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关于友情的故事

2024-09-08

古代关于友情的故事(通用12篇)

古代关于友情的故事 篇1

有一次,文彦博任北京守备,李稷听说后,便上门来拜谒。文彦博故意让李稷在客厅坐等,过了好长时间才出来接见他。

见了李稷之后,文彦博说:“你的父亲是我的朋友,你就对我拜八拜吧。” 李稷因辈份低,不敢造次,只得向文彦博拜了八拜。文彦博以长辈的身份挫了李稷的傲气。

古代关于友情的故事 篇2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木兰故事首次出现并定型

在现存作品中, 木兰故事首见于北魏《木兰诗》。关于《木兰诗》的成书时代自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以来便众说纷纭。陈释智匠《古今乐录》已著录此诗, 故其产生时代不会晚于陈代。此诗最初当为北朝民间传唱之诗, 至于唐代典章制度的加入, 则可能是在长期流传过程中, 经过隋唐文人加工润色的结果。刘大杰先生认为“民间叙事诗, 大都是一种集体创作, 由口传而写定, 经过长期的演变, 渐渐成为定型。”[1]337

《木兰诗》描述了一位代父从军十余载, 功成归家、不受封赏的女英雄形象。较早收录《木兰诗》的有初唐吴兢《古乐府》 (此书虽失传, 但南宋曾慥《类说》佚文《木兰促织》) , 《文苑英华》、《乐府诗集》、《古文苑》、《竹庄诗话》等。各版本文字虽略有差别, 但主体情节及人物形象描写基本相同。木兰事迹共由四部分组成:木兰家中织布, 因军书招父, 发出叹息之声;考虑到父亲年迈, 无长兄支撑门庭, 毅然决定代父从军;战事结束, 木兰凯旋而归, 朝堂之上拒绝封赏, 辞官归乡;重返家园后, 父母姊弟欢迎之情, 恢复红妆, 同行伙伴的讶异、愕然。主要涉及四种空间的转换, 织房等意象代表少女日常生活状态, 东西南北市象征少女走出闺阁, 由普通女子向沙场英雄的转变, 黄河、黑山头、燕山等说明木兰已完全告别女性生活空间, 朝堂则是木兰放弃高官厚禄, 重新回归闺阁的场地。木兰是一个虽有所超越但又异常恪守社会性别角色的形象。伙伴的惊忙, 恰恰说明其男性角色扮演之成功。云鬓、花黄则预示着木兰恢复女性身份后, 对自身社会角色的再度认可, 不难想象, 她以后又会重新回归“唧唧复唧唧”的生活。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发现早期木兰文本中, 刻画了一个为家庭利益 (不一定是国家利益, 木兰从军主要是出于对父亲兄弟的“孝悌”) , 在两种性别角色间成功转换的女英雄形象。《木兰诗》提供了三个主要情节模块:代父从军———沙场征战———功成身退。这为以后的木兰故事奠定了基调, 是保持木兰故事稳定性的重要情节单元。

二、隋唐时期———具有忠孝色彩的木兰故事

唐代较早以木兰故事为题咏对象的是韦元甫的《木兰歌》。《乐府诗集》著录, 诗云:“木兰抱杼嗟, 借问复为谁。欲闻所戚戚, 感激强其颜。老父隶兵籍, 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 有子复尚少。胡沙没马足, 朔风裂人肤。老父旧羸病, 何以强自扶。木兰代父去, 秣马备戎行。易却纨绮裳, 洗却铅粉妆。驰马赴军幕, 慷慨携干将。朝屯雪山下, 暮宿青海傍。夜袭燕支虏, 更携于阗羌。将军得胜归, 士卒还故乡。父母见木兰, 喜极成悲伤。木兰能承父母颜, 却卸巾鞲理丝簧。昔为烈士雄, 今为娇子容。亲戚持酒贺父母, 始知生女与男同。门前旧军都, 十年共崎岖。本结弟兄交, 死战誓不渝。今者见木兰, 言声虽是颜貌殊。惊愕不敢前, 叹息徒嘻吁。世有臣子心, 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 千古之名焉可灭。”[2]394

文人创作自与民间文学风味不同, 此诗与北魏《木兰诗》风格迥异。细节描写之变化也让我们看到历史语境改变的蛛丝马迹。此诗继承了《木兰诗》代父从军、沙场征战、凯旋归乡的主要情节单元, 主要差异如下: (1) 作者强化了从军的艰苦, “胡沙没马足, 朔风裂人肤”, 不厌其烦地交代父亲的身体状况, 以见木兰代父之必要性, 艰辛环境则赋予其选择以高尚的道德意义, 将木兰的“孝”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2) 明确指出木兰从军是与少数民族作战。 (3) 删去朝堂上与天子的对白, 取消功成拒赏的情节。 (4) 对木兰还家场面的详细描述, 特别写到亲戚、战友的反应。《木兰歌》的主旨是“忠孝两不渝”, 这些情节的变化显然都是为表现这一主旨服务的。

《说文解字》曰:“孝, 善事父母者。”《孝经》:“夫孝, 德之本也”。在以家国同构、宗法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传统观念中, 忠与孝本来就是相通的, 忠孝双全是封建社会对人格的理想构建。韦元甫“忠孝两不渝, 千古之名焉可灭”, 将木兰的孝行提升到对国家忠诚的高度, 进一步丰富了这一形象内涵。为了更好地塑造“忠孝两全”的木兰形象, 《木兰歌》在前代《木兰诗》的基础上, 更加具体地描写了木兰的家庭情况、老父的健康状况、从军的艰苦生活, 刻画了一个面对父亲危难, 宁愿以身代之的孝女形象。删去朝堂对白, 不再出现天子形象, 也是为了照顾木兰的忠。因为女扮男装, 不管出自何种原因, 面圣时都难免有“欺君”之嫌, 伤害了木兰的“忠”;天子降罪于有功之臣, 则有伤天子之英明。扮男装从军是对父母尽孝, 却是对君主不忠, 这实际反映了忠孝难两全的悖论。取消朝堂见天子情节, 虽然淡化了木兰功成不受赏淡然谦逊的风采, 却掩盖了忠孝矛盾, 有助于木兰形象塑造的完整性和诗歌主题的表达。

唐代歌咏木兰故事的还有杜牧《题木兰庙》等。《题木兰庙》细腻地展现木兰的内心世界, 借“拂云堆上祝明妃”这一行为淡化了其代父从军的背景, 强化抗击外侮的责任感, 更加突出保家卫国的主题。晚唐时期, 国力衰弱, 回鹘、吐蕃与边地间冲突不断。杜牧借木兰这一形象表达了自己忧国忧民的情怀及抵抗外侮的心愿。

三、宋元时期——具有贞烈色彩的木兰故事

宋代印刷术发达, 有学者认为:“书籍刊行大备, 要自宋开始, 校雠镌镂, 讲求日精。”[3]《木兰诗》大量进入类书、文人总集之中, 如《文苑英华》、《乐府诗集》、《绀珠集》、《古文苑》等。受宋元文人情调的影响, 这一时期的木兰故事与前代相比, 情节发生重大变化, 结局由功成身退改为被逼自杀, 从喜剧变为悲剧, 表现出浓重的贞烈色彩。

《竹庄诗话》转引《乐府题解》评论说:“木兰, 孝义女也, 勇不足以言之耳。”在宋代文人眼中, 勇不再是木兰身上最具魅力的特征, 更多视之为孝义道德的化身。在元代侯有造《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一文中, 这种道德宣扬得到进一步强化。此文乃为木兰祠堂而作, 交待了木兰的出身、家世, 以及代父从军之义举, 与前代木兰故事相比, 这篇散文中增添了一个情节, 即木兰恢复女子身份后, 皇帝欲纳之入宫, 木兰以死反抗, 故得“孝烈将军”之谥。元代《烈女篇》也说:“天子嘉其功, 除尚书不受, 恳奏省亲, 乃命军士卫至其家, 释戎服而服巾帼, 同来者皆大惊骇, 军士还奏, 帝召赴阙, 欲纳之宫。对曰:‘臣无媲君之礼’, 以死拒之。帝惊悯, 赠将军‘孝烈’。”这些情节是前代木兰故事不具备的, 是木兰故事演变中的一次大变迁, 清代小说《忠孝勇烈奇女传》、《隋唐演义》等即继承了这一悲剧情节。

造成木兰故事惨烈结局的原因有二:一是元代特殊的社会状况。中国历史上不乏少数民族建立政权的例子, 但真正实现入主中原, 并统一全国的, 元代是第一个。这对汉人自尊心、自信心都是莫大打击。元统治者采取民族歧视政策, 并于至顺六年废止科举, 杜绝了读书人仕进的主要渠道。文人将对故国的怀念, 对新朝的不满寄托于木兰形象中, 并进而塑造了昏庸的天子形象。第二, 程朱理学的影响。传统儒家非常重视个体对人伦关系的处理。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要求君臣、父子双方各尽本分。程朱理学则更强调臣、子单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同样地, 对女性, 程朱理学更强调的是“贞”。程朱之学兴起于宋代, 元代又是“理学初渐并从士大夫阶层向民间普及的关键时代”[4]175, 这对宋元时期木兰之贞烈色彩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明清时期———木兰故事发展的高潮

明清时期, 关于木兰故事的文本主要有明代徐渭的戏曲《雌木兰》, 清代佚名小说《忠孝勇烈奇女传》 (又名《忠孝勇烈木兰传》等) , 张绍贤的《北魏奇史闺孝烈传》, 近代天虚我生的《花木兰》传奇等。《隋唐演义》第56至60回也涉及木兰故事。另外, 还有影射木兰故事的传奇《合欢殿》等。比起前代作品, 明清时期木兰故事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木兰形象的变迁与爱情描写的增加。

首先, 木兰审美形象的变化。前代故事中, 作者多关注木兰的道德品行, 如强调她的勇、忠、孝等, 一般对其外貌不大关注。想来, 能够扮男装于军营十余载, 而不被人发觉, 木兰应该是一飒爽英姿, 颇具须眉气质的女子。白居易的《戏题木兰花》“怪得独饶脂粉态, 木兰曾作女郎来”却将其塑造为一个美丽娇媚的少女, 开后代将木兰描写为美女之先河。明清文人以当时的审美观念重塑木兰形象, 增加了木兰缠足这一情节。“要演武艺, 先要放掉了这双脚, 换上那双鞋儿, 才中用哩。” (《雌木兰》) 《木兰诗》产生的时代, 缠足之风尚未兴起。但徐渭从明代女子普遍缠足的现实出发, 赋予木兰一双小脚。从情理考虑, 木兰缠足不利于行, 如何驰骋战场十三年, 且不被同伴发觉, 故《雌木兰》又有安排放脚一段情节。“生脱下半折凌波袜一弯, 好些难。几年价才收拾得凤头尖, 急忙得改抹做航儿泛。怎生就凑得满帮儿楦。回来俺还要嫁人, 却怎生?这也不愁他, 俺家有个漱金莲方子, 只用一味硝, 煮汤一洗, 比偌咱还小些哩。 (唱) 把生硝提得似雪花白, 可不霎时间漱瘪了金莲瓣。”缠足风俗在南宋时期得到较大发展, 至元代, 《辍耕录》记载当时已有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至明清, 缠足习俗发展到鼎盛时期。药方也并非是徐渭的虚构, 明清两代确实流行多种以硝为主的缠足药方, 能够使坚硬的脚骨软化。可见, 木兰形象的变迁是有其时代风俗依据的。

其次, 明清时期的木兰故事具有爱情伦理色彩。很多文本都不约而同地为她安排了未婚夫。对木兰爱情的详细描写, 是明清木兰故事对前代的超越, 使得这一形象更加饱满。《北魏奇史闺孝烈传》中的王青云、《雌木兰》中的王郎等角色的设置, 使得木兰的坚贞更有依据和必要, 也为明清木兰故事多以大团圆作结提供了铺垫, 使故事情节进一步完满、合理。这也是受明清世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传统影响的结果。王国维先生认为, 我国文学作品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 着意于团圆之趣。他在《红楼梦评论》中写道:“吾国人之精神, 世间的也, 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 无往而不著此乐天色彩, 始于悲者终于欢, 始于离者终于合, 始于困者终于亨。”除个别文本外, 明清时期的木兰故事大多以大团圆的结局收尾, 这寄托了人们对这位奇女子的仰慕与美好祝愿, 也符合中华民族惩恶扬善的道德标准。

总之, 纵览木兰故事的演变, 我们可以看到历代不同的社会风俗、文化背景、文学传统在其演变中的烙印。

摘要:木兰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 自北魏《木兰诗》产生后, 历代都有关于木兰的文本流传。在流传演变过程中, 各时期的木兰故事都带有情节的延续性与独创性, 表现出较强的时代特征。

关键词:叙事文学,木兰故事,演变

参考文献

[1]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M].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

[2]郭茂倩.乐府诗集[M].中华书局, 1979.

[3]于敏中, 等.天禄琳琅书目卷4[M].中华书局, 1995.

两只蜗牛的友情故事 篇3

我从没想过会用慢得要死的“蜗牛”来形容自己,但,这是个催人改变的季节。“酱油”的一封意外来信,开始了我们俩的友谊,我突然发现,在这个班级的某个角落,有一个和我如此不同却又有些相似的人。

我们总是形影不离,第一次公开在正式场合手拉手亮相,是在上学期的音乐考试上。我们选了一首光良的《天堂》,一起练了好久,可考试前一天我嗓子突然哑了!我说我就不唱了,因为两人一起,我是真的担心拖了她的后腿,还有,这是我们都很喜欢的歌,我现在这样的泡萝卜嗓子,怎么唱?

谁知她竟跟我急了!体育课上刚一听我的想法,她就特暴力地拽着我的手,直跺脚:“不行不行不行!!!你怎么能不唱呢!这是我们的歌,要我们一起唱!不管好坏,一定要一起唱!”我吓了一大跳,然后张大嘴——“酱油!快松开!我的手指肯定断了!”“就不!你先答应我一起唱!练了这么久,我一个人唱怎么行!”之后任我再怎么说“怕拉了她的分”之类的话,她硬是不听!结果……在她“大力金刚指”的威胁下,我“被迫”答应了!呜呜……谁来救救酱油压迫下的我?!

开考了。我们是第二对走上讲台,迎接我们的是台下吾班超没风度的男低音倒彩!但我们“视死如归”,对看一眼,开始演唱,我们的声音连我自己也听不清,不是太小是沙哑,我们一直紧握双手,我想我是铁定不及格了,但愿别影响她。但在唱一处高潮时,我的声音半路卡壳,我赶紧捏了一下她的手,她立刻接了上去,你相信吗?那么顺滑,仿佛早已演练过千遍……我的心好一阵温暖,我只想到一个词——“默契”。分数,还重要吗?不!我站在我们的舞台上,用我们的声音唱我们的歌,为了我们彼此。有些像蜗牛,背着自己的壳,向着自己认定的方向,矢志不移地一直爬,一直爬……从此,《天堂》成了我们的友谊之曲。

我们经常平行地走在操场上,太阳下、雨里、风里……我爱阳光,她爱雨,但我们依旧在一起。谈谈班里的事,偶尔愤愤于老师的某个决定,提出大胆的意见,然后一笑了之;谈谈我们的过去、现在、未来,我们说好两年后,一中见,我们说好要以彼此为目标,追逐着前进;谈谈班里那些毫无资本却自恋得出奇的男生、女生们,质疑他们的智商,研究侏罗纪幸存的珍奇品种在我们班的活跃势态,商量着下次再遇恐龙袭击时的上上对策;更有甚时,追着闹一会儿,玩玩幼稚得连小学生都不玩的游戏……我们是平行线,不会相交但永远相伴,我们有那么多的约定未完成,我们不懂“永远”的定义,只为一瞬间的美好,我们就一同背着壳,往前爬,我们相信地球是圆的,爬得再远也会回到起点,不论是记忆还是现实,我们不会丢失彼此。

我是那种不容人家在我面前自卑的人,酱油说和我相处给她最多的是乐趣和感悟,我帮她找到了自信,因为在我眼中她是很优秀的。我经常建议她到大明眼镜公司逛逛(嘻,本人是那儿的老顾客了),因为那么明显的闪光点,她竟看不到?!她说涛涛你别被我的外表骗了,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好!我说酱油你别犯傻,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世界不会给你任何一个角落去快乐地自卑的!你是个优秀的女孩,有那么多优点!她问我有哪些?我说太多了,你肯对我说出真心话就是其中一个,你懂得找心理专家释放嘛!结果我挨了一顿K(惨兮兮哭泣状),不过我也还手了!嘿嘿!(乐颠颠阴笑状)

她在台上讲话时,我总是向她比划“V”字,或竖起大拇指,或点点头,支持她呀!而换了我上去,她一双眼盯着我也是一种力量!心定啊!我们会觉得身为优等生很有压力,像蜗牛被壳压着,但我们坚定,为了共有的梦想。我们说好到了北大,我睡下床她睡上床,因为我怕摔下来,她怕老鼠啃指甲。

关于友情的小故事 篇4

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虽然天各一方,但你依然会想着哪一天会见面的那个人。尽管一直未见,也从未放弃对相逢的期待,从未放弃。

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周末了,给你微信问你在干嘛的那个人。一句在干嘛就可以开启畅快聊天的模式。

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眼力见的那个人,你偏偏还不急不恼。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有一天你见到了他的家人,他的家人虽然从未见过你,但你的名字早已如雷贯耳。

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好久不联系,一见如故,给你带来一丝温热的那个人,让你好想好想好好珍惜她(他)。

关于友情的温暖故事:借书 篇5

叶子在一个书法班学习。书法班的人不多,但是大部分都是从很小就开始学了的。叶子初来乍到,只能涂一涂几个笔画,甚至无法加入他们的话题。叶子更自卑了。

很快,叶子快要去参加入学考试了——她是插班生,考得不好学校是不收的呢。可是叶子老家的教材和这里不一样,必须先“补补课”。妈妈和叶子商量:“能不能和你的同学借几本书看看啊?妈妈记得小轩刚好大你一个年级嘛。”

凭本心叶子是不愿意的。小轩的字写得很好看,还很乐观开朗,班里同学都很喜欢他。他会把书借给我吗?叶子不敢肯定。不过书是必须要借的。叶子纠结了好久,还是去找小轩了。

“……小轩。”

“啊,是叶子啊。怎么了?”

小玄随和的态度居然让叶子一阵窘迫,结结巴巴地说:“你……能把三年级的书借给我吗?……我,我考试要用……”

“当然可以啊!”小轩笑了,很爽快的回答说,“明天上课我就带过来!”

噢,叶子释然了。原来这个城市是很随和的嘛。她也笑了:“谢谢你!”

因为这件事,叶子第二天上书法课的时候心情明媚了许多。哈哈,小轩会把他的书借给我了呢!不过,叶子刚刚踏进书法教室,小轩就急急忙忙的跑上前来,一脸焦急懊恼地说:“对不起叶子,我今天忘带了!真对不起……”叶子一愣,忙道:“没关系的。”

小轩难过的样子给叶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在焦虑吧?那是不是说明,他是很想把书借给我的?我是他的好朋友了,对吧?——叶子又变得很高兴了。

又一天,天下雨,小轩没有来上课。叶子很奇怪。正是爱胡思乱想的年纪,叶子的思绪不禁在这千里烟雨中愈飘愈远。他是不是不愿意把他的书借给我啊?……

江南的绵绵细雨如蚕食桑一般沙沙作响,那是悦耳的愁绪声。下了课,叶子愣愣的望着窗外,心里一股委屈之感慢慢滋生……她突然很讨厌这个城市——天天都在下雨,真烦!我与这里格格不入,干什么还要呆在这里呢?同学们都很不喜欢我的吧?我又闷,说话还带着乡音……

“叶子,叶子!”楼梯道传来急切的呼喊声。叶子回头,却见小轩穿着雨衣急急忙忙的跑了上来,他的手中还拎着一个防水袋子。叶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你怎么现在才来?都下课了!”

“我今天有一个比赛,昨天晚上才知道,就没办法和你说。”小轩笑嘻嘻的,把袋子递上来,“喏,书给你。我还担心你走的太早呢!没耽误你考试吧?”

“没有没有,谢谢你,小轩。”叶子所有坏心情一扫而空,不由自主的绽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答应你的嘛!难得你主动求我帮忙。其实之前我一直以为你很高冷,都没敢跟你说话……”

“是我一直以为你们都不喜欢我的……”

“没关系了啦,以后就是好朋友了!”小轩故作豪爽地笑笑,“我妈在等我呢,先走了啊。拜拜!”

叶子又看看窗外,忍不住笑了——笑自己真傻,小轩也是傻。

叶子就这样喜欢上了昆山这个城市,连那连绵的细雨都特别特别喜欢。以后就住在这里啦——昆山!请多多关照!

作者|昆山市蓬朗中学三(4)班 杨康烨

关于友情的小故事的精选 篇6

有个偶然认识的朋友,虽不是玉面美颜,却一肚子林妹妹的小性子。见了,不是抱怨就是牢骚,生生拿我当了情绪垃圾桶。久了,就有点腻了,负面情绪比流感还厉害呢,老有人这样在你面前诉说生活的阴暗面,她一不烦咱还烦呢。再者说,洒家天天忙得四脚朝天,哪有那么多时间听别人抒情啊。

忍到极限忍无可忍,遂直接在Q上拉黑了那个话痨的妞,没成想,伊一下恼了,不依不饶地打来电话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啊,枉你我朋友一场,原来你是这么无情这么不善良这么不义气的个人。

被人如此抢白,我差点气飞。哦,不配合你演戏就是无情了?不继续当你的情绪垃圾桶就是不善良了?不愿意搭理你就是不义气了?试问,谁给你权力认定我就该为你履行这些义务啦。

朋友这事儿说到家就是个两情相悦的活儿,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谁也不欠谁。怎么让你这么一矫情,倒好像能做你朋友就是多大的荣幸?您是太拿自己当回事儿还是太拿别人不当回事儿?

本想好好教育那姑娘几句,可反过来一想,对于这样的人,唾沫星子都不值得有半点浪费。

所以,任她巴拉巴拉说半天,又直接拉进手机黑名单。

关于朋友的定义,很多人都容易犯白以为是的错。只要遇到有好感的人,立马就敞开心扉挂到了人家身上。吃喝拉撒,行走坐卧,恨不得自己和对方都直接变透明。一旦对方稍有不配合,马上就伤心失落怨声载道:你怎么能如此无情地辜负我的信任和友好!

每当遇到这样的人,我都忍不住想当头棒喝一句:信任和友好是你心里开出的朵花还是你举在手里的一把刀啊?

世间一切爱,除了血缘之外,都讲究四个字来去自由。你友爱别人,别火接受,那是你的幸运。别人不接受,也属正常。否则的话,你以为自己是阿Q,想什么便是什么啊。

而所有高举的友谊幌子中,最可恶的就是挂友谊之名行绑架之实。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必须就得我伤心了来安慰、我无助了伸援手、我渴了要递水、我饿了要喂饭。一旦期望值落空,对方立即就得下地狱。有这样的朋友你当然心满意足了,可别人谁愿意平白无故地多这么一个累赘。

古代关于“走”和“跑”的称谓 篇7

关键词:走,跑,古代体育,称谓

因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冷交通状态, 再加之交通工具的简陋和道路条件的限制, 很多旅程还需要靠徒步来完成, 行走和奔跑对古人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古代的战争属于兵卒之战, 士卒行军时速度快者, 往往可以赢得战机, 为战争的胜利加分。于是古先民对于擅长快速行走和奔跑者有一种神奇的想象, 赋予他们一种神奇的能量, 如《山海经·大荒北经》中的夸父, 就是古代擅长奔跑者的典型形象:“夸父不量力, 欲追日景, 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 将走大泽, 未至, 死于此。”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夸父很擅长于奔跑, 他对自己的奔跑速度过于自信, 所以他想用奔跑的方法追上太阳, 导致了“未至, 死于此”的悲剧。“夸父逐日”是对古代奔跑者夸张的想象和赞誉, 也是对奔跑活动的最早记录。因此, 在各种古代文献中, 对这类善于快走或奔跑的人, 给予了多种奇特的称谓。如先马走、利趾、奔、趋、疾行、贵由赤等。

一、先马走

令鼎是产生于周昭王时期的重要的礼器, 刻于其上的铭文被专家认定为是古代田径运动的最早纪录, 文曰:“王大籍农于諆田。饧, 王射, 有司眔师氏小子会射。王归自諆田, 王驭, 兼中仆令眔奋先马走。王曰:‘令眔奋, 乃克至, 余其舍女臣十家。’王至于康宫, 颐。令拜稽首, 曰:‘小子廼学。’令对扬王休。”这段文字记录的是西周昭王时期的一次即兴的长跑活动, 长跑的发起者是周昭王, 参赛者是大臣“令”与“奋”, 比赛的方式是与马车赛跑, 比赛优胜者可以得到十家奴隶的赏赉。正是在这段铭文里, 西周先民将长跑称之为“先马走”。从这个称谓来看, 西周人对于善跑者的要求就是能够跑到马的前面, 要比马跑得快。为了得到这样的一个善跑者, 周昭王不惜下了“十家臣”的重赏, 而且事后还要特铸此令鼎纪念此事, 可见当时对待善跑者的态度是多么隆重。

于是在后世的语汇里, “先马走”就成了一个固定的名词, 它有时是指善于奔跑的人, 有时又延伸为替某人效力的意思, 也称为“前马”。如宋代吴仁傑所撰《两汉刊误补遗》卷七有云:“《淮南书》曰:‘越王勾践亲执戈马, 为吴王先马走。《国语》亦云:‘勾践亲为吴王前马。’”这里的“先马走”和“前马”都是一个意思, 就是在吴王的马前牵马, 为吴王做最低贱的粗活, 而不是指可以奔跑在马前的意思。

“先马走”的另一种说法就是“先驱”, 如《春秋左传属事》卷十三云:“秋, 齐侯伐卫, 先驱榖荣御王孙, 挥召扬为右。”此处所说的“先驱”就是精锐部队的意思。又如《史记·周本记》云:“百夫荷罕旗以先驱”, 此处的“先驱”是指军中的士卒们, 在出征的时候先驱要扛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为全军开路。既然可以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想必也是脚步轻捷、行走如飞的人才可以胜此重任。

二、利趾

“利趾”是春秋时代对于善于奔跑者的称呼, 趾, 就是脚的意思, 与“利跂”同。《吕氏春秋》卷八亦有云:“吴阖闾选多力者五百人, 利趾者三千人以为前阵, 与荆战, 五战五捷, 遂有郢。”高诱注此句云:“趾, 足也, 阵, 列也。”从这条资料里可以看出, 因为吴王阖闾事先已募集到了3000名利趾者为战争打先锋, 所以打起仗来吴王阖闾赢得了战机, 一举拿下了楚国的国都郢城。由此可见, 善跑不仅是古人的一体育才能, 更是一项军事才能。因此“利趾”一词, 渐渐演化成“捷足”, 后来的成语“捷足先登”就是对古代善跑者的夸赞。

“利趾”还有“巧拇”的说法, 《楚辞》“天问”里有“穆王巧挴”的诗句, 清代的学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卷三有云:“‘挴’, 本作‘姆’, 徐友云云:‘足指’也;‘巧’, 好也。按此则‘巧挴’意即‘利趾’, 捷足之意。”在学者一连串的考据之下, 楚辞里的“穆王巧挴”句可解释为“周穆王利趾”, 也就是说周穆王也长了一双善走的脚, 方可踏破万里征程, 到达遥远的西王母之国。

三、奔、走、趋、驱

古代文献中记载中的“奔”、“走”、“趋”、“驱”都是关于奔跑的称谓。春秋战国时期, 因为战争频繁、战况复杂, 对于士卒体能的要求是很高的。《春秋战国异辞》卷四十三有云:“强国之君必料其民, 民有胆勇气力者聚为一卒, 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忠勇者聚为一卒, 能踰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 ……此五者, 军之练锐也。有此三千人, 内出可以决围, 外入可以屠城矣。”其中“轻足善走”就是指的能急速行军快速奔跑者, 假如军队中有3000名上述“练锐”士卒, 就达到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程度, 无往而不胜。故《墨子·非攻》记载了吴国对士卒进行的负重行走的训练:“古者吴阖闾教七年, 奉甲执兵, 奔三百里而舍焉。”这说明吴王阖闾对士卒提出了具体的奔跑要求, 要求他们必须达到手持重兵器, 奔跑到300里后才宿营休息。在春秋战国这个战争频仍的时代里, 擅“奔”之人才是军中能人。

不仅古代的军事战争中需要有长途奔跑能力的人, 在贵族田猎和国家遇到紧急危难时, 也同样需要这种具有奔跑本领的人。《国语·鲁语》中记载云:“天子有虎贲, 习武训也;诸侯有旅贲, 御灾害也。大夫有二车, 备承事, 士有陪乘, 靠奔走。”“虎贲”、“旅贲”、“二车”、“陪乘”, 都是一些轻足善走的青年士卒, 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天子或诸侯出巡时, 手持兵器奔跑于车乘的前后左右, 充任护卫, 充当信使, 充当前驱。如《周书》列传第二十云:“贺若敦”条云:“太祖校猎于甘泉宫, 时围人不齐, 兽多逃逸, 太祖大怒, 人多股战。围内仅有一鹿, 俄亦突围而走。 (贺若) 敦跃马驰之, 鹿上东山, 敦弃马步行至山斗便掣之而下, 太祖大悦。”

出于对奔跑者的需求, 古代各国国君都提出了各种对士卒奔走能力的训练方案, 如《荀子·议兵篇》记云:“魏氏之武卒, 以度取之, 衣三属之甲, 操十二石之弩, 负服矢五十个, 置戈其上, 冠盔带剑, 羸三日之粮, 中日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 利其田宅。”从上述标准来看, 魏国武卒的身体是相当强壮的, 他们背负的这一身装备至少也得有50斤以上, 还得再快速行走半日, 所以能完成此项考核的人, 就可以得到很高的政治待遇。

因为对快走奔跑者的重视, 所以许多善走者的事迹进入了国家的史籍。如《三国志·吴书》中记载了一名叫虞翻的将士, 其行走功夫非常高超, 他曾与孙策与敌寇遇于山中, 孙策骑马, 虞翻步行之, 记云:“翻能步行, 日行二百里, 自征讨以来, 吏卒无及翻者。明府试跃马, 翻能疏步随之。”从这段文字里看出, 虞翻不但可以在山路上行走如飞, 而且可以疏步与马同行, 可见其奔跑的速度有多快。又如《南史》列传第五十一“兰钦”条中记载云:“兰钦, 字休明, 中昌魏人。……钦有谋略, 勇决善战, 步行日二百里, 勇武过人”;《魏书》列传第三十二“伊馛”条记云:“伊馛代人也, 少而勇健, 走及奔马, 善射多力”;又如《周书》列传第十一“达奚震”条云:“震字孟略, 少骁勇, 便骑射, 走及奔马, 膂力过人。”如《魏书》列传第六十一“杨大眼”条记载:“少有胆气, 跳走如飞”, 《太平初览》卷三百八十六曰:“陈安, 字虎侯, 绕壮果毅, 武干过人, 多力善射, 持七尺刀贯甲奔及驰马。”从史料里看来, 这些善于奔跑的人各有高招, 或善于负重而走, 或善于跳飞如奔, 总之他们都是具有高强的奔跑能力的人, 擅长于超长距离的奔走, 故能在史籍中存有一席之地。

四、贵由赤

“贵由赤”是蒙古语“快行者”的意思, 也叫“贵卫赤”、“放走”。明陶宗仪《辍耕录·贵由赤》有云:“贵由赤者, 快行是也。每岁一试之, 名曰放走, 以脚力便捷者膺上赏。故监临之官, 齐其名数而约之以绳, 使无先后参差之争, 然后去绳放行。在大都, 则自河西务起程;若上都, 则自泥河儿起程。越三时, 走一百八十里, 直抵御前, 俯伏呼万岁。先至者赐银一饼, 馀者赐段匹有差。”“贵由赤”是元代军队中举行的一种越野跑, 元世祖在禁卫军中组织了一支善于长跑的快速部队, 承接大都 (北京) 和上都 (深京) 之间的替卫任务。这种禁卫军, 经常接受紧急任务, 所以平时很重视长跑训练, 每年要进行一次越野跑比赛, 全程180华里, 曰“贵由赤”。对比赛获胜的前三名, 皇上奖给银锭和绸缎。按当时资料里的记载, “贵由赤”比赛时有两条线路, 一条是“东线”, 由河西务 (今天津市武清区) 起跑, 到皇城大内结束, 全程约125里。另一条是“北线”, 在元大都与元上都两个点之间进行, 全长约180里。元代的180里, 折合现在的67.6千米, 均比现代马拉松的42.195公里长出许多。按当时的规定, 参赛者必须在寅、卯、辰三个时辰内跑完全程, 在巳时跑到御前向皇上“俯伏呼万岁”, 时间约为6个小时, 每小时的时速为11.27千米。对在贵由赤比赛中取得前三名者, 第一名赏银一锭, 第二名赏绸缎四表里, 第三名赏绸缎三表里。除此之外, 凡在时限内提前跑到终点者都有鼓励奖, 每人发绸缎一表里。

传说元帝忽必烈对“贵由赤”赛事很重视, 曾亲自为获胜者发奖。其中有一次三位“贵由赤”同时跑到御前向他“俯伏呼万岁”, 元帝忽必烈见他们大汗淋漓, 还走下御座亲自为三位好汉“宽衣拭浸”, 并分别将三人赐名为“神龙侠”、“千里驹”和“飞猫腿”。因此可以说, 元代的“贵由赤”是北京最早的超级“马拉松”, “贵由赤”长跑“冠军”的实力, 与现代马拉松高手相比并不逊色。

参考文献

[1]体育理论[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1981.

[2]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0.

[3]童昭岗.人文体育:体育演绎的文化[M].中国海关出版社, 2002.

古代那些奢靡的故事 篇8

直到今天,古代王侯的生活在许多人眼里依然充满神秘,有无限想象空间。不但盗墓小说里充满了尸香魔芋、昆仑玉芯、通天青铜柱之类的划时代产品,就连司马迁大叔也信誓旦旦地写秦始皇以人鱼膏做蜡烛,可以长久燃烧。这秦始皇的奢侈生活,到了几十年后的汉武帝时期,已经成了传说,作为“国家档案馆馆长”的司马迁也不能分辨了。

其中固然有通讯不便、宫闱深邃的因素,更大的原因却是当权者刻意制造神秘,通过排场拉开和普通百姓的距离。不错,古代宫廷礼仪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拉开和普通人的距离。小学二年级时,我第一次跟家人去首都北京,参观了紫禁城。出来后我被一种失望的情绪笼罩,原来皇宫不像我所想的这样,用白玉铺地,用水晶做匾,柱子上镶嵌着宝石。实际上,许多普普通通的木头房子组成了皇宫。后来我去了塔尔寺、避暑山庄、土司山寨,发现这些宫殿大多幽暗阴冷,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还不如自己家舒适。由此可见,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之下,即使是统治者,也不会有太超过时代的生活。所以即使是皇帝,所谓冬暖夏凉的火灵珠、水火不焚的冰蚕丝、青春不老的白玉髓是没有的,王侯的生活主要通过数量也就是摆阔来与平民百姓区别开来。

而这种排场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毫无必要的浪费。以清代为例,皇帝一人每天消耗的原料定额是600斤:盘肉22斤,汤肉5斤,羊2只,鸡5只,鸭3只,芹菜、韭菜、菠菜等蔬菜19斤,各种萝卜60个,葱6斤,玉泉酒4两,青酱3斤,醋2斤以及米、面、香油、奶酒、白糖、芝麻、核桃仁、黑枣等数量不等。皇帝一顿饭有100多道菜,而其本人也只有一个和常人一样大的胃,往往吃的也只有面前几道菜,绝大多数的菜只是摆摆样子。时间长了,也就真的成为摆样子,其中大多数菜在端上桌之前,已经凉得无法食用。这还仅仅是吃一方面,在穿着上也很浪费。根据末代皇帝溥仪的回忆,内务府总是不停地给他做衣服,也不知道做多少,反正穿在身上的总是新的。后人查档案可知,宣统被废后住在在紫禁城里,1个月内务府给他做了49套衣服,这些衣服想必绝大多數永远不会穿上皇帝的身,只能永远躺在库房里。这还仅仅是一个废帝的衣服,在大一统王朝里,遍布全国的上百个工场,几十万人专门为皇家生产衣食住行的材料。《红楼梦》里富贵无比的大观园主人,只是皇帝设置在其中一个衣料场里的监工(江南织造),由此可知皇帝的排场是如何惊人。

皇帝如此,普通王侯也并不逊色。明代一个郡王生下来,立即就会有大批的赏赐,各色小衣服要做上百套,十几个太监和保姆日夜围绕,只要孩子发出一声啼哭,她们就会如临大敌,想方设法哄小王爷,直到他破涕为笑。长大后,郡王每天早晚会换三套衣服,这些衣服只穿一次,每顿都有24道菜,每月有500两银子的零花钱,这钱可以在京城买一栋大宅。这样的待遇将贯穿一个宗室衣食无忧、胡吃海喝的一生。根据现代人测算,古代宗室子弟平均寿命比老百姓要短18岁之多,除了死于权力斗争之外,想必没有节制享乐引起的糖尿病、冠心病、脑溢血等“富贵病”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譬如万历皇帝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体重就达到300多斤,估计走路都不如滚方便了吧。

排场没有国界,摆阔不分种族。欧洲人虽然做的菜难吃,却并不妨碍他们的贵族可劲“造”的精神。古罗马皇帝克劳迪乌斯一天要举办4次宴会,即早上、中午、下午和晚上,每次要花费4000枚金币,有时一次宴会上要用到2000尾名贵的鱼和7000只捕获的鸟。他们在逢年过节时还会做一些特别的大菜,比如有一道叫作“密涅瓦之盾”的菜,用了野狗肝、孔雀脑、火烈鸟舌、鳗鱼生殖腺等材料。为了搜集这些原料,需要出动罗马帝国各地的军队和海军战舰。这种“哥不在乎钱”的态度让宋代宰相蔡京家36个人做一盘小笼包黯然失色。对了,古罗马上层的宴会上,吃完前六道菜后大家还会服用催吐剂,把吃下去的吐出来,清空肠胃好接着再吃。

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黑暗的中世纪,教皇统领一切。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中世纪的欧洲菜单调乏味,可是为了展现排场,贵族们想出了新的炫富方法。那时的糖在欧洲很珍贵,所以贵族们在餐桌上用糖、糖浆、蜜饯做出各种雕塑。当时梵蒂冈教廷厨房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叫作旋雕室,制作宴席上的糖塑。在一次款待瑞典女王的宴会上,桌上有座用糖雕成的奥林匹斯山,山上有两个天使举着女王的徽章,周围是银质花瓶,里面是用骨胶做的橘树和拱廊,许多糖做的野兽和勇士错落期间。在欧洲宫廷里,王室成员经常举行盛大的餐会以彰显君主威仪。这种赤裸裸的炫富一般在公共场合,旁边允许公众经过和围观,并有乐队伴奏,桌上摆满巨大的糖塑和丰盛的食物。糖塑一般就是摆摆样子,贵族是不吃的,通常在宴会结束后会打碎洒向周围的民众,让他们得到一些珍贵的甜食。这样的进餐方式在我们今天看来无异于受“洋罪”——无数双眼睛看着你,这能吃得下去吗?只能说有钱人的想法我们搞不懂……然而这种情况也有失控的时候。公元十七世纪法国一位王子大婚,婚宴上精心准备的大量糖塑在宴会开始前就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抢了个精光,真是乐极生悲。

说了这么多,可以发现在农业时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即使富有四海,摆排场的方式也只能是量的堆积。因为农业时代资源匮乏,平民吃不起肉,能够敞开吃肉的才是大人先生;普通人用不起糖,用糖做成小山才是贵族气派;农民们破衣烂衫,不一天换三套衣服,而且绝不重复怎么显出你是凤子龙孙?从这点上说,农业时代的贵族们都是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的“耿直boy”啊!

关于古代诗人的故事 篇9

刘禹锡一生生活不幸、仕途坎坷。他结婚九年后便丧妻,对他感情上的打击很大。因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于公元805年从监查御史贬为朗州司马;十年后返京,再出为连州刺史;六年后转夔州刺史;三年后转和州刺史;两年后罢官还京,公元831年出苏州刺史;835年转同州刺史;一年后升为太子宾客,六年后去世。

刘禹锡的修炼道路和他的生活道路一样地坎坷不平。他开初对佛教的认识比较浅,甚至把它与养生相提并论;他不同意陶渊明抛官不仕的作法,认为在官场中也可逍遥自在。他是个勤于思考的人,但把思考限制在常人感官所及的范围,势必不能看到更高层次的理。因此他在自己的《天论》三篇里不接受“因果报应”和“天人感应”的理,而自己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说法,认为任何事物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这实际上反映了他对自己“远大政治抱负”放不下,希望时来运转,还有大显身手的机会。这也为他自己在修佛的道路上设下了一个极大的障碍。他这种因执著而妨碍自己真修的情形,也被他的高僧朋友指出过。

但他毕竟是个佛缘中人。公元820年左右,他有过一次梦游,受到神人点化,明白了许多道理,特别对以往自己给自己制造思想障碍感到后悔,并因得到点化而深感幸运。他一生中有过很多佛门中的朋友,甚至有来自日本、遍访名山而又悟性极高的僧人。他和这些朋友在一起谈经论道、研讲佛理;有些高僧讲的超常的经历,使他渐渐打破了眼耳的屏障,认识到单靠常人感官无法理解更高层次的真相。

有一次到一高僧山房留宿。禅房高入云端,向下一直看到清江如练。白天燃香听僧讲道,晚上听到山林中猛虎啸吼,秋涧里巨龟长鸣,令人胆寒。但坐禅者观心入静,各种音响也就悄然而逝;另一位禅师知他名心太重,为使他出迷而让他看到玄关开启,体悟到不可言状的理,明白了人世间这个身体不足为贵,慧性不能因此而受到任何障碍,并产生了要修成正果的希望。但想到自己一晃二十年,百思而无一得,最后才明白了出世间法是自己真正要追求的东西,又怕生命已不长久,力不从心,不免悲从中来。

刘禹锡另一方面的生活经历也使他修佛之心渐趋稳定。由于他是有名的文学家,又是大家都知道的修佛居士,因此有佛门中人请他写一些碑铭、塔记之类的文章。他曾为禅宗六祖慧能写过第二碑(第一碑是大文学家柳宗元写的),其中有 “无修而修,无得而得;能使学者,还其天识;如黑而迷,仰见斗极。”的认识;在为牛头山融大师新塔写的塔记中,他记述了这位高僧曾经坐在石室之中,运用神通使久旱的山麓涌出泉水,从皑皑白雪中生出莲花,制伏了一条巨蟒,以及群鹿都来听他讲法的种种异象。他还在一位高僧的碑文中记述到,这位高僧坐化以后,火化而得舍利子,晶莹如珠者竟有几千粒之多。

他和白居易是同年出生的,一次相遇使他们交上了朋友。公元826年,他从和州罢官返洛阳,白居易从苏州归洛,两人在扬州相逢共饮。席间白居易赠他一首诗,对他仕途坎坷深表同情和安慰,也为自己的类似经历而叹息。白居易在诗中说,“你为我添酒举杯来痛饮,我为你筷子敲着盘儿唱诗助兴。虽然是举国知名的诗人哪又有什么用啊,命运面前只得把头低。满眼风光遇上这寂寞的心,一大堆官儿站满朝也没你我的份。你也真该遭一点不幸,谁叫你才华和名声那么高呢?可是二十三年的不幸也未免太过份!”对于白居易的安慰和委婉的赞扬,刘禹锡写了一首酬答的诗。他在诗中说,“在四川和湖南那一类偏僻荒凉的地方,度过了二十三年时光,好象被这世界抛弃了一样。回来后人事全非、恍如隔世,许多老朋友都已去世,我只能吟诵闻笛赋聊表思念。我自己虽如病树、沉舟没有了希望,但毕竟还能看到万木逢春、千帆竞发的境象。今天我听了你为我深情歌唱,又举杯共饮,我觉得精神多了,心情也大不一样。”他不为自己厄运而悲,能为他人成功而喜,对世事变迁和宦海沉浮表现了十分豁达的胸怀。他诗中的两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至今还被人们引用。到公元836年刘禹锡迁升为太子宾客以后,他和白居易更是往来频繁、互相唱和、情意深厚,世人把他们合称“刘白”。白居易晚年修炼很认真,把交游、宴饮都取消了,连剑佩等玩物都收拾起来,甚至酒也戒了,经常就是焚香打坐。有一次白居易持斋一月修禅,斋满后他写诗赞扬;另一次他说到白居易在家里试着炼丹,结果没有炼成。白居易认真的修炼态度对刘禹锡晚年的真修肯定是有积极影响的。

关于智慧的古代小故事 篇10

春秋时鲁国单父县县长职务空缺,鲁国国君请孔子推荐一名学生,孔子推荐了巫马期。巫马期上任后工作十分努力,披星戴月,废寝忘食,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一年,单父县大治。不过,巫马期却因为劳累过度病倒了。于是孔子又推荐了另一名学生宓子贱。宓子贱弹着琴、唱着小曲就到了单父县。他在官署后院建了一个琴台,终日鸣琴,身不下堂,日子过的很滋润,一年下来单父县也大治。

后来,巫马期很想和宓子贱交流一下工作心得,于是他找到了宓子贱。两个人的谈话很快就进入了正题。巫马期羡慕地握着宓子贱的手说:“你比我强,你有个好身体啊,前途无量。看来我要被自己的病耽误了。”

宓子贱听完巫马期的话,摇摇头说:“我们的差别不在身体,而在工作方法。你做工作靠的是自己的努力,可是事业那么大,事情那么多,个人力量毕竟有限,努力的结果只能是勉强支撑,最终会伤害自己的身体。而我用的方法是调动人的工作热情,事业越大可调动的人就越多,调动的人越多事业就越大,于是工作越做越轻松。

善于努力的执行者远不如善于借力的执行者。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能够让他人发挥作用,以帮助组织达成目标,才是卓越的执行者。

1.古代大智慧小故事大全

2.10则智慧小故事

3.智慧小故事集

4.幽默智慧小故事

5.关于智慧的句子

6.8个幽默智慧小故事

7.经典励志智慧小故事

8.智慧人生的六个小故事

9.智慧小故事,就是在你身边

关于琴的古代故事 篇11

一夕,月明风细,人静更深,不觉歌声起自窗外。窥之,见一女子,约年十七八,风鬟露鬓,绰约有姿,疑是主家妾媵夜出私奔,不敢启户。侧耳听其歌曰:

“音、音、音,你负心,你真负心,孤负我,到如今,记得当时低低唱,浅浅斟,一曲值千金,如今寂寞古墙阴,秋风荒草白云深。断桥流水何处寻?凄凄切切,冷冷清清,教奴怎梦。”

女子歌毕,敲户言曰:“闻君俊才绝世,故冒禁以相就。今乃闭户不纳,若效鲁男子行邪?鹤云闻言,不能自抑,才启户。女子拥至榻前矣。

鹤云曰:“如此良夜,更会佳人,奈何烛灭樽空,不能为一款曲也?”女子曰:“得抱衾衣周,以荐枕席,期在岁月,何必泥于今宵?况醉翁之意不在酒乎!”乃解衣共入帐中,罄尽缱倦之乐。迨隔窗鸡唱,邻寺钟鸣。女子起曰:“奴回也!”鹤云嘱之再至,女子曰:“勿多言,管不教郎独宿。”遂悄悄而去。?

次夜,鹤云具洒肴以待,女子果来,相与并坐酣畅。女子仍歌昨文之辞,鹤云曰:“对新人不宜歌旧曲,逢乐地讵所道忧情?”因更前韵而歌之曰:

音、音、音,知有心。知伊有心,勾引我到于今。最堪斯夕,灯前偶,花下斟,一笑胜千金。俄然云雨异春荫,玉山齐倒绛帷深。须知此乐更何寻。来经月白,去会清风,兴益难禁。

女子闻歌,起而谢曰:“君子斯咏,可谓转旧为新,除忧就乐也!”彼此欢情更浓于昨。自是无一夕不会。花苒半载,鲜有知者。

忽一夕,女子至而泣下。鹤云怪问,始则隐忍,既则大恸。鹤云慰之良久,乃收泪言曰:“奴本曹刺史之女,幸得仙术,优游洞天。但凡心未除,遭此谪降。感君同契,久奉欢娱。讵料数尽今宵。君前程远大,金陵之会,夹山之游,殆有日矣!幸惟善保始终。”云亦不胜凄怆,至四鼓,赠女子以金。别去未几,大雨倾盆,霹雳一声,窗外古墙悉倾例矣。鹤云神魄飘荡,明日遂不复留此。

关于古代民间悲惨故事 篇12

古代民间悲惨故事1

李老歪蹲在自家门前的歪树下,挖空心思想发财的主意。

这些年为发家致富,李老歪可没少折腾,无奈他头上一直罩着霉气星,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如今他老了,折腾不动了。李老歪决定想一个好主意,一个不用出力就能让票子滚滚而来的主意。

他的目光落在身边的歪树上。这是棵老榆树,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了。它的主干已长到两人合抱那么粗,可惜主干太短,不到一人高就分叉歪向一边。也许正因为它不能成材,所以它才能长命百岁。现在李老歪看着它,突然眼前一亮,有了!

第二天一早,村人被一阵激烈的鞭炮声惊醒。出来一看,只见李老歪家门口的那棵歪树披红挂彩,树下摆张桌子,桌上摆着供品,插着香烛,李老歪一家人正跪在树下,极其虔诚地顶礼膜拜。

越来越多的人围拢来看热闹,不知道李老歪这是唱的哪一出戏。

李老歪看看能来的人差不多都来了,就站起身说:“乡亲们,这些天这棵树一直给我托梦。说它得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已经成了仙树。它不但可保一方平安,而且可以为人驱魔看病,并要我当它的替身。乡亲们若有大灾小病,就来求仙啊!”

大家听李老歪说完,一起笑着走开,都说这李老歪的脑子不是让驴踢了就是进水了。不错,这年头人们越来越迷信了,但这不等于说你李老歪说什么成仙什么就成了仙啊。青天白日的,胡说八道呢!

可是没过几天,就有几个城里人前来拜树。拜完以后,一个说自己的头疼病马上好了,另一个说他在这边一拜树仙,他在医院难产的老婆立马就生了个大胖小子。他们欢呼雀跃,给了李老歪不少钱。

村人不屑一顾,说这一定是李老歪雇来的托儿。

又过几天,吴二娃家的牛丢了,上天入地寻不着。有病乱求医,最后他将信将疑前来拜树仙,就见李老歪净手焚香,然后把耳朵贴到树上,嘴里嘟嘟哝哝了一阵,说:“此牛在西南方向的一条沟里,赶紧去找吧。”吴二娃撒腿就跑,果然在一条沟里找到了牛。

这件事一时轰动开了,都说树仙真的灵验哩。可是村人李虎却说:“扯吧,纯粹是瞎猫碰上个死耗子。”他还指着李老歪说,“既然你家有树仙,你怎么不让它运些票子来给你花哩?省得你穷得掉渣儿!”李老歪恨恨地看着李虎说:“李虎,你不要张狂,10天以内,必有大灾降到你的头上!”李虎笑道:“好,我等着!”

说来也怪,第五天,李虎赶辆马车去拉庄稼,路过南沟时,马莫名其妙地惊了,马车翻进沟里,压断了李虎一条腿。

此事一出,人们不得不重新打量那棵歪树,重新打量李老歪。看着看着,就看出了神秘,看出了威严。他们将自己的体会、猜测和想象加以综合,再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一时间李老歪和他的歪树声名大噪,传遍了十里八乡。很快,四面八方都有朝拜者赶来。

李老歪当然没那么神,城里人的确是他请来的托,吴二娃的牛是他藏在那沟里的,李虎翻车是他故意藏在沟里惊了马。他更看不了什么病,许多病人都被他给耽误了,但在“神迹”辉映下,他没搞掂的事,都被忽略不计了。而他偶尔蒙对了的事情却被无限放大,歪树的神仙地位竟然渐渐不可动摇了。

李老歪造神成功,每天只消坐在歪树下摇唇鼓舌,就有钞票进账。这年春节,他得意忘形地请村人喝酒,宴席在院里摆了十几桌。来的当然都是信树仙的人。每人到来都会给树仙点上一炷香,放上一挂鞭,树下一时烟雾腾腾,响声不绝。也合该有事,那榆树因年代久远,树心早已空虚,加上常年烟熏火燎,其中一枝已经干裂,现在人们在树下这么一闹腾,加上一阵风吹过,就听咔嚓一声,树冠兜头落下。不但砸塌了院墙,还砸伤了十几个人。现场一片混乱。李老歪和家人呼天抢地,忙着把伤者一一送往医院。

李老歪赔付完所有的医药费,又修好院墙,他造神所挣的钱正好归零。

古代民间悲惨故事2

一天儿子从书房里拿出一本书,说:“爸,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就是你真的知道牛奶是怎么来的吗?牛奶的背后,隐藏着奶牛的多少辛酸!”

奶牛也辛酸?我一时懵了,急忙打开那本书,找到儿子要我看的那一段文字,内容是这样的——

“牛奶都来自一种叫做奶牛的动物。奶牛之所以产奶,是因为它生小牛了。没有哪一种哺乳类动物的雌性个体会平白无故地天天从乳房里向外淌奶。奶牛为什么会生小牛?因为它怀孕了。奶牛为什么会怀孕?因为它被人工授精了……

饮用奶都来自于工厂化的养殖业。乳业流水线上的奶牛,一辈子没见过公牛,却不停地生小牛,被挤奶,奶牛甚至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小牛也见不到母亲,一生下来就母子分离,一部分小母牛被人工喂养,重复母亲的命运;一部分被卖出去当肉牛;还有一部分进了生化工厂,变成了血清、蛋白和酶!”

读完这段文字,我突然感到沉重起来。原村庄里的这对老人,拐杖已成了他们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但他们从来不肯放弃劳作。男老人不断地编织着竹器,女老人一刻也不停地从猪圈忙活到鸡圈。他们是一家人,但我打小到大从没有看见过他们说过一句话,露出过一丝笑脸。

据说,他们早年就分居,原因不详。几十年了,虽在同一屋檐下,却形同陌路,过着井水与河水相安的生活。他们漠然地看着彼此一天天老去,在他们的表情里看不出任何悲喜,任何隐忧,仿佛,他们就是一次错误结合之后的永远不可修正。

很多人揣测过他们的生活,但谁也无法判断事实的真相。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九十高龄的女老人熬不过凛冽的寒风,她安静地离开了。在男老人的脸上,依旧探寻不到与悲伤有关的任何信息。他的胡子全白了,戴着棉帽,穿着宽大的棉衣,两只手深深地彼此相握着躲进袖子里。他眼神空洞地看着忙忙碌碌的儿子们,不问不闻的表情有点让儿孙们难过,小儿子忍不住地对他说,妈走了!他看了他一眼,依旧什么话也不说。

晚上,意外地传来男老人也过世了的消息。

两口漆黑的棺材并排地躺在一起,此刻,他们之间再没有了任何的别扭。冥冥中,似是上天的完美安排,他们的相守,终是要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得到世人的认同。他们之间的所有过往,皆被这突然的安排冲淡了,忘记曾经的隔膜,他们的一生,可以当成一段关于爱情的永恒赞歌。

明月短松处,枯草连天长,他们的坟墓并列在一起,凝重地注视着绵绵的山脉。子孙们兴奋地为他们树碑立传,墓碑上铭刻着他们平凡而伟大的一生,满目的赞誉之词。

印象最深的是,赫然书写着他们夫妻恩爱和睦、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是一个多么华丽的谎言啊,居然被庄重地刻在这里。多年以后,后来者将深信不疑,这里长眠着一对楷模夫妻。无论他们生前的德行,还是死后的效行,都值得人们歌颂和学习。

村庄里的人们早已忘记了他们之间曾经的别扭,但他们一定记得,这两个高寿的老人在同一天老去。这是一件值得人们津津乐道很久的美事,尤其是他们的后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证明一个家族曾经的造化。

尽管他们在世时彼此难容,一直以不妥协不让步的姿态相对,但就在他们同时死去的那一天,他们的子孙们就有了大胆的设想。用一种假设中的美好去代替难以言说的隐情,在铁定的结局里,所有的过程都那么不值一提。

于是,谎言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它们真实地站在那里,站成永恒的姿势。

来,每一滴牛奶,都是值得敬畏的。

古代民间悲惨故事3

从前,有个落泊秀才,虽然屡试不第,但是通晓古今,博学多才,尤其精通算命看风水,在本地小有名气。

秀才的儿子陆川多次问父亲,为什么给财主乡绅都找到了风水宝地,让他们人财两发,却不给自己找一块地来改变穷困的命运呢?秀才每次都是神秘地笑着说:“天机不可泄露。”

一天,秀才把儿子叫到床前,告诉儿子自己就要死了。儿子抱着父亲大哭起来:“父亲,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孤苦伶仃一个人该怎么办啊!”

秀才安慰儿子不要哭,自己有很重要的话要说。他语重心长地说:“儿子啊,我要走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早年忙于功名,没有照顾好你们娘俩,我心里有愧。我耗尽心血,写了三个锦囊,只要你在适当的时候,照着锦囊上说的办,保证你一辈子衣食无忧,我也就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

秀才说完递给儿子三个锦囊,告诉他在自己死后打开第一个锦囊,依计行事,一定不可自作主张。

几天后,秀才死了,陆川在悲痛之余打开第一个锦囊,只见锦囊里写着:

儿子:

你以前多次问为父,为什么没有给自己家相一块风水宝地,为父都没有回答你,那是因为作为相士是不能为自己谋利的,否则会天打雷劈。如今为父要死了,为了你,为父顾不了那么多了。

在村西头熬鹰峰鹰嘴上有一口天然石井,大地主兰腾飞家的祖坟就在这口井后面,那是块风水宝地,但和这口石井比相差十万八千里。为父已经在石井上面搭好了架子,你把为父的棺木吊在石井半空中,就会看到井底有无数的蚂蚁涌出,这是块出王侯将相的宝地。棺木要吊够整整三天三夜,然后割断绳索,任由棺木落入井底被蚂蚁吞噬,那时候你不要哭,只需要朝着井口磕三个响头就大功告成。

如果在这期间有人为难你,不要与其争吵,只需打开第二个锦囊。

另外,锦囊不可让第二个人看到,切记!切记!

陆川擦干眼泪,照锦囊上写的,把棺木吊在半空中,只听见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井底很快爬满了各种各样的蚂蚁,而且越来越多。乡亲们看了都啧啧称奇,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方圆几十里都知道了,来熬鹰峰看稀奇事的人络绎不绝。

大地主兰腾飞知道后,也带着两个儿子和几个家丁来了,兰腾飞往井口一望,只见井底的蚂蚁层层叠叠,滚腾翻涌,不禁心想,这穷秀才还是留了一手啊!

兰腾飞是方圆百里的财主,家有良田千亩,财产万贯。他父亲的墓地就是这个秀才给找的风水宝地,就在这口石井后面大约一百尺的地方,要是让陆家占了这口井,岂不是个大大的损失。

看看井边已经一夜没合眼的陆川,再看看自己的祖坟,兰腾飞的脑子里顿时有了一个念头,他决定把这块风水宝地据为己有。

兰腾飞让人告诉陆川,自己想要买这口石井,让陆川开个价,陆川说什么也不愿意。但兰家势大,左右为难之际,他想起了父亲的第二个锦囊,于是匆匆打开锦囊,只见锦囊里写道:

儿子:

如果兰腾飞想买这口石井,不可与其强争,兰家财大气粗,只可小心周旋。

他若托人前来,你可委婉拒绝,并暗示要他亲自前来。等到兰腾飞本人来了,你就把石井送给他,同时提出三个条件:一,把他的女儿嫁给你为妻,完婚后才可移开棺木,让出墓地;二,陪嫁良田百亩,白银千两;三,墓地只能给兰腾飞,也就是你未来的岳父用。

第三个锦囊20年后打开,切记!切记!

看完锦囊后,陆川惊出一身冷汗,父亲真是料事如神啊!

陆川照锦囊上的计策,对兰腾飞派来的人说:“这块风水宝地是要出王侯将相的,叫兰腾飞亲自来,我要当面把这块宝地送给他。”

兰腾飞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很快就风风火火地赶来了。陆川提了三个要求,看兰腾飞还在犹豫,陆川说:“我爱慕令千金已经很久了,至于要田要钱也是为了令千金跟着我不至于受苦,而且这块墓地您用了后,主要还是惠及您的子孙,令千金也是其中一个,这样我也跟着沾光了。岳父大人,您说是吗?”

兰腾飞一想也在理,再看陆川也长得相貌堂堂,就答应了这三个条件,只是爱女兰慧琳一直是自己的心头肉,有点割舍不下,但为了兰家,只好忍痛割爱了。兰腾飞匆匆忙忙把女儿兰慧琳嫁给了陆川。

话说这兰慧琳可不是等闲女子,在洞房花烛之夜软磨硬泡,柔情蜜语,陆川哪里招架得住,只好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兰慧琳,并把第一个锦囊给她看了,还一再强调说,这块墓地的后人是要出王侯将相的,现在只是迫于无奈的权宜之计。

兰慧琳从小被惯坏了,从来没有怕过谁,心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自己已经嫁给陆家了,就是陆家的人了,这么好的一块墓地,不如给公公用了的好。

于是在陆川熟睡了之后,兰慧琳偷偷地摸上山,割断了绳子。

第二天,兰腾飞、陆川和众乡亲吹吹打打上山迁棺,谁知,到了石井旁,全都愣住了,只见偌大的棺木已经被蚂蚁啃得所剩无几了。缓过神来的兰腾飞甩手给了陆川一耳光:“竖子,你就这样戏弄老夫!”

陆川也觉得莫名其妙,正要开口解释,兰慧琳冲上来挡在两人中间,嬉皮笑脸地说:“爹爹,绳子是我割断的,你要打就打我吧。”

虽然平时兰腾飞对这个女儿疼爱有加,但此时恨不能吃了她,扬手又是一巴掌,怒吼道:“从今天开始,你没有我这个爹爹了。”

由于丢失了宝地,兰腾飞心神不宁,一直闷闷不乐,很快就驾鹤西去了。

兰慧琳的两个哥哥都是贪婪之辈,兰腾飞死后不久,两兄弟就断绝了和妹妹的关系,把父亲送给妹妹的田和钱悉数抢回。从此以后,陆川和兰慧琳过上了贫困交加的日子,但是再苦再穷,他们也一直坚持,因为他们在等待儿子封侯拜相的那一天,那该是怎样的荣耀啊。

虽然生活一直很苦,但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两口子任劳任怨。皇天不负有心人,陆川和兰慧琳的儿子在19岁就高中状元,老两口喜极而泣。

在儿子衣锦还乡的这一天,两口子把儿子叫到房里说:“你祖父真是料事如神啊,他曾经留下了三个锦囊,如今20年期限已到,我们一起打开第三个锦囊吧。”

陆川从墙角深处挖出了最后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锦囊,颤抖着打开了,锦囊上写着:

儿子:

时隔20年,不知道你还会不会记起为父的第三个锦囊,无论你现在过着富裕、还是穷困不堪的生活,此时已经盖棺钉钉了。

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风水宝地,为了你,为父在临死之前设了一个局。我知道世人都很贪婪,都想不劳而获,获得祖先的保佑,得到神仙的眷顾,所以才有了算命、看八字以及看风水。你问为父为何不给自己找一块风水宝地发家致富,我只能暗自苦笑,连孩子想的都是怎样走捷径,而不是脚踏实地,可见世人的愚昧和贪婪。

你也许会问为什么一吊上棺木,井底就涌出了蚂蚁,而且越来越多,其实这一切都是我精心设计的。为父把井底铺上石头,两侧挖了两个巨大的洞,设上两个小小的阀门,然后四处搜寻蚂蚁放到两侧的洞里面。阀门和井上的支架相连,只要挂上超过一定重量的物体,阀门就会打开,蚂蚁从阀门涌出,然后你们就看到了无数的蚂蚁在井底翻腾。

因为人性的贪婪,我知道兰腾飞一定会想方设法弄到这块宝地,即使你不想卖给他,他也会想别的办法,最后吃亏的还是你。就算你能卖个好价钱,你也守不住这些钱财,这就好比一个小孩儿守着一大堆金银,肯定有人会来抢,所以的办法就是娶他的女儿,这样你不仅得到了钱,还得到了势,如此你便今生无忧了。我知道你是个本分的人,一定会遵照为父的锦囊去做,但有可能会把持不住,把秘密告诉兰慧琳,如果真是这样,那为父留给你们的就是一个坚定的信念,你们的儿子一定会有大出息。这样即使再苦再累,你们也会坚持下去。如果孩子成才固然好,如果没成才,等你打开锦囊也就释然了。

我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孩子,祝你好运!

陆川看完,早已泪流满面。

古代民间悲惨故事4

川南有个无名小镇,相传有位放牧人,实在口渴难忍,便俯下身子,手捧路边沟里的水饮用,发觉水很咸,小镇因此有了名字,叫盐泉镇。后来,当地商人发现了盐业商机,纷纷在自己土地上凿井,遇到盐卤丰富的地方,就会有卤水自然喷薄而出。数年后,小镇成了繁荣的大镇。

有个陕西盐商,名叫周继发,他就是在盐泉镇发了大财,以至于举家迁来,世代定居于此。周继发发迹后,就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与其在东家手里倒盐,卖到北方,不如自己就地买井,或者买地凿井,这样,有了根据地,降低了成本,自己也才好站稳脚跟,显示势力。

一天晚上,周继发和唐大财喝酒,无意中就冒出了这个想法。唐大财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经营着五十多口井,周继发贩盐,都是从他手里进货。唐大财当时一听,心里不禁乐坏了,就动起了歪脑筋:“老弟,实不相瞒,我正想开个当铺,可眼下苦于手头银两紧张,一时半会儿还想不出个好办法……唉,实在不行,我就只好卖井了。”

周继发一听,正中下怀,说如果唐大财愿意卖井,他就愿意买下,两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唐大财带着周继发,一口井一口井地查验。每到一口井时,唐大财叫忙碌的工人,全部就地停下,不要动,然后,差人提取深井卤水,让周继发当场品尝。周继发一一品尝后,咸味均很浓,当即满意点头。就这样,周继发和唐大财签了契约,买下了牛市坝一带的十口盐井。

古代民间悲惨故事5

周继发哪里会晓得,唐大财卖的这十口井,其实都是废井,他提前就做了手脚,把含盐高的卤水悄悄注入到井里,待周继发来验货时,又制造出盐场工人忙得热火朝天的场面,周继发自然上了套。

唐大财怕周继发发现上当后,带人找他生事,所以卖井后,吩咐好家丁,就出去游山玩水了。一月后,唐大财玩够了,回来了。不料,管家急匆匆上来禀报:周继发买下废井后,按照北方人做事严谨的习惯,首先在盐井周围修筑起高高的围墙,外面闲杂人等不得进入,然后才开工取卤。按唐大财在盐井做的手脚,卤水最多只能开采五天,可奇怪的是,周继发的十口井,不但没停工,反而出盐量越来越多!打探的人去过多次,亲眼所见白花花的盐巴,不断从盐场运出。

唐大财感到好蹊跷,管家忽然想起什么了,又说:“老爷,前天上午,周继发来找过你。他见你不在,就走了。不过看他脸色,不像来生事的。”

唐大财紧张的思绪稍微松缓了,一挥手:“不管他,下去吧。”

接下来,唐大财心里不平静了,究竟需不需要去牛市坝走一趟呢?心里很纠结。最后,还是决定以静制动。

第二天,唐大财在下湾的几口井,也发现没卤水了。唐大财得知这不幸的消息,反而有些高兴,这正好可以用来搪塞周继发,这地下深井里的事情,谁也难以预料,今天开采着,说不定明天就没卤了。

这天中午,周继发又来了。唐大财起身到客厅迎客:“哎呀,周老板,什么风把你给吹到寒舍来了?”

“是这样,你卖给我的井,现在产盐不错,我来就是特意感谢你的,感谢你唐老爷看得起我这个外地人,给了我一个发财的机会!”周继发说着,摸出一叠银票,“这点儿小意思,请唐老爷务必收下,以后我们还得继续合作呢。”

这周老板演的是哪一出呢?不过,看在钱的分儿上,唐大财也不管那么多了,口里客气一番,心里却毫不留情地收下了。

没过几天,唐大财就坐不住了,迫不及待赶到牛市坝,想一睹究竟。唐大财在周继发的陪同下,把牛市坝的十口井一一看过。每到一口井,看到的可不是当初自己制造的假象了,而是真真切切取卤的繁忙景象。唐大财好生奇怪,但又不好开口问。

五天后,唐大财一个人再次去了一趟牛市坝,悄悄暗查,发现景象依然,这哪里还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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