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

2024-06-26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 篇1

附件三: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及地点2016年07月日深圳市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甲方(发包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保障承包方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及建设工程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根据广轻院相关图纸、绿化图纸进行二次设计、施工等,如下: 1.厂区景观:综合楼前广场、喷泉、旗台、停车场(简易钢结构)等内容 1.1 厂区综合楼前广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广场进行二次设计,综合楼前广场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得低于0.96,广场砖铺设(广场砖厚度≧50mm,颜色为芝麻灰);

1.2 喷泉,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喷泉进行二次设计,由全厂给水管主管路接至喷泉位置的管线,喷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保证喷泉的正式投用;

1.3 旗台:根据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旗台进行二次设计及施工,此旗台为三杆旗台,旗台基座要求砼结构、三根不锈钢旗杆(高度参见国际标准),旗台基座外贴砖并镶企业标志及名称等;

1.4 停车场(简易钢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的二次设计,地面采用C10砼厚度为100mm的地面硬化并根据车位宽度用黄、白相间的油漆进行划线(非机动车不用划线),采用和方钢立杆及彩钢板组合的简易钢结构等。2.绿化喷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绿化图纸、全厂给水管线图纸对喷淋装置系统进行二次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等。

3.景观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厂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厂区道路通至各个建(构)筑物出入口的砼引道等

3.1 厂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包括但不限于: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低于0.96),主道路(双坡面,宽度≧9m)两侧人行道宽度为1.5m,次道路(单坡面,宽度≦6m)两侧人行道宽度为0.75m,人行道砖铺设等; 3.2 厂区道路通至各个建(构)筑物出入口的砼引道,包括但不限于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低于0.96),路基及面层详见道路做法。

4.设计变更(含甲方任务单)六万元以内的费用不对总价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项目期限:按合同工期执行 第二条发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承包方(施工单位)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和安全生产。

二.不定期对承包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承包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有权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承包方进行处罚。

四.每月末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承包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

五.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有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听取承包方通报情况,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编写会议记录,并通报各单位。

六.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设施不合格的,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承包方限期整改完成。

七.发包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承包方及时整改,直至排除隐患。八.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承包方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

九.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及时如实向业主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十.协助承包方解决发生的紧急问题。

十一.督促承包方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承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第三条承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工程开工前提供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经确认符合条件后,原件退还承包方,复印件由发包方存档。

三.承包方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承包方在本工程使用的特种作业机械必须有国家强制部门颁发的有效使用证书,承包方自制的起重吊装设施必须有力学计算书,现场制作工艺符合有关规范, 承包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方在本工程雇佣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工程作业要求。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并接受发包方和当地和电力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五.承包方应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发包方批准并监督实施。

七.向发包方提交承包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八.承包方在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报发包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后备案。

九.定期检查和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禁出现违章作业的行为。

十.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十一.保证对具体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配备齐全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对工程现场实行日常性监督,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十三.承包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持证上岗,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包括交通、施工、运输、现场作业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涉及特种作业时,承包方应提供相应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名单并提交特种作业证原件交承包方核对,严禁无证上岗。

十五.承包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向发包方交纳壹拾伍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日期,如竣工日期顺延,则该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保证金相应顺延)。建设工程结束后,如承包方未违反协议规定,该保证金会予以退还;否则发包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合同应付款项中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

十六.承包方建设工程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改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发包方有权终止履行建设工程协议,直至解除与承包方的建设工程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十七.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业主方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本工程的安监、质监、业主、监理各方以及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在综合管理中(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所下达的经济处罚,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于同等金额的罚金。如承包方不按期支付罚金的,发包方将从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十八.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及时如实向发包方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十九.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防护栏,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过程还需增设专人进行监护。

二十.发包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承包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二十一.承包方在交通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自身和其他车辆、行人、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发包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

二十四.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二十五.承包方应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避免其员工出现任何妨害治安行为。确保工地的治安稳定,人员和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害。如造成自身伤害和伤害他人的,承包方负责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二十六.违章操作、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若由于未遵守有关安全规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定,每发生一次违章操作,发包方视恶劣影响程度,对承包方处于伍佰元人民币的罚款。

2.承包方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伍佰元人民币的罚款。3.承包方由于未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方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每发生一次,发包方视事故后果对承包方另处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4.承包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违反一次处以伍佰元人民币以上的罚款。

5.如因承包方责任给发包方造成工程或声誉影响,发包方视影响程度,另处以贰仟元至壹万元的罚款。

6.承包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发包方代表。同时承包方要积极组织抢救,发包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十七.承包方按有关规定为本工程工作的所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八.急救和防火

1.承包方应为业主或业主的人员包括任命人员或发包方,提供现场急救便利; 2.承包方必须根据项目各阶段的要求,现场设置防火措施,直至业主宣布进行项目临时验收。承包方应雇佣训练有素的人员并适当配置装备。

二十九.承包人每月底之前将相关的安全资料报发包方存档。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违约责任

(一)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乙方应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包括主管安全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内容要详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及甲方的安环部门签署意见后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方可实施、办理开工报告;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乙方应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湖北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

6、乙方应对其所施工的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进行自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需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解决。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事故等制度,需要动火作业的应到作业区域的单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固定动火点除外)。乙方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等保暖措施时,应提前取得甲方的同意,落实防火灾危险、防中毒措施,并派专人值班。

8、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险及薪资发放制度,定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拨付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诚信考核或合同违约处理,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未按《湖北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措施组织施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处,并限期改正;乙方因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被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0 元/次,并限期改正。

2、安全检查时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00元/次;安全隐患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乙方应在300元基础上另外再行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不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方可签发停工令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拴安全带或不正确拴挂安全带、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人次,乙方均应承担违约金200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元/人次。

4、乙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次以上者(含死亡1人)、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30000元/次,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5、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000元~5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6、隐瞒安全事故不报,发现后,乙方应按同类型事件违约金的标准加倍承担违约金。

7、未及时完成所承担厂区道路的保洁工作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8、每道工序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天各类材料和工具未及时回收,或上一道工序施工完毕时未及时将区域内材料、设备、建渣清理干净,将责令改正,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

9、乙方施工临建不修建在甲方指定位置,设备材料堆放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而影响其它项目施工的,除责令改正外,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

10、凡在甲方厂区施工用火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票证等手续,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人民币,如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直到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1、乙方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等,不得占用路面。施工中所设的绳索、线缆不准妨碍交通,更严禁绑扎在生产装置、设备及其他建筑物上。

12、乙方自有或外借租赁的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严格遵守甲方内部交通及厂区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

13、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环保的各种制度和管理规定,违者由乙方比照甲方内部处罚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以保证施工中的安全、环保。

14、乙方施工人员的在甲方厂区内的活动范围,仅只限于作业区及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活动,严禁触动甲方机器设备,违者比照甲方内部处罚规定的二倍金额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经甲方项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排放,违者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1000—20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卫生,不准乱排、乱放;施工中产生的废物料必须按要求回收或存放到指定场所,违此,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

16、在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乙方必须采取降尘消音措施,并在事前2日报经甲方安全环保部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违者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200—500元违约金。

17、对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实行乙方承担违约金或一并停止当事人工作的处理。甲方有权从合同节点款中扣除,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18、乙方要加强对自有人员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及有关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19、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区域后,由于作业不当引发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其它安全环保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甲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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