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2024-06-06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共6篇)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篇1

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农业多元化功能;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统筹城乡发展。近几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多种规模经营主体,有力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农业规模经营现状

东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54.5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 47.3万,农村劳动力 29.6 万个;国土面积3261平方公里,其中山场面积309万亩,水面44万亩,耕地面积 48万亩。据调查统计,我县实行规模经营的农户有1499家(户、个),占农户总数1.2%,其中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业规模经营户319户,经营面积达9.76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0.15%;经果林经营面积50以上的规模经营户27户,经营面积0.15万亩,占当地经果林的 12.3 %;家畜年饲养量500头以上规模经营户205户,饲养总量达11.5万头,占全县饲养总量的27.2%;家禽年饲养量500只以上的规模经营户840户,饲养总量767.7万只,占全县总量56.4%;水产养殖50亩以上规模经 1

营户108户,养殖总面积19.42万亩,占当地水产养殖的92.3%。

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县土地流转机制尚不健全,土地流转不畅,已是制约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瓶颈。县、乡镇、村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一直未能有效运作,都没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土地供求信息渠道不畅,时常出现土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近年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又使不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增强。二是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很多仅仅通过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而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导致流转纠纷频发。三是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对土地眷恋很深,虽然已经在外面务工、经商,但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导致个别地方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四是土地流转集中成片实现规模经营难。农户承包土地放散性和要求流转农户的不一致性,导致流转土地集中成片,难以形成规模。五是土地流转机制不活,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阻碍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六是扶持政策仍有缺位。激励机制不活是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发展比较缓慢的又一重要原因。从调

查情况看,县、乡镇两级政府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经营激励扶持政策;政府对规模种养大户、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在基础建设、税收优惠、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帮助还相对较少。此外,各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点眼药水式的扶持方式,达不到扶持的效果。

三、促进规模经营的政策建议

(一)切实把握政策,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村土地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农民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和城市掀起一股解放思想、打破旧观念的热潮,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激励城市资本下乡,发展规模经营。同时,积极组建县乡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切实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矛盾,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让业主大胆经营土地。

(二)健全管理机制,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是实行规模经营的前提。当前,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土地流转机制来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一是要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是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前提,要确保承包合同、证书、地块、面积“四到户”;二是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和土地中介服务组织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作用,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三是建立土地评估体系。加强对农地的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质量、等级,为农地

市场流转的双方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以减少价格确定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四是完善土地流转方式,要规范流转合同,建立健全档案,做到有据可查;五是要建立土地流转政策激励机制,加大财政、金融、项目开发、配套用地、政策保险等支持力度。六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和事后管理。只有通过对这些流转土地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才能保证流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顺利履行,防止用地者破坏农村土地资源,杜绝土地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促进农民转移,创优流转环境。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关键在于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拓展土地流转空间。一要建立健全农民就业培训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实际效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二要加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及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多渠道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他们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力度。交通便利对于农村来说非常重要,一些愿意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由于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土地流转不出去,造成了产出低效或土地撂荒,借扩大内需机遇,政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力度,改善交通条件,才能引进业主参与土地规模经营,让农民享受到土地流转的实在好处。

(五)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建立流转服务机构,发挥村集体的中介作用,为农地流转提供作息、中介、登记、公证等服务,及时了解本村可流转的土地资源和需要土地农户的情况,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土地流转双赢的目的。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经营主体。鉴于目前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偏低,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大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的力度,特别是对农机大户、合作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要积极扶持,培育壮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耕地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流转”的新机制。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篇2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一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 收益低;三是农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以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 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因此, 这对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

一要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是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法律依据。二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建立农村现代产业体系。三要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 提高生活质量。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

一是自发流转多, 中介引导少。二是出租形式多, 其他形式少。三是口头协议多, 合同流转少。四是短期流转多, 长期流转少。多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较短, 大多在5年以下。五是分散经营多, 规模经营少。

制约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

1.政府政策宣传未到位。

对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流转方式、流转农户权益保护等政策与规定, 农民了解较少。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 部分地区乡镇干部疏于管理和服务。

2.农民恋土情结较重。

他们出于口粮自给和怕务工经商亏本后无退路考虑, 宁愿自己粗放经营甚至将承包地抛荒, 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据问卷调查, 有60%左右的农户因此不愿流出土地。

3.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不够健全。

市、乡、村三级目前虽然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但对于农民的咨询服务质量不高, 出现了流转信息不对称、面积不成片、生产布局不稳、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严重制约了流转的规模与速度。

4.土地流转的现实受益不高。

据调查, 当前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收益为600-800元不等, 相比较而言土地流转的现实收益并不多, 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热情不高, 难以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全。

目前土地流转以口头协议和短期流转较多, 流转关系改变频繁, 部分土地流转合同含有不合法的主体、承包期限等内容, 少数承包人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这些因素容易引发流转纠纷, 土地流转监管主要以农经部门为主, 缺少专门的管理和仲裁机构, 导致土地流转行为无力监管, 影响了土地流转进程。

6.土地流转扶持政策缺乏。

目前, 市、县 (区) 政府虽出台加快土地流转的一些政策, 但由于政策引导力度小, 服务组织、流转市场培育和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较少等原因, 很难从根本上激活农民自觉规范地流转土地。

以德州市齐河县、平原县为例说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一些做法

近年来, 德州市加大工作力度,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通过“政府引导、典型示范、产业带动、政策扶持”等措施, 强力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优化了土地资源的配置, 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 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提升了德州市农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德州市农村流转土地面积已达69万亩, 涉及13.16万户, 分别占全市土地承包面积、承包户数的8.6%和11.6%。以下是两个县的典型做法:

1.齐河县宣章镇, 土地流转农民变工人。

近年来, 该镇对土地合法、有序流转进行了多项探索, 政府扮演了“中介”和“裁判”两种角色。在反复敲定流转事宜过程中, 利用村广播、明白纸、宣传栏等形式, 让群众明白土地整体流转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在了解群众对土地整体流转各方面要求后, 召开大会听取群众代表意见, 将土地整体流转给政府, 再由政府整体流转到企业, 相互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并当场发放土地流转租金。土地的租金发放、手续签订、监督管理等一切手续由政府包办、监督, 确保土地流转健康顺利开展。对具备整体流转的土地, 以每年每亩高出“零星”流转土地200-500元的价格, 统一流转给公司, 发展高温、低温大棚和露天蔬菜生产。公司也相应优先安排整体流转土地的农户进企业、园区就业。同时, 该镇通过深入调研, 了解到年龄偏大农户担心自己丧失了外出务工能力、土地流转后无事可做心理后, 镇政府及时与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 规定土地流转后,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田间管护要以此群体为主要劳动力, 并且国家对农民的综合补贴依然由出租方所有。目前, 该镇共整体流转土地2000多亩, 安置整体流转户100余个共180多人, 其中年龄偏大的农民30人。

2.流转土地面积5000余亩, 11家公司在这里“安营扎寨”。

在平原县王庙镇梁庄社区蔬菜大棚建设工地, 这里在建的是“绿色餐桌工程”基地, 由山东省农业厅下属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投资8000万元建设, 将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300个, 年产无公害优质蔬菜450万斤, 直销省会机关、高档餐厅及各地超市。

“绿色餐桌工程”基地选在远离污染的区域, 按照有机、绿色标准控制蔬菜生产全过程。同时, 基地常年用工1000多人, 人均增收1.2万元。其实, 改变平原县蔬菜生产格局的还不止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 还有11家公司也在该县“安营扎寨”, 流转土地面积5000余亩, 注册蔬菜商标13个, 其中4个品牌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蔬菜公司的入驻, 不但使该县实现了蔬菜集约化生产, 还提升了蔬菜品质。新鑫公司150亩蔬菜生产基地施用沼渣、沼液、有机肥, 采用杀虫板、杀虫灯等物理方法灭虫, 限制性使用符合标准的生物杀菌剂, 对蔬菜质量进行全程监控。该基地所种植的美国加州西芹亩产高达2万斤, 亩均效益1万元, 产品销往省外大型超市。天津德瑞特公司500亩黄瓜育种基地则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 实行统一耕种、统一提供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排灌、统一回收产品等服务, 并建立生产日志, 健全检测体系, 实行档案化管理, 使得平原县蔬菜品质实现了质和量的大幅提升, 全县蔬菜检测流出合格率达到100%, 平原菜成功打入了物美、家乐福、沃尔玛等世界知名连锁超市。

摘要:本文阐明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以及开展土地流转应当遵守的原则, 并以山东省德州市为例说明开展土地流转的一些做法。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参考文献

[1].姜爱林著.城镇化、工业化与信息化协调发展研究.中国大地出版社.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转变,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加大。截至目前,5个县(市、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5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6 %。

二、主要流转方式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采取多形式合法、合理、有效流转土地。

一是农户间自由流转。主要是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自行流转。这种形式大部分为村民举家外出务工,将土地交由亲属朋友经营,租金一般较低,且租期较长。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涉及27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7%。肇州县通过种粮大户流转土地达到36.5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面积的92.5%。

二是通过合作社流转。由村委会将农民组织到一起,成立合作社,农户以自有土地作为股份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组织一少部分人员对社员的土地进行连片经营,制定《章程》规范,社员按照股份进行利润分红。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3.0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5%。2011年,肇州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2.9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5%。

三是通过村委会流转。由村委会牵头,把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以“高价”连片反租到集体,再租给其他农户。这种形式流转土地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4.3%。截至目前,肇源县复兴村通过这种方式流转土地4000亩涉及农户582户,建设大棚1500栋,每栋棚室占地2亩,亩效益在1.5万元以上,是种玉米亩效益的10倍。2012年肇州县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通过村集体流转双发乡双发村、二井镇实现村和永乐镇新路村农民承包土地1万亩,实现规模经营。

三、流转土地的经营形式

目前,农地流转后的经营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传统的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后小规模经营之外,还出现了多种经营形式,呈现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相互交织的局面。比较典型的经营形式创新有六种:

一是种植大户经营。大户通过与农民或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事规模种植。2010年齐齐哈尔市22616个种植大户共经营705.8万亩耕地,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的69.7%。克山县共扶持发展4000多个大户,经营土地121.4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52.1%。泰来县大兴镇青岗村农民赵福和2010年经营耕地共计1.8万亩。

二是龙头企业直接经营。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生产原料基地,并以资金、机械、科技等优势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生产。如2010年齐齐哈尔市12家农业企业共经营耕地4.7万亩。博天糖业依安分公司租赁农户土地2.6万亩,采取集约化手段种植甜菜。克东县飞鹤乳业租赁农户土地1万亩,为企业两个万头奶牛牧场建设青贮饲料基地。

三是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民土地实施规模经营。绥化市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土地达70.7万亩。青冈县兴农海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进行玉米高产创建,经营规模达4000亩。

四是“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推动成立合作社,合作社流转土地从事生产,企业与合作社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克山县昆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推动建立了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共同进行大豆种植。合作社向社员无息赊销良种、化肥,提供农业科技培训,无偿为社员缴纳农业保险,免费代储代销大豆,农户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肥料、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等“六统一”生产。目前,合作社共吸纳包括种田大户在内的农户7.3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76.8%,带动农民规模经营土地180万亩。

五是集体统一经营。村集体依托农机合作社等组织,将本村农户土地反包后统一经营。克山县北联镇新兴村利用国家支持的价值100万元的农机具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2004年依托农机合作社的大机械优势,在依法、平等、自愿、有偿前提下,以每亩160元的价格把全村2.13万亩耕地流转到村集体统一经营,年均增加农民收入2000万元。2008年该村又被立项为全省1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并投入价值1000万元的大型农机具37套,规模化经营、标准化作业的现代农业建设又上新台阶。目前,北联镇已有4个村实现整村规模经营,耕地面积达到6.5万亩。

六是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土地经营权的出租、转包等,年终根据收益情况进行分红。五大连池市新发乡德安村德安惠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社员以土地经营权人股成立,每亩1股;农户和合作社分红以大豆130公斤单产为标准,亩产低于130公斤时合作社不参与分红,超出130公斤的部分由合作社和社员按二八分红。目前合作社经营耕地由2000亩扩大到1050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9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现状影响土地流转。目前从农村现状看,还存在着人多地少问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较慢,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认识不一致,放任自流和过度干预两种倾向都不同程度存在,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而不能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有的对一般的号召抱有幻想而发文多、行动少;有的一味依靠行政推动甚至忽略农民意愿直接进行反租倒包。这些都不利于土地流转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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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土地收益的不确定性影响土地流转。由于土地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农机和水利设施的投入后,土地收益预期增长幅度较大,导致一部分农民对流转心存疑虑,今年的土地出租收入是每亩地400元,五年、十年后的收入是多少,无法预计。大多数农民处于观望状态,一部分农民即使转让土地期限也较短。

三是农民靠地为生的陈旧观念影响土地流转。很多农民存在“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传统观念。过分依赖土地,视土地为命根子,小富即安。觉得自己没有一技之长,离开土地谋生成为问题,宁可赖在家里、赖在土地上,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也不愿把土地转让给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

四是流转期限短期化不利于经营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各地土地流转期限多在五年以下,很多地方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签,根源在于转出土地农户对土地流转价格上升的预期。由于期限较短,土地经营者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投入、不敢投入,加剧了当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很少有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自发投入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难以改变。

五、政策措施及建议

一是把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把政策交给农民。同时要宣传土地流转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的典型,教育广大农民正确处理好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推进土地流转的关系,让农民正确认识权利和政策的关系,在政策保护权利的前提下,大胆流转。同时帮助转让土地农民增加再就业的机会,增加土地外的收入。

二是典型带动,加大引导力度。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以及种粮大户,立足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循环经济等二、三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牵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创新土地规模经营方式,有序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引导更多农户参加土地流转。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优惠政策,让流转土地的农民能够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吸引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三是规范程序,加大服务力度。建议省政府出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管理办法,地方政府根据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决土地权属不清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特别是要重点规范农户之间的自由流转行为,完善流转合同内容,指导农户流转必须签订合同,保护双方利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信息、政策咨询、协调流转价格、督促合同兑现、处理流转纠纷等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鉴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健全土地流转动态管理台账。

四是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作为土地流转奖补资金,通过担保贷款、以奖代投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土地规模经营达到一定数量市县给予奖励。同时整合现有涉农资金,重点向土地流转度高、规模经营好的项目倾斜。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投放规模,对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扶大作强,解决受让方基础设施投入能力差等问题。同时,正确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发挥工商资本带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积极作用,提倡和引导工商资本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参与土地流转,提高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话语权和利润分配水平。

五是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始终坚持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权不能变,耕地用途不能变的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标,不限面积。土地流转后确保农民“三个不失”,即“失地不失权,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受损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必要性探析 篇4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邓小平早有论述。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他还指出:总不能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有什么希望?邓小平这一段话明确地指出了小块土地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在1993年10月、1995年7月、1997年16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为什么目前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目前一农一户的狭小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局限性,其弊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日益呈现,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去完善。

一、我国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不可能“致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历史证明,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占世界7%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吃饭的问题,”人民生活在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小康”。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群众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的今天,我国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已经不是农民的温饱问题,而是增收、致富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但是小块分散的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不了增收问题,满足不了农民致富的要求。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2亩,”“我国有1/3以上的省份人均耕地低于1亩,有660个县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北方单熟地区虽人均3亩,产量却相当于南方的1亩。”国际上的标准是,人均耕地低于0.8亩时,土地就只有生存保障的功能,没有条件承担生产功能了。耕地在我国来说,对绝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一个“生存资料”,每户农民靠种几亩耕地,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是难以有较大增长的。从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来说,“2002年农业降到了15%以下,而农业中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50.7%,用50.7%的农业劳动力去分享15%的农业产值,农民的收入是无法提高的。”从小市场与大农业来说,在我国农业出口很低的情况下,近10亿农民想出售自己的土特产给2亿多本国消费水平不高的市民,并从他们手中想得到使自己富裕起来的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也是如此。近几年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农民增收,虽然召开了许多会议、出台了不少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如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在一亩二分地上做文章、什么挣钱就种什么、农业产业化等等,但收效甚微。1997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仅没有增加,而是逐年降低。“1996年至2000年分别为9%、4.6%、4.3%、3%、2.1%,”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1997年为1267.69元,而2001年则为1165.17元,4年间人均农业纯收入减少了102.52元,”事实表明,农户靠几亩承包地要想致富是不可能的。如何使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一个农村劳动力占有20亩耕地时,耕地的收入方可能达到一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这也就是说,通过规模经营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消除工农收入的差别,我国北京顺义县、苏南地区适度规模经营产生的绩效也证明了这一点。据统计,“顺义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使以1996年粮食平均亩产由过去600公斤提高到750公斤以上;劳动产量由过去的0.2万公斤,提高到3万公斤,粮农的劳动收入从以往的600元增加到6000多元。苏南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无锡、吴县、常熟三县全年经营粮食生产的劳均净收入达到13316.5元,是当地兼业农户同期人均纯收入的3.3倍,是务工人员劳动年收入的2.2倍。”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许多农业人口已经到城市找到比较稳定的工作,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狭小分散经营限制了先进生产手段的采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所谓农业现代化,就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最大优越性是,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对生产的其他要素、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等来讲,并没有改变,甚至某些方面还有恶化的趋势。因为,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土地均分为基础,土地好坏、远近搭配的平等条件进行分配的。这种土地分配办法把一些成片的土地因多户共同承包而划得狭小而零星,使得各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分散而零碎,这样就造成农业生产要素或生产手段不论它的先进程度如何、实施发挥的效能如何,它的利用都被规定在一个狭小土地这一层次上。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决定了只能以人力加畜力的手段操作为基础,排斥资金技术集约,阻碍技术进步发展及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一方面土地过于狭小影响了机械作用的效率,使用机械耕作很困难,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地块过于狭小使得多种机械作业难以施展,从而限制了农业机械类型的增加。加上土地小块经营农户经济实力差、资金少、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都会遇到很大困难。这表明分散、零碎的一家一户农村承包制的经营方式与农业现代化不相容,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因素。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三、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小块经营不利于对农业生产性的投入,规模经营有利于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资

我国农业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造成对农业投资不足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小块经营。从农业吸收外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然而时至今日,“最早吸收外商投资的农业,其利用的外资在我国全部利用外资中所占的比重仅为1.29%,大大低于工业吸收外资58%的水平,也落后于第三产业38.9%的份额。”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吸引力也是比较弱的。“我国农民每年人均吸收外资仅0.5美元,只及发展中国家人均吸收外资的1/20。”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农业相对于国外农业缺乏绝对竞争优势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体制障碍,特别是农业的经营体制,即土地细碎分割、零散经营的小农户是很难找到利用外资的机会的,外资也不愿意去找小农户作为合作投资的伙伴。所以要加大农业利用外资的力度,发展规模经营是一个重要方面。从国家、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户投资来说,国家无力加大投资,金融机构认为对一家一户发放贷款风险太大、交易费用太高,不太愿意发放农户贷款。从农村集体对农业投资来说,“改革初期,集体是农业投资的主体。以1980年为例,农业投资有一半以上来自于集体,1981年以后,集体对农业的投资大幅度减少,1990年至1993年只百分之十几,1990年至1997年也只百分之二十几(数据来源马晓河2001年)。”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种集体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经营组织形式,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层次完全丧失,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空虚,没什么资金投入。从农户对农业投资来说,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1995年以来,农村住户的农业生产性投入一直在下降,与1997年相比,1998年农户人均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比上年下降9.5%(国家统计局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解释是:1998年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回落,农业收入减少。农民一方面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对未来收入预期信心不足,而缺乏投资的积极性。国家统计局的解释有它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影响农户生产性投资行为积极性问题还是我国农户承包土地规模大小制约了农业规模化投入的增长,增加了规模化投资的困难与成本,同时均分土地的农业分散经营方式导致从耕地上带来的收入极其有限,农民仅仅把土地当作维系生活的手段,不愿把有限资金投向农业,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因此要吸收农户对农业生产性的投资,改革一家一户的狭小经营模式,适度扩大农耕地规模,是吸收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户家庭经营的耕地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性投资。

四、家庭土地承包制的小块经营使我国农业无力面对国际市场竞争,走规模经营是保护我国农业,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是面临冲击最大的一个行业,无论是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力,还是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都是低下的,处于劣势。从我国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来说,2000年我国农产品仅占国际农产品市场的3%左右,排列世界第十一位,这明显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不相符合;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来考察,直接影响到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因素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因素。在国际市场上价格较低的农产品就有较高的竞争力,反之亦然。“目前我国农产品的成品价格普通高于国际市场价20%—30%左右;”二是非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农产品品质、品种、品牌等,即相同的农产品(假定市场销售价格相同)品质好、品牌响、品种多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我国目前农产品品种单

一、质量不高、农产品安全性差(如污染),上不了发达国家的超市;从我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看,是小规模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势单力薄的农业与国际规模社会化大生产竞争,是以传统的农业与国际现代农业竞争。“我国农户经营规模不足美国的1/400,不足欧盟的1/40,”显然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位。如何变压力为动力,占领国际市场,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出路之一是改变我国目前农村中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传统经营方式,走规模经营之路。因为:一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土地田块过小,除了形成不了规模经济以外,也是导致我国农产品成本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降低产品成本,根据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资本投入增长、劳动投入减小是必然趋势。当经营规模扩大时,成本相应会降低,所以降低农业产品成本关键是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二是土地田块过小,除了前面所述不利于农业机械的使用,不利于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外,也是造成我国农产品生产无标准、品质差、科技含量低、品种单一的原因。我们大家都清楚,世界范围内的农业竞争实际是国与国之间的农业科技的竞争,如果没有先进的农业科技作为支撑,就不能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能提高科技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所以要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的竞争力必然走农业规模经营之路;三是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制是小农业,是带有自然经济色彩的分散经营的农业,是半封闭式的农业。农业生产者主要关心生产过程中的事情,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从产前、产中、产后相结合的角度来安排农业生产,广大农户往往凭借经验,根据眼前销售需求和当地市场容量进行结构调整,而不是着眼整个国内外市场的长期发展,显然这种一家一户的经营单位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是很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必须是大农业,只有大农业才能积极主动与市场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然而大农业需要以相对集中的土地为条件,否则,我国农业将从封闭半封闭状态进入开放的国际竞争中去,农产品市场走向国际化是不可能的。四是发展规模经营也是国际上许多农业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经验。如:法国由于搞农业规模经营,使法国由原来的农业进口大国变为世界上第二大农业出口国。笔者认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应借鉴和吸收外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五、小块经营摆脱不了我国农业弱质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能使我国农业向现代高效强质产业发展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只有农业基础得到了巩固,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同时,我国农业目前还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与工商业相比,除了面临工商业存在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临自然灾害的风险;农业生产条件还相当落后,农业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农民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农村文化素质低,目前农村人口的文化状况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的人口占农村89.04%,”其余的基本上也只具备高中文化,并且绝大部分仅仅只是户口在农村。经营农业的只是老人、中年妇女、儿童(被人们戏称为603861部队)这样一个弱质群体;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是利益比较低的弱质产业,很多农产品生产费用居高不下,投入多、产出少,农民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如何改变我国农业的弱质性?要改变我国农业产业目前存在的弱质性,其途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世界多数国家经验和我国沿海地区农业发展经验表明,提高农业生产集中程度,发展规模农业,以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把小块土地集中连片,按照效率原则重新配置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因地因需制宜,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产品商业基地建设,使农业生产经营向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推进,在取得规模效益的时,又取得市场效益,解决农业效益低的问题;推进规模化农业经营有利于培养出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企业家、新型农民,增强农业的凝聚力,使一批年青有为的生产经营能手、技术骨干转移到农业生产上来,把农业当成主业。总之,发展规模经营是使我国农业向现代的高效的强质产业的必然选择。

六、小块土地经营使大量劳动力沉淀于小农经济,限制了农民离开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农村劳动力结构,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动城市化进程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4.69亿,其中剩余劳动力约2亿。”改革开放以来,虽有大批农业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由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但在农业中就业的比例仍很高,占全国劳动力50%以上,农村中仍有一亿多剩余农村劳动力滞留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第一产业中就业的人会越来越少,第二、第三产业中,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人会越来越多。怎样使我国农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除了理论界提出的发展乡镇企业、推进限制阻碍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进城的文化素质外,从农业内部本身来说,就是要改革目前农村分散狭小的一家一户的小块经营方式。因为农民小块土地经营不能从根本上促使农民离开土地转为非农业生产者,具体说是:其一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小块分散经营虽不能使农民致富,但给广大农民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险”和“就业保险”,社会震动较小,这样可能因此加重农民的念土情结,农民没有稳定的、可靠的非农产业就业岗位是不可能放弃土地去从事非农产业的;其二一家一户小块分散经营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忙时需大量劳动力务农,由此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出农村,农业缺乏推动力。正因为如此,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上出现兼业性和波动性。这种转移的兼业性和波动性的特性,除了导致农业的粗放经营、阻碍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外,同时也限制了农民在非农产业领域的奋斗、进取和创新精神的发挥,影响了非农产业大军的稳定成长;其三,家庭承包制的小块经营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小农经营方式。传统经营方式的农民经济意识是:农本商末、重农抑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部分人依然满足于自给自足、万事不求人的田园生活;因循守旧、求稳、忍饥就闲、害怕冒风险进入其他非农行业。上述传统思维方式、观念的存在无疑制约着农民对非农业的参与,不利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转移出去,农业经营不可能达到适度规模。因此要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必须改变传统小农意识存在的小块经营的家庭承包制的生产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既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同时也推动了城市化进程。

七、目前农村耕地抛荒现象严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提高农地利用率

我国是一个耕地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据资料统计,我国现有耕地面积13×10hm2,约占国土面积的14.2%,与美国的19.5%和印度的55.6%相比明显偏低,人均耕地面积我国只有1.2亩,而美国10.95亩,印度26亩。”随着工业用地的占有,耕地面积中的水土流失、人口增长,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明显。尽管如此,近几年,在农村许多地方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耕地抛荒现象。如今耕地抛荒现象已经从非农产业高度发达的沿海地区,蔓延到非农产业不发达的粮食生产区,从产出率低的边际农田蔓延到旱涝保收的高产农田,从季节性抛荒到常年抛荒,且抛荒的速度之快。“据对湖北荆州市调查,荆州市现有家庭承包户94.3万户,承包耕地面积594.8万亩,1998年底至1999年初,全市农户弃耕面积达50万亩,占承包面积的8.4%,2000年初弃地面积又进一步扩大,达到93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5.6%。仅一个监利县农户弃耕面积达到41万亩,占该县耕地面积的23.7%,弃耕农户占30%左右。”

大量耕地抛荒现象的出现,使耕地资源不能充分利用,致使耕地的生产及经济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了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什么在我国耕地十分匮乏的国家会出现农地大量抛荒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经济原因——种植业经济效益下降导致抛荒;自然原因——农业生产突变风险性导致抛荒;政策原因——耕地税重而抛荒;制度原因——农地资源配置呈现非市场化,致使耕地流转不畅而抛荒等。在上述多种原因中,笔者认为造成耕地粗放经营、大量抛荒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在小块土地上种田赚不了什么钱,不划算。同样的劳动力就业于第二、三产业的年收入数倍于农业,使农业种植失去了对劳动力的吸引力而抛荒。况且,今天的农民的欲望不是温饱而是增收,而家庭小规模经营不能使农民增收致富,因而就出现了农田抛荒。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创新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以土地分户承包为主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以使种田的人有田种,不想种田的人放心走;可以实现耕地由劣质的使用者流向较优秀的使用者,向种田能手和现代经营者适度集中;可以促进工商业、个体大户、外商投资农业,建设公司式的农业和庄园式的农业,实现规模效益。一句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土地抛荒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

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生存手段,承包土地大量转移,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篇5

村 官 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思路与对策学生姓名:年 级:所在县区:指导教师:

靳名星 农村干部学校09级3班 曲 阜 市 牛洪华 职称 高级讲师

2011年5月10日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思路与对策

学 生:靳名星 专 业:经济管理 指导老师:牛洪华

摘要: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市场机制作用与政策推动的结果,目前正呈现出流转形式多样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从国内各地的实践看,土地流转通过市场机制推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规模化经营加快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同时,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实践还阐释了它在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现行土地制度、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布局和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规模经营;粮食安全;农民增收

前 言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实施起,中央就一直高度重视。1984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允许农户经集体同意可以转包承包地给种田能手,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形式,支持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指向。可以看出,中央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精神与政策是明确的、连续的,而且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完善的。

1、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实施起,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就已出现。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在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下发展很快,虽然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易统计,从山东济宁地区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的形势来看,我这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可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况:

1.1是流转形式多样化。

从目前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和租赁。从发展趋势看,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较快。“土地入股”由于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使农民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多种形式增加了收入,因而越来越被农民所接受。

1.2是经营主体多元化。

农村土地经营主体正发生着由农户单主体向城乡单位、企业、业主等多种成分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和拥有资金,管理优势的现代企业参与到农村土地经营之中。由土地流转而带动的产业转移、资金转移、技术转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整合着城乡资源,促进着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1.3是流转动机现代化。

免征农税前,集体和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完成税费征收上缴任务,避免土地撂荒。现在流转的主要动机演变为如何增加收入扩大种植规模。特别是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力度的加大,新增流转面积主要流向专为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形式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流转的土地以经营高效农业项目为主,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从全国的土地流转现况看,至少说明两点:一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土地对于农户的生产功能、经济功能、保障功能出现了分化,土地流转已经由潜在需求 变成了现实需求。当然,这种需求具有地区差异。二是在土地流转的需求下,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村土地制度,已显得非常必要。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是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是,农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是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是,农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比较效益差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瓶颈。基于这一认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就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

目前,我国农村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一是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比重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超过七成。二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三是农业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01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农业生产进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时代。四是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参保人数达8.35亿,参保率达9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覆盖农业人口约1.8亿。

近年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2009年,我国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但是,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尚不健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迟缓。因此,需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3、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作用机制

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总结和实地的考察,我们发现,市场机制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对土地流转的调控作用:

3.1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发现价格,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会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目前国内成规模的土地流转都是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土地交易市场体系上进行的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信息均在相应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公开,受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监督,确保了土地流转价格的真实性,土地流转的供求集中于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市场流动性强。土地流转价格反映了真实的市场供求。

3.2土地流转以有形市场为平台,降低了流转中的交易成本

实践中国内农村土地流转成规模的县市大都投资建立了土地交易大厅,交易大厅建立的土地交易信息系统用于收集和存储土地流转信息,包括土地面积、期限、价格、土地位置、农户信息等,交易大厅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并在当地统一发布,依托土地交易大厅,当地土地流转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的传递出去。土地交易大厅供有标准的、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只要土地流转申请者符合土地流转要求,均可获得免费的土地交易合同,这也降低了土地因签订合同而产生的成本。可以看出,通过土地交易大厅这个“有形市场”,不但降低了土地流转中的交易成本,也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效率。

3.3土地流转以制度规范为约束,减少和控制了流转双方的矛盾纠纷。

为提供土地流转的可循依据和政策保障,许多地方政府专门出台了“推进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或具有类似精神的文件。这些地方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有序。“地方文件”一方面要求要设立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机构,使农户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合法性与政策支持,详细了解土地流转的法律程序,杜绝农户间的“私下流转”和“不规范流转”现象。另一方面,“地方文件”对土地流转程序做了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要求土地供求双方需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流转双方在土地流转市场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由经管部门进行见鉴证。不仅如此,有些地方还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仲裁庭或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这些机构共同形成了完整的土地流转纠纷调节处理机制,经过制度规范的土地流转,对于减少和控制流转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有很大作用,切实保护了流转双方的切身利益。

4、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实际效果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出现农村的土地流转现象到今天,土地流转已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在实践中,土地流转已经显现出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回答了人们对他的质疑和疑问。

4.1土地流转能否保护国家粮食安全

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改变目前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获得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这两大目标。要维护国家和粮食安全。就必须确保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下降,农业土地的用途和性质不变更,从而确保粮食的生产能力不被削弱,据人民日报报道,2010 年小麦、玉米、水稻全面增产,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0928亿斤,比上年增加312亿斤,增长2.9%,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七年增产,粮食产量连续四年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48亿亩,比上年扩大1329万亩,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七年增加:亩产达到331.5公斤,比上年提高6.9公斤,再创历史新高。实践证明,土地流转绝对能够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4.2土地流转能否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实际推行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农民收入增加途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土地流转可以使农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规模经营者、集约经营者集中,弥补分散经营的陷,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相对于土地的分散经营,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规范经营有利于高新技术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和运用,有助于降低农产品的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土地规模经营还可以避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业生产固定资产的重复投资。二是土地流转重新配置了土地资源,催生了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并进一步吸引他们投资经营农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出现提高了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增加了农业经营效益,并推动了周边农户农业经营性性收入的提高,一些流出土地的农户被“返聘”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务工,增加了劳务性收入。三是土地流转可以通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在二、三产生的收入。

4.3土地流转能否稳定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农村土地由村所有,也可由乡村和级所有”,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土地所有权不能由集体转让与买卖。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框定,农村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显得十分重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对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政策作了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从全国实践看,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遵循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没有改变土地用途,没有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如租金、股份分红等。土地流转赋予了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发展的角度稳定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遵循了中央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

4.4土地流转能否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布局

在原有的土地制度下,农民的土地无法流转,加之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效转移,这势必导致农村劳动力的确合理分布。然而,土地流转则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布局。一方面土地流转通过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生产,进而使得农村劳动力除了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还从事农业农产品加工、营销、配送、服务等农业产业化链条行业,使农村劳动力的内部分布趋于合理;另一方面,土地流转还可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农业产业外部斩合理布局。此外,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加速了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这些都有力的阐释了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布局的积极作用。

4.5土地流转能否推动农业现代化

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提高设施农业水平均转变传统的农 业增长方式。土地的合理流转和适度集中经营正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由于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满足和解决温饱问题为目标,客观上成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束缚,这也是我国农业必须迈出或要改革的一步,这一步既是思想的变革,又是体制的变革,实践中,通过土地流转,各地农业生产正在逐步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现代农业的生产模式正在加速显现。在土地流转的推动下,各地正逐步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得到了强化,通过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等途径,各地的农村土地资源变成了财富,客观上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农村稳定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实践上全国各地正因地制宜顺应农户对土地流转时需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健康、有序流转。土地流转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了农业竞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生产,但也应当指出,土地流转的模式、规模、速度、效果在全国各地差别较大,不同地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环境与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流转制度。

参考文献

东至县开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专题调研报告 篇6

http://labour.hljagri.gov.cn/dsck.jsp?moulid=1&nrid=919

1日前,我们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全面推进,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如何适应土地规模经营的课题,在全县7个乡镇98个行政村中,有重点地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问卷和座谈方式进行。我们感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不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迫切需要创新生产组织方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创造条件。只有把农村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中转移出来,才会有剩余土地参加流转,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后势必会产生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只有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问题得到解决,才能保证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

克东县共有农业人口223,702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21,250人,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有67,112人得到了转移,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5.35%。但仍有54,138人留在农村。克东县共有耕地141.5万亩,农民人均不足6.5亩。农村劳动力拥有耕地不足11.5亩。近年来,克东县加大了土地流转工作力度。举家搬迁已达4,709户,转移劳动力9,749人,土地流转面积已占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目前,耕种100?300亩耕地的农户已达1,847户。外出务工的人赚到了外快,在家中种地的人得到了实惠。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基础。针对部分农民固有的“老守田园”、“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的传统封闭落后观念,克东县结合科普之冬和引导性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有效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义和外出务工的好处。在克东电视台、克东县信息报和克东劳务经济简报上开辟专栏,登载专题报道,不仅有政策解答,还有用工信息发布等,想方设法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积极组织县职教中心等培训机构把培训办到村,办到农户,使农民工的择业观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同时,还充分发挥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外出务工能人千丰镇毛文春、金城乡马才等人发家致富的先进事迹,让身边的人现说法,使老百姓既听得到,又看得见,切实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还积极组织各乡镇劳转工作人员和村级信息员深入农户家中做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促进老百姓就业观念的转换,真正形成“走出家门闯天下,自主创业谋发展”的理念。年初以来,共制作永久性标语14条,张贴标语1000多张,印发《致农民朋友》一封信4万余份经过努力,全县上下形成了“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支持老板返乡创业”的浓厚氛围。今年年初以来,已有5308人得到转移。

二是加大基地建设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基础。近几年克东县在抓劳务经济的工作中,一直依靠辟建一大批有转移空间并且稳固的外埠基地来做大做强劳务经济这篇文章。年初以来,克东县明确提出要把劳转工作的重点放在辟建外埠输出基地上,坚持外转与内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灵活方式,多策并举,努力推动劳转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认真组织,积极实施了全市制定的北京、天津行动计划,长江三角洲占抢计划,大连青岛覆盖计划。利用春节期间赴大邱庄慰问契机,开辟了天津顺池基地。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或到县内企业打工挣钱,增加收入。由

于充分利用了转移平台,增加了农民就业门路。,全县就地转移劳动力人数近千人,分别组织到飞鹤乳业、郭氏家俱、东兴农机等企业。被转移的劳动力人均月收入可达1000多元。

三是加大能人引带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基础。克东县在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中,大力实施“能人”引带工程,充分发挥“能人”的示范和引带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走出家门搞劳务。截至目前,共有3万多农民在“能人”的带动下走出县门,在北京、天津等地闯出自己一番事业。

克东县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家乡人出外创业,县劳转办对全县在外打工有一定成就的“能人”进行调查备案,县委、县政府领导通过短信、电话和看望等方式与在外地的“能人”进行对接,建立起良好的联系。同时在县电视台和克东信息报开办《勇闯八方克东人》节目,介绍北京、天津和大连等地克东人聚集的地区概况,用工信息,为更多的克东人走出县门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

昌盛乡农民蔺善军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独自一人到天津闯市场,从在钢铁加工企业打工开始,逐步闯入大邱庄钢材市场。1985年他把家搬到大邱庄后,买下了王虎庄镀锌厂,以滚雪球式的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蔺善军经营两家钢铁加工企业,年生产龙门吊60多台,镀锌钢管5000余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年效益150多万元。尝到了打工甜头的蔺善军不断地把亲属、朋友、乡亲带出去,为他们传授经营管理知识。目前在蔺善军企业打工的克东人有100多人。在他的引带下,在大邱庄务工经商的克东人已达到7000多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动力

一是加大国外转移工作力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杀出国门抢土地,克东农民发“洋”财。克东县出现以宝泉镇丰平村为代表的去俄罗斯承包土地,去俄罗斯经商的打工族。现在,克东县有2757人在国外发“洋”财,光俄罗斯就有2699人,代存宝、王玉荣、郭中山等人都已成为百上千万的富翁。

二是加大传统产业发展工作力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由于克东县是农业县份,对种植业有一定的成熟经验,克东县宝泉镇丰平村杀出国门抢土地,在俄罗斯重建了一个丰平村,带动近百名劳动力赴俄罗斯种地,着实富了一村人,千丰镇宏升村把现有的耕地集中到种地能人手中,整村转移,在长水河农场扎根种地。

三是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力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拓展劳转空间。一在县域工业化中培育新载体。克东县加大县域经济工业化进程,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等措施,引进并扶强了飞鹤乳业、东兴农机、克东腐乳、大地烟花和郭氏家俱等工业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成为克东财政的支柱企业,还成为农民工不出县域就业的新载体,在县域工业企业中,有45%的人来自农村,金城乡齐心村的农民工大都在郭氏家俱就业。二在农村城镇化中拓展新领域。克东县近年来加快了小城镇建设,结合撤乡并村,大力发展宝泉、千丰、玉岗、金城四个卫星乡镇,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吸引农民参与到小城镇经营中来,目前克东县个体私营商户已经达到7000多户,有70%在小城镇和农村,有5000多人从事商品流通、汽车运输、小作坊生产,宝泉镇红星村的600多名劳动力大都在宝泉镇从事个体经营。三在农业产业化中辟建新渠道。克东县重点扶持5户具备规模,效益较好,有一定辐射力,有发展前景的省市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吸纳农民就地转移。由于飞鹤乳业带动和县政府政策扶持,克东畜牧业一直升温,目前,克东奶牛和黄牛存栏已经达到5.18万头,带动了1.73万人从事养殖业。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已达农民人均收入的35%左右。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保证

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保证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对进城务工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城市“民工荒”的核心是“技工荒”。因此,发展劳务市场经济必须提高劳动力的就业技能。为此,我们在强化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狠下了工夫。切实提高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一要采取校校联合方式进行培训。每年高、中考结束之后,我县都组织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和各乡镇、村相关人员深入到全县13所中学宣传我县劳动力转移的有关政策和省内外对专业技能人才尤其是车焊钳工的优厚报酬,吸引那些不能考入高中或大学的学生积极参加到我县职教中心开办的车工、焊工、钳工实用技术培训班中来,使这些学生在出校门前就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能,为今后外出就业奠定了基础。通过校校联合去年共培训520人。通过强化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2006年10月份,克东县参加了黑龙江首届“龙哥龙妹”技能大赛,并获了优异的成绩。使我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要实行校企联办进行培训。根据我县机械加工企业多的实际,通过培训部门与企业协作,每年定期组织农村学员到企业的车间进行车焊钳工种的岗位技术培训,通过专业教师和企业实践能手的共同辅导和拉练,使学员在短时间内掌握技术,并能优先被企业录用,实现充分就业。我县职教中心通过校企共培训173人。同时,我县每年通过1+1的培训方式,与大连、上海、天津、江苏等9个大中城市的用工企业进行合作,定向培训一部分车焊钳工的学员进行转移,通过1+1形式培训累计285人。三要千方百计扩大培训能力。从去年开始,我县在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又出资100万元,并从省财政厅和省教委争取到16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扶持县职教中心的特色实习基地、教学设备完善上,扩大了车工、焊工、钳工和手工刺绣、手工编织以及数控等专业的培训能力。通过以上措施,我县两年来共培训车工、焊工、钳工1000多人,全部实现了就业。四要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农民工培训工作几年来,克东县加强从制度建设入手,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了阳光工程的招投标,并对中标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阳光工程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各培训机构在每班开班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办和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培训机构检查招生简章、劳务输出合同和劳务订单。并开展了第一堂课制度,给农民讲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讲相关维权法律、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等相关知识,从而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大特色培训工作力度,解决农村剩余劳动时间问题,保证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在技能特色培训中开辟新途径。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实际,克东县引导和扶持培训机构开展适合农户为车间的手工刺绣、手工编织、农用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深入到农户家中,手把手地培训,到目前就有3000多名农家妇女参加了手工刺绣和手工编织专业培训,有近千人参加了农用车驾驶与维修培训,现在有近3000多名农村妇女从事手工刺绣和手工编织,月收入在600-1200元。实现了即不耽误种地、养牛,又不耽误家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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