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2024-06-20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精选8篇)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篇1

一、我国广大农村实现自治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1、村民自治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改革开,在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制改革,彻底打破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社合体制经营体制的变革,从根本上确立了农民在经济上的体和自主地位,使责权利相统一经济的独立客观上决了他们必然要求拥有与之适应的政治权利,即要求拥有当家人的选择权和罢免权,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决策与权和管理权,对村务运行和村干部行为的监督权,从而对民主权利越来越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关心

2、教育水平的提高,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自主意识增强;国家民主化的发展是村民自治兴起的直接动因。

3、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相谐而行年 月通过的宪法充分肯定了加强民主的原则精神,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二、建立村民自治对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有积极的意义

1、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自己,约束己,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许多过去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利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处理自己的问题,及时解决了农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2、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农民从改革中得到了大利益,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支持改革的重要力,为全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村民自治变了原来活泼不足束缚有余的秩序,维护了农村稳定,也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

3、实行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社会生活民主开展多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国家和社会生活民主奠定了基础。

三、村民自治的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仅对村民选举的选民资格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没有单独制定《村民选举法》,各地为了配合它的实施陆续出台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一些实施细则。(广元情况)

(二)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灵魂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支点

民主管理意味着对村级各项事务的管理不再是少数村干部的专利,而是全体村民的权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和形式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内的社会事务、公益事业、经济建设以及个人行为等村务的管理,共同决定”民主管理体现了村民在村务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村民的民主管理权利,实现了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目前,中国8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了民主理财、财务审计、村务管理等制度。

(四)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四、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一)村民自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原因

《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 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因为:第一,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点不可有丝毫的怀疑和任何的动摇。第二,是由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决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而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之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要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各级党委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群众去实行,实行村民自治也不例外。实际上,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党的主张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第三,是由农村的工作实际决定的。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小社会,既有政治工作也有经济工作,既有社会管理工作,也有大量村民自治工作,头绪多,事情杂,任务重,必须有一个坚强的组织来协调。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有资格承担起这一任务。第四,是由推行村民自治的艰巨性决定的。实行村民自治,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改变长期形成的靠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办事的领导模式,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直接行使管理村务的民主权利,势必会受到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给村民自治的开展带来种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领导农民克服民主进程中的重重险阻。

(二)村民自治后如何实现党对农村的领导

一是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依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这是党对农村的领导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体现;二是村委会自觉接受上级党和政府在具体工作上的依法指导;三是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功能,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村委会和广大村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党支部的组织领导。

五、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一)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失调

1、村党支部严重越权,侵占村委会自治权力

有些党支部书记认为,既然党支部是领导核心,那么/大会小会我来讲,里外事情我来管,大板小板我来拍,大事小事我来定”本来属于村民自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的职责范围的工作,习惯性地由党支部包办代替,认为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就是在挑战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因此处处为难村委会,给村委会主任出难题,不支持村委会正常工作。

2村委会过度自治,党支部领导作用难以发挥

有些村主任简单地认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是全村村民选出来的,党支部是党员组成的,党支书是党员选出来的,管好党员就可以了,完全忽视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处理不好与党支部!乡镇政府的关系,认为自己有权处理村里的任何事务,个人说了算,不愿意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也不愿意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搞个人主义。

(二)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出现不协调发展

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畸轻畸重、不配套,在四个民主中,只有民主选举做得较好“国家关注的主要是民主选举,立法也是围绕民主选举进行的,专家学者的研究也是以民主选举为重点,没有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这就使四大民主发展严重不平衡”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中,国家只是在民主选举中充分有效的发挥了主导作用,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得较差,作用极其有限,出现了单打

一、不能整体推进的局面,影响了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三)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异化

1、乡镇政府直接干预村委会,侵犯村民的自治权

首先,乡镇政府越权干预村民选举,通过各种手段来控制村委会的产生,如通过控制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违法提名候选人,唱计票等环节对村民委员会的产生进行干预;其次乡镇政府违法委派指定和撤换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再次,乡镇政府越权干预村委会的财权。有的乡镇以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能力不足、财务管理混乱为理由,实行“村财乡管”,“村财乡管”在一定时期内对于遏制村干部铺张浪费!贪污腐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其弱化了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强化了传统的领导关系,违背了村民自治的精神。

2、乡镇政府间接干预和控制村委会,侵蚀村民自治权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支部要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而在党政高度一体化的乡镇权力结构中,乡镇长一般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这样村党支部也要接受乡镇政府的领导,因此,村党支部实际要接受整个乡镇组织的领导。

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一般通过目标责任制!奖惩!工资等措施间接控制村委会“乡镇政府为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村民税费征缴等任务,将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引入到行政管理领域,实行目标责任制,所谓目标责任制,就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其发展目标,而将当年的发展目标细化分解,并与下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下级政府如期完成各项指标,并严格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的管理制度。这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模式在当前的中国乡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乡镇通过目标责任制对村干部的控制来实现对村的实质上的领导”目标责任书签订后,乡镇政府会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保证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对完成得好的村干部,乡镇一般会颁发一定的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甚至乡镇政府会将其招收为乡镇干部;对于完成得不 好的,乡镇政府就会通过一定的程序调整!免去或建议免去其村干部的职务“这样就迫使村干部的工作围绕着完成/目标责任书0来转,乡镇通过目标责任的签订、落实和兑现,把村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3、村委会出现了过度自治化倾向

村委会在争取更多自治的权力时,日益显现出了力求摆脱乡镇政府管理的倾向。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村委会作为村民的合法代言人和代理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没有必要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于是,他们对应当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甚至与乡镇政府明争暗抗。过度自治化倾向给有关政策的执行造成了障碍。

(四)宗族势力与村民自治的冲突

宗族势力存在于正式组织:村委会之外,扮演着类似“影子村委”的角色,采取各种手段迫使村委会做出妥协以确保本族利益的事。这种“影子村委”,一方面虽可起到对村委会决策的监督、制约和纠偏作用,但另一方面,这种在村委会之外游离着的非正式的具有一定自治功能的宗族组织,扮演着“压力集团”的角色,崔村委会开展日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当村委会制定、执行相关政策时,宗族势力以代言人身份介入,迫使村委会妥协和让步,做出有益于本宗族利益的决策”封闭的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浸润在乡村生活的许多角落,影响了村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着开放的民主政治在乡村的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增强党对农村的领导

1、以发展党内民主理顺“两委”关系,是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目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村民自治后“两委”的矛盾和冲突问题,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问题。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权力之争。表面上看,这是党支部与村委会成员之间的权力之争,但实际上就我国独特的政党政治国情而言,多是农村基层党内矛盾的一种反映,因为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大部分都是中共党员,并且多是党支部委员。在我国独特的政党制度背景下,发展农村党内民主,使党员在党内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率先切实得到保证,那么,“两委”关系失衡的问题,就可以找到一种符合政治发展法理的理性办法。党内民主是否落实,是直接关系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及作用在村民自治后能否得到实现的关键。

2.切实转变村党支部的领导观念是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前提。

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即村党支部不再包揽具体的村务和财务管理,而交由村委会主持处理,“两委”对村里的大事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如果村党支部的提议不被通过,村党支部不强行实施,而以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为准,即便是党支部的提议是正确的,也是如此。

案例:1村里打的一起官司。党支部经过调查研究,感觉如果打这起官司肯定会败诉,就在“两委”会上提议不要打,并发动党员对村民做了教育疏导工作,但村民代表大会经过表决依然决定打官司,村党支部没有强行实施自己的提议,最后官司真的败诉了。表面上看,党支部的领导似乎削弱了,说话不算数了,但广大村民通过这件事,切身感受到了党支部对自己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用他们的话说“这是真民主”,从党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把握这个问题,恰恰说明党的意图和党的领导得到了更好的实现。

案例:2建“公庙”还是建“文化广场”的决策。滨濂村的“公庙”在道路扩建中被拆除,村里为此获得了47万元的补偿费。当时村里绝大多数人都想用这笔钱建新“公庙”,并已经把这项提议交给了村委会讨论,如果这项提议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肯定被通过,并且也不违法。但村党支部经过讨论,向村委会及时提出了建设“滨濂村文化广场”的建议,并在上级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下,制定出了文化广场的规划蓝图,先后召开四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最后获得通过,广大村民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教育疏导下,还主动捐款支持文化广场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村党支部及时提出将47万元补偿费用于广场建设的建议,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顺利获得通过。这样,党支部就在《村民组织法》的范围内,通过自己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实现了自己的领导,使本来会导致村里封建迷信的一项决策,变成了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决策。

3、加强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是村民自治后实现党的领导的当务之急。把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搞好,保证通过党内民主,首先选出一个被全体党员认可的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然后,再通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村党支部在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中的影响力。

案例:广元

七、依法开展村民自治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篇2

一、党的领导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先进理论指导下的先进政党,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的跟着党走。

我国实行基层民主建设以来, 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总结了不少的经验,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只有这样, 我们才可以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下, 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秉承“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要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方向的正确性, 就离不开党的领导。

“农村基层需要一个领导核心, 这个领导核心只能是党的基层组织, 这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也是农村其他各种组织无法代替的。”①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就在于我们党善于团结群众, 发展群众, 这就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因为, 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一线, 和广大农民进行最直接的接触, 所以, 他树立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农村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

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村党支部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 出现了各种基层群众性组织, 如社区居委会等等, 在农村, 就出现了村民委员会, 这样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它在动员群众, 组织群众, 教育群众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 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如村党委和村委会矛盾不断;村委会选举过程中, 村党委过多的干涉, 甚至直接决定村委会人选;村党组自身存在的问题等等

1. 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矛盾不断

一个是党的机构对农村进行管理, 另一个则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基层自治组织。在我国乡村政治格局中, 村党支部掌握村里的权利。而《村委会组织法》则要求村党委会在发挥核心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下, 把属于村委会的权利交付给村委会, 在这种情况下“两委”对各自只能的认识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 出现偏差, 从而引发“两委”之间的矛盾, 导致“两委”不团结, 不合作, 工作不协调。

一种情况就是村党支部书记包揽村里大小事务, 在村里各种事务上绕开村委会独自做主, 架空村委会。“就一般情况来看, 在村级组织和实际村务活动中, 村党支部处于中枢地位, 党支部书记是决策中心, 对村里的事情负责, 村委会及其成员主要是配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 更多时候只是党支部书记的配角。”②许多村支书独断专行, 在村里包揽一些事务, 习惯于命令和委派。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村支书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 从心里排斥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两委”关系紧张也就在所难免。

在实际的调查中还发现, 部分村民自治委员会不能正确理解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含义, 用自治的旗号与党委争夺权力, 村委会主任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导致部分村委会主任在村民的信任中骄傲自大起来, 不服从村党委的领导, 致使村党支部的指导地位受到了威胁。甚至有组织观念淡薄的村委会主任, 对村党委的领导不屑一顾, 村里的大小事务, 直接决定, 不向村党委请示和汇报, 以各种理由不服从村党组织的决定, 和村党组织对着干, 这就与我们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背离。

我们可以看出“两委”之间的矛盾是各走各的路, 各做各的事, 麻烦相互推诿, 权利相互争夺, “两委”矛盾是急需解决的, 不然会严重制约我国村民基层自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2. 农村基层党建面临挑战

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这是我们国家自从九十年代实施村民民主自治几十年来的经验, 这是不能动摇的。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 实行依法自治, 这就给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体来看农村基层党建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村党支部的民主发展程度和深度都还有欠缺。我们要不断的发展党内民主, 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在农村, 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形成一套符合现代实际要求的完备的民主集中制, 一些村党支部在形式各种权利时, 许多议事程序缺少规范化。比如开会议事, 什么事情应该不记名投票, 什么事情应该记名投票, 如何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要如何公布等等问题。个别村党支部问题严重的, 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 党支部对村民的领导, 简单的体现为党支部书记对村民的领导, 无论大小事务, 党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如何发展党内民主, 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是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

3. 农村村民自治面临的挑战

由于可以供村民民主自治借鉴的经验比较少, 使得我们的村民民主自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有来自于体制内部的困难, 也有来自于体制外部的挑战。

虽然, 我们村民民主制度建设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并且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的整体框架, 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 制度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首先, 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成了村民自治制度基本框架, 各个部分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 只有各个具体制度相互配合才能使整个村民自治制度实现良好的发展。但是, 从目前情况来看,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为各种原因, 它们的发展滞后于民主选举。其次, 村民自治制度缺少具体的细则, 需要更多实际的, 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律来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

三、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与党的领导的对策

1. 完善村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原则,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也是村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准则。

首先, 我们要完善村党支部的民主选举。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 体现了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 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

其次, 要加强党支部的民主决策, 村党支部要发挥领导的核心作用, 具体要做到三个坚持。第一,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决策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第二, 坚持要按程序决策, 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程度用不同的决策程序来进行。第三, 无论办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原则, 要服从集体的领导。

再次, 健全农村党支部的民主监督, 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完善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的形式, 有党组织上下级之间的监督, 党员之间的监督等方式。党外监督, 对我们来讲就是要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群众监督是人民群众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和法律规定, 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社会监督, 主要指社会团体对党支部的监督。

2. 改进村民自治运作方式

首先, 我们不断要完善和加强民主选举制度, 这是尊重人民意愿的必然要求。村委员会要坚持的选举原则主要有:直接选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差额选举原则、不记名投票原则。

其次, 要坚持民主决策, 这是集中民智的根本途径。村民会议是村民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全村最高的权利机构。它的权利主要包括决定权和罢免权。凡是涉及全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交给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再次, 加强民主监督, 是凝聚民心的必然要求。民主监督是农村基层民主的的一个重要内容, 它可以保证农村基层民主的各项措施都能得到更好的规范, 是法律赋予村民监督组织和干部的有效制度。它的主要形式有:首先, 要按照一定的程序, 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 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主任向大会做出工作报告, 然后由代表们进行讨论, 审议。其次, 建立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必须完全透明的公布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等。

3. 构建合理的协调机制, 使“两委”工作相辅相成

“两委”的协调工作, 相互补充, 不可或缺, 如果不能明确“两委”各自的权责, 只会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中。在我国现在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矛盾凸显的情况下, 对“两委”的科学合理分工, 是非常有必要的。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里大小事务, 而村党支部则负责整体方向的规划, 村委会不能脱离党委的领导。

在十六大就提出过“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也就是说要站在一个全局的高度, 制定方向性的战略布局, 统揽全局。村委会主要是对本村事务性的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依法办理各种公共事务, 组织村民实施村里建设等先关工作。

我们国家提倡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参加选举, 进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为群众服务, 同时, 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中的优秀人员也会将其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这样相互兼职过程中, 不但精简了机构的人员设置, 而且促进和加强了“两委”的相互包容、理解和沟通, 可以更好的实现“两委”的协调工作。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最基础的就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这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尽管在农村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但是我坚信在我们党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 这些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必然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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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篇3

周天勇:概括地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上适度集中和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体制模式,强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基本上是不成功的。究其原因,主要有:在中心任务方面,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胜利后没有彻底地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整个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没有从阶级斗争转向发展经济;意识形态方面,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社会设想进行了教条主义的理解,使社会在个人参与创造财富方面,仅仅依靠提倡无私奉献和革命精神来工作和劳动;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所有制方面,消灭个体和私营经济,实行所谓“一大二公”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体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确立了政治上适度集中和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体制模式,陆续进行了确立发展经济中心工作、承认个人物质利益、建立市场机制和调整所有制结构四个方面的调整和经济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创业、投资、经营的动力和活力,解放了生产力。

记者:从社会发展战略来看,新中国成立60年中一个最重大的变化就是我们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变。能否具体谈谈这一转变的具体内容?

周天勇: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内,在我们党的指导路线中,“左”的路线一度占据了统治地位,在此影响下,讲成本核算,讲质量,讲提高效益,推进科技进步,发展生产力,都被批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讲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往往被看成是享乐主义和搞修正主义。新中国成立后的许多年中,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仍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仍然是革命和阶级斗争;贫穷和落后被看成是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属性,而富裕和生产力发达则被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修正主义。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才从革命党和搞政治运动的党,逐步地转向了执政的党和发展经济、真正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党。

第一,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清楚的是,党的工作中心一定要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即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和发展。从那时起,我们党实际上也就开始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建设不能搞穷过渡,最为迫切的是要将国力搞上去。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我们所处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这样一个阶段中,其目标和中心任务是,在建国一百年时,把中国建成一个中等发达的现代化的国家,使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如果政治方面不从革命的党转向执政的党,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从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发展经济和实现现代化,中国现代化的真正起步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确定务实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中,我们确立过不可能实现的赶美超英的冒进目标,钢铁产量大跃进过,粮食生产亩产和总产也放过许多“卫星”,结果是大起大落,仍远远落在发达国家、甚至落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后面。“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同志在分析了国际战略格局后,认为发展与和平是世界各国的两大主体,局部动荡可能存在,但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不可能爆发。我们有一个安心发展的机遇期。按照上述目标和这样一个判断,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人均GDP到1990年时翻一番,到2000年时再翻一番,初步进入小康社会,到2050年建国一百年时,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这是一个抛弃空想的实实在在的计划,是一个务实的并且能够完成的战略目标。在国力虚弱和人民贫穷的情况下抵御战争,这样的落后状态只能挨打;国家经济发展的强盛,才是谋取和平的基础。因此,不论是出于人民生活幸福的考虑,还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我们都要一心一意谋发展,把国家实力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搞上去。

第三,尊重知识和重视教育。在大的目标和战略确定之后,党又做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决策:(1)凝聚人心,实现社会的和谐。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在建设社会政治生态方面有着最深刻的教训。党在历史决议中诚恳地认识在“左”的思想的干扰下和“以阶级斗争为纲”路线的误导下,新中国成立后30年特别是“文革”所犯的一些错误;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给50余万人摘去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取消了几十年“地富反坏”的称谓,给他们以正常的公民待遇;取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000余万从城市到农村劳动的青年又返回城市参加高考、招工,或者允许进行个体经营;形成公民意识,逐步淡化和取消了政治上的阶级成分论;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发展民族自治制度,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2)尊重知识,把科学技术上升为推动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取消了知识分子“臭老九”的排行,专业人员担任科学技术单位领导,调整了知识分子发明创造的分配政策;进行科研院所的改革,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的进程。(3)重视教育,为国家发展培养大量人才。发展小学、中学、中专和高等教育,恢复了高等教育考试制度,为公平进入学校学习建立了录取制度,大中专学校走上了正规化教育的道路;学习外文和国外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不再是封资修和里通外国。

回想起来,中国共产党人在“文革”的劫后余生中,在当时给整个中华民族开创了一个全民族积极进取和奋斗的全新的局面。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纠正错误的诚挚和勇气,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责任心,谋求发展的坚定信念,艰巨和卓越的工作,都不应当被忘记。1978年,党实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转折,对于中国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府,从一个天天讲革命和斗争的党和政府,转向了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的、不再频繁地搞政治运动瞎折腾的党和政府,从而真正开始了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起步。

记者:那么,60年中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周天勇: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按照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共产主义社会的设计,党在意识形态和对公民行为的要求上,强化革命精神方面的教育和鼓励,淡化物质利益对公民劳动等行为的刺激;强调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个人主义的观念;重视国家和大集体利益,弱化小单位和家庭利益;弘扬对社会、国家、单位和集体的无私奉献,限制对个人利益的合理计较;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城市试图取消八级工资制,农村出工计时而不计劳动效果,缩小和抑制因技能和体能形成的多得和分配差别,尽可能进行平均分配。但是,这样的观念、要求落实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的结果是,在城市的工厂和农村的生产队,劳动者由于分配时多劳与少劳一个样、干好与干不好一个样,因此出工不出力,并且对工作不负责任,劳动的效率较低和质量较差;企业没有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和减少亏损的积极性,没有技术进步的积极性,没有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积极性。整个国民经济投资和生产的效率很低,质量很差,浪费很大,没有良性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当然,人人生活有保障,经济分配上公平,共同富裕,是我们追求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社会。但是,我们一度混淆了这样一些非常重要的前提、原则和条件,需要将其搞清楚:一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特别是共产主义社会,必须建立在生产力极其发达,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否则,只能是越穷越想公平,越公平结果会越穷。二是经济领域,要讲效率,讲技能和体能,要讲差别,要讲物质利益,要有利益刺激;社会人际关系等领域,应当讲公平和平等,讲互助,讲奉献,讲集体主义和国家大局。三是创业、投资、经营、劳动、管理等等,要讲效率,要讲能力,要承认结果和按结果分配的差别;而养老、医疗、教育等等,要少讲差别,强调公平。四是分清国家与个人和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个人和企业主要负责创业和创新,以创造财富为主,国家主要负责一部分财富的集中和再分配,以实现公平为主。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们在创造财富的领域承认和尊重了个体、企业之间能力的差别,承认了由于能力差别和创造财富结果而形成的利益差别,农村破除了集体出工、计时分配的大锅饭,实行联产承包,城市职工劳动计件和计效分配,企业利改税并且经营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分配挂钩,科技人员按照创新成果进行分配,这些经济领域的尊重物质利益差别前提下的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科技人员、经营管理者创业、创新、投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使中国的经济发展获得了最基础的动力,整个社会充满了创造财富的活力。

现在,党在意识形态方面更为强调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它包括承认个人的财产权利和发展市场经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发展,劳动、资本和技术等等生产要素参与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江泽民同志在建党80周年时强调:“必须看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比较肤浅、简单。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要全面和深刻得多了。我们对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可以作出科学上的预见,但未来的事情具体如何发展,应该由未来的实践去回答。我们要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但不可能也不必要去对遥远的未来作具体的设想和描绘。以往的经验教训已充分说明,这样做很容易陷入不切实际的空想。大家都应该深刻认识这个道理。”这段话的含义是非常深刻的,其想要说明的就是,中国共产党是务实的,其关注的是中国社会生产力能不能得到发展,中国人民生活水平能不能提高,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上的国家能不能强盛,党不会对一个在较长时间内不可能实现的不着边际的目标,浪费很多精力和物力去投入和追求。

记者:经济发展离不开政治和社会的稳定。那么,如何认识新中国60年中我国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具体变化?

周天勇:政治和社会稳定的环境与经济增长有非常重要的关系:追求经济增长的政治目标、动机、体制和政治动员,是政治稳定、经济不僵化和有活力的保证;而政治体制和社会环境的稳定,又是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虽然我国的政治结构稳定,但是,由于党的工作中心是搞阶级斗争,整个社会处于互不信任的危机之中,生产力被封闭在“政治第一”的框框之中而得不到释放,中国经济就很难得到持续的发展。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政治环境,主要是看最高层的政治领导更替是不是平稳,发展经济的决心是不是一贯,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是不是前后有继承性。197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改革了党和国家领导干部体制,先是废除了各级领导终身制,建立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到龄退休制度;逐步完善了组织部门考察、选任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修改了宪法和法律,重建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保证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政治上更替的平稳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更替不是以政治和社会的动乱方式实现的,也不以经济发展受到损害为代价。而各次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关于国家的各个五年的中长期计划,都是坚定不移地按照邓小平设计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的,任何一届新的党和国家领导,都没有偏离“发展是硬道理”的方针和经济发展这个要务。因此,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环境的稳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必要条件。

记者:长期以来,国际社会盛行着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经济上的市场化与政治上的较快民主化,政治集中和政府强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体制模式,对于经济增长是有害的。但是,中国情况却可以让人得出相反的结论。如何认识党领导下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体制模式的优势?

周天勇:我国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并不是放弃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领导,而是在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下,推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推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优势,具体表现在:

第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具有很强的执行能力。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对经济发展作出战略规划,如长期发展战略和中期的五年规划,作为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必须完成的法定任务,也是行动纲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对国家的经济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理解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不能忽视我国的政治体制,特别是党与政府的相互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共产党强化了自身的宏观决策地位,在提供发展战略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始终掌握着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党提出的发展战略建议,在内容上既包含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也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重点和战略举措。党的这些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议,包括各部门党组的发展规划建议,先是征求党内外各界的意见,再集中作为党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尔后成为政府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和通过,形成政府和各部门行动的纲领。从中可以看出,党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推进现代化的意图,是通过法定程序来得以贯彻落实的。党在改革发展的各个时期所提出的发展战略的建议,包括邓小平同志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从1981年到2020年人均GDP翻两番,到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以及后来党提出在2020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等等战略性宏图,都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明确了国家前进的方向。这对于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划,形成措施进行实施,动员全体人民投身于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而奋斗,起到了巨大的鼓舞和导向作用,从而对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巨大的引导作用。

第二,有着强大的社会动员和集中资源的能力。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有着较强的动员和集中资源的能力。资源动员能力,是指政府动员所有可以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实现社会公众所追求的共同目标的能力。资源分配能力,是指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合理地分配社会价值的能力。对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来说,政府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分配能力十分重要。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人们抵御各种自然灾害侵袭的能力还十分有限,如果政府不主动承担起资源动员和分配的责任,而纯粹由市场去发挥作用,那么,由此造成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值得指出的是,由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中国政府对资源的动员和分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小,因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政府往往能表现出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分配能力,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第三,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效率比较高。中国经济发展之所以速度很快,与党领导下各级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高效率密切相关。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发展和建设的战略规划被很快通过。党和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的建议,往往很快成为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交通等建设规划的依据,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和通过发展及建设的战略和规划也较快,整个发展和建设的动议,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诸如火力和水利发电站、地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等重大建设项目方面,在建议、讨论、审批通过时间上,往往要比世界上许多较繁杂民主程序的国家短得多。二是被招商企业的注册、投资、建设、开业的时间缩短。我国的各地政府在加快企业投资兴办运营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措施,理顺了行政程序,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建设过程的征地和拆迁时间被尽可能缩短。中国快速发展一个成功的因素,就是能在征地和拆迁方面,时间较快。中国土地法和土地法实施细则,以及征地拆迁条例,包括各地政府出台的征地办法,规定了征地拆迁的补偿办法、环节、程序、安置、处置等内容,而且规划、土地、建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公安、法院等等部门,都通力合作,这保证了在较短时间内区县或者省市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的落地、建设和开业。

第四,处理经济危机和自然危机方面,有着较好的应急能力。中国政府在1997年和2008年两次分别遭遇了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金融风暴。但是,中国政府通过海关、外汇、对外资本账户、货币、财政等等管理机制和调控政策,成功地应对了冲击和正在有条不紊地应对冲击。中国1997—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总结,其中之一就是在金融危机之前,中国在包括汇率体制、国有企业、税制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对深入的改革,从而加强了微观市场主体的灵活度与抗风险能力。在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冲击时,中国政府在11月5日宣布了一个4万亿元规模的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及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减税约1200亿)改革、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等10个方面刺激内需和促进增长的措施。后来,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恢复和提高出口退税、清理收费项目、扩大就业、减少中小企业税收、扩大赤字和发行国债、紧缩行政公务支出、振兴产业计划等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等各方面的政策。

在一个国家,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这是每一个客观研究问题的学者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处理政治模式和经济模式的搭配上,采取的是东亚模式,即在党的领导下,政治上相对集中,经济上现代化目标和行动坚定,坚决改革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以市场经济和开放来推进经济发展,从而保证在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条件下,生产力得到释放。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篇4

责制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06〕46号

为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 在自治区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证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自治区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工作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小学校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新疆地处多民族聚居的边疆,中小学校始终处于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鼓吹“圣战”,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青少年,对中小学校的侵蚀和渗透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维护中小学校稳定和自治区社会的稳定,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把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是维护新疆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一些地方落实得还不够好,有的学校党组织对自身职能的定位不准,决策议事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因此,各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中小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中小学校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中小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聘任解聘,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用爱国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族师生员工,培养“四有”新人;

(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做好校内统一战线工作。

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一领导中小学校的各项工作,集体讨论决定中小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点是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坚持校长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代表学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民主管理的关系,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党组织的职责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用好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制定相关细则,最终实现管理规范、决策科学。

正确处理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正确处理书记与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共同承担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党组织书记作为“班长”,要切实承担起正确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要帮助校长外塑形象,内树威信。校长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支持“班长”工作,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

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防止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党组织要充分尊重与支持校长对教学、教研、后勤等日常行政事务的指挥,不能包办代替。学校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为首的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不经学校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

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

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要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积极推行“考学”、“评学”、“述学”制度,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新人发[2005]6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把握全局、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注重形象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按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具有“教好一门,博通他科”能力和“开拓创新,实干兴校”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中小学校的校长。特别是要按照政治家办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政治上强的问题,把那些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的干部选拔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中来。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由一人担任。坚持实行书记、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民、汉学校联谊、干部交叉任职和对口支援制度,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培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考录聘用等方式,扩大选人范围,注重从党员中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紧紧抓住理论培训、实践锻炼、严格管理三个基本环节,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支教”,鼓励他们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他们到内地和国外学习、进修,以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加强对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

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党组织书记、校长的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在组织理论培训和管理培训的同时,开通外出学习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内地沿海城市和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民主办学、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篇5

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调查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调查时间:2011年2月——3月

(二)、调查地点:慈城镇城北片区行政村

(三)、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积极带领农民闯市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多数村党支部以发展经济、富裕农民为己任,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并领办、创办农民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多数村党支部建立并坚持了定期走访群众、民情恳谈等制度,主动服务群众,解决饮水、用电、通信、生产等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三)、积极改进领导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多数村党支部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了各项民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点题公开和村级财务彻底公开,运用民主、法制的方式开展工作,保障了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促进村级各种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 多数村党支部支持村级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形成了职责比较明确、运转比较协调、配合比较密切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五)、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多数村党支部坚持了“三会一课”、“两委”集中学习等制度,规范了组织生活,提高了干部素质,增强了班子合力。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加强了党员的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带领村民致富能力,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削弱了党组织的执政力

目前,少数村两委关系紧张,书记、村长各唱各的调,工作上形不成合力。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党支部书记认为,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其他村级组织只是自己的附属。有的村委会主任甚至一些群众认为,村委会主任是全体村民选的,党支部书记只是少数党员选的,“少数服从多数”,主张“书记管党务,主任管村务”。二是权力界限不明晰。有的党支部不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大权独揽,包办一切。有的村委会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拒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我行我素,把村民自治异化为村委会“自治”。三是亲疏现象较突出。“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村,多数宗族、派性问题严重,同时,由于发展党员的“近亲繁殖”,导致这些村的党员人才少,非党人才多,党支部班子不如村委会班子强,核心地位就不会稳固。

(二)、基层民主建设不健全问题,淡化了党组织的公信力

部分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完善,农民群众难以规范有序地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有些群众民主意识不强和法制观念不强,只要民主权利,不愿意尽义务,这些都影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推进,特别是农村“一事一议”实行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往往是难议成、议不成。

(三)、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了党组织的战斗力

一是一些党支部处于看摊守业、消极怠业的状态。目前“守业型”的支部占有相当比例,主要特点是:干部思想不解放,甘当“太平官”,满足于“维持局面、完成任务、不出大事、没有上访”。还有“怠业型”的支部占有一定比例,主要特点是:党组织软弱无力,甚至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发展没思路,问题绕着走,工作推着干,村困民穷,人心涣散,问题积重难返。二是一些村干部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目前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奋发有为、艰苦创业的能够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但是还有20%左右的村干部处于不会

干事、无心干事、不干正事的状态。三是一些农民党员处于无力争先的状态。目前,有相当比例的农村党员仅限于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能很好地体现出“双带”作用,有的甚至致富步伐缓慢,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无法发挥作用。

(四)、集体经济较薄弱的问题,弱化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推进的速度较快,其党组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也就更高。缺乏集体经济实力的薄弱的村,尤其是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党支部,自身运作的必要费用都经常捉襟见肘,为群众谋福利更是困难重重。从这里可以看出,薄弱的村集体经济,已经动摇了基层党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由于不能为群众提供有效服务,一些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已经大打折扣。

四、建议和对策

(一)、构建以规范化、民主化为方向的农村事务管理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核心力

1、建议修改滞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理顺权力机制

建议对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和完善,重点要具体界定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进一步明确农村“两委”的边界;对村民代表的资格条件、村主任候选人的政治条件、宗族和邪恶势力对村民选举的非法干扰、违反民主选举的过错责任追究等问题予以确认。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村委会成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职责等行为的,其职务自行中止或解除,无需启动罢免程序。

2、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决策机制

基本原则是党组织管方向性“大事”,村委会管具体事务。由于村“两委”矛盾的焦点是争决策权,因此要重点放在规范村“两委”内部决策运行机制上。日常村务决策应当由村委会以民主的形式讨论决定,向村党组织汇报,村党组织有建议权;如果两者不协调,召开由村党组织负责人主持的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如还无法解决,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重大问题,即重大村务决策,运作方式是:村党组织可提出初步议案,提交村委会和“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订初步决策方案;也可以由村委会提出,经村党组织同意后,提交 “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订初步决策方案。

3、推行村级规范化管理,理顺管理机制

建立 “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即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村级管理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认真解决“一事一议”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探索“一事一议”有效途径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和意见,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事物的管理。

4、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和推选工作的领导,理顺用人机制

村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组织选举和推选的全过程,从政治上领导、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主动权,这也是根治宗族、宗教、邪恶势力侵入农村公共权力体系的最好最直接的办法。在直选中村党组织既要切实保障村民的推荐权、提名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又要发挥党员作用,广泛宣讲政策、形势、任务,教育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权利。

(二)构建以社会化服务为重点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服务群众的能力

1、建立生产服务体系

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的优势,将村委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业协会等农村组织统一纳入体系,从村民的实际出发,构建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服务网络;发挥村级党组织牵头抓总的作用,为农户提供信息科技、农资、销售服务,为广大农户提供方便,建立为民发展平台。

2、建立救助保障体系

村级党组织要定期走访慰问弱势群众,尤其要对因发生天灾人祸以及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缺技术、缺岗位而有生产能力的困难群众,村级党组织要积极协调村内党员示范户、致富能手等对其提供一定的技术、资金、项目,帮助开展创富活动;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特困群众,可根据村集体经济强弱,实行定额定期补助。

3、建立社会稳定体系

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主导,村治保会、巡逻队为主体的群防群治网络,构建群防群治的农村社会治安体系,协助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邪恶势力,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构建以保持先进性为核心的党组织建设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战斗力

1、着眼于形成合力,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着力实施好“三个一”工程。一是选好一个人。要坚持“有政治头脑、有发展意识、有双带能力、有敬业精神”的用人标准,进一步完善“两推一选”制度,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书记、主任“一肩挑”,进一步巩固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配强一班人。要从发挥村级班子整体功能出发,及时调整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缺乏进取精神的支部成员,充实年富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同志,增强班子的活力。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建设责权利统一的村级班子。三是备足一批人。要采用“组织(个人)举荐、民意考察、实绩考评、知识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那些热心为群众办事、且有致富本领的退伍军人、经商办企业的能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后备干部,有效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2、着眼于增添动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要落实好包括党员发展培养机制、党员学习培训机制、党员关心激励机制、党员预警告诫机制等在内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丰富“三会一课”的活动内容,不断提高党员管理的人性化程度;要根据各村的实际,从优化结构布局、完善设施配备、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为高质量开展党员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要继续深化载体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要着力改善和壮大党员队伍,重点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

(四)构建以发展集体经济为目标的组织保证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统筹发展能力

一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村级党组织要立足本地优势,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走“一村一业”兼顾多样发展的道路,盘活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村集体资产登记、评估、流转、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资产报告和评估制度,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避免出现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和集体资产浪费流失现象。

三是减少支出,减轻负担。要通过精简村干部职数、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等形式,减少村干部工资支出。要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村级债务。

(五)构建以和谐、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提升村级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引领社会风尚的能力

蛇年党领导新年贺词 篇6

刚刚过去的2012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充分贯彻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一年,我们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整个经济运行情况好于预期。全国经贸战线和广大企业的同志们为此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我对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和积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些年来,按照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经过上上下下不懈努力,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从困境中走出,开始迈上新的发展征途。一是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取得积极进展,一批大公司大集团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重组上市,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二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是实施关闭破产、债转股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资本金不足、人员过多和社会负担过重等历史遗留问题,使一大批企业走出了困境,同时有一大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稳妥地退出市场,初步建立了优胜劣汰机制。四是坚持市场导向,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技改投入,一批国有大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技术进步和技术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所加强。五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保持了企业和社会稳定。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从XX年开始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连续9年保持在历史最好水平,一批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经贸战线的同志和广大企业的同志们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你们的辛勤劳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出了突出贡献。实践证明,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在探索中已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子。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加快国企改革与发展,对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增强综合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前些年我们重点解决的是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脱困的问题,根据党的xx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今后要着重解决好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政方针是明确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还会遇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不失时机地研究解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要坚持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投资主体。大公司大集团要走在改革与发展的前沿,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在形成核心技术和创新机制上狠下功夫,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资本运作,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步伐。并通过主辅分离、减员增效,逐步解决企业人员过多的问题。二要继续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的进程。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要围绕关键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道路。要把发展信息产业和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带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进步、机制转换等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升级。三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企业重组、兼并破产要把握节奏,要充分考虑企业和职工的承受能力,要花大力气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到“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应保尽保、不留死角。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突出重点,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浅谈村民自治下的贿选 篇7

关键词:贿选,村民自治

1 贿选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1.1 贿选的内涵

所谓贿选, 即竞选人在选举前后通过一定的物质利益或承诺对参加选举的代表以及选民进行贿赂, 使自己的选票得以领先于其他竞选者。贿选的主体是将要或正在参选的人, 贿选的对象主要是享有选举权的选民们。贿选的主要方式是给予选举人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 即竞选者在选举中通过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其他方式对参加选举的代表和选民进行贿买, 以使自己在竞选中胜出。

1.2 贿选的表现形式

近日, 昆明出台了《关于严肃村 ( 社区) “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情气正的通知》, 其中, 针对村 (社区) 选举认定贿选标准模糊的问题, 首次明确了9 种贿选行为的标准和界限:

①向拥有选票权的村民赠送现金、支付凭证等东西进行拉票;②为选举人提供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③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④以交保证金形式或许诺进行拉票;⑤以许诺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好处等进行拉票;⑥以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进行拉票;⑦给予某种利益, 进行拉票;⑧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工作人员进行舞弊活动;⑨以及发动亲朋好友, 组团、集体拉票。

总的来说, 大体分为两类:

1.2.1 直接贿选:①②③直接向选举人赠送钱财、物品。贿选随着时代的发展, 也在发生着变化, 随着进几年广场舞的盛行, 好多被选举人打着送衣服以及设备的名义行贿赂之实, 真是防不胜防。另外, 贿选方式并不拘泥于现金的发放, 现代人们热衷于旅游、健身, 那些投机取巧之人就给村民健身卡, 带领他们出去旅游观光。大部分村民觉得拿人家手短, 吃人家嘴短, 并不肯轻易揭发。

1.2.2 间接贿选:④⑤⑥⑦⑧⑨间接向选举人实施贿赂, 未上任之前承诺给你一定的好处, 多发给你一些东西或少交一些东西来免除你的经济压力。承诺为村里铺路修桥, 施小恩小惠来达到获取选票的目的。

总之, 不论什么样的贿选方式, 大部分是与经济利益有关,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贿选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 越来越隐蔽化, 导致取证越来越困难。

2 贿选产生的原因

2.1 干部领导

2.1.1 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指是否当官或官职大小来评价一个人, 来衡量其社会地位高低的“官位为上”的观念。这种思想不仅仅存在于落后的封建王朝, 人们以官位高低或出任官职人数来评判一个家族的兴荣, 在当今社会同样也不可避免。在经济高度发展、思想多元化的今天, 官本位思想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意识中仍然根深蒂固, 绝大多数人愿意从政只为获得更多的财富, 他们认为当了官就等于掌握了财富, 官越高权越大钱越多。他们甚至宣称当官就是为了发财, 要不请他都不去, 只有少数人是真心真意的为人民服务。

官本位思想有深刻的历史根源, 封建社会中大多朝代实行世袭制, 而那些寒门子弟为了改变自己及家族的命运, 只能通过读书来获得地位, 一旦他们当官拥有了权利, 其思想或受其家人影响, 很大程度上会接受别人的贿赂, 他们认为只有把钱攥在手里, 才没有白当这个官。古代多少读书人为了入仕, 十年寒窗苦读甚至有的人到老也在考取功名, 只因为当了官才有好日子过, 不会受人凌辱, 才可以光宗耀祖。古有科举考试, 现今公务员考试很大程度上加深了官本位思想, 一旦成为公务员, 工作搞定, 退休了也不愁吃喝, 俗称“铁饭碗”, 成为不会失业的那一类人, 高枕无忧, “一人得道, 鸡犬升天”, 连带着整个家族都会发展强大, 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总而言之, 光宗耀祖这个传统思想极大的加强了官本位思想。

2.1.2 特权思想的泛滥:特权思想, 就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自己利益大于一切, 别人都应该为他服务。具体表现为思想上狂妄, 态度上气势凌人, 行为上飞扬跋扈, 在一方称大, 认为别人的利益都不值一提, 践踏别人的尊严, 损害别人利益。公车私用, 借外出考察之名为自己赚上一笔, 利用职权关系, 将一些不正当的消费转化为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更有甚者, 甚至想模仿古代的世袭制, 随意安排自己子女及亲属从事政府相关的工作。

特权思想破坏了公平正义, 导致机会不公平、规则不公平;践踏法治环境, 自己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 天高皇帝远, 自己独霸一方;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将‘一切为了群众, 为了群众一切’转化为‘一切为了自己, 为了自己一切’;阻碍了改革的发展, 成为改革的绊脚石;助长了腐败之风, 加强了官僚主义, 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

2.1.3 集体主义下经济利益的驱使:借着集体主义的东风, 钻集体主义的空子, 中饱私囊。大部分为官者认为, 在农村这么大的背景下, 在集体主义的环境中, 收受那么一点钱财、在工作范围内趁机捞点好处、趁着农村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时机积攒点家当是无可厚非的。他们认为只有当官之后, 才拥有分配权, 才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达到利益最大化。

2.2 村民

2.2.1 现实利益的驱使:选举中, 选举人有意或无意的许诺村民利益, 或给予他们小恩小惠, 免费发放油米来笼络人心。对于村民来说, 谁当村干部对他们来说都一样, 所以他们只关注谁给他们好处, 或谁给的多来做出判断, 并不在乎那一张选票到底意味着什么, 有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只专注于他们所获得的小恩小利。

2.2.2 法律意识的淡薄:在落后的乡村, 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多高的文化水平, 更不用说对法律的了解, 他们并不知道自己那张选票有多么重要, 在他们眼中那或许只是一张纸而已, 他们并不了解参与权, 选举权, 有可能出卖自己的选举权和参与权。在一些穷困的地方, 青壮年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 只留下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尚未懂事的孩子, 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 他们更加没有明确的法律知识, 对法律了解少之又少。

2.2.3 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作为一个传统大国, 拥有许多优秀的思想。其中家族观念和朋友关系影响较为深远, 假如被选举人有自己的同姓亲戚, 毋庸置疑会投给他, 不管这个人是否足够优秀, 是否有能力胜任, 只是一个名字就足够了;朋友观, 为了朋友都可以两肋插刀, 何况是投票这么简单的小事, 自然义不容辞;邻里之间的关系, 也是这样的, “远亲不如近邻”, 投给自己邻居或许能拿到更多的好处。就是以上种种, 才导致选举时极易出现派系斗争, 为了官位不惜大打出手, 闹得村里鸡犬不宁, 给选举带来无法避免的麻烦, 给选举结果产生极大的严重的不良后果。

3 贿选的应对措施

3.1 领导干部

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做一名合格共产党人。

3.1.1 加强领导干部时政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党员干部, 理应加强对核心价值观的学习, 只有做好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才可以达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如何做到爱国呢?通过电视、网络等现代手段认真学习党的指示, 领会党的精神,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尽到党员的责任, 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如何做到敬业呢?就是想百姓所想, 做百姓想做之事, 做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而不是损公利己, 当一名尽职的基层干部, 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打好最坚实的基础, 牢牢把握好民生, 解决好农民关心的问题;如何做到诚信呢?就是承诺百姓的事情一定要办好, 不要推脱, 不要推卸责任, 干部以身作则, 为创造和谐的乡村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如何做到友善呢?就是摒除特权思想, 不要认为自己高人一等, 要与民同乐, 要与农民近距离的交流, 了解他们的需求, 体会他们的辛劳, 与他们协同发展。只有思想进步了, 行动才会有更大的进步。

3.1.2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双重考核, 德行和政绩并重:对干部的考核, 不仅仅要看他的政绩, 为人民做出了多大贡献, 谋取了多少利益, 更重要的是看他的品行。一旦品行出现了问题, 作再大的贡献也是不值得赞颂的。对党员的考察:第一, 采访群众。通过对群众的调查走访, 基本上可以得出准确的答案。一个党员是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样做的好处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 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还可以警醒党员干部使用权力的范畴, 体现权为民所用。第二, 通过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进行有理有据的评价。

3.1.3 强化党员干部权力道德教育, 做到服务于民:强化党员干部权力道德教育, 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利用自己的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不做危害人民利益的事情, 当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 做出正确的选择。

3.2 村民

加强村民法律意识, 使其知法守法, 不姑息养奸。

3.2.1 强化村民责任意识:由于大部分村民文化水平较低, 并不知道权利和责任是统一的。行使权力的同时, 也就意味着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赋予选民选举权, 同时要求选民为自己的行为即投票负责。这就要求选举小组应做好引导村民从集体利益出发来对待选举权的工作, 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3.2.2 强化村民“干部”意识:“干部”并不是权力的象征, 而是人民的公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 激烈的市场竞争, 致使一些人为了发财不择手段, 而权力被认为是获取利益的最快捷手段。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又开始泛滥, 与公仆思想格格不入。因此, 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干部”意识, “做官”意识, 意识到干部是为村民服务的, 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3.2.3 培养村民民主意识:首先, 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教育。村民要加强学习, 正确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价值, 要正确行使权利, 其选举动机要摆脱派性和私利。其次, 要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 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工夫, 以提高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觉悟和能力, 使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民主诉求, 选出能够保护和代表自己利益的当家人。

3.3 政府

加强政府监督, 加快法律的制定, 精准抓贿选。

3.3.1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 在两委会之外成立一个监督机构, 监督两委会的选举、运行。由于贿选的隐晦性导致取证难, 一旦发现任何不利于人民的情况, 应该尽最大努力保留证据, 上报相关机构, 尽快解决好这些问题, 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3.2 加强村委会选举过程的公开化, 透明化。选举时, 可以邀请媒体记者记录, 或利用网络等工具对选举过程加以记录, 使过程公开化, 尽量避免贿选情况发生。或者选票当场分发, 不给被选举人贿赂的机会, 当场投票当场选举当场出结果, 既提高了效率, 又减少了贿选发生的概率。

3.3.3 不断强化政府的指导作用、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目前大部分地方普遍采取奖赏制度, 没有上升到以行政手段来约束的意识。行政手段是村委会选举中解决选举纠纷和处理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 因而也构成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救济、监督作用。现有的处罚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起到了约束制止的作用, 但还有很大的空白之处没有涉及到, 同时现有的处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的, 没有深入本质, 只是层面化的体现, 导致一些干部肆无忌惮, 一意孤行。

村民自治中的贿选很难根除, 贿选方式的多样性、隐晦性, 导致贿选取证难, 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党章,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村民要加强法律意识, 做一名新农民;政府要加强监督力度, 加强执法强度, 只有这样才能将贿选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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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党领导教育事业的光辉开篇 篇8

《中央苏区教育史》初版于1985年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作为第一部系统、完整地研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教育史的专著,该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地勾勒出了从1927年10月到1934年10月七年间中央苏区教育艰难前进的发展轨迹和概貌。它对于我们了解新民主主义教育史、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及张闻天、瞿秋白、徐特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教育思想,继承和发扬苏区教育的优良传统,了解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规律,推动当前的教育改革,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央苏区教育史》以翔实的史料证明,苏区教育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伟大实践,是一项开拓性的伟大事业,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是中国教育史上的辉煌篇章。认真研读该书,不仅可以使我们获得对当年苏区教育清晰、鲜活的感性认识,更可以发现许多对我国当前的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有借鉴意义的经验。

苏区教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教育的前奏,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发端。苏区教育鲜明的革命特色和丰富的创新经验,是我国教育界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加以研究,并根据新的时代要求和社会条件,积极推进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作为一部教育史学专著,该书以史料说话,持论有理有据;讲求学术规范,引文均有详明出处;语言简练、准确。《中央苏区教育史》初版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此次增补再版,内容更臻丰富,观点也更加鲜明,全书为之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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