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2024-05-21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精选10篇)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篇1

1.注册。登陆http://,点击非师范类毕业生注册

填写注册信息(注:用户名不能超过10个字符,超出无效)

2.新建简历。点击左侧任务栏“新建简历”,注册简历,并提交。

3.录入就业推荐表。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登陆学校账号:12-1043011密码12-1043011点击左侧任务栏,“毕业生推荐表管理”→搜索自己名字,点击查询→选择自己的名字,点击修改→修改完毕,点击确定。

注:本项必须填写,否则不能毕业,截止时间12月20日24:00

4.签约。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填写并生成简历;

3.毕业生检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发送求职简历;

4.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并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5.毕业生应约;

6.省就业信息网签约系统生成电子协议书并进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电子协议书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保存;

8.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二、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已在网上签约或已申请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除外),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证机关各一份);

3.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4.鉴证部门登陆“信息网”就业主管部门专区,使用“省内就业协议书鉴证”栏目中的“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功能,审核毕业生纸质协议书和网上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信息网”上鉴证通过,并留存一份纸质协议书备案;

5.毕业生将签证之后的纸质协议书交学院一份,网上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审核完成网上签约;

6.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注: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功能是否开放根据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毕业生与省外非网上注册单位签约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利用省就业信息网提供的省外就业申请功能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3.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仅针对省外用人单位使用);

4.所在学院审批毕业生的省外就业申请同时发放全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省外就业申请审批后签约系统锁定该生的就业状态(禁止省内签约功能,打开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

5.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使用全国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流程为:领取就业协议书--填写自己基本信息--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负责人盖章(学院党总支公章)--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单位签字盖章--流程结束;

6.毕业生利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电子就业协议书;

7.就业中心收到毕业生提交的全国就业协议书后完成协议书审核、存档;

8.签约京、津、沪、深圳四市单位,且非四市生源地学生,录入电子协议后需向就业中心提交该市人事部门出示的落户证明,学校方能审核通过;如不能办理落户证明的,电子协议书录入灵活就业(省外非派遣就业项)。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流程 篇2

省内单位签约

省外就业

灵活就业

一、省内单位签约流程

1、毕业生注册。

毕业生在注册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因部分毕业生未能按时填写相关信息,其身份证号由就业中心填写18位代码代替,如在注册过程中出现身份不对的错误,请持个人身份证件到就业中心查询。

2、填写生成个人简历。

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页面左侧将出现功能菜单,使用其中的“简历中心”—“新建简历”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个人简历。简历生成后可使用“简历维护”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外发简历”功能是用来向未在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的用人单位发放电子简历的。请不要使用此功能向已注册单位发放电子简历。使用此功能也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省内单位签约流程

3、搜索职位。

可使用职位搜索中的几种搜索方式搜索需求信息。如已经与已注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就业协议,可使用“快速搜索”功能直接使用单位名称进行搜索。

4、向单位发送简历。

在找到用人单位后选择相应的职位并点击“发送简历”按钮向用人单位发送个人简历,发送简历后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此时,单位登录后将能看到毕业生发来的电子简历

省内单位签约流程

5、单位发起签约邀请。

若单位觉得毕业生符合用人要求,则会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

6、毕业生应约。

在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后,毕业生须登录并点击“应约”按钮,完成电子协议的签订。(在向签约单位发出电子简历后须经常登录查看单位是否发出签约邀请)

7、主管部门鉴证

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8、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

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9、将协议书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完成派遣

毕业生送已签的协议书到学校学校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签约完成。(协议书不交者将扣发其报到证)

二、省外就业流程

1、毕业生注册。

毕业生在注册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因部分毕业生未能按时填写相关信息,其身份证号由就业中心填写18位代码代替,如在注册过程中出现身份不对的错误,请持个人身份证件到就业中心查询。

2、填写生成个人简历。

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页面左侧将出现功能菜单,使用其中的“简历中心”—“新建简历”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个人简历。简历生成后可使用“简历维护”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外发简历”功能是用来向未在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的用人单位发放电子简历的。请不要使用此功能向已注册单位

发放电子简历。使用此功能也无法完成签约手续。

3、申请省外就业。

如毕业生到山东省外地区就业,则需要使用“省外就业”—“省外就业申请”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具体签约单位。

4、学校审核通过,锁定省内签约状态。

学校审核通过后,发给毕业生省外就业需要的就业协议书,并同时冻结该毕业生在信息网上的签约功能(省内状态)。

5、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协议书,单位、学校、院系、本人各留一份。

省外就业流程

6、录入省外协议书

签约完成后可使用“省外就业”—“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协议书内容,录入后学校将对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核存档,无省外协议书将不能通过审核;省外就业者未录入就业信息网者将无法派遣到签约单位;拒绝录入省外协议书者学校将实行强制录入,实行强制派遣,以维护单位和学校利益。

注意:录入省外协议书时力求档案邮寄地址、报到地址准确,否则无法进行准确落户和档案接收。

7、学校审核纸质省外协议书与网上录入协议书内容。

学校按照纸质协议书审核就业信息网录入的协议书内容,并进行存档。省外就业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完成。

三、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指毕业生相关手续派往生源地人事部门而学生在某单位打工获得收入的就业类型。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落实户口、档案等手续而只接受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则可向学校提出灵活就业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并向就业中心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在得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将开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灵活就业不算正式就业率,但算入总体就业率之中,某学校灵活就业率的高低直接决定这个学校的总体就业了高低。

1、灵活就业证明:签约省内单位但不接受户口档案。

2、劳动合同: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款的为正规。

毕业生改派流程 篇3

发布人:管理员1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2日阅读次数:364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进行就业单位调整的做法。按有关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两年以内进

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改派期限: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改派期限为毕业两年内(毕业两年后的7月1日前),逾期不予办理改派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前不予办理

改派手续。

本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调整的,学校审核同意后,报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具体程序见下:

第一步:到招生就业处申请该派手续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往届户档留校毕业生出具户档留校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合同

3、原单位解除协议的函(仅限违约毕业生)。

注:往届档案留校代管的同学还要到南充市人事局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档案未留

校代管的同学还要到当地人才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二步:到学校保卫处和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派出所改签户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原户口迁移证,新报到证(注:往届户、档留校毕业生须先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

关手续)。

第三步: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盖章,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就业处开具的新报到证;

2、招生就业处出具的申请改派报告。

3、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合同的复印件。

4、原单位解除协议的函(仅限违约毕业生)的复印件。

注: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天府广场附近)省教厅大楼旁20米,电话:(028-86157289),盖章后,将报到证白色联交档案保管单

位存档,蓝色联为报到凭证。

第四步:到签约单位报到

须提供以下材料:

新报到证;新户口迁移证

若毕业生的报到证遗失,学校原则上不予补办,只出具相关遗失证明。个别

特殊情况确需补办的,一定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补办报到证的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篇4

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流程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校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中下载《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根据要求将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然后把表格交学校就业办(行政楼205室)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篇5

★ 生源信息填报

★ 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的印发

★ 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

★ 升学信息统计(2014年4月)

★ 核对就业方案:(5月底)

★ 毕业派遣:打印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6月)

★ 报到证的归档及发放(6月底)

★ 毕业生离校(预计6月底)

★ 就业反馈、统计一次性就业率(8月下旬)

一、就业推荐表

作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向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的推荐函,是毕业生身份的证明,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

印发:由学生就业处统一印发。就业推荐表内“学院意见”,由学院负责填写,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综合评价。学院务必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使用:毕业生在应聘时,只需提交推荐表复印件给应聘单位;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可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二、就业协议书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第一步 毕业生填写个人资料、签字

第二步 用人单位填写协议内容,签字、盖章

第三步 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系统登记毕业去向

第四步 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党委公章)

第五步 学校就业工作处审核学生就业方案合格后盖章备案

所有签约手续完成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各执一份

(二)违约的不利影响

1.造成就业信息浪费,直接浪费岗位。降低就业信息利用率。

2.造成学校为服务于招聘付出的各项资源浪费。

3.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

4.不诚信行为破坏学校声誉,影响学校整体就业工作。

5.给用人单位造成时间、成本上的浪费,使招聘工作陷入被动。

6.师范生违约还会打乱前来招聘的学校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三、定向委培毕业生的就业

定向委培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四、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

按国家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就业。

五、报到证

(一)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报到证为一式两联,分为有色联和白联。白联又名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二)报到证的发放

毕业生离校时,学校就业处将报到证发到学院,由辅导员将其裁开,将白联(下联)归入毕业生档案,将有色联(上联)发给毕业生,并通知毕业生携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报到证的主要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的凭证;

4.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六、档案的转递

我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管理。

转递过程:毕业时由档案馆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通过机要局,统一派发。

档案动态查询:通过档案馆网站查询 电话查询 67867198

七、户口迁移

我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

迁移过程:毕业时由保卫处按照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到相应公安机关上户。

户口政策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科67868179

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以下情况毕业生适合办理户档托管或者回原籍:

1.毕业生落实的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管理毕业生档案的;

2.毕业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

毕业生离校就业工作流程 篇6

毕业生离校就业(实习)工作流程

为了保证学生完成第三学年的实习工作,顺利毕业;为了有利地开展学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方便我校学生早日参加校外生产实习,完成学业。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校外生产实习?

(1)劳动厅规定技工学校采取2+1教学模式,学生第三学年必须下厂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即取得合格的实习成绩)才能毕业,没有实习成绩的不颁发毕业证书。

(2)校外生产实习是技校生在毕业前获取工作经验的最好途径。

(3)参加实习可以提升学生的个人社会综合素质,了解社会、了解自己工作能力、工作心态,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锻炼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

(4)校外生产实习是技校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第一步,也是职业人生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环节。

二、毕业生如何参加校外生产实习?

(一)要求学校推荐就业的办理工作流程:

参加学习职业指导课(无旷课及其它严重违纪行为,职业指导成绩合格)——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离校就业审批表》,有关部门审批)——签订(就业)实习保证书——学生下厂前的教育指导(班主任、职业指导教师下鉴定意见)——审查学生在校表现(在校期间操行分合格,没有严重违纪行为)——缴交第三学年学费并注册(在册学生才有第三学年学籍)——填写完成《就业推荐表》(学生处审查、教务处成绩单盖章、招生就业办审批)——服从学校安排参加面试(按在校表现及职业指导课成绩先后)——面试成功入厂体检(合格)——入厂实习(面试成功不下厂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实习,学生处并对其行为做出违纪处理)——实习期间接受实习教师的跟踪管理——完成实习报告书(没有实习教学成绩或实习教学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

毕业)——校外实习管理成绩考核表(学生个人操行成绩合格才能毕业)——办理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

(二)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办理工作流程:

参加学习职业指导课(无旷课及其它严重违纪行为,职业指导成绩合格)——学生自愿申请(填写《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有关部门审批,学校不再负责其实习推荐工作)——签订(就业)实习保证书(学生自己负责第三学年的个人安全)——学生下厂前的教育指导(班主任、职业指导教师下鉴定意见)——审查学生在校表现(职业指导成绩不合格或在校表现差的、操行分不合格的同学不允许自己实习)——缴交第三学年学费并注册(在册学生才有第三学年学籍)——填写完成《就业推荐表》——自己入厂实习——实习期间接受实习教师跟踪教育——完成实习报告书(没有实习教学成绩或实习教学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毕业)——校外实习管理成绩考核表(学生个人操行成绩合格才能毕业)——办理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

三、完成有关表格及规定的学习和填写

《关于学生下厂就(实习)的通知》

《校外生产实习保证书》

《学生就业(实习)离校审批表》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就业推荐表》

《实习报告书》

《学生校外实习行为规范》

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户口挂靠流程 篇7

申请条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暂缓就业毕业生

1在线申请

首先要在线提交个人信息,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会当天审核,并录入申报系统,如果条件符合,将通知申请人进行下一步。

2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提交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原件,或者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签约单位必须是广州注册的;暂时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申请。

我们统一代办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申请人可快递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人才市场。

3申请接收函

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上传三方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扫描件,提交到广州人社局审批,申请接收函。审批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接收函批下来后,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4取消暂缓就业,开报到证

广东高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都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农林下路)统一保管,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办理取消暂缓,现场可开出报到证,省高指会自动把档案寄到南方人才市场。

5到人才市场报到

领到报到证之后,如果不迁户口的,只需将报到证交到人才市场归档即可,

需要迁户口的.还需要按以下要求准备入户材料,人才市场申请入户广州指标后,个人可以选择迁入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搭户、迁入父母或者个人的广州房产。

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

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

5、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管理告知书(人才市场提供)

6、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管理合同书(人才市场提供)

7、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登记表(人才市场提供)

8、工作单位开出入职证明

9、计生证明(户口在校的可由学校开具,户口不在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出具计生证明,农业户口需村委会及镇级主管部门盖章,六个月内有效)等材料齐全以后,办理落户。

10、提供个人证件照片的电子版(文件名用姓名加身份证号命名,大小控制在500K以下,JPEG格式)。

11、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电子版或手机拍照版本(文件名请用姓名命名,大小控制在500K以下,JPEG格式)。

迁入私户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篇8

一、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向学院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2.二级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向毕业生发放教育部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纸质,一式三份,统一编号),系统同时锁定毕业生网上签约功能;

3.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登陆“信息网”录入签署的《协议书》内容;

4.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协议书送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审核确认符合签约条件后,盖章交招生就业办公室;

5.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在信息网上审核毕业生录入的省外就业协议(同时再次审核已签章的纸质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签约完成;

6.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留取一份签署完备的纸质协议书存档。

二、注意事项:

1.为保障毕业生切身利益,要积极鼓励省外就业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2.二级学院须随时保持与省外就业毕业生的联系,了解单位所在地签约、落户政策及用人单位具体情况,及时与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实训办公室交流;

3.严格审核毕业生是否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档案接收和落户要求,用人单位的接收资质以及是否愿意接收毕业生档案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协议书一律不予审批,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1.申请省外就业期间,毕业生省内签约受限制。所以毕业生要确认落实省外就业单位后,再进行网上省外就业申请。

三、二次派遣及调整改派

省外就业毕业生的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参照山东省人事厅2008年《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执行。二次派遣

1)二次派遣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调整改派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进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提供解约函------>登陆“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

4)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省内院校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事厅办理。

招生就业办公室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篇9

一、暂缓就业办理流程

1.暂未落实用人单位又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通过就业管理系统网上申请暂缓就业;

2.各院系对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进行网上审核;

3.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网申名单分校区分批次办理签订暂缓就业协议手续,已领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办理暂缓手续时须出示就业协议书;

4.上报方案至省教育厅;

5.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并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

6.同报到证一起下发暂缓就业协议书至院系;

二、注意事项

1.暂缓就业的意义

每一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六月底,如在最后期限之前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将其档案户口派遣回生源地。暂缓就业政策是将这个最后期限延长两年时间的一项优惠政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算起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党组织关系由院系保管。同时,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回到学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暂缓就业的限制条件

暂缓就业是一项为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延长派遣期限的优惠政策,但有其特殊的限制条件。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毕业生需办理结婚、生育、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3.暂缓就业办理范围

(1)尚未落实用人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

(2)已落实用人单位,但尚未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已上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生。

广州人事代理网诚意为您提供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社会人员办理广州户口、办理广州市户口搭户可结婚生育集体户、办理广州市户口搭户人才市场集体户优质服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冯先生

工作QQ:225158355、541177504

网址:http:///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流程流程改 篇10

教育厅组织成立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工作领导

小组并成立专家组,部署开展就业工作评估活动

自评报告不合格

异议或举报

注:1,监督检查:①省毕业生就业评估领导小组监督;②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③网上政务公开;④被评估单位监督和举报.2,责任追究:因就业率数据不实或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被评估单位,一经查实,被评估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事项承办人负具体责任.(1)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的贯彻实施意见;

(2)普通高等学校自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各项评估指标等级的依据材料;

(4)近三年学校出台的有关就业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其它背景材料,原始材料等相关资料;

(5)近三年就业经费财务预算和决算资料;

(6)毕业生就业工作硬件建设情况汇总表;

(7)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任免情况表;

(8)近三年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的有关佐证材料;

(9)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满意程度调查表以及调查报告;

(10)用人单位对学校就业工作满意程度调查表以及调研报告;

(11)本校就业工作特色项目的信息资料,媒体报导,奖励证书,全省大会交流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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