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

2024-08-12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精选14篇)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 篇1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 篇2

小说叙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在小说中,“风筝” 出现于题目并贯穿始终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象征主义是 “用一种形式作为一种概念的习惯代表”,即引申为任何观念或事物的代表,凡能表达某种观念及事物的符号或物品就叫做“象征”。它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法。在主人公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的背后,风筝起到主线的作用。 无论是对于阿米尔,还是对于哈桑,甚至对于整个国家,所有一切都承载在那飞翔的风筝、那割落的风筝上。人性的弱小、社会的动荡,在风筝的飞翔中、在作者笔下一览无余。

1、风筝对阿米尔 — 成长的背叛与救赎

随着风筝在小说中的几起几落,展现的也是主人公阿米尔内心的起落、背叛与救赎,一切都始于风筝并伴随风筝发生。阿米尔是一个有着优越物质条件的阿富汗富家少爷,他成绩优秀喜爱文学,可是生活中他多思多虑且胆小懦弱。哈桑是他的仆人也是他的玩伴,种族低贱身份低微,哈桑善于运动与射箭勇敢坚强、忠心耿耿。故事起源于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赛,这对孩子们来说是证明自己能力的好机会,阿米尔也想通过赢得比赛博得爸爸的关爱与赞许,阿米尔与哈桑结成一组,共同努力,他不畏惧割破的双手流出的鲜血,他挂断最后一只风筝,这时风筝象征的是希望也是阿米尔内心的一种寄托与追求,哈桑心中默念“为你,千千万万遍”最终追到了风筝然而却因为不愿交出被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强暴。阿米尔目睹了这一切然而人性的怯弱却让他止步不前。得到父爱的心理抚慰却敌不过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最终阿米尔以不恰当方式逼走了哈桑一家。那似乎飞翔的风筝在内心重重的坠落。后来战争爆发阿米尔与父亲移居美国,当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使得内心更加无法平静,他选择再次踏上回乡之路,找到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追回那只风筝走上心灵救赎之路。所有的一切都在索拉博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救赎,到了故事尾声,阿米尔在孩子的叫喊声中望向天空,“我追”正是阿米尔对自己心灵的回答。

2、风筝对哈桑 — 美好的品质与现实的抗争

风筝一方面让阿米尔走上救赎之路,另一方面又因为哈桑的坚定使其失去了很多。首先,风筝显示了哈桑无奈与飘摇的成长之路。伴随着哈桑的出生,低贱的种族、仆人的身份以及天生的兔唇便在他身上打上记号,他的生活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命运是无法由自己主宰的。风筝又象征着哈桑的美好品质,“为你,千千万万遍”他一直重复着。他心中有最坚定的信仰,那便是爱与善良。尽管现实让他无法享有同阿米尔一般的生活,但他毫无抱怨,默默地, 千千万万遍地提醒自己,让自己做到更好。风筝对于哈桑的意义,也是作者内心的一种美好寄托,寄托在那湛蓝天空的风筝上的爱与美好的品质。纵使他只被称作卑微种族的仆人的儿子,可他身上的美好与勇敢展现得淋漓尽致,虽受尽偏见、明知被诬陷却也默不作声,一方面是善良的本性,另一方面也是自出生以来的身份地位决定的忍气吞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哈桑饱满的形象既象征了饱受民族歧视的弱势群体,更是体现了整日战争、需要解救的阿富汗。从风筝到人物到社会,哈桑表达了作者对和平和消灭种族歧视的愿望。 他身上展现的忠贞、坚定、超出年龄的成熟和不惧牺牲的精神被风筝带向天空,飘向未知的方向就像那未知的或强大或软弱的人性。

3、风筝是阿富汗人民的缩影又承载着阿富汗的民族文化

风筝在这部小说中也体现了阿富汗这个国家的民族文化,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这个国家民族文化的认同与追随。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传统的民族习俗,比赛就像一场战争, 从制作风筝、放风筝、到割破风筝追风筝,不但需要细心准备还需要勇敢的战斗,风筝承载着人们的希望与目标,对自己勇敢者的身份的肯定。哪怕是伤痕累累与筋疲力尽,为肯定自己而去执著追求,体现了阿富汗人民的民族性格,更体现了这个民族的勇敢与无所畏惧。风筝的起飞与割落正昭示着阿富汗跌宕的情境,炮火、战争、社会动荡此起彼伏,充斥着人的神经。小说讲述的正是发生在这个穆斯林文化的国家的故事,以风筝为线索,用人性反映社会现实,风筝割落, 昔日古老美丽的喀布尔变的满目疮痍、破败凋零,这个国家发生了内战、社会制度的变更、塔利班武装的壮大、普什图人和哈扎拉人的紧张关系等。故事的背景不断在和平富足的美国和弥漫着恐怖气息的阿富汗之间切换着,在作者笔下, 美国似乎是和平又有强大,阿富汗却是血淋淋的人间地狱,民不聊生。让这个国家走出地狱的方法只有一个,仍然是从风筝切入,以人的命运去体现,那就是自我救赎,人物跌宕起伏的命运穿梭在国家民族的深重灾难中,这个古老的民族需自我反省、自我拯救,现实与愿望都显示了民族的救赎之路才是国家获救的根本出路,虽然这条路是遥远和渺茫的, 但是有希望和理想的召唤的。

追风筝的人 篇3

高三是个又大又丑的风筝,恨不得马上扔了它

该以怎样的姿态去演绎高三?一直以为是坐在书堆里,在散发着油墨纸香的试卷中奋笔疾书。

该以怎样的语言去诠释高三?她是父母眼中最重要的转折点,是青春押上的最好的赌注。

该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高三?把它作为一个与梦想的连接线,一把打开未来的钥匙。

在每个孩子心中,都藏匿着一个或大或小的梦想,却都以冲破高考为起点蓄势待发。看着发下来的白花花的试卷,想到也许这些试卷就可以把我们带到一个未知的城市,于是便一张张的抓过来做,不知疲倦。

甚至有时候好奇心打败了高考的紧迫感,想要快点高考,然后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未来是什么样子。

即使有时候不经意间抬头看着窗外的天空,也感觉天空蕴育着我们的未来,恨不得让浮云飘得更快。

风筝,真的要放飞吗?

你以为世界是美好的,于是你选择了旅行。

你以为城市的那一边是繁华的,所以你用你弥足珍贵的仅一次的青春去换那一次逃亡。

你以为你的想法都是正确的,所以你孤注一掷。

你觉得这样做值得吗?

书上说,高考不是终点,不是起点,而是转折点,是告别青春走向成熟的转折点。

爸妈说,高考是人生的转折点。

这么多十字路口,我们会迷失方向吗?

他们只知道告诫我们要珍惜走好的每一步,抓住每一次机遇,可他们不知道,高考啃噬的是一个人的青春,覆盖的是一个人的孤单。教室里没有欢声笑语,只有眉头紧锁,作文中没有满纸的呐喊,只有正义的呼唤。

那段时光,青春年华被白花花的试卷掩埋,于是我们想把那些纷纷扰扰的笑容、唯唯诺诺的心事、熙熙攘攘的回声,用最质朴清晰的样子纂刻在生命中最柔软的地方,所以我们等待下课、等待放学、等待高考、等待长大的少年时代,等待可以骄傲地拥有一份记忆。

当风筝放飞的那一刻,我们背叛了自己的年华。

风筝在我的视线里飞

高考结束后,我才感觉到我的生命像失去了什么,我才感觉我是一个很贪婪的人,想着把生命中的一切握在手中,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很可怜的人,拥有时不懂珍惜,失去后追悔莫及。

想着当时我们都说高考后会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走过草原、踏过河流,面对大海许下我们一成不变的诺言。

可是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们抽空跑到校园的窗台上看曾经的风景,会踩着长满青草的操场上寻觅我们昨日的脚印,在那面墙壁上刻下我们的名字,告诉自己时光悠悠、岁月更迭,我们曾来过。

曾经一直天真地告诉自己还年轻,那么安逸地享受着这一切,挥霍着这一切,可却发现自己已不再年轻。

是谁曾说过,当一个人开始怀念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变老了?

记忆的灰尘越堆越厚,碎片蔓延到摇晃的风铃,挥霍后的难过、清晰的忧伤,都成了年华里丰盛的丰美水草。青春逝去迅疾,在忽明忽暗的时光疆域里,风行大地,一扫而过。

追风筝的人

我们留下了什么,用来在岁月的年轮上标记出我们曾经的宽度?

我们刻下了什么,用来在人生的皮尺上,丈量出那些年华长度?

留下了花前的笑容,留下了雨后的争吵,留下了试卷上隽秀的字迹,留下了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

在树上刻下了的名字,刻下了你的话语,刻下了那个男孩干净的笑容,刻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我多想再次拥有曾经的笑脸,多想再看一次那一季的花开花落。只可惜指缝太宽,时间太瘦,抓不住的年华散落了一地。

我闭上眼,从这一刻起倒数时光,回忆高考以前的日子,回忆那段欲说还休的成长。

曾经我和小D经常在晚自习的时候偷偷写纸条、说小话,说我们的爱恨情仇。

曾经,我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一个人默默地在文学道路上走了几年。

曾经我会因为挨了老师的嘲笑,自己在雨里走了很久,然后骂自己无能。

可是现在,我们我们却散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即使手机网络也无法将我们联结在一起,我也不会那么傻地把别人的话当成一切。

刻下名字的围墙,写满字迹的试卷,藏在数学书下的杂志,都被时光的巨浪拍打成标本。

我睁开眼,却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原来有些人,一别即是天涯。有些画面,逝去便不再出现,即使上穷碧落下黄泉又怎样?即使让恒久的思念围地球三千万圈又怎样?

一切终究不会改变!该走的不会停留!

我想做那十放风筝的人

或许我们的存在只能像植物一样,靠着白天的阳光而存活,而不是靠着昨夜的星光。

有些东西的珍贵,就在于那上面有我们一生不变的指纹和永存心底的记忆。

而生命不可能回还,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经历过的每一寸阳光,都是生命的意义。

如果一定要接受,就用心好好经营,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段相遇。

如果一定要放手,就用心铭记曾经的那段岁月,用回忆写一个关于你和我的故事。

所谓人生的意义,取决于遇见谁。

在高考灰暗的时光里,不管遇上长相一致的试卷,还是唯美的陌上花开,都要努力地实现人生的价值。

那些奋斗,那些汗水,那些心情,在关于高考的岁月里,正一点一点地把我们的青春变得不可复制、独一无二。

遇见谁、珍惜谁、走过谁、放开谁。我不想做那个追风筝的人,遇见谁、放开谁。

我想做那个放风筝的人,当你在我手中的时候,我会牢牢的抓住你。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篇4

这部小说太让人震撼,很长一段时间,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伊莎贝拉阿莲德对此书的评价。也让我可以深刻的思考人性,思考更多的东西。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年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哈桑为了阿米尔而牺牲自己,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却跑开了并没有去救哈桑,为此他自责极了,便逼走了哈桑与父亲逃往美国。二十多年后当他再次回到故乡,才得知当年哈桑就知道阿米尔在场,但他并没有任何责怪,亦如童年时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里有战争、亲情、友情、爱情、也有正直、善良、诚实,那都是风筝的象征。哈桑便是那个追风筝的人了,他以他最单纯的信念奔跑着,为了他所执着的而去追那只最珍贵的风筝。他对阿米尔是无私奉献的,即使别人再如何嘲笑他身份低微,血流卑贱,他一直坚信他和阿米尔的友情,我被他坚强的信念所深深折服。

现在的故事是否也有这样的友情?单纯的奉献?现在的我们都在小心的计算着什么,速食生活中的我们已经好久没有想过对方的感受了,越来越秉承适合就在一起不适合就走开的原则。那么,什么是伤害,这样年龄的我们是否能解释的请呢?

书到最后,阿米尔的内疚被哈桑的真诚洗净,他终于也做了一个追风筝的人,他向着风筝飞翔的方向不停奔跑,他微笑着。

即使合上本书,我依旧能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的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10级商务英语一班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篇5

1、《追风筝的人》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与同他的仆人哈桑之 间的故事。为了能够弥合横越在父子之间的鸿沟,也为了能够博得来自父亲全部的爱,阿米尔不惜背叛对自己百依百顺哈桑,导致哈桑一家从此远走他乡,但是阿米尔没有想到,自己背叛的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背叛的代价是从此的阴阳相隔,空留遗憾。

2、或许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过于坎坷;也或许是这本书揭露了太多 人性背后的黑暗;更或许是这本书恰巧击中了我内心共鸣的最强音,我难以用一种平静的心态、一种享受的角度去感受这本书所谓的文学精彩,而是执着在阿米尔和哈桑这种有爱与背叛交织的感情主轴中,在功利的世界里,一位平日里对自己百依百顺带兄弟不及眼前短暂的得失,这是一种悲哀的思维,也是一种悲哀的人生。执着于追求得与失的人,对于在眼前短暂的得到,是一种对未来的失去,利益熏心地将自己推入地狱。

得与失,似乎没有一个很固定的答案,就如同一个没有固定砝码 的天平。我无从评论他人对于追求得与失的对错,对于得与失的评判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成功亦或失败,都不是评判得与失的唯一标准。在阿米尔眼里,可以从此得到父亲的关注和疼爱便是成功,也是得到,但是他付出的是对友情的背叛,是对于自我底线的突破,不是计较他在于对父亲宠爱的追求,而是在追求的过程中一种错误的过程。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篇6

当我看到阿米尔舍命从暴政下救走哈桑的独子、自己的侄儿索拉博时,我明晰了“风筝”的涵义,一种感动像在我面前豁然打开一个光明粲然的世界,内心的牺牲崇拜被再次引燃,有了为一个人牺牲的精神,我想这也是一种快乐。

“风筝”象征着皎皎易污的纯洁和需要努力追寻的美好,美好在我们这个一切都商品化了的时代还能有她的地位吗?那远方的美好还是不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价值取向?

透过此书,我仿佛面对着内心,那里和书中人物一样隐藏着二元共生的光明与黑暗、勇气与懦弱,但我不再怀疑,我最终仍要像哈桑一样拼尽全力地向人间呼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 篇7

一、复杂时间倒错

时间倒错, 即“故事时序和叙述时序之间一切不协调的形式……这些形式不完全归结为倒叙或预叙”[2]。也就是说, 时间倒错不仅包括倒叙与预叙, 还有另外更复杂的形式。小说第一章 (共一页的篇幅) , 即引子部分, 引人入胜地运用了这种复杂时间倒错。譬如第一段中, 过去与现在交叉出现, 给读者理解增加了难度, 开篇就陷入时间游戏的迷宫。根据热奈特的划分方式, 将这一段落分为10个小段, 我们用2 (现在) 和1 (过去) 表示两个时间位置, A段在位置2 (“我成为今天的我”) , B段在位置1 (“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 那年我12岁”) , C段在位置2 (“我清楚地记得”) , D段在位置1 (“当时自己趴在……旁边是结冰的小溪”) , E段在位置2 (“许多年过去了”) , F段在位置1 (“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 , G段在位置2 (“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 , H段在位置1 (“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 I段在位置2 (“回首前尘, 我意识到”) , J段在位置1 (“在过去26年里……荒芜的小径”) 。时间位置公式如下:A2-B1-C2-D1-E2-F1-G2-H1-I2-J1。通过这样一个完美的之字形曲线, 展现出丰富多样的时间关系。把A段看为叙述的出发点, B为回顾, 引出追溯的时间是1975年, C又回到出发点, D从属于C的回顾叙述, 但又承接B的时间, E、G、I是一次次对现在的回返, F、H、J为回顾, 但回顾的时间不是一个过去的点, 而是过去开始的持续的时间线, F、H的持续时长没有具体呈现, 但J的时间则明确指出是过去的26年。初读这一段的困难便在于作者不落痕迹地省略了部分时间方位标 (过去、现在) , 且时间方位不断交替, 读者需要在心中补上这些标记并随之调整适应才能理出头绪。且回顾部分的时间长度差异对比增加了阅读的难度。至于对文本的意义, 这种在一句话中出现过去和现在两种时间的写法, 使叙述节奏明显加快, 且叙述内容的娓娓道来和时间的极速跨越形成文本张力, 包孕极大的故事和心理容量, 将不堪回首的往事和懊悔之心全部融入其中。如此开头, 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二、预叙

预叙在中国古典文学中运用较普遍, 指事先讲述或提及以后事件的一切叙述活动, 往往能为后面展开叙述构设枢纽、埋下命脉。《追风筝的人》属于第一人称回忆式小说, “第一人称叙事比其他叙事更适于提前叙述……允许叙述者影射可以构成他角色一部分的未来”[3]。小说中多处运用了预叙, 其功能不仅在于设置悬念, 更在于为叙述注入情感因素, 确定情感基调———负罪与救赎, 对于救赎主题的表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种类有直接的语言预叙和隐喻的梦境预叙。

1. 直接的语言预叙。

即并非用神示、占卜、梦境等暗示手法, 而是用明确的语言直接进行提前叙述。如第三章末尾, 父亲与拉辛汗谈论我保护不了自己的懦弱一面, 说“我”缺少某些东西, 而拉辛汗则辩解说, “我”缺少的正是“卑劣的性格”。在拉辛汗看来, 我虽性格懦弱, 但温和善良, 非狡诈奸猾之人。叙述者最后一句:“至于那卑劣的性格, 拉辛汗错了。”[4]不仅指向后面发生的不堪回首的往事本身, 更通过对拉辛汗之语的否定, 突出从中体现出的我内心的卑劣。这种以“现在之我”对“过去之我”的反省与剖析, 恰成为小说救赎主题的点睛之笔。第五章结尾处“说来讽刺, 正是从那个冬天以后, 哈桑便不再微笑了”[5], 便是直接指向小说的主要事件, 即哈桑受到侵害, 而我出于懦弱, 却在目睹一切后残忍地跑开了, 并为了减轻内心的折磨而用谎言逼走了哈桑。这一事件对哈桑内心造成了严重打击, 也是我忏悔及心灵救赎的根源。试想省去这些预叙, 小说就失去了故事和情感铺垫, 即便后面进入故事主体部分, 也绝非像现在一样充满感染力, 在情感的表达上会弱化很多。两处预叙, 看似简洁, 实则对小说意蕴的形成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 隐喻的梦境预叙。

梦境预叙是中国古典文学常用的手法, 《红楼梦》中秦可卿死后给王熙凤托梦“三春去后诸芳尽, 各自须寻各自门”就是对金陵十二钗命运的预言。胡塞尼在小说第七章第一段借助于哈桑的梦境运用隐喻的手法预示了当日风筝比赛后发生的那噩梦一样的、让我二十六年来一直为之自责的事情。

次日早晨, 哈桑在泡早餐红茶, 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我们在喀尔卡湖, 你, 我, 爸爸, 老爷, 拉辛汗, 还有几千个人。”他说, “天气暖和, 阳光灿烂, 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 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6]。

“鬼怪”一般喻指坏人或邪恶势力。文中的“鬼怪”隐喻了风筝比赛完后哈桑为给我追风筝碰到的邪恶之人阿塞夫及其对哈桑的变态性攻击, 也隐喻着那个对哈桑造成彻底伤害的卑劣懦弱之“我”, 且从文本看来, 后者是主要的。将自己比做“鬼怪”, 进一步强化“我”的罪孽感及对旧“我”的彻底否定。运用梦境隐喻, 丰富了形式, 避免了语词的平淡无奇和线性叙述的自动化, 并用具有神秘色彩的“鬼怪”, 给小说注入了魔幻元素, 既产生了一定的审美效应, 又因为体现出鬼怪的文化内涵使文本彰显出了新的魅力。

三、频率

频率即叙事与故事间的重复关系。有四种情况:讲述一次发生过一次的事;讲述N次发生过N次的事;讲述N次发生过一次的事;讲述一次发生过N次的事。目的在于强化事件, 渲染情感, 完成意义创造。《追风筝的人》即用到了第二、三、四种类型。

讲述N次发生过一次的事, 在文本中的运用主要有两处:哈桑在风筝比赛结束后对我说“为你, 千千万万遍”[7]和拉辛汗之语“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8], 前后两者在文本中各自出现了四次。“为你, 千千万万遍”第一次出现在第一章引子部分;第二次是在故事中哈桑对我所说;第三次在拉辛汗打电话之后, 我起身寻找哈桑儿子索拉博之前;第四次是为诊疗索拉博受伤的心灵, “我”在与索拉博放风筝时不经意间的自言自语。出现在不同时间、不同语境中, 简单的一句话推动着事件的整个进程, 既是事件的开始, 又是事件的终结。“我”的心灵在看到索拉博的一丝微笑之后, 获得了彻底的救赎, 最后一次“为你, 千千万万遍”, 是对“我”内心的告慰。“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的四次重复则是救赎主题的文本呈现。第一次为拉辛汗对我的鞭策, 其余三次则是自我心灵的逐步成长。这两句充满抒情色彩和道德感的话语, 在重复中积蓄着小说的全部情感力量, 并在一次次叙述中散发出来, 弥漫于文本, 浸润于读者。

讲述N次发生过N次的事和讲述一次N次发生的事。在文本中指向同一事件———索拉博的洗澡。“自从我们住进宾馆那天起, 索拉博每晚上床之前总要洗很久的澡”[9], 属于后者, 热奈特将其命名为“反复叙事”或“集叙”。此后文本又在不同的位置三次提到索拉博的三次洗澡, 则属于前者。索拉博像他父亲一样受到后来成为塔利班的阿塞夫的摧残, 这里的重复背后蕴藏着的则是一种洗刷不掉的民族伤痛。民族歧视是这部小说折射出的又一主题。

另外, 小说还运用了倒叙、省略等手法, 这里不再一一探讨, 近三十年的故事时间跨度在作家笔下伸缩有致、跳跃自如。几乎没有心理叙述, 却表达了关于心灵的主题, 给读者心灵巨大的震撼, 这是一般文本难以做到的。叙事是“一种时间与另一种时间的兑换”[10], 然这种兑换并非简单的替换, 而是在替换的同时发挥更重要的功能, 承载着无法估量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雨平.文字载体与审美内涵的和谐统一——《挪威的森林》的叙事策略[J].当代外国文学, 2009 (4) :160.

[2][3][10]热拉尔·热奈特著.王文融译.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P17.P39.P12.

《追风筝的人》 篇8

Amir is the son of a wealthy Kabul merchant, a member of the ruling class of Pashtuns. Hassan, his servant and constant companion, is a Hazara, a despised1) and very poor class. Their uncommon bond is torn by Amir's choice to abandon his friend amidst the increasing ethnic,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tensions of the dying years of the Afghan monarchy2),wrenching3) them far apart. But so strong is the bond between the two boys that Amir journeys back to a distant world, to try to right past wrongs against the only true friend he ever had.

阿米尔是喀布尔(编注:阿富汗首都)一位富商的儿子,是统治阶级普什图族中的一员。而他的仆人和忠实玩伴哈桑则是备受蔑视和非常穷困的哈扎拉族人。其时阿富汗的君主政体濒临灭亡,民族、宗教以及政治方面的局势日益紧张,就在这样的氛围中,阿米尔选择抛弃了自己的朋友哈桑,他与哈桑之间那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也随之破裂,两人骤然变得疏离。然而,这两个男孩之间的羁绊实在太深了,阿米尔甚至重返那个遥远的地方,试图去纠正自己过去对这位有生以来唯一的挚友所犯下的种种错误。

小编推荐理由

在你的青春岁月里,你是否也曾有过那么一个朋友,怀着赤诚的心仰赖你、忠于你,而你却在某个莫名的时刻,怀着微妙的心情亲手毁了这一切,让你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只能追悔一生?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 1965~)的这部小说中,年少的阿米尔在对自己最好的朋友哈桑做了无法挽回的错事后逃之夭夭,而这个对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朋友最终在历尽他所无法想象的苦难后永远离他而去,让他无从忏悔,也无从救赎。愧疚和悔恨日夜折磨着阿米尔,在多年后哈桑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时更是达到顶峰,幸而阿米尔最终找到了救赎之路,有了弥补自己过错的机会。这部小说不仅仅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关于友谊的故事,它还展现了阅读的力量、背叛的代价、救赎的可能,以及父亲对儿子的爱、牺牲和隐瞒。读完它,你收获的绝不仅仅是深深的感动、难过的泪水、喟然长叹的无奈,还有一份迫切地想要去珍惜的心情,以及面对过去犯下的那些令人难以入眠的错误的勇气。

经典语句

*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为你,千千万万遍。

* It always hurts more to have and lose than to not have in the first place. 拥有过再失去往往比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更令人心碎。

* It's wrong what they say about the past, I've learned, about how you can bury it. Because the past claws its way out. 我发现,他们所说的关于过去、关于你可以将过去埋葬的说法是错的,因为过去会自己从土里爬出来。

读《追风筝的人》体会 篇9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少年阿米尔和家里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哈桑遭受了小恶霸的欺辱,就在一旁的阿米尔却因为怯懦不敢上前,又不忍心旁观,于是默默走开。后来,阿米尔觉得自己对不起哈桑,无法面对他,就想办法逼走了哈桑父子。

多年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见到了老朋友拉辛汗,拉辛汗告诉了他很多他此前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哈桑其实不是阿里的儿子,而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感到愧疚万分,而哈桑和他的妻子此时已经被人开枪打死了,只留下来一个孤儿,也就是阿米尔的侄子。阿米尔想尽办法终于找到了侄子索拉博,并把他带到了美国,阿米尔的家。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哈桑和阿米尔之间永不褪色的友情。哈桑可以为了友谊、为阿米尔做一切事情,尽管他至死都不知道阿米尔其实是他的亲哥哥。在我的身边,有这样忠实的伙伴吗?有。然而,我待他们如何呢?是不是像阿米尔对待哈桑一样,戏谑?捉弄?也许在我看来只是开玩笑,但在他们眼中呢?嘲讽?他们的看法可能和我并不一样。即便真的找到了想法完全一样的“知己”,又如何呢?不适宜的玩笑开多了,友谊的小船再坚固,也会有裂痕的。

阿米尔对哈桑百般戏弄,哈桑却始终不以为意。他明知自己床中的硬币和手表都是阿米尔放的,他也知道阿米尔这样做的目的,但是为了成全阿米尔,哈桑还是选择了帮他说谎,承认了偷窃。正是这种忠实与默契,维持了他们随时可能支离破碎的友谊,也使得阿米尔愧疚多年,怀念终生。

友谊的小船真会“说翻就翻”吗?未必。如果是真正的朋友,那么,只要朋友间的忠实与默契还在,友谊的小船即使经历了惊涛骇浪而有所破损,也能很快修补完整。

阿米尔和哈桑,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修补他们友谊小船上裂痕最好的材料,是朋友间的忠实与默契。忠实不是百依百顺,而是只要朋友是对的,就支持他;默契不是心照不宣,而是不管朋友如何惹了你,或你如何惹了朋友,你们都永远相互理解。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想 篇10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12岁那年,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阿米尔将对手通通打败,然而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惨遭横祸。阿米尔目睹一切,性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随后,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离乡背井地到了美国,开始了他的新生活。然而,多年后,一个来自巴基斯坦的电话却把阿米尔从貌似平静的异国生活中拉出来,真相、责任、赎罪,让阿米尔重回阔别多年、满目疮痍的阿富汗,寻找哈桑的孩子,最后阿米尔选择了自己独特的赎罪方式……

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

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友谊和爱。

我们很难去承认,也很难去面对真实的自己,我们总是勇于包装自己,用华丽的谎言来麻痹自己,顺便欺骗别人,却不敢坦然去面对自己所曾犯下的罪恶…… 在面对自己人性中的怯懦、说谎、虚伪、善嫉、矫情、邪恶、自私、自大……阿米尔选择的是逃避,这是一个懦弱无知少年的错误选择,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一生,来自心灵鞭挞、愧疚、恐惧的沉痛代价。

在作者清淡的笔触之下,饱满内敛的人物个性,在沈静中透露的忧伤。在一场让我叹为观止的交错倒叙的文字结构中,让我惊觉那从容精湛的文笔,仿佛让时光在瞬间如光影交错,回顾着漫长曲折的人生道路,往事历历在目,然而人事已非。回不去的童年,填补不了的心灵裂缝。

谢有顺 追风筝的人 篇11

我的梦想没有具体所指,但是梦想的构成应该从个人出发。从自己个人的角度,我希望有一个缺憾少一些的、完整些的人生,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更大的一个家、更好的一个国。这是我对梦想实现的诠释。个体的梦想可以和国家的梦想之间有一个良好的互动,而不是充斥着冲突、撕裂和对抗。

现在,我已站在村里我出生的老屋前,童年生活历历在目,突然就想起了马克·吐温的一句话:“人生最重要的两天:你来到世界的那天,和你了解为什么你来到世界的那天。”

谢有顺 1972年8月生于福建省长汀县濯田镇美溪村。文学博士。一级作家。2006年起,任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广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文艺批评家协会副主席、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评委会主任等职。出版有《活在真实中》、《从密室到旷野》等著作十几部。曾获冯牧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等。2009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中国青年领袖”,2010年被世界经济组织达沃斯论坛评选为“全球青年领袖”。

谢有顺的学生们私底下管他叫“谢大神”。他的学生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有一次谢有顺的学生遇到徐敬亚老师,他们俩是中学校友,话题自然特别多,徐老师在应邀题字时,快意用左手写下:“学谢,学有,学顺。”按照徐老师的解释,“学谢”说的是要有感恩之心;“学有”就是要有才华,有自己的才能;“学顺”就是别让自己的生命太坎坷,尽可能顺当些。这也是诗人和前辈评论家徐敬亚对谢有顺的概括。

在各样的奖项中,他曾多次与莫言、贾平凹、刘亮程等国内最受认可的作家同台领奖,与余华、格非、苏童、阿来、于坚、麦家等众多实力诗人、作家有交情,出版作家对谈录两部。他的同行称他“业内学术会议肯说真话,发言踊跃”、“不失见地”。

在大学校园里,他永远被一群粉丝簇拥着。闪着国字脸上一双有精气神儿的大眼,天庭饱满地谈笑。他的课堂—无论是讲当代中国电影还是中国文化与中国文学—从来座无虚席,无论教室多大。他的声音润朗,无论是授课、演讲、访谈、主持,他的口头禅总是“对—”,拖个小尾巴,然后,妙语连珠,掌声时起。

这一切,都跟他讲课的方式和内容有关:他讲现代中国的文学转向,从古体诗的话语方式无法进入五四前后的现实;讲到顾炎武、王国维的悲伤不是个体生命的悲伤,而是文化断绝被连根拔起的恐慌;认为五四一代是想用“矫枉过正”的方法扭转文化方向,知识分子怀抱着“再不从血液里质变就来不及了”的内心紧迫感,想要用最迅速的方式改变中国,“掀房顶”的目的是为了“开窗户”;他说文学自由的标志是个人可以被书写,而“明月松间照”的情境是人文关怀,一般老百姓未必在意……观点的锐利和不时的妙语,总能让学生乐在其中。

先有长汀水,再有谢长汀

联系上谢有顺是在清明前夕,他特意把采访时间安排在清明节后,因为要回趟老家。翻看他的微信记录,其实不难发现,谢有顺一年要回好几趟家。他的家乡是福建长汀,“谢长汀”也成了他的自我称谓。

长汀位于福建西部山区,并不富裕。这个山沟走出来的少年天才的名字,在他的故乡人口中传唱。他们不知道他的研究方向,不知道他有多厉害、为什么厉害,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夸赞这个时常回长汀看看,捐赠图书、关注家乡教育、培养文学后进的长汀儿子。

谢有顺的多年好友杨卫东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时候这样说,“我俩最大的共同点,可能是我们都愿意回到故乡的土地上。”杨卫东告诉记者,谢有顺受其父影响很大。他父亲是个农民,但是一个有文化追求的农民。近日家中翻修老宅子,谢有顺坚持要保留老宅子里的天井。这又是他传统、念旧的地方了,他坚持要留住过去的时光。怀旧是一种追寻,一种守望。他对文学、教育在山区的推广是有很多想法的,他也在做。每次回长汀老家都会尝试去跟当地的负责人沟通。

早在福建师范大学念书时期,谢有顺已经师从孙绍振,以大胆新锐的青年评论家面貌在文坛崭露头角。孙绍振是谁?1980年代的“朦胧诗”被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坛接纳,北岛、顾城、舒婷等当代著名诗人得以走向读者大众,主要推手有三人,孙为其中之一。孙绍振无疑是当代文学史书写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名字。

多年以后,谢有顺在为青年作家蒋方舟新书写评论时,字里行间都是包容与提携后进的鼓励、赞赏。

谢有顺承继乃师的事业,显然也在把这份薪火传承下去。他的弟子不少,硕士生每年只招一个,博士却每年能招两三个。他们自称“谢门弟子”,很团结,但谢有顺禁止他们这样自称,觉得没必要有这种门派之见。这个学生群体里,已经走出了青年学者周会凌、单昕、刘秀丽,以及在国内颇有影响的新锐评论家及作家李德南。

李德南一如自己的导师,二十几岁年少成名。谈及谢有顺,他说,“我个人最看重的是谢老师的行动力。知识分子容易眼高手低,说得多,做得少,说得比做得好。但谢老师一直强调,知识人要通过具体的行动,来落实书写中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另外,他重视学术与生命的关联,注重转识成智,化学为悟,让学术研究成为‘生命的学问’,这对我的启发也很大。”另一位谢有顺的博士生苏沙丽则感慨说:“谢老师常会提到文学的常道,认为文学在这个社会仍有不少读者,仍有影响人心的力量。文学于人生于生命的价值是很多文学老师已经不再提起的了,这却是老师影响我最大的地方。”

谢有顺对作家地域特色和乡土关系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从他在《贾平凹谢有顺对话录》一书也能看出。他认同乡土经验可以解放作家的感官世界。90后的研一学生彭璐是“谢门弟子”里年龄最小的。她这样理解导师对作家地域性的重视—“先有长汀水,再有谢长汀。”2013年冬天在导师母校美溪小学支教一周多的经历,让她对此有了更深的感悟,“感觉客家人本身对自己文化就挺重视,村子里很多墙上的标语也都保存尚好。这样一个朴质好客的村子走出了谢老师这样的人。他从乡间来,少年时的他求学路上又多波折与际遇,使他在进行批评创作时,和一般学者态度不同,呈现出一种自由的生机。”由此,她认为谢有顺的文章特别注意作家的地域性,“他在2013年新出的随笔集《消夏集》里就写到了广东各地的风土和人情的关系,挺有意思。”

文学行走在新闻停止的地方

谢有顺自称是“农民的儿子”,在课堂也偶尔说起自己因不喜欢城里而固守乡土的父亲,调侃自己有个和刘发财、张富贵一样标志着农民儿子的名字。他推崇作家独立清洁人格、深广灵魂空间的同时,也时时提醒其要有精细的世俗经验、生活积累。他最爱的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或追诉现代人性的失落,或拷问生之终极命题;他推崇的作家莫言、贾平凹、韩少功,均是声名极盛时仍能坚守在乡间泥土里的当代杰出写作者。

国内外大小型文学活动的丰富阅历,让他总能举重若轻。他主持北岛发起的“香港国际诗歌之夜广州站”,主持余光中、余华、麦家等人的演讲和对话,与著名华人作家严歌苓对谈……这些场合,他再熟悉不过,缓解气氛,把控大局,分寸总是拿捏得刚刚好。

四月初,作家严歌苓在中山大学有场讲座,主持人是谢有顺。讲座开始前,有学生告诉谢老师,中文堂门口提前两个小时就排了很长的队伍了,还有很多人领不到票。“这状况,我也始料不及,文学还这么热么?”

在与严歌苓的对谈“我的一手生活与二手生活”中,谢有顺评价严歌苓在“敏感”、“与人为善”方面与沈从文非常相似。他认为,严歌苓的不自信和惶恐是她的不幸也是幸运的地方,“这一切让她最终只能成为严歌苓,她缺少一个可以让她扎根的写作根据地,这与她个人经历有关。严歌苓的不自信我很认同,再有想象力的作家都不可能完全写好他不了解的生活。文学不仅仅是虚构,文学行走在新闻停止的地方。”

他对当代文学有充沛的信心,对日益小众化的当代诗歌亦然。他常对学生们说,多读读诗,总是好的。最近一两年,他开始呼吁一场“中国的文艺复兴”,认为自古以来塑造中国的主体力量总是与文学、艺术有关。“是文学,而非宗教影响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他认为,在没有自身宗教传统的中国,文学代替了宗教的任务,它不仅是人们抵御精神挫折的重要寄托,还是中国人日常生活观念的主要来源。

谢有顺喜欢《追风筝的人》。他说,读这样的小说,总是在提醒我们,灵魂是存在的,而且通过自审与赎罪,灵魂有一种自我清洁的功能。有些东西你无法忘却,只能勇敢地面对。

从乡中来,到乡中去

“什么叫夜幕降临,这就是了。只有在乡村,才能真正了解什么叫黄昏。万物如何在晨曦中一点点显露出来,又如何在暮霭中被一点点吞噬。这种景象,乡村有全程展示。在城市,各种灯光一亮起来,所谓凌晨、黄昏,只能是一种传说了。”谢有顺在自己的微信上写到回家的感受。

对故土的眷恋,在谢有顺心里转化为一种反哺的愿望。去年,谢有顺联合《mangazine|精英》杂志发起了一场到乡村中学讲学的活动“幕天讲坛”,旨在号召都市精英回到乡村,与孩子们分享一些他们的成长感悟。

谢有顺作为“幕天讲坛”创始发起人,参加了2013年11月11日在陕西商洛的活动。一个小男孩,问了谢有顺一个也许是他的教师生涯里最意外的问题。“我晚上睡得很早,为什么我白天还总是睡不够?”这与其说是一个提问,不如说是“撒娇”。

谢有顺认为,同儿时的自己相比,现在的乡镇的孩子在物质条件上要好很多。“但是从某个角度看,又要可怜得多。我们那时候校舍破烂,但是亲人是在一起,感受得到家庭的温暖,这正是现在父母在外面打工的孩子所缺乏的。他们对父母亲的思念、爱是飘渺的。我能感受到他们内心的孤独。现在的信息时代,给孩子们提供了很多机会感知外面的世界,在感知到外面世界的样子和自己周遭的比较中,形成的落差,非常强烈。这种影响,会在乡村的孩子们心里埋下种子,谈不上好或坏,我觉得这影响会很驳杂,可能对于少数的孩子,会是激励他奋发的一个契机,多数的孩子会早早的放弃在这样一个地方挣扎。他本来还可以往上走了,他不走了。”

谢有顺正是那种努力要往上走的孩子。尽管他童年的时候因客观原因不得不辍学了一段时间,但最后又回到学校。现在谈起,谢有顺很淡然。“我们这代人的经历,其实很多都不是个人的选择。你遇到的挫折、事故,有些是很悲凉的。现在回头看,可能也有特殊的意义。你并不想经历那么多,你只不过想要像别的孩子一样,能够正常的升学。所以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更多的是被身世、被命运卷着走。你很难去改变。”

对谢有顺来说,命运的转折点还是上大学,一下子好像天地都宽了。“我本来是没有机会上大学的,我上的中等师范学校,照理,毕业后就去教小学了。但我很幸运地获得了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它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门。而我学的又是文学,原来那些生活中的经历和感受,可以通过阅读来深化和体悟。发现自己喜欢文学,对文学研究有了兴趣,命运自然就改变了。”

谢有顺自己常说的一句话是,因为现状可以改变。“我会为自己设定最低限度的标准。尽可能地做几件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每个人都发声、行动,一点点地克服畏惧去改变,这样的力量都是不能藐视的。”

这个观点,他在珠海给近四百个官员讲解“中国梦”的时候,也表达过。课后,一位他并不认识的领导悄悄对他说,谢教授,习大大如果听了您这么精彩的课,也会喜欢上您的。谢有顺说:“他真幽默。但是我给各级官员讲课,确实一直颇受欢迎。我会去研究他们关心的话题,也了解他们喜欢听什么风格的课,并坦率直言我对社会和官场生态的看法,以尽可能地去影响人,尤其是影响那些有影响力的人。因为现状是可以改变的,静默或抱怨于事无补。如果你光明,中国便不会黑暗。”

君子之交,果蔬朋友

谢有顺三月底在复旦大学分别参加了两个研讨会。其中一场阎连科本人在场,谢有顺当着他的面说了他小说的一堆不足;而另一场,韩少功不在场,谢有顺却谈了他《日夜书》的三个优点。在谢有顺看来,其实真正的学术会议,是有好说好,有不足说不足。

也许是这份坦荡为他赢来了不少朋友。谢有顺与许多知名作家交好,甚至有一些作家,没有给他们写过一个字的评论,却也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谢有顺的多年好友、作家千夫长这样评价谢有顺:“他是个持重、真诚、善解人意的朋友,是我心里在江湖上少有的大事上值得托付的人。”谢有顺和千夫长是“果蔬朋友”,这其中有个小故事,一次,千夫长临时受邀去谢有顺家里吃饭,他没有准备,见自家小花园里母亲种的荆芥刚长成,正是鲜嫩可口,于是他就割出一袋带去。见了这一小袋子嫩芽菜,谢有顺夫妇很是惊喜。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时候,千夫长表示,谢有顺是我见过最懂小说的文学教授,格局也大。他的个人才华,在我看来是通才。他爱好广泛,我们平时的朋友圈子也不仅仅限于广东作协,还有《花城》的朋友啊、做茶的、作画儿的、写书法的、玩木头的,都有的。你说他和纯学院派学者有点点不一样,我认同,他不拘泥,他有信息,他包容,这包容有个前提,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通’。他是在‘通’的基础上去包容的。”

谢有顺爱分享。有好酒好茶就呼朋唤友来品尝,但同时愿意遵循传统的文人交流方式。谢有顺的另一位老朋友杨卫东说,谢有顺用毛笔写书信、赠送朋友好茶不忘细致地写上说明,有时还加盖印章。他有一副赠给他的手书对联,写的是他自己改写的句子—忆旧如述梦,读书胜还乡。

在杨卫东眼里,谢有顺是性情中人。“对于外界盛名,他会珍惜,但声名对他来说不会成为压力。因为他骨子里是纯粹的、淡泊的。贾平凹、莫言是他的好友,我们这些诗友也是,但他的姿态都是平等的,谦逊、随性。这样一个看起来文学边缘化的时代,他发现原来有很多人还是愿意倾听文字、愿意和文学靠近的,他会很激动,他身上有很强烈的文化责任感。”

[对话谢有顺]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记者:老砖、老天井,构成了客家人的老房子记忆,你从前的生活环境是如何影响了你的性格?

谢有顺:我老家是一个客家山区,地处偏远,1999年才通电,2005年才通公路。一般人认为,乡村生活贫瘠、简陋、闭塞,这固然是事实,但另一方面,乡村也广袤、宽阔、质朴、接地气,它给一个人的心灵成长所提供的滋养可能更全面,也更本真。出生地、成长地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深的,我现在回想起来,乡村生活对我影响最深的是那种人伦关系,人如何对待别人,人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近在身边和来自远方的人,这些构成了我人生观中很核心的部分。

记者:到了广州之后境遇有了很大的转变,比如从2001年获得冯牧文学奖开始,2004年评为一级作家,2006年34岁就成为了中大的博导等等。路一下子开阔平坦起来,你认为这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谢有顺: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其实自主择业的现象还很少,所以,我和大家一样,都想求得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又不想回县城去,这就被迫让自己成了自由职业者。那种生活的动荡,经济的拮据,常让自己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但我对自己的爱好,一直没有放弃,对文学,一直坚持与之同行,并且从中找到了一种安慰。那段时光,让我真正体验到了坚持一种理想的不容易,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坚持的意义。最大的原因是我没有放弃。无论我做什么工作,境况如何,无论我的工作离文学是近还是远,我对文学的爱与敬畏没有改变。当然,无论再忙,工作之余,我都勤奋读书、努力写作,一直试图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并一直没有失去写作的乐趣和雄心,这也很重要。概括起来说,就两点:坚持和勤奋。

记者:你成名很早,如何看待自己的天赋?

谢有顺: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了不得的天赋,比我聪明的人多得是。但比起同龄人来,我比很多人都坚忍,也更重视“先立其大”,从大处着眼来思考问题和规划人生。这使得我不会去计较一时的得与失,而是一直相信现状是可以改变的,理想也是可以实现的。我觉得自己的人生是有灵魂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记者:2003年你同《南方都市报》携手创办了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直到今年2014年,这长达十余年的过程中,大奖走到今天,您有什么感悟?在文学并不受重视的今天,你怎么推动这个大奖向前行?

谢有顺: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办了十几年了,已经有其不可代替的价值和影响力。我的感悟是,实践比空谈更重要。做成一件事情,做好一件事情,都不容易。坐而论道,是知识分子的长项,但空谈多了,最终你就会什么事情也不想做,会觉得个人的力量多么渺小,我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济于事,那就干脆不做了吧,顶多发发牢骚,于是,知识分子就开始气馁、放弃,开始退出公共空间,局面就会进一步恶化下去。因此,总要有人发声,有人去实践,总要有人作为目标,被人赞美或咒骂。静默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进步。一旦有了这样一种信念,秉着公心,怀着对文学的爱,推动一个奖往前走,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记者:你作为大学的教授,面对现在的新生代,教授文学,有什么感想吗?现在的大学生,对文学是什么态度?

谢有顺:我对文学的未来怀有信心。当一个社会完成了一定的物质积累的时候,文化的需求又会重新回来。我曾经在一套丛书的序言里说,没有文学的世界,必定是一个坚硬、僵死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显然不适合于人类居住,因为人心所需要的温暖、柔软和美好,并不会从这个世界里生产出来。这个时候,就不由得让人想念起文学来了—文学的重要功能之一正是软化人心、创造梦想。诚如台湾作家张大春所说,文学带给人的往往是“一个梦、一则幻想”而已。然而,谁都不能否认,只有那种存着梦想的人生,才是真的人生。至少我是这样和学生讲的,很多学生慢慢的,也认同了这一点。

记者:你如何看待近年一些诸如《小时代》之类的畅销书在年轻人中的热捧?另一知名作家韩寒在拍电影,你会有兴趣看这部电影吗?

谢有顺:我出于好奇,也会去看《小时代》这样的电影,韩寒的电影如果出来,我也会看。但我不会跟风,可能是等这些电影的热潮过去之后再看。我想借此知道,这代人都在想些什么。其实,通过这些个案,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人的精神选择和阅读选择都在发生巨大的分裂,总体性已经消失,不但代与代之间已经很难再有传承,同一代人之间,也分裂成了不同的实体。再用统一的眼光来看待人与世界,已经行不通了,我们需要有耐心地去认识这个世界,并了解这个世界所呈现出来的差异。电影和文学的关系是复杂的。一方面,电影助力了文学的传播,很多作家作品,都是通过影视来获得大众知名度的,其中也不乏经典之作;另一方面,随着这些年电影艺术的成熟,大家越发觉得没有很好的文学基础、没有好的剧本,要想拍出好的电影,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的中国电影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很大的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导演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做,普遍自己做编剧,同时又太迷信市场的力量,而忽略了文学之于电影那不可或缺的意义。结果,电影的市场是火了,艺术水准却急剧下降。中国电影要想真正崛起,必须重视文学,重视故事和叙事,重视作家看世界的眼光。

记者:社交网站在今天运用非常广泛,你好像也没有使用微博?

谢有顺:我拒绝了很多网站的邀请,当年没有开微博,仅仅因为开过微博的朋友告诉我,玩微博很耗时间,我就退却了。现在看来,有利有弊。或许,它确实为我节约了一些时间,但同时,也使我失去了一个很好的介入社会的通道。我个人是敬重那些敢于发声的知识分子的,我觉得微博所传达出来的力量,是很大的,也是很重要的。

记者:你跟不少作家都是好友,在做文学评论工作时,如何去平衡这两个关系存在的矛盾,如何保证不将友情带入文学批评中?

谢有顺:人情的作用,在中国,是被夸大了。我不否认有人情,也觉得有时讲点人情是很美好的,有暖意的。但具体到做文学研究,评论一部作品,对我来说,人情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一般来说,你喜欢一部作品,才会去解读它,我不像一些人,明明极其不喜欢一部作品,还非要对它品头论足,我没这个兴趣。作品太差,我沉默就好了。沉默也是一种态度。而你喜欢一部作品,也不等于它没有不足。理性地指出它的不足,探讨它的局限性,据我所知,很多作家也都是可以接受,甚至是喜欢的。庸俗化作家与评论家的关系,只会使文学界的状况变得更糟糕。我个人觉得,无论为人还是为文,都应该坦荡。

记者:我们知道你是我们杂志“幕天讲坛”的主要发起者之一,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你有何感想?

谢有顺:我很认同“幕天讲坛”这个活动的宗旨。所谓反哺乡村,对我个人来讲,目标也许大了,但至少,我们不应该忽视乡村的存在,不应该忽视乡村少年的成长。当下的中国,城市化成了大趋势,教育优质资源也高度集中在城市。乡村,尤其是偏远的乡村,成了被遗忘的角落。这个时候,如果有民间力量愿意去关怀乡村、去影响乡村孩子,意义不可估量。我一直记得哲学家牟宗三的一句话,大才都出自乡间。乡村孩子中,成材概率或许比较低,但一旦成材了,就有可能是大才。而且,他们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对新知识、新思想的向往,往往比城市孩子更强烈,这个时候,有远方的人去走近他们,并愿意弯下腰来倾听他们的心声,对他们的影响是很大的,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我们不要奢望一下子改变中国,我们先从改变一个人、再改变一个人这样的小事做起。能做小事,才能成大事;能沉到底层中国去,才能说你真正懂得了中国。

记者:你对你现在的状态满意吗?

谢有顺:我并不满意于自己的现状。但我也不苛求自己,我想,只要每天都在努力,每天都没有停止思考,没有停止做事,现状就会一点点改变的。(实习生陈哲敏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手记]

有顺朋友

谢有顺将采访的地点约在洛溪大桥附近,那是在一个创意园区的书斋,名字叫“闻君阁”。“闻君阁”的牌匾就挂在书斋入口处,题匾人正是:谢有顺。

起初以为除了茂德公草堂的“山远居”,谢有顺在此处还有一个工作室。谢有顺却表示,这是他朋友的,今天借用一下。因为“‘山远居’太远了,你们去也不方便”。

找谢有顺索字的朋友一直不少。据他回忆,2013年题了二三十个招牌,用了的人都观感满意,事业有顺。这名声一传开,索字的人突然多了起来。有朋友问他,2013年写字赚了多少钱?“我跟你们说实话吧,多数是送朋友的,只有五幅是收了润笔的。还有一部分为我换来了二十几方端砚、五刀红星宣纸、好酒、花梨木摆件等等。都是求字的人主动送来的,我也不客气就收下了。以物易物,也不失风雅。我虽写着玩,有时也需要鼓励。2014,请继续。”谢有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回复朋友们。

谢有顺喜欢这种“以物识友”的相处之道。在朋友中,他还担当“收藏顾问”的角色。他说,我不收藏,只不过自己喜欢的书籍、红木家具,会买一点。谈不上收藏。他坦言,我缺钱,几乎没收过什么黄花梨的大件,但给朋友看过好的海黄家具。我的原则是,只负责看货、讲价、推荐,从不经手货款。我只做单纯的欣赏者。

经过他手出去的黄花梨家具,现都在朋友手中了。几乎每一件物品,他都有详细的记录:第一张,六角桌,直径一米二乘一米二,越黄,加六条凳,重量近两百斤,精工。前年三四十万买的。现另一朋友出价一百二十万,对方也不卖。谢有顺把这些经手的物品都备忘于微信里,做个纪念,之后他就把它们从手机里删除。他说,“免得见一次遗憾一次。不过想到它们都在朋友家中放着,心里也就宽慰了。”

其实,倘若你也在我们的拍摄现场,你会理解为什么谢有顺能够广结善缘。他可以在任何现场,和任何一个人做朋友。配合摄影师的拍摄,谢有顺主动说,这个可以吗?要不要多来几次?和谢有顺同桌吃饭,每个朋友他都可以照顾到,他甚至会细心到给迟到的朋友的碗里,留上一块即将被消灭掉的菜。

读《追风筝的人》的感悟 篇12

自约瑟夫·弗兰克的《现代文学中的空间形式》发表以来,空间叙事的问题逐步受到批评理论界的重视。弗兰克指出20世纪的作家表现出了对时间和顺序的舍弃,和对空间与结构喜爱。弗兰克将读者纳入了小说分析的范畴,并将读者作为空间形式(即反映参照)的关键因素从整体上构建了现代小说的空间叙事形式,即语言的空间形式、故事的物理空间和读者的心理空间。继弗兰克之后,加布里埃尔·佐伦(Gabriel Zoran)对空间叙事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他在《建构叙事空间》一文中首先将空间维度限定为虚构的,并对文本空间从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分别定义为地形学(topographical);时空体(chronotopic);文本(textual)。水平维度上为总体空间(total space)、空间复合体(the complex of space)和空间单位(units of space),佐伦的叙事空间理论目前为止最具实用价值和理论高度的模型。

2 空间叙事解读的必要性

法国学者让·伊夫·塔迪埃也认为:“小说既是空间结构也是时间结构。说它是空间结构是因为在它展开的书页中出现了在我们的目光下静止不动的形式的组织和体系;说它是时间结构是因为不存在瞬间阅读,因为一生的经历总是在时间中展开的。”[3]224,小说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面是互相依靠,不可分割的。“事实上,像一切完整的研究一样,叙事学研究也是既存在一个时间维度,也存在一个空间维度。然而,尽管时间和空间都是构成叙事和叙事作品的基本要素,但在传统的叙事学研究中,人们都只对前者倾注了过多的热情,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后者。我们认为,对时间的重视不能导致对空间的忽视,现在,叙事学是到了该重视空间维度上的研究的时候了”。[4]61

从创造实践方面看,对于现代小说,“我们再也不能指望以时间的次序展开的故事主线”,因为“发生的事情太多,与时间格格不入;从横向始终穿插故事主线的事太多”[1]35借用伯杰对于现代肖像画的观点来阐述现当代小说需要用空间叙事来进行阐释再合适不过了,在小说叙事技巧方面,我们过去会过多地去重视时间叙事方面的场景和情节,忽视了在该场景周边散发出的很多具有共时性和延展性的内容。所以,从空间的角度来研究小说叙事,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

3《追风筝的人》的空间叙事解读

《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是阿富汗裔美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部用英文写作的小说,于2003年6月出版后,即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喜爱。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童年的罪恶往事和他成年后对儿时犯下的错误的心理救赎过程。

这部小说的整体叙事效果非常好。小说内所涉及的友谊、背叛、罪恶与救赎以及不融洽的父子关系都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它激发了读者的阅读期待能力,打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势,超越了读者的心理预期和思维模式;该小说成功叙述了主人公在成年后达到了他自己的身份认同,实现了心理上的救赎。

小说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完美契合了弗兰克提出的叙事空间理论的三个侧面,即语言、结构和读者感知。下面,笔者将根据空间叙事理论来阐释《追风筝的人》这部当代长篇英语小说是如何通过利用空间叙事来超越读者思维定势,完美实现小说“罪恶与救赎”的主题的。

3《追风筝的人》的空间叙事核心问题

余新明在《小说叙事研究的新视野---空间叙事》中提出:对于“空间叙事”的具体研究方法,首先要解决“小说叙事的核心问题”,也就是“空间的叙事功能”问题,即“空间如何参与、影响了叙事”和“空间叙事的单位问题”。

3.1.1 空间叙事的功能问题

进入空间叙事的功能问题最关键的是“分析空间’生产’出怎样的社会关系、权力结构、思想观念,这些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特征又是怎样转化为空间里的人的实际行为,从而影响、决定了小说的叙事进程”[7]80。福柯和列斐伏尔把空间看成是某种意识形态的产物,同时空间又在强化、展示和表现这些形态。在《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里,胡塞尼将故事发生的地点选在阿富汗,又将故事的发生地点选在喀布尔的一座“瓦兹里·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里面不是随意的,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这里有森严的等级制度;在这所华丽的大房子里面,哈桑住在仆人住所的“简陋的泥屋”里面,阿米尔住在大房子里,他“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的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其次,小说在开篇就描述了哈桑是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人,哈扎拉人生来就是要给普什图人当仆人的,在普什图人的眼中,哈扎拉人是“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在这座华丽的屋宇里面,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是好朋友,但在阿米尔眼里仍对哈桑怀有一定的歧视态度,如他认为“哈桑长大以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注定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写字干嘛呢?”再次,哈桑虽然是哈扎拉人,但父亲对哈桑所表现出来的关心、爱护和赏识让阿米尔嫉妒不已。哈扎拉人和普什图人之间的等级观念生产出了当时阿富汗的社会等级制度,同时也为阿富汗后期的悲剧买下了伏笔。在这篇小说中,阿富汗的空间形象是由等级观念生产出来的,同时它又是转化为实际生活的关键,在这一转化的过程中,造就了哈桑的悲剧和阿米尔的罪恶,也达到了作者解剖人性创作的目的。可见,阿富汗这一空间产生了哈桑和阿米尔的故事,它影响、控制并促成了叙事的发展。

3.1.2空间叙事的单位问题

空间叙事的单位问题是进入叙事核心问题的另一把关键的钥匙。在一部优秀的小说里,空间不可能单独成立,是必须要与人的活动一起表现出来的,这就产生出了场景。场景是空间叙事的基本单位。基本单位之间的互相投射作用产生场景复合体,场景复合体最后反映出小说的总体效果。可见,场景对于小说创作和小说整体效果而言是多么重要。如胡塞尼在《追风筝的人》的所有场景描写中都穿插了风筝这一象征,包括阿米尔与索拉雅的相识到求婚,索拉雅是勇敢的风筝的代表;也是由风筝引出的阿米尔见死不救的、冷眼旁观的罪恶和最后带领哈桑的儿子离开阿富汗,带他放风筝,冲破阶级的藩篱,完成心理上的救赎,风筝都在这些场景里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部小说里面,胡塞尼熟练地运用着倒叙、插叙、直叙的叙事技巧,时间标志的省略,在小说中的创建了相对独立的场景,而场景之间并没有呈现出什么样的因果关系或结构,它靠风筝这个重复的意象来贯穿、统一。

3.2 空间叙事的外围问题

空间叙事的外围问题一般包括空间叙事的形态、视角和节奏等几个方面。笔者主要从多维的角度对《追风筝的人》进行阐释。视角问题,即“某一具体空间或空间场景是通过谁的眼睛反映出来的,这也会对空间叙事造成很大的影响。”[7]81在《追风筝的人》中,作者采用了多元视角,呈现给读者的空间是由第一人称的童年阿米尔的眼睛中表现出来的,从他的眼中,我们看到了他真实的阿富汗和他短暂多彩的童年,这是童年阿米尔视角里所展现出来的东西,随后作者将叙述的视角转换到了拉辛汗,最后又转到了成年后的阿米尔。但是童年阿米尔视点带给读者的是空间场景的真实和可以感知的特点,它使读者能够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更好地身临其境融入作品,与主人公产生共鸣;成年阿米尔视角的作用是体现出作者对童年行为的批判。在视角的转换中产生了震撼读者心灵的艺术效果。

4 总结与反思

读《追风筝的人》心得体会 篇13

读《追风筝的人》心得体会

《追风筝的人》这部小说太让人震撼,很长一段时间,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伊莎贝拉阿莲德对此书的评价。也让我可以深刻的思考人性,思考更多的东西。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1000字 篇14

积累着片段或者是整段的时间,我读完了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我觉得应该写点什么,毕竟这是近半年来我认真读完的第一部小说。人在年少时,或者在一生中总会有些回想起来令人懊恼不已的错去经历,就像深入骨髓的风湿,总会在雨夜寒冷时痛彻心扉。那天和纵哥聊天,他是我崇拜的玩文学的高手。我们在漫谈文学,说实话我只是个小学生,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听,偶尔说一两句能佐证的话。他讲得对,文学是应该包含科学之美、艺术之美和人文之美的,科学之美就是真、人文之美就是善、艺术之美就是美,所以文学的追求就是对真善美的追求,细细品之,确是如此。

作者用叙述的笔触讲述着阿米尔和哈桑这两个同父异母兄弟之间的故事,婉转悱恻,令人难以平静。在读到一半的时候,就是少年哈桑被阿米尔逼走之后,在饭桌上我用剪短的语言向我的妻子讲述了故事的前半段。尽管我讲故事的水平很差,用她的话来讲跳跃性太强、难以引人入胜,但是当我讲完的时候,我看见妻子眼中泛出的泪光。作者的故事有直击人心的力量,不管是谁,我想都会被这个故事感染,进而流泪。“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样一种对友情的忠诚,时至今日是令人汗颜的。多少人为了名利、为了金钱,出卖自己、出卖灵魂、出卖朋友,还哪有什么“为你,千千万万遍”呢。但是,没有想到的是阿米尔为了能夺回父亲的宠爱,逼走了那个为他千千万万遍的兄弟,这是悲剧的开始。直到后来,他回来了,走上一条重新成为好人的路,尽管这条路走的异常艰难,但是他还是走完了,灵魂得到了救赎,从此他不再痛苦。就像当年哈桑为他追风筝一样,他用自己成年人的身体为索拉博——哈桑的遗孤、他的侄子追风筝,不同的是,哈桑为他追逐的是至死不变的忠诚,他为自己追逐的是儿时丢弃的良心以及索拉博手腕上那一天深深的割痕。所幸,他追到了。

忘战必危!对,我们不应该忘记战争,因为它从来不曾离我们远去,可是,我们也不该轻言战争。无论胜败,那必将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看看作者在书中描述的笼罩在战争阴影下的阿富汗,再看看当今世界依旧战火不断的中东欧国家,不论胜败,广大民众永远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在看看曾经那一段时间的神州大地吧,战火不断、硝烟四起,那些鄙夷的倭贼肆意的屠杀、疯狂的抢夺,给这片土地留下了多么深沉的伤害,这是至今都不能得到原谅的,因为那些我贼从来没有追逐过“风筝”,就像作者书中的塔利班,多么鄙夷而又恶心!真希望,有生之年、以及我们的后备永远不会遭受战争,可是,反观历史,又觉得这是个多么可笑的希望,终究应该会有的,或许是我过于悲观。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没有过于苛求或急于想达到的目标,也许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什么家,也许永远也不会有文字见诸书刊,可是,还是要读,还是要涤荡,还是要追逐,因为那里面有善良、有正直、有诚实,还有勇敢。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风筝,不管意味着什么,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让我们勇敢地追吧。

抽时间读读这本书吧,它一定会引导你去寻找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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