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2024-08-20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通用8篇)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篇1

第一节 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制度

一 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二 工作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机构。

2、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等部门组成的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垃圾处理员一人。

3、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4、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垃圾处理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记录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5、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检查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处理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处理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6、在工地现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 三 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

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4)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1)建筑垃圾中砖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2)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4)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

3、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

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它的处理方式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下几点:

(1)排放的单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2)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例如泥浆类垃圾应在专用的泥浆池中存放,通过吸污车运输;

(3)从收集到处理处置的过程,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由专业人员指导进行,严禁在专门处理处置设施外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国内一般采取填埋法处理,部分回收利用,少部分进行焚烧。

第二节 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垃圾来源为:建筑扬尘、建筑废料、生活垃圾等;

1、施工现场防尘措施:临时搭设围挡,路面回填后采用机械夯实,保证次日车辆通行,车辆进出清洗轮胎,保证出工作区域车辆不带泥上路。

2、防止施工扬尘管理措施:每开始施工,由专人负责指挥交通,至施工完毕后,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清扫干净防止扬尘。

3、防止建筑垃圾运输遗散扬尘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运输车采用封闭式保证建筑垃圾车不超载,以防止运输车遗散扬尘。

4、防止建筑垃圾乱倒乱卸管理措施:

将建筑垃圾卸到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地点,保证做到不乱倒乱卸。

5、其它管理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到场外指定地方。

第三节 建筑垃圾运输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第四节 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4)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篇2

1.1 建筑垃圾主要组成

所谓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进行新建、改扩建, 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根据垃圾产生根源可以将建筑垃圾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 其中, 前者是指在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后者是指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两类建筑垃圾一般由废渣土、弃土、余泥、剔凿过程中产生的砖石碎块以及拆除搭手架留下的竹木材、废金属、在装修装饰中产生的废料、包装废料等弃料组成。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 但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建筑垃圾数量是巨大的, 根据有关调研数据显示, 建筑垃圾500~600t/万平方米, 我国建筑垃圾可达4000万t/年。

1.2 建筑垃圾处理重要性

近10多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超前发展, 建筑垃圾犹如城市建设中留下的“疮疤痕”, 由于无序的堆放, 时间一长, 不仅侵占土地, 而且产生的废气、废渣还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甚至带来围城之患。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垃圾要么采用就地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 而且在清运堆放中遗散和粉尘、灰砂等又对沿途造成了新的第二次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开始出现与人争地, 污染环境等问题, 因此对建筑垃圾处理既是环境保护的需要, 又是建设新城镇、新农村要求, 尤其通过科学合理综合利用建筑垃圾, 在减少占用掩埋土地同时, 还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对城市、乡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国外建筑垃圾处理经验启示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多数垃圾废弃物如废气金属、木材、砂浆等往往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 经过相应的处理, 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使用。关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利用, 美国、日本、德国的许多先进经验和处理方法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对建筑垃圾采用微博技术, 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 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旧沥青面料达到100%回收利用, 且成本降低1/3。而日本把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 日本政府于1977年、1991年分别制定实施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 其目的就是将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 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德国西门子公司对垃圾处理经验启示:利用垃圾再生产利用率高、生产成本低、环境与经济效益好的优势, 对先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经过再资源化处理中心的处理, 以及分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 用干馏燃烧法有针对性再对垃圾焚烧物进行工艺处理, 使可再生材料分离, 最后进行回收利用, 在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的过程中, 产生的燃气用于发电, 一方面解决垃圾占用耕地的问题, 另一方面节约了资源成本, 实现了良性循环。

总体来讲, 这些国家大多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 通过一定科学方法减少建筑垃圾数量, 同时对建筑垃圾进行再利用。

3 建筑垃圾处理

3.1 建筑施工技术处理

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和孔内深层强夯技术是处理建筑垃圾的主要方法。其中, 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是以建筑垃圾加固软土地基为基础, 选择一层具有一定厚度、土性较好且层位稳定土层做加固对象, 结合多桩基地施工, 把建筑垃圾作为填料, 借助特殊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等, 反复夯击垃圾填料, 通过挤压改造土层, 而且夯击到不同阶段填充不同性质垃圾, 最终形成一个“人造特力层”, “人造持力层”的产生既扩大桩端的承载面积, 消除了端庄的应力集中现象, 也消除了桩端及以下土层的大部分的变形。

孔内深层强夯技术 (简称DDC技术) , 利用各种无机固体废料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减少环境污染。其技术处理就是通过机具成孔, 将垃圾填料注入成孔深层部位, 然后进行冲、砸、挤压处理, 进一步加固地基, 达到消纳垃圾、渣土的目的。整个施工过程采用由深及浅, 自上而下均匀加固地基, 利用夯锤进行处理时, 与地基承载力相比, 孔内加固料单位面积可提高3~9倍, 桩体直径可达0.6~2.5m, 复合地基的整体刚度均匀。

3.2 回收利用处理

利用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破碎站进行垃圾处理。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处理破碎的新颖的破碎筛分设备, 通过它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等金属建筑垃圾以及砖石、木材等废料进行分拣、剔除或粉碎, 一部分回炉处理, 另一部分加工制造成各种钢材、砌筑砂浆等建材制品。它整合了振动筛, 给料机, 皮带输送机, 一级、二级、三级破碎机而成。该产品可大大缩短破碎工期, 降低了物料、工时消耗, 同时也降低运输费用, 提高设备的机动性、灵活性, 以及提高室外作业的适应性。

以上建筑垃圾施工技术和回收处理方法都有着适用范围广, 适用条件低, 技术用料标准低特点, 并可就地取材, 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巨亮, 王宇静, 邰秋等.建筑工程生命周期各阶段垃圾产量分析与处理建议[J].绿色科技, 2014, (12) .

[2]权宗刚.地震后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及其在重建中的应用探讨[J].砖瓦, 2008, (09) .

北京市全环节管理建筑垃圾运输 篇3

从来没有哪一个春天,像2014的北京一样,蓝天成为所有人的期盼。按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北京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目标出来了,政府的行动力更是关键。日前,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会同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容,意见旨在规范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运输行为。本刊特邀市市政市容委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内容和管理的创新点进行了解读。就一项具体工作由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并出台相关政策的事件在北京城市管理中已是常规动作。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管理从严格建设施工工地管理、严格运输环节管理、严格处置场所管理、严格行政许可办理等四方面着手,涵盖了建筑垃圾管理的全环节、全链条。完善保障机制更是体现了北京市坚决治理建筑垃圾违规运输的决心,可以看作北京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组合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北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违法违规运输建筑垃圾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交通安全隐患也很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主要问题有三方面:一是有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不按规定使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符合规范要求的车辆。二是有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速、不苫盖、扬尘遗撒,有的甚至就近偷倒乱卸。三是建筑垃圾多在夜间运输,有些车辆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规避执法检查,后半夜(凌晨2点以后)违规车辆开始增多,运输监管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14年1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京政办发〔2014〕6号),《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建筑垃圾“产生、消纳、运输”等各环节管理的24条措施,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要求。

一、严格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管控非法运输行为

一是落实建设(拆除)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招投标制度,明确了建设(拆除)单位在开工前落实作业方案并要求签订清运合同,以及违反规定的查处要求。

二是强化出土(拆除)工地现场监控。市住建部门对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和建筑垃圾、土方、砂石堆放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务,并与市城管执法部门联网,新开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后方可开工。

三是落实项目经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三不进、两不出”要求,明确将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纳入项目经理责任制。“三不进、两不出”具体指无准运许可证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超量装载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四是统一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该公示牌纳入施工现场管理范围,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现场责任人、渣土消纳证编号、渣土消纳场所名称、监督电话等。

五是推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明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理费预存至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根据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场所三方签字和盖章后的结算单拨付费用。

二、严格运输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规范运输专用车辆。明确了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具有货箱密闭、举升定位和限速限载等功能。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是加强运输企业从业管理。提出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和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退出机制以及加强从业管理的措施要求。

三是加强运输车辆审验管理。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车户籍化管理、运输车辆审验、加强交通执法以及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在媒体和政府网站通报的措施要求。

四是建立常态执法机制。公安交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市政市容、环保、公安部等部门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开展常态执法检查,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五是建立联动处罚制度。城管执法部门安排专人定期到公安交管部门,利用道路、工地视频监控系统调取违规运输车辆信息并依法查处,城管执法、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实施联动处罚。

三、严格消纳处置场所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一是合理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各区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范设置能力充足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解决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不足和乱倒乱卸问题。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管理。各区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确保消纳场安全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治理力度。由各区县属地负责,各街道要求安排专人开展常态巡视检查。

四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市市政市容、环保、住建、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

四、严格行政许可办理,从行政审批环节上加强监管

一是严格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建筑垃圾产生量测算标准,建设(拆除)单位依法向所在区县市政市容部门申请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车辆准运许可。实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规范运输企业办理车辆准运许可。

三是严格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明确了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的具体要求。

四是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各区县政府实施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吊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共享共联,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上加以保障。北京市政府为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利用政务网共享信息。建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务网搭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理、执法、许可信息共享。

三是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突出行业管理。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运输企业及车辆违法违规情况和接受行政处罚情况纳入北京市企业信息信用管理平台,定期公示有关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四是加大联合管控力度,突显政府力度。首环办、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考核,全角度加强监控。

五是强化网格城市监督管理。利用北京市各区县信息化管理优势,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监督员巡视检查违规车辆,实现管理的精确度。

六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管理路径的全覆盖。各区县、各部门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落实随警报道、以案说法,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查处,并落实奖励措施。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篇4

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现状的思考及建议

本文主要从我国建筑垃圾利用率不高,处理方式落后,处理过程的`收费方式难以堵住浪费的源头方面论述当前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的现状,并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的科研工作、完善立法和监督执法工作须加快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如何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的对策.

作 者:刘超 徐小朝 张莉 作者单位:漯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南,漯河,46刊 名:科技信息(科学・教研)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年,卷(期):“”(32)分类号:X7关键词:建筑垃圾 现状 处理 对策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篇5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文1

承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 位 于 因 建 工程项目,有建筑垃圾立方米需要运输。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方式

1、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全部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渣土运输核准证,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密闭专用车辆和足够的车辆运力投入运输,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从 年 月 日开始,工期约为 天。

4、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公里)运价: 吨位车为 元,吨位车为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再施工)。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有回程票的,两票必须相符,否则,票据无效。

(2)从开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乙方每天与甲方结清前一个工作日的建筑垃圾运费。双方当面验证点清建筑垃圾票后,甲方如数足额以现金支付运费。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未结建筑垃圾运费,并退还结算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吨位车 元/天、吨位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吨位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交市政务中心建筑垃圾办证窗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文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建筑垃圾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标的甲 方 位 于 的 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约 立方米需运输。甲方将该项目的全部建筑垃圾交由乙方承运。

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符合《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投入运输,确保甲方工程施工进度。乙方提供的建筑垃圾运输的数量及车辆号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三、现场管理员

甲、乙双方应按《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的规定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四、运输线路与时间

1、运输线路为:。

2、运输时: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8点至22点。

五、审批(备案)手续办理

1、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臵(排放)证》;

2、乙方负责办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纳入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并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的《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

3、办理各项许可、备案手续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运价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公里)运价为:

1、立方/车为 元;2、立方/车为 元。

3、立方/车为 元;4、立方/车为 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再实施运输)。

七、运费结算

1、运输结算以甲方排放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经消纳场地经营者核实的建筑垃圾处臵凭证为依据。

甲方应当在建筑垃圾运出施工现场前如实填写凭证内容,由甲方排放管理员填写后,第一、二、三联随建渣车作为车辆进入受纳场凭证之一,经消纳场管理员签字确认收缴后。第一联由消纳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消纳单位于每月底交城监大队备案;第三联由驾驶员交运输企业留存;第四联由甲方留存。

2、结算及付款期限:

3、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甲方将运费支付完毕后日内,乙方将结算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成都市建筑垃圾处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

2、甲方不得使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之外的运输企业。

3、甲方应在施工现场配臵排放管理员,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4、甲方应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立方/车 元/天、立方/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运输车辆及驾驶员。

8、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线路将建筑垃圾运至消纳场地,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臵完好。

9、乙方应在工地现场派驻管理人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10、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及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立方/车 元/天、立方/车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乙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号牌;

附件二:双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管辖的物业区域______提供日常装修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自愿协商如下:

第二条: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周期以《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认真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服务期限为___年。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督促装修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袋装化,并运至物业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甲方提供合适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保证物业区域内运输路线的畅通。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为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5.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6.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积极采纳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投诉。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场所作业,员工在作业现场管理上受乙方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乙方和甲方双重管理。

3.认真执行《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出场,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达到卫生质量,使业主与用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物业现场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数不少于___人。

5.乙方派住的员工按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产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管理,如日常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包的清运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清运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清运范围内的情况,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运工作中未达到清运的质量标准(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清运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清运服务费的150元-300元。发生清运不及时或质量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业主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清运服务费的300元。

9.乙方在进行清运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甲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各种设施、设备。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业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地工作,如需变更,由双方协商确认。

12.乙方在作业中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14.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但不得影响正常的清运工作,人员需从乙方公司另行调入,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俱)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务人员如有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1.___费用结算:

1.1.乙方按每车¥___元价格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1.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2.1.第一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40%费用,共计:¥___元

2.2.第二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3.第三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4.第四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10%费用,共计:¥___元。

2.5.清运作业直至___年___月___日留10%¥___元作保证金计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一方须提前一书面通知对方。

4.因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___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不得少于___人,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标准)作业,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___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合同及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

1、乙方必须具有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合法资质的企业。

2、乙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渣土清运回填合法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如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3、乙方作业前必须到物业企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代表等有效证明。

4、乙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必须向物业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在得到物业企业确认函后方可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工作。

6、乙方对建筑垃圾清运出场,运输至必须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7、乙方必须保证物业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整洁与不饱和,必须做到每天及时清运,不得推委。

8、物业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达到接受垃圾总量的80%时必须立即清运出。

9、乙方在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

10、为了加强规范管理,双方均对清运现场指定负责人,及时解决清运现场发生的问题。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垃圾清洁运输合同 篇6

建筑垃圾清洁运输合同

类别:垃圾外运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官方网址:http://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场所作业,员工在作业现场管理上受乙方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乙方和甲方双重管理。

3.认真执行《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出场,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达到卫生质量,使业主与用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物业现场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数不少于___人。

5.乙方派住的员工按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产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管理,如日常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包的清运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清运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清运范围内的情况,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运工作中未达到清运的质量标准(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清运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清运服务费的150元-300元。发生清运不及时或质量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业主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清运服务费的300元。

9.乙方在进行清运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甲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各种设施、设备。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业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地工作,如需变更,由双方协商确认。

官方网址:http://

12.乙方在作业中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14.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但不得影响正常的清运工作,人员需从乙方公司另行调入,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俱)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务人员如有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与甲方无关。

官方网址:http://

官方网址:http://

3.本合同及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

1、乙方必须具有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合法资质的企业。

2、乙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渣土清运回填合法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如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3、乙方作业前必须到物业企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代表等有效证明。

4、乙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必须向物业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身份证明,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在得到物业企业确认函后方可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工作。

6、乙方对建筑垃圾清运出场,运输至必须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7、乙方必须保证物业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整洁与不饱和,必须做到每天及时清运,不得推委。

8、物业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达到接受垃圾总量的80%时必须立即清运出。

9、乙方在对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

10、为了加强规范管理,双方均对清运现场指定负责人,及时解决清运现场发生的问题。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篇7

关键词: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0前言

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砖、沙石、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灰浆、钢铁、玻璃、纸板及非铁金属等。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量也快速增长。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成为城市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的建筑垃圾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城市卫生、居住生活条件、土地质量等都有较恶劣的影响。特别是在我国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的时代背景下,建筑行业迅猛发展,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但西部地区气候干燥、降雨量少,建筑垃圾成为恶化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如何处理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全社会所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1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处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建筑垃圾绝大部分采用混合收集,回收利用率、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及无害化处理能力均较低。目前采用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传统的填埋、露天堆放和再生利用等。

1.1 传统方法

我国建筑垃圾的传统处理方式一般采用露天堆放或者简易填埋,建筑垃圾一般不经任何处理直接运到郊外或乡村或垃圾填埋场进行回填或堆放。

1.1.1 利弊分析

对于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因其处理方法简单方便,可操作性强,处理成本较低。所以,我国大部分地区均采用简单的回填堆放。然而,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这种简易堆放回填方式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同时影响了城市面貌。而且建筑垃圾堆放于空气中,一些粉尘颗粒会悬浮于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有害人体健康。建筑垃圾堆放地表时,会影响城市的环境和美观,也可能存在某些安全隐患。筑垃圾掩埋在地下后,会降低土壤的质量,使土壤的生产能力降低,且长期堆积后建筑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会渗入地下水域,污染水环境,造成较严重的二次环境污染。

1.1.2 场地选择

对于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因其处理方法简单方便,有一定可取之处。但是在采用传统方法处理建筑垃圾时,应建立专门建筑垃圾填埋场。选择场地时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①调查建筑垃圾的来源和数量,根据垃圾来源和量确定填埋场规模和地点,运输距离适宜,位于城市的下风向和地下水的下水位。②填埋场封场后应采取覆盖措施,上覆土要易取得、易压实、防渗能力强,最大限度的阻止降水向下渗透。③上覆土层可采用植被土,使土地再利用,如营造人工园林、公园、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储备仓库等。

1.1.3 堆山造景

堆山造景是将施工现场产生的混凝土、砂石、渣土、灰土等建筑垃圾,祛除重金属和其他有机物,经环保专家分析鉴定后堆造成人造山。堆山造景其是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为广大市民创造了休闲娱乐的场所,同时又解决了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为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例如堪称天津市最大规模的人造山南屏公园,即是废渣和建筑垃圾堆填而成,山上山水相绕、移步换景,已成为天津市民游览休闲的大型公共绿地。

1.2 再生利用

建筑垃圾量虽然较大,但除经防腐处理的废旧木材、含汞日光灯管等极少部分有害外,混凝土、砂石、砖等其他成分均可进行循环利用,减轻对环境的压力。建筑垃圾用途较广泛,表1介绍了城市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及再生利用方法。

1.2.1 混凝土的再利用

混凝土碎块占建筑垃圾总量高达约35% 左右,是城市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回收利用价值较大。混凝土碎块经破碎后,可用于生产再生混凝土、再生水泥,或作为路基材料,也可与碎砖、石灰混合用于夯扩桩。

(1)生产再生混凝土

再生混凝土是将混凝土块破碎、清洗、分级后,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再生骨料代替天然骨料配置新混凝土。我国对再生混凝土的研究较晚,一部分学者已经对再生混凝土性能做了相关实验,结果表明天然骨料混凝土的应力峰值明显高于再生混凝土,但再生混凝土在具有较强的变形能力和延性。此研究成果,为再生混凝土的生产奠定了理论基础。

(2)生产再生水泥

将废弃混凝土与石灰石按一定比例混合,可生产出不同标号的再生水泥。用废弃混凝土为原料生产水泥,可节省大量的石灰石、天然石子以及铁粉资源,以代替日益减少的天然矿物原材料。

1.2.2 碎砖的再利用

碎砖占城市建筑垃圾总量约15-20%左右,是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过实验研究,利用碎砖和砂浆混合可生产轻质砌块和空心砌块。选择适当的混合比,砌块各项指标均能达到规范的要求。除此之外,也可在碎砖中加入石灰,作为道路路基。

1.2.3 木材的再利用

木材占建筑垃圾总量约5% 左右,虽然不是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购买量占建筑垃圾总购买量高达10%。特别在西北部地区,木材的回收再利用是降低建筑木材使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从建筑物上拆卸的废旧木材,一部分可直接当木材重新利用。多余的木料,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根据尺寸大小可直接使用,如可加工成栏杆、栅栏、室内地板等。对于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木屑等,可作为燃堆肥原料、侵蚀防护的覆盖物或直接作为燃料。此外,废木料也可与黏土、水泥混合生产质轻、导热系数小的黏土-木料-水泥复合材料。

1.2.4 砂浆的再利用

在建筑垃圾中,砂浆大约占10-20%,其购买量占建筑垃圾总购买量约5-10%。在拆除建筑物时,粉末状水泥砂浆包裹在沙子周围,作为再生混凝土骨料。对于较大的水泥砂浆块,可作为再生混凝土粗骨料使用;对于较小水泥砂浆块,可进行粉碎、筛分后作为再生混凝土细骨料使用。经过实验证明,由废砖、废混凝土及废砂浆再生的细骨料虽然比天然细骨料砂浆用水量多,但其保水性更好,和易性和砂浆的强度也无显著的影响。

1.2.5沥青的再利用

在城市建筑垃圾中,砂浆大约占2%,主要产生在道路翻修和屋面拆除工程中。沥青材料作为建筑垃圾的一部分,也可循环使用。对于路面沥青材料,经过破碎筛分后与再生剂、新骨料、新沥青材料按适当比例重新拌合,可制成再生沥青混凝土,用作路面基层或面层。屋面沥青材料,也可回收利用作为路面沥青材料。对于含有高等级的矿质填料的沥青屋面材料,可作为冷拌、热拌沥青中骨料,其中含有的纤维素类成分,可提高热拌沥青的性能。近年来,部分单位尝试性将沥青混合料简单再生后用于低等级公路或道路基层,取得一定效果。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合适的再生剂及机械设备,使得沥青再生技术并没有在实际工程中大量的应用。

2 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发展趋势

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措施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入,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低。目前,虽然建筑垃圾处理的研究较充分,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及堆山造景技术已较成熟。但在大部分城市,建筑垃圾仍采取露天堆放或简单掩埋。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强制性的相关法律强制建筑企业或单位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我国仅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重要城市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但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这些政策法规都相对零散,缺乏整体性,未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无法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提供政策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6]。因此,建立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将成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重点工作。

(2)建筑垃圾量及类别的详尽统计数据较缺乏。其主要原因是建筑垃圾没有明确的定义和分类标准,还不能完全从城市固体垃圾中分离出来,仅对工业产生的固体垃圾进行统计,而对建筑垃圾不加区分。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价值远高于其他固体垃圾,因此,我国各个城市应该加强建筑垃圾的区分工作,使建筑垃圾得到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2]。

(3)缺乏理论支撑。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技术研究较充分。废旧砖瓦制作砌块和墙体材料,混凝土块生产再生骨料和再生水泥,砂浆生产轻质砌块等均有一些成功的应用。但没有成熟的再生混凝土规范出台,缺乏再生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影响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大规模推广和使用。因此,相关科研单位应加快制定各种再生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用于再生产品的推广。

3 结束语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 篇8

一、高度重视,促进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今年初,东城区政府、区城管委从工作的统筹部署、长效机制建设、财力物力投入等方面都给予了全力支持。

(一)区领导重视,区委常委亲自抓

根据市里“3·19”会议部署要求,由区城管委牵头,组织6个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拟制全区2015年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落实方案,呈报区委常委陈之常副区长审批。陈之常副区长在区政府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大会上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将工作方案以区政府办行文下发到各街道地区、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张立新副区长、王中华副区长、颜华副区长分别组织召开了分管系统、分管属地内施工项目开工前协调会,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全程监管工作。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工地源头管理,落实好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三禁止”(未达标车辆禁止进出入工地,顶灯标识损坏的车辆禁止进入工地,车箱不密闭、车容车貌不洁、无准运证的车辆禁止驶出工地)要求,合法合规施工。

(二)城管委领导重视,人财物全力支持

区城管委领导结合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任务和要求,针对行政许可办理、日常监管、联合督导检查等工作,专门调整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一个部门编制(调整了22人),主要负责全区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并根据任务类别组建行政许可组、协调联络组(以联合夜查为主)、4个日常检查监管组,利用冬春施工淡季时机,邀请市里专家、区城管执法局专业执法人员,以及本单位的骨干力量,组织了40个课时12个具体模块的全员培训交流学习,为全面履行新职能发挥长效作用夯实了基础。针对春季开槽(拆迁)出土工地多、夜间联合执法检查频率高的特点,区城管委拿出专门经费,为夜间联合执法检查的人员购置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为全面落实新颁发的《北京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市级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监管作用,区城管委又挤出部分经费增购手持终端,提高日常检查监督的有效性。

(三)从业人员重视,视工作为事业

机构调整后,区城管委组织开展了“热爱新集体、珍惜新岗位、用心干工作、多为单位做贡献”等多项主题教育引导活动。全员自觉做到了把感情倾注在单位,把精力投入到岗位,把热情融入到工作中,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自觉做到盯着问题不撒手、问题不改不撒单,每周不查一遍工地不踏实,把工作延伸到了8小时以外。队员们只要看到新增的工地就会摸底,只要看到工地出现不密闭运输的车辆就及时通报,从业人员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劲头十足,把工作真正当成了事业去做。

二、强化机制,提升检查队伍履职尽责能力

根据市、区任务要求和中心工作特点,在检查队伍履职尽责、提升能力上,重点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养成,培养检查队伍扎实的工作作风

从日常工作入手,从工作点滴抓起。一是建立“两表一信息”制度。为了达到工作忙而不乱有序开展,各检查组建立了周工作计划表,培养有组织有计划的工作作风;建立了周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记录表,培养用心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了每周至少撰写一篇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并上报城管委城市管理专刊、市建筑垃圾专刊、市市政市容委网站,培养有思路、肯吃苦、善总结的自觉意识。目前,各小组共撰写工作信息105篇。其中,市级网站、专刊采用22篇,区城管委网站、专刊采用26篇;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为了有效开展工作,建立了周五例会制度,内容为反映工作动态、梳理发现问题、广泛听取合理化建议、交流整改问题方法、破解工作难题、提高工作效率;针对问题部署工作,培养集智献策、全员参与、畅所欲言的民主意识。目前共组织周工作例会26次,协调解决问题75项,交流心得体会16篇,收到了相互学习、树立信心、鼓舞干劲、提高能力的良好效果;三是营造清正和谐的氛围。区城管委把廉政、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检查之中,列入周例会内容一同部署一同要求,提高检查人员潜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今年以来,区城管委分别组织开展了“廉政、安全”主题书画展览,党员干部及子女积极踊跃参与、集思广益,共展出廉政、安全书画作品56幅,内容有勤政廉政名人名言、诗文、警句、连环书画等,营造了注重安全、崇尚廉洁的文化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二)抓规范,培养检查队伍的工作能力

规范的工作秩序是提升工作能力的基础。一是建立约谈制度。为维护检查人员的权威,加强问题整改企业的执行力度,达到制度先行、要求先行、减少问题的目的。约谈制度采取以问题约谈通知单、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主要对新增工地开工前、存在问题的工地、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强调办理渣土消纳证、落实工地源头值班盯守责任、严格执行工地“三禁止”要求、做好运输车驾驶员遵章守法警示教育、通告违规曝光的连带责任和违法成本,收到了办证率高、发生问题少的较好效果,使工地的规范化率、制度化率得到了大幅提高。截至9月18日,共办理渣土消纳证91件,运输车辆准运证540个,办证率达到96%以上;约谈了21家工地项目部、运输企业负责人;解决道路遗撒、未办理渣土消纳证、使用不达标车辆等问题32起;二是坚持案件移交、派送制度。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规范工地管理,加大了案件移交、派送力度;对市里通报、区里检查整改不及时的工地,按照问题类别移交城管执法局、网格服务管理中心、行业监管部门并派送街道、地区,采取约谈、整改、高限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目前,共移交了20起46个工地的55个问题,均得到了整改回复;三是建立了行业监管沟通制度。为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达到全区工地监管全覆盖目标,建立了以区城管委牵头组织的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制度,重点对开工前规范要求、施工中问题整改、全程监管动态进行沟通。截至9月中旬,组织行业管理部门、街道地区、驻地部队沟通协调6次;暑期拟计划开工的区教育系统的160个工地、房管系统的46个工地、园林系统的2个工地、驻地部队的4个工地均已走访沟通,各行业监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四是建立了“两联单”通告制度。在总结梳理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落实检查整改要求不一的实际,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建立了红白“两联”《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通知书》、《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约谈通知书》、《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送达回证》书面通知手续制度,树立了检查监管人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增强了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法规意识、号令意识、执行意识,提高了工地项目部落实检查整改要求的时效性和执行力;五是提升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能力。在决策和管理上,建立健全了本单位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要求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增强筹划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带头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顾大局,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整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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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形象,培养检查队伍的服务意识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上对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对各街道地区、辖区工地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横向协调六个主管部门和所有行业监管部门。针对工作头绪多、涉及面广、素质不一等特点,本着“树立政府工作人员形象、规范检查工作行为、主动服务工地企业意识”的原则,从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形象、工作作风、工作流程抓起,检查工地按规范流程、政策要求,主动宣传、耐心解答;企业需求热心服务、积极协调;举止形象严谨、着装得体等,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要求。今年以来共为4个进入主体结构的工地、2个街道的小型工程和无主渣土清运、房管系统工程协调达标运输车;开展日常工地检查459次,出动人员约3281人,汇编宣传材料1866份。

(四)抓源头,细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环节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运输行为,切实做好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准运许可工作。

行政许可事中监管是行政许可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转来的申请行政许可材料,首先对申请材料按行政许可的条件要求逐项对照梳理,及时联系当事企业和联系人核实鉴别真伪。其次进行现场勘察,做到“一个沟通、三个见面”。即:一是与友邻区县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沟通,主要对行政许可材料中申请建筑垃圾消纳的回填、堆山造景及其他资源化利用等场所,采取电话沟通、信函证明、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工地与回填场所协议原件、回填时间、土方数量、有效期等有效性和合法性;二是与在施工地项目部负责人见面,对申请的工地现场查看工程规模、基础设施、土方量、运输时间、施工方与运输方资质及合同细节、出土起止时间等;三是与运输企业负责人见面,对申请的运输企业现场查看申报所有准运车辆技术指标,包括顶灯标识、车门运输公司名称、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车体结构是否符合要求、车箱密闭自动盖是否有效、车尾放大反光车牌号是否污损等;核实企业、车辆材料原件,包括机构代码、注册有效期、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车辆入网测试证明、车辆行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证有效期等资料并进行实物拍照,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均不予审批处理;四是与消纳场负责人见面,对消纳场在北京市设置的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许可的范围内现场查看消纳场地点、工地与消纳场协议原件,对协议中的消纳时间、土方数量、消纳容量、消纳有效期等事项进行核实。

行政许可事后监管是落实行政许可的保障。一是做好日常检查监管工作。日常检查人员对所有行政许可的工地进行定时巡查、检查,每周完成一遍普查,对工地源头冲洗设施破损无效、门前道路破损不洁、工地源头不落实“三禁止”要求运输的,检查人员现场开具限时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执法、管理部门约谈处罚;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事后跟踪监管力度,从监督管理上开展了由区城管委牵头,建委、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两次联合执法巡查、检查,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进行日常跟踪监管;采取巡查督导、定点设卡检查、跟踪堵截等方法,对未办理行政许可的工地、未办理准运许可的运输车辆、不达标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车辆、造成道路遗撒污染的运输车辆等,由各执法、监管部门现场联合处罚,按照职责分别对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训诫、停工整改,以促进各施工工地更好地落实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三是定期走访消纳场所。每个月要对行政许可的工地建筑垃圾消纳情况,走访所有涉及的消纳场所(回填场所)与消纳场(回填场)负责人见面,核实消纳协议和消纳情况(运输量)。

全区的行政许可工作按行政许可事中细扣、事后监管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退回勘察、验证不合格申请材料36份。几年来,负责行政许可的人员冒严寒战酷暑风雨无阻,高标准落实了北京市规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勘察、审批办结3个工作日时间,未发生一起延期行为。

(五)抓科技,全面推进“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系统”应用

东城区抓住2015年“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系统”推进应用的有利时机,本着“人力与科技融合”的原则,参加市级学习培训,利用市里每月检查考评的机会请教交流,邀请市里专家集中辅导手把手教;利用日常检查反复实践应用,梳理系统应用中的不足,及时沟通厂家提出的修改建议;在全市率先增配了手持终端,加大行政许可勘察、日常监管、夜间检查督导的覆盖率,提高施工工地定位准确率,增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违规行为快速处置高效率,充分发挥了系统各功能的有效利用,为推进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联勤联动,确保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落实到末端

工作中,区城管委始终按照“把工地盯住、把问题清零、把工作做实”的要求,充分发挥联勤联动大平台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处罚、整改力度。

(一)联合办公,加强联勤联动协调和打击力度

东城区从2012年起就组建了城管委、住建委、公安、交通、城管、环保联合督导巡查队,集中进驻城管委联合办公,根据任务转换,目前2名城管执法人员长期派驻城管委办公。今年,为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5月份又组建了城管、公安、交通为主的联合整治打击队伍,集中进驻城管执法局直属一队联合办公,把打击工地施工违规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行为列入主要内容的打击整治执法任务,大幅度提高了问题的整改率,降低了问题的发生率。

(二)联合督导,打造强势高压氛围

今年初对联合督导力量进行了整合,由主管部门每月轮流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实施。坚持每周至少1次督导巡查,抽查工地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并通报日常检查组进行跟踪,问题严重的工地进行约谈,高限处罚,发现正在出土的工地及时通报夜间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盯守。由区城管委牵头的联合整治执法队,每周3次夜间联合整治执法巡查,有效提高了整治违规行为的覆盖率,形成了强势高压的打击氛围。今年上半年,组织联合督导巡查26次,联合整治执法巡查23次,问题整改处罚66起。

(三)联合执法,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末端

今年,东城区夜间联合执法检查采取跟着问题工地、出土工地、遗撒路段等确定设卡点位,主要根据联合督导巡查组、日常检查组提供的线索设卡点位;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运输车辆追溯到运输企业和施工工地源头,进行约谈处罚,推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交通支队还将建筑垃圾运输车治理纳入到三大秩序整治办公室5月-9月份整治内容,列入夜间路面执法检查重点。截至9月18日,全区组织夜间设卡联合执法检查60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00人次,查扣违规运输车辆87辆,有效遏制了违规运输、乱倒乱卸行为。

四、试点规范,做好社区装修垃圾运输管理工作

今年,东城区把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列为试点规范区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社区自治、保洁巡查、综合执法共同参与的三级管理体制。一是社区自治。引导和鼓励社区实现自我管理,对发现的无主施工渣土及时上报并做好苫盖工作。今年,朝阳门街道为每个社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临时硬质围挡和苫布,用于渣土清运前的临时苫盖和遮挡;二是保洁巡查。结合“垃圾不落地”要求,发挥快速保洁车、机械清扫车等小型机械设备机动性强的优势,加大对胡同环境的巡视力度,作业时间早5点半至22点,每隔15分钟巡视一次,确保地区主要胡同内无主渣土和大件废弃物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要求不隔夜;三是综合执法。结合城管进社区,建立胡同房屋翻建备案制度。通过城管、社区上下联动,确保胡同内所有在施工地监管全覆盖,从源头对施工渣土进行控制,形成社区巡查上报、城管复核、备案和监管的工作机制。经城管备案的施工工地,由社区为其配备街道统一制式的施工公示牌。公示牌上注明门牌号、工期、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渣土临时堆放范围,大大降低了互相推诿和无主渣土出现的几率。

(责任编辑:李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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