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8-14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共7篇)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1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46个职位,共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50名:

①初中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生物教师各1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大忠桥镇、龚家坪镇等初级中学任教);

②小学教师36名:英语教师20名,语文、数学教师各8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肖家村镇、八宝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内下乡各小学任教);

③幼儿教师10名,分配到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2、卫生系统69名:

①人民医院16名:西医临床9名、护理6名、助产士1名;

②中医院12名: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各3名,中医护理2名,西医护理4名;

③妇幼保健院6名:西医临床、助产士各2名,护理、影像诊断各1名;

④疾控中心1名:预防医学1名;

⑤乡镇卫生院32名:西医临床6名、妇幼3名、护理12名、医学检验5名、影像诊断5名、药学1名;

⑥乡镇防保站2名:妇幼2名。

3、人口计生委系统4名:

①县计生技术服务站技术员1名:医学检验1名;

②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技术员3名:临床医疗3名;

4、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2名:旅游管理、文物保护各1名;

5、广电局广播电台1名:播音员1名;

6、国土资源局系统3名:

①征地补偿安置办1名:工程建筑技术员1名;

②土地整理中心1名:工程建筑技术员1名;

③征地事务所1名;测量技术员1名;

7、文化系统8名:

①文化馆5名:文艺辅导4名,节目主持1名;

②祁剧团3名:祁剧演员2名,演奏员1名;

8、统计局系统2名:

①民调中心1名:统计调查员1名;

②电子计算站1名:统计员1名;

9、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技术员1名;

10、房产局开发公司工业与民用建筑技术员1名;

11、交通局公路管理站道路与桥梁技术员1名;

12、药监局药品检验所食品或分析化学技术员1名;

13、发改委信息中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6名;

14、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英语专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发改委信息中心和人口计生委系统各职位的考生必须是祁阳籍贯(含祁阳户口);报考教育系统小学语文、数学职位的2001届祁阳师范普师班毕业生必须是98年入校时至本次报考时都是祁阳户口;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2012年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5日。(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发改委信息中心和人口计生委系统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考务、宣传费每人20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除报考卫生系统影像诊断、医学检验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2:1外,其他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5)笔试前三天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笔试与面试。(1)笔试:

①笔试内容:

A、教育系统: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所报考职位的大学专业知识、高中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科,其中:大学专业知识占60%、高中专业知识占40%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B、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各职位均考《医疗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各科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医疗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西医临床、妇幼、计生技术员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临床医疗专业知识;中医临床医疗职位的《专业知识》为中医临床医疗专业知识;医学检验、影像诊断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检验和影像的专业知识;预防医学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助产士和中、西护理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药学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药学专业知识。

C、报考浯溪碑林风景区、国土、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各职位考《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各科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D、报考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的只考《专业知识》一科,百分制,参加笔试的对象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②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为5月6日;人口计生系统为5月7日;浯溪碑林风景区、国土、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各职位为5月8日;卫生系统为5月16—17日;教育系统各职位为5月19—20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报考教育、卫生系统各职位的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口计生、浯溪碑林风景区、广电、国土、文化、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和商务局各职位参加笔试的全体考生均参加面试。

④面试内容:各职位均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教师为所报考职位的中、小学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人口计生系统各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综合公共知识占30分、实践操作能力占70分;卫生系统各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公共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各占50分;其他部门各职位重点考查综合能力素质。

⑤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采取以抽签为序,备课一个小时,即兴讲课15分钟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口计生、卫生系统各职位采取问答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采取自我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凡面试少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他部门各职位采取面对面交谈的形式进行。

(3)考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和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卫生系统除护理外的其他各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除上述职位外的其它各职位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2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2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须是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郯城县现行政区划内的毕业生(岗位要求不限生源和户籍的除外)。7、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公布。

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全部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达标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能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成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其考察标准按照公安系统政审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派遣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发放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郯城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6107407

附件:2012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3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后出生)。目前仍在胶南服务的或胶南户籍(生源)的,服务期满未就业、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含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不受户籍、年龄的限制。

4、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5、在校大学生(不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胶南市生源(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如果无对应学科,根据大学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5月10日-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胶南市招募的新农村大学生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5月5日9:00—11:30,13:30—15:00(逾期不再受理)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南市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胶南市新农村大学生出具服务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和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加分情况、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考评人选及面试相关事宜在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公布。

(四)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到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于笔试后登陆胶南人事人才网查询)。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教材(职业学校为职业高中教材,幼儿园为幼儿园教材)。抽签决定面试考评顺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胶南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若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等额组织体检。未构成比例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根据我市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及各学科的招聘计划,被招聘的毕业生按考选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

2、新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含非师范类音、体、美、计算机专业)安排到我市中小学任教,其中到乡镇学校任教的,先在城区学校顶岗培训一年,一年后再全部回原乡镇学校任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安排到我市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安排到我市职业学校任教。

3、非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4、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时间公布成绩。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市纪检监察及教育行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胶南人事人才网(http://)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161736(8: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30-17:00)

监督电话:0532-85161863(8:30-17:00)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本简章由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胶南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4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2]50号)要求,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名(教学岗位88名、非教学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工勤人员8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2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2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

12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12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

1205、市民族师范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工勤人员2名;

12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4名;

12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工勤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具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09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B类和C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市公路管理局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票据于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2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1、试教。报考A类岗位(教学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试教(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B类岗位(非教学岗位)和C类岗位(工勤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和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计算

报考A类教学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计算;报考B类和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本次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在本次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考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进入聘用程序。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相关问题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招聘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才市场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853-3355121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市人才市场0853—3525070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0853—3253341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0853—3222003

安顺市民族中学0853—3462655

安顺市实验学校0853—2235300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0853—6222510

安顺市第一幼儿园0853—3252022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5

[字号:大 中 小] 2012-04-29 阅读次数:493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学历为本科、专科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须是具有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7、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8日—11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沭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要求,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县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卫生综合知识六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按岗位类别或专业要求分别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或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下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发放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2131258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6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123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60人;卫生系统招聘10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53人。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沾化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沾化籍(含本人父母、本人配偶为沾化县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殊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3.在沾化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系统应聘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009年以来(含2009年)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以及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8 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在县职教中心报名;

报考其他岗位的在县行政大厦西附楼一楼东门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43-7810556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须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由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在沾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anhua.gov.cn下载),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件享受免费。

由我省实施的在滨州服务的沾化籍和在沾化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且考核合格、符合加分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人员在报名同时办理加分确认手续。“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沾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报考卫生岗位的笔试:医学理论基础知识。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初中和小学岗位,卷Ⅰ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卷Ⅱ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卷Ⅰ卷Ⅱ各占50分。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总分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县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的,另行制定考试办法组织实施。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教师岗位为同学段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试讲)人选。计划小于5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计划大于或等于5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考试人数确定面试(试讲)人选,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关岗位(教师岗位为同学段)入围面试(试讲)人员的最低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应聘的进入考核阶段时提供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

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取得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交两张同底版照片领取面试(试讲)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六、面试(试讲)

面试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按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公安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报考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为简笔画或视唱(任选其一)。报考卫生岗位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掌握的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试讲)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七、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相关岗位(教育岗位为同学段)入围考核体检人员的最低分,否则取消考核体检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认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舞弊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所有人事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其他

以上各项程序结果均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教育局:0543-7324327 沾化县卫生局:0543-2170386 监督电话:沾化县监察局:0543-7810333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7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OO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OO7]3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卫生系统及县直部分全额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且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者。

报考人员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应为在鄄城县报到的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在菏泽市报到的毕业生,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32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 6:00)。

报名地点: 鄄城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采集指纹。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毕业生持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信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免交考务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鄄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仍需提交其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面试、体检及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满分为100分。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内容为专业公共必修课的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医药卫生专业知识部分按医疗(临床、口腔、麻醉等专业)、影像和检验(影像、检验、病理、卫生检验等专业)、中医(中医、针灸、中药、康复等专业)、护理、卫生管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1年7月30日上午 9:0011:30 教育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我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及以前)、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现场认定时,上述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成绩相同职位按一定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招聘计划数14人(含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分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有关单位公示栏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综合类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报考教育类的人员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三个专业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单独进行。三个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报考卫生类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报考教育类的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卫生类及综合类的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单位公示栏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详情请登录: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2400361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招聘计划见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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