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2024-06-2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通用8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9〕2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9〕15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31号)的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将《厦门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十月十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根据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及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⒈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

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主动承担为老服务的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以建立“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为重点,健全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到2012年,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将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增加社区定点药店网点,方便就医购药;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引导老年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⒊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到2012年,街道(镇)、社区(村)全面建立老年学校,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15%;有适合老年人锻炼的健身场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达60%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体育局、市老龄办?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⒋对高龄、空巢、病残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采取上门服务、定期巡察等方式,并组织志愿者或义工结对帮扶,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

⒌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信息化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

协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二)改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⒈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⒉有效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市老龄办?

⒊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市里继续支持区社会福利中心和镇敬老院建设,到2010年,在岛外4个区各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人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养老床位1300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⒋探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⒈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高素质人才,切实维护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

⒉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⒊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团市委?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积极培养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企业办理。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⒉制定完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及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⒊引导、培育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

(五)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

⒈制定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

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老龄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人民政府?

(二)2009年,在全市选择14个城乡社区开展试点,探索适合城乡不同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各区人民政府?

(三)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享受《关于印发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0〕18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中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地税局、市电力公司、市老龄办?

(四)在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五)各级政府本着量力而行、适当普惠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年人树立养老服务消费观念。强化公民尊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意识,使全社会自觉关心、重视、支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形成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及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2

2015年04月01日 09:35 来源:东方早报 | 【打印】

当前,上海的养老服务业面临深度老龄化的挑战,与此同时也迎来了深化改革与加强社会治理的发展机遇,应该说,上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位于服务民生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交汇点。

一些街镇做法

各地区做法模式不同,但有共同趋势:一是实现一站式服务、网格化布局,机构、社区、居家开始呈现融合趋势,迎合大多数中国老人的习惯,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支撑;二是运行管理更加智能化,互联网、物联网应用大大提升设施人力效率,有效降低成本;三是建设运作从公办向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多种类型摸索,越来越体现出兼有民生保障和现代服务业双重属性,对象也从保障对象逐步扩大到全体老人。

上海市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定义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的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2000年,在6个中心城区的12个街道小范围试点,2003年开始全面推进并纳入当年“万人就业项目”。2004年起,连续9年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十一五”期间,市、区县、街镇三个层面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通过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等,解决了部分社区老年人的日间服务和助餐服务需求;依托养老机构、服务网点、家政公司等社区服务资源,拓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菜单式、组合式服务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以平均每年4万名左右的速度递增。

截至2011年末,全市共有233家社区助老服务社,326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50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3.3万人的助老服务员队伍。

近两年,市民政部门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许多街镇立足自身基础,完善和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形成了一些新的做法。

1.生活服务中心+网上敬老院的线上线下模式。如虹口区欧阳街道,将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作为为老服务“一条街”,将各类为老服务项目归并。信息平台方面,通过智能居家宝实现对独居老人的应急救助。

2.网格化+信息化的综合服务圈模式。如普陀区曹杨街道,形成养老服务“1520”布局,其含义是5个“久龄”站点,20个老年活动室,1个科技助老平台。这种做法与静安区乐龄生活圈相类似。

3.医疗照护+智能化派送上门的机构社区居家联通辐射模式。如梅陇镇日间照料中心、潍坊街道长者照护之家,以日间照护中心和长者照护之家为基地,向居家派送服务,打通机构、社区和居家,让在家接受比较专业低价的养老服务成为可能。

4.日间照护+喘息服务的升级版托老所模式。如南码头街道以日间照护为主的社区养老模式,将日间照料对象从自理老人转向不能自理老人,服务方式从照料转向照护。

5.浦东康桥的一卡通模式。万达公司与上海银行合作开发老人卡,将养老服务补贴、支付、管理整合在一张卡,形成养老服务大数据。

基本上,各地区做法模式不同,但有共同趋势:一是实现一站式服务、网格化布局,机构、社区、居家开始呈现融合趋势,迎合大多数中国老人的习惯,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支撑;二是运行管理更加智能化,互联网、物联网应用大大提升设施人力效率,有效降低成本;三是建设运作从公办向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多种类型摸索,越来越体现出兼有民生保障和现代服务业双重属性,对象也从保障对象逐步扩大到全体老人。

社区居家养老为何难得老人心

现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历过较为艰难的岁月,加上社会转型、传统文化等因素影响,形成了十分鲜明又看似矛盾的消费心理。有的处处为后代考虑却很少为自己考虑;有的则消费决策高度依赖政府和社会,免费服务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一旦收费则无人问津;有的无法进入公办养老院又不愿进入民营机构,希望购买专业的护理服务不可得或价格偏高。

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居住分离化使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空巢老人”对专业养老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以某街道为例,无子女老人、独居老、纯老家庭剔除重复部分,占老人总数1/4至1/3,独居、孤寡老人缺乏交流、精神慰藉和照护应引起关注。从供给看,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偏重保障和低层次家政服务,且覆盖面不够。目前,按照现行“低保低收入”、残疾、90岁以上等标准和上门申请办法给予上门服务补贴,一些需照护的老人由于条件不符合或未申请未能纳入范围。同时,政策更偏向于改善而不是解决问题。比如现金补贴往往是用于家政且时间不够,重度护理也不过每月50小时的上门家政服务。另外,社区服务系统支持有限。养老设施功能相对单一,“十助”服务以助餐为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公益招投标等项目,服务对象多数有赖于基层组织,因此服务对象其实与政府补贴和服务对象多有重合,而空巢、独居老人往往不愿走出家门融入社区接受服务,粗略估计居家、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总规模不会超过老人人口30%。

也要看到失能失智群体增加,医疗护理和提前介护不足,而医养结合、社区养老需发挥支撑作用。国际上一般规律显示,失能半失能老人占老人总数19.1%。我国老人在失能失智后所接受的服务大部分是维持生命的生活照料等消极养老服务模式,低水平生活时间8-10年,是欧美国家3倍左右。社区养老方面,缺少帮助不能自理老人延缓体能、智能衰退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床难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精神文化项目、助老康复项目,针对的大部分是自理老人;许多的机构如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对象以自理老人为主,功能以生活照料为主,事实上行动不便的老人才更需要日间看护,由此带来设施利用率不高。居家养老方面,没有专业的护理员和市场化竞争与管理,助老服务社人员流失多,而由于价格低家政员都不愿意做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的消费需求逐步在显现,但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不够。从需求看,现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历过较为艰难的岁月,加上社会转型、传统文化等因素影响,形成了十分鲜明又看似矛盾的消费心理。有的处处为后代考虑却很少为自己考虑;有的则消费决策高度依赖政府和社会,免费服务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一旦收费则无人问津;有的无法进入公办养老院又不愿进入民营机构,希望购买专业的护理服务不可得或价格偏高。

从供给看,以传统的购买服务和公益项目为主,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很少。管理和队伍以低水平和自我循环为主,缺少信息化支撑。市、区养老信息平台的重心应当是数据沉淀交互形成大数据供决策参考;街镇重心是服务派送、资源调度和流程监管,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将服务派送、管理员监控、老人居家实时看护结合起来,数据在区与街道之间互联互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养老。

另外,中国家庭的传统观念和中心城区的特点决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养老服务的主体和基础。持续深度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带来的老年人照护需求上升,急迫需要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的服务机制、布局、结构,面向有效需求提供有效供给。

从生活照料转变到积极养老

通过建立日间照护+服务投送+喘息服务的模式,公建民营日托中心或养老机构,在对老人经过评估后,分别提供市场化服务和居家养老政策。这样,政府买单服务的主要是高龄孤老或低收入的特困老人,其他的90%老人以公办民营降低运营成本来提供低价服务。

“十三五”期间,上海需要将养老服务对象从保障性向发展性转变,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选择的服务体系,服务方式有必要从政府为主向多元主体转变,体现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发挥好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在居家养老方面,需要调整定位鼓励积极养老和提供更加专业的照护服务。比人均寿命更为重要的是生命质量的提高,过去我们更多的是给予居家生活照料,而忽视了老人更需要的是照护和积极养老。往往只有老人到了无法为自己做决定时,子女才帮助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但此时的养老服务更多的是延续生命。空巢、独居和不能自理老人应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鼓励和支持他们健康养老、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位应该是健康干预和管理,通过科学的生活自理来延缓体能和智能衰退、科学安全居家养老,推迟进入介护状态,近期可能会比现在增加支出,长远看是降低养老总成本。配合这一定位,需要按身体状况统一评估,拓宽服务券用途,给确实需要的提供居家养老辅助设施和服务补贴,或自主购买专业机构服务。同时,加快护理队伍和评估员队伍的培养,为生活照料向专业照护转变,被动养老向提前干预介护转变打好基础。

在社区养老方面,需要提高设施功能的综合性。以为老服务综合体为基点,对居家老人进行近距离服务辐射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通过建立日间照护+服务投送+喘息服务的模式,公建民营日托中心或养老机构,在对老人经过评估后,分别提供市场化服务和居家养老政策。这样,政府买单服务的主要是高龄孤老或低收入的特困老人,其他的90%老人以公办民营降低运营成本来提供低价服务。中心城区设施应更加体现多功能、复合型、一站式和互联互通,作为居家的重要依托,配合医疗机构完善老人基础生活科学的护理服务指导。同时,成为护理团队的派送基地,基层队伍和专业社会组织以智能系统和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在一个平台下的融合和调度,分类服务保障对象和市场化对象,推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公益性养老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共同发展。

在医养结合方面,可以将提前干预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目标。关注那些即将进入失能失智状态的老人,积极干预延缓衰老,这是以人为本科学养老的方向,同时也是中心城区在原有养老服务基础上提升能级的关键。对那些没有条件进入机构养老的不能自理老人和有可能失能失智的老人,应当在社区和居家中积极干预,提供新型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推动医养结合。结合高龄老人护理纳入医保计划,设立护理站提供居家康复,统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康复医院资源,依托康复医院提供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社区康复,将卫生服务从医院延伸至家庭,提供多层次居家疾病康复护理和介护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3

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桂发〔2011〕2号),深入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做强做大做优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我区农业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大力推进“三化同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提升我区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牢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广西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力争培育5家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 上、20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20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树立100个“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样板村屯、1000个运作规范的农业产业化“合作之星”;建立2个国家级和10个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物流业,力争全区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力争达到2∶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的15个农业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相关产业部门要做好产业

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着力解决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二)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认定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构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全区重点培育一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每年把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标分解到各市,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强化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着重解决好大型农业产业化头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推进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农技推广机构等,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员队伍,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合作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榜样。

(四)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制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认定标准,开展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认定工作,每年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做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规划,配套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政策,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向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聚集,引导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订单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全产业链。

(五)合力扶持产业项目。每年由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与自治区财政厅研究,提出当年重点扶持发展的1~2个产业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作为当年全区农业产业化重点推进产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及其他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在各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依据管理办法,集中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推进产业的发展。

(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业,对当年民间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扶持;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技改、科研等项目,推动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扶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对新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储存、保鲜、冷链设施等建设给予扶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上中下游产业配套衔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七)打造“一村一品”格局。引导各地培育壮大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积极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自治区每两年评选、命名、奖励一批全区“一村一品”特色村镇,树立“一村一品”发展典型。各地加强对“一村一品”特色村镇的扶持,支持“一村一品”特色村镇完善基础设施、注册商标、开展质量认证等,打响特色品牌。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认证补助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质量追溯制度。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九)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进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织负责人、“一村一品”特色村镇领头人等进行系统培训。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民培训,造就一批技术水平高、经营理念新、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民。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11年2~6月)。

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工作机构。各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分阶段实施(2011年6月~2015年10月)。

自治区召开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会议,全区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各地也要相应地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的落实。每年年末各市、县(市、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当年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每年10~11月,自治区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查贯彻落实桂发〔2011〕2号文件的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1~12月)。

对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实施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农业厅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实施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将发展农业产业化相关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并把推动产业化发展成效纳入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范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将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合力。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地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

(四)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政策,自治区将适时组织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宣传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宣传农业产业化成果和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六)实行奖惩措施。自治区每两年对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开展一次评比,对工作开展好、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化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予以表彰,对实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4

(2020 年 12 月 20 日)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全市上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前,XX 书记、XX 市长专门对民政工作作出批示,刚才 XX 同志进行了传达,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上,XX 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XX 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说明,并就抓好两个文件贯彻落实和民政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汉滨、石泉、宁陕、旬阳 4 个县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县区作了书面交流,各有亮点、各具特色,请各县区相互借鉴、互促互进、共同提高。

会上通报表扬了全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在此,我代表市政府表示热烈祝贺!同时也向长期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辛勤工作的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致以诚挚慰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 XXXXXX 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用心用情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基本民生保障网

更加密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全市兜底脱贫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民政系统考核第一。全市 XX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低保限定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 XX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XXX 元,动态稳定高于全省扶贫标准。特别是针对疫情导致群众收入骤减情况,在全省率先开展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在严防“错保”“脱保”“漏保”基础上,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全市农村低保人口达到 XX万人,覆盖率达到 XX%。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制定发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深入开展星级敬老院和农村敬老院标准化示范院创建,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建立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市 XX 名残疾人、XX 名重度残疾人、XX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补贴全面落实,XX 万名农村留守儿童、XX 万名困境儿童、XXX 名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用心用情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获得感更加实在。以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省生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市建设为契机,编制了《XX 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XX 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2016-2020)》,出台了多个涉及养老的政策性文件,持续打造 XX 生态健康养老品牌,我市先后被评为“中国最佳生态养生养老城市”“西部最佳养老宜居城市”和“中国养老城市排行榜 50 强”。市政府连续 X 年把加强养老服务业列为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予以强力推进,实现了市、县区公办示范性老年公寓全覆盖,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X 家,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X 个,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X 个,累计建成养老床位 X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 X 张,位

居全省第一方阵。初步建立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惠及 X 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面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制,X 万老年人直接受益。

(三)用心用情努力创新发展治理方式,基层社会治理更有活力。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第 X 次、第 X 次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城乡治理体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工作全面推进,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XX 县以创建“五星”社区为抓手创新农村社区管理的经验和 XX 县“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得到民政部的肯定和推广。全市 X%的城镇社区建成社区服务站,X%的行政村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的 X 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已成长为社区治理的骨干力量。不断深化登记管理改革,全市社会组织达到 X 家。

(四)用心用情持续加强基本民生服务,社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深入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县区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镇级示范性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XX 个,农村殡仪服务点 X个,文明丧葬新风延伸到广大城乡社区。不断优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互联网+救助寻亲”常抓不懈,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X 万人次。区划地名和勘界管理平安有序,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旬阳县撤县设市省政府已上报国务院待审批。持续开展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婚姻登记信息实现部门共享。

与此同时,机构改革已划转的有关职能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在减灾救灾方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成市级和 X 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累计下拨中省救灾资金 X 亿元,有力有效应对了 2017 年强秋淋等特大自然灾害。优抚安置方面,逐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持续实施“扶优工程”,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结算机制,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条件显著改善。深入开展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实现了省级双拥模范城“两连冠”,2016 年首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同时,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民政系统广泛发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守护“一老一小”、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健康 XX,确保了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无一人感染,有力有效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应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 8 年,是我市民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 8 年,也是我市民政事业投入最大、发展最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 8 年,是全体民政事业战线上的干部众志成城,不懈努力,奋力拼搏挥洒辛劳和汗水的 8 年,这一份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来之不易,弥足珍贵,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定基础。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成绩固然可贵,值得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XX 基础较差、发展滞后、财力有限、深度贫困的事实尚未从根本上改变;民政经费投入、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民政领域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民

政服务机构管理、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各级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基层能力建设与职能拓展、任务加重的形势还不相匹配;“XX 养老”品牌优势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还不高,做大做强康养产业还任重道远。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学习贯彻 XXXXXX 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工作,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聚焦聚力。

一要聚力 决胜脱贫攻坚,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兜底保障脱贫是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特别对贫困程度深、自然条件差、脱贫任务艰巨的 XX 而言,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意义尤为重大。尤其是越到最后关头,越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决战决胜,切实筑牢守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是坚持应保尽保。要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对部分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要把他们的基本生活切实兜起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是紧盯重点人群。对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特惠政策,帮助他们与其他贫困人口一道同步脱贫、一个不少全面小康。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资金配套比例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区及贫困村的倾斜力度,帮助其尽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完善农村低保对象退出机制,既做到应退尽退,又防止脱贫即脱保。特别对脱贫后又返贫的人口,要重点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及时纳入救助范围。要高度重视城市困难群体贫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逐步将工作布局由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梯度救助格局,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二要聚力夯实基本生活保障,强化特殊群体救助。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是民政民生保障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持续给予特殊关注,让他们切实感到温暖,树立生活自信,看到美好希望。

一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质量。坚持把补齐短板、防范风险、守住底线作为助推“十四五”时期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定期回访等相关制度体系,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严防因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而出现极端事件。要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根据不同群体救助需求,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供多元化、针对性救助服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完善异地救助机制,畅通救助资金发放渠道,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做好农村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规范孤弃儿童收养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关爱保护机制,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等活动,对事实无人抚养和家庭监护不当的困境儿童,做到快发现、早介入,及时落实救助保护措施。

三是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流程,强化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监管,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三要 聚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善于发现群众关切,善于预见群众关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一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既是大民生,也是大产业。截至 2019 年底,全市 60 岁以上人口已达到 X 万,占到全市总人口的 15%,老龄化形势异常严峻,必须按照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的要求,加快发展各类养老服务,让老年人更好安享幸福晚年。从民生角度讲,要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推动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要通过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政策,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加快构建一院(社区小型养老院)、一站(养老服务站点)、一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机构养老改革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兴办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建筑、食品等安全。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持续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行和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产业角度讲,要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品牌、一个服务协会、一个产业联盟、一个集团公司“五个一”模式,打造“XX 养老”品牌,运用市场化手段,全面推动养老服务集团化、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围绕打造国家级健康养生度假养老基地,聚力推进“5个 10”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创建,每年创建市级和县级各 10 个标准化居家养老示范社区、生态健康养老标准化示范园、农村

敬老院标准化示范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标准化示范院,推进 10个县区标准化养老公寓全部运营并逐步实现市县区连锁经营。二是积极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和管理。加快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建设纳入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和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多渠道增加殡葬服务供给,补齐公益安葬短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强力推进火化殡仪馆建设,确保 2021 年 6 月底前全市所有殡仪馆全部开展遗体火化业务、所有殡葬火化设施环保全部达标。全面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殡仪服务等机构的监管,严禁捆绑、强制消费,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超标准建设墓地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树立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风尚。三是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要推进婚姻颁证服务创新,完善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核验的准确性,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要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四要聚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在抓实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持续聚焦、用心用力。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省市加强乡村治理建设各项规定,持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旬阳“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继续组织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持续

推进新民风建设和“阳光村务”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加强和规范村(居)务监督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培育发展、监督管理“两手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承接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中介服务,大力整治乱收费、乱评比等问题,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建立长效查处打击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诚信执业、规范发展。扎实推进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广泛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大对农业五大特色产业协会、养老产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力度,不断挖掘协会潜力,充分释放协会能量。

三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大力支持各类慈善组织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规范各类慈善活动,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加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引领志愿服务机制,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措施。推动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壮大志愿者队伍,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

四是规范推进区划地名优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旬阳撤县设市、恒口设区等区划调整事项,提升区划调整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调整工作最大程度反映民心民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五要聚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民

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重在服务,必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创新服务形式,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到位,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在民政管理服务中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探索将低保审批权下放至镇办。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更好地为服务社会和群众提供支持保障。统筹民政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强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实现“一网通办”。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三、夯实责任,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在中省民政及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市被确定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这是继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市、全省生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市之后,我市承接的中省在养老方面第三个试点任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大机遇来抢抓、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推进,要结合改革试点任务,努力在政策体系、基础设施、社会参与、智慧养老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大幅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持续增强全社会尤其是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要切实扛起推进养老服。

务改革试点责任。这次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着力破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难题、补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一定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分工,切实抓实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市上已经成立了俊民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领导和我为副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养老服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社会组织培育、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把职责划清、把任务夯实。要加大资金投入,在用足用好中省补助资金的同时,市级福彩公益金要对试点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各县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试点工作资金的兜底保障,确保改革任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民政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作用,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劲。市上已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督查通报,强力推进落实,确保 2021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二要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支撑平台,只有搭建好这个平台,才能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载体,才能有效集成多元服务。这次改革试点要建设 12 个社区小型养老院、139 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最关键的是要尽快把这些建设任务落到在规划上、落到具体地块上,全力加快推进。对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人均用地不少于 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已建成城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要积极通过改造、置换、回购、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通过保增量、优存量,解决城镇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问题。要加

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要严查严处。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工作,确保真正发挥公共服务功能。要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确保幸福院建设按计划建设到位。无论是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还是农村互助幸福院,都要严把设计关,高标准、人性化进行设计,做到讲求实效、规模适度、功能完善。

三要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 社区养老的积极性。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大包大揽,必须按照“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要求,下足下好四方面功夫。

一是“放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抬高准入门槛,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充分调动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要注重养老服务主体培育,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培养壮大一批本土骨干企业、做精一批特色中小企业,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二是“扶持”,该兑现的扶持政策、资金要兑现到位,该减免的税费要减免到位。三是“管理”,要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管理的政策体系、行业标准、行为规范,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出清制度,激励与惩戒并举,引导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同时要突出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健全社会及服务对象评价体系,多管齐下,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提高,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

四是“服务”,要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就近便利的特点,创新服务模式和方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要打破居住小区、社区养老与医疗服务分立状态,促进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布局,实现功能融合衔接,为社区老人提供集短期托养、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四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智慧养老应用推广。人

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持续加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养老护理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支持 XX 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通过开设相关专业,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要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借助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建设市县一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定位派单,为老人提供吃饭、洗浴、体检、娱乐等社会化服务。要培育创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四、加强领导,强化协作,推动形成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民政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基本生活保障,新时代民政工作服务领域更为广阔,服务对象更为多元,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更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民政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尤其要把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指标纳入重点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资金项目、土地供给、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工作涉及面

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特别是困境儿童帮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养老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推进、殡葬改革等多项业务,都需要不同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作机制,形成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提升民政工作综合效能和整体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民政事业,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积极解决民政领域实际问题,多做雪中送炭、增进民生福祉的事,共同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能力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一是要爱岗敬业。干一行要爱一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珍惜工作岗位,热爱民政工作,用真心真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二是要提升本领。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不断提高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聚民力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依法行政。民政工作政策性很强,一定要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决不能不作为、乱作为。

四是要廉洁奉公。民政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民政资金一分一厘丝毫不能乱用,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执行落实,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凝聚起民政系统追赶超越的强大动力。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5

【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13号

【发文时间】2010-8-18

【正文】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运维”的项目建设要求,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政务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在网上运行、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前)

1、组织软硬件采购。按照省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市、县(市、区)两级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清单,明确市、县统一组织政府采购,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担。(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由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做好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重点审定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并按照办件分类重新完善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完成,由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市、县(市、区)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完成。)

3、完成系统培训工作。采用市级集中培训、窗口人员现场培训方式,做好县(市、区)级业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提供人力支持。(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其中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由市信息化办负责,业务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由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二)建设阶段(2010年9月底前)

1、搞好省市、县系统对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和技术把关,为省、市、县、乡网络联通提供技术保障。(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负责。)

2、开展系统上线测试工作。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3、正式运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试运行稳定的情况下,正式启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三)拓展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底)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结合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基本建成后,对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通过拓展监察事项,延伸监察范围,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发挥电子监察效能。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将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赣辉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黄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工信委、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易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监察局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梳理和清理工作;市信息化办负责制定各地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牵头落实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系统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保障;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对正式运行后的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掌握各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情况,处理违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工作信息化的重大措施,是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认识,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2、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有人管、有人抓、有足够的经费投入。

3、加强督查指导。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强化责任追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纳入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实施、配合支持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6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南府办〔2009〕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7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顿相结合、执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巩固成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监控得到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得到好转,餐饮服务环境得到净化,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

三、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严厉查处研制、生产和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着力加强对米、面粉、食用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

(二)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流通环节。一是严查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蛋白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畜肉产品中磺胺类和“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以及水产品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抽查,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加强抽检,打击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监督食品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加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对达不到承诺保证或加工标准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或依法予以取缔。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及时退市。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分散于城乡结合部、村镇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

(五)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饭店、建筑工地食堂、集中聚餐场所、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农家乐旅游点、旅游景点和繁华地段饭店为整顿重点,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等审查,依法查处餐饮企业无证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集体食堂和重点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采购渠道,严厉查处采购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畜禽屠宰环节。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定点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和注水、注胶肉等非法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七)保健食品。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对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食品企业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令退出行业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核查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责令有关企业和单位下架、退市、召回。

(二)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自我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提高食品安全检测频次。建立覆盖各区、县(市)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开展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

(四)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推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度,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五)规范食品行业自律行为。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网上公示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经费投入,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等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调配合。整顿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又要主动协调、互相配合,建立上下互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和培训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情况、整顿措施和成效,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知情举报等社会监督效能。

(四)加强督查,做好绩效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区、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将适时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篇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09]28号)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文)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提出的“两个加快”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的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与单位: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省粮食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水产局。

2.食品生产环节。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参与单位:省经委、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乡镇企业局、省食品工业协会。

3.食品进出口环节。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完整的质量档案,并对原料基地、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坚持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全面运用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对企业进行诚信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风险分析制度,实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牵头单位: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省经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省乡镇企业局。

4.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大对食品运输、仓储、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整顿农村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参与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乡镇企业局、省畜牧食品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全省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开展重点专项整顿工作。

1.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肃查处在火锅、泡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参与单位: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畜牧食品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水产局。

2.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交易。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流通随付单查验力度,完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名优白酒和散装酒经营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参与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省乡镇企业局。

3.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参与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开展边销茶氟中毒专项治理。要全面执行联合监管机制,严格实行边销茶生产许可制度,完善边销茶标准体系,推行边销茶生产经营索证、索票、检测、认证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伪劣边销茶的行为。在已有科技攻关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研究,实现低氟优质边销茶的产业化生产。强化藏区安全饮茶宣传,倡导科学的饮茶方法,促进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三)整顿的重点区域和场所。

1.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在近两年来创建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基础上,落实乡(镇)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紧密结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工作,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

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抓好重点场所整顿。抓好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的行为,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3.抓好地震灾区食品安全整治。针对地震灾区食品生产、流通、贮存和餐饮等环节的基本卫生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尚未完全恢复的现状,继续抓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经销户的监管,监督生产企业严把原料关和加工关,加强灾区生猪等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加强灾后恢复和临时性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消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灾区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围绕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设定工作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努力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各级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监察机关、纠风机构要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督、监察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

调动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向食品行业全面推行。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整顿工作作为共同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协同合作,整合监管资源,完善协调机制,努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综合整顿局面。各项整顿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报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检察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分子。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等不良做法。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各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其他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监管主动性。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整合和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覆盖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准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检测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各地整顿效果的参考依据。

(四)加大宣贯力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法。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

要围绕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省食品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结合平安、和谐创建,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

(五)加强督查总结,确保整顿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经常性督促检查,经常对照整顿工作所确定的目标,及时检查进展情况。对以往媒体曝光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要重点督查督办,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省食品安全。要把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专项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省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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