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选6篇)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1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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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部分乡镇和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全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资金管理- 2 - 单位负总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县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国土、交通、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教育、计生等部门。

(二)清查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主要检查2007—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等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

- 3 - 等资金。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8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以前)。成立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县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县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县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由县财政局制作发放),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11日前全县汇总表和部门报送的基础表格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县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抽查方案,确定重点抽查单- 4 - 位,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总数的60%。根据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州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州扶贫办牵头的检查组,对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根据重点检查情况,进一步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26日-11月25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于10月8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汇总形成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州级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片工作机制。县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的指导、督促、抽查以及本部门的自查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抽查阶段,各成员单位除做好分管单位的抽查外,还应根据县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

- 5 - 人参与其他单位的检查。

(三)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乡镇、有关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和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分管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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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为了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全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

组 长:方永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苏建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继朝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斌 县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尹团才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吕 宝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陈荣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柏永相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正清 县科技局副局长 姚鹏本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世宏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景发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家明 县环保局副局长 郭汝金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天福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永寿 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 7 - 李楚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永昌 县文体局副局长 普文兰 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庆升 县商务局副局长 赵秀梅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正良 县交通局副局长 何 静 县扶贫办副主任 胡家龙 县生创办副主任

苏长春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宝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向上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主题词:财政

资金

清理

通知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2

2、表3的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中表2《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表2)和表3《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表3)填列的资金范围共16项,具体包括:

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二、填报对象

各级以往检查和本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涉及清查资金范围的单位为本次填报对象单位。

三、填报口径

(一)问题认定

1、“问题类别”按表中6类问题确定:

1、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2、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3、支农资金滞留

4、财务管理、专户设置和资金拨付问题

5、贪污受贿

6、其他问题。

2、“以往接受检查发现的情况”,以各级公、检、法、司及纪委处理认定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和各级审计、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定性结论作为填报问题的认定依据。

3、“此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情况”,以各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央、省重点检查组检查结论为依据。

(二)报表填写

1、部门填报

表2用于统计2007-2009年间各级财政和涉农部门内部以往检查被发现的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本次填报资金范围内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整改纠正等有关情况。按照问题所发生的级次,由各级各部门填写本部门内部曾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或者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整改纠正情况。上级部门通过检查发现的下级部门在强农惠农资金方面的问题由下级相应部门在本级填列。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填列的情况进行审核。此表中有关问题按照专项资金所安排的年份填列。如2009年发现的挪用2007年安排的专项资金问题则填列在2007年对应的列中。

表3用于统计2007-2009年部分强农惠农项目违规违纪问题涉及的资金情况,按照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填列在安排资金的相应年份。问题发生在哪个级次、哪个部门,就由该级次相应部门填列。此表仅列举部分强农惠农重点项目,涉及其他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也需在表格中增设相应行进行填列。表3中资金合计数要与表2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金额”相一致。

2、报表审核

各部门填写的报表需报本级财政部门相关预算管理处(科、股)审核。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科、股)对部门所填报内容和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表汇总

表2和表3,省直部门由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报表实行逐级汇总上报,由各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级次将汇总表格上报上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由省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汇总。

四、填报要求

1、各级填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发生问题级次、发生问题项目以及问题类别进行准确归类填报,所填问题要与“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罚通报情况”相关列项对应。

2、对历次和本次清查出的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各填表单位要附相关处罚结论和依据,对《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中“纠正整改情况”要附情况说明。

3、各市(州)汇总上报时需附上所辖县(市、区)填报的表2和表3。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3

自治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吴云(2010年7月16 日)

同志们: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强农惠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高效的推进全区专项清查工作的开展,自治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政策培训班,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解政策,明确责任,推进工作,确保全区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培训的对象主要有各市、县(市、区)参与清查工作的主要业务骨干、区直各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厅内涉农处室的负责人约180人。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专项清查政策讲解和统计表格填报说明。希望大家能够集中精神,认真学习,积极研讨,共同推动我区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区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了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检查力度,有力的保证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尤其是2007年以来,我们以财政部布署开展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大对支农资金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提高了我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但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阻碍了“三农”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央决定开展此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支农政策更好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促进我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充分认识专项清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

从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来看,此次清查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工作要求高、参与人员多、时间紧、任务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涉及范围广。与2007年仅对农口部门涉农资金进行检查不同,此次清查的范围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以下的强农惠农支出,包括对农民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含政府投资)支出,其所涉及部门之多、政策面之广、资金量之大都是历次专项检查工作所没有的。

二是清查要求高。按照中央的要求,此次清查工作中央、省、市、县都要对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全部清查,并要求对每项涉农资金都要详细填列专项清查情况表,填列内容要包括专项名称、设立时间、管理使用部门、支持对象资金用途、管理制度及文件号、实际安排资金数等,对以往和此次清查发现的问题也要按专项分类进行逐一填报。对清查工作的要求之高、布置之详细具体也是历次专项检查所少见的。

三是参与人员多。此次清查工作各级除了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清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外,所有安排和使用涉农资金的部门全部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参与人员规模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专项检查。

四是时间要求紧。根据中央的部署,此次清查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但中央要求各地方要于10月底前上报清查工作总结,实际留给我们的清查时间仅有四个月,尤其是自查自纠工作,中央要求我们8月20日前上报材料,据现在仅剩一个月,时间相当紧迫。

总的来说,此次清查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对我们清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不对清查工作的各项政策进行专门培训,统一明确全区清查工作的要求,势必会造成资金的漏报、重报、错报等一系列问题。在座的各位都是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主要力量和业务骨干,全区清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离不开大家的积极努力和配合。因此,希望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清查工作的艰巨性,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班的学习,要将此次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学习好、传达好、解释好,使所有参与清查人员都能够熟悉、明确自治区的要求,确保我区清查工作的质量。

二、准确把握专项清查工作的内涵

中央和自治区的电视电话会议已明确了这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清查工作的内涵,要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清查工作的范围重点,明确清查工作的时间步骤,明确清查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此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这次专项清查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清理。即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资金(含政府投资)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二是检查。即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从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对查处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范围重点。

此次专项清查范围是自治区本级、各市、县(市、区)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情况。在清查过程中,自治区本级、各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四各方面的资金,即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这四各方面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近年来问题反映比较多,是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大家在清查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实际,准确把握清查重点,切实有效的推进清查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部署启动阶段,今天已经7月16日,按时间要求已经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因此,还没有按照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建立健全清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迅速,尽快将此项工作启动起来,抓紧做好部署落实工作,确保整个清查进度不落后。

2.自查自纠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自查自纠阶段是此次清查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对管辖范围内强农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摸清底数。二是要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坚决纠正。三是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完善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规定逐级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关于报表的填报,后面我们还要做详细的讲解。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于8月1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治区级领导小组要对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市总数的50%。市级领导小组的抽查面也要不低于50%。

3.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从9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要求,自治区重点检查市和部门不低于纳入清查范围市和部门总数的50%。各市的重点检查面也要达到50%。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承担检查任务的牵头负责部门要于9月27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上报自治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改落实阶段。整改总结阶段从10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市、县(市、区)、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个清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直各有关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职责分工。

此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自治区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自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的清查工作负总责,区直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内部的清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各市、县(市、区)专项清查机构负责人要对本市、县(市、区)的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关于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后面我们还要进行专门明确,我就不详述了,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点,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汇报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几点要求

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已经对清查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即将文件相关下发,各市、县(市、区)、区直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行动,严格落实。在此,我借此次培训班的机会,代表自治区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清查工作的开展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熟悉政策。

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就是讲解政策,明确责任,推进工作,能不能做到全区清查工作的步调一致,按时高效,主要还是要依靠大家此次的学习和传达。因此,希望大家一是要高度重视,集中精神,认真听课,积极研讨,熟悉政策。在下面的培训课程中,我们还专门预留了时间给大家共同学习讨论,有不清楚和不理解的地方,希望大家要踊跃提出,共同探讨,以统一思想要求。以后工作如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也希望大家能够及时与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二)深刻领会,及时传达。

此次清查工作参与人员多,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做好各级各部门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尤为重要,关于此次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自治区在整理和完善后会尽快发给各级各部门,希望大家要深刻领会,及时传达,要组织好本级、本部门的政策培训和宣传,要让参与清查工作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熟悉了解和掌握此次清查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确保清查工作不走样,出实效。

(三)履行职责,积极推动。

一是要做好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各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的责任单位、人员经费保障、具体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保证工作顺利开局,有序推进。

二是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区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力量,调配得力干部参与专项清查。各级清查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关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安排,做好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是要做好政策宣传。自治区财政要积极会同其他成员单位,收集和整理有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传达给区直各单位和各市、县(市、区)领导机构,为各级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提供政策指导,要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有关文件及报表上传广西财政网,供各地区、各部门下载。自治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市、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要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各市、县(市、区)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和自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向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治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定期向各市、县(市、区)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市、县(市、区)清查工作领导机构和自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后要及时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清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健全完善制度,防范问题的再次发生。在座的各位都是此次清查工作的主要力量和骨干,希望大家在清查工作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深入实际,及时掌握清查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填报,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认真思考,要从完善监管制度的层面去探索解决之道,对在本级能够研究解决的,要及时出台对策措施,加以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本级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向上一级汇报情况,争取问题的及时处理解决。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4

2010年x月x日上午,高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在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x同志主持,高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高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财政局局长xx宣读了《高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高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区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针对此次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

会议强调各镇、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的会议要求和省领导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清查的原则、范围、重点。此次专项清查要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清理、重点抽查、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既对资金进行“清理”;又进行“检查”。明确了清查范围,分重点涉农部门和有涉农支出的其他部门以及具体使用涉农资金的单位。突出了重点,重点放在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以及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上。保证清理面达到100%,核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达到60%。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2010年6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11月底结束,分为部署启动阶段(6月中旬一6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一7月31日)、区级全面核查阶段(8月1日—9月20日)、整改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四个阶段。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5

山东省农业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战树毅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芳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庄文忠副厅长

陈群力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

专员

王培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于书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宣东副巡视员

周占升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卜祥联厅办公室主任

冯安昌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范永华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冯周安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处长

刘卫平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

刘子杰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褚瑞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于永德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曲国庆厅科技处处长

解洪起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李传府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宋永泉厅生态农业处处长

曲召令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赵洪亮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

苏桂林省果茶技术指导站站长

蒋庆功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

卢增全省植物保护总站站长

张汝安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

孙文军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迟斌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杨理健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兼知识社社长、总

王桂峰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庞茂旺省食用菌工作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周占升(兼)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张霞厅财务处调研员

董道慈厅财务处副处长

刘戈厅财务处副处长

徐大连驻厅纪检组副处长

李召国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孙明河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副处长 范群英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主任科员 范荣豪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于菲菲

胡志华

沙继红

范作军

赵海军

董梅

丁习武

于谦林

崔秀峰

高瑞杰

张红梅

苏衍存

李龙凤

段培奎

赵树海

贾爱琴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6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的情况汇报

根据《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细化分项,具体分为四大项: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扶贫资金。(4)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分为十一小项:其中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对以上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2007-2009年良种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07-2009年粮食直补共投入 万元; 2007-2009年农资综合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07-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共投入 万元;

2007-2009年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 万元; 2007-2009年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 以上合计 万元。

各项目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个别有结余。粮种补贴、种粮直补、综合补贴、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村泥砖房改造资金等 项合计 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拨付。其余资金 万元由农业局管理实施。具体细项分别说明。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受理中,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的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受理.使用情况具体看细项说明。

三、项目申报下达受理程序

每年在项目申报前,我们在各有关镇申报的基础上,派出专门人员进行逐个核实。然后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给市有关部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逐级申 报,然后按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受理,编制《实施方案》再逐级上报,待批复后进行实施建设。

四、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通过中央、省、市、县农业的不断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08年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09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 吨,新增产值约 万元,新增玉米产量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

2、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 密切联系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活动,对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种粮补贴工作量大,时间紧,程序较复杂,核算难度大。

2、农户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小农意识较强,为了个人的利益,存在侥幸的心理,多报、虚报种粮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

3、个别村委、村小组一级存在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对我县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 的阻力。

4、“一卡通”农户办理开户、农户种粮数据录入等工作量大,需时较多。

六、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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