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公平正义

2024-05-05

谈谈公平正义(通用9篇)

谈谈公平正义 篇1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我来自***市检察院,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点滴小事折射公平正义》。大家都知道,“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正在全国检察机关如火如荼的开展,抓学习提高知识,组织讨论提高思想境界、抓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抓服务树立执法形象,成为我们工作中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做为安国市检察院的一分子,我真实地感受到这场教育活动给我院带来的清徐之风。全体干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几件小事一一闪现在我眼前。

检察长有了压力感。我院检察长张建均同志今年45岁,自95年起先后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工作到目前可算一位老政法了,在这次教育活动中,为提高干警素质,院里启动了“每周一课”工程,即“领导当老师,干警做学生”,每周五学习日,由班子成员轮流为干警讲课。张检选定的讲课内容是“侦查策略和技巧”。在全院干警会上,他深有感触地说:“虽然我从事政法工作多年,但真正站到三尺讲坛当老师,还真感觉到有些底气不足,我要加紧学习检察理论和实践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取不光做你们合格的领导,更要做你们合格的老师”,几句质朴而实在的话赢得了干警们热烈掌声,而干警们从这几句话中也体味出这样一种含义:不学习,就跟不上形势发展;不学习,就不能做一名领导信任、群众满意的合格检察官;不学习,就会被社会所淘汰。学习也是工作,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工作”。胸怀这种信念,干警们投身学习,主动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大大增加。

危险面前显本色。镜头又拉到了5月12日,一条爆炸性新闻在整个安国迅速传开,我市光明街村民乔更新因发烧在中医院治疗无效后被先后转至河北省第二医院和河北省胸科医院诊治,最后被确诊为非典病例。而此前,由于我市中医院未按规定上报及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致使和乔直接接触被一代隔离者40余人,加上第二、第三代被隔离共达1000人,消息传来,整个安国陷入了恐慌之中。在此危急时刻,按市委指令,我院立即成立了以张建均检察长为组长的5人办案组,于5月12日上午对此案展开初期调查,深入到安国市中医院发热门诊隔离区、民兵训练基地隔离区及安国市中医院进行调查。张检亲自对主要涉案人赵志坤和李树通进行讯问,因为天热,身穿厚厚防护服,眼戴防护镜,隔离室又没有桌椅,讯问和记录都是站着进行,不一会儿,他们头上就滴下汗来,眼罩上也集满了湿气,但这丝毫没影响他们办案的情绪,为把案件办细,办好,办扎实,他们坚持进行了细致的询问,不放过每个细节。就这样,从上午8点一直到下午4点。结束后,又根据掌握的`新情况分头到中医院及防设站等处找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固定有关证据。等他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单位办案点,已是晚上12点多。可是,特殊时期,他们劳累一天后吃上的不是丰盛可口的饭菜,而是一碗开水冲泡的方便面和一块面包,不能回家回单位在舒适的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而只能几个人蜷缩在办案的囚车上凑和一宿了事。第二天又投入到了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在办案组干警夜以继日,不辞辛苦的工作下,仅用了2天时间就提取物证、书证50余份,讯问、询问相关人员27人,很快查清了此案,并于5月17日对安国市中医院原院长赵志坤,原副院长李树通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中医院护士乔小兰以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决定逮捕,并在电视台予以通报,消息传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制假贩假法不容。非典突袭,万民惶恐,急急寻求预防救护的办法,随着中央电视台防非典处方的公布,我市中草药价格一路飚升。然而,少数黑心商人不是抓住商机靠勤奋致富,却瞄准了制售假药这样一条黑路子,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违反了公平诚信的交易法则,同时也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此,我们坚持八个字“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安国市观音堂村邵新民非法在自己家中生产中药材淡豆豉1600公斤,价值4.8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我院就先行派出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负责人共同提前介入此案,事先掌握第一手情况,并适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在公安移送我院批捕后,仅用一个小时就做出了批捕决定。5月3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办案干警加班加点阅卷提审写起诉书,仅4小时就起诉到法院,最后被告人被从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8000元。

服务大局保稳定。严格执法,加强办案本是检察机关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题中之义。然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给我们注入了新的执法理念,要服务大局,不仅仅是严格执法,加强办案,而是把检察工作自觉地纳入到党的工作大局的目标之中,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体现公平与正义,让党和人民满意,检察事业才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妥善解决上访老村郭北庄问题,使该村由乱而治的事实就是对这一理念的真实诠释。郭北庄村自95年起就没有班子,主要划分为四个较强的宗派势力,多年来,各派之间斗争不断,争战不止,成为上访告状的老村,也成为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一个根源。为解决郭北庄村问题,八年间,我市曾先后派出四个工作组进驻该村,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四月中旬,在非典肆虐之际,我院正是用人之时,但为配合市委搞好村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我院派出了副检察长张利民等5名同志分别参加市委的5个下乡工作组。其中,张利民同志带队带领法院、司法等部门7名同志进驻郭北庄村,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先是抓住主要矛盾,仅用8天时间查清了前四任原村支书记经济及违纪等问题,依法做出处理,平息了村民上访态势,比市委要求一个月的期限提前22天。紧接着在广泛走访,摸排情况,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班子候选人,并严格按程序组织了选举,顺利产生了新一届村委班子。到此,他们并没有就此放手,而是坚持把新班子扶上马送一程。积极帮助新一届班子搞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过去的村风不正,上访无序状况,使群众的思想逐步统一到发展经济上来;同时,积极妥善的解决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农业税问题,支持党支部积极运作,促使承包该村土地的砖厂交纳承包费,由村从承包费中集体交纳农业税,减轻了群众在税赋方面的负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由于我们工作人员,服务党的工作大局意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终于使一个几年扶不起的烂摊子初步有了生气,使群争不止、一盘散沙的村民抱成了一团儿,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门通报点名表扬我院工作组。而郭北庄村民和我院之间也建立了一种鱼水情,真正实现了党和人民双满意的目标.

以上是我们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中的几件小事,正是通过这些小事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公平正义的内涵。也是我院以实际行动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真实诠释。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追求,我们要以这次演讲活动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活动之中,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创出更加出色的成绩,让党放心,人民满意!

谈谈公平正义 篇2

仓庚喈喈, 采蘩祁祁。

今年的春天似乎在跟我们捉迷藏, 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走来, 未等人们一睹芳容便娇身一转, 不见身影。时隔半月, 两场大雪纷纷扬扬, 飘落京城, 瑞雪预兆好年成, 我心里充满着美好和希望。

几月来, 我国南方持续干旱, 干裂的土地, 似幼童干渴的嘴唇, 让国民忧心。三月, 北方的沙尘暴停歇几年后又卷土重来, 此次沙尘暴发生在今年的两会之后, 似乎验证着两会热点之一的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决策者的当务之急。

本期“聚焦两会”专题, 关心的不是关于两会的宏大叙事, 而是关注到更多代表的代表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增强。

从3月3日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 到3月14日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闭幕,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列为工作重点, 这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传递出希望和信心, 也为我国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本期杂志“聚焦两会”中解读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财经关键词, 总结了两会代表关于财经的建言。

在“两会人物”专题中, 本刊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公勤女士。

作为政协委员, 她肩负责任, 忧国忧民;作为公司总裁, 她一路走来, 诸多艰辛;作为评估师, 她坚守公平和正义;作为会计师, 她秉持一贯的踏实严谨。

“纳民众之智慧, 立国家之脊梁”, 刘公勤作为我国财会界为数不多的两会女性代表, 履行着自己沉甸甸的职责。

2010年1月1日, 有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正式实施。监管部门今年将加大力度, 推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历史由此翻开新的一页。中国企业、中国资本市场乃至中国经济将依助内控这把利刃, 披荆斩棘, 进入良性的科学发展轨道。这一切, 都对企业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全面提升总会计师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是企业主管部门与业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此, “特别策划”为中国总会计师和广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者完整而系统地总结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各类知识, 惟愿总会计师们能够掌握内部控制的制定原则, 结合企业的自身状况设计控制要点, 为建立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系统作出应有的贡献。

阳春布德泽, 万物生光辉。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14日上午闭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 温总理给记者作出了这样的回答:“我认为,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记得去年, 在国际金融危机横扫全球、愁云惨淡的时候, 总理一句“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成为鼓舞人心的最强声音。

宏图已有, 仍需努力。

安德拉德有诗曰:“在南方/土地散发出白色亚麻的气味/散发出餐桌上面包的芳香/阳光浅黄色的灼热侵占了水/它落在灰尘上/轻盈而炽热/就像落在诗中……”

谈谈公平正义 篇3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公平正义 实现

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形式上的公正和实质上的不公正,而且指出只有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统一,对实现我国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平正义思想的基本观点

第一,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具有阶级性。马克思指出,平等原则不是从来就有的永恒的东西,它产生于现实的经济生活。恩格斯明确指出:“这个公平则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1]212 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归根结底地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的观念表现,不存在永恒不变的、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公平。公平正义还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会根据自身的利益提出不同的关于公正的主张,也不存在超越阶级的抽象的公正。

第二,社会公正应是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统一。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形式公正下隐藏着实质的不公正。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认为资本获得利润是最公平不过的事情,而事实却是利润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对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是不公正的。他说:“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马克思追求的不仅是形式公正,更是实质公正,是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一切领域内的公正。

第三,无产阶级追求的公平正义是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行按需分配。建立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是消灭阶级差别,要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无产阶级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核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其实质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每一个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随着阶级差别的消失,一切由这些差别產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而“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这样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实现。

二、社会主义背景下我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凸显

从总体上看,公正与和谐是我国社会的主流形态。但在一些领域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公平正义缺失。主要表现在:

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为收入差距加大。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之间、区域之间、不同阶层以及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社会成员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贫富差距存在,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否则就容易造成两极分化,不利于社会全体成员实现共同富裕,损害人们的公平正义感,从而导致社会心理失衡,引发各种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

在法律、政治以及行政领域,司法腐败、权力腐败现象较为严重。我国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感。我国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基础。政府本身首先必须是正义的,才能提供正义的服务。但依然有个别政府领导漠视群众的利益诉求,造成极坏影响,个别部门甚至出于私利侵害群众权利。这些行为我们必须坚决纠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在社会与文化领域,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资源,倡导公平,弘扬正义,揭露和谴责各种社会不平、不公和丑恶现象。然而,事实却是: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出现不公正现象。比如,在文化教育方面,存在文化教育公平缺失现象。在就业方面,存在着性别等歧视导致就业结果不公平。社会保障方面则表现在城乡社会保障不平衡,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在文化领域,文化发展中存在地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的不均衡发展。此外,公民参与文化生活的缺位与不均衡并存,弱势群体文化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三、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对实现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首先,在经济发展领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是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保障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为彻底消除贫困、维护公平正义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要确保经济制度的公平正义性。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努力推进市场化进程,建立一个主体之间自由、平等、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此外,要保证分配的公平正义,完善再分配功能,以缩小收入差距。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其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制度保障。民主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民主可以减轻、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是解决社会不公正的有力手段。维护社会秩序离不开法律,社会秩序和社会公正需要法律的确认和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环境需要更加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完善的法律制度。此外,当前公平正义问题的解决也要完善我们的法律制度,杜绝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再次,健全各项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状况直接反映社会公正的状况,因此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统一。社会公共服务制度的健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措施,人的全面发展、我国贫富差距的解决都依赖于社会公共服务。因此,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差异。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唐代兴.公正伦理与制度道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4]袁贵仁.论马克思主义公正观[J].求索,1992.04.

[5]龚秀勇.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其当代意义[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04.

[6]刘德定.论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思想的当代启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02.

2013公平正义责任 篇4

1、公平的含义、要求

2、社会公平的主要表现

3、公平的意义-----

维护公平的社会的意义;维护公平对个人发展的意义

4、观点:A公平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

B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C公平具有相对性

5、(公平的必要性)为什么良好的合作需要公平?---公平对合作的作用

6、怎样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现实生活中,怎样才能更好地合作?

7、我国有哪些不公平现象?=列举不公平现象;我国存在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8、我们应怎样维护社会公平?A国家的做法与举措(=维护公平正义国家的做法与举措)

B个人的做法

9.正确对待不公平的做法有哪些? 正义:

1、正义行为、非正义行为的含义(=正义、非正义行为的划分标准);后果

2、,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3、为什么要实施正义行为?(角度提示:正义含义,影响;非正义行为的后果;做人的基本要求;正义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实施正义行为,维护正义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4、为什么社会的公平需要正义的制度来支持和保障?(见专题4+5+6)

5、为什么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们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谐,使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6、怎样自觉维护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7、有正义感的人的集中体现是

8、,正义的最起码要求

9、维护公平正义,党和国家的做法有哪些? 责任:

1、责任的定义

2、责任的来源

3、承诺与责任的关系

4、什么是责任感?

5、为什么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表现?

7、承担责任的代价与回报有哪些?

8、承担责任对个人的意义?

公平正义的道德光芒 篇5

日期:2010-04-1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金色的太阳,驱散阴霾,光照大地,泽被人间万物。而公平正义的道德,布满张力,摄人心魄,璀璨着彪炳千秋的人性光芒,比太阳还要和熙温暖、润彻人心,就像一位睿智的自然女神,在苍茫宇宙中,默默无私地照护着人类的和谐、安宁与幸福。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在与大师性灵相通、物我两忘中,通过与大师心贴心的跨时空交流,沿着他情操“旗杆”,穿越内心私欲“丛林”,深深领略到经典的震撼和不朽魅力,感悟到通贯古今的智慧力量和人性之美,发自内腑地钦佩大师的敏锐前瞻以及博学广识。

斯密的《道德情操论》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释正义、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说明道德评价的性质、原则以及各种美德的特征,并对各种道德哲学学说进行了介绍和评价,进而揭示出人的行为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在吸取前人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他构建了自己的道德情操“体系”,并由此引生出左右道德情操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从源头上把住了道德的精神内核。温总理对斯密的这本巨著十分喜爱,先后六次在不同场合向国人予以推荐,并在接受《爱尔兰时报》采访时指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的稳定。总理以辩证发展的深邃眼光,潜心研究、准确把握了人类道德发展的一般规律,深刻洞悉了公平正义的真谛,找出了精神层面影响人类和谐发展的这一隐形的“道德之手”。

合宜的“利他”精神是建构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成为一条主线贯穿全书始终。仔细阅读该书,不难发现,斯密用了相当的篇幅,循循善诱、深入浅出地探讨了人的本性,指出人类都有感同身受的“同情心”,经济行为接受道德考量,合宜的道德情感形成“利他”精神。他认为人有“自利”与“同情”两种基本情感,“同情”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它存在着双重的“规定性”:一是主观个体美德,即“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应成为市场经济中个人所应具有的基本人文气质与道德精神;一是客观社会伦理关系及其主观情感体验,即彼此均是具有平等自由权利及其主观情感体验的存在者,这也是构建市场经济正义性的方法原则:契约自由、平等互惠、自利利人。而近年来,华尔街“金融家”的拙劣表演带来的金融危机造成全球经济低迷,国内楼市、股市上“呼风唤雨”的黑手频频曝光,“黑煤窑事件”屡屡涂炭生灵,假药击倒了国家药监局的数名高官,“三鹿奶粉”事件几乎造成了中华民族奶业的巨大灾难,武汉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献身,可打捞公司却索要高价打捞学生遗体,这些事件、现象都在不断拷问着人类的灵魂。当下,我们重温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思想精髓,对于规范市场主体遵纪守法的营商行为,塑造人的利他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因此,作为党政官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在履行创新服务型政府职能,倡导公平正义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作为代表社会良知与正义的知识分子,要履行好知识传承和创造的社会责任,杜绝浮躁和虚伪,耐得住寂寞,洒脱超然;作为经济发展组织者和经营风险承担者的工商英才,在照章纳税,依法经营,率先致富的同时,还要关爱员工,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比尔.盖茨功成名就后,把几百亿美元捐献给社会慈善事业,从容“转身”之际为全世界的企业家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身影,也是对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的最好诠释。

良心自省及欲望管束是达成公平正义的关键路径,也是《道德情操论》的一个鲜明主题。在书中,斯密谈到,“在所有场合,良心的影响与权威仍然是很大的,而且也唯有向住在心里面的这位判官请教,我们才可能在我们自己的利益与别人的利益之间作出适当的比较判断”。他引用大量事例,非常详尽地阐述了个人由“自爱”进致“同情”的心理原理及过程,从而使个人与社会在情感行为中,基于理性(合宜性)自发达成一致。但是,受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牵制性影响,人类行为又太容易导致个体道德上的极端利己主义,最终将会导致社会公正秩序的瓦解,以致人类的伦理生活世界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巨大冲击下过于脆弱,甚至难以为继。而这一切,却早已在二百多年前斯密的预料之中。在他看来,这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于是,在经济全球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在刚刚经历一场始料未及的金融风暴之后,要求进行道德投资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郭沫若曾经说过:“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莫过于良心的死灭。”人人心中都有杆秤,道德是人的本性,是善恶、荣辱、是非的判断,更需要人们用好斯密授予的“思想锐器”,时常进行内心的关照和自省,及时清理内心深处那些不合宜、不正当的欲望,向常住在心中的这位公正的“道德法官”求教,寻求理性客观的判断,作出不偏不倚的正确选择,讲人品、有良心、守规矩,恪守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道德底线。正如温总理曾反复强调的,“企业家的血管里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其实,我们每个普通公民又何尝不应该如此呢。

健全合理的法律制度及有效运行是营造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斯密非常重视“建立一套一般性的法律原理”,而且“这套原理应该贯穿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并且应该是那些法律体系的基础”。他在书中多处强调,法律代表国家,代表市场的整体意志,规范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由国家的强制力进行外部约束,属于他律的范畴。法律规范惩恶扬善,体现市场的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在追赶西方二、三百年工业化建设的道路上,更加需要法律制度的伦理性、合理性、健全性,即制度对市场经济中个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障,这是外部客观保证。当前,尤其需要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缩小贫富差距,谋求财富的合理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不留下一个阴影、不轻视一个角落,不分男女老少,不论民族区域,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公平正义之光辉,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地生活着。具体来说,就是要为广大劳动者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竞争机会,让每个劳动者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以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发展权;要取消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要不断开辟新的途径扩大就业,促进中低收入者增加财富;要完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使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领域,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困难地区转移投入,实现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以此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国家财富的公平分配;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确定各地区公共服务可比性和平均水平,尽快实现城乡一致,让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共享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由此可见,国家的崛起仅在经济领域是相当不够的,也是不会持久的,一个民族的崛起只有对公平正义大力倡导和维护,才会从本质上崛起。这正如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着眼维护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统一。

坚持依法治税促进公平正义 篇6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平正义是我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增强社会凝聚力、同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旗帜。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当前,发挥税收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把依法j台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税收立法。完善的税法体系是坚持依法治税、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要加快建立反映社会主义币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使其反映群众愿望,符合实际情况。积极扩大税法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税收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税法草案,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当前,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税收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

二是规范税收执法。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公正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要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坚决防止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减少执法随意性,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对税收执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行为的通报与惩戒。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等制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为支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而实施的重要政策措施,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特殊作用。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收到成效,绝不能以收入任务紧张为由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打折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区域发展、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税收政策,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扶持弱势群体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税收秩序,是保护守法纳税人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要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深入查处各种形式的税收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在税务稽查中要树立稽查执法主体与稽查对象之间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自觉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加强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是营造全社会懂法守法、依法维权良好环境,促进税务干邗提高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规范执法的重要手段。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税法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学习税法、遵守税法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深入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努力形成品牌效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税务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使税

舆论监督离公平正义有多远? 篇7

在国内,许多专家对舆论监督的涵义有不同的界定。陈力丹先生认为: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舆论这种意见的形态,对权力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共人物自由表达看法的客观效果。”(1)并认为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介进行的,其主要形式是批评,但表达的内容同时可以是表扬和建议。刘建明先生给出的定义是:“舆论监督包括工作监督、政策监督和道德监督,是公众对某人某事发表批评和揭露性意见。”(2)在刘建明先生看来,舆论监督就应该是批评报道,不包括表扬和建议。陈力丹和刘建明各自不同的看法都有道理,而且其核心内容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陈力丹也承认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批评,刘建明之所以把表扬和建议排除在舆论监督之外,大概是为了更突出批评和揭露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上述两种定义又都有一个共同缺陷:只从舆论监督的表现形式入手来界定舆论监督。这样表述虽然清楚明白,却忽略了舆论监督的内核。如果从舆论监督内核是什么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似乎可以给舆论监督下如下定义:舆论监督是社会协调方式之一,是在同一文化价值体系中,对违背公共价值行为的道德约束。

这一定义基于以下考虑:诸多学者给出的不同定义中,在舆论主体是公众、舆论外在形态是公开的一致意见、舆论对象是公共事件这舆论的三要素上,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然而,凡是意见必定有一个评判标准。我们现在需要进一步开掘的是:舆论这种一致意见的依据是什么?刘建明先生认为,舆论存在形态虽然是公开的一致意见,但是舆论的核心是信念,也叫信仰,也就是价值观。就是说,人们是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对社会事件作出是是非非的判断的,而个人价值观的形成总是受到社会公共价值观的制约和影响的,没有公共价值观作依据,也就无所谓舆论。所以,舆论监督从本质上说就是对那些违反公共价值观行为的道义约束。它维护的是人类的共同利益。

舆论监督这一概念虽然是近代民主社会的产物,但它却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人类行为之一。人类社会为什么会持之以恒地进行舆论监督呢?简而言之,就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人类是一个善于为自己的存在赋予意义的种群,这似乎也正是人类和动物的区别之一。人类作为社会性群体,其生存和发展需要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认同之上。人类社会不能缺乏理想和信仰,人的一生甚至整个人类都生存在一种对理想的追求中。人生如梦,人生也不能无梦!所以自从有人类存在以来,人类从来就没有放弃和停止过对永恒的公平与正义的追求,虽然绝对的公平、正义永远是人类不可企及的理想。在诸多对良知和正义的追求与守护方式中,舆论监督是其中之一。刘建明先生在《当代舆论学》一书中说:“多数人都确信人们应当生活在一个公正的世界里,社会事务必须得到公正的处理。好人、品德优良的人受到尊重,得到荣誉,而坏人要受到惩罚。因此对社会的公正或不公正都要引起人们信念的变动而产生舆论。甚至人们看到许多不公正的事,即使和自己的利益无关,也要维持自己的信念,挺身而出,提出意见,形成舆论。”(3)王梅芳先生在《舆论与舆论监督:正义、公正与制衡》一文中说:“如果把舆论监督看做一种连续的人类行为和人类精神生长的一种文化策略,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舆论监督不仅是现实的政治行为,它也是人类自我完善的文化行为。”(4)在舆论监督中,人们的确是想通过形成舆论对那些违背正义和良知的社会行为给予道德上的审判,以期达到维护人类良知和正义的目的,从而实现对整个人类共同利益的维护。

然而,舆论监督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正义和良知呢?这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总的来说,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协调方式,它的表现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的、变化的。它的总体面貌是受社会民主程度的制约的。现代意义上舆论监督的成熟则是人类民主社会成熟的必然结果。

民主社会成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各子系统的充分发展和相对独立。舆论监督大多是要通过大众传媒来完成的。舆论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各种社会权力机构尤其是政府权力机构。所以,大众传媒相对于政府权力的独立与否成为制约舆论监督的首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没有媒体的相对独立就不会有真正的新闻传播,更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在媒体从属于政府权力机构的情况下,舆论监督只是一种工作手段,是权力的补充和延伸,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刘建明先生在他的《舆论传播》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强化舆论监督,必须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使人民的权利向实效转化。遏制腐败的前提是要在权力结构中建立制约机制,使舆论监督具有独立性。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滥用权力,受权力制约的舆论监督是提不起来的‘面条’鞭,甚至成为掌权者排斥异己、自我保护而滥用的‘看门犬’。”(5)“新闻监督代表舆论可称作新闻舆论监督,新闻媒体成为威力巨大的舆论机构,但新闻监督完全受权力支配,就坠入权利的自我监督,监督机制必然遭到瓦解,人民的权利就变成一句空话。”(6)这对于理解政府权力对舆论监督的制约是很有启发的。

如果媒体做到了相对独立,舆论监督就一定能够代表正义和良知吗?也未必。美国批判学派传播学者阿特休尔所著的《权力媒介》一书用大量篇幅详尽地阐述了一个基本观点,即所有的媒介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不是独立、自为的。媒介从来都是某种权力的吹鼓手。也就是说,媒体即使能够独立于政府,却一定不能独立于权势。舆论监督也是如此。具体说来,媒体内容和舆论监督的最终表现形态是要受到以下几种力量制衡的,或者说是以下几种力量的相互角逐、博弈决定了舆论监督的最终面貌。

首先是政治力量。把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和政治彻底分开是不可能的。大众传媒似乎永远也不可能达到诸如文学等其它社会子系统那样的独立。不同的政治力量总是试图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控制、引导大众传媒的舆论,即使是在最标榜大众传媒独立的美国,其舆论监督也往往是政治斗争的结果。被某些人称道不疲的“水门事件”、“伊朗门事件”、“克林顿绯闻”无一不是由美国民主、共和两党互相攻击、斗争推动的。

其次是经济力量。凡是读过贝戈蒂克安《媒体垄断》一书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资本对媒体的控制触目惊心。在这种情况之下,媒体对商业集团的舆论监督恐怕就会被大打折扣,然而,因为独立于政府,为了财团的利益或自身的利益,却可以对政府和社会的腐败有深刻的批判。

第三,受媒体自身利益的制约。一切独立的事物都首先为自身而存在。大众传媒从来就不是绝对的社会公器,所谓绝对的公器说,有时不过是媒体用来自我标榜的旗帜,而有时又会是善良单纯的学者梦想。不但如此,媒体本身就是一种权势机构,和所有的权势机构一样,不受制约就必然会膨胀和被滥用。有时这种权势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更容易和其它权势机构达成妥协而出卖道德和良心,而有时则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名誉,不遗余力地进行舆论监督。某些记者搞舆论监督有时就是为了个人出彩。

第四,受专业主义新闻理念的制约。人心向善,这也是不变的事实。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不畏强权、不为利益所动的人类良知守护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新闻舆论监督向符合人类良知和正义的方向运动。

第五,其它人为因素的影响。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曾说过:“人类传播是人做的某种事。它本身是没有生命的。它本身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除非是传播关系中的人使之成为不可思议。”(7)其实,正是由于人为因素的存在,舆论监督才丰富多彩、变动不拘起来,那些试图完全将社会科学逻辑化、条理化的做法其本身就陷入了思维僵化的窠臼。在舆论监督的操作层面,人情世故的影响有时丝毫不亚于其他因素,这一点似乎可从我国某些舆论监督节目的实践中得到证实。

社会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平衡体。正义和良知只在各种权势集团的相互制衡与博弈中逐渐接近。舆论监督也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大众传媒不可能单纯为了正义和良知去搞监督。我们也不能仅仅靠媒体的道德水平来保障实现较为理想的舆论监督,如果这样,就如同要求每个公民都做好人,进而实现社会大同一样幼稚。所以,从舆论监督的外部制约因素来看,舆论监督就成了一种力量的角逐和博弈。它需要的是策略,是斗智、斗勇、斗实力。然而,缺乏舆论主体的制衡,理想状态舆论监督的实现有可能永远是一种幻想。除了上述外在因素对于舆论监督的最终表现形态形成制约以外,从舆论的形成过程、舆论的结构以及媒体对舆论的反映机制来看,舆论也存在偏离正义和良知的可能。

首先,舆论的形成机制使舆论有可能偏离正义和良知。舆论要想完全代表正义,其自身必须理智,而这几乎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舆论从表面上看是公众的意见,众人的意见,但它的形成却从来就不是所有人理智讨论的结果,而只是少数人的意见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过程而已。在这一过程中舆论领袖和舆论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少数舆论领袖的意见被众人接受并最终成为舆论要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条件就是舆论领袖的意见至少要符合公众的现实利益或价值标准。但是,这并不能保证舆论是理智的,因为在很多时候人们是非常乐意传播和接受非理性甚至事后看起来是荒谬的意见的。卡斯伯·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一书中曾说,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职业和个人的兴趣所吸引,所以不能花费许多脑筋或注意力来对公共事件作个人的解释。这样他们就很可能接受别人花了许多时间研究这些事件而后表示出来的意见,只要这些意见不违反他个人的偏见或固有的理性感。还有,舆论也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意见,它同时也充斥着共同情感,是意见和情感的混合体。卡斯伯·约斯特认为,所谓舆论实质上就是公共情绪,它既含有感情,也含有思想。这也决定了舆论的形成必定不是单纯的理智协商和讨论。事实上,在舆论形成过程中,存在着感染机制,也就是说,情感一直在起作用。正是由于自身形成机制的缺陷,负向舆论的出现便成为可能。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对内宣传形成的舆论就是一种最典型的负向舆论。

正是由于舆论自身形成机制的局限性,舆论本身就不可能完全代表公平与正义。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很有可能集体偏航。在欧洲,苏格拉底被处以死刑、布鲁诺被烧死都是得到了当时舆论的支持的,可是历史证明当时的舆论是偏离了人类的正义和良知的。在我国也有类似的例子。小说《小二黑结婚》中男主人公的原型死于非命,当时的舆论对此事没有表示任何同情,只是作家赵树理于心不忍,才在小说中把悲剧改为了喜剧。

其次,媒体反映舆论的机制有可能使舆论偏离正义。舆论正确的前提是全面认识事物。“当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属性、特征感觉得越丰富,越全面,所获得的印象也就越深刻,越完整,从而人们也就越容易形成正确的舆论。如果人们对客观事物获得的印象支离破碎,也就很难形成自己的见解,必然容易接受他人对这一事物的意见,轻易受社会舆论的左右。”(8)在现代社会,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尤其是对公共事务的认识主要是通过大众传媒形成的拟态环境来实现的,所以,大众传媒只有正确地反映事物,人们才能形成正确的舆论。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大众传媒反映社会现实和舆论是按照新闻规律进行的。新闻就是选择。在新闻报道实践中,大众传媒会选择最热闹、最吸引人的事件和情节报告给人们,而这就有可能忽略事实的本质。这就好比是人们看大海,只看见美丽的浪花是无法真正理解大海的,依据浪花对大海作出的评价必定是不可靠的。

媒体在舆论形成过程中的选择又具有放大舆论的功能。这种放大通过以下两个环节来实现:一是事实和意见的选择和集中;二是事实和意见的扩散。舆论在放大与扩散中极有可能产生扭曲或变形,从而偏离正义和良知的轨道。

舆论监督可能代表正义和良知,同时也有可能偏离正义和良知。虽然守护正义和良知是媒体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我们却不应该把其它社会系统承担的同类责任转嫁到舆论监督头上来。即使舆论监督代表了正义和良知,它也只是人类守护正义和良知的诸多方式之一,而且不是最主要的方式。我们讨论舆论监督的诸多制约因素,并不是否定舆论监督的积极意义,而是强调在讨论舆论监督时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舆论监督在现实层面上是一种策略、一种博弈。明白了这一点,才能更好地在舆论监督中进退有据、攻守得力,从而提升舆论监督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佘晓敏:《舆论监督的难度与突破口》,《当代传播》2004年第2期

[2]、周潇:《舆论监督乏力的成因分析》,《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3]、罗以澄、吴玉兰:《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制建设的互动关系》,《当代传播》2006年第5期

[4]、鲁力:《舆论监督与监督媒体》,《新闻前哨》2006年第2 ̄3期

[5]、王永亮:《美国新闻舆论监督的保障机制》,《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6]、刘志宣:《“批评性报道”的提法值得商榷》,《新闻大学》2006年第3期

[7]、叶翩:《论“舆论监督”与“公众话语权”》,《当代经理人》2006年第7期

[8]、毕一鸣:《“让民做主”还是“为民做主”——论舆论监督中的媒介定位》,《当代传播》2007年第3期

[9]、丁柏铨:《论党报舆论监督》,《当代传播》2007年第4期

以公平正义的名义 篇8

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一份略有泛黄的资料记载:1994年1月3日,司法部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法律援助制度是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人人平等的标志,律师法草案应该将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明确写进去。” 司法部有关领导表示。

缺钱的法援

1994年年初,法律援助对于99%的中国老百姓和绝大多数各级官员来说,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概念。解决部分人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成为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直接契机。

然而,伴随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对法律援助工作需求的提高,法律援助的资金不足和分布不平衡逐渐突显。

“我们这个地方比较穷,只希望提供法律援助的时候自己的钱少搭点就好。”杨银学所在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与我国大多数中西部地区一样,资金短缺是这一地区展开法律援助工作的瓶颈。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各省(区、市)制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使用一般性财政资金满足的是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法律援助需求。有大量虽不属于贫困线以下,但经济较为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不能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还有很多涉及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的事项,没有被纳入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此外,由于经费保障不足,一些地方不能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在影响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和案件质量。

对法律援助需求的日益增长和法律援助供给不足的矛盾,急需开辟财政拨款以外的法律援助经费筹措渠道。

公益金注入

申请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多年的愿望。2008年是周院生走马上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的一年,促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是他在这一年的大手笔。

200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向司法部发出通知,决定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正式立项,2009年安排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五个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每年5000万,意味着每年至少有2.5万个挣扎在法律边缘的生活底层家庭重新看到希望。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工作相对薄弱的中西部地区,分配资金数,将达到项目资金总数的70%以上。

彩票公益金的注入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扶贫款”,而是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办案专款。这也是该项目与财政一般性资金支持法律援助的最大区别。比如资助办理“执行难”的陈年旧案,鼓励办理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新领域法律援助案件。

“当时真没想到我们的工作能得到这个项目的资助。”杨银学有着意料之外的兴奋。2009年10月,打了15年官司的杨文科找到了杨银学,这是一宗让人挠头的执行案件。“一般律师不愿意受理执行案件。” 杨银学称,执行案件的关键点是找到被执行人,对这种吃力不一定讨好的案件,杨银学和他的团队发动一切可发动的力量大海捞针般寻找被执行人,联络有关部门一同参与此案听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的办案补贴标准略高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补贴标准,“疑难案件和跨地区办理的案件”的补贴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这一系列举措对于杨银学们来说,无疑是稳定了大后方。

管好还要用好

2010年4月26日,周院生到河北省廊坊市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工作以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有关情况。

对于基金会来说,这笔历经7年努力申请下来的项目资金,带来的不仅是兴奋,也是一副担子。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不比申请资金容易。

2009年年底,基金会出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确定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实施单位。

为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暂行办法》规定了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直接拨付制度;合同制的项目管理方式;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信息化管理;优胜劣汰原则。对通过审查的案件数和拨付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办案补贴数额,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2010年12月24日,各项目实施单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451件,办结案件27249件。累计为五类困难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亿元,全国31个省(区、市)受益。

当初几乎无路可走的杨文科,在申请法律援助一个月后终于拿到11万元经济补偿,他执拗地要送给杨银学和他的团队一面锦旗。“打了这么多年官司,没少花钱,怎么还能让他花这份钱呢?坚决没让他送。”杨银学似乎有着同样的执拗。

法律援助正是根源于人的公德心和社会属性所体现出来的,这种社会良心及正义的价值追求是其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同参与下,对该项目实施形成推进的合力,促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名副其实的“调节器”和“减压阀”。

2010年10月13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和2010年度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困难群众。

公平正义之光 演讲稿 篇9

忆往昔,泥瓦匠,住草房;

纺织娘,没衣裳;

卖盐的,喝淡汤;

种田的,吃米糠;

炒菜的,光闻香;

编席的,睡土炕;

当奶妈的卖儿郎;

挖煤哥儿家里像冰窖;

掏金老汉一辈子穷得慌;

做棺材的死路上。而历史在延续,公平和正义,正是照耀时代前行的指明灯。

看今朝,高楼遍地起,房价直往上,老百姓们住房难,政府马上来,抑制房价不再涨;

医院广告多,住院真心贵,大众人民看病难,医保社保办

看病立刻少掏钱;

择校风潮热 变相收费多

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教育下政策

助学可以有贷款;

毕业生成群 基层不愿下

大学生们就业难,国家有策略,创业立马促就业;

国企利润大 腐败蛀虫多

中国政府反腐难,共产党倡廉,贪官污吏齐落马。

社会仍在发展,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望未来,经济稳步直上升,国家更富强

城乡携手齐发展,社会更公平法律制度共完善 政府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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