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2024-07-10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通用8篇)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1

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开办以来,有效地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在推动农牧业结构调整,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资金困难,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农牧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牧民的贷款需求增加等变化,现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出来,有必要加以适度调整与创新。

一、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小额信贷“额度小、期限短”,不适应农牧户的资金需求。

1、“额度小”抑制了农牧区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农村信用社对农牧户授信限额最大20000元,最小2000元,小额信贷只适合于家庭型传统小规模养殖业的生产经营,对已形成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农牧户来说,小额贷款解决不了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牧业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牧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与畜产品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等,因此农牧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非但没能充分考虑到农牧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度的现象。

2、“期限短”加重了农牧户还款难度。农牧户主要以传统养殖业为主,现今农牧区发展的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周期需2-3年,资金周转慢,而信用社的贷款期限最高为1年,导致贷款期限与农牧民需求的期限不相匹配,需求的贷款期限往往高于贷款期限,增加了农牧民还款难度,甚至造成贷款逾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

(二)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支持的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没有抵押担保作为保障,作为弱质产业的农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与其相配套的农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农牧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在现有体制下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这些原因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向农牧户发放信用贷款的积极性。

(三)宣传不到位,各阶层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认识有偏差。

农户小额信贷作为一项国家信贷支农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边牧地区的地方政府、农村信用社、农牧户对此项政策的重大意义认识存在偏差。

1、有些地方政府、苏木、嘎查对信用社健康发展的参与程度低,认为发放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的事,把农户小额信贷当作一般的信贷业务。少数苏木及嘎查份内的工作很多,让他们介入对牧户的信用评定工作认为是额外负担,还有的嘎查干部不愿意在有关栏目内签字,怕将来承担经济责任。

2、农村信用社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对风险的顾虑,淡化了农户小额信贷的政策性。一是农村信用社虽然定位服务于“三农”,要求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然而农村信用社又是金融企业,又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由于农村信贷补偿机制不健全,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所产生的贷款风险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在加大信贷责任追究制后,部分信用社难免有惜贷思想,从而使部分急需贷款支持的弱势群体难获得贷款。二是有的信用社片面认为农户贷款额小、面广、工作量大、经营成本高,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收益有限,与其“广种薄收”,倒不如看准几个大户集中投放来得痛快,因此,少数信用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社在信贷投向上重工商轻农牧业、重大额轻小额、重盈利轻服务,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三是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一样,有过分依赖抵押担保方式等第二还款来源防范信贷风险的趋势,对信用贷款认识不足,对农牧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调查了解少,因而注重发放抵押担保贷款,忽视信用贷款。四是信贷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存有偏见。目前多数农村信用社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在贷款种类中属担保贷款的如果出现风险,可以依法保全债权,而发放的信用贷款如果出现风险,就难以保全债权。为此,基层信贷人员对发放信用贷款顾虑重重,宁可少放或不放,也不去“冒风险”。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配套,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3、农牧民受文化水平、信息交流等方面的限制,对国家政策了解不深入。

一是有些农牧民认为只要信用社给贷款,什么方式都行,目前,辖区农牧户贷款中 “五户联保”贷款逐渐在取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二是地方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使一些农牧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二、几点建议

(一)区别对待,灵活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农牧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的信贷资金投放,对在农牧地区经营效益好的农牧业产业化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等农村经济组织及龙头企业,可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其资金需求,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1、在贷款额度上,应根据不同农牧户的承贷能力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额度标准,满足农牧业产业化条件下农牧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如对从事简单和小规模养殖业的农牧户和外出务工、本地创业的农牧户,授信额度可确定在1-2万元以内;对农牧区规模生产经营大户和民营经济户,授信额度可确定在5万元以内。对超过授信标准的贷款,可采取联保、担保、抵押、质押等贷款方式。

2、在贷款期限上,农村信用社应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与用途,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按照农牧户需要的时间发放贷款,适当时可发放跨贷款,以有效解决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衔接问题。特别是对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相对较高的特色养殖业的农

户贷款,可放宽到2~5年,适当增加中长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种。

(二)建立农牧业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与农村信贷保险制度,为农村信用社建立良性金融生态环境。

农户小额信贷作为一项国家支农信贷政策,具有较大的政策风险,对这一政策推广后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由谁来承担,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为农村信用社建立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与良性金融生态环境。农牧业的受自然条件与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决定了其脆弱性。因此,应建立保险制度,由农牧户、信用社、保险公司签订信贷保险契约,对农村信贷实施再保险,以防范农村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阶层对农户小额信贷的认识。

1、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农户小额信贷较强的政策性,切实有效的把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政府部门要拿出一定的担保资金,为农村信用社的信用贷款提供担保,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应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政策,提高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地方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立足当地实际,不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牧民的承受能力与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

2、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小额信贷长期健康发展。一是各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小册子,向农牧户宣传贷款条件、贷款手续及贷款优点,使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农牧户及时了解国家的信贷政策、原则和操作程序,认识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国家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富民政策。二是农村信用社要切实以服务“三农”为本,发挥自身优势,立足农牧区谋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连接农牧民的一个纽带,也是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方面的优势,应积极建立有效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长效机制,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三是实现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与信贷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农信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对信用等级差的坚决不予贷款支持。同时,在规范信贷行为,加强信贷管理和信贷约束的基础上,完善信贷激励机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对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产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与工资奖金挂钩,以充分调动基层信贷人员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有足够的信贷总量和覆盖面,又有较高的质量和回收率。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2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生产经营需要的短期贷款。这项信贷业务, 无须任何抵押或质押, 手续简便, 可以满足农户对小额、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很好地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融资困难的情况, 但同时也蕴含着潜在的风险, 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风险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面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活动中, 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 使该业务的实际收益、效果与预期发生背离, 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在开办过程中蕴含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 主要是指借款者逾期不还, 造成贷款坏账, 资金损失。相对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来讲,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风险要大的多。这是因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向农户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 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 这种小范围的同质的客户群体局限了风险分散的潜在能力。再加上一般没有抵押品, 这就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 信用风险高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突出的特色就是凭借农户的信用发放贷款, 农户信用的好坏自然成为影响贷款回收的关键, 所以信用风险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产生的危害最大。

(二) 自然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主要投向是农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 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 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 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 农业生产受到影响, 造成的损失必然会转成信贷资金风险。我国尚未普遍开设农业保险, 自然风险发生后, 农户除能获得极少量救灾款外, 没有其他的补偿途径。因此, 农户若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拖欠贷款也就成为必然。

(三) 市场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 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必然的经济现象。小生产的盲目性很容易使农产品出现结构性趋同, 加上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较高, 农业生产经营经常出现相对较大的市场风险。此外, 近年来农产品供求趋于平衡, 一些传统、低值的农产品已形成供过于求的局面, 农民收入缓慢, 甚至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况, 农户有心守信却无心还息, 客观上增加了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四) 协变风险。

协变风险是指由于借款用户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相同或处于相对集中的地理区域而产生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发生还款困难, 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总体运行。比如, 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 大量贷款农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 这将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带来沉重的打击。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上述风险贯穿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经营的全过程, 只有及时、准确地发现风险的诱导根源, 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 因而引发其风险的原因也有着众多独特之处。

(一)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一种个人信用贷款。

农户办理贷款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 而是以个人信用向信用社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 就需要一个相应的、适用于个人的信用制度来对其进行管理和制约。但目前的情况是, 我国农村地区信用制度缺失, 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账号之类的信用体系。正因为如此, 信用社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难以通过信用手段对其进行制约, 因而承担了较大的信用风险。迄今为止, 还有部分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 甚至还没有涉足电子化信息管理, 缺乏高效率的电子管理技术, 农户的信用资料收集登记还处于人工处理阶段, 这又是一个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拓展上的制约因素。

(二)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农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发放给具有劳动能力、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农户, 从而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 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以现有条件来看, 在主观上,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农户自身的还款自觉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是农户, 这是一个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群体, 他们对金融知识缺乏了解, 对利率变化、财务政策缺乏了解, 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渠道也不够畅通, 信息闭塞, 这无疑会影响他们资金投向以及资金的获利能力, 在客观上造成了今后还款能力不足的可能性。所有这些问题也将转化为一定的还贷风险。

(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面向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发放的一种贷款, 由于目标群体庞大, 因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量远比普通贷款要大。与此同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每笔业务金额又较小, 我国目前的额度大多是在10, 000~30, 000元左右。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逐个收集农户资料, 进行贷款审查工作;再加上跟踪、贷后管理等工作, 相对于所承担的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经营成本相对较大。

(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用途大多是投入农业生产。

农户在取得贷款后, 一般都是将其投入到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经济中。与非农业不同, 农业经济在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 都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与影响, 可以说, 从播种开始, 生产经营过程就处于一定程度的风险之中。因此,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了面临和非农业一样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等, 还要承担来自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风险的压力, 接受双倍风险的考验。

三、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 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

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拓宽农户小额信贷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应该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户小额信贷的用途, 凡是与农户生产、生活相关的均可纳入农户小额信贷范围之内;二是设置灵活的贷款期限。经办金融机构应依据不同贷款的用途, 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 避免人为形成不良贷款;三是扩大农户小额信贷额度, 满足生产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四是逐步实现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市场化, 减少政府对利率的限制, 使利率至少能够充抵农户小额贷款经营机构的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

(二) 灵活运用分期还款制度和农户联保制度。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使用分期还款制度时, 应考虑不同贷款者的特殊情况, 使还款周期与贷款农户收入来源相适应, 减轻农户还款的心理压力。农户联保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作为小额信贷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在借鉴孟加拉国经验的基础上, 要进行创新性实践。譬如, 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 大力推广并严格实施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和小组中心会议制度, 而在人口稀少的偏远地区, 召开小组中心会议的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 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首先, 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 健全资料档案。农户资料反映要真实、全面、准确。逐项认证审查核实, 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具有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 还可以有效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和工作差错造成的法律、信用风险;其次, 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应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 并签字负责, 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 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最后, 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 评定农户信用等级, 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 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从而有效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发生。

(四) 构建科学规范的信用评分方法。

针对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的实际情况, 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运用于信用卡消费信用风险评估控制中的信用评分方法, 尽快构建一整套的客户信用评分指标体系, 并运用层次分析法, 对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 从而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风险控制中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这样, 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 便可通过计算申请贷款农户的信用总分来帮助其做出是否放贷的决定, 进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

(五) 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

农户项目的成功率是影响小额信贷安全的关键因素, 而农户由于技术和信息缺乏等原因, 项目成功率较低。国内外实践表明, 农户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 还需要更多与之配套的服务, 如农业科学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这就要求小额信贷机构为农户提供低费或免费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社会服务, 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给他们以信贷支持。与此同时, 其他社会各方也应该加快建立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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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金融与经济, 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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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3

摘 要: 选取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14个小额贷款公司和337个样本农户的截面数据,运用ISDF模型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平均生产技术效率差异不大,但个体差异较为明显;小额贷款公司员工文化程度、服务态度、贷款便利程度、利率水平和政策宣传均正向影响农户生产技术效率;支农低效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支农目标偏移现象。针对以上结果,分别从小额贷款公司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农户;生产技术效率;ISDF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4)06-0096-07

引 言

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一直制约着农村发展,一方面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的撤并网点使得农户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只能依赖农村中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大型的商业银行扮演着“农村抽水机”的角色,使得大量农村资金逃离了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和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金融供给的严重不足以及自身的特殊性,势必要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以满足当前“三农”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为了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小额、分散为“三农”服务的原则。陕西省2006年在户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并于2008年9月通过金融办审批小额贷款公司等一系列政策为其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央一号文件(2013)更是明确指出要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贷款需求。那么作为新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效率如何?小额贷款公司服务质量对农户生产技术效率有何影响?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所贷的农户生产效率是否有差异?通过研究这些可以更好地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分配各种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为农户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依据。

从农户生产技术效率的文献来看,乔世君运用超越对数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对我国农户粮食生产技术效率进行分析,指出技术效率存在南高北低的趋势[1]。田伟等通过SFA分析发现全国油菜主产区的农户生产技术效率水平普遍不高[2]。屈小博采用SFA对陕西省不同规模农户生产技术效率进行分析,指出教育、技术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具有显著正效应[3]。李谷成等运用SFA对湖北省农户家庭经营技术效率进行分析,指出人力资本投资和信息化建设对其产生正向影响[4]。霍学喜等通过SFA分析陕西省等10个重点苹果生产县指出种植户明显存在技术无效率,有进一步提升的潜力[5]。石慧运用SFA指出中国八大地区的农业技术效率改进不明显且为负增长[6]。王芳运用ISDF模型对中国不同区域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分析指出技术效率呈现出由东向西递减的趋势[7]。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大多数学者都采用了SFA方法从大区域内对农户生产技术效率进行测算,技术无效率影响因素也是从农户自身角度出发,对于农户自身以外的因素较少研究,那么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对农户效率有没有影响就值得进一步探讨。由于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只能控制其投入要素,因此选用投入导向型的超越对数随机前沿距离函数(ISDF)相比较于SFA方法研究农户生产技术效率更为有效。在借鉴已有的基础上,从小额贷款公司的角度出发,对各公司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和可能会影响其效率的相关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理论模型

文章选取投入导向型的超越对数随机前沿距离函数(ISDF)模型来分析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和影响因素,是因为其在SFA模型的基础上改进而来,它能同时有效估计农户随机生产前沿和技术效率损失;另外相对于产出,以农户为单位的生产单元对投入要素有着更强的控制力,选用ISDF模型能够更为准确地对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和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在借鉴全炯振ISDF模型的基础上分别对各公司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进行分析[8],假设每个农户有N个投入向量[x=(x1,…,xN)∈RN+]和M个产出向量[y=(y1,…,yM)∈RM+],ISDF模型可以表示为:

模型中所涉及到的指标具体定义如下:k表示第k个样本农户(共337个);产出指标选取农户的农业收入(y1,万元)和非农业收入(y2,万元),这是目前统计农民收入较为全面的指标,y1包括农户种植、养殖等收入,y2则包括农户务工、个体经营等收入(由家庭总收入与农业收入的差额表示);投入指标方面,农业资金(x1,万元)用农户当年的生产费用(种子、化肥、大棚投入等)表示,非农业资金(x2,万元)用除农户民居住房以外的经营房产、交通工具以及其他设备等表示(按当年价值核算),土地(x3,亩)用农户的实际耕作面积表示。

为了准确衡量小额贷款公司服务质量对农户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选取员工平均文化程度、农户对小额贷款政策的了解程度、贷款员工服务满意度、贷款的便利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5个影响因素,z1表示员工平均文化程度(1初中及以下,2高中,3大专,4本科, 5本科及以上);z2表示贷款政策了解程度(1说不清,2不了解,3听说过,4一般,5很了解);z3表示贷款服务满意度(1说不清,2不满意,3基本满意,4满意);z4表示贷款便利程度(1说不清,2不方便,3方便);z5表示贷款利率水平(1说不清,2利率较低,3利率适中,4较高)。

二、 数据来源与计量分析

(一)数据来源

数据由课题小组在2012年7月对陕西省渭南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农户调研所得。其中农户样本的选取标准以当年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80%以上为准。总共获得384份农户样本数据,其中有337份合格样本,各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的样本数据为21~30份不等,样本数量差别不大。

(二)计量分析

先计算出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效率,再以小额贷款公司为样本单位对其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进行分析。

1.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效率分析。在借鉴张振海的基础上[9],选取各小贷公司所贷农户的人均农业收入(Y,万元)为产出指标,投入指标分别用农户贷款额比例(X1,%),农户贷款余额(X2,万元),贷款农户数(X3,户)和公司员工人数(X4,人)分别表示农村贷款资金配置情况、规模、深度和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程度。

(1)1、5和8小额贷款公司的DEA效率值为1,与其他公司相比是完全有效的,并且处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表明当前公司的投入结构合理。当综合效率为1且投入产出松弛变量为0时表明要达到现有的产出至少有一种投入无法减少,或者在现有的投入条件下产出无法增加。

(2)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对无效(0.122~0.981),并且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和产出松弛变量。在这些无效的公司当中有的是由规模效率引起的(2、3和14),从松弛变量来看投入产出比例合理,投入量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只需等量的增加投入并对规模进行改进就能使DEA效率提高;另外的是由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共同引起的(4、6、7、9、10、11、12和13),其中公司13的DEA最低(0.122),只有在改进投入利用效率的同时还要改善其投入规模才能提高效率。

按照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理论上来讲公司注册资金越多,对农户的贷款方面应该更有实力,但结果显示注册资金越多的公司DEA效率反而低。研究还发现在效率最低4个当中,有3个公司的注册资金量是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6、12和13,注册资金都在5 000万元以上;而在DEA完全有效的公司中,除了5的注册资金为6 500万元外,其余的都只有3 000万元;低效率公司的贷款额比例与后者持平甚至略低,表明其存在支农目标偏移现象。

2.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因素分析。从表2和表3得出:

产出情况方面,14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农户的平均农业收入最高的能达到10.745万元,最少的仅为0.8万元,而非农业收入最高能达到8.462万元,最少的也只有0.969万元。其中有10个样本公司所贷农户的非农业收入高于农业收入,这表明目前农户家庭收入中非农业收入占据主导地位,农户的收入来源呈现多源化。其中差距最大的公司2非农业收入是农业收入的2.4倍多,这是由于该公司处于渭南市临渭区内,农户贷款对象主要为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大多数农户已经从事了第二职业。

投入情况方面,非农业资金的投入明显高于农业资金,最大的差距达到了14.38倍(公司4),巨大的投入差距促进了非农业收入所占比例的进一步提高,非农业收入的增加会进一步反向推动着农户更多投资于非农行业。另外在数据中还发现非农业资金的投入大大高于非农业收入,这主要是问卷调查中非农业资金的投入指标包括了除居住房产以外的经营性房产、交通工具和相关的机械设备等,由于这些投入指标价值是具有延续性,而调查中的非农业收入仅限于当年的收入,因此就不难理解出之间的差距较大的原因。

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影响因素方面,14个样本公司中员工的平均文化程度差异较大,均值介于高中和本科(2.760~3.762)之间;对贷款政策了解程度参差不齐,样本1农户平均贷款政策的了解程度达到了一般了解以上(4.381),而样本12的却在不了解以下(1.4);贷款服务态度方面,最高的达到了基本满意以上(3.4),不满意的达到了8个(1.727~2.350),说不清的为2个;有3 个公司农户表示贷款方便(2.80~2.952),而大多数贷款公司农户表示不方便;贷款利率方面,绝大多数认为利率适中,只有3个样本公司的所贷农户认为利率偏高。以上反映出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贷款利率方面,在贷款政策宣传、员工素质以及办事效率上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分析出各个样本公司所贷农户层面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运用ISDF模型对其进行技术效率分析(见表4)。

估计结果:使用软件Frontier4.1程序对ISDF模型进行极大似然法估计,从结果中可以看出γ为0.712 9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复合误差项的变异主要来自于小额贷款公司所能控制的技术非效率,而随机误差变异只占到0.287 1。

产出方面,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系数分别为-0.058 1(10%)和-0.097 5(1%),说明农户家庭的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有正向的影响,即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每增加1%,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将分别提高5.81%和9.75%,非农业收入的影响大于农业收入。

投入方面,农业资金和非农业资金的系数分别为0.015 9(1%)和0.073 4(1%),表示农户的农业资金和非农业资金每增加1%,就会分别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提高1.59%和7.34%,非农业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效率提高明显高于农业资金,与王芳所得出的农业资金所带来技术效率提高大于非农业资金结论不符[7]。这也符合理论预期,随着农村交通建设的日益完善,城乡的经济交流也越来越频繁,有能力但资金较少的农户会选择周期短和收益较高的非农行业工作,这促使着农户更多的在非农业资金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因而会出现非农业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技术效率要高于农业资金。

在导致农户生产技术非效率的影响因素中,员工文化程度(10%)、贷款政策的了解程度(10%)、贷款服务满意度(1%)、贷款便利程度(1%)和贷款利率水平(1%)5个影响因素的系数符号都为负,说明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因素对农户生产技术效率都能产生正向影响。其中贷款服务态度、贷款便利程度和贷款利率所带来生产技术效率提高大大高于前两者,合理的解释为:首先农户本身收入水平有限,在社会中也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别人而言更关心的是贷款利率的高低和服务态度,以此来判断是否需要从该机构贷款,收益能否按期偿还贷款;影响最大的贷款便利程度是因为农户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繁琐的贷款程序会让农户感到无所适从,他们更希望快捷、简单的贷款流程,毕竟农户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拿到贷款;最后员工文化程度和贷款政策的影响较低可能是这两项不是农户所能控制的,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并且不会对农户生产产生直接影响。

由表6得出各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的均值并未发生较大的波动,幅动区间在0.694~0.814之间;各公司内部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差异较为明显,最高值能达到0.946,而最小的仅仅只有0.423,就贷款农户个体来说在生产技术效率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效率和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结合起来发现完全有效的公司1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只有0.694,而低效率的公司13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却有0.770,表明两都之间并未有太大的联系。这并不符合理论预期,理论上来说两者都是以农业收入来衡量的(人均农业收入和家庭农业收入),它们之间应有着正向的联系,合理的解释是一方面这与所调研的地区范围有关系,较小范围农户的生产习惯类似导致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均值差异并不大,而农户之间的差异则来源于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在对农户金融扶持的时间和力度上还不够,而农户生产技术效率的提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利用陕西省渭南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37份农户的2011调研数据,采用ISDF模型研究发现:(1)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平均生产技术效率差异不大,但农户个体间的差异较为明显,公司支农效率与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并没有关系。(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服务态度、便利程度、利率和政策宣传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都有着正向影响,除了贷款利率认为比较合适外,农户对其他的服务质量评价都不高。(3)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差异较大,大部分都处于无效和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支农目标偏移现象。

基于以上发现,给出如下建议:(1)小额贷款公司要秉承着为“三农”服务原则,持续加大为农户提供帮助,这样既能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为公司培养一批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农户。(2)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系统性培训,提升其相关业务能力,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同时充分利用人缘和地缘优势,深入到农户中宣传相关贷款政策,发挥其机制灵活、服务简捷等特点,使得农户更愿意选择公司相关业务。(3)小额贷款公司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提高支农效率,另外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其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防止由于“资本逐利”所带来的支农目标偏移。

参考文献:

[1] 乔世君.中国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实证研究[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4,23(3):1116.

[2] 田伟,李明贤.基于SFA的中国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21):5557.

[3] 屈小博.不同规模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3):2734.

[4] 李谷成,冯中朝,占绍文.家庭禀赋对农户家庭经营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J].统计研究,2008,25(1):3542.

[5] 霍学喜,侯建昀.中国苹果生产技术效率与要素产出弹性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6):7580.

[6] 石慧,孟令杰,王怀明.中国农业生产率的地区差异及波动性研究[J].经济科学,2008(3):2033.

[7] 王芳.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2(3):5564.

[8] 全炯振.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9):3647.

[9] 张振海.陕西省金融支农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7):8288.

由表6得出各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的均值并未发生较大的波动,幅动区间在0.694~0.814之间;各公司内部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差异较为明显,最高值能达到0.946,而最小的仅仅只有0.423,就贷款农户个体来说在生产技术效率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效率和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结合起来发现完全有效的公司1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只有0.694,而低效率的公司13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却有0.770,表明两都之间并未有太大的联系。这并不符合理论预期,理论上来说两者都是以农业收入来衡量的(人均农业收入和家庭农业收入),它们之间应有着正向的联系,合理的解释是一方面这与所调研的地区范围有关系,较小范围农户的生产习惯类似导致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均值差异并不大,而农户之间的差异则来源于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在对农户金融扶持的时间和力度上还不够,而农户生产技术效率的提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利用陕西省渭南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37份农户的2011调研数据,采用ISDF模型研究发现:(1)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平均生产技术效率差异不大,但农户个体间的差异较为明显,公司支农效率与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并没有关系。(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服务态度、便利程度、利率和政策宣传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都有着正向影响,除了贷款利率认为比较合适外,农户对其他的服务质量评价都不高。(3)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差异较大,大部分都处于无效和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支农目标偏移现象。

基于以上发现,给出如下建议:(1)小额贷款公司要秉承着为“三农”服务原则,持续加大为农户提供帮助,这样既能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为公司培养一批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农户。(2)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系统性培训,提升其相关业务能力,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同时充分利用人缘和地缘优势,深入到农户中宣传相关贷款政策,发挥其机制灵活、服务简捷等特点,使得农户更愿意选择公司相关业务。(3)小额贷款公司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提高支农效率,另外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其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防止由于“资本逐利”所带来的支农目标偏移。

参考文献:

[1] 乔世君.中国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实证研究[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4,23(3):1116.

[2] 田伟,李明贤.基于SFA的中国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21):5557.

[3] 屈小博.不同规模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3):2734.

[4] 李谷成,冯中朝,占绍文.家庭禀赋对农户家庭经营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J].统计研究,2008,25(1):3542.

[5] 霍学喜,侯建昀.中国苹果生产技术效率与要素产出弹性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6):7580.

[6] 石慧,孟令杰,王怀明.中国农业生产率的地区差异及波动性研究[J].经济科学,2008(3):2033.

[7] 王芳.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2(3):5564.

[8] 全炯振.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9):3647.

[9] 张振海.陕西省金融支农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7):8288.

由表6得出各小额贷款公司所贷农户的均值并未发生较大的波动,幅动区间在0.694~0.814之间;各公司内部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差异较为明显,最高值能达到0.946,而最小的仅仅只有0.423,就贷款农户个体来说在生产技术效率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效率和所贷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结合起来发现完全有效的公司1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只有0.694,而低效率的公司13所贷农户的技术效率却有0.770,表明两都之间并未有太大的联系。这并不符合理论预期,理论上来说两者都是以农业收入来衡量的(人均农业收入和家庭农业收入),它们之间应有着正向的联系,合理的解释是一方面这与所调研的地区范围有关系,较小范围农户的生产习惯类似导致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均值差异并不大,而农户之间的差异则来源于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在对农户金融扶持的时间和力度上还不够,而农户生产技术效率的提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三、结论与建议

利用陕西省渭南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和337份农户的2011调研数据,采用ISDF模型研究发现:(1)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单位的农户平均生产技术效率差异不大,但农户个体间的差异较为明显,公司支农效率与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并没有关系。(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服务态度、便利程度、利率和政策宣传对农户的生产技术效率都有着正向影响,除了贷款利率认为比较合适外,农户对其他的服务质量评价都不高。(3)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差异较大,大部分都处于无效和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支农目标偏移现象。

基于以上发现,给出如下建议:(1)小额贷款公司要秉承着为“三农”服务原则,持续加大为农户提供帮助,这样既能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又能为公司培养一批信誉好、还款能力强的农户。(2)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系统性培训,提升其相关业务能力,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同时充分利用人缘和地缘优势,深入到农户中宣传相关贷款政策,发挥其机制灵活、服务简捷等特点,使得农户更愿意选择公司相关业务。(3)小额贷款公司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提高支农效率,另外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其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防止由于“资本逐利”所带来的支农目标偏移。

参考文献:

[1] 乔世君.中国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实证研究[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4,23(3):1116.

[2] 田伟,李明贤.基于SFA的中国农业生产技术效率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21):5557.

[3] 屈小博.不同规模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3):2734.

[4] 李谷成,冯中朝,占绍文.家庭禀赋对农户家庭经营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J].统计研究,2008,25(1):3542.

[5] 霍学喜,侯建昀.中国苹果生产技术效率与要素产出弹性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6):7580.

[6] 石慧,孟令杰,王怀明.中国农业生产率的地区差异及波动性研究[J].经济科学,2008(3):2033.

[7] 王芳.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户生产技术效率差异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2(3):5564.

[8] 全炯振.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9):3647.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4

[作者: 中山联社 蒋纪华点击数: 2116更新时间: 2009-12-21]

农村融资难可以说由来已久,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难题。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起步早,但发挥的效果有限,农信社管理体制几经变革,制度建设长期不顺畅,存在10年之久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在1999年被国务院统一取缔。进入2000年,在农村推行信用村建设和小额贷款模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3年农信社深化改革,成效明显,大多数信用社恢复盈利能力,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但是农村金融需求仍然远大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值得深入探讨农信小额贷款难的深层次原因。

一、中国农户小额贷款的历史供给研究

(一)中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据统计,我国现约有2.4亿农户,其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至少有1.2亿户,而且“三农”资金缺口每年约在l万亿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9年6月13日发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显示,非正规金融占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半壁江山,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性投入,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消费支出,这是未能充分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例证。

(二)农户小额贷款难题的历史渊源。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性原因。在长期重点扶持工业政策的指引下,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长期存在,引导农村资金不断流向工业和城市。同时由于农户数量多、金额小、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的先天不足,农户小额贷款开展缓慢,即使有国际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推动,由于缺乏内在的推动力,从规模和效益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都不尽人意。

(三)中国小额农户贷款实践历程。根据张转方教授的研究,我国小额信贷最早从1981年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在内蒙古8旗开展的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开始,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主要在国际资金和技术支持下,由国内非政府组织操作,多采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下的“小组贷款”形式(可见对孟加拉国尤努斯银行的借鉴由来已久),由于大多数项目没有后续资金,小额信贷不可持续。第二阶段是项目扩展阶段,由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主导“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以“扶贫贴息贷款”的形式发放到户,由于“造血”功能的缺失,项目减少了贫困人口的数量,但过多侧重于“补贴”性质,贷款还款率低,财政压力大。第三阶段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和各类项目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农信社为主导,在新用户和信用村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第四阶段是商业性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阶段,在银监会推动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小额贷款体系日趋完善。

二、小额信贷的国际考察

表1:格莱珉银行历年主要经营指标

(Key Information of Grameen Bank in USD)

1995-2007年(单位:百万美元)

指标 1995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利润 0.37 1.03 6.12 7.00 15.21 20.00 1.56存款 94.77 162.77 227.66 343.52 482.92 634.28 758.9

贷款 294.77 218.04 274.04 331.76 427.25 475.74 529.544 存款/贷款 32% 75% 83% 104% 113% 133% 143%投放贷款 333.17 271.99 369.32 435.10 611.74 726.97 731.49贷款累计额 1404.60 3667.52 4180.21 4615.31 5227.05 5954.02 6685.5贷款会员(百万)2.07 2.48 3.12 4.06 5.58 6.91 7.41覆盖乡村数量 35,533 41,636 43,681 48,472 59,912 74462 80678雇员数量(人)12,420 11,709 11,855 13,049 16,142 20885 25283支行数量 1055 1178 1195 1358 1735 2319 2481

数据来源:格莱珉银行官方网站 http://,笔者翻译。

国际上比较成功的模式有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其中,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简称GB)由该国的经济学博士尤努斯创建,又称“穷人银行”,以帮助穷人脱贫为己任,同时提供给书培训、教育等社会服务,具有福利主义的倾向,96%以上贷款者为农村妇女,单笔金额小,在50美元到100美元之间。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建立贷款者村民小组,相互监督,降低违约风险。贷款的利息要高于商业银行利率,达到了16%~20%。实行“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的组织结构,该行贷款会员数量不断扩大,2007年会员数量741万人,覆盖孟加拉80678个乡村,支行2481个,聘用员工25283人,存款7.59亿美元,贷款5.30亿美元,累计实现贷款66.86亿美元,连续9年实现盈利。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简称BRI)主张走商业化的道路,更注重盈利,贷款在300美元以下,不需要任何抵押,300美元以上的贷款,可以用汽车、土地等物品作为抵押。贷款利率为年利32%(可浮动)。

可以看出,两种银行模式具有以下相似点:认为穷人也具有生存的能力,每个人都有获得贷款的权利,而且穷人也是讲信用的,无偿的慈善会抑制穷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因此贷款可以实行比较高的利率。

三、中国小额信贷问题的经济学解释

大量的研究结构表明,全国各地大部分农户普遍难以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有学者认为,目前民间借贷的比重很大,约占农户借款的70%左右。制约农户小额信贷难的因素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额贷款机构缺少全国统一的机构。GB和BRI的组织结构非常相似,都有全国总部、大区分行、地方支行和小的营业所,不同的机构职责不同,总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监管、人事管理、外部关系协调等大的方面,越靠近基层,更多负责业务的具体操作。在中国的小额信贷实践中,缺少全国统一的组织架构(农业银行更多地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无论是农信社,还是小额贷款公司,都各自为政,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管理办法,虽然经营灵活,但同时也失去了统一的培训和管理,防范风险能力往往偏弱。

(二)偏低利率导致小额信贷资金的短缺性供给与非理性需求。想要发挥出小额信贷的效用,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小额信贷业务利率由国家管制,虽给予相关优惠,但仍相对较低。这将导致很多问题:一是低利率不能弥补成本,资金供给减少,导致小额信贷不能可持续发展。二是低利率导致大量的需求,同时产生高违约率。借款者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白送”的礼品,可

图1:利率管制下的小额信贷需求供给曲线

以不按期归还甚至根本不必归还,从而造成低还贷率。三是低利率往往使贷款难以达到真正贫困者手中。因为低利率使部分借贷者有利可图,产生了经济寻租。最终表现为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大部分没有得到满足。如图所示,市场均衡的需求和供给决定了一个市场均衡

价格:利率R0和信贷量Q0,此时的市场利率是偏高的。在政府对小额信贷利率进行管制时,利率降低为R1(R1< R0),而市场的需求数量上升到Q2,市场供给数量降低为Q1,Q2—Q1的差额就是市场未满足的数量。

(三)小额信贷的客户定位存在偏差。由于利率的管制,发放微型贷款的收益远远不能弥补成本,因此,金融机构选取的客户对象范围狭窄,多为家庭较为富裕的农户或个体工商户,而广大急需贷款的较贫困家庭往往不能提供所需的担保或抵押而获得不到小额资金支持。GB和BRI开展的微型额度贷款,约合几百元人民币的贷款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就很少能够看到。从根本上讲,之所以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微型贷款,一是由于利率的管制,贷款需要有一定的规模才能获益;二是由于对穷人缺乏信任,不敢发放无担保贷款。

四、破解难题的制度建议

(一)树立“穷人也讲诚信”的理念。近年来,农信社真正支农贷款余额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对缺乏抵押物的农户诚信状况没有信心。只有让农户意识到,小额信贷不等同于扶贫贷款,它是以还本付息为首要条件的,而不是对农户的补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小额信贷的良性、商业化运作。

(二)合理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农村金融市场贫血,小额信贷就缺少资金的支持,各级政府应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金融市场。

(三)适当调整小额信贷利率水平。由于我国对于高利贷仍相当敏感,而民间借贷利率一般明显高于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被认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对于小额贷款来说,如果无法采用高利率,小额贷款模式实际难以与民间非正规的发达的信贷进行竞争,其经营往往难以持续。如何规范小额贷款的高利率行为是关键。对此,可以借鉴南非《高利贷豁免法》做法。南非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超过21%是违法的。但是,对于5 000美元以下的贷款,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不管利率是多少,到小额贷款管理机构登记并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即可。只要登记就被认为是合法的。针对我国实际,可确定一定的贷款额度,在额度以下,贷款利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而超过额度则要实行商业银行的利率。既防止利率过高,又要防止部分机构化整为零,冒名发放小额贷款。

(四)明确小额信贷客户的范围。与国外的GB和BRI模式有区别,中国贫困人口的数量已大幅减少,因此小额信贷的客户标准不仅包括贫困线以下人口,还应将从事家庭养殖、小作坊生产的农户纳入进来,同时小额信贷的资金额度应适当提高。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5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小额农贷”)是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产品中最适合“三农”特点、最受农户欢迎、最有影响力的贷款品牌,也是农村信用社推出的化解农户贷款难以及突破贷款营销瓶颈的有效措施,为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任用。但从近几年的检查中发现,小额农贷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将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乃至经营发展,应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问题

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评级授信水分多。一是盲目扩大授信范围。部分信用社将小额农贷授信范围扩大到不属于本辖区的场镇个体商户,更有甚者打政策“擦边球”,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纳入了小额农贷的评级授信范围,并且授信额度较大。如某某在经营所在地被授信3万元,又在其户籍地被授信5万元,而实际偿债能力只有5万元,一旦发放,将产生较大风险。二是随意确定授信额度。小额农贷一般一至两年核定一次,到期后必须重新评定,为了不影响贷款发放,一般都要求在一至二个月完成,由于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少,评级授信农户多,每一名信贷人员一般要负责1000-1500户农户,逐户进行审定不可能完成任务,闭门造车、走过场图应付不可避免,授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同时部分信贷人员在授信评级中,往往人为为亲戚、朋友、熟人提高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埋下资金隐患。三是评级授信基础差。在小额农贷推行期间,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未加以规范,没有达到“一户一档”的要求,有的档案连基本的家庭户主、家庭成员都未详细记录。同时未对农户的基本信息完全录入计算机,导致贷款发放时检验费时费力,审批发放时间冗长。

贷款授信权限过大,信用风险不断出现。为切实解决农户贷款需求和信用社贷款营销难题,县级联社对基层社的信贷权限进行了放宽,基层社的发放权限达到了3至5万元,小额农贷最高限额扩大到了10万元,这些措施刺激了贷款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信用风险。以蓬安县农信社为例,2008年6月末,小额农贷余额3455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1.6%,其中不良贷款余额6388万元(五级分类),占不良贷款总额的27.9%,而不良贷款中3万元及其以上的4312万元,占比高达67.5%。

贷时审查不严格,违规放款现象多。一是冒名顶替现象突出。由于小额农贷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而且利率比其他贷款优惠、手续简便,一些农户“借鸡下蛋”,将贷款转手就以高出小额农贷2-5倍的利率借给他人,从中牟利。前几年不少村社干部在收取各种税费时,不但叫农户到信用社贷款缴纳,甚至还直接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贷款垫缴,并且认为不是自己用的钱,就根本不想办法归还。这种“自借他用”、“私借公用”贷款方式最具欺骗性,也具有较强隐蔽性,很容易造成资金损失。二是化整为零现象普遍。一些信用社为追求收入,盲目扩张信贷规模,对一些认为有较强偿还能力的客户,采取规避上报审批的方法,利用小额农贷基础差的漏洞,将贷款化整为零,分别发放给家庭成员,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核定发放、发放未核定小额农贷现象。三是违规垒大户现象不断出现。一些冒名顶替、化整为零贷款在到期后不能到期偿还,信用社为保全资产,只好将其归为一户,导致风险系数不断增大。

贷后管理不到位,潜伏风险隐患大。检查中发现,基层社在小额贷款贷后管理中存在“五少”现象。一是主动宣传少。部分农户对小额农贷一知半解,更有甚者把小额农贷理解为政府“扶贫”款,对小额农贷缺乏全面了解。二是风险认识少。部分信贷人员对小额农贷的风险认识模糊片面,认为小额农贷是贷款中风险级别最低的,凭对借款户信用程度的准确把握,就能有效防范风险,风险意识淡薄。三是档案资料少,尤其是借款人信用记录等关键资料少。1

四是贷后检查少。有的贷款一年难以看到一份贷后检查报告,而且检查报告寥寥数语,无法全面了解其风险状况。五是清收措施少。对小额农贷形成的不良贷款,认为其“额小”而懒于问津,缺乏有效的清收措施,直接影响了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

对策

注重调查质量,下真功夫夯实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得牢,质量才能有保证,尤其是要简化小额农贷的发放程序,方便农户贷款,就必须提前打好贷款调查关口。一要坚持能力为重,要切实深入到农户家中,实地查看、测算,特别要准确把握眼前困难与长远发展的内在联系,注重分析偿还的可能性。二要坚持人品为先。小额农贷的生命是信用,失去了信用,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根基。因此,在评级授信中,要通过向其邻居打听,征求村社干部意见等方式,广泛了解授信对象及家庭成员的信用观念和道德人品。三要坚持信息完整。要对授信调查工作安排合理时间,制定详细计划,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收集有效信息,避免“闭门造车”现象再次出现。同时要集中力量对小额农贷基础薄弱、核定金额不准的信用社进行专门补课,完善信息录入,纠正不合理授信情况,确保授信质量。

严格审查程序,分级控制授信权限。一是改变授信审查程序。对超过基层社权限的授信在坚持基层社集体审批的基础上,县联社确定审查员提前介入,对申报对象实地调查(可采取典型、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整信用等级和额度,同时严格授信范围,防止盲目授信。二是实行区别授信制度。根据信贷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客户评价等,对信贷员实行星级管理,区别授信,并适度控制授信权限。根据经济发展条件的不同,对1、3、5、10万元的授信权限分别由信贷员、信用社、片区主管、资金营运部进行分级认定。三是严格审批发放程序。各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要对超过1万元的小额农贷进行集中审定,并邀请当地的村社干部参与审定工作,认真采纳他们的意见,进一步纠正核定过程中的偏差。同时对贷款的用途要认真审查,防止转移用途。

完善激励机制,保证贷款营销质量。一是完善小额农贷营销办法。将小额农贷的营销纳入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项目,根据信贷人员近三年的营销平均水平和增长量合理确定当年发放总额,与绩效工资挂钩,根据当年结息收回率的高低进行年终兑现,为防止突击放款、弄虚作假,当年兑现总额的30%专项存储县联社,实行当年考核隔年兑现,对发现的上一年“水分”进行剔除。二是完善小额农贷奖惩机制。按照“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效益”的“四包”责任制的要求,设立“小额农贷突出贡献专项奖”,对超额完成营销任务且贷款质量符合要求的信贷人员进行重奖,建立“小额农贷管理红黄牌制”,对出现违规放款行为和管理不规范的信用社进行黄牌警告,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信用社,其负责人将被约见谈话和经济处罚,其直接责任人将被“红牌”罚下,实行待岗收贷,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以此激发信贷人员的责任感和营销小额农贷的积极性。三是加快信贷文化建设。在经营成功的企业里,居第一位的并不是严格的规章制度或利润指标,更不是计算机或任何一种管理工具、方法、手段,而是企业文化。长期以来,信贷作为农村信用社最大同时也是最传统的经营产品之一,一直是最主要的创利渠道,只要重视和强抓合规信贷文化建设,就抓住了发展的核心,信贷文化既是制胜的基本点,又是发展的动力源。

加强员工教育,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员工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小额农贷的关键,提高了员工的思想素质,也就相应提高了防范风险的能力。首先要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对员工尤其是信贷人员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关系,慎用手中权力,勇担发展重任,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湛、客户评价高的信贷营销队伍。其次,要加大对违规放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稽核员的监督职能,对小额农贷中新增贷款进行逐笔序时稽核,坚持与核定登记簿核对,查是否存在超权限、超范围现象,坚持与计算机信息核对,查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现象,坚持与外部客户核对,查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现象,坚持与“五级监督”结合,保证贷款核查的连续性、有效性。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因人而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清除信贷队伍中害群之马,保持信贷队伍的纯洁和旺盛的战斗力。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篇6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贷款风险管理规范:

第一章 依法合规

第一条

公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政策规定、信贷管理制度等,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增强贷款风险防范的能力。

信贷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小额贷款公司政策规定、与贷款业务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等,熟悉和掌握其内容,要求从思想上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意识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贷款的发放质量,才能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产生,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才能保障贷款的安全,才能有效预防和降低业务风险。

第二条

找准市场定位,分散贷款风险。公司应立足于改善小企业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缓解县域、“三农”及微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监管部门所规定的业务区域和放贷限额、利率水平,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优化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

严格放贷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信贷风险的产生。根据公司信贷管理制度和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审查贷款的发放对象,应对照贷款发放的基本条件,确保贷款投放效果。优化工作流程,实行审贷分离,相互制约,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的发生。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也是第一清收责任人。风险控制岗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和控制,承担审查和控制失误的责任。信贷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

第四条

严格贷款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正常任何一笔小额贷款业务,均应按照信贷业务人员对客户贷款申请进行调查、核实,风险控制部门审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的程序办理。

第五条

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 违章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和贷款退出机制。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对存量贷款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对企业存在隐患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及时预警,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有可疑因素的企业贷款应尽快退出,不得再增加贷款。

第二章 贷前审查

第七条

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按照公司贷款操作规程的要求,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将信贷业务重点投放到“三农”及微小企业,根据贷前客户实际情况,落实相应贷款保证措施。

第八条

风险控制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信贷业务部门提交的客户借款申请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督促信贷业务部门人员按要求申报信贷业务,报全或补全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事项、申报材料规范程度进行简要评价、说明,为信贷审批委员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有效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

第九条

合规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申报信贷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小额贷款和公司政策规定;审批权限、申报程序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贷款操作规程之规定;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对于客户不能提供的信息是否已说明原因等。

第十条

审查申报业务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贷款对象:审查信贷业务是否在本公司业务受理范围之内,跨越合肥市区及所辖三县的异地业务不得受理;

(二)贷款限额:审查申报信贷业务金额是否超过风险限额;单笔信贷业务申请金额是否符合“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5%”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审查信贷业务期限是否符合本公司“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的规定;

(四)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用途是否明确;

(五)担保方式:审查信贷业务担保方式、担保率等是否符合可以覆盖贷款金额。

第十一条

个人类信贷业务必须审查的资料

(一)业务申请书

(二)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共有人)身份证明资料、户口本、结婚证、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

(三)抵押物、质物产权证明资料,必要时提供经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四)与贷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五)提供借款申请人资金的证明资料;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证明等。第十二条

对企业信贷业务必须审查的资料

(一)业务申请书;

(二)申请人、担保人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或政府的有关批文、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借款或担保的决议书及授权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贷款证(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申请人、担保人的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在内的完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调查人员应在调查报告中注明该财务报表是否可以采信;如财务报表无法采信,应补充能够证实申请人资产、负债实际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抵(质)押品产权证明、必要时提供经我公司认可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与贷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六)贷款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银行对账单(至少最近的一个季度);

(八)年度纳税申报表及近几个月的纳税申报表;

(九)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证明等。第十三条

审查申报资料内容是否完备性,主要包括:

(一)业务申请表:审查是否按要求逐项填列,对于不能提供的信息是否说明原因;

(二)项目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否包括对借款人分析、项目分析、产品和 3 市场分析、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评估、财务效益评估、不确定性分析、公司相关效益与风险评估及总评价等方面内容;

(三)信贷分析:审查是否对信贷业务拟采用的担保方式进行分析,对于没有提供的信息是否说明原因;

(四)财务会计报告:审查是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财政部门核准、是否有会计报表附注。对未经审计或核准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说明了原因,是否对未经审计或核准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可靠性进行必要的分析评价或说明。事业单位法人财务会计报告如未经审计或核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十四条 贷前调查重点内容。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均应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出发,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查认定和复查。

(一)贷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

1、调查认定借款企业、担保单位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发生吊销、注销、作废等情况,是否办理过年检,有无内容、名称、法人变更;

2、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印鉴是否真实有效;依据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所载事项,认定授权委托人是否具有签署有关借款法律文书的资格和条件;

4、对清单所列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变现能力进行认定,是否属法定可抵押、质押的财产物品;抵押物、质物的权属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5、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营业执照中所列经营项目,项目建设是否有有权部门的立项批文;

6、对借款人、担保人的《贷款卡》进行核实认定。

(二)贷款的安全检查性调查

1、调查评价借款单位及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企业法人的经营能力、决策水平、个人品德情况;

2、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注册资金、固定资本、自有资金及资产负债情况;

3、计算借款单位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投资收益率等;

4、调查抵押物是否参加保险,是否为重复抵押;

5、调查认定抵押物使用年限、使用寿命与期限的一致性;

6、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物的变现能力。

(三)贷款盈利性调查认定

1、借款人拟实现的经济效益;

2、借款给公司带来的效益,预测利息收入情况等。

第十五条 若信贷业务初审时被否决,风险控制部门应及时告知信贷业务部经办人员,并说明具体原因,该业务自行终止或由借款客户补全相关材料后进行复查。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一律不得发放贷款:

(一)借款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或违法经营活动;

(二)借款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股本金或法定资本金、实收资本不到位的;

(三)自筹资金不到位的,投资有缺口的企业项目;

(四)有劣迹行为的;

(五)无偿还能力的;

(六)有结欠贷款利息且无还款计划的;

(七)在实行租赁、承包、联营、兼并、合作、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及未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集资金额较大的;

(八)存在重大贷款风险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对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审查认定为合格的贷款项目,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规定进行贷款审批。

第十八条 任何一笔贷款,需经公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第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发放贷款。贷款申请被公司信贷审批委员会批准后,信贷业务部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若属于抵押或质押贷款,要办理相应的抵押(转让)手续和核保手续,查收抵(质)押物品。全部贷款文件备齐、合格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借款人及其保证人在贷款合同、借据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合同正式生效,由信贷业务部经办人员填制相应的贷款付出凭证,按程序报批后由会计、出纳人员进行复核并做账务处理。风 5 险控制部人员全程参与上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程序,严格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章 附 则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及评价研究 篇7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关注的焦点,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中国的关键。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富则中国富。但农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民致富的“瓶颈”,因此中国政府在各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收缩其在农村的机构和业务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此,央行先后制定印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等具有操作性的文件,并在北京召开了“总结推广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立信用村(镇)”座谈会,对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扩大创建信用村(镇)试点进行部署[1]。但通过笔者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实际调研发现,农村信用社普遍认为这类贷款风险较高,但收益并不高,发放此类贷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使得这类贷款出现了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较大矛盾。针对这种状况,许多实际工作者和相关领域的学者,从政府如何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如何配合等角度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制约小额农户贷款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农村信用社认为该类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缺乏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入手进行相关研究,是迄今为止未能抓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惜贷的根本原因。正是基于此,本文拟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评价方法,以利政府以及农村信用社正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强化其风险管理,使其能够健康稳步发展。

1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具有门槛低、灵活性强、数额较小、简便快捷、勿需担保等优点,在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业扩大再生产,帮助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显示了其独特的作用,起到了明显的积极效果,是未来中国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贷款形式,也是中国政府和农户希望在未来得到大力发展的一种贷款。但信用社在发放小额农贷中,面临的诸多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客观因素。

1.1 自然因素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生产的资金需要[2],但农业是典型的弱质产业,特别是农业中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面临着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影响,在目前中国农户整体素质相对不高以及受技术水平的制约,种植户因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养殖户因疫情影响造成“空栏”现象时有发生,在农户蒙受重大损失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给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也因此成为不良贷款。

1.2 借款人风险

至今农民仍是中国的弱势群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水平相比,其差距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1.8:1扩大到2003年的3.2: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为5-6:1,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3];教育、医疗等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农民的弱势状况,农户每年的收入在扣除当年必须的生活开支后所剩无几,一旦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子女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等,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即使有联保户负连带还款责任,但因联保农户自身的弱势,使连带还款能力也较低。

农民对市场的预测和掌控能力普遍较低。在中国农村,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相对偏低,多数人活动范围狭窄、信息相对闭塞,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及把握能力不强,种植养殖存在盲目跟风现象,加之当地政府对其引导至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一旦遇到市场行情出现不利的变化,预期收入就无法实现,甚至把本钱赔光。

农村信贷环境较差。虽然市场经济在中国已提倡和实行多年,但是,农民对市场经济仍然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惯性思维模式并未完全褪去,与城镇相比,农村信贷环境较差是不争的事实。“认为贷款是国家的钱,不贷白不贷,多多益善”,却很少想如何去偿还,偿债意识不强;信用社收贷款时,便四处躲藏或赖债不还,逃废债现象逐渐增加。现行法律对债务人的约束软化,执行难问题突出,使一些欠款户的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债务人赖债有利,赖账有理的心理,导致还贷还息信用意识淡薄。

1.3 债权人因素风险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管理手段相对滞后,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在中国的金融业中,农村信用合作社遍布于广大农村,受生活环境、交通便利等因素影响,高素质人才的补充受到制约,造成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较低。多次隶属关系上的变化,造成信用合作社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商业银行,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预测与风险规避缺乏认识和重视,在信贷等级评定时,对农户个人信誉、还款记录、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缺乏一套切合地方实际、科学完整的评定办法,信用等级评定主观性、随意性较大,农户档案较为粗糙,甚至存在应付的现象,操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面临着信贷资源配置上的机会损失,表现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设信用村镇,是国家赋予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重任,因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中均执行了较低的利率,但农村信用合作社又要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国家并未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的利率损失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或税收等优惠。

1.4 政府风险

各地方政府,尤其县、镇、乡级政府组织,在制定当地发展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时,往往重工轻农,即使是重视农业,也往往因主要领导的更迭而此一时彼一时,政策的连续性不强,出于政绩的考虑,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行政干预,在发展农业的技术扶持力度上各地参差不齐,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转移机制建设中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2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评价

要化解政府主导型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中的矛盾,就需要政府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此类贷款的风险大小进行评价,为此,笔者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进行了层次模糊综合评价。

2.1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评价指标的选取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即指标概念必须明确,具有一定的科学内涵,能够较客观地反映复合系统内部结构关系;二是客观性原则。即指标必须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不能凭主观设计;三是可行性原则,即指标内容应简单明了,有较强的可比性,而且易于获取,便于操作;四是慨括性原则,即建立指标时应尽量选择那些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4]。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风险实际,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自然因素、债务人因素、债权人因素和当地政府因素四个方面17个指标。见表1。

2.2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调查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指标多数是定性指标,而且各地区基本环境差异较大,导致不同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来自不同方面的风险大小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可以用一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但各个指标权重的确定和状态的描述均应针对不同地区分别进行。鉴于此,我们设计了调查表,以BD地区五个县30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两个银监局作为调查样本,选取了100位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管理人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人员、银监会监管人员作为调查对象,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进行了调查评价。调查表中,分别设计了一、二级指标的权重栏,由评价人按权重之和为100%给出赋值,对二级指标评价,针对各指标的实际内涵给出了四级或两级较贴切的评语描述,由评价人去选择。详见表1。

附注:①带“※”的指标为逆向指标;②信贷资源机会损失指将资金投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比投放于其他类贷款上收益低;信贷资源机会收益指将资金投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比投放于其他类贷款上收益高[5]。

2.3 BD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层次模糊综合评价

2.3.1 各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次调查中,回收有效评价表95份,权重的确定是以此为基础上,采用归一化的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出,结果见表2。

2.3.2 评语集的建立

评价集分为四级,分别是风险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低。二级指标评语集,正指标中设四级评语的,与评语集同方向一 一对应,正指标中设两级评语的,与评语集同方向两端对应,逆指标中设四级评语的,与评语集反方向一 一对应,逆指标中设两级评语的,与评语集反方向两端对应。

2.3.3 隶属关系的确定

按回收的95份调查评价表的评价情况统计后计算确定,例如,对单项指标“自然灾害的偶发性”而言,有6人评价为“大”,占6.3%;有40人评价为“较大”,占42.1%;有35人评价为“较小”,占36.9%;有14人评价为“小”,占14.7%。则单项指标评价“自然灾害的偶发性”的隶属度为(0.063,0.421,0.369,0.147)。BD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评价结果见表2。

2.3.4 综合评价

r1=(0.423,0.577),

D1=(0.0630.4210.3690.1470.0420.5480.2630.147)B1=r1×D1=(0.0510.4940.3080.147)

同理B2=(0.2080.4790.1970.116)

B3=(0.2430.3410.2480.169)

B4=(0.2980.4550.1390.108)

A=R˜×B˜=(0.2010.4580.2140.127)

根据计算结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BD地区的债务人因素和当地政府因素对贷款的风险影响较大,特别是当地政府因素“风险一般”和“风险小”的程度分别为0.139和0.108;自然因素和债权人因素对贷款的风险影响相对较小。

总体来说,BD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低”的程度分别为0.201、0.458、0.214、0.127。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BD地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为较高。笔者将上述评价结果反馈给所选取的调查样本和调查人,反馈回来的意见是: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评价结果基本与现实风险状况相吻合。之所以自然因素和债权人因素对贷款的风险影响相对较小,主要是BD地区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由此带来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损失不大,与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周期、发生时间的掌握与避免措施相关的风险也较低;债务人因素和当地政府因素对贷款的风险影响较大,主要是近年来,BD地区的主导性特色农产品,如草莓、桃、苹果等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农民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和把握的准确性较低,BD地区农村信用环境不高,当地政府尚未建立起农业风险转移、补偿机制、在农业技术扶持方面力度不大。

3 启示

作为政府主导型的特色贷款,政府应针对该贷款的特色风险,出台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为此,应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与监测机制,定期(如一年)进行评价;根据各个地区的风险评价结果,出台实施相应的化解措施,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作为该贷款的风险转移机制,加大支农再贷款力度并给予优惠利率,建立小额农贷专项准备制度、财政补贴制度等作为该种贷款的风险补偿制度;此外,建立自然灾害的预警机制,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协会的成立,作为该贷款的良性环境培育机制。

作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应积极行动,努力规避、化解贷款风险,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中,努力避开自然灾害的时间,实施不同经营方向的农户互保制度以提高联保户的连带还款能力,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赔制度,对因贷款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贷款损失,实行责任人自赔,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业人员的素质,改善管理手段,强化风险管理工作。

4 结论

本文分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临的自然因素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引发的风险、债权人自身因素引发的风险和政府方面引发的风险,构建了由两级17个指标构成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选择BD地区作为评价地区,设计、发放评价表进行调查,选用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进行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评价,验证了评价方法的可操作性,并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特点和发展要求,得出了由政府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启示。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孙若梅,任常青.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2]李中坚.对小额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甘肃金融,2003(12).

[3]温涛.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

[4]闻琚,刘兴华,周建波,黄志强.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在黑河中游项目后评价中的应用[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6,4(4).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思考 篇8

为适应市场定位和发展的需要,自2011年开始就对辖内农户开展农户评级授信,至2014年6月累计参评乡镇26个乡镇,农户14.9万户,公开授信28.1亿元,累计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6.8亿元,惠及农户1.12万户,有效改善了辖区信用环境,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壮大,获得了地方党政和农户的一致好评。

一,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地方信用环境,提升农户信用意识。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我行注重宣传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截止2014年末,在全县15万户农户中内开展了农户评级授信,共评出一级信用农户1.8万户、二级信用农户4.6万户、三级信用农户5.3万户。通过信用等级评定的张榜公布、信用户授牌、信用户贷款受益等,引导部分原来信用程度不高、不讲信用的人主动想方设法清偿贷款,请求重新为其评定信用等级,一些欠贷农户主动归还拖欠多年的贷款,实现了由“要我还贷”到“我要还贷”的转变。目前,辖内农户普遍感受到信用已经深刻影响到农户家族地位、邻里关系等诸多方面,决定农户在当地的个人威望,已成为生活中的一张名片。

(二)有利于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实现社农双赢。通过信用评级,农村信贷需求得到了较好满足,金融服务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印象显著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越来越高。小额农贷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调整了县域农业产业化结构,加快了农民致富步伐,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呈上升趋势,2013年人均收入达到了14522元。贷款大户在信贷资产中集中度较高,因此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风险,而且贷款大户通常风险缓释能力较差,一旦出现违约将使农商行面临巨大损失。而小额农贷有客户多、投向广、单笔额度小、流动性强的特点,大力发展小额农贷可以有效的分散农商行信贷资产的结构性风险。

(三)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农户信用评级,大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农户评选活动。截止2014年12月末,全县村镇参评率达到98%,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15万户,己评定信用农户12万户,农户信用评级遍及全县26个乡(镇)的357个行政村。通过农户信用评级,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活动,大力营销“福惠农”“福祥便民卡”,等信贷产品,农户贷款大幅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小额信贷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客户经理存在惧贷心态。小额农贷单笔金额小,户数众多,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千差万别,而基层网点客户经理数量有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所以在发展小额农贷业务时往往力不从心,贷后管理更容易滞后,出现不良。小额农贷因为户数多,手续繁琐,单户收息少,不易完成考核指标等原因,造成部分客户经理有“懒贷”的心态;而且由于贷款追责日益严格,部分客户经理怕发放小额农贷之后难以收回,有“惧贷”的心态。

(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有待完善。在这个抢占市场的转型跨越关键的时期,怎样让那些信贷人员以一个积极的态度营销个人小额贷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社自2010年开始绩效工资改革以来,考核制度日益完善,但对一线信贷人员工资的倾斜力度还有待提高。当信贷工作人员去面对最具挑战性的信贷工作时,却得不到与之相匹配的薪资待遇,信贷工作人员就会借口工作风险大而变得消极,不去拓展客户。另外,部分基层支行还存在吃“大锅饭”的思想,在实际分配绩效的工资时,仍然不能走出平均主义禁锢。

(三)评级授信“规定动作”不严谨。农户评级授信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量大,联社对评级授信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各信用社在评级授信年检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实公告发布、集中年检、上门调查、张榜公布、凭证放贷等关键环节,以保证评级授信年检结果的真实与准确。但部分信用社合规意识不强,评级授信流程不严谨,相关“规定动作”没有做实,以至于不敢凭证放贷。

三,对发放农户信用贷款明启示

(一)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素质,组建贷款营销团队。可以借鉴保险公司培训员工的做法,加强员工对于社会关系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知识了解,提高员工的营销意识和营销技能,强化对员工营销内涵的认知,使自己营销行为达到客户满意的要求,创造相应的营销价值。鼓励信贷营销人员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进行市场调查,深入了解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尽可能掌握客户实质的经营状况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等,尽快适应新时期信贷营销工作的需要。同时,建立专门的营销队伍,可以通过考试竞聘选拔选拔一些有能力、素质全面的大学生员工补充到营销队伍,让这批人员在信贷管理、吸收存款的目标上努力。

(二)赏罚明确,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增大信贷人员认真工作的积极性。对信贷客户经理来说,要建立权、责、利对等的营销考核管理机制,三者要有机统一。合理评估信贷人员放贷的风险以及获益的比例,实现信贷人员按劳取酬,确保其在营销贷款方面的积极性。考核指标要多样化,在考核中要考核与贷款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指标,也要考核存款、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营销能力,并将信贷员的收入完全与管理考核制度挂钩,实行超额加收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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