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

2024-05-25

公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共13篇)

公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 篇1

1、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单位接待的,由 外出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开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同时接待来访单位时,需对方出具 公函。

2、实行对口接待。省市及相关友好单位来场联系工作的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负责对口接待,对于领导干部来场调研工作,应由场领导接待,其食宿安排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3、严格公务接待范围。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安排食宿。

4、实行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场部所有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管理。有接待任务的科室凭来访单位的公函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办公室加盖公章。派餐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5、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 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 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野味”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6、严控接待标准。中餐人均低于40元、晚餐人均低于60元(含酒),若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的,报分管办公室场领导同意。

7、公务接待原则上应在场部机关食堂就餐,食堂凭派餐单安排。经办人必须如实填报就餐人数,一经发现虚报,多出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负,监察室和事务室负责人数的督查。接待费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和办公室开出的派餐单以及实际就餐费用进行结算。因特殊情况或外地出差需要在食堂以外酒店接待的,要报分管办公室场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执行标准同上。

8、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随意增加接待项目和费用,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9、严格接待经费管理。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被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向下级单位及 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 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0、招商引资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办法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11、办公室对全场的公务接待严格把关,按标准执行,坚决杜绝公务活动外的开支。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按照保证工作用车的原则,湘M05158、湘M06735、湘M05255、湘MB5787为场公务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人驾驶。

2、严格遵照“合理有效配臵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的公务 用车规定,尽量减少一般公务用车活动,场领导接送按居住区域合并用车。

3、公务用车,场领导在零、冷两区以内公务活动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并调派车辆,用车后由用车领导在派车单签字确认。零、冷两区以外由场领导带队的公务活动须报告场长,原则上按4人以内派车1台,超过4人的另行增派车辆的方式确定使用车辆,由相关科室填写派车单,带队领导签字并报告主要领导。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务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后方可调派车辆。原则上,非紧急公务,科级以下人员不单独派车。场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因公在场内用车,由办公室口头通知派车。

4、坚持从严管理,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私自教练他人学车、不准借故或编造车辆故障谋取私利,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5、严格公务用车手续,场里所有车辆因公离开场部,必须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派车单》在当日或当次出车后填写好,并在三日之内送办公室等备存,作为报账、里程、用油统计和出车补助凭据。

6、遵守公务用车纪律,节假日、双休日全天,工作日晚上,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场部大院内(在外出差车辆除外)。

二、车辆维修

7、机关所有车辆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原则上到定点厂家修理。

8、车辆维修前,由驾驶员询价并填写好《车辆维修保养报告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实后报告分管领导,预算经费在2000元以内的,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预算经费在2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的,报场长审批;预算经费在10000元以上的,经场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驾驶员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事先不报告或手续不全而擅自维修的,一律不准报账,其维修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9、车辆维修认定由驾驶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共同认可。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驾驶员必须要求原维修厂进行返修,否则不予结账。车辆维修更换单价在200元以上的旧件,驾驶员应收回办公室验收保管。维修费用结算由办公室、财务科凭《维修费用回执联》与修理厂结帐。市内维护,驾驶员不再报销任何维修发票。

10、出差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须报告用车领导和电话报告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理,并于出差回来上班的当天补办《车辆维修保养报告单》。除易耗材料外,车辆更换的旧件材料应随车带回,交办公室审核验收,费用发票经用车领导、驾驶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11、车辆装饰必须事先报告,并由驾驶员、办公室主任共同询价、竞价三家以上方可进行。车辆灯光、座垫、防盗锁、太阳膜、脚垫、枕垫、靠背等汽车装饰,新车装饰时一次性配臵好,控制在4000元以内,每三年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装饰和配备的,应报经分管办公室的场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车辆轮胎视磨损程度而定,确需更换的要予以更换,轮胎更换手续与车辆维修相同,切实做到安全节约。

12、所有车辆原则上由驾驶员在场部自行清洗,若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外洗车的,经用车领导同意后可以洗车,洗车费经用车领导签字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油料、保险、和年检年审管理

13、公务车辆实行油卡加油,由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办理全国通用的加油卡。驾驶员原则上不得报销加油发票,特殊情况确需报销加油发票,必须事先报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

4、办公室、财务科和司机班工作人员综合考虑每台车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油耗标准,每半年向场领导、驾驶员公布车辆行车里程和用油数量。如百公里耗油量超出标准,驾驶员应书面说明原因,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进行调查认定,否则超出的油费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5、车辆保险要到有政府采购优惠的指定保险公司参保;车辆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年审。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

16、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车辆。因主观原因导致交通违章(如: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变道、超速行驶、违章停放车辆等)所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客观原因导致交通违章(如:交警部门违反常理的判罚等)所产生的罚款,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核实情况后统一协调处理。

17、加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车辆和行车安全。若因客 观原因(或驾驶员负次要责任)造成车辆被盗或行车事故的,由驾驶员赔偿单位负担损失金额的6%,其赔偿的最高额度为3000元;若由于驾驶员主观原因(或负主要责任)造成车辆被盗或行车事故的(被判全部责任的视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由驾驶员赔偿单位负担损失金额的1 2%,其赔偿的最高额度为6000元;擅自出车或擅自借车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被盗或行车事故的,由驾驶员负担单位损失的全部责任。发生车辆被盗或行车事故的,驾驶员应及时报案,不得 私自解决,并向保险公司申报,否则,一切费用和后果由驾 驶员本人承担。办公室每月核对登记一次车辆公里数,每季度驾驶员按实际公里数一次性领取安全行车补助,如出现车辆被盗或行车事故的,扣除全年安全行车补助。

18、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英雄”车。违者,一律作下岗处理,产生后果依照有关交通法规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 篇2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 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 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禁止重复性考察, 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 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 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 不得跨地区迎送, 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 不得安排群众迎送, 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 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 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 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 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 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 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 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 合理使用车型, 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 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 合理安排警力, 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 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 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 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 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 推行企业化管理, 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 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 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 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 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 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 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 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 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 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 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 明确标准, 控制经费总额, 注重实际效益, 加强审批管理, 强化审计监督, 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公务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 篇3

接待腐败的产生及治理

为什么接待腐败会在我国流行多年?这有制度、文化、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原因。从政治体制来说,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制度不健全,人大机构和人民群众难以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从经济体制来说,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多,权力范围过大。从行政体制来说,由于上级掌握了下级的人财物分配权、管理权、审批权,决定下级的生死存亡,下级就要通过高标准的违规接待来讨好上级。此外,在关系文化的影响下存在重关系不重制度的观念,在诚信道德缺失的环境下存在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再加上官员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特性,都是造成接待腐败泛滥的原因。

如何治理接待腐败?最重要的是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对消除接待腐败可起促进作用,但它只能是辅助手段,离开制度约束的思想教育是软弱无力的。运用强力的行政手段治理接待腐败虽然会快速见效,但如果缺乏制度保障,其治理效果难以持久。治理接待腐败的制度建设包括改革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体制、财务制度等,例如:简政放权,规范政府审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细化预算编制,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完善以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务接待制度等。

公务零接待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鉴于反腐败的迫切性,本文从快捷、有效的角度来分析,即研究对治理接待腐败可起快捷有效作用并能持久的措施,这并不否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的必要性。

公务零接待是指:取消用于党政机关(包括所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之间的公务接待费,接待单位不承担接待对象(指党政机关,下同)的一切公务活动费用。具体来说,公务零接待的含义有:第一,公务零接待不是不接待,做好接待工作是接待单位的职责;第二,零接待是指接待党政机关人员的费用为零,即财政预算的“公务接待费”只能用于接待外宾和其他非党政机关人员,不能用于接待来自党政机关的外单位人员,这是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关键内容;第三,接待对象的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全部来访费用都由接待对象承担;第四,接待单位不向接待对象赠送礼品;第五,接待单位和接待对象都不能把接待费用转嫁给第三者。

公务零接待制度可以迅速提高治理接待腐败的有效性。第一,公务接待费是接待腐败产生和蔓延的经济源头,取消公务接待费就是采取堵死源头、釜底抽薪的方法,可以快捷、有效、持久治理接待腐败。第二,只要接待单位的预算不存在用于党政机关之间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在财务制度上就不容易“变通”出用于接待的经费,这使拉关系的公务接待不易开展,关系文化不易对财务制度的执行发生影响。第三,取消了用于党政机关之间的公务接待费,接待单位在发票报销上弄虚作假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第四,公务零接待制度使财务人员减轻了来自领导的压力,使下级单位减轻了来自上级单位的接待压力,使同级单位之间的接待攀比成为历史,这都会为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财务制度扫除障碍。第五,公务零接待制度实行后,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只能用于接待非党政机关来访人员,这就大幅度缩小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范围和金额,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监督成本,有利于对公务接待的监督。

由此可见,公务零接待制度对治理接待腐败具有快捷、明显的作用。虽然当前接待腐败现象已经明显收敛,但行政手段反腐的效果还需要建立制度才能持久。在接待腐败已成久治难愈的顽症并有死灰复燃可能性的条件下,动用公务零接待制度这剂猛药是必然的选择。

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必要条件

公务零接待制度要能有效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全国各级各地所有党政机关都统一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

十多年来,我国已有少数农村地区实行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2013年3月,兰州市在乡镇、街道开始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兰州市的改革把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实行机构从非党政机关的村委会上升到最底层的党政机关,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从兰州逐步推广到全国,从乡镇(街道)逐步推广到县、市、省、中央,则是不可取的。

改革必须一步到位。如果制度不统一,只是在部分单位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就会出现接待不对等的情况:这些单位的人员在外单位受到无偿接待,却无法在本单位用公款接待外单位人员,在讲求礼尚往来的文化环境下,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单位就会想方设法甚至弄虚作假搞公款接待,并且这种违规行为会得到其他单位以及上级的“理解”。这样一来,公务零接待制度就难以为继,改革就有夭折的危险。

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建立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由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安排,规定全国各地、各级(从中央到乡镇)党政机关在同一时间开始全部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

公务零接待制度执行的难点和对策

全国各级各地所有党政机关统一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虽然是可行的,但这不等于在实际执行中没有阻力,如果不认真对待,改革会有失败的可能。公务零接待制度会损害作为“经济人”的官员的既得利益,因而会受到来自官员阶层的阻力。在公务零接待制度推行之后,部分官员为了自身利益会想方设法违规接待,如超标准接待。这些弄虚作假的做法会有:一是把超标支出记在其他的支出项目上;二是把接待党政机关人员记账为接待非党政机关人员;三是把支出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

如何避免弄虚作假的违规接待将是实行公务零接待制度的难点。对公务零接待制度实行后出现的违规接待,可以有以下对策:第一,各级党委,特别是党中央要真正高度重视解决违规接待问题,绝不可掉以轻心。接待腐败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共产党是否得民心的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能否稳固的大事情,因此绝不能让改革出现逆转。共产党组织的无私为民本质与党政官员个人的“经济人”特性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关键是党中央的决心和行动:用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党政官员的行为使之符合人民的利益。第二,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公务接待制度,并向社会公开。第三,依靠群众力量监督公务接待。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下决心之后,要诚心诚意充分发动群众来监督,奖励属实的举报,要支持鼓励各种媒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第四,一旦发现有违规接待,必须依照法规严肃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包庇者要承担责任。

当然,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实行这些做法有一定难度,其效果未必很理想,违规接待难以绝迹。但是相比之下,公务零接待制度的实施成本较低,对治理接待腐败的效果毕竟要比目前的公务接待制度好得多。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4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

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5

1、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委领导把关负责,委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委属各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负责,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

2、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除上级规定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等公务活动可提供省内地产酒外,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3、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报委领导批准外出安排外,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就工作餐。各单位接待上级和外来客人时,应尽量使用本地农家菜,不得安排野味和高档菜肴,菜肴应适量有度,杜绝浪费。

4、严禁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吃请。同城办事、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同城用公款宴请。

5、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6、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7、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下属单位和个人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8、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定稿] 篇6

为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原则范围: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学校负责接待部门,一般为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3、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4、单位公务接待应严格按《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办发[2014]17号)执行。公务接待一律以公函或有关通知安排为准,餐饮、住房陪同人数等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部门职责:

1、“一室两处”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全面负责学校层面的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组织、学校队部需要公务接待的,则由“一室两处”决定负责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三、接待地点:

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学校食堂或周边地区餐饮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务接待审批。明确公务接待任务后,一般先行填写“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信息、人数、事由、停留时间、出席领导等,如需用车、住宿、赠送礼品的,应附详细接待方案。“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核接待标准后进行备案。接待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务接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2、落实接待任务。公务接待工作经审批同意后,则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点、住宿预定、用车安排等具体事宜,一般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落实。

3、接待费用结算。公务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费用,由接待工作负责人签单,报学校负责人签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凡未办手续或经分管领导批准,而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报销。

4、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接待情况由学校“两处”负责统计,每学期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五、接待标准及要求:

1、学校公务接待一般以工作餐为标准,每人每餐60元以内;招待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根据入数采用圆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市外来长公务接待住宿费标准为:省部级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局级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30元接待费应当采用银行转帐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具体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内容要相一致。

3、公务接待不得超规格、超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不得悬挂或打电子屏幕欢迎标语,不得设置背景版面,不得摆放接待品和花草,不得安排师生迎送,不得献花插彩旗;确需宣传办学有关内容的,提倡使用电子屏播放宣传。

六、其他:

如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篇7

【关键词】公务接待;内容和路线;时间;礼仪工作;总结

博物馆的讲解员作为一个城市的形象窗口,每天都向观众展示着这个城市最美好最精彩的一面。作为讲解员,每天都会接待来自各个阶层的观众群到馆参观。而这些观众群当中,可分为学生团体、散客、旅游团体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工作的圆满完成,决定着领导能否留下良好印象,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达到领导参观的预期效果和目的,这就是我们讲解员需要去探讨和把握的课题。本人从自身的讲解经历中,总结了一些经验,介绍如下:

一、做好讲解的前期准备工作,确定好讲解的内容和路线,是每个讲解员做好讲解工作的第一步

第一点,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好,把握好公务接待的相关重要信息。公务接待来访之前,通常会传真一份预约来函或者联系到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当讲解员接到公务接待的工作时,首先要看看接待函上的内容,掌握好自己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例如公务接待的对象,他/她的个人信息,所在的城市,学历背景,工作单位和主要职责,来馆考察目的以及兴趣爱好等,以便早点确立领导的兴趣点,设定好讲解的内容。如果预约来函的信息不全,自己就要积极主动,通过电话联系好该接待的相关陪同人员,做好咨询工作。最后除了从预约来函那里收集信息之外,还可以提前在网上查询资料,进一步掌握更多信息,以便更好地做好讲解内容的准备。第二点,根据预约来函的信息和对方联系人提供的信息,针对这批公务接待的来访考察目的、时长,提前准备好讲解词。讲解员要及时地在讲解词中搜出讲解内容与对方工作内容、考察目的、主要人物有联系的版面。另外还要掌握近期我市的时事热点、政策动向、施政纲领等,以便在讲解过程中,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口号,能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最后根据自己整理好的综合情况,调整好讲解词,做好对主要及次要内容参观路线的把握,圆满完成公务讲解接待工作。

二、把握好公务接待的讲解时间,有助于讲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果有提前踩点人员或者陪同人员到场,等候期间可以跟他们进行交谈,咨询下这次接待在我馆的参观时间,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讲解时间为一小时或者30分钟。另外,当这次公务接待的参观时间有变动,尤其是由于对方原因而要求缩短参观时间的,讲解员要学会及时调整,把握好讲解时间,尽量将其感兴趣的内容都浓缩精华,让其满载而归。

三、做好礼仪工作,是每个讲解员必备的基本要求

我们需要做好的礼仪工作主要包括化妆礼仪和接待礼仪。作为一名讲解员,首先要做好化妆礼仪。讲解员是代表整个馆,甚至是一个城市的形象,能否给领导留下良好印象至关重要。在接到公务接待工作任务时,讲解员要提前适当化好淡妆,仪容仪表要做到自然、协调、美观,并穿好工装和工鞋,佩戴好工作牌和手表。在公务接待来馆之前,讲解员最好做到提前十分钟至十五分钟到大门迎接等候。除了化妆礼仪,我们还要在讲解过程中做好接待礼仪工作。接待礼仪是讲解员整体素质水平的真实体现。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如果一味地展现同一个表情,语速过快或者过慢,整个感情基调都保持一致,这样的讲解会令对方感到很平淡很无趣,对展览没有过多的期待与激情。因此,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必须要做到热情诚恳,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这不管对于公务接待,还是普通观众都很适用。让每一位来馆参观者都有如沐春风,宾至如归的感觉。对于领导提出的问题,都要做到应答对流,灵活处理,尽量展现沉着、大方。或许有时对方在参观的时候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兴趣不高,或者很疲倦的情况。如果当你发现这种情况,就应该多讲对方熟悉的、感兴趣的内容,并且适当地增加互动环节,让其参与其中,满载而归。

四、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提高自身讲解业务水平

每一次公务接待工作,都是一次珍贵的学习机会和经历,做好每次的总结工作,有益于讲解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讲解员在接待工作完毕后,就应该仔细回想自己刚才的讲解过程,做好笔录,取长补短。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有助于讲解员不断提高讲解业务水平,圆满地完成每次公务接待工作。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8

一、接待原则

(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局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

国家××部、各省(市)××厅(局)领导按一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厅(局)处室领导、各省(市)的地市××局领导原则按二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地市××局部门领导以下的按三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其他部门及本市有关部门领导的接待规格视情况而定。

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

(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局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市内有关部门的,由相关科室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局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五)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局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六)局机关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在非定点饭店接待的,应填写《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作为报销依据。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自理,个别需要包住宿费的客人,须经局领导批准。

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二)接待标准由办公室视情况灵活掌握,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

(三)不得安排客人到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健康中心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五、接待费的报销

(一)接待费实行局长一支笔签报制度。

1、在定点饭店接待的,由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签名确认,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发票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2、在定点饭店外接待的餐单,须凭《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由经办人签名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二)未经办公室安排的接待,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

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9

第二条 市局机关、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方式,自觉做到既热情周到,又不铺张浪费,通过自身努力使公务接待真正成为交流思想、联络感情、促进工作的载体。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先审批、后接待。

机关凡来客需要用餐或住宿的,由负责接待的部门到局办公室登记,填写来客用餐登记单。登记内容为接待部门及经办人、来客单位及人数、用餐标准及主陪人员等,到定点接待单位用餐或住宿。

机关负责对口接待的部门和经办人,每次接待完毕签单前要认真核对帐(菜)单。在签单挂帐的指定地点就餐和住宿的,由局办公室每月结算一次餐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到其他地点用餐的,每批次结算一次,凭就餐发票和登记单核定的标准报销。接待费用的报销凭证须有对口接待部门经办人员签名,由办公室汇总核定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无特殊原因,超标接待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局属事业单位按此条规定制定相应措施。

第四条 兄弟单位客人在甬期间,原则上由接待部门按标准接待一次,按照来客对象或职级由相应领导陪餐,必要时可安排工作餐。

第五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上高档酒,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原则上为(以来客带队人级别为标准): 厅级每人每餐150元(不含酒水,但尽量控制,下同),县处级每人每餐120元,科级每人每餐8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餐5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由局领导出面的宴请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本市系统人员接待提倡安排工作餐,在紫竹食府就餐,标准原则上为:县(市、区)局级每人每餐50元以下;其余每人每餐30元以下。

第六条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客人来甬期间超出本市范围的参观考察费用自理,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第七条 实行来客对口接待。客人来局交流的内容涉及个别业务处(室、局)的,交流介绍、参观考察陪同由对口业务处(室、局)负责,办公室做好食宿交通安排;兄弟国土资源部门事业单位来甬的,由对口事业单位负责接待、交流介绍。

第八条 健全机关接待物品的管理。一是实??数量较大的由两人以上经手)。二是实行审批与购买、审批与赠送间的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物品保管登记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按名称、单价、数量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时须经局领导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局属事业单位按本条规定制定相应措施。

第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按违犯财经纪律处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公务接待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及时审批、分月结帐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来宾应是来我方履行公务的人员(或组织)。由办公室组织接待,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区(县)级政府及区有关部门来局办理公务的;

3、外地有关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并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由局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局领导安排的接待,通知办公室承办;科室对口接待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不突破标准的,办公室直接安排,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标准的,办公室应报分管财务局长同意安排。

3、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未按程序办理的用餐接待,未经领导批准,更换地点、超标准的接待其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接待工作实行凭公务卡接待,定点安排。由局长统筹、办公室组织、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接待工作。

四、接待地点、标准及管理

适当安排接待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超过接待标准的,一律由接待人员负责。

(一)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在每桌300元以内。(二)兄弟县(市、区)参观考察,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600元内。

(三)上级机关(省及省以上)和外省、外地区来指导、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

五、接待费用结帐

接待费实行一月一结,由接待点开出收据发票,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呈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接待纪律

1、各科室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凡一切与接待无关的宴请和费用,一律由来宾自行结清。

2、对兄弟县(市、区)或县以上的单位,我局一般只宴请一次,必要时可增加工作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来局联系工作的,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

3、对基层来我局办事的人员,原则上在局食堂安排就餐,确因人数较多,局食堂无法安排的情况下,经局领导批准,可由业务科室安排工作餐。

4、本局工作人员下乡工作应尽量回食堂就餐,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工作餐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标准控制在每人30元以内。七、一律不准用公款支付娱乐场所的费用。

公务接待制度 篇11

一、接待标准

1、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就餐,每人每次以3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2、县上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就餐,每人每次以20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3、县上其他因公下乡人员就餐,每人每次以15元标准接待(含烟、酒)。

4、超标准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由派餐领导、分管领导及后勤管理人员承担。

5、遇有特殊情况,按镇上主要领导安排的就餐标准执行。

二、接待办法

1、接待原则。按对口接待的原则,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及党群口的接待,由政府承担接待费用,其它各部、委、局、办来人接待,由相关站所承担接待费用。

2、接待程序。上级来人由对口站所分管领导填写接待单,后勤分管领导按接待标准安排,无特殊情况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餐厅就餐,接待单应于吃饭前2小时交后勤管理人员,以免与干部就餐产生冲突,党政办应视接待规模安排帮灶人员。

3、接待陪员。来人接待一般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陪同,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员人数,不得随意增加陪员。

4、签字确认。接待完毕后,陪同领导应在接待单上签字,以认定接待标准。

三、经费管理

1、专帐管理。接待费用设立专帐,帐户设在政府文书处,由文书管理。

2、专款专用。接待费按月报帐结算,每月月底凭接待单报请镇长审批,各站所室应结清当月接待费,交现金或直

接将经费划拔政府接待帐户。接待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后勤接待经费挪作他用,以保证后勤接待工作的正常开展。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减少接待开支,提高接待效率,从我局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所指来客接待是指单位履行公务的接待,包括一般接待,专项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烟、酒、餐饮、来客住宿等。

二、接待工作原则

公务接待要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原则,严格审批手续,杜绝铺张浪费,提倡工作用餐,做到周到服务。

三、接待工作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机关接待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局财务股负责制定招待费用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2、凡属各业务工作接待的,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向各自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由局办公室提出接待建议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安排接待。

3、本局工作人员迎接检查、会议、工作加班等用餐由办公室把关批准,统一地点、统一标准。

三、接待标准

1、就餐标准:由办公室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统一确定招待标准,在订餐时告知酒店,其他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私自修改招待标准;宴请确需用香烟、酒水时,标准控制在中等以下;一般不得上高档烟酒和高档菜。工作人员加班等工作餐严格控制就餐标准,严禁超标准用餐。

2、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

四、结算办法

各股室招待费报销须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局办公室审核汇总,并报请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生效。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凡未按照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度执行,无接待审批单的招待单据,局一律不予结算。

石硐小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13

为落实黔教监发(2014)255号和筑教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推进廉政建设,弘扬勤俭办学、勤俭办事的风气,规范学校经费支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以“真诚、热情”为原则,以诚相待,杜绝铺张浪费。所有公务接待应尽量在校内安排用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2、严格按照上级制定接待标准,严禁部门之间请吃请喝,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镇内学校来人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需安排的,安排在校内食堂吃营养餐,不安排烟酒。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校际之间联系工作。

4、校内开展重大会议、活动等。

三、严格程序,实名登记。

1、办公室制定《公务接待用餐登记表》,如实填写主要来客姓名、职务、随行人数及主陪人员姓名和人数。镇内招待的,来客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非工作日接待和镇外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当事人需电话联系办公室,并按要求通报来客详情,以备办公室登记。

2、重要来客来访、举办重大活动、预计用餐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落实。凡未请示自行安排用餐的一律不予报销。

3、来客用餐需要陪同的,由办公室根据校长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原则上由对口接待人员陪同。与来校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与,没有工作关系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陪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工作餐为家常菜,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元),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房间内不得额外配发洗簌用品。

6、无论在何处办理何种招待,都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办理的原则,否则,不予报销。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四、完善手续,规范结算。

用餐结束时,接待人需在原始菜单上签注用餐事由、金额、时间和姓名。公务接待报销入账时,财务人员要对照《公务接待用餐登记表》进行核实,没有登记备案的,当事人要当面向校长说明,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凡违反規定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五、定期公布,加强监督。

办公室每天必须登记招待、用车,每月将登记表送校长审阅,以便校长及时了解招待、用车等支出情况,加强监管。

息烽县石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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