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2024-05-12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通用10篇)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1

据烟草中国网信息员张玉敏报道3.15消费者权益日,登封市局制作宣传版面六块,宣传单页8000余份,在登封市嵩山广场举行真假卷烟识别常识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在行业内部开展烟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以修改后

正文:

据烟草中国网信息员张玉敏报道3.15消费者权益日,登封市局制作宣传版面六块,宣传单页8000余份,在登封市嵩山广场举行真假卷烟识别常识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在行业内部开展烟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以修改后《烟草专卖法》及《烟草转阿米行政处罚程序》为主,制定了行业内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学习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深入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二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人口密集、流动量大的登封市嵩山广场进行专题宣传,以畅销假冒卷烟品牌为主,陈列出假冒卷烟样品,向消费者讲解简学易懂的识假小常识,发放辨假宣传单页和展板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使消费者的假冒卷烟识别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同时大力宣传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电话,给消费者一消费常识,一举报援助渠道,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2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秀萍、副区长张琴为组长,各理事单位为领导组成员的**区315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XX8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奚沛源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吴家勇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说明。最后张秀萍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3

“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总结报告

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

为了解金融消费者诉求,加强消费者金融观念以及消费意识,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行领导统筹安排下,我行于2016年3月15日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行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2016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文件的通知》,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行领导为核心的宣传小组,提前制定了宣传计划,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宣传情况

1、宣传方式

本次宣传方式为设点宣传。将宣传地址选在营业网点门口、xx市中心小学门口及xx二完小门口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并张贴横幅,并摆放宣传折页。

2、宣传内容

此次宣传主要以了解消费者诉求,提高消费者金融防范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具体对社会群众主要宣传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以及投诉常见问题;介绍我行在金融权益方面的主要措,并对消费者如何识别真假人民币、存款保险制度及反洗钱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宣传。

3、宣传效果

我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提前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折页600余份,收益群众600余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社会公众通过此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宣传,维护消费者自我权益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认识到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增强了公众的金融权益意识。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防范信用危机,确保社会大众金融资产的安全。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的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年“3.15”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这一主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我们要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要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更高要求。为了使这次宣传活动在理念、内容和形式上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以“健康、维权”作为宣传主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维权工作。

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5

为隆重纪念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继续创造诚信消费环境,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向社会展示优秀企业形象,湛江市消委会联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于203月15日举办湛江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责任、义务,展现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果,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发展民生,构建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三、活动主办、协办

1、主办单位: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卫生局

湛江市海洋渔业局

2、协办单位: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 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 海洋大学法学院

3、承办单位:湛江华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 年3月14- 20日;

2、开幕式时间:3月15日上午9:00-11:00

3、活动地点:湛江广百商业广场

五、活动参与单位

A、政府相关部门50家

1、政府部门: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房管局、经信局、环保局、司法局、畜牧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科技局、银监局、文广新局、盐务局;2、市消委会、霞山区消委会;3、行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旅游业协会、市家装协会、快递业协会;4、专家团:“3·15”律师团、健康医学及家装消费指导专家团;5、企业:电信各营运商、邮政、电力、供水、中石化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等;6、湛江所有新闻媒体。

B、企事业单位:预计100个展位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幕式

1、开幕式。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霞山区领导以及活动主办、协办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嘉宾参加开幕式。

2、市消委会领导发表“3·15”讲话。

3、诚信单位代表发言。

4、市领导宣布活动开幕。

5、政府部门、消委会、行业协会、专家团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3·15律师团、家装、健康医学专家团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商品真假识别、受理消费者投诉;提供消费维权及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

6、企业展示推介商品和服务。电信各营运商、邮政、供电、供水、中石化等行业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现场展示推介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7、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晚报、湛江电台、碧海银沙网站、湛江消费维权网、《湛江消费》杂志等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实况。

8、消委会及相关专家走进企业

七、宣传范围和力度

为了宣传好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和内容,我们在往年街头标语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包括湛江日报、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碧海银沙网络 腾讯网、360网站、湛江消费网、购房网、装修网等,今年扩大户外广告、LED广告、湛江消费杂志、公交车、候车厅、出租车、微信、秒赚等新锐媒体、大型纪念画册。

八、诚信企业品牌宣传合作方案:

商家横幅宣传 设计样板如下图:

宣传意义:

开幕前两月8日起 在湛江市全市范围 各区人流旺地 必经之路 地标位置进行横幅宣传展示。品牌展示位置包含:国贸、世贸、广百、三帆、体育中心、车站、公园、路口、社区……覆盖受众200多万人次。借助315活动,联盟消委会合作,媒体报道、大众关注,突显诚信品牌,是企业品牌最好的展示时机。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篇6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一)

为了切实开展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

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我们将此项活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二)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16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

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15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 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16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

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三)

为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

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

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四)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四、活动介绍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7

一是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是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是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是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XX报刊专版,XX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是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0份。

八是“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8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03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

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0四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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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 篇10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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