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

2024-06-14

转型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共3篇)

转型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 篇1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下一步深化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将开辟中国改革的新航程。这当中,政府转型是关键的一步,因为政府转型升级是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保障;没有政府转型升级,经济转型升级基本上将处于欲振乏力的状态。

那么,政府转型升级的基本方向是什么?笔者认为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是指以政府行政机关为核心的国家机关和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社会组织,为实现与提升公共利益,以协同治理的方式为社会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行政改革实践应不断增加公共管理的因素,持续实现公共管理对公共行政在三个方面的扬弃与超越。

一是从行政权力的有效配置走向公共物品(服务)的有效供给。在传统公共行政的视野中,“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而在公共管理的视野中,公共行政是关于公共物品与服务的制度安排。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前6轮行政体制改革,我们把机构改革作为重头戏,是有其自身历史必然性的——是通过机构改革来直接转变政府职能,是通过行政权力的重新配置来保障政府职能转变。相对于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处于更加优先的位置。

二是从单中心的管理控制,走向网络化的协同共治。在传统公共行政实践中,通过行政权力来进行社会管理的色彩比较明显,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特点比较鲜明。在公共管理的视野中,无论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还是公共物品(服务)的有效供给,应有机配置市场治理机制、行政治理机制和社群治理机制,形成一种网络化的协同共治。这三种治理机制有各自的功能优势与劣势。如食品药品的监管,政府的责任当然是责无旁贷。但如果不提高企业失信的成本,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分散经营户的凝聚与行业自律,不提高公民意识与责任意识,再严厉的政府监管也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是从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统一走向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效能行政的统一。公共行政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办好。“理”就是科学,即必须科学行政;“法”就是法律,即必须依法行政。“合理”不“合法”,行而不远;“合法”不“合理”,实践上难以行得通。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中国行政体制的两大基本内容。但是我们应心里有数,科学行政与依法行政说到底都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实现公共行政所要获得的社会结果,真正实现公共项目的目的,必须做到效能行政。政府的一切改革,必须落脚于提升公共利益,提升公民幸福。落实这三点,政府的“转型升级”才有望达成。

汇报人:xiexiebang

转型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 篇2

一、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行政法学的特点和缺陷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 为我国行政法学的转变提供了发展的基础和背景, 我国行政法学一直以来深受西方国家理论的影响, 再加上自身的起点比较低, 使行政法学的研究不得不思考与本土化的特点相结合。公共服务理论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发展的支点, 实现两者在意义上的融合, 从而使我国的行政法学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从公共服务的视角下研究我国的行政法学, 还存在着许多方面的不足:

( 一) 当前行政法学的不足

当前的行政法学首先对国家行政主体重视和规范, 在内容上很少提及社会行政和私人行政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法学对行政主体的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法律主体进行明确的规范, 从而忽视了社会和私人行政主体以及社会和私人的法律权利, 这也成为当代行政法学发展的主要阻碍之一, 缩小了行政法学的范围和主体。其次行政法学对非强制性的行为不重视, 也并没有加以规范, 违背当前公共服务理论中的建立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行政理论。因此由于行政法学采用传统的控权理论强制性的规范和维护公民权利, 从而忽视对公民利益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非强制性的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最后行政法学在行政救济方面缺少相关的审查, 尤其是社会行政以及私人行政, 由于行政法学对公民的公共利益行为缺少一定的规范, 因此在司法审查上还比较落后, 主要表现为审查的对象和主体不明确, 有关国家和社会行政等有关的诉讼解决方法与职责权限不清楚。

二、公共服务理论下的行政法学的转型方向

( 一) 从控权论向管理和服务过渡

从公共服务的角度下思考我国行政法学的转型方向, 那么我国的行政法学就必须走公共服务道路。公共服务理论下的公共利益是其发展的目标, 也是公共服务理论的重要特征。公共服务理论下的行政法学要建立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不能通过委托行政主体来完成, 在这里必须要解决公共行政机关和公共利益和服务之间矛盾, 既能保障公众的权利, 又能发挥政府行政主体的重要作用。公共服务视角下的行政法学是实现了行政权利与公民服务之间的一种融洽关系, 运用公共服务理论的模型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框架。

( 二) 从国家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

行政法学以公共服务理论作为支撑点, 为自身的转型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前景。在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下提出了公共行政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将公共行政当做在行政法意义上的相关结果和影响, 将行政职权的应用以及行政权的相对人作为公正性的判定标准, 这些标准和概念等方面的界定为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方向, 并在公共行政的范围中排除部分的私人行政行为和社会团体中的劳务关系。

( 三) 从行政行为模式上向公私合作转变

从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出发, 行政法学的行政过程体现在行为模式上, 因此需要对行政行为进行变革, 利用政府的行政行为弱化公民权利于行政权利之间的矛盾关系, 倡导政府的行政行为遵守一定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 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从公共服务理论的角度出发, 在国家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从事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活动过程中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安排, 创新一种全面的行政模式, 创新出的行政模式要能够有效地反映出政府的作用, 能够确定政府相关的法律权限和职责, 防止政府权力过大。其次要营造不同领域的竞争关系, 更好的为公共服务。充分的协调公共与私人才选择机制之间的关系的, 达到两者之间的和谐, 防止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失去作用, 实现公私之间合作。

( 四) 促进行政救济的多元化

公共服务理论下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并且强调公共事务在各种民间组织中的作用, 但仍旧以政府为中心。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起着推动和促进的作用, 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能够有效的促进政府救济建设。当前政府的救济方式过于单一, 而行政法学的转型也要建立多元化的救济方式, 根据行政专业的不同应当体现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三、总结

通过对公共服务理论角度下传统行政法学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并借助公共服务理论的模式和框架对行政法学的转型提供了正确科学的发展方向, 促进行政法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摘要: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以及相关法律的一门学科, 其主要的理论支点是公共服务理论, 从公共服务理论角度研究行政法学的转型发展, 并为行政法学的转变提供了转变的方向。

关键词:公共服务理论,行政法学,转型,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黄建洪.公共供求场域中的行政法制:本质规律、实践悖论及其化解路径——“法治中国”构建的公共管理学视角[J].晋阳学刊, 2014, (04) :117-128.

转型是从公共行政迈向公共管理 篇3

关键词:传统行政;公共管理;转型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的行政理论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要做好相应的公共管理工作,以便于更好地发展社会经济,保证社会经济持续、迅速、平稳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传统行政存在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导致政府公信力降低。本文通过对传统行政向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探讨,找到了更加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

1 传统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含义

1.1 传统行政的含义 传统行政是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行使自身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权力。传统行政理论起源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它是基于韦伯的官僚科层制理论,主要强调了行政管理中的制度化和非人格化,它强调的是公务员知识政策法规的执行者而并非是制定者。

1.2 公共管理的含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而公共管理是按照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行政管理,相对于传统行政管理理论而言,规范了政府的行为。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可以更好地发挥职能,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2 传统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

2.1 转变管理理念 传统的行政管理中,政府人员通常以管理者、上位者的身份自居,造成政府工作人员权利意识增强,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政府的工作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明确地认识到政府的职能是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是要管理人员转变管理观念,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在相关政策的约束下,政府工作人员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再单是一个口号,而是一个实际的行动。政府工作人员应当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积极地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了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要建设一个服务型政府,让政府的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2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决策机制的建立与健全能够更好地保障政府的行政管理质量。首先,我们需要建设一个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在决策的过程中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其次,要注重民主决策,在决策的过程中各抒己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使决策更加民主。同时,在决策的过程中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的规章制度进行,保证决策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后,建立以法律为支撑的决策机制,政府在进行决策时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恪守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做法律规定之外的事,切实保证政府各项工作的展开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时监督政府内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减少不法行为的出现。

2.3 发挥媒体及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在传统的政府行政方式中,政府具有绝对的权威,外界人士无法对政府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最终使得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管理质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政府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型时,政府管理人员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以及人民大众的监督,认真完成政府的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外,政府部门应该接受多方的建议,和社会大众共同治理,在人民大众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府社会形象。除此之外,社会组织也充分享有监督权,他们可以帮助人民大众行使监督权,揭露政府的不作为,对政府行政队伍建设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相关媒体在揭露政府行为时能够起到很好的舆论作用,使人们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动向并参与到行政管理中去。政府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这样才能防止政府内部人员滋生腐败,有利于政府提高自身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全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质量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4 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政府是社会管理治理的主体,在国家层面中垄断了所有的字眼,从国家建设到小家发展,到处都有国家管理的身影。改革开放之后这一现象得到了好转,治理国家的主体也发生了改变。现如今,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由国家治理、非营利性组织以及各种营利性组织共同组成,这也导致了国家的职能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国家逐渐放宽经济上的管制,减少了对经济领域的过多干预和控制,国家治理的局面逐渐地向公共治理的方向转变,国家行政体制也开始由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向公共行政管理模式转变。

2.5 社会信息公开 行政观念的转变关键在于社会信息的公开,但是目前,信息公開情况并不是十分的理想,经常会发生公开征求意见时群众参与的人数过少等现象。这主要是因为立法机关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范围较小造成的。因此,立法机关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地进行信息公开,如果没有全面的信息公开只会造成公众参与的空洞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信息公开成为一种形式,比如说在价格听证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政府与一些非营利性组织以及群众的交锋,但是,我们可以注意到,最重要的信息,比如说成本账目、垄断等现象是没有的。因此,社会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是必不可少的,在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公共行政管理模式转变的过程中,信息公开对增加政府公信力,提高国家凝聚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结束语

政府要想更好更快地发展就必须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进行公共管理,更好地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提高政府的公共行政能力。因此,传统行政管理理念向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综合国力提高的必要条件,因此,政府必须积极地转变行政管理理念,逐渐适应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吕志奎,孟庆国.公共管理转型: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兴起[J].学术研究,2010(12).

[2]周燕.公共管理研究:传统与前沿——一个学科框架的描述[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3]许晖.积极推动传统行政向公共管理转型[J].管理观察,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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