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干事保安职责

2024-05-06

保卫干事保安职责(共10篇)

保卫干事保安职责 篇1

1、协助公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积极做好“四防’’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公司各部门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监督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2、做好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按规定对所用的消防灭火器检查或者更换。做好季度、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保卫工作,以及消防常识的培训及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3、配合各部门做好工作、生产以及公司偶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加强对外保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保证各执勤区域的人员在位。

5、抓好门卫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区。

6、负责公司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关系处理

8、公司发生案情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9、时刻掌握公司内部治安动态,发现重要问题时及时向公司的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10、协助公司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平时做好综合治理档案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

保卫干事、治安巡逻工作职责 篇2

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校区的治安巡逻保卫工作。

二、着装整齐,举止端正,佩戴装备.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三、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对经常失盗的地方进行伏击。

五、制止学生或外来人员在校园的违法、违纪行为,视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放学期间值班保卫人员应加强对学生装的安全护送工作,发现有社会上闲杂人员应密切注视,负责对他们的监控。

七、值班保卫人员按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未及时到场所造成的后果由值班保卫人员承担。

八、经常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九、保护学校的绿化地免遭破坏、对损坏公物、毁坏花木、践踏草地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扣押证件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协助门卫做好门卫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楼房管理工作,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干事岗位职责新 篇3

为全面做好我校政教处管理工作,提高政教处管理水平,维护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创造文明良好的校园环境,结合本学期学校管理实际,设政教干事两人,为政教主任负责,承担政教、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政教主任搞好学校政教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政教主任做好政教处计划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3、协助政教主任和协同值周教师做好学生入校、出校、楼内学习和生活纪律、秩序的检查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要做好学生日常出入教学楼及楼内生活秩序的管理,要认真做好学生和家长入出学

校和教学楼的登记、查询等各项监管工作。

5、指导门卫做好校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内日常安全巡查和保卫工作,发现问题

汇报并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处理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因汇报疏漏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6、协助政教主任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日常监查与处理工作,做到日查日清。

7、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各项活动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完善工作,材料齐全详实,档案保存

及时完好。

8、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转化工作,个案记录及时,材料保存完好。

9、政教干事要不断加强部门专业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搞好本职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带头执行好学校政教处各项管理制度。

10、认真做好学校和政教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如因工作敷衍塞责、麻痹疏漏造成学生方面伤害或学校方面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要视其情节实行责任追究,并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评。

五家户中心学校

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工作标准 篇4

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工作标准

Q/LG-313.72-1998

代替Q/LGJ-313-16.01-9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

2职责

2.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2.2 负责单位内部治安防范,高压输电线路案件的查破工作。

2.3 配合线路干事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2.4 协助内勤搞好档案材料管理。

2.5 协助科长加强治安基础建设。搞好治保会、护厂队的组织,落实严密各项治安措施堵 塞漏洞。

2.6执行我局《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基本技能

3.1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3.1.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3.1.2受过公安、保卫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

3.2专业知识

3.2.1掌握治安保卫的基础知识。

3.2.2了解犯罪心理学,熟悉和了解侦破案件的基础知识。

3.2.3熟悉确保各变电设施的安全规定。

3.2.4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及企业机构,人员分布情况。

3.2.5 了解所辖范围内的治安基本情况。

3.2.6有严格的保密观念,有坚定原则性。

3.3实际工作能力

3.3.1善于为科领导出点子当好参谋。

3.3.2具有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3.3.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本岗位各种证件、报告、总结等文字材料。

3.3.4基本掌握立案程序和立案方法。

3.4工作经历

从事治安保卫工作2年以上。

柳州供电局1998-10-14批准1998-12-30实施1

Q/LG-313.72-1998

4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4.1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职工的生活秩序。

4.2 认真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加强对电影院、舞厅、食堂、招待所、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 和易于发生案件的薄弱部位的管理。

4.3 同破坏生产,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严肃处理流氓斗殴、赌博、偷窃及其他扰 乱公共秩序的治安案件。

4.4 管理重点人口,帮助教育有一般违法和轻微犯罪及吸毒人员,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

4.5 积极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交通管理,防止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6 配合消防干事开展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定期深入检查重点部位,仓库、油库、变电 站、调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7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

4.8 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4.9 做好值班处置工作。

4.10完成科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检查与考核

保卫科治安专责保卫干事的工作,由保卫科科长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与我局现行的经济责任制挂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保卫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张桂英杨国仕

审核:刘继安

保卫干事竞聘上岗条件 篇5

一、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严格遵守上级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与本单位荣誉同生死、共命运,随时做好不怕牺牲的准备;

三、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个人的优势,把安全保卫工作当成自己的生命线,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勇于同不良的作风做斗争,敢于承担责任;

五、熟悉自己的业务,把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能够给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不仅自己带好头,还要做好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带领全台保卫人员,把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六、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的本台在岗职工;

七、主要职责如下:

1、做好全台(山上、山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带领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做

好山下外来租住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做好各种安全预防性的措施;

4、做好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有机会,在得到台委会的批准后,进行知识竞答及演练;

5、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教育,并在本台网站上,开辟安全保卫专栏;

6、迎接上级(省局安全保卫处及省公安厅)的每年一至两次的安全检查;同时,也与当地政府的公安行政部门保持联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工作总结及汇报工作;

8、带领职工学习国家消防法、国家广电总局、省局、省局保卫处、微波总站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做好安全保卫方面的文件传达及学习工作;

9、与保卫人员签定安全保卫、消防责任状;与外来人员签定安全保卫协议书等工作;

10、不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11、不断提出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

12、做好安全消防器材的检查,登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比如:灭火器到期需要更换等等;

13、办好《工作〃生活月报》上的安全保卫专栏;

14、做好山上出入人员登记工作;

15、加强监视监控系统、报警装臵的检查与维护工作;

八、具体竞聘上岗办法:

1、根据条件择优录取;

2、竞聘人员进行述职报告,具体阐述如何把工作做好;

3、全体职工给竞聘人员进行打分;

4、最后根据工作性质及评判领导小组的决定,张榜公示;

5、由台上颁发保卫干事聘书;

学校保卫干事工作自我鉴定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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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干事工作自我鉴定范文

一、加强素质训练与业务学习

自2月份以来,保卫科每月15日和月底最后一天定为保安军事训练和工作总结会议日,先前半小时学习业务知识,传达学院关于平安和稳定的相关精神,并号召全体同志积极对照目标梳理完善本部门应完成的任务和计划。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住“三个结合”,即:(1)把学习与提高自身素质相结合;(2)政治理论学习与提高岗位工作职责相结合;(3)加强学习各项知识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相结合。通过学习,使每个人形成必备的政治素质和坚实的理论基础,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敏锐,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使每个人通过获取的新知识,指导和改善自身的行动与思想,达到增强适应工作能力、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付复杂局面,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后半小时进行军事队列训练,提高全体保安的精神风。保卫科要求全体同志高度重视,人人都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高度责任意识并将任务落实到位、分解到人,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夺取优秀。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工作的依据,没有良好的制度作基础,会使得许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保卫科科长与干事今年分别对保卫科的各种资料进行了更新、归类和整理,出台了《保卫科内部管理条例》、《工作能力考核制度》、《保卫科会议制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大学生安全知识防范手册》以及制定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预案,真正使各项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保卫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

1、保卫科队伍建设。保卫科共有工作人员11人,每月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军事队列训练与业务培训,因保卫工作有它的特殊性,突发事件没有规律,所以为了安全和稳定,时刻来不得半点马虎,遇到突发事件时做到随叫随到24小时待命为师生服务;保卫科全体同志将学院的安全与稳定摆到了第一位,没有休息日天天必须按要求上班,如果学院有大型文艺活动时保卫科的同志还得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2、警卫大队队伍建设。警卫大队是我院保卫工作的后备军,现已扩建成100余人的警力,学院保卫科面向更多的是学生,由于保卫科的人手不足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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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们往往不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学生中的动态。有了警卫大队这一个学生管理组织,不仅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难题,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我们无法及时掌握的信息;为确保学院安全,每天不定时的安排警卫队员在校内进行巡逻执勤,定期召开警卫大队干部和警卫大队队员会议,教给他们工作方式、方法,并且及时反馈学生中的动态,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多帮助,在新生接待工作、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等特殊时期时,警卫队员协同保卫科担任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目标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

1、对新进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不定时对各岗进行工作检查

2、对学生寝室私自隐藏管制刀具进行了4次突击检查,查获刀具7把、铁棍5根;

3、协助当地公安部门查处重大治安案件2起、其它案件数起,同时保卫科调查处理学院内部治安案件25余起;

4、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了7次全面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7次20余项;

保安员治安保卫常识培训教案 篇7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常识 现场保护常识。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 情况,《条例》 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 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 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 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 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 不属于正当防卫。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

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两个条件。(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一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针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他人进行。正当防卫目的在于排除不法侵害,所以,只能采取给侵害者本人造成 损害的方式进行,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及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情况 紧迫的,可采取紧急避险。

(2)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是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 住不法侵害;二是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否则,为 了保护轻微的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能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而是采取激烈的,强度很大的手段的,就是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上述正当防卫的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 方面的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正当防卫才能成立。否则,就是非正当防卫。

(二)常见的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某个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属于 不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正当防卫必须要针对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假想防卫,是指不法侵害行为 实际不存在,只是由于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想象或者推测存在着不法侵害,并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侵害人实行侵害的行为。

2.防卫挑拨: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是侵害人主动发起的,防卫人被迫进行防卫,以避免损 害。防卫挑拨,是指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先对自己实行袭击,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一种行为。

3.不适时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才能实行。不适时防卫,是指针对不是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进行的“防卫”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4.局外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 人实行的侵害行为。

5.抗拒防卫: 正当防卫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反击。对实行合法行为的人,不存 在正当防卫问题。抗拒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而对执行职务或其他实行合法行为的人所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例如:逃犯抗拒公安人员的追捕。6.互殴行为: 正当防卫的双方,一方是不法侵害者,另一方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如果双方都有互相 侵害的故意,都实施了不法行为,则都属于不法侵害者,双方都无正当防卫的权利。互殴行为,是指双方互相殴斗的行为。

7.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 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三)正当防卫在保卫工作中的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做好保卫治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可以保证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既是我们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我们为国家和社会应尽的 法律义务,是光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我们在保安工作中,当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时,就可以正当防卫为武器,排除不法侵害,确保我们单位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尽到我们应尽的职责。

2.正当防卫能够起到预防违法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作用:根据正当防卫的规定,任何公民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人身或 财产的损害,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使那些图谋不轨或胆敢以身试法的分子,感到恐惧,有所震慑,使其不敢或轻易地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从而起到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正当防卫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一方面鼓励公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又要求公民严格遵守 正当防卫的条件,防止感情用事,滥用防卫权,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以致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四)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 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紧急危险的威胁。这里说的危险,一是指他人的不法侵害;二是自然界力量的危害;三是动物的侵袭等。对合法的行为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2.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而不是危险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在这种迫在眉睫时刻,才可实行紧急避险。

3.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否则不成立,也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4.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5.紧急避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是假想的或推断的。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损害他人的利益必须比保全的利益为轻,否则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以保全自己或者其他权利为由,而逃避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为此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现场保护常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 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察。”保安人员在自己执勤辖区内如果发现刑事案件,更应担负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条件。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犯罪分 子在一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由于行为的后果必然引起所涉及事物的改变,以致留下痕迹物证。现场是破案人员分析案情,捉拿罪犯及审判罪犯的重要实 证依据。

(一)现场的分类:一般是根据现场的完损、真假以及犯罪分子活动的次序划分的,在现场勘查中,通常所 遇到的现场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按现场的状态、状况及保护情况分

(1)原始现场。即从案件发生后至勘察前,没有遭到任何改变和破坏,仍然处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2)变动现场。即案件发生后,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改变,罪犯遗留的痕迹、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3)伪造现场。即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打击,有计划、有目的地将现场加以伪造,企图转移侦察视线,或者嫁祸于人,妄图陷害;也有的为了某种需 要,而有意制造假案的现场。但是,不管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只要实施犯罪,都必然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其实施犯罪和掩盖犯罪的矛盾是无法克服的。

2.按犯罪活动地点的主次分

(1)中心现场。即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

(2)外围现场。即中心现场以外、留有犯罪可能有关痕迹及物品的现场。3.按犯罪分子作案活动的次序,可分第一、第二现场,乃至第三、第四现场 4.按犯罪案件的性质 可分为政治案件现场、刑事案件现场、治安案件现场。

(二)现场保护方法

1.露天现场的保护

对露天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当包括犯 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犯罪分子可能遗留痕迹的场所。范围划定后,即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如对于不大的露天现场,条件又许可时,可以在现场周围绕以绳索,或撒以白灰作为标记,防止人们闯入。对于现场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应当设网看守或者设置屏障遮挡。对于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指挥行人绕道而行。对于大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可以将 大门关闭,如果院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进出通道。有些露天现场虽位于偏僻处,但也应加以保护,防止破坏。2.室内现场的保护

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可将房门封闭,并在门窗和重点部位设岗看守,对房子周围和 进出室内经过的场所,应布置警戒,禁止任何人接近。(三)几类主要案件现场的保护

1.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凶杀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们的生命安全有严重危害,发生这类案件社会危害很大。这类 案件的现场有在室外、室内、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对这类现场的维护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一是以尸体为中心向周围广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侵犯的目标是人体,所以尸体 躺卧的位置就是现场的重要位置。凶手杀人后为了消灭罪证,往往采用移尸、焚尸的手段。因此,发现尸体的现场不都是中心现场。如果发现尸体的地点与尸体征象不符(例如被用刀 杀害的人,尸体周围应有大量血迹),就要考虑是否是第二现场。对这类现场的保护就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痕迹、滴溅血迹等现象逐渐扩大范围。凡是和尸体有关的现象都要被保护 起来,并做上记号,以免被破坏。二是保护中心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痕迹物证。在凶杀案件发生时,往往伴有被害者与罪犯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物证也较多,特 别是一些细小物品。如果能对现场周围的遗留物很好地保护,对侦察案件会起相当重要的作用。2.强奸案现场的保护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特点之一是犯罪分子和被害人有一定时 间的正面接触,现场上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往往有犯罪的遗留物。如果是发生在室内的案件,应对室内留下的烟蒂等物品注意保护,并对床单、被褥、地毯、衣服等物上的斑迹、血 等作出标出注意保护。在保护这些物证中,注意不要用手触摸。对发生在野外、道旁的强奸案现场,要注意对现场周围的足迹、泥地、草地上发现的身体压痕、拖拉、抵抗的痕迹进行 保护。还要对现场附近的遗留物,如作案工具、衣服、纸片、口罩、纽扣、表带等等不甚起眼的物品,都要加以保护。3.毒害案现场的保护

毒害是一种较为隐蔽的杀人手段。由于投毒暗害的手段比较隐蔽,使被害人不易察觉,有时使案件不易侦破。特别是反革命投毒案,往往可使数十人甚至更多的人死亡,危害极大。对这类现场要特别注意保护。发现中毒现场后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封锁中毒现场,防 止因当事人死后亲属、朋友及周围人进出,破坏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并要防止因多人进出增加现场内的杂物,给毒物检查增加困难。二是对中毒死亡者食用后的器皿、餐具要用洁净 的(不含化学试剂)物品包装起来,对死者的呕吐物更要保护,不能让人随便收拾,须等现场勘查人员到后处理。三是中毒现场一切物品,如纸袋、小瓶、注射器、药片、果品等均要在 保护之内。因这些物品有可能和中毒有关。4.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纵火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生命危害极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种手段破坏社 会主义建设,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灾难。纵火案往往因群众在救火时使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使案件的侦破产生困难。对纵火案现场的保护要注意:火灾现场在起火时,如未成火灾,起火 点一般比较明显,只要保护好起火点,使其免遭破坏,就可以达到保护好现场的目的;如已酿成火灾,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抓紧灭火。灭火后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配合消防 部门及刑侦部门认真清理火场,查找起火点,发现后要注意保护。在参加保护纵火案现场时,灭火中要注意听取周围群众的议论,往往在收集群众的反映中可以获得很有价值的线索,比如有关火势、风向、气味、异响、起火部位等方面的情况。5.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抢劫案件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刑事案件,必须给予严厉的打 击。对于这类犯罪现场保护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现场中罪犯潜伏、袭击被抢对象的路线、逃走时的痕迹、足迹,发现痕迹后要划出范围,避免破坏;二是现场中心及周围一般会 遗留搏斗中遗失的物证,如撕打中纽扣的脱落,出血后血滴的溅落,毛发的脱落等;三是要及时询问被害人,如案件刚刚发生,估计罪犯潜逃不久,还要立即组织人力追捕,不能消极 等待公安机关派人来处理。

保卫干事保安职责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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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某论坛一则有关“河北农大招聘保安要硕士”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的纷纷议论。14日上午,记者在河北农业大学学校网站上,看到了《河北农业大学保卫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其中的招聘条件明确规定,应聘者需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本科、硕士均要求为全日制学历。对此,农大保卫处工作人员称,招聘研究生很正常。保卫招聘需硕士学历

1月13日,某论坛中一则“河北农大招聘保安要硕士,您够格么?”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吐槽。记者在该论坛看到,发帖人截取了河北农业大学保卫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网页,其中最扎眼的莫过于招聘条件中的“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对此,许多网友纷纷吐槽,“我念到研究生,只是有了个当保安的敲门砖。”甚至有网友调侃道:“这是明显的私人订制。”

竞聘成功将享事业编制

14日上午,在河北农业大学学校网站上,记者看到了《河北农业大学保卫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这则公告发布于1月6日,截至14日上午,访问次数已达到了2323次。记者注意到,在招聘条件中明确规定,应聘者需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本科、硕士均要求为全日制学历。随后,记者以应聘者身份拨通了上面所留的联系电话。对方称,“学历要求必须是硕士及以上,具体的工作内容还没定,只知道是在办公室,应聘成功后将会享有学校正式编制待遇。”

保卫处:招聘研究生很正常

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河北农业大学保卫处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对于保卫处招

保卫干事保安职责 篇9

二、协助主席做好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完善工会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

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鼓励支持职工学习业务技术和管理知识;做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

七、做好送温暖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和健康,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全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党委组织干事职责 篇10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同党委党校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努力推进和完善共青团“推优”工作,做好对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查、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加强党支部建设。经常了解各党支部制度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以及评选先进和表彰奖励工作。

3、抓好党员教育工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会同党委宣传部制订党员教育计划,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4、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和党内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员台帐。

5、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足额收缴、及时登记、帐款相符,一清二楚、合理使用、定期公布,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6、签收党务方面的有关文件或通知并做好文件归档整理工作和党委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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