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2024-07-11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共11篇)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市局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和监管。截至12月底,我局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台,违规违章车辆证(牌)本(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市 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与 公安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针对打非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我们对市区非法营运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将城区内各大汽车站、火车站及机场周边地域和市区内东 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集聚地以及市内各大宾馆、学校、医院等周边地域作为“打非”行动的重点地域,将责任细分到各个单位,按照责任区域进行重点、定点巡查,严防死守,跟踪监督,采取驻站中队联合执法并请公安干警配合等方式,进行全天候监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以来,我局组织较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 次,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台,暂扣营运证牌 本(副),基本做到了天天有整治,周周有行动。

2、加强对各大汽车站周边营运秩序的管理。为强化打非工作,我们以加强站场营运秩序管理为重点,并结合春运、五一等重要时期,一是加强对站场及周边区域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督促

各大汽车站认真落实“车进站、人归点”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搞好“三关一监督”,确保合法运输企业规范经营;二是加大与汽车站公安和综合治理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主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站周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净化站周边营运环境。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2

(一)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原因

1. 执法部门获取证据困难, 难就难在乘客不主动配合,

他们往往为了一些眼前利益, 不愿提供有力的证据, 从而助长了非法营运车辆 (以下称“黑车”) 的猖狂。同时, 还有市场因素。与正规客运相比, “黑车”大多提供的“门对门、点对点”的服务, 非常方便。正规客运企业投入大, 包括高额保险、昂贵的安检设备, 以及GPS定位仪器等, 如19座的客车, 企业为了旅客安全, 投保3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 每年多增加保险费2622元。而“黑车”要么少投保, 甚至不保, 票价上占有竞争优势。

2.“黑车”打掉了, “黑车”司机还在, 要坐车的群众也依然存在, 这就是为何“黑车”以前屡禁不绝的原因。

需求决定供给, “黑车”司机有谋求的需求, 坐“黑车”者有出行的需求。

3.“黑车”生存的典型空间多在城郊结合部等偏僻之处, 也是公共交通资源配置稀缺之地。

(二)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遇到的困难

1. 执法单位稽查方式单一, 执法难以到位。

《道路运输条例》赋予执法人员的管理手段和检查方式过于单一, 不能对驾驶人员形成强制力, 导致出行违章车驾驶员不肯配合, 拒检逃逸、暴力抗法等现象。

2. 执法环境不利, 执法陷入被动。

老百姓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 违章车尤其是黑车经营者往往利用其弱势地位博取社会的同情。运管机构查处违章车时, 人们认为是在乱检查、乱罚款, 对执法人员抵制的情绪很高, 帮助违章车车主一起对抗、阻挠检查, 使行政执法陷入被动局面。

3. 查处违章取证难, 违法行为难以定性。

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违章经营车辆时, 相当一部分运输经营者根本不予配合, 有的违章车车主撒泼耍赖, 百般阻挠, 使取证很困难。有的乘客因害怕遭到报复, 不愿为执法人员作证或是认为检查耽误了时间, 在执法人员询问他们时不说真话, 提供虚假证据, 包庇违章车, 有的乘客使用假姓名、假地址、假电话, 使得事后诉讼举证难。取证器材不能满足执法需要, 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导致制作的法律文书不合乎要求, 无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定性, 难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 行政处罚执行难, 执法陷入尴尬。目前普遍存在着处

罚文书送达难, 执行更难的现象。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时, 一些违法当事人故意躲避, 执法人员往返数次都不能送达。递条子, 说情风教严重。亲戚朋友、上级领导, 来疏通关系者大有人在。目前部分当事人 (车主) 经济承受能力差, 无钱交罚款。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对黑车经营者处以3-10万元的罚款, 而黑车大多车况老旧, 磨损厉害, 面对超过车辆价值数倍的大额罚单, 多数车主放弃车辆, 拒绝接受处罚, 运管机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经过立案、审查、受理、听证、执行等复杂的司法程序, 此外还要支付高额的执行费, 同时违章车被运管机构滞留在专业停车场, 还必须支付保管费用, 加大了运政执法成本。

(三) 解决问题的办法

1. 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整顿“黑站、黑户”, 规范运输市场环境。

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严厉打击利用自用小轿车、套牌车、微型面包车和两轮摩托车, 无审批手续的以及有车辆营运手续但非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行为;客车超员、倒客的行为;火车站、汽车站出租车停车场出租车拼客、拒载行为, 使道路运输市场得到净化。

2. 集中打击黑车经营行为, 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采取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相结合、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源头管理与路检路查相结合等方法, 对“黑车”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打击。同时, 以汽车站、重点路段为主要场所, 分组设点检查, 在黑车出现频繁的路段蹲点守候, 流动巡查, 严密监控, 现场查扣, 查扣与处罚合理分工, 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另外,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 及时将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确保了对黑车的整治力度。

3. 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 加强对广大

消费者的宣传和引导, 让大家认清“黑车”的危害, 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去坐“黑车”, 从源头上挤压“黑车”的生存空间。

4. 结合本地实际, 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要建立起科学有

效的长效机制, 逐步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客运运营体制, 要尽快在城镇设置公共停车服务场所 (如五级站等) , 从根本上解决乱停乱放等问题。

5. 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科技管理含量, 打造一支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 不能长期靠“人海战术”, 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强管理, 包括道路运输管理GPS监控平台建设, 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建设等。要加强执法队伍培训, 积极落实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执法, 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好、作风硬朗、高校廉洁、业务素质精的文明执法队伍, 使之更好服务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参考文献

[1]胡兴华, 李文恺.百日行动除“三黑三患”.中国道路运输, 2009.5.

[2]陆杰.靠市长更要靠市场.中国道路运输, 2009.5.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总结 篇3

——主要做法

一、深入广泛宣传,切实减轻负担,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落实在行动上

着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支持舆论氛围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为了让全市人民特别是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配合、支持整治行动,我们依据《**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专门集中半个月时间,借助各类媒体,运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开设专栏、专访、答记者问等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清理整俟ぷ鞯囊庖濉⒉街琛⒄呒按胧!?*日报》社开辟专栏,电视台《沟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与观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电视台《今晚800》栏目和交通文艺台多角度、全方位报道了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也开辟了“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专栏,倾听市民心声。二是通过宣传站点、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在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和其它公共场所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站点,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品广泛宣传。三是24小时开通运政热线96333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针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寻找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的现状,市运管处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四是充分发挥18家出租汽车公司的宣传引导作用。让每位车主、驾驶员都明确这次清理整顿的各项内容,并给予积极配合。在整个集中宣传活动中,我们出动宣传车180车次,人员540余人次,张贴公告200份,发放宣传品2500份,发放明白卡2500份,设立咨询宣传站3个,编印整顿专刊28期,运政热线96333接受市民咨询、投诉、举报1000余起。通过集中强化宣传,一些非法营运车辆集聚点的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市运管处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清理整顿的舆论氛围,整治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有情操作”执政理念,我们会同物价部门赴芜湖等地进行广泛调研,多次召开出租汽车公司、业主、驾驶员会议听取意见,在保证国家税费的前提下,适当减免涉及出租车的部分收费,切实减轻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负担。经测算,月均直接减负70元。为保证减负任务的落实,市物价局、市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及出租车收费管理的通知》,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上反复播放,并制作2500余份收费明白卡,通过18家出租汽车公司向车主逐一发放,做到从业人员人手一卡,明白交费,受到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欢迎。

二、坚持依法打击,坚持处罚到位,以打击非法营运为切入点树形象树权威

对在强大宣传攻势下,仍然进行非法营运的,我们采取

果断措施,坚持取缔。9月1日,市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市交通、公安、市容、物价、工商、监察、质监等部门100余人进行联合执法。由市政府领导带队,新闻媒体现场报道,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行动,当天对华联商厦门前停车场、洞山饭店对面停车场、泉山、安成铺等4个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顿,暂扣了7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在全市和周边地区,特别在出租车行业引起强烈反响,起到很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此后,联合执法工作又在其他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全面展开。

在打击非法营运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文明执法,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暂扣的每一辆非法运营车辆处罚经一律经运管处班子会议研究后报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一律在报纸上公告,一律不开口子坚持依法处罚。在清理整顿期间,执法人员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8台,其中非法营运55台,违规车辆23台,已有31台非法营运车辆交纳了102万行政罚款。其中豫B/10578车因私自包车、屡次在大山及曹庵稽查站冲卡、涉嫌伪造线路牌被处罚9万元(车主承认非法营运,已交纳罚款),这次处罚是我省交通行政处罚最高个案,得到省交通部门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中国交通报》、安徽电视台各大媒体给予了肯定性的报道。在市领导的坚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依法处罚,顶着说情风压力,坚决不开口子,被暂扣的非法营运车主在观望一段时间后只得开始如数交纳罚款。现我们将这些车辆的处罚情况已在网上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这次坚持依法打击,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的决心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车主,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对行政处罚程序到期的车辆,仍拒不交纳罚款的车主,我们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有9辆车被公开拍卖。

三、规范公司管理,建立相关组织,以评选“文明的士之星”带动行业创建工作

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我们以清理整顿工作为依托、以第十二届中国豆腐文化节的举办为契机,着力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行风建设。一是强化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清理整顿前,我市共有18家出租汽车公司,我们针对他们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出一类公司6家、二类公司7家、三类公司5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公司对其中2家较差公司兼并重组,统一规定各公司挂靠服务费标准。我们在16家出租汽车公司建立健全了党、团、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公司实行班组化管理,以党、团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为班组长实施规范管理;在各公司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确定数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同我们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控行业动态,有效地化解矛盾和问题。二是开展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出租车形象管理。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文明服务培训,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着装、礼貌用语;加强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卫生保洁检查;同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合作,以“广告养保洁”方式对全市所有出租车进行免费制作、更换、清洗座垫套服务。逐步树立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文明的新形象。三是开展以规范经营和文明服务作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的士之星”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从8月31日开始,整个活动将历时3个月,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公司申报、市民投票、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30名“文明的士之星”,颁发“文明的士之星”顶灯,给予奖金奖牌,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效应,激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立足本职、诚实劳动、文明敬业、争先创优的服务意识。

四、制定规章制度,实施打疏结合,不断探索并建立规范有序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4

多年来我市一直在严格治理机动车非法营运问题,但是,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现象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已成为我市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以“套牌”、“黑车”等形式存在,给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客运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现在已发展到愈演愈烈的趋势。当前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摩托车、三轮车,是现如今我市赚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交通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诱发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的一个隐患。这些“黑车”的存在,既影响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合法营运驾驶人的利益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给北海这一旅游城市带来极大负面影响。虽然经过交通运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打击,但一些“黑车”车主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铤而走险,继续营运。

“黑车” 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量国家财政税收流失。按3000辆“黑车”计算,每年大约 漏交国家税费约2000余万元。

2、扰乱了正规的出租车市场。由于“黑车”的干扰,导致合法 出租车空载率大幅度提高。在油价上涨的今天,大大降低了合法出租 车司机群体的收入。导致社会公平性的偏差。

3、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安全没有 保障,一旦出事,后患无穷,受害者有冤也无处申诉,这种案例屡见 不鲜。

4、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抢生意,“黑车”车主们也经常为招

揽生意的理想之地而打斗。“黑车”司机为揽客将车随处停放、违规 占道造成交通拥堵。

尽管执法部门整治力度逐年加大,但“黑车”依然存在,而且呈蔓延趋势,究其原因如下:

1、“黑车”是部分社会群体的收入来源。他们绝大多数是下岗工人、早退职工、失田农民、外地流动人口、刑满释放者、无业游民乃至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知识青年。应该说,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甚至是生活收入最低层的求生存、求活命的群体。

2、暴利诱惑是另一个主要原因。由于“黑车”投入成本低、又无需向国家交纳税费、向公司支付挂靠费或管理费,所以其利润较之同类合法营运客车要丰厚得多。据估算,一辆 “黑车” 每天的纯收入为120元左右,如此一个月的纯收入就近4000元。这样丰厚的利润,是导致“黑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3、城市公交不便捷。凡是“黑车”集聚的地方都是城市公交不方便的地方,乘客选择“黑车”,是它提供的服务适合自己的需要。从这个方面来说,“黑车”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市民并不是不愿坐公交车,而是嫌其太不方便,站点离乘客的居住地太远,速度太慢,运行时间太短,车太拥挤,影响上下班。

4、城市出租车的门槛儿太高。出租车经营权逐渐纳入行业管理后,有驾驶执照的人想开出租车,必须到出租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和各种费用。另一方面,近几年,由于公交车辆的增多和升级,加上私家车的快速增长,油价上涨,导致出租车经营市场呈

现萎缩的态势,这使得前几年进入出租车营运市场的司机日子越来越难过。由于这种利益上的脱节,也是“黑车”大量出现的原因之一。

5、查处难度大,有越打越强的势头。对于运管人员来说,“黑车” 管理有几大难:识别难、取证难、处罚难。有的“黑车”深居简出,轻易不在那些公共场合中抛头露面,只有当他们的手机或电话铃声响了,他们才会闻风而动。打击“黑车”工作中陷入了调查──罚款──放车的“怪圈”中,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黑车”。对于“黑车”,除了增强打击的力度与密度、重金处罚、辗碎压扁外,还有其它办法吗? 就与城市里的“地摊小商贩”一样,一方面是政府的管制,一方面是潜在市场的存在,我们的矛盾就是在这里。

解决“黑车”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加大处罚力度

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就要按上限处理,加大处罚力度,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一些非法“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的念头。如果只要被执法部门取缔使车主血本无归,自然他们的“小算盘”就会落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非法营运的“黑车”的发生。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诫告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者无市场营运之地。

二、以地方立法为抓手,形成综合整治格局

建议制定打击“黑车”的北海地方性法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增加处罚种类,对从事“黑车”营运的驾驶员设定记分和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类别,对“黑车”设立强制报废的处罚类别,改变目前的单一罚款手段,有利于避免趋利执法,同时,借助公安、城管力量,对重点地区一些疑似黑车的车辆进行路面秩序的管理,杜绝其停靠候客行为。

三、打疏结合、重在治本,注重源头解决非法营运

1.加强调研,积极优化公交线网,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建议客运公司对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真实情况需要多方位研究思考。比如一些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问题,对于一些线路的市场需求问题,客运线路的走向问题,管理部门应及时介入,不单单是考虑企业经营层面,更应从考虑百姓出行,方便群众等方面入手,及时调整,公正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

2.给“黑车”经营者提供一些正常工作岗位。一些“黑车”驾驶员为谋生存,不得已从事“黑车”生意,对于符合合法运营车辆驾驶条件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由运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组织用人企业挑选;同时可以联合劳动部门组织专场的“黑车”从业人员招聘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四、重视宣传、积极引导,提高市民维权与参与意识

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乘客意识到“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乘“黑车”。对查实的“黑车”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曝光”,形成道德和舆论压力,特别是加强打击非法营运的正面宣传报道。

五、政府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增加对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将现有的执法中使用的科技设备加

以推广普及,如:交通执法部门使用的电子营运证的识别仪器,交警部门使用的机动车移动识别系统等设备,既节省了警力,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使非法营运“黑车”无处遁形。

六、加大整治力度,联合执法

交通执法部门与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联合出勤方式,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将扣留的非法营运车辆,由两个部门分别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做出处罚,加大对“黑车”,尤其是套牌出租车的打击力度。要下大气力清除非法营运车辆,形成和谐有序公平竞争的客运市场环境。该项整治应坚持长期不懈,长久治理、绝不手软不容反弹。

七、对打击“黑车”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5

春运期间,我局21名运管人员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23名民警联合组建了打击“野鸡车”工作组,重点打击“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并对相关涉案人员实施司法追究工作。工作组自2月13日开始运作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月13日至3月6日,工作组共出动执法人员968人次(运管人员462人次;公安人员506人次),查处非法营运“野鸡车”78辆,清除黑站(票)点2个,并对14名“野鸡车”司机及拉客仔实施拘留,严厉打击了“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确保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良好。

(二)成功实施了对“野鸡车”非法营运案件相关涉案人员的司法追究工作,这是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打破了对非法营运经营者只能处以经济处罚而难以进行司法追究的僵局,对非法经营者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三)春运期间,沙太路、中山大道、新市、赤岗等地的“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每天22时前已很少再有“野鸡车”在市内兜圈拉客。

二、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领导都非常重视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一是整治前对市内重点区域及违章多发地的违章经营情况进行摸查,及时掌握违章违法经营者的新动向,并多次召开协调会,结合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整治工作;二是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我局为工作组配备了无标志车辆等;三是整治期间我局和公交分局领导多次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突出,方法灵活。

一是重点打击“两站一场”、各大公路主枢纽客运站场周边及新市、沙太路、中山大道、赤岗等地的“野鸡车”非法营运行为;二是严厉查处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等恶性违法违章行为,并对违章情况严重的非法营运司机及拉客仔实施拘留,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三是根据“野鸡车”营运情况,不断变换稽查工作时间和地点,多在深夜开展整治行动,给不法分子以出其不意的打击。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工作组各部门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及权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确保了执法工作安全、顺利、快速进行。在查处现场,公安民警负责检查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及车牌,确认车辆真伪;并负责控制涉案司机,防止暴力抗法;运管人员负责检查营运证件,做好调查取证。由于各部门配合得当,调查取证、涉案人员移交等工作均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有效地避免了非法营运团伙聚众闹事和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等情况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由于打击“野鸡车”非法营运工作成效显著,XX电视台、XX晚报、新快报等新闻媒体主动联系我局采访报道。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效应,震慑不法分子,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客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我局也多次带领新闻记者跟踪采访,XX电视台“XX话题”栏目对此作了详细的现场报道,各方反映良好。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遇到冲卡拒检、暴力抗法事件,及时将当事人移送公交分局实施司法追究;并在执行重大任务时与公交分局组建联合执勤队,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以实现长效、和谐治理的目标。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广泛动员全区上下,特别是集中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力量,在全区开展联

合执法行动,治理并遏制当前我区各类影响城市形象、侵害乘客权益、扰乱交通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乘车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为建设##新城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今天的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二是宣读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三是向有关单位颁发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四是部分单位作典型发言;五是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同志讲话。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同志代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宣读##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请公安分局、城管大队、交通局、交通支队、工商分局、旅游局上台领取##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请区治安支队队长张建平同志发言(发言完毕);请区城管大队##同志发言(发言完毕);请区交通局##同志发言。

下面,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同志讲话。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7

规范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客运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客运环境,筑固经济建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全州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行为为着力点,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的“黑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行业社会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全县所有的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场及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

整治重点:

(一)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

(二)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敲诈旅客、擅自更换客运车辆 的行为;

(三)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的站点停靠,站外上下旅客,擅自暂停、中止或转让班线客运的行为;

(四)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行驶、乱停乱靠、乱调头的行为;

(五)非法上路阻饶合法客运班线客运车辆正常运行,欺行霸市和阻碍交通等车匪路霸行为。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的目标,即:非法经营的“黑车”明显得到抑制,经营行为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经营环境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社会对客运经营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客运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不断提高。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06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20日)

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运输业户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式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06年 2月21日起至2006年5月10日)

一是在巩固第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春运”全面开展整治。县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整治要求,对客运市场的现状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准确掌握道路客运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客运市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根据客运市场的整治要求,自我对照,自我规范,认真研究制定企业自身整改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自身不规范行为,做到守法经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5月11日起至2006年5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相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整改,如果整改不合格,有关乡镇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要到县人民政府述职,同时,对单位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整治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以整治道路、城区及重点乡镇的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客运车辆、无证驾驶车辆、报废淘汰车辆上路为重点,对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拒绝检查、阻碍交通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黑车”过程中车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要在车站附近设立交通标志牌,禁止在车站周边500米以内乱停乱放。

交通部门负责培育规范客运市场,搞好农村客运市场规划;引导农村客运企业向规模化、公司化、集团化发展,使从业人员懂得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营运资质、车辆技术条件方可从事客运营运。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交通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要平衡客运市场运量与运力的关系;负责从业驾驶人员驾驶职业道德、安全知识、卫生救护知识等的培训;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有效地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保障行车安全,督促公司对车辆和人员进行全方位管理;负责制定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及站点建设的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建立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活动期间,公安、交通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联合执法并组成联合稽查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稽查。采取联合、交叉等方式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物价部门负责查处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交通、税务、工商、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做好税费征收工作,使农村客运车辆在税费政策方面可享受与城市公交车同等待遇。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协调,全力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对非法营运车辆实行有奖举报。凡是提供确凿证据,并直接协助管理部门当场查获的,经营管理部门处理后,给予一定奖励;事后举报,并提供乘车时间、地点、车型、车号、驾驶员的性别及外貌特征、收费凭证等有效证据材料的,经营管理部门查实处理后,给予适当奖励。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促进地方经济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摆上重要仪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结合辖区客运市场秩序制定切实可靠的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安、交通、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统一行动,相互配合,措施到位,执法人员到位,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三)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围绕非法营运的危害、整治的意义与目的、整治措施和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县级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管好自用车辆,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共同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要强化客运站及公路主干道等专项整治重点区域的宣传,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强大的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宣传声势。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按地域、单位、车型、车号,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进行暴光,达到处理少数,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突出重点,依法监管。要按照计划和部署统一行动,重点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小型客运车辆(面包车)、机动三轮摩托车、报停营运车辆等车辆的打击力度。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身专项整治的重点路段和区域,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检查过往可疑车辆,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立即依法查封、查扣。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安排警力,交通部门配合共同开展整治,采取联合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道路联合执法。要坚持依法整治,坚持以人为本,严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处罚尺度,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严禁在整治中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要加强督查,及时了解情况,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五)加强自律,扎实做好客运站场、客运从业人员和客运车辆的管理。城乡道路客运企业是客运的主体,所有单位积极主动地开展客运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企业内部整治方案和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同时要负起对客运从业人员、特别是对融资经营业户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管住管好本单位车辆和从业人员。所有运输企业必须树立大局观念,确保稳定,必须从源头上预防经营矛盾和纠纷,及时协调化解融资人经营上的矛盾,坚决杜绝融资业户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冲击和扰乱管理机关正常秩序等事件。各汽车客运站要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按照“三优三化”的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客运站不得接纳无营运手续和营运手续不全或超范围经营的车辆进站经营。公安、城建、交通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客运站场和客运站停靠点,严禁在车站周围设立停车场。

(六)疏堵结合,加大客运市场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客运、出租车和班线客运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积极推行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形成合理的客运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出行和生活需要。要把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客运服务和交通环境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整治过程变为服务群众的过程。要对查获的非法营运车主进行教育,在劝告其不再从事非法营运的同时积极加以疏导。建立健全客运市场车辆新增和更新退出机制,从事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和城市出租的车辆必须经行政许可后方可购置;对热点线路、车辆过剩线路和投诉、,矛盾较多的线路,暂停运力审批,按现有在营车辆数同比例削减运力额度,车辆到报废期或转出后不再更新运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于2006年5月前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云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胜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县公安局局长

文宁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兰银志

县交通局局长

马连海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齐麦龙珍

县工商局局长

黄喜贵

县地税局局长

李茂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作义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加洪

县城建局副局长

刘文鹏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学云

县运管所所长

非法营运工作总结 篇8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中,围绕建立新站区客运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方式、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

按照合政办秘(2011)95号文件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讨对策,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新站区非法营运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根据我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分阶段的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分辖区、抓特色、重联合、要实效的工作要求。

二、深入访谈,广泛宣传。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区对涉嫌非法营运从事人员进行上门入户访谈,完成入户访谈2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800本,悬挂宣传横幅60条、散发致学生的一封信一万余份等;通过全方位、大范围的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知晓,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打非”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打非”工作是一项综合、长期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对“打非”工作的要求,我区成立打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城市管理局、新站公安分局、交警新站大队、新站运管所等六部门抽调组成,同时积极与各媒体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报送信息、宣传稿件30余篇。

四、方法得当,成绩可喜。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我区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多种方式,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一是组织职教城8所院校近万名学生开展签名活动,在八条长25.5米横幅组成的204米超长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争取从源头上减少“黑车”运营的机会;二是采取了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和联动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严励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不给“黑车”喘息的机会,使“打非”工作向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三是对现有的社区巴士,通过增加车辆、延长线路、增加站点,另外增设一路新的社区巴士等方式缓解我区民众交通出行的紧张;四是针对学生寒假期间大规模集中出行的情况,我区积极与各院校、市公交集团联系,确定出行时间和人数,制定职教城“点对点”接送方案,接送学生到火车站达万余人,确保学生安全、及时的踏上回家路程上。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上下一心,我区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到目前为止,共出动交通执法车70辆次,联合执法人员200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0余台。有效地打击了我区内的非法营运行为,极大地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打击非法营运目前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一是查处难。“黑车”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冲卡逃避检查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二是取证难。由于绝大部分群众和乘客对管理部门的查处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黑车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明知是黑车,但因无有力证据而无法查处。同时,现在“黑车”反执法能力也越来越高,即使人赃俱获,一些“黑车”车主也是百般抵赖,更不愿配合接受调查等。

打击非法传销总结 篇9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斜桥”,根据《海宁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联合开展清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外来人员在我镇的居住点进行清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式,制定《斜桥镇反传销工作方案》下发。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都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镇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我镇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悬挂横幅、利用电台广播宣传,发放公开信,进行反传销宣传活动;二是对村、社区反传销监管网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我镇专门成立反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所、街道、镇和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村民和商户,以便及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村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执法单位能够迅速及时地出动。

四、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为了抓好打传及建立无传销工作,把打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镇建立起有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村委会多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防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网络体系。各村进一步完善了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把打击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与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斜桥镇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距市综治委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力争使我镇的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我镇打传建立无传销工作的新局面。

打击非法行医小结 篇10

整治工作阶段小结

为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卫生部、自治区、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州卫生局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由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博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精河分局、县计生委、县科技局六部门联合制定和下发了《精河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精河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城乡结合、协同作战的方法,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县卫生局建立了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为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提供线索。

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共检查乡村(个体)医疗机构58家。其中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诊所3家。针对查出的问题,县卫生局已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年审工作,将净 1

化和规范辖区内医疗市场作为医政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强与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进行更大范围、高频率的专项整治。

精河县卫生局

打击非法营运评论 篇11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新形势下贯彻实施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大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肇鼎劳社[2008]24号文的精神,于2008年7月14日至16日连续三天,在区局的支持下,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沙浦劳动保障所联同镇派出所、镇安监所、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 “关于打击非法用工及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检查活动”,整个活动中,工作小组都秉承认真、负责、严格公正的态度,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7月10日,沙浦镇收到《鼎湖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方案》肇鼎劳社[2008]24号文的通知,在通知中,特别强调对砖窑、矿山、冶炼厂、小作坊、石灰(石料)厂、烟花爆竹厂的检查,沙浦镇收到通知文件后,镇委镇府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指定由一名分管企业的领导具体抓好这项工作,由镇领导牵头带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镇内砖窑、冶炼厂、小作坊、石灰(石料)厂开展关于防止和查处非法用工和强迫劳动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行动。

二、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在7月14日至7月16日三天分三个阶段对我镇砖窑、冶炼厂、小作坊、石灰(石料)厂进行劳动用工检查。第一阶段于7月14日全日,以沙浦劳动保障所为主要检查单位联合镇内工商、镇安监、镇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专门对新围砖厂进行劳动用工、有否使用童工及是否存在强迫劳动的重点检查;第二阶段在7月15日,检查小组在镇委、镇府带领下,对镇内所有小冶炼厂进行生产许可、安全许可、职业卫生安全及劳动用工是否合法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在7月16日,检查小组对镇内几间私人小作坊、小石灰厂进行了关于持照营业、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的重点检查,对据这3阶段检查登记情况反映,大部分企业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检查到的企业基本上未发现有非法营业、非法用工及强迫劳动的现象,为了切实有效地打击非法用工及违法犯罪,沙浦镇在开展检查摸底、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并分别对上述企业主宣传关于严禁非法营业、非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此进一步引起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杜绝非法使用童工及强迫劳动现象发生,以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农民工、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

沙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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