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2024-07-10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精选6篇)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1

[来源:县委办公室责任编辑:李崇江点击:4098更新时间:2011-05-12]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7号)、《地区教育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地教〔2011〕116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地教〔201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在纳雍县有一年以上常住户籍。即:以2010年5月1日前落户纳雍县的户籍为准)。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查询纳雍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不论是国家级“特岗计划”,还是县级“特岗计划”,在编教师(含2008、2009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2011年县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50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计划”招聘初中特设岗位教师100名,小学特设岗位教师233名;县“特岗计划”招聘小学特设岗位教师167名。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

1、附表

2、附表3。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任教,也可以安排到部分村级学校任教。“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任教。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毕节市学院路)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代课证明以经相关单位审查签字的《纳雍县2011年代课人员报考“特岗计划”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表5)为准]。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样表

见附表4)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7)已婚人员须提交《县2011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样表见附表6),要求按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相关单位逐级审查签字盖章。县计生部门必须签署报考者“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意见。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县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2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毕节地区2011年第一阶段特岗教师面试方案》,面试地点:毕节学院。

体检时间:在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时将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地区教育局将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地区教育局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地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与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县教育局于6月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6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报地区教育局,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6月8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代课证明以经相关单位审查签字的《纳雍县2011年代课人员报考“特岗计划”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表5)为准]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表4)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8)已婚人员须提交《县2011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样表见附表6),要求按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相关单位逐级审查签字盖章。县计生部门必须签署报考者“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意见。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地区教育局。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连同考务安排于6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地区提供的考务安排,地区教育局同时在毕节教育网公布,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算,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试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地区教育局确定的地点(见地区教育局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的考务安排)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地区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地区教育局于7月8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地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毕节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7月20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25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

请随时在教育网关注体检时间、地点的通知;签约、录取等方案的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地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地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按地区教育局确定执行。培训合格后,由地区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已录取签约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和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已邮寄到达县教育局的除外),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时无地区教育局发给的《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未提交者视为自动弃约,县教育局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且依据聘用合同书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特岗计划”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地区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候审,不得请他人代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具备教师正常任教的健康体质要求。

(四)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教育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有关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办公室:0857-3521496

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0857-3536723

七、特岗教师聘期内管理

(一)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二)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县相关单位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1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县相关单位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郭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道森(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龙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员:韩咏梅(县委办主任)

张习渊(县政府办主任)

许定平(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迅(县监察局局长)

左鸿彬(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龙卫军(县编办主任)

宋邦达(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敏(县监察局副局长)

何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宏(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左鸿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龙敏、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招聘工作由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控,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纳雍县纪委(监察局)投诉。

纳雍县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0857-3521924

纳雍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7-3536024

附表:

1.《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点击下载)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2

一、“特岗计划”政策目标分析

(一) “特岗计划”与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的改善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指教师总量符合省市下达的编制数或超过教师编制数, 但部分学科编制数不足或实际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而出现的缺编问题。目前,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我国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超编, 编制的硬性规定把“进口”卡的很死, 新教师难以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一些地方, 由于没有编制, 近几年毕业的大中专师范毕业生无法按需分配到位, 导致农村教师队伍青黄不接、老化严重等诸多问题。

为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 打开农村教师岗位市场, 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能够进得去农村学校, 国家特实施“特岗计划”。中共中央“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规定, 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 按照学科结构, 科学搭配, 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 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 (市) 安排100个左右, 1所学校安排3~5人, 并且侧重初中, 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 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二) “特岗计划”与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的拓宽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平衡城乡教师资源而设立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所谓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 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具体范围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 (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 下同) ;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农村教师特设岗位便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 缓解就业压力而提供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这些公益性岗位不仅使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能有工作, 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知识能力, 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特岗计划”实施的条件分析

(一) “特岗计划”的岗位保障

如何保证每年有足够的岗位来实施计划, 是该计划的基础, 如果没有需要进人的岗位, 那么就没有必要实施这个计划。长期以来, 影响我国教师用人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是编制。编制是指一个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 财政部门据此拨款。一般在民众的心里, 有了编制也就意味着有了一个“铁饭碗”, 即不用担心下岗或失业。目前, 我国农村教育一方面是教师紧缺, 一方面在有的地方又“有编不补”。山西省不久前公开的数字显示, 该省中小学空编16000多个, 然而临时代课的教师数量超过3万人。如何能够真正让大学生进得去, 还需要深度挖掘现有的岗位需求。

(二) “特岗计划”的资金保障

“特设岗位”是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而特设的一些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一般都由政府来承担。这在“特岗计划”的相关文件中也有所体现。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特岗计划所需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 “特岗教师”的“进出”机制

“特岗教师”是否意味着要终身服务于基层的教育事业, 是否意味着不可以流动?不是的。“特岗计划”的服务期三年, 三年后可根据各自发展的需要选择再就业:可以选择继续服务基层, 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特岗计划”有一项重要的政策, 就是鼓励“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 各地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 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而且规定各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 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其他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2009年颁布的文件里, 有一项新的措施, 就是“特岗计划”的实施要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

畅通的“进出”机制, 是建立稳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重要保障。“特岗计划”的目标是不仅使大学生毕业生进得去, 而且能出得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使其能出的去, 是为了更多优秀的大学生进得去, 从而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以及老龄化倾向,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促进“特岗计划”有效实施的对策

(一) 政府统筹全局, 营造完善的“特岗计划”实施环境

1. 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 进得去大中专毕业生。

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合理方面, 省级政府比中央政府更能够产生直接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学校的人员吸纳能力等。因此, 各省市要结合当地实际, 大力调整经济结构, 变劳动密集型为知识密集型, 变外延式量的增长为内涵式质的增长, 加速经济发展, 从而带动当地教育的发展, 扩大教师的需求量, 扩充教师的岗位需求。同时, 省市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总量、发展需求和学科结构等因素, 妥善安置现有代课教师, 按需设岗, 保证大中专毕业生能用有所长。不仅如此, 也要规范“特岗教师”的聘用程序, 确保逐年提高补充新教师的入口质量, 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薄弱现状, 实现“特岗计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2. 保证充足的资金保障, 留得住“特岗教师”。

一项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关经费的保障, “特岗计划”虽然是服务性岗位, 但对其工作的人员也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 不仅能够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留住“特岗教师”, 更是让“特岗教师”安心从教的重要保证。作为公益性岗位的费用, 一般由政府部门承担。省级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的直接管辖者, 在“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方面, 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特岗计划”规定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二) 大中专院校应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特岗计划”

大中专院校尤其是师范院校, 是“特岗教师”的重要提供者之一。因此, 大中专院校在“特岗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也承担着重要责任。

1. 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虽然是国家设立的一些公益性岗位, 但由于面向基层、面向农村, 所以要真正让大学生顺利到达基层, 特别是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一些人的习惯和意识里, 基层单位就是偏僻、落后、艰苦和困难的代名词。在基层工作的人好像低人一等, 不如在城市就业的人能力强、水平高、本事大, 不如在城市有发展前途。因此, 造成了“特岗计划”虽然提供了诸多的就业岗位, 但仍然有招不满的情况。2009年安徽省国家“特岗计划”预计招聘4635名, 但最后只招到了4058人。可以看出, “特岗计划”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因此, 高校在实施“特岗计划”过程中应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成效的宣传, 将“特岗计划”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农村基层就业有机结合, 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2.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特岗计划”是为了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问题而出台的。当前, 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缺编。教师中最缺的是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人才。由于缺少对基层人才需求的预测和预报, 很多大学都把培养方向定位在大中城市, 很少有针对基层的。无论是从高考选择志愿, 到大学专业设置, 到毕业生的流向, 都没有为到基层就业做好准备, 造成了愿意去农村工作的毕业生的减少。因此, 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使学生树立服务基层、奉献社会、锻炼自我的意识。

摘要:“特岗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而制定的一项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与使用的教育人事政策。计划的顺利实施需要一定的岗位和资金保障以及畅通的“进出”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努力。政府应统筹全局, 从宏观上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大中专院校应在学校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从而保证“特岗教师”进得去, 留得住。

关键词:“特岗计划”,公益性岗位,实施条件

参考文献

[1]果海霞.应对“结构性缺编”:没有硝烟的“战斗”?[J].现代教育报, 2008, (12) .

[2]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教师[2006]2号) [Z].

[3]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情况[EB/OL] (.2009-10-10) .http://news.21cn.com/domestic/shiyong/2009/03/18/6014865_2.shtml.

[4]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3]4号) [Z].

[5]苏婷.农村教育发展待解教师编制“倒挂”之困[N].中国教育报, 2009-04-08 (2) .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3

为做好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3251名(见附件1),其中初中特岗教师437名、小学特岗教师2814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临泉县、颍上县、颖东区、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叶集试验区、金寨县、舒城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岳西县、望江县、宿松县等2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区县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附件: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链接:http://fenqu02.huatu.com/uploads/soft/140530/578351_0846095591.xls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参加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等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岗市、县(区)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对象、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7日8:00至6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最迟于6月17日18:00前结束。报考人员要在6月17日18:0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18日前改报。

2.各设岗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4人及以下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人(含5人)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岗位计划,在6月19日前在安徽教育网公告,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20日12:00-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应于6月21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各设岗县(区)于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学段、分学科人数分别报送所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省教育厅师资处。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5日8:00至6月27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7.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⑵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30。

⑶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点设在各设岗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指导下实施。

7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

分学科岗位数

县(区)

学段 学科

语文 计划数 2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

学历

备注

单位:个

初中 长丰县

小学 利辛县 初中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物理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1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3

专业相近9 专业不限7 专业不限18 专业不限10 专业不限15 专业不限15 专业不限12 专业不限7 专业对口12 专业对口10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2

专业对口8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2 专业对口9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9

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5 7 39 39 36 21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小学 砀山县 小学 萧县 小学 灵璧县 初中 会)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物理 专业不限 24 专业对口 23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23 专业不限 22 专业不限 45 专业不限 50 专业不限 25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21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11 专业对口 32 专业不限 32 专业不限 32 专业相近12 专业相近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2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化学 生物 历史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5 1 1 4 1 4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必须具备大学英语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六级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小学 泗县 小学

颍东区 初中 体育 美术 语文 语文 数学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语文 数学 历史

物理 音乐 美术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1 专业不限 31 专业对口 31 专业对口 23 专业相近24 专业相近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15 专业相近15 专业相近3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岗位1 岗位2 岗位1 岗位2

非英语专业必须具备大学英语

六级

岗位1 岗位2

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小学

音乐 2 2 33 23 6 1 12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物理

初中

化学 生物 音乐

颍上县 美术 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小学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20 25 6 7 4 5 2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初中 临泉县

小学 初中

金安区

小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英语

物理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1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6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72 专业不限 56 专业不限 6 专业不限 11 专业不限 13 专业不限 7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2 专业对口 5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15 专业相近15 专业相近15 专业对口 7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裕安区 小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6 20 20 20 16 12 12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初中 叶集试验区

小学 寿县 小学

初中

霍山县

小学 语文

数学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政治(思品)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地理 历史 信息 体育 语文

数学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0 专业不限 18 专业不限 6 专业相近21 专业不限 21 专业不限 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16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3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9 专业不限 9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英语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语文 5 5 10 8 8 1 106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霍邱县 小学 金寨县 小学

初中 舒城县

小学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地理

物理

化学 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专业不限 28 专业对口 12 专业对口 22 专业对口 19 专业对口 19 专业对口 30 专业不限 18 专业不限 6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17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音乐 美术 体育 语文

初中 数学

英语 语文 9 2 12 1 1 1 5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泾县

小学 初中

石台县

小学

枞阳县 小学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英语 思想品德历史 物理 体育

语文 数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相近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8 专业对口 8 专业不限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0 专业不限 40 专业不限 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语文 数学

初中

化学 物理 语文

潜山县 数学 英语 3 3 1 3 3 3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小学 初中 望江县

小学

岳西县 初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历史

地理

物理 生物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语文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4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英语 心理健康 音乐 美术 语文 数学

小学 科学 2 2 2 12 10 2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初中 宿松县

小学 信息技术 体育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思想品德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36 专业相近40 专业相近15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5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251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4

2016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

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通过最新吉林特岗教师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2016年吉林特岗教师将于6月左右报名,7月左右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知识》,吉林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吉林教师招聘备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5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落实《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吉政办发〔2015〕7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必须是农村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并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的地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吉林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吉林特岗教师考试备考

最全汇总>>>吉林特岗教师历年真题

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

招聘教师,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岗位全部设置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6年,全省共计5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8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农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浑江区、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长白县、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扶余市、前郭县、敦化市、长白山管委会。

共计2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通榆县、永吉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9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5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80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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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条件。截至2016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还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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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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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特岗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安置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完成规定的三年工作服务期。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督促检查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吉教联字[2012]5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落编安置工作,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6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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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3.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4.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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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签约后,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七)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服务的县(市、区)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吉林特岗教师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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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5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4〕2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1.2014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3年相同,仍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2.2014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6万名。各地研究提出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设岗数量,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2014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见附件), 并于3月20日前报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核定2014年的设岗计划。

二、招聘工作要求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将做好村小、教学点的教师招聘工作作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努力实现初中与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4.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部采用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特岗教师招聘、录用和信息动态更新, 全面掌握特岗教师招聘、在岗和流动情况,以及教师学科背景、学历水平、工资标准、职称级别等基础信息。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中的特岗教师数据信息将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5.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订本省(区、市)2014年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5月底前务必完成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按时上岗。6月20日前向教育部上报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录用、在岗留任等统计信息。

三、保障措施

6.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要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小、教学点任教。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要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河南教师资格网,发布河南教师考试信息和备考资料。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7.严格按照教师〔2006〕2号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8.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各地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9.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2.2014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2月21日

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2006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2007年至2010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19.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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