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

2024-07-21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共5篇)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 篇1

人的解放是马克思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分析基础上,为无产阶级和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争取自由和解放而创立的科学理论,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充分证明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是科学、是真理.从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所依靠的.物质力量,所必备的物质基础、前景和具体道路等方面,可以论证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的现实性和科学性.

作 者:黄帝荣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刊 名: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COLLEGES OF SHANXI 年,卷(期): 15(8) 分类号:A81 关键词:马克思   人的解放   具体途径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 篇2

关键词:论犹太人问题,人类解放,政治解放,市民社会,利己主义

1 犹太人问题的二重性

"法国革命以前, 世界犹太人的总数是225万, 其中欧洲占175万, 犹太人问题一直是欧洲社会关注的焦点。总体而言, 在资本主义较为发达的西欧, 犹太人有较大的自主权, 中欧地区的40多万犹太人却面临着极其悲惨的命运。在很多地区, 他们只是宗主国的控制与剥夺对象。"大部分中欧国家以"保护基督徒免遭伤害"为由对犹太人进行约束和限制。例如他们不得在非犹太人区活动, 必须佩戴特殊的犹太标记, 不能雇佣犹太人做佣人等等, "犹太人问题"是存在于19世纪的现实问题。因此, 犹太人问题、犹太人的压迫与解放作为时代的"特殊命题"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反思。

然而, 如果我们考虑到犹太人所代表的文化背景以及犹太精神的深刻内涵, 犹太人问题也就不仅仅作为时代的"特殊命题"而存在, "犹太人问题"也映射出了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命题--人应该如何实现解放?。一方面, 聪明勤劳熟于商业经营的犹太人在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中秉持着利己主义谋生法则, 而利己主义正是当下市民社会的个体生存的根本信念。在利己主义的驱使下"金钱拜物教"盛行, 人的本质异化。市民社会人作为"个体存在"的现实与政治国家要求的"类的存在"的理想形成了根本性冲突。社会要求人与人的连结, 而在市民社会中奉持利己主义原则的人恰以个体 (自我) 为中心把他者当作工具任意的使用。因此"犹太人问题"反映着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 而在这个意义上"犹太人问题"也作为人类寻求解放的普遍命题而存在。

政治解放是最终的归宿?

(1) 马克思对政治解放问题的基本理解

鲍威尔在1843年发表了《论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 他将犹太人问题的普遍意义诉诸宗教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最顽固的对立形式是宗教的对立"。犹太人问题的解决将求诸于对宗教问题的克服。在此基础上, 鲍威尔认为, 犹太人的解放就只有在犹太人放弃犹太教, 并且国家不以宗教为前提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废除。以宗教为前提的国家, 还不是真正的、不是现实的国家。"不得不说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的理解是片面的, 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书中所指出的--犹太人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犹太人问题依据犹太人居住的国家而有不同的表述。在德国, 不存在政治国家, 不存在作为国家的国家, 犹太人问题就是纯粹的神学问题。""在法国这个立宪国家中, 犹太人问题是个立宪制问题, 是政治解放不彻底的问题。"

(2) 政治解放的二重局限

马克思的思路是清晰的, 犹太人问题被鲍威尔还原为了"神学问题"而马克思进一步将"神学问题"还原为对政治国家的批判。因此, 我们完全可以循着马克思的思路进一步追问, 政治解放、政治国家的建构最终为什么不能争取到人的终极自由, 让人回归其本质?这正是马克思所期待的追问, 也是马克思对政治解放进行批判的主要着力点。政治解放的不完备性体现在:一方面它无法完全把政治领域已经宣布解放的抽象允诺实际的贯彻到人类生存的现实领域, 人类仍然生存在和宗教描述类似的二重世界之中--政治国家, 是那给予了人们美好许诺的天国;市民社会, 是那被苦难与奴役填满的尘世, 那些在政治解放中被许下的诺言并未在市民社会真正实现。另一方面, 二重世界的划分也导致了人类的二重生活, 作为政治国家的一员, 人们把自己认同为共同体、类的存在物。同样, 作为市民社会中的一员, 人们也把利己主义作为个人原则, 把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类相互隔离。

国家只是在政治上消除了社会诸般差别, 而在实际的生存领域这些差别依然存在, 甚至是作为国家的前提而存在--"只有同自己这些要素处以对立状态, 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 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政治解放确立了二重世界,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恰恰代表的是宗教中的天国与尘世, 天国的理想与尘世的苦厄并不能在现实中统一起来。另一方面, 二重世界的确立也使得人类过着二重生活--尘世的、天国的, 个体的、类的。在政治国家中, 人把自己看作政治共同体的一员, 视为类的存在物而生活。而在市民社会, 人们秉持利己的原则将自我与他者相割裂, 把他者视为利己的工具, 过着互为工具的苦厄生活。在"尘世", 每个人都信奉只有"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格"。而正是这样, 也没有任何一个"我"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格", 在互为工具的结构中没有人能够逃脱作为工具的命运。"在这里, 即在人把自己并把别人看作是现实的个人的地方, 人是一种不真实的现象。相反, 在国家中, 即在人被看作是类的存在物的地方, 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 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 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人能正视他者并把他者视为现实的人--这仅是存在于政治国家的天国幻相。而在现实的市民社会--互为工具的结构中, 人本身是一种不真实的现象。马克思揭示了隐藏在二重世界之后的悖谬, 在现实性领域人失去了本己的实在性, 而在非现实的理想领域, 人又被虚假的"允诺了"本己的生命。只要二重世界存在, 无论在哪个世界, 人在本质上都是非存在 (并非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而存在) 。

(3)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裂的原因

正如上文所论述, 马克思分析了"政治国家本身的诡辩"即"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世俗分裂"。只要这种分裂还存在人就是丧失了的人和不完全的人, 是外化的人和受自然力控制的人。因此, 政治解放并不是人类解放的最终归宿,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带来的是现实与理想、个体与类的分裂, 政治领域理念的实现并不能完成为尘世间的现实, 政治领域类的共同体的生活在尘世表现为个体的异化。当这种根本性的分裂及其带来的一系列人类生存现象被揭示出来的时候, 我们需要反思的是:这种分裂何以存在?马克思将这个问题诉诸于"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旧的市民社会直接具有政治性质"。也即是说在封建时代, 市民社会的要素通过领主权、等级、同业公会等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领主权、等级、同业公会等形式成为了连结市民社会和国家生活的粘合点, 政治的要素渗透在市民生活的领域, 市民生活的内容也贯入国家政治生活,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还未产生截然的分裂。但政治革命却"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它把市民社会分割为简单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是个体, 另一方面是构成这些个体生活内容和市民地位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政治革命使政治生活上升到普遍领域, 而特定的生活降低到只具有个体的意义,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由此而产生, 而利己主义成为了国家的实质前提。

至此我们可以简单总结一下马克思本人的演绎思路。在马克思看来, 犹太人问题不能仅仅被归结为神学问题, 因为在不同的国家犹太人问题的表征不同。同时, 犹太人问题也不仅仅是关乎犹太群体的特殊问题, 而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类共同体的普遍命题。这样, 马克思反对了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政治解决思路。反之, 马克思对政治国家本身进行了批判, 问题由最初的宗教问题延伸到了政治领域。被政治解放幻想遮蔽的恰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分裂, 这种分裂导致了"人之实现的不可能", 进而政治问题又过渡到了市民社会的问题。最终, 这种分裂的根源被马克思诉诸人类"利己主义"的信念, "利己主义"的信念造成了人的根本异化。

3 利己主义的原则

在《论犹太人问题》的第二部分, 马克思对利己主义犹太精神带来人对金钱崇拜造成的人的客体化与异化进行了深入而又精细的分析。马克思的分析在一开始就是以世俗社会为起点的, 犹太人秉持着自私自利, 实际需要的精神, 笃行着"做生意"的礼拜, 崇拜着"金钱"的神明。这一切的一切和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前提, 市民社会普遍具有着犹太精神。

在与金钱的关系中一切都成为可以让渡的、可以交换的商品, 作为真实的, 人的本质的关系即类关系反而成了手段, 它不幸的成为了买卖对象, 甚至妇女也不例外。人乃至整个自然的价值被客体化, 人不再是其自身, 个体与个体, 个体与类的关系异化为了金钱关系。在金钱衡量的交换关系中人受到了最为畸形的异化, 钱币成为了最高的神明。

4 人如何实现解放

这人类的解放的宏伟历程如马克思在第一部分的结尾所述:"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 并且作为个人, 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 成为类的存在物的时候, 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 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从自身分离的时候, 只有到了那个时候, 人的解放才能完成。"这个解放日, 是全人类从价值化了扭曲了的世界中解放出来的那一日, 也是人类从客体化的世界中摆脱出来见到自己最本己生命的那一日。在这一日, 人将实现其自身。

参考文献

[1]侯小丰."自由何以实现"与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逻辑进路--重读《论犹太人问题》[J].浙江学刊, 2010.

[2]李金和.人类解放前提论--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解读[J].理论月刊, 2011.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的具体途径 篇3

关键词: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演变历程;理论观念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63-02

一、理论观点的初步奠定

马克思在任《莱茵报》编辑期间发现:面对19世纪日益突显的社会矛盾和政治斗争,仅仅依靠理论批判,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所以,只有进行社会革命根本改造社会,才能达到改造国家、实现人类的解放与自由发展的目的。而面对日益严峻的阶级矛盾和无产阶级的无奈而无力的抗争,这位无产阶级导师不得不从无产阶级角度出发,为这个无助的阶级寻求可以解放自身并发展自身,最终实现“人”的权利的新道路——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

李鼎文在《马克思精神是人的自由解放》一文中提出:“马克思是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首先弄清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由于迥异的阶层出身,不同的人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是千差万别的,从这个客观事实出发,他否定了原来黑格尔所倡导的“国家是宇宙精神的体现”的那种为政治服务的观点,更加尤为可贵的是:在他看来,政治地位的解放与获得不再成为人的解放的衡量尺度,或者说,不再是唯一的衡量尺度。他已经为“人的自由与解放”注入了“人道主义”的强心针。只不过,相较以往而言,他的人道主义已经具有切实行动纲领和准则的现实性的新的人道主义,而不再是哲学家们流于口头和存在于理论构想之中的“建设性空想了”。

马克思借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异化概念,经过批判和再创造,这个新的异化概念所引发的思考是:“人的自由解放”应当是人在社会历史活动的实践过程中对反对人的本质的一切异化的实践过程。或者说马克思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在于人独有的“自由自觉”的特性。要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使之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就必须使人回归“自由自觉的本质”。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人的本质的回归过程,这是人的发展道路上的合理要求,也是每个人天生的权利。

二、理论观念的完善与发展

目前学界普遍的看法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他的人的自由解放思想初步成熟标志。因为它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对关于人的自由解放的伟大意义、内容、途径都做了充分的论述。下面我们着重从“途径”这个方面来总结。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出发点是“人”,是“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同时在其最初的理论框架中不难发现“国家权力”是与“个人权力”对立而冲突的;“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和国家权力的干预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马克思在其理论框架之中如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到国家权力的压迫与制约呢?

马克思在18世纪50年代末期对1831年《黑森宪法》做了高度评价。他首先从权利制衡的角度上肯定宪法的可执行性,其次从立法公正的角度上承认了宪法的公平性,从他的赞誉之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分权和监督的肯定,1871年的巴黎公社运动为马恩后来继续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权构想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间接实践经验。马恩对这个新生的政权的惊世创举而呐喊高歌:“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他们在总结巴黎公社政权建设实践时,提出以分权制约绝对权力和监督公共权力的原则。恩格斯进一步总结和强调了巴黎公社在权力制衡和运作机制中的两个根本措施:第一,实施普选制,把涉及人民自由与发展的公共权力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由人民实施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被选举人的职位在同时并不固定而是可以随时罢免的,这防止了任何个人对公共权力的绝对垄断。第二,巴黎公社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他们的工资收入始终与工人一致。这可靠而有效地防止了公职担任者因个人私欲而干扰公共权力的公平性。恩格斯把这两条措施作为无产阶级国家区别于一切旧国家的根本点。它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实施民主监督,以此制衡绝对的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力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笔者在总结陈晏清、王新生《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一文时也发现其核心内容之一是:马克思已然发现国家其实并不能决定市民社会,相反的是市民社会的性质决定了国家,民主制是人民的自决。在洞悉到这一实质的时候,他的人的自由与解放观念也就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理论观念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丰富与实践

依据陈锡喜所写的《马克思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李高君所著的《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篇文章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在马恩去世后,其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观念的发展并未就此止步,相反,它仍然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只是和马恩当年的构想所不同的是:其后社会主义国家对其观念的发展采取了实践的形式,以下我们将以表格方式总结两人文章中和相关文献资料中所提及的观点: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在不同的国家,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观念被实践并丰富,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与发展”的观念不再是纸上的伟大构想,而已经成为一种可能的人类关系和发展模式。

四、当代国内学界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研究趋势及其意义的总结

国内学界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问题的研究总的来说历经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国内学界主要从教育学的角度对人的自由与发展问题进行探讨,并且将问题探讨的重点立足于“发展”,在该阶段,“人的自由与发展”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核心和根本原理,并一度成为我国教育实践制定工作路线的重要依据。第二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当代,随着思想解放的逐步深入,国内学界逐渐开始从多个角度研究“人的自由与发展”问题,并逐步从教育学层面向哲学层面转变与过渡,而问题研究的中心也逐渐从“发展”转移到“自由”,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而学界认为研究就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意义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从政治角度来看,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任何时期,马克思主义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来源,而“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对个人权力的最终关怀,必然是要作为至关重要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源泉而引导我们“回归人的自由自觉本质”的实践活动的,始终铭记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人道主义思想,将极高地提升国民素质和精神境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满怀信心,抵制腐蚀性思想侵蚀,保持“人之为人”的尊严,最大限度地在现有条件下满足和实现自身发展权利。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发达是我们必将长期面对的国情现实,但在加速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不能因小失大,而是要把“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精神作为指导精神,“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减少负面影响,追求社会的公平公正,使国民共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果,减少恶意竞争,杜绝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从社会角度来看,有利于我们在发展经济,促进国家正常运转的同时,更加关注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发挥我们每个人的潜能,实现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得社会和个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鼎文.马克思精神是人的自由解放[J].东岳论丛,2003,(5).

[2]周永坤.一切为了人的自由与解放——马克思恩格斯权力配置思想研究[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6).

[3]曾宇辉.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核心命题: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J].政治学研究,2006,(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01,121,140,125,190,1311.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173,127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378,377,336,4161.

[7]周建超.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C]//2006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论文集(上),2006.

[8]陈锡喜.马克思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8(5):1-6.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832,8291.

论马克思人的本质的学说 篇4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阐述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首先在于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不是由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决定的,而是由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的;人的本质不是一层不变的.

作 者:刘金凌  作者单位: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刊 名: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5) 分类号:A8 关键词:人的本质   社会性   社会关系   总和  

论马克思《手稿》中的人的平等性 篇5

论马克思《手稿》中的人的平等性

关于“平等”,哲学史界探讨已久,马克思在<手稿>也进行了论述.我们认为,首先马克思主张人的平等实际上是对异化的`自我本质的复归;其次,他主张平等只能在消除了异化劳动的社会才能实现,平等是作为一种结果存在于共产主义之中,而不是作为一种基础存在的.

作 者:王艳 WANG Yan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刊 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UHU PROFESSIONAL TECHNOLOGY COLLEGE 年,卷(期):2003 5(2) 分类号:A811 关键词:平等   异化   异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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