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2024-06-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精选4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篇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

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降低邮政金融内控风险,确保邮政金融类业务健康发展,引导和督促全省邮政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屡查屡犯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是指在一定的周期内,对全省邮政金融从业人员和机构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建立档案,按照违规行为风险度设定不同分值,对邮政金融各岗位人员和机构进行累计积分并以此进行考核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员工触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标准》(见附件3,以下简称《积分标准》)的行为及违反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可能对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风险、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 违规积分管理实行员工个人积分和机构积分并行的方法;在对员工积分的同时对员工所在的直接管辖机构进行等值积分。

第五条

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结合、自查自纠”的原则。第六条 通过内部管理、业务视察检查、稽核检查、专项检查、审计、案件调查、信访核查及外部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按本办法进行积分考核。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自营网点,邮政代理网点从事邮政金融管理的在岗员工。(银行称审计员,邮政称资金融资金检查员,以下统称审计,与检查同义)。

第二章 积分基本原则

第八条 实事求是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应当对事实和情节进行验证核实,并通知积分机构或员工,积分机构和员工有权申辩或申诉。

第九条 过错责任原则。只对员工因工作不尽责,主观过失导致的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对客观原因造成的操作性风险隐患,如人员配备、硬件配备问题只给机构(或网点)进行等值积分,不给员工积分。

第十条 积分与处罚、整改并重原则。员工违规,不因受到处罚而免除积分,也不得因积分而免除处罚;除网点外同一种违规行为处罚或被积分考核后,第二次检查未及时整改的加倍考核并视情况轻重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不重复计分原则。上级部门、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同一违规行为,其管理部门已根据积分管理的要求对该违规行为 2 积分的,在整改期内,不再对该机构和员工重复积分。

第十二条 累计计分原则。一次发现员工多个违规行为,且多个行为触犯《积分标准》同一项规定或多项规定的,包括同质同类性质的分别进行积分后累计计算。

第十三条 共同分担原则。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分别给予积分,不因其中一人积分而免除其他人的积分。

第十四条 系统有效原则。员工在本省邮储银行或邮政代理系统内交流、轮岗、调动时,在一个周期内个人积分跟随人员调动,并继续有效,仍然作为当年考核依据,同时所在机构积分不随人员的变动而减少。

第十五条 延续追究原则。检查人员在本发现机构和员工以前违规行为的,视同本积分周期内违规,计入本积分。

第十六条 考核一致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业务检查时,可依据本管理办法和流程执行。

第十七条 按年考核原则。考虑到我行人力资源情况,个人积分管理实行24分制,积分周期为一年,具体考核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执行。

一个积分周期结束,积分均从零分起算。

第三章 机构设置、职责、频次

第十八条 积分管理机构设置。

(一)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省分行与省邮政公司,一级支行与(州地市)邮政局分别设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分支机构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由各局各行资金安全领导小组兼任。积分管理办公室职责由资金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任。

(二)省分行审计部与省邮政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为双方积分管理监督机构。

(三)积分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开展积分管理工作。

2.审议决定重大、复杂的积分事项,提出对辖内机构积分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3.负责受理不服积分管理处罚的申诉,并进行复查、复议,作出裁定。

4.其他积分管理事项。

(四)州(地市)一级积分管理办公室职责

邮储银行由审计部门(没有审计部门的由综合管理部)兼任。邮政企业由运营部储汇业务管理部门(人员)兼任,职责如下:

1.根据各类检查结果开展日常积分管理工作。

2.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积分管理考核》规定,对违规员工与机构进行积分考核。

3.建立员工积分记录档案。

4.根根审计检查计划与频次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突击检查。5.负责根据积分事实确认单登记机构和员工的积分管理台账。

6.负责汇总辖内机构和员工积分情况,定期报送上级机构。7.负责积分管理其他工作事宜。

(五)违规行为积分检查评定人员为各州(地市)、县金融资金检查人员。

(六)积分考核频次

1.由县局(州地局现业)检查员(或兼职)按月对所辖网点、事后监督、会计、综合管理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积分考核。

2.省、州(地市)行审计检查人员和按要求频次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检查)对违规员工与机构进行积分考核。

3.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检查。

第四章 积分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 州、地、市支行审计检查人员按规定检查频次对自营网点进行审计检查,对员工违规事实积分,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相关人员进行积分登记,按检查频次进行通报考核。属于代理网点的要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交(或寄达)州(地市)邮政局积分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积分登记,按检查频次进行通报考核。

第二十条 省分行审计检查,按规定检查频次对一级支行本部 与自营网点、县局本部和代理网点进行审计检查,对员工违规事实,于检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相关人员进行积分登记,按检查频次进行通报考核。属于代理网点的也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交省邮政公司积分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积分登记,按检查频次进行通报考核。

第二十一条 银邮双方或一方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在规定检查时间内,发现员工违规操作问题,按照《积分标准》对应条款进行积分,当场填写积分事实确认单交相关责任人与负责人签字确认违规事实,于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人员进行积分登记,按专项内容进行通报考核。一级支行检查,属于代理网点的要在检查工作结束后5日送交州(地市)邮政局积分管理办公室进行积分登记,按专项审计检查项目进行通报考核。

第二十二条 审计检查结束后出具审计整改意见书,并同时填写违规行为积分考核通知单一并发被审计检查单位,属自营网点的(一式三份),一份通知本人,一份留存登记,一份超过十天复议期后通知人力部门进行考核。属于代理网点的,由一级支行积分管理人员将积分事实确认单与违规行为积分通知单一并移交州(地市)邮政企业按以上程序进行积分考核。

第二十三条 省分行审计检查人员在常规和专项检查中,对一级支行与自营网点积分由省分行审计部直接通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从绩效工资中考核,属代理机构与网点的将审计整改意见书连同积分通知交各州(地市)邮政局进行积分考核,同时抄送省公司服务质量监 督检查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同一违规行为在同一检查周期内或正在整改的,已进行积分考核的,各级检查人员不再进行重复积分考核。

第二十五条 同一种违规行为被考核和积分后,下次检查中再次出现的属网点或机构责任的进行加倍积分,属员工责任的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网点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屡查屡犯管理规定》(青邮银发〔2011〕26号)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其它外部监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对网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违规行为的,根据其违规事实由同级审计检查人员出具积分事实确认单(附监管部门或业务部门出具的事实确认单),对违规个人和机构进行积分考核,处理程序与专项检查相同。

第二十七条 对事实确凿、被检查人拒不签字的,由检查人员在《积分事实确认单》“被检查人签字”栏批注“当事人拒绝签字”字样,积分处罚有效。

第二十八条 差错是造成违规的重要诱因,因此各行必须加大对差错的考核。事后监督(检查)对前台业务办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周对检查发现的差错进行统计上报,属自营网点的报本行业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部门按月考核;属代理网点的也同时报本行(局)业务部门,由本行业务部门审核后送交邮政企业视察部门。差错考核落实情况列入常规视查、检查项目。

代理网点差错考核按邮政视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被积分员工对积分如有异议,交本级积分管理领 导小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自接到《积分考核通知单》之日起2日内书面反馈上一级积分管理办公室复议,由上一级积分管理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终裁意见。

第三十条 一级支行与州(地市)邮政局银邮双方积分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自员工积分情况按半年统计,并编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统计表》(见附件2),于半年结束后15日内,将积分管理统计表报省分行审计部与省邮政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

第三十一条 各级机构积分管理人员负责对积分管理档案按年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积分管理档案包括邮政金融积分事实确认单、积分通知单、复议申请/裁定单、积分管理台账、积分管理统计表、上级检查部门、外部监管、审计等机构的整改通知书及检查通报等资料、积分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议以及其他需要列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等。

积分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五章 积分管理考核

第三十二条 邮政局、邮储银行积分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分别考核的办法。

第三十三条 员工在邮储银行、邮政系统内交流、轮岗、调动时,积分档案应移交变动后所在单位的积分管理归口部门(人员),当年个人积分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积分标准》中各项目的积分均以‘分’表示; 机构实行累计积分制。

第三十五条 积分考核与处理。

一、个人积分处理

(一)积分1分按50元对违规员工进行考核。

(二)差错1起按10-30元进行考核,本行(局)已制定考核标准的按本行(局)标准执行,但每起考核金额不得低于10元。

(三)个人的积分考核分值达到或超出一定分值时,除按积分考核外,网点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做如下处理:

1.员工当年积分达到10分的,约见谈话或给予口头警告。谈话应填制谈话记录表(见附件1),警告处理内容也应记录在谈话记录表的处理栏中。

2.达到15分的,给予书面警示。3.达到20分的,扣减2个月绩效工资。

4.达到24分的,应对其采取待岗学习15天、并扣发一个季度绩效工资;经考核合格后,重返岗位工作。

5.当年积分再次达到24分的,责令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警戒线分值是网点(二级支行)和机构(一级支行、县邮政局<州地市现业>)积分达到处理标准的界限分值。

1.网点警戒线分值计算公式=网点人数*24分*40%。(网点人数以审计当时数量为准)2.机构警戒线分值计算公式=[网点积分(含个人积分)*40%]+[事后监督积分*10%][会计管理积分*30%)]++ [综合管理积分*20%]

三、网点、机构积分处理

网点和机构各行(局)可根据需要进行分别考核也可一起考核,网点或机构的积分在当年内达到警戒线分值或超过警戒线分值一定比例时,由上级机构(单位主管领导与人力部门)对该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如下处理:

1.积分考核分值达到警戒线分值的,约见网点或机构负责人谈话或给予口头警告。谈话应填制谈话记录表,警告处理内容也应记录在谈话记录表的处理栏中。

2.积分考核分值超过警戒线分值30%的,对该网点或机构进行书面警示、通报。

3.积分考核分值超过警戒线分值50%的,扣减该网点或机构当年绩效工资并取消该机构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4.积分考核分值超过警戒线分值60%的,扣减该网点或机构当年绩效工资,机构负责人下岗培训。

5.积分考核分值超过警戒线分值80%的,扣减该网点或机构当年绩效工资,责令主要负责人辞职,或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免职、解聘职务。

6.积分超过警戒线分值50%的,在整改期间限制该机构新业务的市场准入。

7.网点与机构积分结果应与机构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负责人的聘用、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挂钩。对于三年内机构积分低于警戒线分值的,可给予绩效奖励。8.网点或机构积分超过警戒线分值20(含)%的,在单位绩效考核中扣1分,超过30%(含)扣2分,超过40%扣3分。

第三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邮政金融员工,经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查证后,可清除员工及所在机构本积分周期的累计积分,以鼓励员工主动抵制、检举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防范和堵截案件,控制邮政金融风险。

(一)举报、制止重大案件、事故、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二)网点负责人、监控岗位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在日常管理、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认真追查、及时报告,并有效避免经济或声誉损失的。

(三)在查办重大案件、事故中,及时提供重要线索,对追收资金、控制嫌疑人等起重要作用的。

(四)堵截诈骗、盗窃、抢劫等外部侵害案件,有效保护企业财产未受损失的。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规章制度、业务管理及系统控制中存在重大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并被二级支行或县(市)局以上机构采纳的。

(六)其他有效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堵截案件,避免邮政金融资金损失或声誉损失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对机构或负责人进行积分考核。

(一)各级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员工进行违规办理业 务,给予相关责任人10-24分的积分处理;造成后果的按集团公司责任查究规定处理。

(二)各级负责人对履行职责的员工打击报复的,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15-20分的积分考核。

(三)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彻底清查,使风险或损失扩大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5-20分、所在机构24分的积分处理。

(四)对发现异常情况、资金安全问题没有及时上报处理,缺少连续性分析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0-20分、所在机构24分的积分处理。

(五)上级机构对下级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5-20分、所在机构20分的积分处理。

(六)对违规违纪人员包庇纵容,不处理或违规从轻处理的,给予相关责任人15-20分、所在机构20分的积分处理。

(七)审计检查人员要对违规事实认真核对,按准确分值对应积分,在本人所检查的项目中,检查人员可根据对风险的判断能力对所扣个人总分拥有10%的自由裁量权;检查人员积分违反规定少积分或不积分,将对审计检查人员其所减免积分进行等值积分考核并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上级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机构积分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凡在积分管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行、各局在对员工进行考评、先进评选、提拔使用、竞聘上岗等事项时,应将员工个人积分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第四十条 各级机构负责人未尽管理责任,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或《积分标准》未涵盖的岗位及违规行为,由各级积分管理领导小组视违规行为的风险程度按集团公司《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控管理暂行规定》、《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委托代理银行协议》以及总行《关于印发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银发〔2010〕964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违规人员谈话记录表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统计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篇2

机房管理制度

网点机房是支持银行网点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机房的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机房环境管理制度

1、进入机房前必须换上拖鞋或穿上鞋套,严禁在机房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

2、禁止在机房及弱电间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流体等物品进入机房。

4、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和用电安全,严格按照不同设备要求控制机房温度、湿度,严格注意防尘、抗静电、防雷击。

5、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经常检查排水通风等设施。

6、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二、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网点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机房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2、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3、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4、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5、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6、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7、禁止在机房中使用功率过大及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9、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0、应注意节约用电。

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进入机房必须事先申请并说明工作内容,须经网点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机房,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遵守机房各项管理制度。

2、进、出入机房必须正确签时登记,并注明当日工作任务。

3、严禁外来人员操作机房内设备,如确有需要必须进行申请,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机房值班人员监督下进行。

4、严禁拷贝机房内任何程序和资料。如确实需要拷贝的,须经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5、严格控制外来设备在机房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须经负责人同意并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介质及资料管理制度

1、机房内所有设备应有设备责任人,对设备进行维护操作时,设备责任人应到场。

2、机房内所有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填写《机房设备登记表》,并建立相应的设备簿,详细纪录机房内设备的购买时间、配置情况、保修起止时间、使用情况、随机资料等信息。

3、机房内设备做到专机专用,禁止私自挪做他用。

4、备机、备件、备品要有专人保管,按类型、型号登帐入库;经常检查备机、备件、备品的数量和完好程度。

5、领用备品备件时要进行备品备件领用情况登记,重要备件需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6、做好关键记录拷贝,留存在媒体库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记录有数据的介质带入、带出机房。确需借出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

7、随机资料以及其他技术文件应列入技术档案,由专人保管。

8、已纳入技术档案的文件和资料应建立借阅手续。借阅档案材料,要履行审批手续,不得私自借阅。对已借出的档案要按期催还,如发现档案材料损坏或丢失,应写出书面报告,须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不同情况严肃处理。

9、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复印和外借,确需复印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篇3

首先,觉得像邮储这样分专业的考试还挺赞的~感觉比其它银行都用心了很多~也是在真心实意地挑选相关专业的人才,虽然自己学的专业统计学很尴尬,哪都不着边!

形式呢是机试,分四个部分。每部分的具体时间忘记了,不过一共是两个半小时,从上午10点到12点半~

第一部分是行测,包括4小部分:

语言能力测试,就是挑语病,选词填空和排序三类题型;

然后是数学运算,就是中学时候的各种几何和算术题,比如追赶问题,排列组合问题等等;

第三小部分是逻辑推断,也跟国考的.形式一样,给你一段话,问最能削弱这个观点的选项有哪些,或者是问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什么;

第四小部分就是数学类的逻辑推断,就是最常见的九宫格,折纸题还有数字序列推理题,

第二大部分就是英语啦~ 想说这部分貌似是50题25分钟(记不大清了,反正是题数比分钟数多),但是时间还是比较宽松的,有选词填空和阅读两个题型。选词填空平均每题只有一行,词汇也比较简单,所以整体难度并不高。阅读有那么7,8篇吧,平均每篇也只有2,3道题,都不长,都是些往来邮件,书本的目录或者广告等内容,有的文章甚至比题目都短。

第三大部分就是专业知识,楼主一个学统计的,也就是最近准备银行考试才看了些金融知识,目测是比较基本的,或者大部分都是比较基础的知识点,可是楼主还是瞎蒙一气~PS:多选好多啊,而且漏选,错选,多选都不给分。哎,哭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篇4

20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分行校园招聘笔试时间是在201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期间,平时复习除了要多加强做行测方面的题目之外,还要记得多做做常识方面的练习题,以下为往年中国http://gd.jinrongren.net/yh/2014/1208/1487.html?Wt.mc_id=bk3332邮政储蓄银行常见题型,如下:

1.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下列哪一项完整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①马列主义 ②毛泽东思想 ③邓小平理论 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⑤科学发展观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 C.②③④⑤ D.③④⑤

2.建设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_____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A.公平正义理念 B.四项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荣辱观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要把_____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A.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B.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C.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D.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组织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权限划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 5 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8 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A.请求乙支付违约金 8 万元 B.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 10 万元

C.请求乙支付违约金 8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 5 万元 D.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 10 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 8 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校园招聘考试常识试题参考答案解析 1.【解析】D。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命题,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 心血。全面、系统、深刻地理解和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一理论体系,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 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解析】D。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 和

谐文化的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就把握住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对于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全面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解析】B。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4.【解析】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 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因此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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