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借款规定

2024-05-13

财务费用借款规定(共7篇)

财务费用借款规定 篇1

公司各部门:

公司为了加强财务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对费用报销、借款做如下规定:

一、费用报销规定

1、费用发生时,当事人应取得费用相关合法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者《差旅费报销单》,将报销部门、费用用途明细、时间、金额填写齐全,并在报销人处签署自己的姓名。报销单据字迹工整禁止涂改,尤其是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应在对方开具的票据上注明对方经手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各部门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单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报销金额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部门部长为一级审核。

3、4、跨部门费用必须双方部门部长签字确认。差旅费报销还需要管理部审核,确定差旅补助标准金额是否正确,为二级审核,管理部审核无误由部门长签字确认。

5、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要求各部门对费用报销实行专人管理(各部门将指定的专人名单于本文件执行之日上报财务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将审核无误的票据交到财务部费用会计登记审核,重点看单据是否有涂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票据填写是否完整。如发现问题票据,对该部门长进行10元/项罚款。

建议各部门建立本部门费用台账,定期次月10日与财务部数据核对。

6、费用会计将审核无误的票据转交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对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三级审批,费用会计制凭证,出纳依据会计凭证及附件核对后,进行付款。

7、公司为了降低备用金费用,对费用单据付款时间规定为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定期付款(借款除外)。备注:星期二支付上周五---本周一的报销票据、星期五支付本周二---本周四的报销票据。

8、所有发生的费用票据必须自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报到财务部,否则超期不予报销。

二、员工业务借款规定

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借款时,需提前一天填写用款申请,本部门长签字后交到财务部费用会计处登记备款。

2、次日借款时,借款人需填写《借款单》,必须注明用途、归还日期,由借款部门负责人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归还日期及借款额度签字生效,借款部门负责人对借款安全负责(借款金额1000元以内由本部门长签字,超过1000元需由滑总签字)。借款人持此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部部长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

3、供应部日常生产材料采购借款金额1000元之内由供应部负责人签字生;金额超过1000元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购买特殊物资或固定资产借款超出1000元,《借款单》后面附由总经理签字审批的采购申请方生效。财务部部长签字后,出纳付款。

4、市内采购材料借款、出差借款及其他日常业务借款需在回来三日内撤销借条(以返程车票日期为准),逾期罚款100元/日。

5、费用预付款项时,由经办人持有关领导审核签字的签呈办理借款手续,由财务部部长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经办人应及时收回对方开具的有效票据,收到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手续齐全后到财务部费用会计处登记办理撤单手续。

三、业务监督及核查:

1.部门主管应定期核查本部门业务人员经办业务的此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河北亮点水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

财务费用借款规定 篇2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举例

例:假设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出包方式正式兴建一幢办公楼, 工期预计2年, 分别于2007年1月1日、7月1日、2008年1月1日、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 2008年12月30日结算并补付工程余款。

该公司为建造该办公楼的支出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假如公司建造办公楼的资金来源可以自行选择, 公司作出下列三种不同选择, 得出三种不同结果。

选择 (1) 主要选择专门借款

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007年1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 期限3年, 年利率为8%;另外, 在2007年7月1日又借入专门借款4000万元, 期限5年, 年利率为10%;借款利息按年支付;公司除专门借款外, 还占用了一笔一般借款, 该借款于2008年9月1日取得, 金额为800万元, 期限3年, 年利率为10%。闲置借款存入银行的利率为0.72%。

选择 (2) 全部使用一般借款

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007年1月1日借入一般借款2000万元, 期限3年, 年利率为8%;另外, 在2007年7月1日又借入一般借款4000万元, 期限5年, 年利率为10%;借款利息按年支付;公司于2008年9月1日再次借入一笔一般借款, 金额为800万元, 期限3年, 年利率为10%。

选择 (3) 不借款, 公司建造办公楼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资产初始成本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07年:

选择 (1) 资本化利息=2000×8%- (1000×0.72%×6/12) +4000×10%×6/12- (3500×0.72%×6/12) =303.8 (万元)

选择 (2) 资本化率= (1000×8%+1000×8%×6/12+500×10%×6/12) / (1000+1000×6/12+500×6/12) ×100%=8.2857%

资本化利息金额= (1000+1500×6/12) ×8.2857%=144.5 (万元)

2008年:

选择 (1) 资本化利息=2000×8%+4000×10%- (1000×0.72%×6/12) =556.4 (万元)

选择 (2) 资本化率= (2000×8%+3000×10%+1000×10%×6/12) / (2000+3000+1000×6/12) ×100%=9.2727%

资本化利息金额= (5000+1000×6/12) 9.2727%=510 (万元)

二、新借款费用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见, 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 是采用专门借款、一般借款, 还是选择不借款, 对企业资产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有所不同, 进而会影响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当然, 以上为典型事例计算结果, 实际情况会复杂很多。

(一) 新借款费用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有利影响

按照新借款费用准则规定, 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 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 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利息净支出) 为资本化金额。新借款费用准则增加了专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从而增加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 在企业负债金额一定的情况下, 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 由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增加, 减少了当期财务费用支出, 使企业当前的税前会计利润上升, 改善了企业的业绩考核指标。对于需要大规模建设, 且回收期较长的企业而言, 借入专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可以改善当前的经营业绩, 有利于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

(二) 新借款费用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1. 为上市公司人为调整利润提供了方便。

企业借入的专项借款, 尽管在借入、使用程序上有存贷分户的管理要求, 但许多企业一旦贷款到位后都将其存入一般存款户, 这就使得款项的支出很难与一般借款、自有资金分开。虽然根据借款用途可以判断其是否用于指定项目, 但累计支出超过专门借款后, 再发生的支出动用的是一般借款还是自有资金就很难界定, 如果使用自有资金, 就不存在资本化的问题, 这就使一般借款利息的处理是否予以资本化有了可变通的余地;如果企业存在多笔不同利率的一般借款, 还可能出现人为将购建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占用的一般借款调节为企业借入资金中利率较高的借款的情况。

此外, 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资金进行暂时性投资产生的收益是一个变数, 何时、如何确定收益, 或者出现投资风险该如何处理, 均没有规定, 这给企业借此调节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留下了操作空间。

有些资金充足、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企业, 从税收筹划方面考虑, 一般不考虑款费用资本化;而亏损企业, 则有可能更多的使借款费用资本化。可见, 借款费用的不同处理为上市公司人为地调整利润提供了方便。

2. 影响企业以后各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采用借款 (尤其是专项借款) 购建固定资产, 会因借款费用资本化而使固定资产价值增加, 使固定资产周转率降低;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 以后年度折旧额随之增加, 费用也会因为折旧额的增加而增加, 一方面增大了期后成本压力;另一方面税前会计利润可能下降 (虽然对所得税有抵减作用, 但利润仍可能会下降) , 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两指标也会有较大的降幅。资产负债率可能会因以后年度折旧额的增加而上升。

对于未借款的企业而言, 以后年度折旧额不会增加, 期后成本压力不会增大, 会计利润会增加, 所得税也有所增加, 但不会影响资产负债率及固定资产周转率。

3. 影响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及质量。

由于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 借款费用的处理不同, 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差别很大 (如上例所示) 。对不同企业购建同类型固定资产而言, 借入的专项借款越多, 所形成的资产价值越高。如果企业购建的固定资产为技术含量较高的机器设备, 就可能因技术进步等原因, 使其快速贬值, 出现当期予以资本化而后期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形。而不需要借款的企业, 其固定资产价值则远远低于其他借款购建固定资产价值。可见, 采用借款 (尤其是专项借款) 购建固定资产, 有可能影响固定资产的质量。

4. 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

采用借款 (尤其是专项借款) 购建固定资产, 当期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较大幅度增加, 意味着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务费用减少, 因此, 对于当期盈利的企业而言, 当期现金流出额会因所得税额的增加而加大;在以后期间, 企业持续盈利则对现金流有抵减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见,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几点思考

为使信息使用者能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做出正确判断, 笔者认为应对借款费用资本化加强管理并做适当改进。

1.充分披露借款费用相关信息。尽管新准则要求披露当期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及当期用于计算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这有利于投资者了解当期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但借款建造资产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总金额并未要求进行披露;在借款费用的具体操作上仍有诸多原则性规定有可能产生不同理解, 进而形成不同的处理结果, 影响财务信息。因此, 除应披露当期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及当期用于计算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外, 还应该披露借款建造资产中的资本化总金额及其他相 (下转第51页) (上接第46页) 关信息, 以使信息使用者得到较为准确的 (资产) 信息, 做出正确的决策。

2.进一步规范借款费用资本化管理。为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借款费用人为调节利润, 应明确企业购建资产支出占用资金顺序, 并要求建立借款支出台账、资金使用台账, 用以记录使用资金累计支出情况、借款结余数额、资金来源情况等, 如果不能明确区分企业资产支出资金来源的情况, 应先分辨出资金来源可以确定的资产支出部分, 对剩余无法分辨资金来源的资产支出, 按照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自有资金的顺序, 运用职业判断进行分拆, 在充分考虑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如果借入款项利率不同, 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利率, 即先借入的款项先利用的假设为前提来确定资本化率, 以防止企业利用借款利率差, 操纵各期利润。

3.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出发, 统一借款费用资本化方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无论专项借款还是一般借款, 只要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其经济实质是相同的, 所以, 借款费用资本化方法也应该统一, 这样, 既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提高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可操作性, 又能够更好地使利息资本化金额与实际负担的资金成本相吻合。

使用自有资金购建固定资产, 也可以考虑将占用资金利息计入资产价值, 这样才可以使同类资产的价值具有可比性, 该处理也符合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求。

总之, 只有企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所披露的信息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 才能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做出正确判断, 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 (2006) .

〔2〕张新民, 钱爱民.企业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沈星元, 邓田生.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计量浅探〔J〕.财会月刊 (理论) , 2007 (7) .

费用报销及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篇3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调整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审核报销凭证、报销手续,核算报销金额,分割核算对象,由相关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二、管理内容和要求

财务报销单证的要求

1、所有发票、单证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2收据报销必须加盖开具收据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白条一律不予报销。

三、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时,应填写“借款单”由总经理签字。

2、请款人员执审批签字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各种费用列支规定

1、普通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根据本公司一个月需要量购入,集中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采购,采购经手人签字后报批,需附采购申请单(已审批签字)。

2差旅费报销:员工出差凭发票报销,特殊情况须附详细说明。员工出差期间如发生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在费用凭据上签字。

3车辆费:包括停车费、过路费、加油费等。报销单据需注明时事由。4打车费:报销单据需备注地点、事由,否则不予报销。

5、电话费:办公室座机电话费用实报实销,以电信部门缴费单据为准。个人手机话费报销实行岗位制,即特殊岗位需要报销手机话费的须经总经理签字审批,明确报销额度,并书面备案到财务部门,方可执行报销。

6、水电费:相关单位缴费单据为准。

7、各部门需订报刊、杂志,先报行政部门初审,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所需费用实报实销,以业务受理单据为准。

8、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及职称职务考试,事先应征得所在部门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绩合格后,其费用方可报销。

9、各种应交税金。

10、各月发放工资。

11、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业务时发生的邮电、手续费、贷款利息。

12、其他费用报销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无特殊原因,任何人员的个人消费均不得报销。谎包费用,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报销管理要求

1、费用报销流程: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出纳)支付。

2、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3、财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4、大额结算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

5、自制报销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做到规范、整洁。

6、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盖章,否则不予报销。

7、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内部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需送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收、付款依据,对无依据的支付款项,财务部门应拒绝支付。

六、报销时间要求

报销时间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其他费用,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逾期并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借款合同公证费用 篇4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

方,上述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1.5%。

三、借款用途:商业经营、货物买卖、债务清偿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借款归还: 乙方应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还款日为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为理由延迟还款,否则构成违约。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六、担保条款

1、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均负有在其担保范围内独立清偿被保证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义务。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八、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2、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方及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

3、如乙方及各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承诺,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计拖欠甲方两个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乙方及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因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十、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证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保证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电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保证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 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本合同各保证人愿意单独或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乙方联系电话为:,邮政编码: 乙方特快专递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甲 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约时间: 年月 日篇二: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在线律师咨询: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样本二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 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篇三: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公司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费用开支,使各项开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借款及费用报销程序制定以下办法。

一、借款及费用报销

(一)审批权限

1、费用报销实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批。(壹千元以上需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裁定)。

2、公司借付款、固定资产购置及对外投资,对外借贷需董事长签批。

(二)审批程序

1、公司报销实行谁经办谁报销,财务人员负责审核单据,总经理负责审批报销。

2、经办人的借款报销单据由财务人员审查核实,票据无误后,按程序报批。

(三)具体规定

直接经办资金的“经办人”需为公司正式员工。

1、借款

①借款经办人规范填写《领(借)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及付款帐户资料(一般情况为转帐支付);

②《领(借)款申请单》要明确领、借、付款用途,便于报帐时对费用票据的核实;

③《领(借)款申请单》按审批流程签署完毕后,交财务人员办理领、借、付款,经办人同时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合同协议,报价单或费用

清单等);

④经办人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发票办理借款冲销手续; ⑤现金借款当日未用应于次日退回财务部,付款时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2、备用金

本公司一般情况不允许借备用金,特殊需要要由总经理和财务人员批准。

3、差旅费

(1)差旅费以个人形式借出,二人以上共同出差的,可由一个人负责借用差旅费;

(2)差旅费借支限额标准,省外()元/天/人,省内()元/天/人;

(3)市内各区县或市外出差,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打出租车注明事由及来去地点;

(4)出差归来2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费用报销,其相应费用由经办人承担;

(5)住宿费按规定标准(???金额)内凭据报销,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不予核销;

(6)出差发生的各类无单位、无内容、无日期、无财务专用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据;火车票发生的代办手续费不得超过10元/张;

(7)差旅费必须当月发生当月完成费用报销。因故不能报销者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于次月十日内报销;逾期票据作废,费用自理;

(8)公司人员出差,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采用飞机形式出行,费用一律不予以报销;

注:出差由对方负责接待或缴纳餐饮、住宿费的不得再次报销相关费用;

4、车辆使用费

公司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车辆费用应严格控制,据实报销

(1)车辆加油费财务人员负责审批报销,因私使用公车产生的油费由实际驾驶人承担。

(2)车辆通行费按实际产生费用报销。

(3)车辆正常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实行先申请后发生,据实报销,在报销单上要注明车辆牌号;

(4)车辆违章处罚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并从其工资中扣发

(5)公司车辆事故及维修费用由公司垫付,待查明原因保险公司赔付后由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费用由相关人员及部门自行承担并予以相应处罚。

5、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开支实行总额控制,限额管理;

(2)业务招待费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发生后5日内报帐;未经批准擅自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使用超过批准限额的,必须注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需要开支的业务招待费,由经办人申请按标准由财务人员、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通讯费

公用座机电话:

公用座机电话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监督,无正当理由发生的不正常长话及声讯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要求规定

1、借款人员逾期不冲帐或借款未用不退回,无正当理由的,视情节轻重收取日息5‰的滞纳金,或处以30元/天的罚款,并在次月的工资中予以扣回;

2、大额借款(5000元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一个月未冲帐者,停发其工资,待账款冲抵后再予以工资发放。

3、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除对该行为人处以收缴虚报部分费用外,并按虚报部分费用的两倍金额给予罚款。对各级签批的领导予以同等的经济处罚并通报;

4、除董事长特别安排,严禁代借代领款,所有领、借、付款必须由经办人本人办理;违者将从本人和经办人次月起的工资中全数扣回报销款项(各承担50%);

5、不得以任何理由越权或越级报批,否则,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6、在票据粘贴方面

(1)、票据粘贴时要沿着粘贴单的上边缘,从左至右粘贴,原始单据不能超出粘贴单,每张粘贴单可均匀粘贴二至三排发票。

(2)、将发生的费用发票按照日期顺序整理,严格按发票的先后时间顺序自左向右依次粘贴(对于过路过桥费、差旅费发票更应如此),对于发票上无日期的按金额大小进行粘贴。便于审核。

(3)、用胶水粘贴附件,千万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企业借款费用的财税处理 篇6

一、企业向银行借款的财税处理

(一)基本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费用就包括财务费用。”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补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这些基本规定证明,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其合理利息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二)具体扣除项目

在合理的前提条件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费用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借款利息,即按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二是辅助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条对借款辅助费用的专门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为项目贷款发生的辅助费用,比如测绘费、保险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计入间接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也与税收政策一致。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工国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实战派财税专家;主张"用大禹治水的方式治税~,在国内引导合法的节税筹划方向:撰写十多部财税热卖书籍,任多家知名培训机构的主讲专家,多家公司的财税顾问。

三是浮动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利息浮动的部分,也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三)资本化的相关规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但“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其他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另外,购置、建造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但如果中断是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予资本化。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这就明确,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的财税处理

(一)基本规定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即不超标的利息准予扣除。”

对于关联方之间的借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为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进行了界定,在标准之内,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具体问题的处理

企业之间的拆借活动涉及一些纳税问题,这个必须正确处理,以防范税收风险。

1. 关联企业借款费用的扣除处理

对于关联企业借款费用的扣除问题,税收政策是比较明确的。财税[2008]121号文第二条规定:“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举例说明:假如A企业实际税负高于关联企业B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A企业已经将全部利息收入按照高税负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本着公平税负的原则,对B企业支付给A企业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部扣除。如果A企业实际税负低于B企业,则利息支出不可以当年扣除,也不可以转到以后年度。

2. 扣除依据的获得问题

借款费用扣除的主要凭据是对方提供的利息收入发票,没有这张发票,就不能扣除。所以,收取利息一方在收取利息后,应给利息支付方开具营业税发票并交纳营业税。《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明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发票管理办法》也明确:交易必须取得对方开具发票,否则,不得入账报销。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一般企业(非金融企业)来说,从事资金拆借(属于金融业务)还不能自开利息发票,要向税务机构申请代开。

三、企业向个人借款的财税处理

在企业实务中,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向个人借款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其中涉及的财税问题也必须正确处理,不然,就会潜伏一定的财税风险。

(一)基本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国税函[2009]777号文明确,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要履行合法手续并在标准之内,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涉税问题的处理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收入的纳税的问题;二是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的问题。

1. 个人收入的纳税问题

个人借款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国税函[1995]156号文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

比照上述法规,个人借款给企业取得的利息,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 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才能税前扣除。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在“以票控税”的税收环境中,没有发票税务机关是不会认可的。所以,个人只有向税务机构申请代开发票,企业取得发票才能据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条件;向税务机构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构要代征个人的税款。此时企业将不再代扣个税。

(三)企业向个人借款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注意这个个人是否是股东,若是股东则涉及关联交易;二是注意稳健。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环境中,企业向职工借款,并不是你履行了手续就是合法的,那还得看结果:如果最后皆大欢喜,那你这借款就是合法的;如果企业借了钱无法还上,职工闹上访,那你就是非法集资。

四、借款费用的审查重点和节税筹划思路

(一)借款费用的审查重点

从税收和审计的角度来看,借款费用的审查目的是让企业“木直中绳”,不要违反相关法规,侵占国家利益。其审查重点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手续审查,查验借款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合法;二是资本化审查,主要查看“应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了”,防止企业把应该资本化的费用列入当期成本,逃避税收;三是审查超标扣除,依据规定的指标,查看企业是否超出标准列支借款费用;四是审查违规扣除问题,这主要审查那些目无法纪的入账行为,确保国家税基不受侵蚀。此外,个税的代扣代缴也是审查的一个要点。

(二)借款费用的节税筹划思路

节税筹划说白了就是选择纳税低成本的策略。针对借款费用,我们给出一些节税筹划点和思路。

1. 合法扣除,防范风险。

要保证企业的长治久安,借款费用必须在税前合法扣除,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在操作过程中注重其合法性,不被税务惩处,就节约了纳税成本。

2. 注意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

因借款费用资本化有一定的条件,满足条件就要资本化,条件不够则不需要资本化。在实务中注意这些细节,有助于降低纳税成本。

3. 关注具体的税收条款。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货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

财务费用借款规定 篇7

一、总

1.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照总公司的开支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等。

3.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定西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二、备用金或借款借支程序

4.各部门人员为保证工作的合理需要,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或借款。

5.备用金或借款借支程序:借支人填制借款单(一式三联),注明用款理由及金额,按第11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交出纳,出纳依据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核准金额向借支人支付现金或签发银行支票(签发银行支票的,必须在借款单上写明收款人的全称、具体金额及用途);借支人须在借款单三联上同时签字,签发银行支票的须在银行支票登记簿和支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6.管理部门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可预支保证公务合理需要的一定限额备用金,报销时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须经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认可。7.借支人须在公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借款单的第二联和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借支人须每2个月结清一次。借支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结清借款。

8.借款是为保证公务需要,因私不得借支。

三、费用报销程序

9.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贴票据并按报销单据上的格式要求填制费用报销单(借款还需凭借款单的第二联),按第11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交于出纳,出纳按核准金额向报销人支付报销款或收取归还的备用金或借款余款;报销人领取报销款项须在报销单上签字。

10.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⑴、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公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

⑵、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报销单大小为界,须紧靠报销单正向背面顶界和右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一定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行粘贴,不得竖向粘贴。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发票、招待发票、通信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不能混合粘贴。

⑶、除交通票据外的其他票据,报销人须在每张票据正面空白处注明票据金额开支的用途并签名。装卸费、运杂费、仓租费、保险费等票据须附清单并签名。

⑷、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四、审批权限

11.备用金或借款借支和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

(1)、备用金借支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备用金借支和费用的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则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的备用金借支和费用报销由分管付总审批;

五、出差补贴标准

12.定义: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有相应的外埠出差支出标准和伙食补贴;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有出差支出标准和伙食补贴。13.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4.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支出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15.出差补贴按实际发生数在规定的职别标准以内报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由个人自负;特殊情况需说明理由,报总经理审批;出差住宿费(住宿费不包括宾馆提供的其他服务和收费:如洗理、洗衣、餐费、通讯等费用,宿费发票要清楚写明起止时间、天数、人数等详细内容或附结帐清单)和伙食补贴(伙食补贴:指在出差期间的就餐补助,不包括在此期间的业务招待等费用);具体支出标准如下: 16.出差人员伙食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以8小时工作时间为标准)计算,即算头不算尾;住宿补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17.出差交通费支出标准:

1)出差所需乘坐交通工具由总经理审批;

2)出差人员市内到机场或火车站往返路程可乘坐出租车,在出差地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18.长途交通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按票价的50%报销。

六、市内公共交通费标准

19.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费、地铁车费和出租车费),公司员工上下班或因私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在此列。

20.凡市内办理公务的主管及以下人员,除持有公司重要物件和大额现金及票据外,一般以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地铁为交通工具。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须由部门经理的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21.报销的市内公共交通费严格限定为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得将个人上下班交通费混同报销,如经发现将追缴当次报销的所有市内公共交通费,第二次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现将移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七、通讯费标准

22.通讯费指因公使用通讯工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座机等。通讯费一律实行凭票限额包干报销制。

23.移动电话指入网电话,充值卡不予报销。使用移动电话的员工,其裸机的购置费、上户费及修理费等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负担。24.享受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含节假日)通讯畅通,且该通讯号码必须公布在公司通讯录上;

八、业务招待费标准

25.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

26.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建议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的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27.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的同意,限额接待。

九、办公费标准

28.办公费是指办公用品、印刷品及其他办公物料等项目的支出。公司办公费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购买、控制与管理。各部门年初编制预算,按月分解编制,经研究核准后,必须在限额内领取使用,超支不报。

29.各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时,需注明用途、数量、规格型号,行政办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调节使用,再确定是否购买,报财务部审核后购买。

30.行政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领发由指定专人负责,并且每月需填报办公用品的领、发、存报表,按部门分类,报送财务部。

十、其他费用标准 31.误餐补贴。公司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免费享受工作午餐,如员工在市内办理公务,因故不能返回享受工作午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给予误餐补贴,但陪同宴请客户及市外出差人员不享受误餐补贴。误餐补贴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计发放。每月初行政办公室填报上月明细表统一到财务部报帐。

32.加班费。加班费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3.其他费用。除以上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会务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均遵循节俭原则、按照预算列支限额办理。

十一、其他规定

34.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职务以人力资源部的正式聘任为准; 35.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定西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销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为强化财务审核、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现将公司报销审批程序重申如下。

一﹑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前的审批程序

1、材料、设备、办公用品、耗材等物资,在采购前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交采购计划书,明确品名、数量、单价、合价,经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或项目经理)签批,(事后报销时必须附此签批的计划书)。

2、公司设备在修理前必须由主车司机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交计划书,明确修理部位、单价,经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或项目经理)签批,(事后报销时必须附此签批的计划书)。

3、公司招待费用的发生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经办。在经办前必须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确定接待标准。

二﹑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的审批程序

1、报销人必须将报销的原始票据按报销事项和时间顺序分别编号依次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并在票据上签署报销人姓名,同时填写报销事项和报销金额栏及报销金额合计栏。

2、由报销人所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主管必须在审核过的票据上签署姓名和“已核”等审核意见。

3、由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将已审核的报销票据按事项类别连续编号后,在已审核过的票据上签署姓名并在报销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由董事长(总经理)在票据上签署姓名并在报销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交财务报销。

三、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的要求

1、每月结算职工工资时,由生产部根据职工考勤表、加班任务单造表报会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会计记入工资结算台帐,并编制当月工资发放清单报送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付款。不符合上述审核要求的,不得办理审核签证手续。

2、购置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机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一次性修理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修理项目等一律由经办部门草拟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经办部门凭批准文件及供货商(或修理单位)的发票、收据报会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会计签证报送总经理审批付款。不符合审核要求的,不得办理审核签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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