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2024-06-30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共8篇)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篇1

为保障公司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业务受理及调查

一、受理:客户向公司申请借款时,经业务部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借款条件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业务部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调查:业务部与风险部同时对企业进行考察,业务部经理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三、项目综合分析:业务部根据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对已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得出结论,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第二章 审批

一、项目审批流程

每笔借款金额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其业务审批流程为:业务部申报→风险部独立审核→董事会审议→终审人批准(开发区分管领导)。

二、董事会评审程序:

(1)、业务部必须在董事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发至董事会成员,以便董事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2)、董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请假。若参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未达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

(3)、业务部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险部经理报告风险评估情况;(4)、与会董事会人员质询,风险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答疑;(5)、与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6)、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评审表》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董事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7)、终审人根据董事会意见进行项目终审,对评审通过项目,终审人执行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放款

放款环节流程:借款人面签合同文本→缴纳利息→财务部经理审核→放款→资料归档;

一、签订合同: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公司至少两人同时在现场面签;

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同意。

二、收取利息:财务部按合同规定收取利息。利息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

三、借款发放:财务部根据终审人签字的合同及利息缴纳单,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放款,借款人必须现场开具收据并签字盖章。

第四章 贷后管理及风险预警

一、贷后管理:

业务部、风险部要定期走访客户,保持对客户的维护和管理,定期以《贷后检查表》的形式向总经理书面汇报贷后管理情况。

财务部及时提供客户的还本付息及欠款信息。

二、风险预警:

客户出现风险信号时,业务部、风险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总经理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总经理负责对全公司业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上报董事会。

各部门应按照董事会决议及风险解决方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同时总经理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第五章 责任认定与处罚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篇2

一、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特征和管理特点

要找到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规避方法就要先找到风险的来源。要寻找风险的来源就要看风险投的财务管理特点。

1. 风险投资的不确定性

风险投资是通过一定的机构 (比如投资公司) 和方式向特定的机构和个人筹集资本, 并且将筹集到的资本投资到具有高风险、高附加值、高新技术的企业或项目中去以期望获得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高收益性、成本不确定性, 同时其成本与收益不具有必然的关联性。也就是说, 对于投资行为的风险不可预见, 对于投资行为的收益不可预见, 同时投资行为具有信息不对等性。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管理难度的加大, 对管理者和管理行为的要求更高。

2. 风险投资的财务管理特点

就风险投资来说, 从募资到投资再到收益最后分红, 这个长期的资金流动过程牵涉到了三个方面 (政府或者说社会的影响不在列) , 经历四个阶段。那么风险投资的财务管理就出现了“三方”, 即投资者、风投公司、风险企业;风险资金在三者之间循环, 投资者→风投公司→风险企业→风投公司→投资者, 这就形成了一个四阶段的“8”字循环, 在这个循环中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 都直接影响到资本循环和直接的资本损失, 也就是投资失败。从这个流程中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公司处于中间位置, 它的行为直接影响着投资者和风险企业, 对资金的管理必然落在风险投资公司的肩上, 资金的管理主要依靠财务管理实现, 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

二、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分析

风险投资资金流动的四个阶段以其特点存在不同的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 做好管理工作, 通过管理行为规避风险, 是必然要求。

1. 筹资阶段的风险

筹资阶段的主要风险在于筹资不足, 即是筹资难的问题。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并不广泛, 个人投资不占主要地位, 这说明筹资渠道和政策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不够, 对规范风险投资的筹资工作并没有可以寻求的旧例, 风险投资公司的信誉、管理体系、管理原则、专业的投资队伍, 良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成功的投资行为。投资者对于投资的选择是很谨慎的, 而双方都明白风投的最大问题, 盈利和不确定性。筹资中的财务管理, 在这个阶段主要通过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专业的财务管理团队, 创新的财务管理方式, 完整的投资计划书和执行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办法, 打消投资者的疑惑, 争取募资成功。

2. 投资阶段的风险

在投资阶段一般都分为两个环节。一是投资对象的选择和依据投资对象关于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预算报告, 确定风险项目。这里要求财务管理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对风险项目所属的行业和科技具有较清晰的认识, 并可以通过聘任第三者为客观评价项目, 论证可行性和未来的市场期许。二是按照研发、生产、市场化推广把投资分为三个阶段, 按照实际需要投入资金, 并加强各阶段财务管理, 落实资金使用中的财务审核, 帮助风险企业建立符合发展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 也就是我们说的增值服务。在不同的阶段投入不同比例的资金, 审慎投资, 依据经济运行环境和风险项目计划执行的实际, 及时修改投资计划。这要求风险投资公司按照选定的投资项目组建一个专门的项目组, 组内成员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素质:项目涉及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 最好具备财务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在市场化推广的后期, 还要依据风险项目的运作情况做好退出的准备。投资阶段可以合并为两大问题, 投资什么和怎么做好投资管理。在这个阶段的主要风险是决策失误、风险项目不具备发展所需的管理能力、资源浪费、市场环境变化、类似产品出现并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等。这个阶段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投资决策需要风险投资公司的决策者具有丰富的知识、敏锐的眼光, 更重要的是要能够知人善任, 把专业人才放置到专业岗位, 运用集体的力量避免决策失误;同时, 要求风险投资公司延伸自己的财务管理链条, 帮助风险企业科学、合理地运用资金, 严格项目管理, 逐步落实责任, 推动项目的健康运行;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及时收集有可能影响项目发展的信息, 做好沟通, 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3. 退出阶段的财务风险

退出是收获的阶段, 当然对于不成功的项目来说谈不上收获, 只能尽量减少损失。当前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一般是:上市、股权出售、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清算等。合理选择退出时机和方式, 要求财务管理部门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收集信息, 通过财务运行状况制定出风险资金的退出规划。这个阶段对风险投资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项目分红阶段的财务风险

一般认为, 这个阶段不存在太大的风险;其实不然, 作为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不能把募资和分红看做单个项目的行为, 还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募资行为不是孤立的, 转化投资者把分红投入新的项目, 是双赢的结果;避免投资者因个案的投资失败对风险投资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从四个阶段的风险来看, 投资阶段是财务管理最为艰难的阶段, 每个阶段的特点不同, 要求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具备的素质不同, 财务管理的方式也因管理对象而差别对待, 整体的管理过程既要有区别的对待实际问题, 又要通过财务管理的全程性、综合性来统筹解决问题。

三、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建议

近年来针对风险投资的风险对策做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很多, 许多专家和一线财务管理人员都给出了很多规避风险的建议或对策。不论从宏观的经济环境还是从微观的项目运作出发, 得出的结论都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具有现实意义。笔者以为, 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和高回报对风险投资公司从业人员提出的要求是——高素质。经济行为归根结底是人的行为, 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投资行为的结果。财务管理在风险投资管理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同样是高素质。不论是审核风险项目的投资计划、运作项目、收集信息、及时调整投资规划、制定退出计划, 还是募资行为都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具有较高的依赖性。要解决管理的问题首先要结局人的问题。财务管理人才的遴选、使用、素质提升是风险投资公司管理者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目前我国处于风险投资的初步发展阶段, 从业人员尤其是财务管理的从业人员距离风险投资的需要还有差距, 经验的积累、综合素质的提高, 需要激励机制的引导和考核机制的管理;建立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机制是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如何发挥全体人员的作用, 形成合力, 也就是建立什么样的公司运行信心沟通体系, 是第三个问题。

风险投资是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给合的产物, 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人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财务管理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适应这种变革需要培养复合型的高级风险管理人才, 提升其财务前瞻性和综合财务管理能力, 更新知识结构, 培养国际化视野, 加强对高科技行业和财务管理发展前沿的了解。建立专业强、综合素质高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 并最大限度发挥团队管理的作用是规避风险, 保障风险投资成功的必然要求和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王秀.基于风险控制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对策[J].企业导报, 2010, (2) :49-50.

[2]姜荣.从风险投资流程分析公司财务风险[J].现代会计, 2008, (2) :41-44.

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管理研究 篇3

[关键词] 风险投资 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是指具有一定特質的金融中介人,它们具有识别新创企业或早期成长企业的能力,通过对其投入高风险资本、提供必需的专家技术、实施项目管理等,帮助企业成长,并以此获取报酬。由于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就是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风险投资公司要想获取高收益,增加风险项目的成功率,减少风险损失,必须加强对风险的控制。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阶段是风险投资活动的起始阶段,对这一阶段进行风险管理就是要通过采用一系列风险管理技术,有效规避资金筹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风险投资公司资金筹集工作的有序进行,最终建立适度的资金规模和合理的资金来源结构,为风险投资未来能够成功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仅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管理进行探讨。

一、基本概念及内涵

1.风险的涵义

所谓风险,简言之就是事物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总是或多或少地伴随于人们的利益活动和经济行为之中,也即任何风险活动都是围绕利益进行的,风险就其本质而言是风险利益。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

2.风险投资的涵义

风险投资也叫风险资本、创业投资等,是指对创业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对投资企业进行培育和辅导,在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后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形态的金融资本。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对任何有风险项目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对初创企业(主要是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以期望获取高额收益的目的。本文的风险投资指的是狭义的风险投资。

3.财务风险的涵义

对财务风险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财务风险通常被称为举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成果(企业利润或股东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管理问题

1.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带动成长型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型投资方式,正以迅速发展的态势在我国出现。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是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的。目前在我国虽然已出现了一批风险投资公司,但对于风险投资公司如何运作仍处于探索之中。风险投资公司是适应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是在有利于提高比较优势的新的社会分工下出现的。由此决定了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向是高科技产品。风险投资公司只有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才能充分显示出它的比较优势,才能在比较优势下获得的高回报。高新技术产业之所以采取了风险投资这种新型方式,是因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投资,资金需求量大,虽然回报率高,风险性也大,失败率也很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投资领域中有其特殊的投资规律和资本的运作方式,正是这种投资的特殊性,才决定了风险投资公司存在的必要性。

2.筹资风险的特点

筹资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带来的无法偿付债务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但由于风险投资对象多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规模小、资信差以及它的高风险性,难以从银行、企业及证券市场等传统渠道获得必要的创业资金。因此筹资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无法逃避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债务融资所导致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和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

(1)资金来源变化所造成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根据资金成本等相关理论我们知道:在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的前提下,企业的负债率越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越高,股东的收益也越高;反之,在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率越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越低,股东收益不确定性越大。

(2)资金来源变化所造成的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由于债务融资必须要按事先的约定支付固定的利息,企业的负债率越高,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数量越大,企业丧失现金偿付能力的可能性就越大。

3.筹资风险的影响因素

风险投资公司筹资的风险主要与资金的筹集规模、来源渠道及其资金的结构等直接相关。资金来源主要有:富有的个人和家庭、政府、大企业资金、养老基金、金融机构以及外国资本等。根据资金的来源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现状,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存在很多障碍。主要是大多认为中国人传统心理决定了银行储蓄仍是当前多数人的首选,且私人资本太过分散,因此不能期望私人资本成为可行的融资来源;而且风险投资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完善,没有具有全面准确的科学知识、技术、信息、经验和技能作为支撑并有一定数量、为投资人提供智力服务并按市场机制独立运作的专业机构;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存在问题、技术转化环境不良、信息指导不力等。

第二,政府过分参与投资模式不合理。对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官办官营”的投资模式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政府作为风险资本主要来源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

第三,养老基金难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世界各国养老基金都是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然而,在目前的国内,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社会保障基金还无法进入中国的风险投资领域。

第四,金融机构进入投资领域受到限制。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提供了一定的风险资本。在国内,由于现行保险法的限制,保险公司的资金难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同样,商业银行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也受到了类似的限制。

第五,外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政策不够完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只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配套措施能跟上,进入中国的外国风险资本一定也将非常可观。

(2)资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结构是指公司中各个资本要素额占总资本额的比例,或者说,长期负债占总资本额的比例。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是公司一项重要的筹资决策,即为实现股票价值最大化而有效组合债务、优先股及普通股。企业的资本成本就是企业利用不同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的平均成本或总的代价。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结构面临着: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安排不合理;筹资期限与投资期限结构不匹配;债权筹资与股权筹资结构不合理等不合理因素。这必将影响到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发生。

4.筹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控制的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措施:

(1)选择筹资渠道,控制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由于筹资渠道的狭窄,以及筹资渠道障碍的因素的影响,是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的关键所在。这样选择理想的筹资渠道就成了风险投资公司的首要任务。当前在我国拓宽筹资渠道,主要有:

第一,重点培育以上市公司为主导的风险资本供给机制。我国目前处于风险资本发展的初创阶段,大企业是我国现阶段风险资本第一供给主体。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各行业的大型企业,资本实力雄厚,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风险投资的参与意识也较非上市公司强。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拓展风险资本的来源,改变我国目前风险资本供给规模小并由政府为主导的格局,而且能够通过参与风险投资调整其产业结构,培养新的增长点。

第二,鼓励证券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风险投资。由于证券公司有着优秀的人才,具有参与风险投资的人才优势;证券公司作为直接投融资的中介,在长期的投融资过程中,与商业银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上市公司等已经建立了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具有参与风险投资的投融资优势。

第三,适当放宽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投资的法律限制。我国的《养老基金管理办法》、《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度都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进行了限制。在这些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资金还不能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应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合理的修订,放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参与风险投资,但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对他们参与风险投资进行一定的监管和监督。

第四,建立有效的信用保障體系。在信用普遍恶化和信用秩序严重混乱的条件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很难将各路风险资本引导到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供给机制,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秩序。

第五,对外资的运用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于我国加入WTO以后,利用外资已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境外资本不仅可以解决我国资金紧张的局面,还可以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当前利用外资的光明前景下,更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保证我国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研究企业资本结构的出发点是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如何控制资本成本。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获得资本,从利用纯粹的债务融资到完全的股权融资。为了获得资源,就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不同的融资手段需要支付的成本是不同的,比如债务融资需要固定偿付本金和利息,股权融资需要支付红利,或者使投资者获得资本增值。结合风险投资公司的自身特点,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优化资本结构:

第一,长短期筹资的比例要合理配置。风险投资公司应该根据长短期筹资本身的特点和风险性质来合理地配置长短期筹资,降低筹资风险。

第二,筹资期限与投资期限相结合。风险投资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必须对资金的使用时间进行合理预期,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恰当地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间,适时获得所需资金。否则,容易出现或是由于过早筹资形成资金投放前的闲置增加利息支出;或是因资金到账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机,造成经营损失。

第三,优化债权/股权结构。风险投资公司本身的业务特点决定其资本流动性非常差,因此更需要一个稳健的债权/股权结构。相关的理论,我们以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评价风险投资公司债权/股权结构是否最优的评价标准,使公司资产价值达到最大的资本结构,同时也是使公司资本加权成本达到最小的资本结构。

三、结论

筹集风险资金是风险投资运作流程的起点,风险资本的筹集在风险资本的运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风险投资具有流动性差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需要一个长期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证风险投资家不断对原有项目再投资和对新项目投资。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来源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指出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控制措施,给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金锡万:企业风险控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彭韶兵:财务风险机理与控制分析[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

[3]杨艳萍:风险投资的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分析[J].经济师,2003

[4]李延波:风险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中国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6

[5]党夏宁:风险投资业财务风险控制研究[D].中国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4

投资公司外包业务风险控制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管理。

第三条 督管理。

第四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五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六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八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

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九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 公司XX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二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XX部门负责已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XX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

公司XX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防止重大风险事件对融资性担保业造成冲击,避免单体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由自治区、直辖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制和公司制以外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事件与许可证不统一是指可能严重危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机构重人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建立职责关系明确、报告路线清晰、反应及时有效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

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专岗具体负责重大风险事件的接报、上报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简要情况,24小时内报告具体情况。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发现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七)3个月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

(八)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九)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监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发生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的性质、事态变化和风险程度及时做出判断,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进行报告。监管部门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破产、解散或被撤销的;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重大担保诈骗、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可能危及金融秩序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

(四)其他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或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风险事件的简要情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己采取和拟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在第八条所列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完毕的2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整体处置情况报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

第十条监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建立重人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监管部门应制定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应急管理岗位及其职责、应急管理措施和应急管理程序,及时、有效

3地处置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保护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的协调处置机制,确保本辖区发生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二条对可能影响地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重大风险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的问责制度,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真实情况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

信用担保公司风险及风险管理探讨 篇6

众所周知, 信用担保公司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新兴行业, 它的风险所在是在进行业务往来时, 也就是为企业担保时, 可能因为多种原因使得担保本身不确定性增加。不可否认的是, 任何担保都存在风险, 只能是将风险降低或者转移分散, 并不能让风险完全消失, 所以信用担保公司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无可避免。换个方式来讲, 信用担保公司做的就是承担风险的买卖, 如果有哪一个企业确定没有一丝的风险, 也就不会和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往来, 公司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同时也要量力而为, 要深入考察被担保企业的资质能力, 不能盲目投保, 没有调查清楚的投保是不可取的。因此, 要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 有正确的投保观点, 认清投保风险, 才能有利于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在多样的市场生产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风险, 这些风险的复杂性、流动性是一致的, 下面对这些风险进行归类,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被担保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而引起的风险性投资。因为信用担保公司投保的对象大多是中小企业, 这些企业尚属新兴企业, 在残酷的市场竞争刚刚站稳脚跟, 但终归是规模小, 实力较弱, 相对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经营过程可能会产生无法预料的意外情况致使企业产生危机, 易使担保公司无法收回利益甚至成本。在如今的担保行业, 信用问题仍较为严峻, 行业内没有一条完整的系统记录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资料, 对于被担保人也没有良好的监督管理体制, 这就让许多企业产生了拖欠还款或者不愿还款的想法。再加上中小企业本身业务能力差, 财务管理松散, 日常公司信用也不高等等因素加剧了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

1.2 企业高管的能力风险

在中小企业中不乏有学历、有能力、有远大理想抱负的有志者, 但是大多数是文化水平低, 管理素质差的老板, 参与管理企业的组织分工也较为简单, 就是一到两个股东或就是一个老板全权负责公司所有经济事务, 一个人的杀伐决断会使公司的前景堪忧, 对于事物的判断力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理性经营能力缺失, 对待事物过于感性, 易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多个项目中, 在市场竞争中缺少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企业的发展极为缓慢, 发展更无前景可言。

1.3 生产风险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属于压力极大的部分, 没有可以垄断或者部分垄断的核心技术, 缺乏强大的竞争优势, 生产的产品也属于无科技含量、无竞争实力, 无市场份额等“三无”产品, 这些增加了企业的技术和产品风险。

1.4 信息真实性

在担保与被担保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真实的风险, 许多中小企业为了得到担保资格不惜通过造假来寻求保障, 向担保公司提供虚假信息, 更有甚者只为了诈取贷款。担保人和公司之间的信息虚假揭示出一个问题就是担保行业的信息不畅通, 因为保密需要, 许多客户的信息被完全的“藏”住, 即使是客户的信用问题也不能泄露。

1.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从小方面来说, 就是在业务往来中由于操作业务能力低, 操作不当造成业务风险。归根来说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管理水平能力低, 担保条件把控不严格。从大方面来说, 是指信用担保公司在信用担保时能否在确保成本回收的前提下收益, 因为大部分被担保企业是中小企业规模小, 贷款收益小, 假如发生了一次担保事件就会使担保公司的一大部分业务收益变成泡沫, 影响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1.6 动态风险

信用担保业务机制与普通保险行业的业务机制有很大的差距, 信用担保具有不确定性和强烈的主观判断性, 普通保险行业具有客观性、可预期性, 且保险业务可以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来预算业务完成的成功率, 由此获得利益。而信用担保则不同, 因为每笔业务没有一致性, 担保的金额, 时间不同, 使担保措施不到位, 如若担保资金过大, 没有办法进行精确的计算, 会加大担保风险。因此, 担保公司会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案例分析, 提出齐全的业务方案, 尽可能降低业务风险, 否则会因投保大型项目而缺乏流动资金支持其他业务。

2 如何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2.1 经常关注国家经济发展状况

信用担保的管理层应该紧盯国家经济发展动态, 无论是国际的货币、石油还是食品价格的变化, 都应关注, 这些形式的变化都会对国内的经济形式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通过大的经济形势走向对行业和地区的类型进行详细划分, 不仅要关注国外的经济发展, 国内和省市级地区的经济形势也要给予关注, 同时政策的变化也需要管理者的注意。只有重点关注经济和政策变化才能够更好进行公司决策, 提出完善的管理方面, 调整和改善担保管理的不足, 从而减少业务风险, 降低在重大决策上的失误率。还有一点就是着重关心国家给予扶持和帮助的企业以及和这些企业相关的产业, 如环保低能的行业可以重点关注。

2.2 完善本身的监管体系

信用担保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公司制度来调整公司内部的体系, 协调统筹各部门的发展, 使公司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制度, 严格监控以防因为操作失误而出现业务风险, 提高内部监控能力, 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2.3 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一个公司的灵魂在于它独有的企业文化, 文化是沁入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 让他们在公司能够产生依赖感, 切身实意的为公司的发展感到骄傲和自豪。信用担保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在要求员工能够严格要求自身, 对于业务人员更要加大培养力度, 不仅要学习成功的经验, 更是要分析失败的案例, 从中吸取教训。

2.4 科学的考核体系

对于信用担保公司来说, 建立一个科学的考核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可以考核要求担保的中小企业, 减少业务员的操作失误。同时, 单单看考核结果是不可以的, 还要结合客户的自身情况, 提出量身定做的方案, 严格科学的把控担保业务。

2.5 严格工作流程

信用担保公司要想有好的发展, 它的工作流程就要像世界一流产品的流水生产线一样, 一环扣一环, 环环相扣才能使工作进行流畅, 节省时间的同时也要严格把关。这样可以保障业务开展的科学性、合理性, 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6 创新举措

市场竞争变化多端, 虽说万变不离其宗, 但是新的变化不能总用旧的方式来应对, 公司管理也是如此, 信用担保公司为了降低风险, 可以对被担保企业的反担保措施进行调整组合和再设计, 提出自己的建议, 灵活控制业务审查, 确保资金回笼。

总体来说, 目前担保公司的数量逐渐增多, 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好的发展, 可以缓解他们资金短缺的问题, 对于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也要看到信用担保公司高回报率的同时存在的高风险, 风险一旦发生, 对企业造成的伤害便无法挽回。所以, 信用担保公司要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 提高管理能力, 让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变得科学化、合理化、公正化, 促进担保公司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华东.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研究——WJM信用担保公司履约保函项目风险管理案例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 2009.

[2]李亚寅.浅析中小企业贷款与保证保险发展——基于风险管理的角度[J].上海保险, 2012, (7) :11-12.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篇7

【关键词】投资公司;财务风险;风险管理;法律风险;多元化经营

一、引言

信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得投资公司的经营环境变的复杂,经营环境充满着风险性,所以财务管理在风险投资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如今,投资公司的风险呈高层化、扩散化、契约化、网络化,针对这些特点,投资公司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来促进企业发展。

二、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管理目标单一

由于投资人将管理目标局限于投资领域,投资公司需要对其他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投资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需要多方面的综合考虑,并且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筹资风险、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使得对投资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人员的管理,是在风险投资这个特定行业做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制度设计以及投资的前期财务评价和投资企业动态财务评价,建立预警机制,管理手段采用人力和数据库形式展开多样化的管理。

(二)资金流通不畅

投资公司的分红,既要根据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效益,还要看企业经营高层对分红态度和企业下一年度的投资需求制约,分红的多少并不是固定的,这也说明投资公司利润不是平稳的,企业的现金流也是不稳定的,而是阶段性的,非持续的,所以财务资金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股权不能退出,由于国内产权有较强的流动性,长期股权投资的周期也变得较长,投资公司的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投资公司成为了企业永久股东,不能回笼货币资金,另外,国有投资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成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有股权一旦推出便可能引起股权下降,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要想公司长远发展,国有公司将各项资金投入各个项目中,使得自身资金不断减少,加大了活动性的风险。

银行贷款业务不断发展起来,国有投资公司的自由资金有时不能满足自身扩张的需求,所以需要银行发行债券或者通过贷款来获取资金,由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偿还债款的能力的限制,企业不按时偿还债款,在杠杆作用下,子公司容易出现经营困难和财务的危机,使资金链条断裂,加大了财务风险。

(三)投资领域过于广

投资公司在政府各个时期工作部署的条件下,投资的领域过于广泛,受到员工知识、技术、能力限制,做不到每个方面都能完善管理好,增加了管理难度,专业人才缺乏也是投资公司存在的普遍问题,而项目的各个环节是一个联系的整体,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公司便会受到影响,财务的风险也就随之加大。

(四)存在法律风险

公司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或者在遭受外部法律事實而在法律上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公司的制裁,受到财产、声誉的损失,甚至资格被掠夺,造成法律风险。公司可能存在合同法律的风险,由于公司的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不恰当代理存在缺陷;投资和融资法律的风险,由于缺乏投资眼光使得过多投资项目并且选择不当,加之投资管理不足、投资管理对象不守信用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企业血本无归;侵权的法律风险,投资公司个人权利意识淡薄权利保护意思不强,对他人权利不够尊重,公司一旦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便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损失;担保的法律的风险、财务和税收的法律风险、公司法人治理法律的风险和劳动法律的风险等各种风险。

三、投资公司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提升风险和责任意识

企业增加风险意识,进行全员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企业良好的机制运行是离不开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各个部门和员工的参与,要想成功地进行风险管理就要改变当前落后的管理观念,增强财务人员风险意识,这样才能进行风险管理。企业在具体管理上,要有明确的标准,业务上有系统的进行流程,操作上有详细的操作手册,过程中有监控,工程结束后有严格考核,努力让每个员工在工作时能够亲自体会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深入员工心中,使得风险防范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建立风险信息管理,完善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和外部各种传播媒介,可以及时地获取各项信息,为能正确地进行风险管理而创造各项条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还能对监管会要求的指标进行计算,监控企业各级机构部门的业务发生的各项交易情况,尤其是公司进行的大额交易,企业更要进行实时监控,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

组织机构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管理系统三个部分组成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好比计算机需要软件和硬件,组织机构体系是硬件,而内部控制制度是软件,要保证软件和硬件的共同发展,要有科学性、全面性、前瞻性和经济性的建立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和控管办法,利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各项有效指标对融资、投资和资金的运营警醒预警,并且根据特殊风险做出防范措施。

(三)对公司法人治理进行完善

第一,要改善董事会的结构,扩大独立董事的数量。独立董事可以起到制约大股东的作用,从而可以保护到小股东的利益,我国国有投资公司要求,独立董事要占三分之一;第二,建立董事会的内部专职委员会,合理地对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人员配置,强化董事会的执行的功能;第三,进行市场化运作独立董事,广纳贤才,这样才能提高董事会的质量,加强董事会的监管,使得独立性作用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通过多元化经营来分散投资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多角度进行投资,这样企业的风险便会有所降低,只有企业的投资项目多元化多样化,这样盈利的项目就可以弥补亏损的项目,但是,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擦亮眼睛,慎重的进行投资,尤其在投资前期要做好调查研究活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估,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五)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企业通过完善和监理内部的制度,来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把国家法律内化为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机构,并且配备专门的法律人才,公司建立法务部来对风险进行预测、预防,也可以聘请律师、法学方面的教授来做公司的投资顾问。通过确立风险点来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形成内部制度,对法律的各项风险进行防范、评估,并且及时进行制度的修改和制定。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要贯穿到各个项目,确立公司经营的每个法律风险点,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将法律风险防范融到每个人的各项工作上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四、结论

企业无论在何时都存在着法律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子公司来说是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所以,投资性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不仅要借鉴优秀管理企业的基础,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健全财务的内部控制,投资集团公司要跟随财务主题进行多元化的发展,这样产权关系便会更加的复杂,对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出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瑾.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3,(9).

[2]曾章伟.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财经界(学术版),2012,(10).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篇8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签发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XXX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企业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以及《XXX》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采用的所有针对各种风险管理活动的总称,通过合理的方法识别、分析、整合、沟通、评价、应对以及控制风险,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措施对风险予以处理,以较少的成本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公司总体目标要求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部信息沟通的可靠性,生产信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确保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确保降低纯粹风险可能带来的收益变动,实现稳定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总体绩效。

(五)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因风险事故的影响而中断。

(六)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机制,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构建要以公司的战略目标为指导,从整体上把握公司的风险状况,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将各相关部门有效地进行融合,从组合风险的角度考虑风险。在确定长中短期目标后根据目标进行事件确认、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构建相应的方针政策对风险实施管理,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要对全面风险管理具体措施的成本及其收益进行比较,权衡成本与收益,要以切实、可行为目标,合理地制定方案、选择方法。针对在公司风险经营中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产生广泛影响的关键风险进行预控管理。构建一个区分重点风险与一般风险、关键风险与非关键风险的合理体系。

(三)制衡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分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风险责任部门,即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第二道防线是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道防线是风险监督体系,即建立XX公司自我监督与集团公司监督相结合的双层监督体系。

(一)风险责任部门

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总经理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营运操作部、工程技术部、计划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安全监督部是公司的风险责任部门,其主要的职责是:

1、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配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本部门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2、在本职能部门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落实人员负责、协调和指导风险管理工作。

3、在本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内识别风险类别,衡量和评估风险,明确风险的来源。

4、开展落实重大风险的应对工作,提出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措施及优化方案。

5、做好风险管理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和风险管理工作小组组成,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经理为领导小组组员。其主要职责是:

1、审批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审批公司全面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3、对公司各部门的风险进行组合管理。

4、监督公司关键性的风险指标。

5、对全面风险管理提出管理建议。

风险管理工作小组(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各部门风险管理员组成,其机构以及向领导小组沟通、汇报的职能设置在总经理事务部,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关于全面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

2、研究提出公司全面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3、度量风险,评估风险,向领导小组报告关键性风险指标的管理情况。

4、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风险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风险清单

和风险应对方案的汇总整理。

(三)风险监督体系

风险监督体系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有效性进行监督,第二层次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审计工作。

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备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形成了风险监督部门的第一层次。内部审计专职人员的职责包括检验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和体系是否合理,风险管理控制是否有效,制定相关的风险审计计划并实施风险审计。

集团公司每年对公司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构成了风险监督的第二层次。内部审计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经济责任、内部控制等审计项目对公司开展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工作成效进行监督、评价,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流程

第七条风险识别

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目标,从管理企业风险和创造企业价值出发,各风险责任部门须对自身工作范畴内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分析。

(一)各风险责任部门应全面识别部门内部与外部的现有风险与潜在风险,并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各种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与影响程度,填写《部门风险管理档案-汇总表》(见附件)提交工作小组。

(二)工作小组应对《部门风险管理档案-汇总表》进行整理,按照风险类别对每个单体风险进行分类汇总;根据XX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与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整理公司战略相关的关键风险。

第八条风险评估

(一)工作小组应根据集团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现状、财务数据、领导层意见等方面的资料制定《风险评估标准》,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根据公司经营变化及时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风险责任部门应按照《风险评估标准》对《部门风险档案-汇总表》中已经识别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填写《部门风险档案-单项风险明细表》对固有风险和基于现有管理举措之下的剩余风险进行评估,并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形成重点风险项目汇总报告。

(三)《部门风险档案-单项风险明细表》的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的名称、风险描述、固有风险评级、剩余风险评级、风险责任部门现有的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应对的管理建议等。

(四)重点风险项目工作详见第四章

第九条风险应对

(一)工作小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绘制“风险应对策略图”。汇总每个单体风险档案,建立风险数据库,并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二)风险责任部门应对重大风险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工作,明确重大单体风险的执行情况。将所属的其他单体风险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监控管理。

第十条风险监督

(一)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风险管理数据的日常管理、监督,并定期对风险责任部门已经开展的风险缓解措施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二)工作小组每年一次对上述风险管理流程体系的贯彻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依据报告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其后续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持续改进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按照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的实际运作情况对现有模式进行维护、完善和改进,推进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得优化,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适应能力。总结风险管理经验和教训,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必要时对风险责任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第四章重点风险项目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重点风险项目的报告

各风险责任部门应每年就工作范畴内识别出的重大风险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重点风险管理项目汇总报告。报告应该包括风险名称、固有风险评级、现有的缓解措施和内部控制流程、剩余风险评级、风险应对策略等。

第十三条 重点风险项目评审

工作小组对各风险责任部门上报的年度重点风险管理项目汇总报告进行初审,形成公司的年度重点风险项目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重点风险应对方案设计

(一)根据年度重点风险项目工作计划,由工作小组牵头开展重点风险项目应对方案设计。

(二)风险应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该重点风险项目应对管理的策略、目标和原则;

2、具体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或者细则;

3、关键风险指标;

4、涉及到的关键内部控制活动。

(三)重点风险项目应对方案审批

重点风险项目应对方案由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第十五条重点风险项目应对的实施执行

工作小组应在重点风险项目应对方案审批通过之后,将具体重点风险项目及其应对策略、方法分解至各风险责任部门。风险责任部门根据应对方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监控关键风险指标,完成关键内部控制活动,并记录执行情况。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后仍存在巨大风险的,有关风险责任部门应该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进行重大风险项目再评估。

第五章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全面风险管理定期报告

工作小组应定期根据各风险责任部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与风险管理体系可能的改进、完善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提出需要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的资源、事项等。

全面风险管理定期报告上报:每年上报一次。

第十七条 全面风险管理重大风险报告

工作小组应根据汇总的重大风险向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包括但不限于:

(一)风险的评估;

(二)针对管理现状的风险应对方案;

(三)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

(四)推进计划与进度;

(五)需要公司领导层协调解决的资源和事项。

全面风险管理重大专项风险报告上报:视各风险责任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港集团管理制度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XX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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