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2024-07-06

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精选5篇)

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篇1

为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鼓励竞争,精减冗员,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xx]10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在我镇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要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岗位、身份的限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意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

1、全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竞争(聘)未上岗的工勤人员(包括外借在编人员)。

2、镇国土资源所人员暂不参加本次机构改革竞聘上岗,待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实施。

三、竞聘方式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聘上岗采取**测评和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测评得分占50%,考试(公共知识)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的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报考县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测评得分占50%,考试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在笔试中加考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考试成绩得分的50%)。是否加考专业技术知识由县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县主管局在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中明确。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镇上和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派驻我镇的事业单位与镇直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同步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大致分为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工作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岗位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以上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事业发展需要、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编制数为依据,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岗位位置方案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3、公布岗位。经批准后的方案张贴公布。

4、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竞聘上岗的相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竞聘上岗中的各个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明确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身实际,客观选择竞聘的岗位,积极参与竞聘上岗。

(三)组织第一轮竞聘上岗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方式,由本人填写竞聘上岗自荐表,经我镇或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竞聘岗位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名登记。每人只能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和畜牧兽医站岗位中的一个,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只能填报本乡镇的岗位,不能填报其他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原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只能竞聘畜牧系统岗位,乡镇事业人员或竞聘畜牧兽医站提供的岗位。

2、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由我镇和县级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公开考试。全县统一设立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卷由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制,实行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公示上岗人选。根据所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综合得分,按所选择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农机工作站和水务站经竞聘上岗确定上岗上选后,应按照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让上岗人员依次自愿选择派驻站(所)。竞聘上岗人员经签字选择岗位后,不得更改,我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竞聘结果。

5、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镇党委、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册、未上岗人员名册、空缺岗位及时报送县人事局审查备案,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已上岗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再参加下一轮岗位的竞聘。

(三)组织第二办竞聘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第一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网上和县人才市场及时公布第一轮上岗后的空缺岗位情况,未上岗人员情况。

2、明确第二轮竞聘上岗的方法。第二轮竞聘上岗不再组织**测评和考试,直接依据第一轮所有参加竞聘人员的**测评成绩×50%+公共知识成绩×50%之和,对第一轮未上岗人员进行统一排名,竞聘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意愿,依次选择各乡镇直属事业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水务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和农机工作站的空缺岗位或待分流岗位,竞聘人员选择岗位并签字后,不得更改。

3、公示上岗人选。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选择的岗位在县党政岗上和人才市场进行公示,我镇和县级部门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篇2

《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 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 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 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明确,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明确岗位类别、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 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 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

《条例》规定,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 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 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条例》明确了奖励的情形, 确立了奖励的原则, 明确了奖励种类。《条例》规定了处分的情形, 明确了处分种类, 提出了处分工作的要求, 确立了处分解除制度。

《条例》规定,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 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篇3

(2017年12月27日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为做好本站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站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或符合条件人数多于设置岗位职数等情形之时,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一年一聘。所有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二、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执行职称聘任宽予政策,取得高级或中级职务资格的人员占用相应岗位职数聘任的,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当年,必须无条件聘到下一层级或等级岗位,次年自然享受政策聘任到相应层级或等级岗位,不占用岗位职数,不影响后来人员。

三、所有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层级或等级顺序选聘,从高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自上而下、逐级选聘。在相应层级或等级岗位落聘的人员,就近竞聘下一层级或等级岗位。

四、同一层级或等级取得职务资格的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职数,按照先取得高于职务资格者→后取得高于职务资格者→先取得相应职务资格者→后取得相应职务资格者的顺序选聘。

五、同一层级或等级取得职务资格的人数多于设置的岗位职数,实行轮流聘任,一年一轮,按照先取得高于职务资格者→后取得高于职务资格者→先取得相应职务资格者→后取得相应职务资格者的顺序轮聘。

六、同时取得相同层级或等级职务资格的人员竞聘同一岗位,按照工龄长者→年龄大者→学历高者的顺序选聘。

七、履职考核优秀名额的评予突出品德、能力、出勤、业绩和廉洁,兼顾需要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的人员(按照履现职年限长短的顺序轮评)。

八、本办法经本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过半数人员同意即为通过。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拒不执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任。

九、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长期有效,根据上级政策调整适时进行修订。

十、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017年12月27日

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篇4

事业编制人员全员竞聘上岗

2011年9月8日,为稳步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步伐,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依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综合下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沂卫字[2010]63号)精神,夏蔚镇卫生院结合自身实际,组建竞聘委员会,开展全体在编人员竞聘上岗活动。

本次全员竞聘上岗工作,是基层卫生机构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以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实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际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同时,本次竞聘活动也是贯彻落实上级“事业单位因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了全员参与、发现和重用人才的目的。

竞聘工作首先由参与竞聘人员陈述个人优势条件和工作设想,再由全院正式职工、竞聘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个人竞聘成绩=全院职工民主测评平均分+竞聘委员会民主测评平均分+专业技术综合量化得分,最终成绩按照各项得分在综合成绩中的赋分标准计算得出,当场公布个人竞聘成绩,并进行公示。整个竞聘工作维持两天,从8日下午14时开始,到9日下午17时结束。

事业编制人员公开竞聘上岗,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基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配置,激发了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热情,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是基层卫生机构医疗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进程。

医院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5

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XXX[2011]XX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市以及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以及签订聘用合同等方式,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我院各类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医院生机与活力,促进我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化组合、优胜劣汰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维护和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竞聘上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参加竞聘上岗的对象是:XXX医院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形成稳定用工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和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以及过去已有明确约定的人员,不在竞聘上岗范围。

(二)条件:参加竞聘上岗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具有相关执业(从业)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近两年内无重大医疗(二级以上)、工作责任事故。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四、实施步骤

本次竞聘上岗,应根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等政策规定,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5月20日)。

为切实搞好竞聘上岗工作,成立由李宜才同志任组长,由刘尧、李德光、刘伟任副组长,由XXX…………………………………………为成员的竞聘上岗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组织实施工作。

(二)进行宣传发动(5.23—5.24)。

召开会议,对竞聘上岗工作进行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竞聘上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同时,将《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去年岗位设置过程中形成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在院内公布。

(三)公开组织报名(5.24—5.26)。

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组织个人申报具体岗位,填写并递交《竞聘上岗申请书》(见附件1)。

(四)进行资格审查(5.26—5.27)。

对递交《竞聘上岗申请书》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填写《XX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竞聘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五)公开组织竞聘(5.27—5.28)。

竞聘采用民主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的分值均为100分, 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评总成绩。

1、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经审核确认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参加测评人员相互打分并填写《竞聘上岗人员民主测评打分表》(见附件3)。

2、组织考核。参加组织考核的人员为我院竞聘上岗工作组全体成员。组织考核满分100分。组织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参加组织考核的人员为每个竞聘上岗人员打分并填写《竞聘上岗人员组织考核打分表》(见附件4)。

(六)确定拟聘人员(5.28—6.1)。

根据考评情况,由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同时,填写好《XX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5)、《XX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报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6.1—6.2)。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安置分流人员(6.2—6.30)。

对未聘人员进行分流安置。该项工作可先期进行,也可在竞聘上岗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有关要求

人员竞聘上岗事关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同心同德,同向运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一是改革责任要明确。要切实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层层抓好落实,绝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事,更不能推诿扯皮,互踢皮球。竞聘上岗工作组要严格把好政策关、进度关和质量关。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改革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主动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落实”的工作要求,不能做老好人,不能搞形式主义,认真抓好我院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改革调子要统一。竞聘上岗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涉及各方面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一如既往地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不动摇,坚决不能对改革指手划脚,妄加评论。要排除“杂音”,排除干扰,坚持一个调子唱到底,如期实现既定目标。改革过程中,既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又要注意层层做好做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对待改革,真心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

三是改革秩序要稳定。在竞聘上岗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谨操作,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竞聘标准不降低,竞聘范围不扩大,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凡在竞聘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和原则办事,徇私舞弊,造成竞聘结果不公正、不合理,或因工作失误引发不良后果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要统筹兼顾,既要完成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又要保证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竞聘上岗申请书

2、XX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竞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3、竞聘上岗人员民主测评打分表

4、竞聘上岗人员组织考核打分表

5、XX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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