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2024-06-26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通用10篇)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1

Fengming Road, Lingang Development Zone Jinan 250101, Shandong Province, P.R.China March 25,2015

Mr L.Rafael Reif Civil Engineering School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77 Massachusetts avenue cambridge, ma 02139-4307

Dear Mr L.Rafael Reif: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2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简称甲方):

研 究 生(简称乙方):

一、乙方通过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符合甲方博士研究生录取要求,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专业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由甲方发出,培养工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应确保在学期间全日制脱产生学习,如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学习,甲方有权终止培养。

三、学习时间:甲方实行以四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4-6年)。

四、培养要求:甲方按照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

五、学费:

1、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

2、乙方须于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内缴纳当年学费。

3、学习期间如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中止学习,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学费。

六、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其工资关系如不转入甲方,则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

七、就业:在国家政策时限范围内,按照河南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当年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如不执行本协议,由当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经双方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专家信 篇3

尊敬的领导:

经过硕士阶段的训练,该生已经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业务熟练,英语基础较好,可以阅读和撰写专业文献。目前已经出色的`完成了硕士课题任务,已经比较熟练的掌握了××学方面的研究方法。并对××××等方面有较深入的思考,

该生对新事物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具有良好的探索精神。作风严谨、踏实,反应快,个性坚韧。热爱××××科专业,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该同学有较强的进取心,有强烈的进一步深造和提高的要求。本人相信若该生能进入贵校,其潜力必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激发,在此,本人愿毫无保留推荐×××同学进入贵校攻读博士学位。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4

师培博[20]号

乙方教师(丙方)申请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根据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甲方同意丙方的申请,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进修期限

丙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至年月。如非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需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丙方及丙方就读单位三方所签的协议书仅作为丙方就读单位读研程序之邀约,不作为甲方资助丙方的依据。

2、鉴于丙方属 ○自费(委培)研究生 ○公费研究生。丙方按期毕业回甲方工作后,○甲方一次性资助丙方所交学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的三分之一(不超过壹万元)○甲方同意报销三次由我校至就读单位间的径直来回车票费。

3、丙方按期毕业回甲方工作后,甲方可为丙方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依据校人字

[2007]36号),用于丙方的科研启动工作。此项经费须于毕业后三个月内启动,逾期作费。

4、丙方在职攻读博士期间,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额定工作量。否则,工资按《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在职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07]36号)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对丙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2、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丙方毕业后正常到岗工作的证明。

3、丙方毕业后如不正常回甲方工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人事处报告。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声明已知《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07]36号)和《安甲方:安徽农业大学 立协议方乙方:学院 丙方:

徽农业大学教职工服务期暂行规定》(校人字[2007]35号)文件内容。

2、丙方每学年结束后须向乙方提交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安徽农业大学在读研究生学习汇报表》一份。

3、丙方毕业后,须向甲方人事处提交一份《安徽农业大学教师培训进修毕(结)业总结汇报表》一份。

4、丙方承诺自毕业的下一个月(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起按时无条件地回甲方报到上岗,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完成六年服务期,自丙方毕业回甲方上岗工作之日算起。

三、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违约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按上述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2、丙方全额退还甲方所资(补)助的一切费用。

3、丙方如要求离开甲方或逾期不归,其所购房改房或集资房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4、丙方如要求离开甲方或逾期不归,须办理辞职手续;其因照顾夫妻关系而调入的配偶必须同时辞职并离开甲方。

四、其他1、2、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乙方负责人:丙方: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5

培养攻读音乐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我院教学结构中的最高层次。目前我院开设有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音乐科技等19个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体现出我院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层次以及音乐创作的实力,标志着我院学科发展的整体水平。为更好地进行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第一条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艺术理论修养;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及技术理论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掌握两门外语;具备创造性研究、创作及担任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五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理论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学位条例的精神和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包括一些基础理论和跨学科的学位课程。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治学作风,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导师应由本门学科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教授担任。博士生入学后,如导师认为工作需要,经导师提名,各系也可选派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博士生的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在该博士生论文工作期间协助做好指导工作。副导师名单由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安排

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博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对博士学位共同课、1

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各专业方向课程安排应由系委会讨论通过,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审批,研究生部备案。博士学位的课程包括以下四类:

一、共同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

二、主科;

三、专业必修课;

四、选修课。博士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58学分。课程学习着重加强基础理论,扩大和加深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科研能力。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要联系思想,联系实际,学习马列著作和党的方针政策,并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社会、指导学习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要求研究生结合思想实际和科学实践的亲身感受,写出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题论文,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外语课

要求掌握两门外语,第一外国语应能达到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的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达到借助字典阅读一般外文资料的水平。语种的选择由博士生与导师商量决定;但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则必须选英语为第二外国语。

(三)专业课与选修课

专业课与选修课的考试一般采用学科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应按专业组织,并应有统一要求。考试内容必须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知识覆盖面和足够的深度,以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作曲专业的音乐创作也为考核内容之一。选修课程的考试,还应包含一门跨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

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及主要参考书目。

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需经所在部门审批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注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

各方向课程安排见教学方案。

第五条博士毕业作品、学位论文与答辩

作曲方向博士生毕业要求创作至少3首不同类型的学位作品,一首为大型管弦乐

作品(不少于15分钟),一首为室内乐作品(约10-15分钟),一首为包括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非常规编制的作品(长度不限);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博士生毕业要求创作四首以上作品,并举行一场学位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同时完成学位论文一篇。论文写作要求可参见《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系统性、成果性创见;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入学,应首先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按时上论文指导课,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博士生的科研及其论文工作的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博士生最晚应在第四学期第10周举行开题报告,通过研讨集思广益,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与程序》。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经审查合格后,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详见《中央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六条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毕业作品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文学博士学位。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08年3月24日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6

《英语》考试大纲

一、考试参考书目

本次考试的命题参考教材为《考博英语阅读理解精粹100篇》和《考博英语全项指导》。

二、考试题型及分值比例

PartI:词汇(20%)

词汇共有40个小题,每题0.5分,共计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法、语言运用能力。词汇题应有一部分是指定教材中出现的语句。PartII:阅读理解(25%)

阅读理解共有5篇文章,每篇文章后各有5道小题,每道小题1分,共计25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5篇文章中应有1~2篇为指定教材中出现的文章,但文章后面的问题应有所不同;文章内容涉及面应广泛,难度和指定教材中的相当或略高,并体现出层次感。PartIII:完型填空(15%)

完型填空为1篇文章,共有15个空缺,每空1分,共计15分。PartIV:翻译(20%)

翻译包括英译汉、汉译英两个部分,各占10分,题目形式由命题老师自定。题目中所涉及的短语、句型应以指定教材为主。

PartV:写作(20%)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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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暂时按照教育部关于《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遵照执行,并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我校2012年有488位指导教师在9个学科门类的26个一级学科的91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57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办法另定)、入学申请考核(办法另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简章另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简章另定)、中法联合培养(办法另定)。

2.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3.我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详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公告》。

2.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兼职,则为我校独立招生的兼职博导。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兼职*,则为我校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合作招生兼职博导,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招生名额,即无独立招生名额。

四、学制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五、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的硕博连读的本校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通过选拔的直接攻博的本校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专业与所报考博士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应试语种六级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高考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年龄可放宽。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报名(在线输入),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三)报名内容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自行体检、寄送材料等工作,详细安排请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四)报考材料

1.考生在12月14日之前将下述材料,向报考院系所寄送以下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封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体格检查表》(自行完成体检);

(4)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5)和(6),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2.考生来校领取准考证时(3月7日-9日),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送交以下材料:

(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3)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五)考试安排

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分开进行。

1.初试时间: 2012年3月10日至3月11日;初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复试时间约为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委培、定向(限国家专项计划)、自筹(个别超龄非在职人员)。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具体规定等,确定学校各报考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各招生院系所的录取人数。各招生院系统筹确定本院系各报考类别考生的具体录取名单。

3.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委托培养合同,并交付培养费。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5.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毕业就业

一般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委培、定向毕业生按规定回原单位。

九、招考方式调整

我校自2011年起在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和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试行入学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继续在部分院系和部分专业试行入学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在部分招生单位试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的办法》。2012年试行院系和专业为: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自然地理学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

十、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我校对2012年招收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资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3.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4.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5.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学校代码:10269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8

一、培养目标

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艺术院校之一,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质量、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高等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学院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代表着国家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研究的最高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的影响。

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在艺术学科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造性的、独立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人才,2018年我院继续面向全球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持有合法外国护照的外国籍公民,热爱中国,对中国人民持友好态度。

2、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②应届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④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专业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要求报考人员要在本科毕业以后修读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硕士阶段主要课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方式:将报名材料及报名费(800元)交至我院留学生办公室。

2、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

3、报名材料包括以下七项:

①填好的《留学生申请表》(可从简章后附件中下载填写)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的证明)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提供论文草稿和摘要等),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专业论文1篇(1-3 万 字)。④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简章附带)。⑤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能力及成果的陈述及HSK5及以上证书。

⑥有效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及报考专业)。

⑦除上述六项材料外,考生报考相应院系,还须提交院系要求的专业资料:

▲报考研究生院 01-16 方向的考生提交:

A 提交与报考研究方向相符的近三年创作、专业习作、素描作品照片共 8-10 张(其中创作作品不

少于 3 件),要求 7 寸彩色精印照片;

B 1-2 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C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报考研究生院 17-27 方向(25 方向除外)的考生提交:

A 1-2 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C 个人设计作品集。(报考 21 方向“设计艺术历史及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无须提供设计作品集)。

▲报考研究生院 25 方向的考生提交:

A 一份过往的展览策划作品集、艺术与文化理论论文集、艺术创作或设计作品集;

B 一份策展计划书;

C 一篇学术论文;

D 学习、工作简历及其他辅助材料。

▲报考研究生院 28 方向的考生提交:

A 1-2 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报考人文学院的考生提交:

A 1-2 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B 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 字)。

四、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艺术道德,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一经查实报考弄虚作假者,将永久取消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日期:2018年4月10日—15日。初、复试科目在此期间全部考完。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花家地校区本部。

3、考试科目说明:包括史论和专业两部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两门硕士阶段专业主干课程,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与类别

1、录取标准:结合初、复试成绩,HSK考试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录取名额:招生名额由学院招委会确定。

4、学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人民币68000元每学年。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最新标准为准。

七、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学院网址:http://(查询途径:登陆—招生—留学生招生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10—64771019

中央美术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9

一、报名须知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供相应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以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

2.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则为我校兼职博导。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标注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招生名额,即无独立招生名额。与他人合作的兼职博导的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同合作导师。

3.凡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经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4.若报名系统中的考试科目等信息与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或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无法完成在线报名,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21-54344721。

5.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还需交培养费(12000元/年)。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日期及方式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输入)。我校对此前在报名系统(测试版)考生输入的信息不再采用和保留。

报考硕博连读、中法联合培养的考生暂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届时另行通知。

2.报名信息输入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必须备好本人证件照(1吋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必须<20k,格式大小必须符合规格、否则即使上传成功、报名系统也视为出错并致使考生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在线输入过程中必须上传,否则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即输入信息结束后提交不能成功)。考生同时须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如因照片模糊,造成准考证无法辨认,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在线输入)流程:①注册②填写并选择报名信息③下载表格(报名登记表一份、2份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往年英语试题和题型说明和往年少数语种试题。我校不提供往年业务课试题。

如遇下列原因,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后无法进入下一步,请考生重复操作(勿重复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项有空格、网报电脑网速低、学校服务器流量受限等。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考生勿重复注册。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政教师”的考生请在“专项计划”栏作相应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报考类别”栏选择“定向”,报考“高校思政教师”的考生在“报考类别”栏选择“委培”,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办理有关签约事项,并将签约的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我校各招生院系所。

3.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可于12月9日前对网上报名(在线输入)的信息进行修改,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修改。

4.报考材料下载

考生须在11月21日至12月9日期间下载《报名登记表(1)(2)》(一份)、《专家推荐信》、《体检表》、往年英语或少数语种考试试题。逾期未能完成材料下载,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递交报考材料

(1)考生在2011年12月14日前(通过邮局)将下列报考材料寄送到我校各招生院系所。各招生院系所所属校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办法》。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院(系、所),邮编200062。我校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学院(系、所),邮编200241。考生需在寄送报名材料信封的右上角标明“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如将材料径送(或通过非邮局类快递)华东师范大学各招生院系所,请在工作日送达,送达地点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办法》,2012年有部分院系所变更校区地址,请仔细核对附件内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均须完成表格填写和体检。

②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⑤1吋彩色证件照,考生提供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必须<20k。此件应已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并在《报名登记表(1)(2)》(一份)上打印出(无需彩色打印),不需另提交。

⑥信封二只(约长23厘米,宽16厘米,填写好本人收信地址,不贴邮票,用于邮寄调档函(平信)、录取通知书(挂号))。

⑦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③和④,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⑧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并寄来。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上述报考材料如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材料收取、转送等原因而延误报考资格审查,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来校领取准考证时(3月7日-9日),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送交以下材料:

①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做统一限定);②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③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上述材料直接交至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由院系秘书转交报考导师,作为导师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判断的依据之一。

6.报考费

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办法及流程》。

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9日。报考费收据考前随准考证发送。本科直接攻博考生不需支付报考费250元。

7.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含硕士学位论文等个人资料),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8.确认查询

考生约在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在线查阅(①材料是否寄达②报考费是否支付③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如有疑义,请即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无效报名信息,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予保留,也不安排考试,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9.体检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1年9月1日起。

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三、考试安排

1.报考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核发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准予考试,对不准考的考生我校会进行电话联系。考生于考前3日内凭下列材料原件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进门右侧办公楼307室)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和上述邮寄报名材料中第⑦点有关材料。

2.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2年3月10至3月11日,科目为一门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英语试题水平为大学六级(参考教材是全国通用大学英语),考试使用答题卡和答题纸,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水笔、圆珠笔)。初试安排:初试所在校区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复试校区届时由院系所确定。

复试约于4月中下旬进行,学校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学校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约于3月底),招生院系所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所确定)。院系所确定复试名单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页相关通知进行复试结果查询。查询时间约为4月上旬。院系所约于4月上旬通知进入复试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3.考试住宿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距市区较远,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住宿事项安排是:(1)学校有新建宾馆“教师之家”在虹梅南路5858号(研究生公寓旁),联系电话33503666。(2)我校过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委托的社会机构“瑞吉服务中心”继续代办住宿服务,联系电话:54743354或***或***。请需要住宿的考生自行联系。

四、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英文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信 篇10

添加时间:2011-11-9 13:56:00点击次数:669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有三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东北大学关于在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3、直接攻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方式,详见《东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普通招考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入学时间均为2012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8日;

网址:http://218.25.76.134:8080/news/index.jsp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2年2月29日至3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主楼521)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东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2)二份专家推荐书(由有正高级职称的推荐人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3)东北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本人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有关提示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4)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15日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盖章);

(7)报考行政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导师的考生须出具公共管理系导师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交纳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考试费400元)。

3、准考考生须在4月6日至10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enroll.aspx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课(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参考书为:《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陈昌曙 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9年)、外国语、两门业务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

复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评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材料;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复试备有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初试时务请携带复试材料,以便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上)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录取前,学校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非定向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九、其他

1、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学科名称前带“★”)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占所报考导师年度招生计划。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委培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我校从2009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6、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

7、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5号)的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东北大学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8、考生在报考前须同所报导师联系,确定报考类别(非定向、委培)。9、2012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54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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