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部奖惩制度

2024-05-10

计划部奖惩制度(共10篇)

计划部奖惩制度 篇1

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校要求人人杜绝计划外生育,个个落实有效措施。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奖惩办法》。

一、男女双方婚假产假按照《国家婚姻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二、为更好的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应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减少人工流产,以保护妇女健康。现对有关节育手术假期和奖励作如下规定:

(一)已婚已生育一孩的妇女,应自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二)接受以下节育手术者,其假期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

1.放置宫内节育器(即节育环),休息2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内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一天。放环后一年内,每月经期休息一天(两个半天)。3.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三)人工流产

1.因采用放环等稳定性措施失败而人工流产者,休息14天,作公假处理,单位给予慰问。

计划部奖惩制度 篇2

一、清末警察制度兴起的背景

客观上, 近代以来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迁, 促使社会资源发生剧烈的变动, 进而引发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 在此形势下, 旧有体制已不敷控制的需要, 迫切需要有一套新的控制体系和社会规范与之相适应。西方列强的逼迫, 是清政府兴办警政的直接原因。1900年爆发的义和团运动, 沉重地打击了西方列强的嚣张气焰, 同时也更加暴露了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及社会控制体系的效能低下, 引起了帝国主义的强烈不满。他们要求清政府改订新制, 并提出许多具体的要求。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 各国侵略军划地而治, 在各自占领区内建立“安民公所”, 作为维持治安的临时机构, 进而以此要挟清政府:“联军须目睹中国竭力设法保护外国人及铁路诸物, 方能退去。”[1]面临此种困境, 清廷不得不接受列强的各项要求, 于洋兵撤走后, 在“安民公所”基础上逐步办起了警政。

就主观上来讲, 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 清政府在对警政有一定认识之后, 也乐于接受这种新事物。庚子事变, 给中国社会各阶层打了一针强心剂, 在中国开明官绅阶层和知识分子中间引发了强烈的震颤。许多忧国忧民之士纷纷呼吁自强、希图变法、要求宪政、强调警政。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 这次变政突破了过去社会参与的层次, 上至张之洞、岑春煊、袁世凯等封疆大吏、达官显贵, 下至张謇、段逢恩、叶芳等中下级士绅, 普遍把兴办警政视为挽救国家危亡的良方, 将警政的地位提到了相当的高度。1905年9月24日, 清廷特派的出洋考察五大臣在北京正阳门车站遭炸, 使统治者愈发感到“巡警关系紧要”, 遂于10月8日下令设立巡警部, 综理全国警察事务。由此, 警政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办起来。

二、清末警察制度的奖惩体系

作为行政措施, 清政府利用奖“优”罚“劣”的手段, 整饬警察队伍, 提高警察办事效率, 以加强社会控制。在此方面, 清廷和地方各省都颁布了一些单行法规, 使奖惩呈现出不同的层次。不论是奖还是惩, 清廷和地方各省采取的措施均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

1. 奖励。

清末警察的奖励措施包括记功、记大功、记名、试署、拔升、加赏等几类, 奖励级别渐次提高。一般来说, 只要平时勤奋供职, 无功无过或者功过相抵者都可以记功;连记三功可以作为大功一次;如果辖区内出现劫案能够马上破获又保护受害者, 也可以记大功一次;记大功超过三次的, 有额外奖赏, 或赏银或记升。

有资格获得记名奖励的条件有:甄别期内破获要案超过两次或甄别期内记有大功三次。有资格获得试署奖励的条件有:记名或加赏已超过半年、平日当差勤奋并有特别劳绩的;或者甄别期内破获要案达到三次的。有资格获得拔升奖励的条件有:试署已超过一年、平日当差勤奋的;有特别劳绩的;甄别期内拿获上级通缉的巨匪要犯或者破获要案在四次以上的。

以下情形, 可对警察进行加饷或赏银奖励:在甄别期内记有大功四次、平日当差勤奋很有劳绩者;甄别期内曾破获要案三次者;甄别期内有功无过而记功逾十次者。对于加饷数目, 清政府原则上规定, 巡官以三元为限, 巡长以二元为限, 巡警以一元为限[2]。赏银奖励所涉及的情形较多:记大功至三次的可察请给以外奖;迭获要犯异常出力者不拘年限随时察请保奖;遇有水患、火灾及一切危险能实力保卫者奖赏;获诱拐、欺诈、撞骗、伪造货币等犯奖赏[3];能创建新法, 对地方商民有益者禀请给予奖励;能预防命案发生或查获造反等情事者[4]。

另外, 清政府还设立赏功牌, 如果当差两年始终勤奋者赏给功牌;在三大功以外的除给赏银外仍准记升, 兵记升巡目, 巡目记升巡长, 记保功牌;每届一年择其巡防能实在得力者分别请奖功牌, 记足三年, 亦请择优保奖一次。

2. 惩罚。

清末警察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降级、开革、留差三大类。降级又分为记过、记大过、降等、撤试署、销记名、减饷、罚银及停升等。按规定, 清末对巡警的过失都要进行严厉惩治, 以下情形需作记过处分:巡防不力、懒慢误公、上级对下级的过失失察、明知故犯、管辖界内出现窃案 (五日破获者免) 以及巡记对于专管公文事件偶有疏失的。以下情形要对其记大过:连记三过的;巡兵缺额一名的;巡兵遇有革、逃、假、病超过五日的;辖区内出现劫案一起的 (十日破获的可以免去) ;因劫案记大过的如在限期内破获两起, 销去大过, 仍记过一次, 破获一起的, 销去大过, 仍记过两次;全部破获时可以销去大过处分。降等情形主要包括:平日当差疏懈确有劣跡可指者;甄别期内记有大过三次而无功可抵者;甄别期内记过至十次而无功可抵者。撤试署情形主要包括:甄别期内记过五次者;甄别期内记有大过两次者;才具平庸不能胜任者。销记名情形主要包括:甄别期内记过三次者;甄别期内记有大过一次者。至于减饷罚银, 清廷规定:甄别期内记大过三次有功不足相抵者;甄别期内记有小过十次有功不足相抵者;甄别期内曾记大过三次虽有功可抵而仍不知改悔者;甄别期内记大过二次以下、小过九次以下无功可抵者;减饷数目, 巡官以三元为限, 巡长以二元为限, 巡警以一元为限。各省对此规定更为严格, 如陕西省规定:各街巡房应当洁净, 污秽者罚本月饷十分之一;巡兵值班须穿号衣布靴, 如服杂色衣履者罚本月饷十分之二;值班时一律须持警械, 如不奉命令, 执其他器械者罚本月饷十分之三;持警械时须心存敬重, 随意舞弄或寄留别处者罚本月饷十分之三[4]。以下情形要对其进行停升处罚:甄别期内记小过在一次以下有功不足相抵者;甄别期内记大过两次以下有功不足相抵者;另外, 巡警三等署二等、备补署三等如犯撤署规则者, 援停升例办理[2]。

开革又包括记革、开差和斥革三种。以下情形要被记革:甄别期内非有婚丧等重要原因请假逾三十日者;休息逾期超过二次者;在三大过以内者折扣罚银, 在大过以外分别降革, 巡长记降巡目, 巡目记降兵, 巡兵查其所犯之过, 情节重者革, 情节轻者记革。开差情形主要包括:身有疾病不能当差者;平日当差不甚得力者[2];连记三大过者;遗误紧要事件及泄漏机密者;有非常过失为辖界内商民联名控告经查属实者;因窃案展限缉拿逾限未获者;为辖界商民联名控告查明情节尤重者详参;巡记于专管公文事件屡有遗误者[4]。斥革情形主要包括:甄别期内记大过四次以上者;甄别期内记小过十次以上者;甄别期内并无婚丧要故统计请假四十日者;身有嗜好当差者;性情粗暴屡犯规则者;休息逾限不归达到三次者;被地方官商民公同控告查实者, 如被挟仇诬指反坐其人;借公济私、讹诈钱物者;泄露密谕、抗违军令者;彻夜离局私自浪游者;冒赏诈功、凌辱官长者;敢在各铺户家私索钱物加倍重惩。此外, 巡警总厅规定:甄别期内无大过失而当差尚属勤奋者可以留差。

三、清末警察奖惩制度的特点

1. 不完备。

清末警察制度, 是在清末新政的大环境中创建的, 短短几年, 清廷在制度的引进上, 学习日本 (而日本乃采制西方) , 本身就事出仓促, 难免顾此失彼;再加上各地督抚坐大, 中央虽有警察制度的大框架, 但各省在具体执行时, 多声言受制于地方差异而另立一套制度。由于地方行政长官才具不一, 眼光各异, 对新政的接受程度殊巨, 他们在仿照中央体制的过程中, 经过自身的摒弃择取, 最终制定出来的地方警察奖惩制度, 除了有一两个对国外近代政治制度有所了解的地方行政长官所在的省份稍具雏形外, 大多数省份所制定的警察奖惩制度, 多是对中央或其他省份的断章取义。更有一些地方行政长官对警政建设敷衍塞责, 警察奖惩制度的不完备性就更加凸显。

2. 物质与精神手段相结合。

清政府在创办警政的过程中, 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以及官本位背后的以官谋财观念, 在警察奖惩制度创建中, 注重用名、利、罚相结合的手段, 恩威并用, 以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 既重视用升官、降职、奖功牌等精神上的手段来控制警兵, 又用增减饷银、赏罚银两来对警兵们进行物质刺激, 同时还注意运用肉体惩罚措施, 希图由此使自己的社会控制体系变得稳固。

3. 等级性。

清末创办警政, 有些省份对于巡官、巡弁和巡长、巡目、巡兵的奖惩分别订立制度。如陕西省在创办此制时对巡兵的惩罚另立制度, 巡官、巡弁的惩罚措施有记过、撤差、参革三种, 而巡长、巡目、巡兵的惩罚措施包括责、革、斩三类。两相比较, 对巡长、巡目、巡兵的惩罚较重, 巡长、巡目、巡兵在以下情形就要被斩首:抢夺财物者;强奸妇女者;犯事私逃者;勾通盗贼容留外匪诬害良善者[4]。巡官、巡弁犯了过失, 最重顶多被革职, 而下层的巡长、巡目、巡兵, 则随时处于死亡的边缘。

4. 不统一。

清政府兴办警政, 操作之权在于地方, 各地财力不一, 情形亦各异, 因而中央虽有一套警务奖惩规定, 各地也制订有自己的一套单行法规, 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地方之间所制定的警察奖惩章程多有出入。如在记功与记大功的资格上, 陕西警务办法规定“窃案登时破获者记功一次”, “劫案登时破获者记功二次”, 而《河南巡警弁兵功过赏罚章程》则规定, “窃案登时破获者记大功一次” (按当时惯例, 连记三功者可作为大功一次) 。在赏银方面, 中央规定的数目是“巡官以三元为限, 巡长以二元为限, 巡警以一元为限”, 而陕西警务办法则规定巡长、巡目、巡兵应赏花红, “一等赏银六两, 二等赏四两, 三等赏二两”, 比中央规定要丰厚些。

参考文献

[1]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M].中华书局, 1958.

[2]巡警总厅甄别巡官长警规则 (1908年) [G].大清光绪新法令, 第9册.

[3]河南巡警弁兵功过赏罚章程[J].东方杂志, 1904, 1 (10) .

怎样在学校有效实行奖惩制度 篇3

样才能在学校有效实施奖惩制度呢?我以为必须做到以下几个

方面:

一、政策的制定必须公正无私,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关键的作用

在学校能否实施好奖惩制度,领导是关键,因为领导处于学校工作的决策地位。作为领导,应当看到,学校制定的各项奖惩制度,归根到底只不过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而已,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不能为奖惩而奖惩,更不能利用这些制度去实现某些人的个人意图。

二、在政策面前,必须坚持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的奖惩制度,要靠具体人员负责实施。首先必须要有较高的素质、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去执行,对全校的每个人都要一视同仁,否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绝对不能让学校有特殊公民的存在,否则必会引起公愤,当然学校的正常工作、纪律也会因此而受破坏。

三、奖惩制度的制定必须人人参与

在制定制度时,学校可以列出一个大框架后交给全体教职工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体现每个人的主人翁意识,然后再集中总结,结合实际,制订出合理的奖惩制度,绝不能闭门造车或盲目模仿。

四、制定奖惩的任务要求必须适度

制定的制度,作为领导,在广泛采纳群众意见的同时必须把握住这样的原则,必须使绝大多数的同志经过努力达到的制度才是合理的制度,否则,只能让人望而生畏产生逆反心理。

五、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

在奖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作为教师,只要履行了职责、遵守了制度、完成了任务、做出了成绩等,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奖励,反之要受到处罚,这是必然的,但是我认为奖惩应该有所侧重,应以奖为重,以罚为辅。因为奖励可以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而惩虽然也能起到积极转化作用,但惩的数量和范围不能扩大,否则会极大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会适得其反。

总之,我认为,学校的奖惩制度制定得合理,执行得公正有方、奖惩有度,就一定会在学校绽开一朵美丽的奇葩,使学校工作走向崭新的局面。

(作者单位 吉林省大安市太山镇长春小学)

计划部奖惩制度 篇4

×学校控烟 奖惩考评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本校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全体师生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应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奖励100元。

三、处罚

1.全体师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巡查看到,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扣分处理。

2.各办公室对其成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检查发现办公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对相关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四、督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

企业节能奖惩制度 篇5

为鼓励和调动企业全体员工对节能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计划用能、节约用能,以节能求增产、以节能增效益。为此,企业通过节能激励机制设立节能奖励基金,对节能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关于节能奖惩制定的制订要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节能奖惩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实行节能奖励的原则;

二、奖励的种类;

三、资金发放的范围;

四、资金发放审批手续;

五、关于浪费能源处理的规定。

考勤奖惩制度(最新) 篇6

考勤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勤奋工作、纪律严明的工作氛围,保证环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希大家相互知照执行:

(一)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全局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实行外出报告制度,股员向股室负责人请示,股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长请示。

(二)建立考勤登记制度。按照考勤股长负责制的原则,各股(室)、中心由股长负责本股室人员逐日登记考勤表,股长因请(休)假不在家的可委托股室内工作人员登记考勤,每周星期五下午16时内由股长签名,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作为考勤奖罚依据。如果每周星期五下午16时内不上交考勤登记表的股室,当月补贴暂不发放,经催交至下周星期一上午10时内未上交的股室,则停发当月补贴和点名批评。

(三)完善请(休)假制度。请(休)假半天的由各股长审核请假单后报办公室,请(休)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事先填写请(休)假单,不得口头请假或事后以各种借口请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股室考勤负责人同意确认后再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才纳入请假,否则视无故旷工处理。写明请(休)假事由、请(休)假天数,按管理权限审批后,送办公室存查,办公室汇总 各股室考勤登记情况后三天内公示一个星期。

1、局长请(休)假,要向区管委主管领导报告,班子其他成员请(休)假要向局长报告。

2、正股长请(休)假要经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副股长请(休)假经股长同意后由主管副局长审批。

3、一般干部职工、临时工请(休)假半天的由股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的由股长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由股长审核,报分管副局长批示后,再报局长审批。

(四)各级人员因公务外出的,参照请(休)假制度,填写公务报告单,按管理权限审批后,送办公室存查。

(五)成立考勤督查领导小组,每周对各股(室)、中心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中向全局通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和考勤人员当月补贴10%。

(六)实行考勤制度。

1、月请病假(3天以上要医院证明)超过5天的,从第6天起第天扣当月补贴1/20;请病假超22天的,扣除全月补贴。

2、月请事假超过4天的,从第5天起每天扣当月补贴1/20;月请事假超过15天,扣除全月补贴。病、事假共不得超过5天。

3、长期因病请假年累计满60天或因事请假年累计满48天的,扣除年终奖励50%。确有严重疾病长期请假的,在有足够,证明及局办公室多次核实的前提下,由局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另行个别处理。

4、每旷工(没有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1天扣除当月补贴50元,月累计旷工10天的当月补贴全部扣除;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天,补助及年终奖金全部扣除,并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处理;周累计迟到或早退(45分钟之内属于迟到或早退,超过45分钟属于旷工半天)2次等于旷工半天,第3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1次作旷工半天计算(本周迟到或早退不累计到下周);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作旷工半天,第6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1次作旷工半天计算(本月迟到或早退不累计到下月);年累计迟到或早退不得超过49次,第50次开始每迟到或早退1次作旷工半天计算。

5、考勤督查领导小组将每周对各股(室)、中心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股(室)、中心内负责考勤的专员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存在有虚报、包庇现象的,1-3次扣除考勤专员月补助的15%,4-6次扣除考勤专员月补助的30%,累计7至10次除扣除每次相应的月补助外,扣除年终奖金的50%,累计超过11次,扣除全年年终奖金,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考勤专员记小过1次处分,并向局班子建议调整其岗位。

(七)年休假:

根据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及我省的补充规定:工作人员工作一年至五年(包含五年)、已转正定级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五年至十年的(包含十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7天;工作十一年至二十年的(包含二十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4天。工作人员的年 休假要由办公室审核并按请假的有关程序办理,年休假须当年内休完,不能超过三期休假,不得跨休假,也不得用年休假来抵顶日常的事假、病假。

(八)婚假:

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休婚假5天;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年龄)增加婚假10天。

(九)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5天丧假。

(十)工作人员休年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十一)奖励制度:

1、奖励资金来源于局核拔资金及缺勤人员扣出的奖金部分。

2、奖励标准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3、每个季度评产生一次季度全勤奖,到每年年终评一次年终全勤奖、优秀个人及先进个人奖,奖金由局班子研究决定(其中临时工奖金分为:在局机关上班的按70%计算,在饭堂上班和搞卫生的按60%计算),设全勤奖、优秀个人奖和先进个人奖(优秀个人奖和先进个人奖必须在全勤的基础上产生),其中:优秀个人奖按全勤人员的8%的名额,先进个人奖按全勤人员的22%的名额。优秀个人奖和先进个人奖由班子会征求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意见后研究决定。

4、全勤奖:全年没有休事假、病假的在岗人员由办公室经考勤 统计后报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奖金由局班子研究决定。

5、设股室全勤奖,全股室人员都没违反考勤规定的股室为全勤,奖金由局班子研究决定。

6、各股室考勤人员在中没有违反考勤规定,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的可获得“岗位奖”,奖金由局班子研究决定。

路政大队奖惩制度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政大队工作管理,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令,遵守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路日常管理的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大队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队。

第四条本制度由大队负责人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执法人员(含聘用人员)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大队给予奖励。

1.超额完成《工作经济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在交通行政执法考评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 1

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正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大队人员和财产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路政大队工作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有功绩者;

5.在其它方面做出重大成绩者。

第六条奖励的种类:

大队奖励分为A级、AA级、AAA(3A)级和SA(4A)级4种。其中: A级为表彰。获3次A级表彰晋升为AA级。

AA级为路政大队工作内记功一次。记功二次晋升为AAA级

AAA级又称3A级,为路政大队工作内记大功一次,由大队负责人颁发奖金。

SA级为路政大队工作特别奖励,奖励内容为晋级,实物重奖或奖金、奖励休假。

第七条执法人员受奖应由大队负责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支队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由行政部向受奖人发受奖通知。

三、处罚

第八条 大队对未完成《工作经济责任制》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B级、BB级和BBB(3B)级三类处罚;处罚分为口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反省等。其中口头批评、警告的,由大队负责人作出处理决定;记过、记大过、停职反

省等处分由大队负责人上报支队决定,并由支队上报桂中公路管理局备案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签到、签退;

仪容不整,站、坐姿式不正,经指出仍不及时改正;

上班时间看书报、电视及收听广播、音乐等;

上班时间串岗、闲聊;

其他与上述有相同内容和性质的行为。

(二)处罚

B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出现一次,予以口头批评。同月内出现两次,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当月薪资。

第十条BB级过失及处罚

(一)BB(2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5次;

上班时间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逐嬉戏等;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大队财产(工具、设备、设施);

擅自改动或损毁大队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大队财物(工具、设备、设施);

上班时间不执行上级命令或紧争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超出工作范围与处理当事人接近;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BBB(3B)级过失及处罚

3B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3B级过失:

1.月旷工2天以上(含2天),年旷工5天以上(含5天);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大队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6.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行贿受贿,谋取私利;

7.工作不服从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8.泄露大队机密,使大队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9.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10.进行不道德的交易及活动;

11.因违法犯法活动给大队带来不良影响或受公安、司法机关审查。

12.违法交通行政执法“五不准”、“十条禁令”的其他情形。

学校奖惩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学生奖励制度

一、奖励项目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3、文明学生和优秀团员;

4、学习优秀生;

5、社区援助(学雷锋)积极分子;

6、其他单项奖(校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者;纪检、生活管理等积极分子;有突出或特殊贡献,受学校、省、市表扬、表彰或获奖者)。

(二)集体荣誉奖:;

1、文明班集体;

2、其他集体奖(学校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立)。

二、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操行成绩达90分以上(优秀)。

2、学习好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课程(除体育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重视实践性环节的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实习,认真对待每一实验项目,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实验考核成绩优良。

全学年无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期不超过3次。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和班级工作,处处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当好班主任或学校的助手和参谋。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中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倾听不同意见,善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能带领同学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对学校和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全班和全校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怕困难。

6、操行成绩90分以上,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三)文明学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和职工。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热爱专业,热爱学校。

3、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操行成绩良好。

(四)文明班级评比条件(详见班集体管理制度)。

(五)其它奖项由主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标准,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评定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由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学生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复。

(二)优秀团干、社区援助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社区援助先进集体,由团支部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主管书记审批。奖励设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由校团委主办。

(三)文明班级评定,由学生科按照学期文明班评比得分情况评出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四)其它奖项评定办法由主管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奖励方式

(一)除奖项的主管单位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它奖项以每学期举行表彰大会的形式进行奖励。

(二)奖励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部分学生处分制度

一、学生处分种类

按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处分分以下六种:(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一、处分情节与量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错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般性酗酒行为者;

5、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一般事故者(损失100元以内);

6、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7、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者;

8、破坏公共秩序,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

9、侮辱人格,诽谤谩骂同学或教职员工者;

10、谈恋爱教育不改者;

11、其他一般错误,不给予处分不足以教育其本人或其他同学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较严重错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打群架),挑衅滋事闹事行为者;

2、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3、较严重赌博行为和偷窃行为者;

4、诈骗行为者;

5、未经批准参与示威游行,扰乱社会秩序者;

6、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较大事故者(损失100元以上)。

7、故意破坏公物,发泄不满者,或者破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其他较严重错误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错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刑律的,除开除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法乱纪,情节严重和恶劣,影响很坏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者;

3、有严重偷窃、赌博、诈骗行为、道德败坏者;

4、破坏公共财物,违反有关制度和安全制度造成事故,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示威游行,有损国家荣誉,影响很坏者;

6、严重扰乱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和教学秩序,煽动、参与罢课或造成学校不能正常进行教学者;

7、故意伤害、打架斗殴,后果较严重者;

8、违反校规校纪,情节极为严重者;

9、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超过86课时(一天按课时计算或当天实有课时计算)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悔改者;

11、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四)对犯错误的学生,情节较轻,或虽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几个人一起犯的错误,能揭发他人者,可以减轻或免以处分。错误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者犯错误受处分后坚持错误或再犯错误,应加重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学生科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写出学生所犯错误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校长批准,或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给学生处分应持慎重态度,本着批评教育从严,处分从宽的精神,实事求是。处分决定要与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七)学生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并向全校公布。

(八)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后,有悔改表现,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认为该生表现

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写出处分期的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学生科撤销其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操行成绩90分以上,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学生科也可以主动撤销其处分,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撤销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撤出受处分学生档案。

(九)劝退和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劝退、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的一切关系转回其父母所在地或原单位(地区)。

(十)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期间经教育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十一)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和受其他处分因扣分操行不及格,或者表现不好毕业时操行不及格,作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表现良好达到合格或可撤销处分时,补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班学生,错误非常严重,非开除不可的,应予开除,不给毕业,一切关系转回学生来源地或现父母所在地。

(十三)新生入学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学籍。

学生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篇9

奖惩制度是茶楼实施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规范本茶楼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茶楼的服务质量,根据茶楼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微笑天使

每月评选3次,10天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20元每次。收银台和水吧评选1个名额,茶艺员2个名额,PA一个名额,共4名。主要是为表扬在工作当中工作努力者,由管理组评选。

2.服务明星

每月评选一次,共2名,奖励金额为100元。由全体员工进行不记名投票,全体员工都可以参与评选,票数最高2名员工当选。

3.优秀员工

每年评选一次,主要从微笑天使和服务明星中选出,在年终是评出,奖励金额为200元。

4.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满勤者,每月奖励30元。因工作需要加班的,50每天。

5.每月考核前三名

每月考核一次,前三名奖励分别为100,50,30元。

6.拾金不昧奖

拾金不昧,积极上交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10—20元。

7.优秀建议奖

员工提出合理建议(书面形式),公司采纳,产生良好效益者,奖励30—50元。

8.点名表扬奖

一惯为宾客提供优质、超常和个性服务,在员工大会上得到管理组点名者,奖励20元。

9.优秀表扬将

每月水吧高质量完成出品工作,良好控制成本,无违纪,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于的各项工作,奖励50元每人。收银员每月能尽职尽责的完成每项本职工作和上级交与的各项任务,奖励50元每人。

二、惩罚

1.上班迟到者(10分钟以内扣5元,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一个小时以上扣当天基本工资)

2.每月事假不能超过2天,事假一天取消当天工资加扣半天基本工资。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领班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有医院证明)。

3.旷工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并加扣3天基本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4.严禁私自调换班,调换班必须经提前2天向领班提出申请,经领班批准同意才允许调班,每月最多允许调班2次,凡私自调班者,取消2名员工当天基本工资。

5.拾到客人任何财物不及时上缴吧台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严重者将除名。

6.不严格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发现一次扣5元。

7.不及时清理台面,给客人续水、更换烟灰缸者,发现一次扣5元。

8.包房打扫卫生不彻底、各种设施放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的,责任茶艺员和PA每人每间扣5元。

9.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安排,公开顶撞上司,影响正常工作者,一次扣20元。

10.保洁人员必须做好茶具卫生,并随时保证茶楼公共区域卫生的整洁,检查每发现一次,扣5元。

11.不准聊天、看书报、看电视、靠墙、吃零食、睡觉,不准私自外出会客,不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5元。

12.不按规定着装上班者,每次10元。

13.杜绝跑单,少付款,一旦发生。当事人承担35%,领班承担10%,收银员5%,基金承担50%。

14.私人物品一律不允许带进公司,贵重物品可交吧台收银员代为管理。

15.禁止非工作时间在公司逗留,在上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隔空传音,发现扣5—10元

16.员工之间,各部门之间,应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禁止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声誉的,罚款5—10

员工奖惩制度 篇10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HR工具-文本范例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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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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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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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___万元以下(含___万元),责任人赔偿___%一___%;

2.造成经济损失___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___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___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篇2

公司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公正及时”的原则,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两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行政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称号、职务晋升。

2、在授予嘉奖、记功两种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记大功及以上奖励者,在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由总经办研究综合办协助是否给予加薪奖励。

3、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嘉奖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忠于企业,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奖励___元及以上)。

(2)遇到突发事故机智排除使企业免于损失(奖励___元及以上)。

(3)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示,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奖励___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于奖励(奖励___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在员工中成为学习榜样者。

(8)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记功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比危险,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者。

(7)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8)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词与舆论表扬者。

第二条

惩罚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不达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惩处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的利益。

1、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处分为经济惩处、行政惩处、工作惩处三种。三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经济惩处包括扣奖、降薪。

(2)行政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3)工作惩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标准:根据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

3.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上班迟到、早退;

(2)未按照规定交接班;

(3)上班期间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劳保着装;

(4)站内的各项记录填写不工整,有涂改、撕页现象的;

(5)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除通报批评外,人为造成者按照原价___%赔偿;

(6)公司各部门的卫生包干区域需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者。

(8)不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9)私自移动消防措施;

(10)私自带着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装置;

(11)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4.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旷工___个工作日以内;

(3)做虚假生产运行记录;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

(5)酒后上岗

(6)上岗期间脱岗、串岗。

___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也可单独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符合上述“3”款所列___项内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

(2)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作区;

(6)一年内累计警告两次者;

(7)在站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者在工作服内发现香烟以吸烟处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10)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11)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1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1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经查证属实。

6.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一年内违反六大禁令累计超过两次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调动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对正当执行政策的管理者进行威胁、漫骂或者无理取闹的;

(5)连续旷工查过___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个工作日;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他人财产,经教育或处罚后重犯或价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损害者。

7.其他情况按情节判断。

员工奖惩制度篇3

为规范完善我厂的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制度。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工作职责和服务态度考核

1.修理工班组(按车间班组制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听从办公室人员调度,同一个工作安排不超过两次,中午和晚上有维修加班的积极不推脱。(当月应得总工资的___%作为考核)

2)

电话___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急救任务随叫随到,不推迟,(当月应得总工资的___%作为考核)

3)

应修车辆竣工后认真检查,客户满意,出厂后无返修。(当月应得总工资的___%作为考核)

4)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___%作为考核)

2.办公室人员(按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___%作为考核)

二、行为规范考评:

1.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___元。

2.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请假、旷工及擅离工

作岗位,迟到、早退一次扣___元。(上班时间:

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全天___小时不离岗)

3.有事必须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允许两天带薪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请假,特殊急事除外,两天以内由车间经理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___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三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30/月,办公室

及维修人员奖40/月,车间经理(含负责人)奖50/月。

___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5.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___元(比如: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看电视,玩手机等)

6.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___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___元。

8.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9.尊重客户一切以客户服务,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___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10.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___元。

三、环境公共卫生考评:(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期间不分时段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实行三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差,考评成绩在月末进行总结,本负责小组连续___次差评的扣___元,一个月内无___个优的扣___元,一个月全优的奖___元。

)

1.修理车间卫生,由当日上班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当日修理车间值班组长)。

“优”

评分标准:

折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按要求及时放回规定的位置,不乱丢乱扔,摆放整齐。

工具箱柜摆放整齐、工具分类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现在车间地面。

车间地面、维修台干净、整洁,维修车辆开走后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净。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文员办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员自行打扫。)

“优”

评分标准:

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地面打扫干净无纸宵、烟头、泥土等及时清理垃圾桶无装满

遗漏现象。

办公电脑及电脑外设保持干净,无灰尘。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维修车上二楼维修间楼梯及厕所卫生,由维修车间保安负责。

“优”

评分标准:

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多余垃圾。

厕所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

厕所内墙群无灰尘、泥土及蜘蛛网等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停车场、洗车场卫生,由停车场及洗车工负责。

“优”

评分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其它垃圾。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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