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

2024-08-29

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通用7篇)

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 篇1

Foreign expert certificate handling process 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新的申请表

the employer should submit the new application form for online processing of the certificate 一,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1、护照有效页内信息内容1, valid passport data page

2、护照照片2, passport photos 二,教育信息Two, education information

1、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版,入境后需带原件)1, education certificate and relevant job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scanned version, original copies are also required after entering China)

2、受教育经历(自高中填起,中间不要断档

2、educational experience(since senior high school, please provide information regarding any gaps)三,工作信息Three, Employment details

1、工作经历(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

1, work experience(more than three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四,随行家属

4.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

1、护照有效页复印件1, a valid passport copy

2、护照照片2, passport photos 五,培训经历 是否受过其他培训 如果有请如实填写

Training experience(Do you have any experience with training others? If yes, briefly describe in the space below)

六,志愿者经历 是否有过志愿者经历 如果有请如实填写In six, Voluntary experience(Do you have any experience with volunteering? if yes, please give a brief description in the space below)七,补充信息Seven, supplemental information 提交信息,等待内容初审(七—十个工作日出结果,如发现内容缺失或错误,批注后发

回修改,重新提交)

Submission information, You will be contacted 7 to 10 working days after the submission of

your application.If any required content is missing or if there are errors, please rectify and resubmit the application.内容初审通过打印申请表,If the application is successful an online document stating this

may be printed from the relevant website.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

Document requirements 一,用人单位的一个申请An invitation letter from a Chinese employer.二,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copy of valid passport(staff will check the original passport)三,受教育经历(自高中填起,中间不要断档)

educational experience(since senior high school, please provide information regarding any gaps)

四,工作经历(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work experience(more than three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五,健康证明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境外健康证明需要到中国长春健康体检中心认证,境内需要直接到长春健康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三—五个工作日出结果)5.a copy of medical certificate(certificates from foreign countries should be authorized by the health examination centre of Changchun, China;domestic citizens may take the medical examination at the health examination centre of Changchun, China, results will be released within 3 to 5 working days 六,聘用合同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copy o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the original copy will be checked)七,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a copy of the proof of residency produced by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the original copy will be checked)

八,随行家属

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

1、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In 1, copy of valid passport(the original copy will be checked)

2、护照照片2, passport photos

3、健康证明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3, a copy of the medical certificate(the original copy will be checked)九,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copies of education certificates and relevant job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s(the original copy will be checked)十,聘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In ten, copy of the employer’s business licence 十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copy of the agent ID 现场核对网报内容是否与纸质材料相符,等待受理结果(七—十个工作日出结果,登录系统查看)

Please check the consistency of the submitted material, both online and in paper form, before submission.Allow for 7 to 10 working days for processing.You may log onto the website to view the results of the submission.审批通过,前往办证窗口领取证件。Once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approved, proceed to the application counter to obtain your documents.邀请确认函办理流程

Invitation confirmation process 用人单位前往审批窗口报送所需材料

The employer submits the required materials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y 一,作许可复印件(当场检验原件)

First, working permit(original copy is inspected at the scene)二,用人单位的一个申请

Second, an application from the employer

三、外国人在华保证书

Third, foreigners present letter of guarantee in China

四、被邀请人的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Fourth, a copy of the invitee’s passport photo page

五、被邀请人的简历

a resume from the invitee

1、教育简历(中英文)Education record(in English)

2、工作简历(中英文)Working history(in English)六,被邀请人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photo copies of the invitee’s education certificates and relevant job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s

七、用人单位的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复印件

photocopies of the license from the employer, copy of the employer’s business licence, certificate that authorizes the running of a school, tax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八、用人单位今年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the employer’s three-month duty-paid certificate

九、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a photocopy of the Agent’s ID

初审材料通过等待结果(三—五个工作日)前往办理窗口领取邀请确认函.The material passes initial evaluation, results shall be released within 3-5 working days, receive the confirmed invitation letter at the application window.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Work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 用人单位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送所需材料The employer may submit the required materials at the entry-exit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Public Security Bureau 一、一个申请一张函

one application for one invitation letter

二、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申请表(填写后须由本人签字)

foreigners fill in an application for a residency permit(signature is required by the applicant)

三、受聘人员护照复印件及原件

the original and a copy of the employee’s passport

四、受聘人员外国专家证复印件及原件

a copy and the original of the employee’s foreign expert certificate.五、受聘人员在华居住证明原件(入境后24小时之内必须在当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住登记)

the original copy of the employee’s proof of residency(Registration must be completed within 24 hours after entry at any local police station)

六、受聘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

a copy of the employee’s health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七、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有合同复印件

a copy of the contract signed by both the employer and the employee

八、随行家属

accompanying members 1.护照复印件及原件 the original copy and a photocopy of the passport 2.华居住证明原件(入境后24小时之内须在当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住登记)The original copy of the proof of residency(Registration must be completed within 24 hours after entry at any local police station)3.健康体检证明 health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九、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a photocopy of the certificate of the employer’s business licence

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a photocopy of the agent’s ID

初审材料通过等待结果(七—十个工作日)前往办理窗口领取。

The material passes initial evaluation, results shall be released within 3-5 working days, receive the confirmed invitation letter at the application window.工作许可证办理流程

Work permit procedures 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新的办理证件申请表 the employer should submit the new application form for online processing of the certificate 1 基本信息

1.basic information(1)护照有效页内信息内容

(1)valid passport data page

(2)护照照片

(2)Passport photos 2.教育信息2.education information(1)、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版,入境后需带原件)

(1), certificate of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 occupational qualifications and references(scanned version ,please supply original copies)(2)、受教育经历(自高中填起,中间不要断档)

(2).educational experience(since senior high school, please provide information regarding any gaps)3.工作信息

3, job information(1)、工作经历(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

(1).work experience(more than three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4.随行家属 4.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1).护照有效页复印件(1), copy of valid passport(2).护照照片(2).Passport photos 5.培训经历(是否受过其他培训 如果有请如实填写)5.Training experience(Do you have any experience with training others? If yes, briefly

describe in the space below)

6.志愿者经历 是否有过志愿者经历 如果有请如实填写

6.Voluntary experience(Do you have any experience with volunteering? if yes, please give a brief description in the space below)7.补充信息7.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提交信息,等待内容初审(七—十个工作日出结果,如发现内容缺失或错误,批注后发

回修改,重新提交)

Submission information, You will be contacted 7 to 10 working days after the submission of

your application.If any required content is missing or if there are errors, please rectify and resubmit the application.内容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申请表,If the application is successful an online document stating

this may be printed from the relevant website.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Document requirements 1.用人单位的一个申请1.An invitation letter from a Chinese employer.2.护照有效页复印件2.a photocopy of a valid passport 3.受教育经历(自高中填起中间不要断档)

3.educational experience(since senior high school, please provide information regarding any gaps)4.工作经历(要求有三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

4.work experience(more than three years of working experience)

5.健康证明复印件(境外健康证明需要到中国长春健康体检中心认证,境内需要直接到长春健康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三—五个工作日出结果)

5.a copy of medical certificate(certificates from foreign countries should be authorized by the health examination centre of Changchun, China;domestic citizens may take the medical examination at the health examination centre of Changchun, China, results will be released within 3 to 5 working days

6.聘用合同复印件6.copy of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7.随行家属7.Accompanying family members(1)、护照有效页复印件(1).a valid passport copy(2)、护照照片(2).passport photos(3)、健康证明复印件(3).a copy of the medical certificate 8.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copies of education certificates and relevant job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s 9.聘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copy of the employer’s business licence 10.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copy of the agent ID 材料递交审批窗口,等待受理结果(七—十个工作日出结果,登录系统查看)

After submitting the application to the Foreign Experts Authority please allow for 7 to 10 working days for the results to be released.You may log onto the relevant website to view the results.审批通过,前往办证窗口领取证件。

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 篇2

XXX单位文件

XX字[

]第号

关于办理XX国XX先生/女士来华工作许可的请示

芜湖市外国专家局:

根据教学(科研等)的需要,我单位(资格证书编号:)拟聘请XX国籍XXX学位XXX先生/女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XXXXXXXX,随行家属XX名。)来我校从事XXXX工作,担任XXXX职务,聘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国际旅费由XX负担。XXX先生/女士将由XXX国入境。

妥否,请批示。

附:需报送的书面材料(详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系统所提示内容)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办理 工作许可 请示

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印发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文件范本

XXX单位文件

XX字[

]第号

关于办理XX国XX先生/女士外国专家证的请示

芜湖市外国专家局:

我校聘请的XX国籍外籍教师(外国专家)XXX先生/女士(护照号XXXXXXXX,随行家属XX名)已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手续(证件号XXXXXXXX),持Z签证于XX月XX日入境来我单位任职。经体检,身体健康,现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妥否,请批示。

附:需报送的书面材料(详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系统所提示内容)

(公章)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办理 专家证 请示

XXX聘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印发

三、续聘外国专家文件范本

XXX单位文件

XX字[

]第号

关于为XX国XX先生/女士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的请示

芜湖市外国专家局:

根据我单位教学(科研等)的需要,拟继续聘请XX国籍XXX先生/女士(护照号XXXXXXXX,随行家属XX名)在我校从事XXXX工作,担任XXXX职务,聘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妥否,请批示。

附:需报送的书面材料(详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系统所提示内容)

(公章)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续聘 外教(外国专家)请示

XXX聘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印发

四、转聘外国专家文件范本

XXX单位文件

XX字[

]第号

关于转聘XX国XX先生/女士任教(任职)的请示

芜湖市外国专家局:

根据我单位教学(科研等)的需要,拟自XX省XX单位转聘XX国籍XXX先生/女士(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护照号:XXXXX)来我校从事XXXX工作,担任XXXX职务,聘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国际旅费由XX负担。

妥否,请批复。

附:需报送的书面材料(详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系统所提示内容。原工作单位推荐信原件有效)

(公章)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转聘 外教(外国专家)请示

XXX聘请单位

外国人办理延期事务办理流程 篇3

第一步:

外国人就业证延期(5个工作日)

1)材料

一.延期报告《关于申请外国人就业延期的报告》

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任命书、派遣书)

三.就业证原件

四.外国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五.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外国人相片(一张2寸标准相)

2)办理中心

1.草市街2号1楼,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外国人专家证延期(5个工作日)

1)网上申请续签

网址: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用户名:山鼎国际

密码:cendes8671356

52)材料

一、网上申请通过后,提交延期报告《关于申请外国人专家证延期的报告》

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任命书、派遣书)

三、专家证原件

四、外国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五、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外国人相片(一张2寸标准相)

2)办理中心

1.草市街2号5楼,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2.曾向帧

第二步:居留签证(7个工作日)

1)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各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3.外国人居留申请《关于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签证的报告》;(用人单位出具)

4.公司涉外联系卡(办理电话86407069;联系卡需年检,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需增加或更改联系人《关于涉外联系卡增加/更改联络员的申请》);

5.住宿登记证明(居住片区派出所开具);

注:程鹰、陈致宏因不在本区域居住,不在合江亭派出所管辖范围之内,由本人自己开具住宿登记表。

7.外国人就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9.如代办,需代办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2)办理中心

1.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F大厅办理签证

2.电话:86407067;

3.时长:5个工作日;

注:公交路线3路

第三步:居住片区派出所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

1.公司办理地点:合江亭派出所

2.护照原件

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 篇4

浙外专发〔2005〕23号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外专发〔2004〕139号)的规定,受国家外国专家局委托,本机关负责受理浙江省境内《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和《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两项行政许可。为做好以上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工作,现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和《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外专发〔2004〕139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使用新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的通知》(外专发〔2001〕4号)即行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凡与以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省外国专家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32号(省老龄委办公室大楼二楼),邮政编码:310007,联系人:奚灵平、俞翟,联系电话:0571-87052536,87052535。

附件:

1.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2.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一、许可事项: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受理机关: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四、实施说明:本项行政许可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单位实施,其他单位暂不实施。

五、申请条件:

凡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均须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该证书是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函电、外国专家证及在华居留手续的基本证明。

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经过行业资质认可;

(三)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

(四)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

(五)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六)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六、申报材料:

(一)《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可在http:// 网站“外国专家”专栏下载);

(二)法人资格证书;

(三)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中英文文稿)和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四)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七、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浙江省境内的聘请单位向浙江省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为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方已保证其真实性。一旦发现与事实不符,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办理。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受理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

受理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分别对进入受理程序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征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和外事等部门的意见。其中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整个审查过程应在三十日内完成。应将核查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初步审查后,受理机关在《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审批

实施机关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后,进入审批程序,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但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单位不符合聘用外国专家条件;

3.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的其他情况。

实施机关对申请作出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

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送达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七、年检注册: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年检通知,负责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年检工作,并于十二月底之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交本地区的年检报告。国家外国专家局于每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对所有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年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正常开展聘用工作的单位,准予注册(即资格认可继续有效);

(二)对聘用管理过程中出现一般性问题或一年内未正常开展聘请工作的单位,暂缓注册(即暂停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视发现问题解决情况,决定准予注册或吊销资格);

(三)对因取消、合并等原因不再聘请或连续两年未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注销聘请资格;

(四)对聘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吊销聘请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本规定颁布后国家外国专家局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将全部公开,可以查阅。此前己批准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通过年检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继续有效。本规定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 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

一、许可事项: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实施说明: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以培训、实习、进修、研修、学习及其他形式赴境外培训的机构,均须获得“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并取得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仅组织本单位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除外。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分因公赴境外培训和因私赴境外培训。因公赴境外培训是指通过下达出国境培训任务批件的方式,从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选拔各类人员以各种形式赴境外培训的行为。因私赴境外培训是指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且不需下达出国境培训任务批件赴境外培训的行为。本项行政许可的实施范围是:

组织因公赴境外培训的机构:具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全国性事业单位和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有固定资金来源用于资助出国境培训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有固定资金来源用于资助出国境培训的地方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组织因私赴境外培训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中央国家机关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地方各级外国专家局不在本项行政许可资格认定范围之内。

四、申请条件:

(一)组织因公赴境外培训的机构:

1.应具有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2.组织派遣赴境外培训的规章制度完备;

3.业务范围明确;

4.不以营利为目的;

5.每年用于出国培训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派遣赴境外培训人员不少于80人;

6.组织派遣因公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实行限量许可原则,同一地区的同一行业不重复认定。

(二)组织因私赴境外培训的机构:

1.法定代表人应是具备境内常住户口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申请机构是企业的,应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企业法人代表应符合企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3.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培训情况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主要工作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具备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人员;

4.有组织派遣赴境外培训的规章制度;

5.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

6.交纳一定数量的备用金,用于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罚金。

五、申请材料:

(一)组织因公赴境外培训的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http:// 网站“外国专家”专栏下载);

2.社会团体提交本组织章程和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本机构组织赴境外培训的规章制度;

4.用于资助赴境外培训的资金来源证明;

5.与境外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中、外文本)。

(二)组织因私赴境外培训的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身份、资格证明;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定、制度;

6.拟开展赴境外培训的境外行政区域和可行性报告; 7.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与境外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中、外文本)。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全国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委直属事业单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各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组织因私赴境外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

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为受理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机构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实施机关或受理机关允许申请机构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或受理机关应当场或5日内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或受理机关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者《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或受理机关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审批

申请机构按规定向实施机关提出的申请,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申请机构按规定向受理机关提出的申请,受理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赴境外培训的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二十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后,受理机关在《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申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实施机关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后,进入审批程序,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

特殊情况实施机关可延长十日作出决定,但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机构。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机构不符合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条件; 3.根据限量原则,不再认定;

4.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况。

实施机关对申请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送达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七、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

(一)获得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资格认定的机构,每年要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报送赴境外培训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对其工作进行抽查。

(二)被认定资格的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撤消资格的处分:

1.违反国家有关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工作规定的;

2.提交虚假材料的;

3.因管理失职,酿成重大事故的;

4.派遣因公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工作以营利为目的、忽视培训质量,情节严重的;

5.不按时报送培训工作报告等材料的。

(三)被认定资格的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对其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资格进行注销,收回资格认定证书:

1.认定机构被撤消、合并、更名的;

2.已被认定资格的事业单位被取消,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依法取缔或命令解散的,企业因破产被解散的;

3.被认定的资格有效期结束,按规定未延续的;

4.被撤消资格的。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理流程 篇5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阅读次数:1843[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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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依据:

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云南省劳动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外事办公室、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颁发<云南省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劳〔1996〕16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5〕323号)

二、就业许可办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三)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两年以上相应的经历;

(四)无犯罪记录: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六)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就业许可的申请:

(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首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岗位空缺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通过新闻报刊发布招聘信息,若30天内(含30天)无本国公民应聘,方可申请聘请外国人。

(二)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向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所需材料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所在的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机构申办就业许可证书。中央驻滇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外国人,可持所需材料直接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所在的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机构申办就业许可证书。

四、申办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原因的申请报告(报告要求明确聘用外国人的国籍、姓名、护照号码、工作岗位及申请原因、申请事项);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无本国公民应聘该职位的证明;

(三)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可在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中下载);

(四)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五)聘用意向书;

(六)拟聘用外国人具有拟聘岗位的相关资格证明(凡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的人员需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七)本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八)拟聘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九)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代表机构提供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具体项目在地方的备案书

(十)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外国企业常驻云南省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但须凭有关证明和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

(二)用人单位的直接投资人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的职务的可不提供所需材料第(二)、(六)项材料。

(三)外省市企业在滇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若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六)持职业(Z)签证入境后,在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受理地址:昆明市如安街56号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604、601、603室

邮编:6500

31咨询电话:12333联系电话:0871-3630604、3630601、363060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办理流程 篇6

一、申请邀请函的中国企业资格

1、在我省依法登记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下简称邀请单位),可申办邀请与本单位有实质业务的外国人以商务(F字)签证入境。

2、注册资金不够的单位,必须出具与有申办资格单位的合同或担保函;没有出口权的单位,必须出具与有出口权单位的合作合同。

注:以上期限以合同期限为准。

二、备案,初次申办商务(F字)签证通知表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备案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3、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4、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加盖企业公章);

5、专办员授权书,邀请单位必须出具授权书给单位专办员(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均用A4纸复印纸提交,材料不清楚或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

以上要求从7月1日开始,任何邀请单位都必须备案。

三、审批流程

首先,根据外商来华目的.,合资格的企业将申请资料送到顺德贸促会办理;然后,经顺德贸促会初审后,再送到省贸促会审批;最后,省贸促会把邀请函的正本寄回顺德贸促会,由顺德贸促会通知并转交申请企业。

四、申请资料

(材料均用A4纸复印纸提交,材料不清楚或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文件一式两份)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同一邀请单位每次邀请的外国商人一般不得超过2名;不得邀请未成年人入境。([附件:外国人入境审批表.doc][附件: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2. 《申请报告》(由邀请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在华(穗)行程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报告,必须按原有格式,只能根据申请公司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公司、人员、姓名、电话、公司地址等修改。

3. 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

4. 邀请单位银行资信证明(内容包括:公司全称、注册帐号、是否有效、是否有经常往来、是否有存款);

5.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

6. 被邀请人单位(个人)银行资信证明(英文证明内容包括:公司全称(个人姓名)、注册帐号、是否有效、是否有经常往来、有多少存款等)。

7. 被邀请人以往来华出入境记录(最后一次来华出入境记录)。

被邀请对象尚在我国境内的不予受理。

须经常来华(三个月以内两次以上进入中国境内进行商务活动的)的外籍商人,申请资料必须提供最后一次来华的出入境签证记录。不予提供者,我会不接受申请。

如被邀请人属首次来华,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具该英文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商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来华目的、出入境时间、旅费是否足够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名); 邀请单位出具与外国公司商务往来证明(有效经贸合同,真实的商务往来EMAIL原件的打印件)。

《外国人审批表》和《企业申请报告》必须用电脑填写并打印,表格样本可在以下网站下载“www.sdet.gov.cn (顺德经济网)”首页中“外贸发展科”→ATA单证册及邀请函。

五、时间和费用

审批时间需10-15个工作日。申请费用:1、非顺德贸促会会员企业:¥700/人;2、会员企业:¥650/人;3、每次快递费:¥50/次。

六、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纸提交,材料不清楚或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申请。

2、如果是顺德贸促会会员的企业,办理时请把会员证复印件连同申请资料一起附上。

3、我会将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或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无法补齐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

4、我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临时通知企业递交相关补充材料或要求企业说明原因。

5、各申请企业应指定专人办理邀请函业务,不得随意更换。我会对不合要求的申请资料不予退还。

6、我会所发签证通知表及邀请函仅具有建议权,供被邀请外国商人向我驻外国各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商务签证,最终是否获得签证及签证有效期、出入境次数由我驻外国各大使馆、总领馆决定。

外国专家证证办理流程 篇7

2010/05/25

为规范广东省内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等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外专发〔2004〕139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关于下放“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9〕231号),制定本规定。

一、许可事项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二、实施机关 省外国专家局

三、受理机关 省外国专家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管理部门

四、申请条件

凡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均须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该证书是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函电、外国专家证及在华居留手续的基本证明。

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经过办学或培训资质认可;

(三)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熟知外国专家聘请、入出境、居留、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作人员;

(四)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制度健全;

(五)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

(六)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一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资格认可手续。但正式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不受此限。

五、申报材料

(一)《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及单位简介;

(二)法人资格证书;

(三)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生活管理制度、外国专家工作与居住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外国专家相关证件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四)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工商行政等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经费保障相关证明。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广州地区的中央和省属单位将资格认可申请材料直接提交给省外国专家局。提交给受理机关的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一旦发现与事实不符,将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受理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2 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

受理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对进入受理程序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有关申请材料抄送同级行业主管和外事等部门征求意见,以上部门在收文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整个审查过程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但不应超过十个工作日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初步审查后,受理机关在《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报送实施机关。

(四)审批

实施机关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后,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特殊情况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期理由告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单位不符合聘用外国专家条件;

3.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的其他情况。

对给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聘请单位,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统一印制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对不予行 3 政许可决定的,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七、聘用管理

获得聘请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规定聘请外国专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加强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外事、公安等部门联系,及时处理聘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负责检查、督促所聘外国专家遵守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违规者承担相关善后责任。

八、年检注册

聘用单位每年十一月向受理机关提交自检报告。各市外国专家管理部门会同当地行业主管、公安和外事等部门,共同做好本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并按要求在每年十二月向省外国专家局提交年检报告。省外国专家局对所有获得资格认可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进行年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正常开展聘用工作的单位,准予注册;

(二)对聘用管理过程中出现一般性问题或一年内未正常开展聘请工作的单位,暂缓注册,暂停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视问题解决情况,决定准予注册或吊销资格;

(三)对连续两年未聘请外国专家或无故不参加年检以及因撤销、合并等原因终止聘请工作的单位,注销聘请资格;

(四)对聘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吊销聘请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年检结果在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严禁未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的单位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聘请单位,由实施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十、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办理过程中,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本规定由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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