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建房合同

2024-08-22

合资建房合同(精选12篇)

合资建房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 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联建在,即原甲方的?土地 上修建房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合作联建房协议。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形式,提供位于的土地,共平方米。乙方以资金入股形式共同合作修建房屋。

二、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万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土地入股形式,按当地土地折合价格每平方米,共平方米,共计入股资金约万元,占总额的%。甲方入股资金万元,占总额的%。

三、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联建房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费用计入此建房资金总额。

四、房屋建成后,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均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甲乙双方共有拥有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房屋的其它产权主张权益。房屋建成后,甲方负责房屋产权办理。

五、房屋建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50年,获得收益按照分配。

六、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出现停建、拖延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建成投入使用后,共同经营的相关手续均有甲方办理。

七、该房屋被征收或征用赔偿款,甲乙双方应按照房屋修建时出资比例分配赔偿款。

八、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加倍赔付另一方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合资建房合同 篇2

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宋树友,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副站长涂志强,中国农机流通协会副会长吴军旗;湖北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农机推广(监理)站长任耀武,农机鉴定站站长文昌俊;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市委副书记虞国旗,常务副市长王兆民,政协副主席陈洪基;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朱福寿、副总经理欧阳洁,东风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卢锋,井关农机株式会社社长木村典之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见证合资经营合同签字。

据介绍,东风与井关于2011年合资成立了东风井关农业机械(湖北)有限公司,本次合作是在此基础上扩大战略合作,东风由原有的子公司出资上升为东风集团战略层面,日本井关将其在中国的农机事业全部纳入与东风的合作框架内,将经营了10年的井关农机(常州)有限公司整合在一起共同发展。整合后的新东风井关,东风与井关各持股50%,将投资15亿元,导入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等全系列产品,导入全程机械化理念。以此为基础,形成农业专用车辆、农业机械、专业农机具3大核心业务,提供农业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未来将作为东风集团新的事业增长点,打造年销售收入达150亿元、跻身中国农机行业前5强的大型农机骨干企业集团。

欧阳洁在致辞中指出,农机是机械工业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模式的创新,适度规模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未来农机市场将会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东风具有先进的汽车制造工艺基础和优质的零部件制造资源、强大的营销网络资源,东风可以实现产业延伸转型升级;井关农机有全行业专利审查率排名第一的农机专利技术、有全系列的农机产品和丰富的农机专业经验。东风与井关的合作将实现强强联合、资源互补、合作共赢,双方是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整合现有资源、加大事业投入的一次全面的集团战略合作,双方将在汽车产业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全新的事业平台。

木村典之表示将充分利用东风汽车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强大的零部件采购网络,以及井关农机在生产、采购、质量、技术等方面的丰富经验,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研发制造能力,加大投入,共同为中国农业现代化事业作出贡献。

别必雄说,东风井关农机项目落户襄阳,是襄阳农业装备制造迈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必将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机化水平的大幅提升,带动相关产业迅速成长。襄阳市形成了以汽车工业为龙头,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为支柱产业的工业体系。襄阳市将为东风井关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将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打造成襄阳制造产业的又一个新的亮点和增长点。

合资、合作建房的登记问题 篇3

合资、合作建房由来已久,但上述登记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明确解决,各地的认识与做法也不尽一致。《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将“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作为转让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则将“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作为初始登记的收件材料。因此,有必要对合作、合资建房的登记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一、合资、合作建房的表现形式

合资、合作建房,主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共同出资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的方式,共同建造房屋,并按照协议约定对房屋进行分割。

合资、合作建房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目前一般均以项目公司的形式出现,且以销售为主要目的,本文对此不作探讨。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这种形式较为普遍,单位、个人自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建造资金,与他人达成协议,由他人提供建造资金,房屋建成后,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归双方各自所有。

3.多方共同出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共同建造房屋。这种形式在乡镇较为普遍,房屋规模一般较小,几方联合出资,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申请规划许可,建造房屋后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4.多方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共同建造房屋。这种形式在农村,特别是在一些地方,为集约土地,大搞“中心村建设”,不允许农民独立建房,房屋的设计、建造、分配一般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实施,又称为“村民联建房”。

5.多个自然人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代理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的一种新型合作消费模式。2010年后,在北京、广州、温州等地先后出现,其发展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二、合资、合作建房的权属分析

合资、合作建造的房屋竣工时,权属归协议各方所有,还是归规划等相关许可文件载明的主体所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关于合法建造人的问题。《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所谓合法建造,就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建房的相关批准手续。目前,批准文件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达到一定规模的房屋还需要提供施工许可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相关许可文件载明的权利人以及建设单位(人),就应当推定为合法建造人,自房屋建成时合法建造人就取得该房屋的物权。

2.关于合资、合作建房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之间关于合资、合作建房的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关于产权分割的约定,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但该协议并不必然产生物权的效力,只能作为将来取得物权的原因文件。如果某合资、合作方并未在相关批准文件上载明,他们之间的协议不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要取得物权,还需要被批准单位(人)的配合并申请相关的登记。只有登记到合资、合作方名下后,才能真正受到物权的保护。

3.关于实际出资问题。合资、合作方是否提供资金,是民事上认定权属的重要依据之一,“谁出资、谁所有”也是民事审判认定权属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可以对出资情况进行审查,并据此作出判决。对于房屋登记机构而言,既无法进行审查,也没有审查的职责,无需进行审查。

4.关于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物权问题。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继受取得两种。人民法院在审理合资、合作建房纠纷时,也应当遵循《物权法》相关物权取得时点的规定,对于合法建造人可以直接确权,对于依照协议要求分割产权的,应当判决被批准建造人协助履行转移登记手续,而不宜直接确权。但大部分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只重结果,而不注重说理分析。有的调解案件甚至只有调解结果,而无任何事实方面的描述。

三、合资、合作建房的登记问题

通过对合资、合作建房的权属分析,对于登记机构而言,只要把握“合法建造主体”这个关键,即可顺利进行登记。

1.对于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提供资金的合作建房的,因为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中一方,相关的规划等许可文件也只能属于该方。登记机构只能为相关文件载明的建设主体办理初始登记,再根据双方的申请办理相应的房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转移登记。

2.对于土地使用权为各方共有、各合作方均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建设主体的,可以依据合资、合作协议为他们直接办理初始登记。

3.对于新型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由于一般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仍须按照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办理相关登记。对合作人来说,享受的仅仅是价格方面的优惠。

因此,对《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中合作(联建)房屋办理初始登记要作全面的理解,不能理解为合作(联建)房屋只能办理初始登记,只有一定条件下,经批准的合作(联建)房屋也就是土地、规划文件中的主体就是合作各方的前提下,才能为他们直接办理初始登记。

另外,合资、合作建房的登记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单元问题。当事人对于房屋的分割约定不一定符合房屋基本单元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原约定进行变更,以满足登记的要求。对于无法分割的房屋,可以依约定登记为按份共有。

2.转移登记的税收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4号批复明确,“甲单位拥有土地,乙单位提供资金,共建住房。乙单位获得了甲单位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乙单位应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乙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上述甲乙单位合建并各自分得的房屋,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对于登记机构而言,应当要求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至于如何征收、征收多少,由税务部门依法核定。

3.法律文书的审查问题。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对合资、合作建房从出资的角度进行确权,登记机构不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而应当根据其内容进行相应的登记,登记时仍然要注意查看相关批准文件载明的主体。至于何种登记类型,人民法院并不能进行干涉,一般也不会干涉。如本文所举的案例,规划许可的合法建造人为张乙,张乙尽管未登记,但自建造完成时已经取得物权,法院判决并未说明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而是直接判决张甲取得部分房屋物权,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张乙的初始登记,再办理张甲的转移登记,也可以予以合并办理。如法院或者张甲认为自己符合建房条件,属于原始取得,规划部门许可手续有误,可申请规划部门变更规划许可证。如规划部门变更规划许可证主体为“张甲、张乙”,登记机构可直接为张甲、张乙办理初始登记。

4.批准文件不一致问题。因职能部门原因,有时会出现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文件主体不一致的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严格审查,发现上述问题可要求当事人补正,不能补正的可以“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不一致”为由不予登记。

合资建房协议书 篇4

合资者是:钟贞书、钟贞为、钟作源、钟贞达、李太林、许三凤、陈奕隆、钟尚标、李春海共9人购买下廉江市塘山村商住地72号,属于9人永久性使用。土地面积玖拾柒平方米,座北向南,东边13米路中心线,西边靠墙,南边是16米路中心线,北边6米巷。本幢楼共建十一层,底层是住户的杂物间,二至十楼由9户主合资建成毛坯房,十一楼对外卖,为了做好各方面工作,要公平、公正处理各方面问题,有如下建议:

一、事理人员:

二、合资款用途:

①地皮款;②建楼款(地基、建房和装修);③电梯款;④安装电、水总表;⑤其它各种费用。

1、地皮款由9户主一次交完款给卖主

2、建房款

基础款(地基开工每户合资贰万元正)建房款(每层每户合资柒仟元正)装修款

④电楼款(每户贰万元左右)

3、建筑材料由全体合资户主统一认可才能选购。

4、基础施工到完成(砼地骨工程完成为准),每层完工结算所开支费用,并公布结算清单数据。

5、各户主的杂物间,以抽号为准。

6、每层分为一梯一户,以抽号选房。

7、十一楼卖的房款,一半平均分给合资户,另一半为本楼公共基金。

8、本楼电梯由9合资户合资建装,更换电梯(9+1)户主合资安装,合资款每户相同。

9、外装修统一选材料装修(墙、窗和防盗网),内(门、沙底)统一选材料施工。

10、水电安装,各户安装门。

11、本楼公用路灯、电楼电费由(9+1)户主平均承担。

12、维修本楼公用设施的费用由合资户平均分。

13、安装监控设施。

14、本楼产权发生纠纷(9+1)户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共同承担责任。

15、户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家团结一致,想方设法帮助受害者。

16、谁楼层漏水,谁负责维修好(5天内)。

17、电表、水表每户独立安装。

18、建楼过程中合资者不能以任何理由阻碍工程进度。

19、搞有关楼的所有证件的费用,由(9+1)户主平均合资。

21、每次交款要准时(全体合资者商议的时间)。如有特殊原因可延迟10天,10天后不交,请其退股。

22、看管工地人员每月工资元正(¥元)。主要工作是柱喷水、烧开水、看管东西和工地拾头拾尾。

23、管理人员每天出勤补款叁拾元正(¥30.00元)。

24、每条支出单据必须每个管理人员以上和总管签名才生效。

25、每层砼天面出勤户主一天补款50元,如果户主全部出勤不再补出勤款。

合资建房协议书 篇5

乙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 乙方系兄弟关系,父辈留有旧房一处,虽单独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实为双方共有,现双方拟重建该房屋,就权属分割及建设费用分摊事宜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现房屋权属状况

现有位于 房屋一处(四至: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结构:___________ )系______遗产,为甲乙双方共有之财产,确权时单独登记于甲方名下,不影响该房屋的实际权属状况。

二、 房屋重建出资

1、甲、乙双方商定对该房屋进行重建,新建房屋共______层,拟建筑面积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 。

2、房屋重建预计花费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元整),甲方出资 ______元,占比:___________ ;乙方出资 ______元,占比:___________ ;

3、重建费用如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仍按前项比例进行分摊。

三、 重建后权属分割

1、重建完毕后房屋采用区分所有权方式,专有部分分属甲、乙两方,公共部分为双方依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2、重建后房屋共四层。具体的,第一层三间房中甲方分得两间,乙方分得一间;第二、三、四层由甲方分得两层,乙方分得一层;楼顶设有单独房间的,甲方分得两间,乙方分得一间。

3、前项房间、楼层的确定由双方以抽签方式确定。

4、重建后不属于本条所称专有部分的的房间、楼道及其它具备利用价值的空间均属共有部分。

四、 权利义务

1、 甲、乙方对各自专有部分享有完全的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另一方不得进行干涉。

2、 行使前项专有部分权利应以不危及房屋安全,不损害另一方对其专有部分的正常使用为前提。

3、 双方对房屋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4、 鉴于目前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状况,使得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产权份额记载于不动产权属登记簿。在此之前甲方不得依据登记状况对属于乙方的份额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出借、抵押及赠与并确保不因其它利害关系人的主张而使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权益遭受损害,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 其它

1、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并征求了中国XX的意见,完全理解签署本协议的法律意义。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切实履行,如一方违约的除应当继续履行以外,还应当向守约一方承担给付 ______万元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中属于甲方的份额,甲方可另行分割给其子女,因分割而获得房产份额的一方或多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4、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___________ 。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农村合资建房的协议书 篇6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合资建房的协议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业主)、乙方和丙方作为出资方,三方合作兴建住宅楼。甲、乙、丙各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合作建房,甲方提供使用权属自己的、位于宅基地一块,基底面积合计约x平方米(约 M2)(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乙方和丙方负责出资在上述土地上建造地上层的住宅楼一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约 M2)。

2、甲、乙、丙三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及承担因办理报建手续产生的费用,负责协调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和相邻关系,并负责房屋施工;乙方和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因施工需要的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二、产权分配

房屋在约定施工期限内完工后,按以下方法分配,各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转让、出租等处分权及收益权,相互不得干涉。(详见附件:房屋平面图)

1、该房屋 属甲方所有,面积约平方米(约M2)。

2、该房屋 属乙方和丙方所有,面积约平方米(约 M2)。

3、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协议所分配房屋(即)在使用期间无需经甲方同意,可以向第三方以转让、出租等其它方式处置该房屋,甲方无权进行干涉;经乙方和丙方认可的第三方亦可以同样的方式处置该房屋,甲方无权进行干涉。

4、房屋产权证办理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与乙方和丙方无关。

5、若日后的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各分割产权证,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和丙方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负担。

6、建成毛坯房后各方即可分配房屋,室内装修费用由各自承担。

7、房屋建成后,如遇拆迁、征收或征用,相关经济补偿费由甲乙丙各方根据本协议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施工要求

1、施工图经甲乙丙各方审核通过,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完成旧房的拆迁和土地平整,拆迁费用和报建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3、自施工日起,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房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施工的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和丙方无关。

4、在建造过程中,如果发生土地权属、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则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时间,则施工期限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1、本协议房屋按各方共同确定的有效图纸方案进行兴建,主体为框架结构,外墙砌砖 墙,内墙砌 墙,水泥沙浆砌墙、批荡。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每个主要工序环节应由甲乙丙各方或有关技术人员按图纸要求进行验收核对,符合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并待处理,处理妥当后才能继续施工。

2、本协议房屋主体为框架结构,甲方必须监督并保证施工方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材、水泥进行建筑施工,且完成如下要求:房屋外墙粘贴纸皮砖(规格 厘米× 厘米);套房内墙批水泥灰沙;统一安装阳台、卫生间、厨房排水排污管道;窗户、阳台落地门安装国标铝材制作的铝合金窗,窗页安装 厘米厚的玻璃;入户大门安装不锈钢套门;楼梯安装不锈钢扶手;楼梯踏步水泥砂浆抹灰至楼梯顶;负责把自来水管道安装到厨房及卫生间,把供电线路安装到所有住户门口,并按分配单独安装电表、水表。

3、该房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甲乙丙各方都不能随意改变房屋原设计的结构、功能和增添负荷受力等附加设施,如果有一方经过仔细考虑,确实需要做某部位改动,必须事前征得其它各方同意,否则,涉及安全问题,一切安全责任由实施方负责,并要给予其它各方经济赔偿。

五、法律责任

1、甲方内部如因房屋分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楼层、面积、楼向等问题)发生矛盾,甲方内部须协调一致。甲方内部任何一方不得以此妨碍房屋的施工进度和影响乙方及丙方就分得房屋所享有的任何权益,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及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经济损失无法计算时则按权利受损时乙方和丙方所分配房屋及土地价值标准予以计算。

2、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合法的建房手续、不能处理好相邻关系等)导致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只建成部分,则甲方应足额赔偿乙方及丙方因建房所支出所有金额,对于已建成部分由甲方所有并享有一切权益。

3、本协议成立后,若因甲方原因、相关组织部门原因或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乙方和丙方无法获得分配房屋所有权及相应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因拆迁、征收等原因产生的权益),则乙方和丙方可要求甲方按建房所支出金额标准或权益丧失时乙方和丙方所分配房屋及土地价值标准予以补偿。

六、其它规定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丙三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约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守约方因解决本协议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及诉讼保全担保保函费等费用。

3、本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协议第五条法律责任中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资建房合同 篇7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现甲方拟建房屋,位处 开心 镇 开心 村(居)开心 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施工建设,直至建房完成。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2、房屋从 2017年农历正月十六 开工建设。乙方抓紧施工,争取早日完成。

3、甲方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4、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5、所有施工的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应为其所有的施工人员及乙方本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凭其保险发票到甲方处付保险费 陆佰元整。乙方必须买足陆百元保险,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前须检查各种设备等是否完好。使用合格的升降机作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若因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2、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维修。

三、房屋结构

合作建房合同 篇8

楼房建成后,属乙方自建的房屋以及土地永久归乙方所有使用,乙方对自己所有的部分房屋享有居住、修缮、自由出转、出租、赠予、继承等全部权利,甲方一家无权干涉。

三、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地基和四邻边界线清楚,甲方必须出面协调村、社及相关部门,以保该房的建设顺利进行。

四、征用补偿问题

如果将来国家征用或拆除,该房屋以及土地的所得补偿款:属于乙方的房屋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共同办理有关补偿手续。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去履行,不管今后发生什么情况,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协商满意后签字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合建房: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集资合伙建房合同 篇9

集资方:

合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平等、自愿、集资合伙建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合伙建房一事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农民新村

1、项目名称:私宅楼

2、地址:

二、修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合伙方修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准确面积以建筑实际面积为准,并按约定单价实行多退少补。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该房每平方米单价:元,总价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其付款方式为现房现款,签合同时,合伙方向集资方总房款的60%,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余下房款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在交房

和修建完工验收后一并付清。

四、代办费用的收取

在主体工程封顶之日起10日内(以集资方书面通知或电话、公告等方式通知合伙方开始计算时间),合伙方必须向集资方预交(集资方代相关部门收取)天然气、自来水、电网改造费:

1、天然气上户代收费元;

2、自来水上户代收费元;

3、电网改造代收费元。(一户一表)。

上述代收费用之结算以安装之日价格为准,如遇调整以相关部门收费为准,多退少补,如合伙方未按时缴款,导致合伙方所购房屋的水、电、气不能安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伙方自己负责。

五、房屋交接

1、合伙方在交清房款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定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所修建房屋交合伙方使用,逾期交房超过200天的,合伙方有权要求退房,集资方应在收到合伙方退房申请15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房款的同期人民银行标准活期储蓄利息;继续履行合同的,每月按已交房款的同期人民银行标准活期储蓄利息支付延期交房补偿金。

2、集资方在交房时以书面、电话、公告、通知等方式之一通知合伙方,合伙方接到集资方通知后应在二十日内前

来办清相关手续。

3、合伙方如不能按时前来接收房屋,应提前告知。集资方逾期接房,逾期不能超过三十天。

4、合伙方逾期三十天不能前来接收房屋,视为合伙方根本性违约,合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20%向集资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集资方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他人。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以辖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并按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和要求实施保修。

七、公用物业的明确及管理

房屋的楼梯间、公用走道、排污管道及其它公用设施均为物业范围内业主共有,楼梯及公共平台权属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它约定

1、合伙方超过(以集资方书面、电话、公告、通知之一确认)30天履行本合同约定付款规定,视为合伙方同意,集资方有权将此房另售他人,且合伙方无权干涉。

2、未完清交房手续前,合伙方不得搬进该房装修和居住,装修过程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任何结构,违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解

决。

4、交房标准:合格。楼面、楼板全现浇;正前方贴外墙瓷砖,其它水泥搓沙,外窗、铝合金窗,室内清水墙。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集资方、合伙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同时具备法律约束力。

备注:

集资方(签章):合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私人住宅建房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甲方将位于白波个人住房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1、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属的建筑工程为砖混结构房子共计两层,一层为空架构高为4.6米,二层为砖接构高为3.6米面积大约每层180两层为360平方米,完工后以实际面积计算。计量面积为到房滴边缘为准。

2、承包内容从基础开挖到房屋建好包工不包料,建筑所用由甲方负责运到指定的地方,乙方施工乙方所用机械设备,搅拌机振动机钢架等由乙方负责,运到现场施工甲方负责代为看管,施工中的安全概由乙方承担。

3、房子为砖混结构,两层两边山墙和后墙,三个面为水泥刮泥子浆,墙西门面,做外墙染色由甲方选色。房子内为毛墙、毛地板,室内做到水通、电通,每平方米人工工时费为三百捌拾元正每平方(380.00)元。

4、付款方式开工时付(20000.00)元贰万元,浇第一层顶付(30000.00)叁万元,浇第二层顶付款(30000.00)叁万元,余下完工后一次付清。

5、在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柱子要严实垂直,梁板严实平整平滑,房子四角要水平。

6、在施工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其它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 篇11

甲方:苗国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在本人砖混结构住房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操作现象时,承包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保护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工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三、违约责任

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小溪塔街办开发区城建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集资建房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与甲方属夫妻关系)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中证人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教师公寓号楼单元楼套,面积㎡,协商价为:。

二、房屋交付方式:协议签订一次性付清全款,收款凭证附协议后备查。

三、上述协议条款,双方各系两愿,共同遵守。

四、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

五、在未取得房产证前本协议取代产权所有证,在甲乙双方中具有与房产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此房再转让或抵押别人属诈骗行为。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中证方各执一份备查,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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