需要,须征得寺方同意,并报请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所设网点和举办的活动均应以不影响寺院清净庄严、不损害寺院权益为原则,纳入寺院管理范围。

第二十五条寺院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包括佛事收入),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寺院应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寺院摊派财物。

寺院可以接受外国友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不附带政治条件和无损寺院主权的捐赠。一切布施、捐款,除明确供养个人的以外,均归常住。

第二十六条寺院应根据本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修桥补路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全国佛教事业是一个整体,提倡寺院之间互相支援与协作。

第二十七条为适应佛教事业全局需要,汉族地区寺院按规定向全国和地方佛教协会提供佛教事业发展经费。

第六章接待外宾与海外联谊

第二十八条认真做好接待外宾工作,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联谊活动。在接待工作中,应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在教言教,体现政策,自重自爱,注意威仪。应遴选思想、文化、佛学素养好,懂政策、守纪律的僧人,担任接待工作。

第二十九条寺院在涉外活动中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的原则。寺院原则上不聘请外国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佛教界人士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先报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后方可商请。

第七章文物保护与园林管理

第三十条寺院的文物、树木等属寺院经管,不接受任何单位占用。

第三十一条寺院文物,包括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均应登记造册,确定级别,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有重大价值的宝物,应采取特殊措施,避免香火薰染和人为损坏。

对寺内文物保管人员,应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文物保护,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文物部门的专业指导。

第三十二条寺院园林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搞好绿化,管好山林,整洁环境,美化景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园林部门专业指导。

第八章财务制度与物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寺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和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账,严格手续。政府拨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第三十四条寺院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账目,接受大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寺院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并定期检查清点。

第三十六条寺院应清理、建立、健全所属房屋、土地、山林等财产的契证。契证遗失的,报请颁证部门查档复制或补发契证;手续不全的,抓紧补办并完善法律手续。寺院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维护本寺权益。

第九章做好治安与加强消防

第三十七条寺院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浅谈佛教寺院对古籍的保护 篇4

佛教寺院殿堂建筑布局及所供佛(菩萨)概况

寺院是佛教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佛教徒顶礼膜拜的地方,也是旅游者登山游览、休闲的最好去处。

中国最早的寺院,不少是官方或达官贵族将官署和私宅改建而成,“以前厅为佛殿,以后室为讲堂”。

南北朝时,开始建造“塔院”和“石窟寺”。塔院是以塔为中心,四周建廊、殿等建筑的寺院形式。石窟寺是以石窟为中心,在石窟内雕塑佛、菩萨像等,在石窟左右两壁开凿僧房或在石窟前修建殿堂的窟寺一体的寺院形式。

隋唐时代,供奉佛、菩萨的殿堂成为寺院的主体建筑,塔已退居次要地位,有的寺院则在寺的一侧造塔。宋朝以后,多数寺院已不再修建塔了。

宋代,汉传佛教寺院殿堂建筑平面布局逐渐模式化,形成了“伽蓝七堂制”。即:佛寺通常坐北朝南,沿山门南北中轴线,保持一定合理的距离,修建若干殿堂。主要殿堂在中轴线上大致按以下顺序修建:

山门——山门殿——弥勒殿(天王殿)——大雄宝殿——本寺主供佛菩萨殿——法堂——藏经楼(阁)。

此外,在中轴线东西两侧还有对称建造的体形较小的配殿和附属设施,通常有钟楼(东面)、鼓楼(西面)、伽蓝殿(东面)、祖师殿(西面),以及客堂、禅堂、斋堂、寝堂、浴堂、寮堂、西净(厕所)、放生池等。

以上是常见的寺院建筑模式,因地理环境、地形等原因和宗派的不同,有些寺院的建筑模式也有所变化,形成了佛教寺院丰富多彩的建筑形式。

一、山门和山门殿

山门是进山进寺的大门。最早佛教寺院多在山林中修建,故有此称。通常是一座有三个洞门的牌楼式建筑,中间一个大洞门,左右各一个稍小些的洞门。它象征佛教的“三解脱门”(即空门、天相门、天作门),故也称三门。佛寺的山门即便只有一门,也呼之三门。山门是僧俗的分界。

山门后建有山门殿。通常是一座信道式的长方形小建筑物。在殿的左右两侧各塑造一尊密迹金刚,造型为手执金刚杵的力士。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初,依据佛经的记载只有一个密迹金刚力士,到了隋唐时期,为了迎合中国讲求对称美的习俗而凑成两位。左尊是怒颜张口,右尊是忿然闭唇。明代以后,山门殿中的力士由《封神演义》中的“哼”(郑伦)、“哈”(陈奇)二将的形象所代替,逐步汉化。

二、弥勒殿(天王殿)

山门殿后是一座长方形的弥勒殿。殿中供奉弥勒,故称弥勒殿。殿的东西两侧分列四大天王,故也称天王殿。弥勒背面隔板后塑韦驮像,与之背靠背。弥勒殿前大多置放一对石狮子(左雄右雌)守卫寺门。石狮外侧有一对石灯柱,底座为须弥山座,上面是透光的石灯。

有些受地形限制或规模较小的寺庙,往往没有山门和山门殿,而用弥勒殿的三扇大门代表该寺的三门,所以弥勒殿也有“三门”、“山门”之称谓。

(一)弥勒佛

弥勒佛也称弥勒菩萨或大肚罗汉。弥勒是姓,是梵文的音译,意思是“慈悲”;他名叫“阿逸多”,意思是“无能胜”。他出生于南印度贵族,后来出家成为佛的弟子,却先于佛祖圆寂。佛祖曾预言弥勒4000年(人间56亿7000万年)后继承释迦而降世成佛,号称竖三世佛中的未来佛。

中国佛教寺院的弥勒大多并非弥勒佛的本像。中国佛教寺院的弥勒大多是喜笑颜开、袒胸露腹的大肚罗汉形象。这是源于五代梁朝时浙江奉化的布袋和尚形象。布袋和尚法名契此,身材矮胖,笑口常开,常背一个布袋化缘,点化世人,预测人间吉凶祸福。人们认为他是弥勒佛转世,开始按照他的形象塑造弥勒佛像,供奉于天王殿。

(二)四大天王

四大天王也称四大天将或四大金刚。他们是:

1、东方持国天王,名叫多罗咤,守护东方。白面,穿白色铠甲,手执的法器是碧玉琵琶。“持国”的意思是慈悲为怀和扶持国土,手执琵琶是表示用音乐感化众生,也表示“调”音。

2、南方增长天王,名叫毗琉璃,守护南方。青面,穿青色铠甲,手执的法器是青光宝剑。“增长”的意思是令众生增长善根,手执宝剑是为保护佛法,也代表挟“风”。

3、西方广目天王,名叫毗留博叉,守护西方。红面,穿红色甲胄,手上缠绕一条龙或一条蛇。“广目”的意思是用“净天眼”观察世界,代表“顺”。手缠龙(或蛇)意思是群龙之首,龙蛇也可喻为绳索,对不信佛者将用绳索捆来皈依佛祖。

4、北方多闻天王,名叫毗沙门,守护北方。绿面,穿绿色甲胄,右手持宝幡(混元宝伞),左手握银鼠。“多闻”的意思是指其福德之名闻于四方,宝伞、银鼠,代表下了“雨”和制服妖魔,保护丰收。

佛教认为,四大天王是护法神、守护神,他们担负着护佛、护法、护僧、护国、护众生的职责。老百姓则认为,四大天王表示“风、调、雨、顺”,保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消灾灭祸,众生平安。

四大天王源于印度佛教。隋唐时,汉地佛教将多闻天王形象中国化,雕塑成《封神演义》中的托塔天王李靖,手托玲珑宝塔,象征收服一切妖魔。

(三)韦驮菩萨

弥勒背面隔板后的面朝大雄宝殿的是护法天尊韦驮。他戴盔穿甲,手持降魔金刚杵,巡视东、南、西三洲,面对佛祖。传说佛祖赋予他保护佛寺院和“佛、法、僧”三宝安全的任务,成为寺院守护神。

三、大雄宝殿

天王殿后面是大雄宝殿,又叫主殿、正殿。大雄宝殿通常是寺院中最高大的建筑,为重檐歇山式。寺庙的主要佛事活动一般都在这里进行。

该殿的主尊是佛祖释迦牟尼,古印度佛教信徒尊称释迦为大雄,意即英勇无畏,法力无边,能降服群魔,因此,称该殿为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内供奉的雕塑像可归纳为三大类。一是大殿正中供奉主尊佛像;二是东西两侧配置十八罗汉或二十诸天或十二圆觉像;三是主尊像背面是大型海岛观音群像或三大士(文殊、普贤、观音)塑像。

(一)主尊塑像

大殿正中的莲花座(或须弥座)上供奉主尊佛像。主尊佛像类型多样,有设一尊、三尊、五尊、七尊几种情况。

1、塑一座主尊佛像:通常是佛祖释迦牟尼。有坐式、立式、卧式三种造型。卧像一般指释迦牟尼涅盘时的形象,故又称涅盘像。寺庙中一般不供奉卧像。

2、塑三座主尊佛像,有四种类型:

(1)横三世佛像:正中是娑婆世界的释迦牟尼佛,左尊是东方净琉璃世界的药师佛,右尊是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

(2)竖三世佛像:正中是“现在世”释迦牟尼佛,左尊是“过去世”燃灯佛,右尊是“来世佛”弥勒佛。

(3)三身佛像:表示释迦牟尼的三种化身,正中是法身佛毗卢遮那佛,左尊是报身佛卢舍那佛,右尊是应身佛(化身佛)释迦牟尼佛。

(4)其他类型:在部分净土宗寺院中设释迦牟尼佛(中)、阿弥陀佛(左)、弥勒佛(右)或释迦牟尼佛(中)、药师佛(左)、弥勒佛(右)。

3、塑五座主尊佛像:此属于佛教密宗供奉的佛。正中是法身佛毗卢遮那佛(又称大日如来),左第一位是南方欢喜世界的宝生佛(或叫宝相佛,表示德福),左第二位是东方妙喜世界的阿闪chù佛(表示觉悟),右第一位是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表示智能),右第二位是北方莲华世界的不空成就佛(表示事业)。

4、塑七座主尊佛像:仅见于辽、金时期的寺庙。

在主尊佛像两侧常配塑有二位胁侍(意为助理、助手)。

释迦佛两侧常设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称“华严三圣”。药师佛两侧常设日光菩萨和月光菩萨,称“药师三圣”。

(二)大雄宝殿东西两侧配置的塑像

大殿东西两侧配置的塑像通常有十八罗汉或二十诸天(古印度神话中的神祗qí)或十二圆觉像三种类型。

1、十八罗汉:大殿东西两侧各九尊,具体是:

(1)举钵罗汉,名迦诺迦跋厘隋阁,原是托钵化缘的和尚。

(2)伏虎罗汉,名宾头卢尊者,曾降服老虎。

(3)喜庆罗汉,名迦诺加伐蹉尊者,原是古印度一位雄辩家,与人论“喜”“庆”尤其有名。

(4)看门罗汉,名注荼半托迦尊者。

(5)长眉罗汉,名阿氏多尊者,传说出生时就有两道长眉。

(6)静坐罗汉,亦称为诺距罗尊者。是一位大力罗汉,过去曾是位战士,所以虽静坐,仍有力士体格。

(7)挖耳罗汉,名那迦犀那尊者,以论“耳根清静”闻名,故称“挖耳罗汉”。

(8)骑象罗汉,名迦理迦尊者,本是一名驯象师。

(9)乘鹿罗汉,名宾度罗跋罗多尊者,曾乘鹿入宫劝国王修行。

(10)开心罗汉,即戌博迦尊者,曾袒露其心,使人知内惟有佛。

(11)探手罗汉,又名半托迦尊者,因打坐完毕常双手举起伸懒腰,故有此名。

(12)托塔罗汉,名苏频陀,是佛陀所收最后一位弟子,他因怀念佛陀而常手托佛塔。

(13)芭蕉罗汉,又称伐那婆斯尊者,出家后常在芭蕉下修炼用功。

(14)过江罗汉,名跋陀罗尊者。

(15)布袋罗汉,名因揭陀尊者。

(16)降龙罗汉,名庆友尊者,传说曾降伏恶龙。

(17)笑狮罗汉,即罗弗多尊者,原为猎人,因向佛不再杀生,狮子来谢,故有此名。

(18)沉思罗汉,名罗怙罗尊者,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

2、二十诸天:即二十位护法天神。

大殿东侧自南而北,依次是:(1)大梵天王;(2)阎魔天王;(3)散脂大将;(4)鬼子母神;(5)韦驮天神;(6)星光月天;(7)臂不动天;(8)大辨才天;(9)月宫天子;(10)娑羯龙王。

大殿西侧自南而北,依次是:(1)帝释尊天;(2)魔首罗天;(3)紧那罗王;(4)大功法天;(5)诃利帝王;(6)坚牢地神;(7)金刚密迹;(8)魔法支天;(9)日宫天子;(10)菩提树神。

3、十二圆觉:即十二位圆通融达、大觉有情的菩萨,他们内藏高佛道,外现凡人相。

东侧自南而北,依次为:(1)文殊菩萨;(2)普眼菩萨;(3)弥勒菩萨;(4)大势至菩萨;(5)净业障菩萨;(6)圆觉菩萨。

西侧自南而北,依次为:(1)普贤菩萨;(2)金刚藏菩萨;(3)清静慧菩萨;(4)观世音菩萨;(5)普觉菩萨;(6)贤善首菩萨。

(三)大殿主尊佛像背面的塑像

大殿主尊佛像背面隔板后的塑像有两种类型:

1、塑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观音菩萨像,佛教常将这最有名的三位菩萨合称“三大士”。

2、最常见的是塑大型海岛观音群像。由以下几类塑像组成:

(1)观音塑像。观音菩萨设在海岛群像中心,常见的形象有:

A、鱼篮观音,又名航海观音,赤脚踏于鳌鱼背上,手提鱼篮。足踏鳌鱼,意思是在茫茫苦海中,“救苦救难,普渡众生”。

B、杨柳观音,大士手持净瓶和杨柳枝。意思是“普洒佛法”。

C、洒水观音,也叫滴水观音,右手持净瓶洒水,或滴水,或泻水。意思是将大悲甘露洒向人间,为世人造福。

(2)观音左右侍从金童玉女像。金童善财和玉女龙女是观音菩萨的胁侍,设在大士的两侧,作拱手呵护状,是十余岁孩子活泼、可爱的形象。

(3)五十三参cān塑像。即善财童子先后参拜53位“善知识”,最后参拜普贤菩萨,“即身成佛”。大型海岛群雕中塑造了53次参拜时的图像。

(4)在观音塑像上面,有的还雕塑有地藏菩萨像,再上面还雕塑有释迦在雪山上修行时的饥佛像。

在海岛观音墙壁上,还雕塑或画有佛教中的各种典故、传说,如“唐僧取经”、“观音救八难”等。

大雄宝殿前的大院正中摆设一个大宝鼎,通常刻有该寺的寺名。大殿前左右有一对旗杆,旗杆顶部各有一个幡斗。逢佛教重大节日,将升起“六色佛旗”,它是佛教九大标志之一(其余八大标志是塔、法轮、莲花座或须弥座、光相、佛祖胸前的卍wàn、念珠、菩提树、袈裟或佛脚印)。

四、本寺主供佛菩萨殿

大雄宝殿后面是供奉本寺主供佛(菩萨)的殿堂,名称直接冠以佛菩萨称号或法号。如福建南普陀寺,中轴线大雄宝殿之后是大悲殿,主供大慈大悲菩萨观世音;河南洛阳白马寺,大雄宝殿之后是接引殿,主供西方三圣,居中者阿弥陀佛,左边是观世音菩萨,右边是大势至菩萨,接引超度世人到他们的极乐世界。

供奉本寺主供佛(菩萨)的殿堂也有建在天王殿和大雄宝殿之间的,如五台山的文殊菩萨殿、普陀山法雨寺的观音菩萨殿就都建造在天王殿和大雄宝殿之间。

此外,也有在天王殿后不建大雄宝殿,而只造本寺主供佛菩萨殿的,如普陀山普济寺就是在天王殿后建造圆通宝殿。还有相当多的寺院只有天王殿和大雄殿,而无主供菩萨殿。

五、法堂

法堂,亦称讲堂。是高僧大德们讲演佛法的地方,是寺院重大佛事活动的场所,如方丈升座、传戒期间设戒坛等等。

法堂中央设一座台,安放讲台和法座。法座背后的木板屏上常常绘有狮子吼图。因为佛教常把说法喻为狮子吼。台下设香案,两侧是听法席。

小一点的寺院不专设法堂,只在某一殿堂内占用一侧,或在藏经楼内设一个法台,供方丈、高僧讲法用。

六、藏经楼

在本寺主供佛(菩萨)大殿之后,都建有宽大、明亮的藏经楼(或阁),用来存放佛经。经书种类很多,通称为“三藏十二部”。“三藏”是佛教经典的总称,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经”藏,是佛所说的教义、理论、思想和方法;二是“律”藏,是佛所说的戒律;三是“论”藏,是菩萨们和佛学大师们对佛所说的经义加以解释、论述或发挥的论文。“十二部”是依据经文的体裁和性质将它们分为十二类。

有些寺院也将藏经楼多用,一是藏经,二是供奉主供的佛菩萨,三是僧众学习佛经的场所,四是接待贵宾。

七、配殿

中轴线东西两侧还有对称建造的体形较小的配殿和附属设施。这里只介绍伽蓝殿和祖师殿。

1、伽蓝殿设在大雄宝殿右侧。伽蓝殿正中塑波斯匿王,左塑祗陀太子,右塑给孤独长者,这是父子三人。殿的两侧配塑十八伽蓝,是守护、保佑“僧伽蓝”(佛教徒修行的场所)的十八位伽蓝神。禅宗寺院以本山土地为守护神,也称“土地堂”。

2、祖师殿设在大雄宝殿左侧。以禅宗寺院为例,祖师堂通常正中塑初祖达摩,左塑六祖慧能、或马祖、或该寺开山祖师,右塑百丈大师或该寺贡献突出的的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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