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07-28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共12篇)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杭集镇建管站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 (卫生厅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 全国手足口病疫情明显上升, 春夏季是霍乱、登革热等传染病高发季节, 疟疾、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由境外输入我国的风险依然存在, 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出发, 重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及时研判本地区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 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 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 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特别是要与质检、商务部门共同做好返乡外派劳务人员传染病防控工作, 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 推动农业部门抓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源头控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与疫情处置工作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数据报告质量, 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要重点加强边境地区、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传染病疫情动态, 加强对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 及时评估输入风险。出现传染病疫情后,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及时采集实验室标本。对于霍乱等传染病疫情要切实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等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的基础上, 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做好疫情现场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病例诊断报告及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 加强院内感染控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 (重点是基层医务人员) 的业务培训, 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救治水平, 特别要提高对埃博拉出血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传染病的认识。接诊有高热、出血等症状的患者时, 要注意询问流行病学史, 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病例报告较多的地区要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病例的正确诊断率和及时转诊率, 切实落实对口支援, 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月主题活动,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要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抓紧清理卫生死角, 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 清除蚊虫孳生地, 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 切实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 切断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传播途径。

五、切实加强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预防作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重要内容, 组织开展全人群预防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 教育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 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 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及时组织对防控效果开展评估,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出实效。我委将适时对重点地区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对于由于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地区, 将进行通报批评。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3

近期,部分南美洲国家发生经蚊媒传播的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引起全球广泛关注,我国也发现多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回升,尤其是南方部分地区气温较高,蚊媒密度将很快上升,通过蚊媒传播疾病的风险增加,另外,春夏季也是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高发季节。为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就有关工作要求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通过蚊媒传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与地方爱卫办沟通和联系,按照当地的总体安排,及时部署学校开展以灭蚊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防控寨卡病毒、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春夏季传染病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防蚊灭蚊知识、春夏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师生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国爱卫办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一次以灭蚊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好校园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要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网站,2016-03-09)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4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建管〔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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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2014-9-23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市政行业协会,省风景园林学会: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管〔2005〕4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4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标化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3—7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在工程规模上,丽水市、舟山市、衢州市、义乌市等四市城区房屋建筑面积按8000㎡以上,所属县(市)级房屋建筑面积5000㎡以上执行。另外,根据《关于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浙建管〔2011〕21号)精神,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的群体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评审:

1.申报企业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过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或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累计3人及以上的;

2.申报企业一年内在建筑活动过程中发生行贿等犯罪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申报工程项目负责人受到处理的;

3.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事故或火灾,塔机、活动房等设施、设备倒塌的事故,发生过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影响较大的;

4.申报工程按规定应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实际未达到标准的;

5.申报工程照片、影像资料不清晰、内容简单、不齐全或无法对申报工程安全标准化的水平作出准确评价的;

6.申报工程建设程序法定手续不齐全或竣工时间不在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之间的;

7.申报工程规模不符合要求的;

8.申报工程已参加过往年省标化工地评审的;

9.未列入创建计划或未挂“参选牌”的。

三、申报指标

各地申报数量按附表1的指标数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数不受分配指标的限制,在申报汇总表中单独列出,并注明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上、下册,统一用A4纸,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申报地区和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上册内容

1.目录;

2.申请表;

3.获得设区市级(省级相关部门)标化工地文件;

4.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地三阶段(基础、主体、结顶)检查评分表(省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规定阶段评分);

5.申报工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不少于三次的日常检查情况;

6.专项检查记录表(附表2);

7.申报企业关于创建省标化工地的介绍情况(不少于1500字);

8.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申报企业(包括参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0.申报工地 “参选牌”领取单审批表;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备案表。如只提供工程各方主体单位盖章并签字的竣工验收表的,还需提供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情况证明;

12.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工程分包合同);

13.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资料。

注:3、4、5、6项的相关文件材料,请各建设行政职能部门提供给申报企业;没有参建单位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

(二)下册内容

1.彩色照片。要求: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各阶段和五小设施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十个分项分类,每个分项的不同部位不少于3张反映安全状况和参选牌悬挂情况的彩色照片,照片扫描在A4纸上(缺项的要有说明);

能反映工程竣工的外立面全貌,其中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和室内大厅及部分楼层照片各不少于1张。

2.录像。要求:能充分反映各阶段(包括:工程基础、主体、结顶、五小设施、竣工建筑物)、各分部的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录像光盘一片,时间5-10分钟;光盘要影像清晰,能完整读取,粘贴在封面的背面。

五、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要对列入参选2014省标化工地计划的工程,按附表2的要求,进行一次申报前的专项检查(该表作为申报工程资料之一),要严格掌握申报工程条件,特别是申报工程必须确属竣工。我局将根据各地2014省安标化工地的申报情况,适时对部分地市申报的工程是否竣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办法》的各项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把本地区、本系统最优秀的工地择优推荐上来,召开过各级安全示范现场会的工地给予优先考虑。

(三)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申报企业按照《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

(四)请各地、各部门将推荐2014省安标化工地文件、申报工程汇总表(附表3)、申报工程材料和信息采集表(附表4)按时一并上报我局。其中,申报工程汇总表和信息采集表的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上报或发送电子邮件至:2557286252@qq.com。另外,还需将已领到“参

选工地”匾牌的费用收齐后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报送地址:杭州市百井坊巷77号16楼1609室。联系电话:0571-85068057。

附件:1.申报2014省安标化工地控制指标

2.参选2014省安标化工地专项检查表

3.申报2014年省安标化工地汇总表

4.申报2014年省安标化工地信息采集表

5.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5

根据6月21日气象局的气象会商精神,受南方两股热带风暴以及北方冷空气交汇影响,我市自6月22日晚起将出现大范围降雨,降雨主要时段在22日晚间至23日上午,雨量可达中雨以上,局部可能出现大到暴雨,并伴有雷电以及7级阵风。

为此,要求各建筑施工防汛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防汛领导要在岗带班,防汛人员要到岗到位,尤其要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系统等重点设施的巡防工作,要加强防汛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的检查,确保通讯设备保持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关注天气及辖区内的汛情变化,适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险情,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建筑施工汛期安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6

关于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

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施工企业:

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有关会议报道中获知,国家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在即,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各项创建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在创建活动中不失分,得满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创建责任

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创建工作,对于在建项目要及时建立包括项目部班组长在内的创建网络,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各建筑工地要利用施工围挡、宣传栏、读报栏和民工业余学校营造创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创建常识。

三、进一步落实创建措施,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各建筑工地要按照《创建责任书》有关内容,检查扬尘及噪音排放控制、封闭施工、食堂、宿舍卫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出场车辆保洁、围挡美化、门前四包、主干道硬化、湿式作业、土方覆盖、场地绿化工作,切实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民工业余学校建设,提高务工人员综合素质。

各建筑工地要将民工素质教育列入八月份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文明礼仪、市民守则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民工综合素质。

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民工身心健康 当前适逢高温季节,各建筑工地要避开酷暑天气,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严禁高温气候进行室外作业。同时工地现场要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包括设置茶水亭、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并建立职工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近期我处将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各项创建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列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档案,扣除信用分值;因措施不到位在省级部门测评中失分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将作为严重不良行为列入红黄牌企业区域,限制市场准入资格。

希市区各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失分点,确保不失分,得满分。要加强研究学习,做到掌握标准一丝不苟,熟悉方法一着不让,模拟测评一针见血,紧扣权数一分不失。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7

各二级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夏季高温时段,突发性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南方部分省市出现了连续的强降雨天气并造成了洪涝灾害。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减少因极端灾害性天气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公司各生产厂、油库大多沿江沿海,销售公司遍布全国,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全面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措施明确。

二、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在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中,各单位要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针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做好排水 1

泵站、管网等防洪防涝设备设施、应急电力设备以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备设施的检查、检修、检测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落实监控措施并及时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万无一失。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防洪、防风、防雷击、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垮塌、防滑坡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要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承包商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公司各项HSE管理要求,确保施工作业在安全受控状态下开展。同时,要做好岗位员工、室外施工人员、驾驶员的夏季安全教育,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中暑、触电、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发生。特别是佛山高富公司、温州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湛江公司以及宁波大榭分公司等防汛防灾形势比较严峻的单位更要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夏季生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制订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通过预案演练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反应能力。要提前做好应急队伍的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汛情灾害,要按照公司突发事件

2信息报送流程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等现象。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8

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今年第9号“威马逊”台风对至高点·嘉禾项目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台风带来的强风和降雨,目前台风警报已经解除,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力争将损失和次生灾害降到最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尽快恢复本项目的生产工作。

(一)工地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快速架(井架)的运行状况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在用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13#楼前的塔吊已被台风破坏,9#楼龙门快速架(井架)已被台风造成架体变形、倾斜,为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请立即拆除。

(二)工地使用的脚手架、承重支撑架的安全使用状况和基础稳定状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恢复正常施工。5#、6#、12#、13#楼的安全网已被台风破坏,为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请立即重新挂上安全网。

(三)13#楼主体结构已被塔吊破坏,贵司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重新施工修复。

二、已被台风破坏的塔吊,贵司应及时向监理方上报拆除方案。

三、为躲避台风,贵司人员暂住的在建工程,要求在本周(201

4年7月25日)内清理现场立即搬出。

贵司要切实加强管理,指导、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复工检查工作。

以上事项按要求报监理方和甲方于本周四(2014年7月24日上午9:00)组织施工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如不及时处理造成次生灾害发生和工期延期,贵司负全部责任。

海南椰岛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至高点·嘉禾项目部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9

目前已进入夏季,极端天气增多,物流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为做好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物流服务商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根据《物流服务商HSE检查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加强对物流服务商HSE管理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配合企业做好产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管

1、督促承运商、自提客户严格遵守生产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服从企业对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2、加强与所在企业的协调,配合企业对装运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3、加强对装卸作业环节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装运作业安全。

4、进入装卸现场的危险化学品汽车槽车,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消防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及时向服务商传达通知要求,督促做好如下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夏季极端天气多发时段,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员工夏季生产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各作业环节安全规定,尤

其是做好对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

3、各仓储商要认真做好防雨工作,确保库区下水道排水畅通,并做好库区防汛物资准备;要认真执行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仓储商还应认真检查存储设施,确保存储设施以及安全附件完好。

4、各公路运输服务商做好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运输车辆的油路、电器线路、刹车系统、轮胎的完好适用性;危险化学品承运商还应检查运输车辆安全附件的完好性和应急状态下的可操作性,严禁超载、超限。

5、各水路运输服务商要密切关注运输线路所经水域的水文气候变化,遇有洪水、洪峰、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尽可能避让;做好承运货物安全存放工作,防止货物受潮、落水、泄露等事件发生。

6、物流服务商尽量避免在中午12:00点至下午15:00点之间从事露天装卸等高强度作业,注意防范高温作业时危险化学品汽化熏人、闪爆、爆燃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0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车间:

盛夏将至,高温、雷雨、雷电、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为做好公司2013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公司今年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求,为确保公司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及时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公司2013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夏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公司夏季财产安全及职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司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的领导,公司成立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卞超凡

副组长:李宏胜

成员:高军元、鲁庆国、张广修、刘国慧、赵端正、张峰

领导小组下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 主任:赵端正

副主任:刘国慧

成员:尹新行、陈连正、薛峰选、胡长坡

李志军、何基建、张俊峰、刘垒章

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厂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束后书面向公司汇报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公司生产、行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车间、科室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督促、检查、整治,结束后书面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隐患排查检查情况。

三、检查范围

(1)各车间设备、电气、管道、容器、消防设施。

(2)仓库现场及仓库消防设施。

(3)各科室、四楼职工寝室、厨房。

(4)公司各配电室、消防设施、锅炉、其它设施。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从5月23日——5月25日,各车间、科室根据本责任区所涉及到的设施进行自检,要求必须有检查记录,记录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安全隐患内容,将检查情况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

2、复检阶段:从5月26日——5月28日,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根据车间及科室上报检查情况,逐一对照,要求必须认真复检,对车间及科室检查记录上必须签字,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车间及科室对本次检查工作不重视未有检查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通报全厂并给予责任人处罚。将隐患情况汇总制定整改表,报公司领导小组组长。

3、抽查阶段:从5月29日——5月30日,根据隐患排查办公室汇总的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将分别对车间、科室进行抽查,如发现隐患问题车间、科室及隐患排查办公室都未发现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及相应责任人通报并处罚。

4、整改阶段:从5月31日,领导小组根据汇总的隐患情况,制定整改人、整改资金,积极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领导小组备案报公司领导,等公司停产之后立刻整改。根据领导小组整改责任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具体督导、协调各车间、科室隐患整改工作,结束一项报领导小组消除一项,直至全部整改结束,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对各车间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察。

5、总结阶段:夏季安全隐患排查结束后,召开会议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对隐患整改工作突出的个人及车间、科室进行表彰,对整改消极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科室、车间要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检,各岗位员工在操作中严格执

行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加强对重点设施、岗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严格审批动火、登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4、各车间、班组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严禁串岗、脱岗、睡岗,疲劳上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如发现一例对责任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罚,同时追究责任人领导的相应管理责任。

5、员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帽、戴口罩、穿工作衣,严禁穿拖鞋,短裤、裙,如发现一例对责任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罚,同时追究责任人领导的相应管理责任。

6、严禁氧气、乙炔暴晒,作业结束后,检查是否有火灾隐患,检查结束后将作业工具运回机修房。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机修房动用设备。

7、严禁携带烟火,严禁科室室外及生产区域吸烟,发现一例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领导的相关管理责任。

8、做好厨房卫生及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职工作业结束后要洗手洗脸,注意自身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1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

目前我县已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我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防汛抗旱领导组,并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请你部就以下五个方面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确保施工人员吃好:加强饮用水和饭菜、食品的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疾病的发生。

二、确保施工人员休息好: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和烈日曝晒下作业。

三、确保劳动保护:配备各种劳防用品,准备充足的茶水、盐开水、人丹、霍香正气中等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并加强夏季高温常见疾病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确保施工现场无违章冒险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膊、带伤、带疾病及酒后上岗。

五、确保防汛、防台风、防雷安全

(1)仔细检查外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情况,不符合的派专人负责整改。

(2)仔细检查施工用电的“TN—S”系统的完好性,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仔细检查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防雷接地装置,不符合的要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

(4)仔细检查职工宿舍,有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职工安全住宿。

安徽方正公司安全科

关于做好夏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篇12

通 知

各建筑工地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切实保障全县建筑工人饮食安全,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筑工地食堂多为临时搭建,设施设备简陋,建设工期短,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单位法人、食堂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从打造“平安扶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食堂负责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建设单位要积极将工地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之中,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三、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建筑工地项目法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符合《食

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工地食堂要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食堂负责人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积极协助医疗机构组织救治。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或隐瞒不报的建筑工地食堂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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