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2024-05-21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共6篇)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篇1

1.横幅宣传

横幅内容:“XX商家祝理学院XX活动圆满成功”

横幅规格:1米×15米

横幅悬挂地:AB区主干道 东方广场(食堂前)操场

悬挂时间:10月24日至11月1日

AB区主干道和食堂为学生生活学校区,每日的人流量为1万人次,是学生学习生活必经之路。在AB区主干道配上大规格的横幅可以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做到第一眼便给人印象深刻的视觉效果。在为晚会做宣传的同时,也使同学记住了晚会的赞助商。横幅规能够给人更深刻的印象,再加上商家logo,配上艳丽的色彩都能够吸引很大一部分路过同学的眼球。在AB区主干道宣传后,我们将保存横幅直至活动现场进行悬挂,加深我到场同学的认识,达到宣传的最大化。赞助商可以在横幅上体现要宣传的内容。例如:促销信息等

2.海报宣传

海报内容:由赞助商和学校协商共同制定最后经双方确定再行制作,在海报上可以体现贵公司想要宣传的产品

海报规格:0.8×1.2米

海报数量:5张左右

海报粘贴地:各区食堂门口 各院系学生宿舍楼 我们将在各个生活区食堂的门前放置我们活动的宣传展板.活动的宣传海报以及商家的海报可以一并粘贴在宣传展板上.学生宿舍楼不定期的更新海报,更可随时更新商家信息。色彩鲜艳的海报,独特风趣的海报内容,贴在学生回宿舍必经的楼道口,加深了学生对商家的认知,做到提升品牌形象,拓展品牌认知度的效果。

3.广告衫宣传

广告衫内容:商家logo、地址及联系方式

羽毛球和乒乓球作为户外活动,更适合流动的宣传方式,让比赛裁判穿上广告衫在整个比赛场地走动,能使广告的覆盖面最广,最为直接。

4.晚会抽奖/比赛奖品宣传:

户外活动有颁发奖品、晚会现场有全场的互动环节。

商家可将自己的打折券等以奖品形式赠予得奖者,这种方式更加直接、更加有攻击性。

5.传单宣传:

我们可以为赞助商在晚会的当晚保证当天入场的每个人都能看到传单以及晚会在校内分发一些商家的宣传单页。

校内包括

1、活动现场(晚会现场:腾辉活动中心 比赛现场: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场地)

2.食堂正门 3.宿舍楼

4.综合街入口(学生休闲购物的地点)

6.幕布宣传: 我们将在活动幕布上鸣谢本次活动的赞助商.可以将商家的logo放在赞助商幕布最显眼的位置。

7.晚会过程宣传: 我们将在晚会开始,中场,终场至少三次鸣谢本次活动的赞助商。感谢赞助商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

8.节目单: 我们将在晚会的所有节目单上添加上商家信息,希

望通过节目单的方式让各系的学生会和辅导员乃至院领导了解赞助商的信息。

9.外场及网络宣传: 校方将在赛场处提供一片场地给赞助商作为宣传

赞助商可以在比赛场地大本营作为展示位置(送水点)。如需要延长天数,需支付额外的申请费用 我们在后期的成果展示中体现和鸣谢赞助商.例如:在后期晚会录影光盘制作中我们将在光盘正面刻上赞助商名称。晚会结束后我们将会把晚会的成果以横幅、海报的形式展现出来。借此进一步宣传本次晚会同时也会再一次鸣谢晚会在赞助单位。

(注:以上是我们所能提供的宣传方式,赞助商可以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进行宣传。如果赞助商有自己的宣传想法,也可提出宣传,每种宣传都有对应的费用,赞助商在选取相应的宣传方式后,可以选择相应的资金或者物品来做赞助)

西安石油大学理学院外联部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篇2

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园创建文明单位,进一步提高我园教职工的文明素质,强化信用意识,争创文明单位。我园开展“诚信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发展,建设“诚信幼儿园”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诚信机制,持续引申“共铸诚信”活动,在幼儿园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为争创文明单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把诚信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学校的突破口,通过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幼儿园的诚信体系建设,在全校营造浓郁的“共铸诚信”氛围,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和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以“共铸诚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对社会公德缺失尤其是乱吐乱扔行为开展整治战役,引导每个社会成员从具体言行做起,认真践行公民道德规范。

(二)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运用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和形式多样的方式手段,进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诚信宣传教育。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对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竞争力,增强发展向心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全民动员,形成氛围。

要充分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板等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为加强公民信用道德建设营造浓郁氛围,使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兴办实事,服务群众。

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要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讲诚信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促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有效解决,真正让教职工体会到文明诚信创建带来的实惠。

羊山新区幼儿园

2016年4月28日

羊山新区幼儿园关于

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我园开展了“共铸诚信”活动,现将此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明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幼儿园的中心工作,突出“诚信”教育,不断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提倡诚信立身,诚信立学,诚信立教,诚信立业,促进了我园的改革与发展。

二、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幼儿园于今年4月制定了开展“共铸诚信”教育活动方案,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诚信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做人的基本准则。没有诚信,社会生活就不能正常运行,不讲信用,社会就不能进步,失去信誉,学校管理秩序就不能稳定。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共铸诚信”作为道德教育的重点,把“共铸诚信”提高到振兴中华、繁荣经济的高度。通过学习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诚信是一切道德的根基和本源。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美德和品质,而且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仅是一种内在的精神价值,而且是一种外在的声誉和资源。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单位的立业之本。强化道德品质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形成优良的诚信品质,不仅是人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对公民提出的基本要求。

三、积极开展诚信活动

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培育诚信道德人格。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全体教职工“共铸诚信”的思想基础,形成了诚实守信、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

我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总书记提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教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诚信教育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教职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积极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我们坚持开展真诚待人和诚实守信教育,认真按政策和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说假话和谎话,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认真宣传“共铸诚信”,是公民基本的社会公德,是衡量本单位和职工是否讲道德的重要尺度,使广大教职工了解开展“共铸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各种形式开展了“诚信单位”教育活动,倡导诚信风尚,形成全校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总之,诚信是时代进步、社会文明的标志,诚信建设是推进我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工程,我们要继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程开展下去,为共铸诚信,构建和谐社会而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羊山新区幼儿园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篇3

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小喇叭”宣传带动作用,根据区创文办印发的《xx区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个突出”任务分解表》安排,区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为主题,以“八礼”教育为抓手,采取学生宣传、家校互动的形式,全面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提高文明礼仪意识,加强文明礼仪实践,形成以“讲文明有礼仪”为荣的良好风尚。本次活动旨在营造良好的创文知识宣传氛围,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影响一个社区,让孩子和家长的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来,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全力打造全社会践行道德规范的良好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XX年9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根据《中小学生行为习惯》,结合《xx区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试行)》要求,在中小学校扎实开展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讲究卫生、不乱扔乱吐;举止文雅、不喧哗打闹;语言文明、不污言秽语;文明乘车、主动让座不抢座;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爱护公物、不乱图乱画”等基础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同时通过在学生和家长之间开展文明行为互评活动,搭建家校互动平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通过孩子自身文明素质的提升以及向家长宣传文明礼仪要求,让家长、孩子共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学习阶段

(XX年9月15日—9月30日)

.印发一份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单。区创文办及区局已于9月15日将《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30问》宣传单送至各校。各学校在将宣传单发到师生手中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班会课、思想品德课、教师会等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并安排学生将宣传单带回家中,向家长宣传、共同学习,家长签字后由学生保管,学校定期检查。

2.办一期文明礼仪教育手抄报(黑板报)。组织开展一次文明礼仪手抄报展评活动,通过办手抄报巩固学生“八礼”教育学习情况。

3.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校园LED显示屏、学校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在校园醒目位置或校门口悬挂标语等方式,做好“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宣传工作。

4.举行“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文明礼仪承诺活动。由家长和学生签订家庭文明礼仪承诺书,每周纠正家庭成员一个不良习惯,监督评价后上交学校,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人做到语言美、行为美,营造家庭成员之间宽容、谦让、平等、融洽的良好家风。

5.开展“我为创文献一计”大讨论话动。结合文明行为习惯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我为校园文明献一计”和“我的陋习有多少”大讨论活动,为提升校园文明水平集思广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

(XX年9月20日—10月30日)

.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测试活动。9月底,各学校对学生和家长文明礼仪知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学习和掌握情况进行一次书面测试,教师及学生联合评阅学生及家长的测试卷,对测试不达标的学生和家长,对其进行文明礼仪知识再学习,10月中旬对不达标学生及家长进行再测试。

2.开展学生家长行为互评活动。各学校根据区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每位学生印发一份《文明礼仪行为习贯记录册》,每周采取班主任评价、学生互评、家长评价、邻居评价的方式,对学生一周来在仪表、餐饮、言谈、待人、观赏、游览、仪式等方面的表现给予评价,再由学生对家长在遵守市民公约方面的表现给予评价,以形成相互监督机制。让每个学生和家长、家庭都参与到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使学生和家长在参与体验中成为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开展“家庭共建,牵手文明”亲子行动。组织红领巾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和家长利用双休日,一起走上街道、走进学校所在社区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宣传文明礼仪知识,以学生带动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将家庭教育逐步向社区延伸,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4.开展“我是文明宣传员”活动。通过家长会,请学生给家长上堂课,由学生宣讲文明礼仪常识给家长听,指出父母不足之处,向父母提出“礼貌待人,轻声说话,文明行路,自觉排队,不抢道,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等文明建议。

5.开展“文明乘车、文明用餐”示范活动。加强文明乘车和文明用餐宣传教育。虢镇中学、虢镇小学、xx初中、虢镇初中等四所学校文明乘车引导员要坚持按照安排,定时到指定站点做好文明乘车引导工作。各校要通过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强化文明乘车和文明用餐教育。各寄宿制学校设立的文明用餐引导员,要形成制度,认真落实,引导学生文明就餐、珍惜粮食、勤俭节约。

(三)提升巩固阶段

(XX年11月1日—12月20日)

.开展校园礼仪风采展示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校园礼仪风采展示、文明礼仪主题征文、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结合道德讲堂引导学生讲述身边发生的礼仪故事,展示本校在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开展文明青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从10月底开始,根据学生在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当中的表现,结合学生行为习惯记录册,采取学生自评、班级评比、学校推荐、全区联评的方式,表彰命名一批“xx区文明青少年”,以他们为榜样,带动全区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五、几点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专题教育活动是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素养的重要抓手。各学校要将文明礼仪专项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教育紧密结合,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安排专人,排好日程,抓好落实。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学校要做到“三个倡导”进教室和“三个倡导”人人会,即在校园、在教室醒目位置张贴宣传“三个倡导”,全体师生人人能够熟练背诵“三个倡导”。

2.丰富形式,狠抓落实。文明礼仪教育关系到每个人的外在形象、内在涵养,提高文明礼仪素养是社会发展进步和公共道德的迫切需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区创文办、区局将陆续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各学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各类宣传资料决不能一发了之,要切实做到文明礼仪教育“五进”和“五落实”,即文明礼仪进学校、进教室、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文明礼仪进课堂要保证做到落实计划、落实教师、落实课时(班会课、思想品德课)、落实教材(xx区文明礼仪手册)、落实备课,精心策划宣传载体,发挥好各类宣传资料的价值和作用。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今年是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之年。各学校要以“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人人争当宣传员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区电视台、xx教育网、xx文明网、xx日报、xx政府网、xx报讯等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学校“小手拉大手齐向文明走”专题教育活动动态和各类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

媒体宣传方案 篇4

(每次活动需有文字、照片记录、媒体报道资料)

我们团队曾参与过的“湿地使者行动”、“绿色营“、“王老吉暑期三下乡”曾被《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长沙晚报》、《株洲日报》,湖南经视、湖南教育电视台、常德电视台、益阳电视台、沅江电视台、郴州电视台、资兴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而此次活动由大学生带领中学生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保护本身就是一个亮点,会得到很多媒体的支持。

具体方案:

1.活动前把可能造成很大影响的一些活动的亮点找出来,并在开始就联系好媒体,而且自行拍摄DV,活动过后马上写好新闻稿发给媒体。

2.做一些大型活动我们会邀请记者进行现场了解采访。

3.活动过后我们将拍摄DV,照片整理发送各电视媒体,网站,论坛。

4.把活动与新闻的一个共赢契合点找好,做好活动,这样能达到双赢的局面。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篇5

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党日活动方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民法典》,践行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在全体干部员工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确保业务发展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拟于7月22日(周三)下午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压紧压实责任,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推动民法典实施中走在前、作表率,把法治宣传与全面依法治企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全集团上下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形式

xx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邀请民法学专家教授讲解民法典,各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支委要带头参加,领读相关内容;带头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浓厚学习氛围。主题党日后,全体党员要继续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跟进学习《民法典》丰富内涵。

各单位以支委会形式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形成“头雁效应”。

三、重点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就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讲话精神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总书记就实施好《民法典》,重点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二)《民法典》的基本组成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们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必将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三)《民法典》诞生的简要历程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为了有序推进,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成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15年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编纂民法典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一项重大立法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法治建设部署。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3月,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此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拆分审议。在历时五年的编纂过程中,民法典草案编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维护保障,从总则到各分编的修订完善,共完成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正式通过,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从前述曲折的制定过程可以看到,《民法典》的编纂起草反映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探索,《民法典》是对我们走过70年来摸索的这条社会主义道路用制度的方式全部进行了梳理(比方说《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吸取了精华),将单行法律集中到了基本法这个层面,体系位阶更高,体系整合更加合理(如增加了人格权编)。《民法典》的出台算作完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设计,既是我们70年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智慧结晶,同时也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梦想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础,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础。

(四)《民法典》诞生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部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还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民事权利的一个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部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彰显出丰富的时代精神。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物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合同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格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对我们自然和各类民事权利主体的保护制度。

《民法典》构成了仅此于宪法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如果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民法典》则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各种制度的连结。其地位相当的重要。

(五)《民法典》的主要特色

可以说,《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特色凝聚:

首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在总则第一条中明确提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凝聚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其次,对“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权利,是这部民法典丰富的内容特色。回应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是民法典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当前,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于民主法治、人格尊严的保护、环境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在充分调研之后,民法典的编纂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推进和创新。比如,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创新,不仅是完善法律对人的权利全面保障,也是落实宪法精神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格权从基础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到大家现在普遍关注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等发生了诸多变化。如何保护人们的这些权利,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

再次,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公民私权中很重要的物权编也是人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如在此次的民法典编纂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内容做了完善,为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解决农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性不够的问题。此次民法典草案物权编新增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六)《民法典》的主要亮点

通读《民法典》全文,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49条:

Ø

总则编八大亮点

在《民法典》的编纂步骤上,我们采取的是先总则编、后分编的两步走模式。《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通过实施,本次《民法典》总则编部分未有较大改动,仅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总则编亮点即《民法总则》的亮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失能老人须监护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Ø

物权编七大亮点

1.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2.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3.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278条、第281条)

4.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5.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6.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7.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Ø

合同编六大亮点

1.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第五百一十二条)

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

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

4.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5.“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6.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Ø

人格权编七大亮点

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以凸显对人格权的保障。

1.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迫、欺骗、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

2.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第一千零一十条)

3.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

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禁止非法收集个人信息

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5.“标题党”“跟风党”或将承担民事责任

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6.侵犯隐私权行为具体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隐私权的手段愈发隐蔽多样,此次《民法典》与时俱进,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7.个人信息内涵的开放性

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Ø

婚姻家庭编八大亮点

1.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

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

2.收养有漏洞,民法典来护航

为进一步加强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

3.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

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

5.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6.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7.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8.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Ø

继承编六大亮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愿意对继承人的过错行为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3.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获得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资格,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Ø

侵权责任编七大亮点

1.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2.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4.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

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5.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

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7.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依法治国在ⅹⅹ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等配合活动,引导全体同志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搞清楚、弄明白,并结合实际做好实施的衔接工作。

3.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针对民法典宣传贯彻开展研讨与交流,畅谈各自的感想和体会,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

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学习讲话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一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二要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媒体专题宣传方案 篇6

XX中医药国际科技博览会(博览会),旨在会聚国际、国内中医药众多企业,搭建中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技术交流、项目对接的平台,促进中医药的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产品贸易,为此必须动员媒体全力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等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推动中医药科技产业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吸引国内外中医药企业以及相关机构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引起全社会对中医药科技产业现代化、国际化的高度关注。

一、博览会的宣传目标:

1、通过有效的`前期宣传资料制作和发放、宣传广告和新闻活动,营造博览会的前期氛围,对厂商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企业的关注和参与,并积极参与博览会相关前期活动;

2、挖掘博览会的新闻热点,通过国内媒体的有效传播,提高博览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3、临近博览会和大会期间跟踪报道和重点专访等,全面展示中医药科技产业发展,向全世界展示我国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力争使博览会成为具有轰动效应、最成功的中医药国际科技盛会,促进中医药研究、开发、生产、流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博览会宣传活动步骤:

从XX年5月开始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有步骤的宣传工作,随着筹备工作的推进,宣传力度逐渐加强。后续追踪报道,让博览会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成为长久话题。

(一)会前宣传:6月-8月下旬

广告:7―9月连续在《中国医药报》非头版刊登约1/4大小的博览会广告。

动态报道:《成都日报》、《四川日报》、《成都商报》、《科技日报》报道博览会进展情况及主要活动进展情况,包括重要国际参展商、国内有影响的中医药企业或机构签约参展的报道,对重点参展单位进行采访,了解其参展动机和对展会的看法、对成都的中医药的了解等内容,或对博览会筹备组进行采访;

深度报道:从6月底开始,与《成都日报》合作,围绕中医药项目推介会,在对成都中医药产业的代表性项目进行梳理基础上,进行深度挖掘。

展会会刊:博览会进展情况、主要活动情况,重点参展企业机构介绍,特色介绍。成都市及其中医药产业介绍及其特色。招商信息动态,组委会领导寄语等等。

网站:成都市 、成都科技局网站链接博览会网页

新闻通气会:8月下旬召开,请市委宣传部协助召开,提供新闻通稿,

方案

(二)会中宣传:9月25-27日

盛况报道:成都日报、成都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科技日报、中国医药报、成都电视台、四川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报道博览会盛况。

包括:

1、博览会整体规模情况;对参与企业、科研机构及其

ceo、专家采访;

2、博览会各项专题活动进行情况。

网站:成都市 、成都科技局网站、四川省科技厅网站以图片、文字形式报道博览会现场盛况;

资料:情报所制作资料光碟

(三)会后宣传:9月27日-10月上旬

跟踪报道:《成都日报》、《四川日报》、《成都商报》、《科技日报》等在博览会结束后,做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对接、合作项目跟踪报道,反映主办方、企业对博览会的总体评价,以及对下届博览会的建议、期盼。

三、博览会氛围营造

以宣传成都中医药产业为主要目的,侧重于吸引社会关注,创博览会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营造浓烈的大会氛围。时间集中在博览会临近和会中。主要方式有:

1、从6月初开始,在成都乃至四川省内高新区及其它科技园区集中张贴招贴画,招贴画设计与大会其它宣传资料的色彩等设计一致;

2、7月初在国航飞机上的宣传册上刊登广告(a4纸的一半);

3、8月在商报中夹博览会宣传彩页;

4、9月初开始在天府广场围墙博览会宣传立牌;

5、9月24-28日在天府广场主席像下鲜花摆放“XX中医药国际科技博览会”。

6、开幕式主会场及展场周边的氛围营造。以鲜花、横幅、彩旗、气球等多种道具布置,突出隆重热烈的气氛;

7、博览会现场对参观人员进行登记散发博览会纪念徽章(会标)和宣传纪念小册(参展商信息,由国展公司制作);

四、经费预算

1、宣传资料准备

招贴画约3000张、各种证件500个、资料光碟制作、宣传小册等等共计6万元。

2、媒体广告、报道等

《中国医药报》博览会会展专栏约2万、专栏专题报道、深度追踪报道约8万,电视媒体 2万,共计12万。

上一篇:2015年护士资格考点:肝胆外科手术后引流管的护理每日一练(12月11日)下一篇:三年级作文:有朋友真好三年级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