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24-07-18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10篇)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2010年“ 消费与服务 ”年主题,按照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的要求,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0年“3·15”组织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为期两个月,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芳

副组长:白 涛 李科林 祖 宁

成 员:李宏民 褚建平陈永安 王海成 王 龙

赵良忠 吕幼涛 徐群智 王清辉 陈立文

沈如军 蒙殿昌 刘松山

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主任褚建平(兼)。

四、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一会两站”,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工商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宣传教育期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监督和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协在西夏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办西夏区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一是腰鼓队表演;二是企业代表发表消费维权倡议书;三是西夏区领导讲话;四是工商西夏分局领导通报2009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打假维权成果;五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六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活动;七是举办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组织四十家名优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充分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风采;八是举行“3.15”文艺演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进行消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大会结束后,参加区局组织开展的“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5、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宣传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

6、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文化旅游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等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袋装面粉、大米、桶装食用油、超市预包装蔬菜、水果短斤少两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经销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一账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通过“送法”赶集市、进农村,现场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要通过“送商品消费知识下乡”、现场受理消费申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特别是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四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黑窝点”和“黑网吧”,切实做到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确保节日市场有序、稳定、安全运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准备、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涉及领域要宽,活动范围要广,宣传声势要大,社会影响要深,具体工作要扎实,宣传效果要显著。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参考 篇2

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活动时间

xxx年3月13日

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活动简介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根据xx省纪念“3.15”活动组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消法》,结合我县当前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的实际,制定xx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年主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3.15”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纪念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xx县20“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xx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县消协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协秘书长xx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消协秘书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

1、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

2、活动地点:县邮政银行门前广场

3、活动安排:

① 县市场局、卫生、农委、物价、税务、司法、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宣传;

② 县邮政、电信局、人民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咨询台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③ 组织县市场局、烟草、农委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伪劣产品进行销毁。

(二)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法》和中消协年主题宣传。

从3月5日开始,在xx网站、xx周刊、xx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开展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年主题的重要性,并对群众的`热点问题进行踊跃报道,县市场局、卫生局、农委、物价局、烟草局等执法单位组织人员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理事单位,各消协分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关组织,筹划好,安排好,落实好此项活动。

2、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为纪念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关于“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具体要求,以改善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大力宣传政策、提升消费信心为内容,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为福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二、参加活动单位: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XX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XX县卫生局、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农业局、XX县广播电视局、XX县气象局、XX县环境保护局、XX县科技文体局、XX县邮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州分公司永泰支公司、福建省XX县供电有限公司、XX县自来水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中国电信福建永泰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XX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

三、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

1、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开展3·15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畅通维权途径,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扎实做好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上午8:00—10:00。

3、活动地点:XX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主会场),由县消委会、12315台、樟城工商所和城北工商所负责,嵩口、大洋、梧桐三个分会场分别由嵩口工商所、大洋工商所和梧桐工商所负责。

四、活动内容布置安排

1、法规咨询台: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农业局等部门接受法律、法规咨询。

2、消费者投诉台:县消委会、12315台负责。

3、真假商品展示台:有关部门参加,县人行设立真假人民币识别专柜、县烟草专卖局设立真假识别台、县盐业公司设立产品展示专台等。

4、公用企业咨询台:通讯部门、烟草、电力等负责。

5、邀请县有线电视台作现场报道。

6、邀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义务服务活动。

7、分发汽车三包及高额“返利网”警示等宣传材料、悬挂张贴标语等。

五、其他工作安排

1、3月11日上午9:30在XX县工商局六楼召开活动筹备会,邀请消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导参加。

2、3月15日在XX县工商局大楼外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各基层工商所负责辖区内有led广告的店面于3月15日播出20xx年315活动宣传标语,各工商所3月15日也要悬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3、要求XX县电视台滚动播出20xx年3·15活动宣传标语,通过电视台及通讯企业通知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讯企业于3月15日发布短信、彩信做好宣传工作。

4、在XX县工商局宣传栏做一期消费维权专刊,宣传内容包括: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所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国家惠民政策、案例分析、消费警示、消费知识。

5、12315台、五个工商所、消委会在3月15日当天要专门安排人员做好消费投诉与调解工作;12315台于3月15日晚安排人员值班。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5

1、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理想成长平台。

2、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3、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1、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2、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3、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4、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1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

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2、健康,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维权人人有责。

23、金融品牌服务,舞动精彩生活。

24、金融品牌服务团,维护您金融权益。

25、紧紧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与发展”。

26、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27、开展家电下乡,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28、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29、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30、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1、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32、落实“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33、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发展服务。

34、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35、民以食为天,严把食品质量关。

3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37、农民奔小康,《消法》来护航。

38、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健康,文明消费意识。

39、强化消费维权理念,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40、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扩大内需保增长服务。

41、全面履行商品监管职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42、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3、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5、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健康成长。

46、嫩肩也担道义,童心更铸维权。

47、维权“直通车”畅行青春路,消费“指南针”扮美新校园。

48、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49、维我消费权利,护我健康成长。

50、消费维权手牵手,和谐校园心连心。

5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2、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5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4、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5、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6、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57、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8、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59、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60、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1、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62、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63、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6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5、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6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7、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8、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69、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70、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71、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7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7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74、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篇6

通知指出,今年3月15日,既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日。各级工商机关要抓住新《消法》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密切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做好新《消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将新《消法》中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和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作为宣传重点,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系统政务网的优势,在全省掀起学习和宣传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精心组织。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策划宣传活动计划,细化各项宣传活动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要在3月15日面向社会集中开展新《消法》系列宣传活动。要以12315“五进”消费维权基层网络为主阵地,面向经营者组织宣传学习新《消法》,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宣讲和培训。要重点组织好新《消法》解读、3.15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大型户外宣传、典型案例曝光等活动。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版、专栏和专题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消法》实施20年来工商机关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新《消法》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使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7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么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随着3·15消费者维权日的到来,在微博“3·15曝光台”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普及维权知识,我们计算机学院生活权益部亦组织开展了一次“315主题活动”,活动分为三个模块:

一是校园随机采访,就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问题采访一些同学,询问315相关问题,并将之做成了视频集锦(采访视频详情请戳“阅读原文”)。

二是发放传单普及常用维权举报途径,在3月15日左右在桂园、信部向同学们分发印有各种消费维权途径方式的传单。

三是问卷调查抽奖活动,在信部二食堂进行有奖问卷活动,参与活动即可抽奖有机会获得小米手机、抱枕、旺旺大礼包等大奖。

至3月15日,各活动均圆满完成,接下来请看我们的具体结果分析。

一、校园随机采访分析

面对近期的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二、发放传单普及常用维权举报电话

3月14日中午,在女生部同学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完成了对桂园片区、信部的传单发放,与此同时问卷抽奖活动也进行得十分顺利。

三、问卷调查抽奖活动

现场照片已经在上面呈现啦,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结果统计分析了:

1、大多数人认为自强超市物品的价格和质量一般,只有一部分人对自强超市的而价格和质量满意,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认为自强超市的物品价格太高。

2、大多数人对网购时的包裹保存情况比较满意,但是认为包裹外面灰尘比较多。

3、至于学校的水果摊,大概3/4的人认为水果的质量和价格一般,一部分人对此不满意,一部分人对此比较满意。

4、关于学校的打印店是否应该开发票,调查到的结果是这样的:大部分人认为打印数量较少时,不需要开发票,数量较多时,则需要开发票;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开发票;只有小部分的人认为没有必要开发票。

5、当然,我们也考虑到了让消费者了解权益维护的相关知识,所以问到了在面对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家会怎么做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有人会选择当场与商家争执,有人会事后发朋友圈抱怨并提醒大家不要上当,有人会选择拨打315热线、找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有人觉得没有什么大损失,不计较了,还有的人会有其他的做法。

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xxxx1号文件精神,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氛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的指导和xx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 “”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武汉市xx区XX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消协组织的XX年 “” 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共设置中心会场1个,分会场16个,全部活动中印制宣传展板96块,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0多份,出动各类车辆300多台次,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达500多人次,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6000多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了把今年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好,年前即进行了筹划部署。工商局领导和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就宣传活动制定了计划,并及时向市消协、xx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春节刚过,消费者协会在xx区工商局领导下安排“”宣传活动内容,并结合今年中消协主题年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活动方案。3月3日,xx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下发了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文胜任顾问,xx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吴怀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xx工商分局副局长兼区消协会长王同亮以及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消协,秘书长刘立安任办公室主任,xx工商分局各科、室以及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当天下午,xx工商分局召开了各分会、科室领导的会议。会上,消协刘立安秘书长明确了本次活动中各分会、科室的具体工作。xx工商分局王同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通力配合、积极协作搞好“”系列宣传活动,尤其是现场咨询会。3月4日,区消协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布置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全面部署工作。吴怀福局长强调,本次活动声势影响要大一点,活动内容要多一点,工作开展要实一点,形式方法要新一点。此后,区消协先后两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三次现场办公,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工作调度,确保了“”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主题鲜明,特点突出

突出服务企业。优良消费环境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的帮助。一个行业在优秀企业的表率以及带领下,会形成一股良好的服务风气,进而带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宣传优秀企业成为了促进行业服务完善的一个重要手段。据此,我们制定了“消协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方针,以消协组织的“”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现场宣传了33家名优品牌企业、诚信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企业通过现场宣传品牌商品的产品特征及防伪标识,介绍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企业等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疑,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势,帮助企业创立商标品牌意识;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合同仲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此次活动中让企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和消费者进行零距离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信心,树立行业典范,规范企业服务的标准,促进xx消费经济的增长。

突出和谐消费。消费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广大消费者身上,那么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促使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外部助力。为确保和谐消费的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消协以及市消协“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工作精神,我们在“”活动前构想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并在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一、认真准备,确保规范。在准备“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工作中,我区消协结合中消协以及省、市消协关于“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相关标准,组织了辖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基本标准,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对接企业,提供信息。我区消协向协作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对企业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

三、服务消费,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了多场商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消费者座谈交流及消费体验活动等。由于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合理,在此次“”活动中推出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xx区“消费纠纷和解单位”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一致好评。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逐步吸纳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平台,逐渐完善并扩大消费平台保障性和影响力。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成本,给企业创造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会,进一步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突出关注民生。杨松书记在今年武汉发展规划中提出了“gnh”(国民幸福指数)这个新概念,使民生也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而关注民生消费市场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在这个领导瞩目、群众注目的重点区域,我们也针对性的在此次“”活动中专门设立了现场民生消费咨询台,请到了各个与民生消费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现场给消费者普及相关消费知识,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就老百姓关心的医疗、住房、社保、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以及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进行答疑。工商分局、食品药品分局、区经贸委、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旅游局分别就消费维权、打假保优、安全消费、如何识别烟酒及放心食品、支持全民就业、社保、劳动再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群众的提问,使群众关注的热点知识真正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并在“”活动过后,正式通过新搭建的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在民生消费市场中的利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突出打假保优。假冒伪劣商品是破坏消费市场,打击消费者消费信心的罪魁祸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商品从整体上越来越难以和它们的正品区分,使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使许多优秀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这种情况,消协应该义不容辞的承担起给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保护消费者和优秀企业利益的责任。所以在本次“”活动中,我们请到了xx区工商局、xx区烟草专卖局、xx区食药监分局、以及银监会的相关同志现场向消费者讲授各类产品尤其是日常消费烟酒、日常药物、人民币的识假、辨假的知识,在预防消费者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同时也使消费者成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助力。同时,通过有关专家对各类商品真假识别方法的演示,现身说法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行为。并现场展示了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的高科技产品。

三、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在今年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特色工作来创建“”品牌。

一、一点领导、多点开花。此次“”活动我们以二七航天双城为主会场,同时由各个分会与xx的16个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协调设立了16个分会场。各个分会场都组织了特点鲜明的咨询活动。如:后湖分会在后湖中百仓储就组织了关于烟草识别专题咨询,四唯分会在三阳路邮局门口进行了电动车行业专题咨询等等。

二、深入社区,走入群众。我区球场分会在同庆阁社区组织了“维权活动进社区”活动,虽然活动当天下着大雨,但仍有300多市民冒雨参加,很多群众都感慨,“”维权真正成为了他们身边的消费卫士。

三、走入课堂,宣讲知识。我们在此次活动中提出了“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崭新口号,将消费维权知识带入课堂。我区四唯分会在长春街小学,岱山分会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举行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专题讲课,得到了在校学生、教师、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此次活动,参加职能部门、企业、媒体和市民创历史新高。省消协副秘书长郭现义、市工商局副巡视员孙友谊和xx区人大副主任陈昌有、副区长张文胜、政协副主席曾庆泉、纪委副书记李功明、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等领导,以及二七街办事处书记赫敏、主任余松、xx分局局长吴怀福参加了活动。会场上悬挂宣传标语40幅,升空气球8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整个期间的活动湖北经视直播和楚天都市报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已悄然离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依然在肩。我们将以“”为契机,紧紧围绕 “消费与服务”主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坡庄小学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

本网讯:今天是3月15日,也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坡庄小学利用班会时间向学生渗透有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知识。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杜敏 张伟国)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活动上的讲话

尊敬的杨帆副县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在这里,我谨代表柳江县工商局、柳江县消费者协会对各位领导、同志们,以及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11年,柳江县工商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执法方面,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2起,罚没款27.3万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通过12315申诉举报平台所受理的申诉42件,成功调解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万元;受理举报25件,已处理25件,通过举报提供的线索立案调查1件,罚没款1.11万元。201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明确以食品安全整治、农资安全整治、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传销为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做好新时期的消费维权工作,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 1

强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我局和柳江县消协将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消费入手,致力于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指导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扩大内需,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2、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投诉,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调解率,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

3、有重点地加强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大力度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4、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

5、督促和推动社会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仅是我们上一年开展维权工作的总结,更是我们新一年开展维权工作的新起点、新征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努力。

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建行莱芜分行响应监管部门及建行山东省分行的号召,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日上午,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行莱芜分行组织各营业机构在网点周边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建行莱芜分行精心组织,认真按照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利用辖内营业网点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安排业务骨干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点,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主题内容,解答市民问题咨询。同时,建行莱芜分行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每日一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堂微沙龙或外出宣传等形式,在客户等候高峰时段或人口密集地段开设消保知识课堂,加强消保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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