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024-05-04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精选10篇)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篇1

(建议格式)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参照消防法条文释义中的要求)

(一)概况:

(二)基本情况:

二、评估的内容;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表(见附件1)

三、存在的问题;(对照上述十三条内容检查出的问题)

四、评估结论;(分好,一般,差三种)

五、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含整改计划、临时措施)

附件1: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表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篇2

关键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消防管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46号文件”)指出,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江苏省消防总队专门成立了由省消防总队、省消防协会、中国科技大学国家火灾实验室和镇江市消防支队共同参与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专题调研组,探讨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消防安全评估内容的构成、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管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的应用,提出了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的初步构想。

1 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

实际调研中发现,“火灾高危单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火灾的危害性后果除了“群死群伤”外,还应包括“影响大、损失大”。除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4类单位或场所外,某些特定对象也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或产生严重后果,譬如城市生命线工程、通信枢纽、首脑机关、重要仓储区、超规范标准设计的建筑、大型活动演出现场、大规模危化品装卸过程,等等。这些单位及活动也应纳入火灾高危单位的范围进行安全评估,以提出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同时,由于地区差异、自救他救力量不同以及人员素质高低等的影响,不能单纯地把凡符合所列这几类的建筑均纳入评估范围,而应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2 消防安全评估内容的构成

2.1 正确选择消防安全评估的方式方法

任何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适用条件和范围。因此,在消防安全评估中,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十分重要。在选择方法时,应首先明确评估要达到的目标,被评估对象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并遵循适应性、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据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现阶段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方法。

(1)定性评估方法。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并辅之以必要的标准规范,对单位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分析,具有容易理解、便于掌握、评价过程简单等特点,常用的如安全检查表法、专家现场考察打分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等。

(2)定量评估方法。综合考虑被评估对象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以及火灾产生的后果,以风险的大小衡量其火灾安全程度。通过对影响火灾安全诸因素的评估,求出被评估对象的危险性,或者以安全性分级来表示防火安全的程度;或是基于火灾事故过程的动态模拟仿真,定量分析灾害事故的危险性,确定火灾风险等级。其特点是能够给出精确的评估结果。

2.2 明确消防安全评估的程序步骤

(1)准备阶段。明确被评估对象和范围,收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技术资料,分析同类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的火灾危险和事故案例,了解被评估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2)危险源辨识与危害因素分析。针对被评估对象,识别和分析火灾危险源及火灾事故隐患,考察可燃物种类,计算火灾荷载,确定危险因素存在的部位和方式、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形成机制。

(3)选择评估方法开展评估。在火灾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估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估。

(4)提出对策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

2.3 确立消防安全评估的框架体系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包括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安全评估等类型。评估要从“软件、硬件、执行、外因”等方面梳理出评估主线并进行分析,得出被评估对象在消防技术措施、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方面是否能满足整体消防安全的要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评估对象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等要求。

(2)人力资源。消防安全管理者和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等。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作业规程是否执行到位,火灾事故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预案是否定期开展等。

(4)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维护保养措施是否落实。

(5)工艺流程与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和装置是否做到本质安全,生产作业及操作控制是否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附件设施是否能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6)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生产环境是否能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自然条件及周围环境是否对评估对象产生影响,他救单位是否快速响应等。

2.4 出具评估报告及备案

评估结束后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其载体应文本和多媒体相结合,增强其可追溯性。评估报告的格式应当包括:前言,目录,评估项目概述,评估程序和方法,火灾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析,定性、定量评估,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与火灾事故的模拟,对策措施与建议,评估结论等。同时,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评估报告提交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管理

(1)消防安全评估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机构应当具备比较完备的资质,根据公安部即将出台的消防技术服务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由省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资质管理。根据我国各地发展差异,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基本准入门槛设置、考核审批以及资质核准注册等应由省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此类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事消防安全评估应通过资质核准和统一的资格考试,并进行注册。省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对获得资质的评估机构和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予以公告。

(3)实施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依法取得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评估活动,应受法律的约束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依法、独立、如实从事评估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评估机构必须对其所作出的安全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违法从事评估活动的,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 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的应用

(1)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单位监管提供依据。通过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系统、科学、客观地评估,既可以衡量固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又可得出单位消防安全现状的结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可以以此为依据,按照不同的火灾危险等级和消防安全现状配备相应的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使宏观和具体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都能够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全面实现对单位消防安全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落实针对性防治、处置措施。

(2)为信用评级、保险等机构对单位火灾危害评定提供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到单位信用评级内容中,促使火灾高危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火灾事故风险管理必然纳入议事日程。

(3)为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提供依据。积极引导各火灾高危单位将消防安全评估纳入到内部管理标准化体系中,使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切实提高火灾高危单位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真正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工程,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才能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切实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正国.关于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21(6):11-12.

[2]刘振东.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29(2):154-157.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篇3

关键词: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043-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迅速,经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经济成分、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一些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增强消防监督能力,改变相对滞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及其火灾造成的损失,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是公安消防机构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难度不断加大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不断增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后,重点单位不仅在数量上急剧增加,行业也多样化、复杂化。但是,由于消防机构编制和体制的限制,消防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却不可能大量增加,消防监督机构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消防监督人员缺乏的矛盾逐渐加剧。虽然消防管理理论基础相同,但是各行业、各单位的规模大小、专业情况及火灾危险性不尽相同,导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失误、低效,这不仅给单位带来了火灾隐患,同时,也给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带来了一定监督管理上的困难。

(二)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自身困惑

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由于日常工作的繁重,几乎一个人承担几个人的工作量,同时,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还要受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火灾事故调查,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却得不到良好的收效,更别说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机制。另外,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有待提高。重点单位的管理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而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少,且来源多为战士考学,文化基础较差,或是地方大学生新入伍,业务知识、协调能力又比较欠缺,工作的繁忙使他们几乎无暇顾及新的知识技能学习和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导致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出现。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各单位“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已经明显加强,对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有明显改善。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一些重点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只是存在形式而缺乏真正的组织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等,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

(一)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管理

通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大力宣传教育,单位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自觉性、主动性较以往也明显增强,但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仍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一些企业单位领导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置之脑后,从不过问,对年久失修的消防设备的更换也不够重视。消防机构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需要花钱整改的也一拖再拖,以至于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另外,由于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注重长远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及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能引起重视,对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巡查及违章行为的查处等经常性工作也不能很好的落实。

(二)制度不健全,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可是,实际工作中发现,大部分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同时,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但是,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的单位对防火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即使坚持每日巡查的,记录内容也不够详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而且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然而大多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固定的宣传场所,也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来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很多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三)缺乏培训,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由于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对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经营机制上的变化,消防工作被挤出了圈外,仅仅安排一些难以履行职责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员来做消防工作。他们对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性能不熟悉、不了解,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也不对他们进行培训,导致重点单位有人管消防工作,又没有管理到位的尴尬局面。另外,由于受经营状况的影响,一些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人员或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又不及时培训、教育,有部分员工连怎么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都不会就被安排到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岗位上,这不仅对本单位不负责,也给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压力。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措施

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和单位自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所加强,但是也存在上述很多问题。所以,消防监督机构应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指导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从多方面、多角度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监督机构也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怎样开展防火巡查、如何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一系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消防机构应根据消防安全涉及面广、内容多、科技性强的特点,以岗位操作规程及操作技巧为主要内容,把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单位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操作规范化。消防监督机构应严格要求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的人员,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统一考核发放资格证,要求其持证上岗。消防监督管理不是静止的,是动态的,一次火灾隐患的消除并不意味着无限期的安全,只有每天的防火巡查、定期的防火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才能真正起到火灾预防的作用。所以,消防监督机构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单位防火安全管理

虽然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认、检查、备案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了各级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实践工作中,管理人员对防火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嘴上说得多,形式做得好,行动跟不上,落实不到位,没有把防火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之中。消防監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强化单位自身的责任意识,明确单位本身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把消防工作列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树立安全出效益的思想观念。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重点单位也应根据本单位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确定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意识的增强可以促进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促使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总结以往的重点单位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很多火灾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松散,又不懂消防规章制度及初期火灾的正确扑救方法而造成的。由于单位平实缺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当火灾发生后,有不少人缺乏起码的消防安全常识,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扑灭初期火灾,甚至不会逃生自救,导致发生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应注重监督“人”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的开展等一系列以人为本管理的巩固和加强在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过程中非常必要,也是消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的有效途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重点单位都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每一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时刻注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借助社会力量,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

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只靠自身的监督管理还不够,而且要督促、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建立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结合社会各界力量,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形成群众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中队可以组织战斗员去消防安全重点实地消防灭火救援演练,从而引起单位员工视觉和感官上的共鸣,以至促使单位领导和员工平常注重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大家管、责任大家负的一种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另外,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多样的宣传载体进行社会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平时。

(五)转变观念,建立监督管理新机制

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是消防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单位是一对一的管理模式,由于消防监督员长期充当被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的角色,造成了监督不到位,走过场重形式,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要想监督管理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单位自己承担并履行好相应的管理职责,而且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也要求单位认真落实责任,自我管理,自我承诺,责任自负。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单位也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制度,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保证有人管理、有人负责、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所以,消防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结束语: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仅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是远远不够的,最主要的是应加强单位自身防范能力。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安全机制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相关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组织应急救援疏散演练,合理分配消防管理人员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同努力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李志军(1983— ),男,河南周口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胡伟(1982— ),男,云南曲靖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袁伟明.改进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模式的思考[J].山东消防,2003,11.

[2]张镇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河南消防,2003,7.

[3]朱献飞.重点单位消防监管现状与对策[J].浙江消防,1999,10.

[4]李国敏.浅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标准[J].云南消防,2001,4.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4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对本公司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本公司位于睦岗纺织路,建筑3栋,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均为1层建筑,建筑设置了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于X年X月X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投入使用。

二、评估内容:

1、车间的消防合法情况;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3、XXX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XXXXX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8、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9、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10、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12、本公司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三、存在问题:

1、现场抽查员工“一懂三会”知识情况,部分员工知识不熟悉。

2、安全疏散应急物质较少,无手电筒,防毒面具。

四、评估结论: 好

五、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对知识不熟悉的员工加强培训。

2、增设手电筒、防毒、烟面具。

评估员:

年 月

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 篇5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消防管理水平,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消防设施的监督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第一责任人。

二、成立由单位主任、副主任、安全工程师专(兼)职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的实施。

三、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四个能力”建设,明确各类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标准,制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表》。

四、每半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活动,如实填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表》、《自查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签字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并申报复核。

五、对自查评估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自评单位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内容、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

XXXXXXX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篇6

我单位对XXXXXXX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井研县机关幼儿园XXXXXX号,主楼X栋,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主楼地上XXXX层。XXXXX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灭火器,并能正常使用。

二、评估内容:

1、XXXXX场所的消防合法情况;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3XXXXX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XXXXX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7、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8、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9、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10、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12、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13、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三、存在问题:

1、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

2、现场抽查员工“一懂三会”知识情况,部分员工知识不熟悉。

3、安全疏散应急物质较少,无防毒面具。

四、评估结论: 好。

五、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规划并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

2、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对知识不熟悉的员工加强培训。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篇7

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1)消防设施不完善、老化。2)消防安全管理疏散,消防意识淡薄。

1 消防设施不完善、老化

1.1 主要表现

1)室内无消防水池;2)消防水泵及自动喷淋水泵流量偏小;3)室内消火栓衬胶水龙带老化,水泵启动部分按钮失效;4)电脑机房、电话总机房设1301气体灭火装置,已无气压;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已不灵敏。

1.2 原因

1)消防技术规范部分条款的修订,使得单位消防安全不符合规范要求。

改造前酒店消防水设计现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5 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 L/s,自动喷水灭火用水量为20 L/s,室外消防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市政管网压力不能满足消防水压要求,在地下室楼梯间旁设两台加压泵(一用一备),每台泵入口直接与红线内DN200环状管相接,环状管与两路市政管各有DN150 mm管相连。

根据现行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酒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为20 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 L/s,自动喷水灭火等级为中危险等级Ⅱ级,消防水量为28 L/s。室外消防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室内消防用水应由消防水池提供。

消防水池的设置是根据现行规范第8.6.1条执行,即“符合下列规定之一应设置消防水池:a.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b.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 L/s”。本项目进水管为DN150 mm,其流量只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的需求,不能同时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需要,因此需增设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容积根据现行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2条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本酒店火灾延续时间按室内消防时间为2 h、自动喷水灭火时间为1 h,共需消防水量为:(20 L/s×3 600 s+28 L/s×2×3 600 s)/1 000=273.6 m3。

由于该酒店各种功能用房已固定,如将水池加在地面以上楼层,势必会局部增大荷载,重新加大地基的承受能力,此方案是行不通的;而地下1层的功能为办公室、设备用房及车库,显然在室内重新建消防水池也是不可行的,因此只能考虑其他办法。经过了解在本酒店内设有游泳池,游泳池容积为300 m3,如果可行,利用游泳池兼作消防水池有以下优点:首先节约了投资,节省了用地;其次避免了专用消防水池长时间的水质处理问题,为消防水池的放空节约了水量。

游泳池容积300 m3大于消防水池273 m3的容积,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且游泳池初次补水时间最长不宜超过48 h,这与消防水池的初次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 h是对应的,室内游泳池每天补水量占池水容积的百分比为5%~10%,水量完全能够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求。

由于室内消防流量的提高,原消防水泵及自动喷淋水泵的最大流量已不满足现消防水量的需求,因此需重新选泵、更换设备。

2)建筑消防设施在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

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酒店报警系统已经20年,探头从未更换、维修及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消防水龙带老化,严重破损,部分阀门锈蚀无法开启;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不能联动;自动报警系统未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规程去运行。

1301气体灭火装置的维护应每隔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压力表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充灭火剂和氮气;每隔5年或再次装灭火剂前,应进行相当于设计压力1.5倍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时过近20年,气体早已耗尽,作用荡然无存。

2 消防安全管理疏散,消防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酒店消防管理人员对酒店的消防设施现状并不了解。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酒店内部通道错综复杂,疏散通道不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酒店从业人员没有树立起消防安全观念,也不懂得场所内的火灾危险所在。不懂得消防基础知识,不懂得火灾预防的方法,不知道初起火灾扑救的基本技能,也不了解逃生自救的方法,更不了解火灾时如何引导疏散场内人员。

另外,在最近一次对多个校园安全的调查中发现,校园内有完整的消防体系的几乎寥寥无几,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教学楼体积大于10 000 m3,却未按新防火规范设置消火栓,有的按规范虽设有消火栓,但连接室外市政给水的管道为枝状且只有一条进水管,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 L/s,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有的在消火栓箱(箱体为老式木质门)外上锁,并且室内消火栓衬胶水龙带已严重老化破损;还有的学校在新加建的建筑物中按照新的防火规范设计消防设施齐全,但原有教学楼的消防系统仍存在问题,而且在学校各种各样的宣传栏中,很少看到有关消防安全的内容。

3 实际案例

以上社会单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社会单位建筑物中存在的普遍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规范的提高,消防设施的更新,其早期报警系统及灭火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再加上每一种设备都有其特有的使用寿命,因此社会单位的各消防防范设施也应与时俱进,让消防系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社会单位的消防意识有待加强,消防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2010年11月5日上午吉林市繁华街路的吉林市商业大厦突发大火。此次火灾扑救共历时12 h,过火面积为15 830 m2。影响火灾快速扑灭的原因系商场可燃商品多,防火卷帘没有发挥作用;

在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大火已致53人遇难。火灾发生现场违规实施电焊施工,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

2010年11月22日福州台江社区大火共致10余幢民宅被烧毁;

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就连续发生了3起重大火灾,这种沉痛的教训,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如何能减少火灾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4 对策及强化措施

首先,开展全民消防工作,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这是防火减灾最基础的工作。每一个人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注重消防安全行为,既是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公共安全的需要。因为个人的消防安全行为关系公共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行为属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也是一种社会道德修养。无论是单位法人还是自然人,在很多情况下,其行为关系消防安全,也关系社会道德。

其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做到: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等。

相信通过全民的消防普法,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指日可待。

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在早期经济大发展过程中,也有很多火灾事故教训,由于这些国家十分重视火灾事故教训,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十分重视消防法制建设,所以,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全面提高,几十年来极少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摘要:对几家社会单位现有消防设施的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相应的对策和强化措施,指出现在有些社会单位的消防设施还有待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潜意识还有待提高。

关键词: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事业单位改革阶段效果评估 篇8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中国规范政府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行为和事业单位自身开展公益服务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以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以及2005年中央编制管理部门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编办发〔2005〕15号)为主要体现。2014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对中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明确提出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开办资金验资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与开办资金确认制度(以下概括为“年报与资金确认制改革”),同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订与完善。2015年1月底,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开展,并于5月底基本完成。

阶段性效果评估

本次改革全面实施的时间不足1年,“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促使社会公共服务整体提升”的战略目标尚未完全实现。鉴于此,本文仅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阶段性效果进行合规性评估,对改革相关方的满意度进行利益平衡性评估。

1.在合规性方面。第一,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调研显示,全国新版法人证书换发以及年报提交与网上公示已经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5月,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较好地完成了改革任务。在已掌握的数据中,截至2015年5月,大部分省市的年度报告提交率与网上公示率均在90%和70%以上(见图1、图2)。

第二,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登记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负担与运行成本有所减轻;事业单位自律意识有所增强。改革前事业单位需要在年度报告书上填写21项内容,改革后减少为10项;改革前登记管理部门审查要经过3个步骤,改革后只需经过受理环节;改革前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在法定的30个工作日完成,改革后缩短至11个工作日左右;改革前部分事业单位对待年检工作存在敷衍现象,改革后事业单位自律意识有所提升。年度报告更加全面客观,质量明显优于往年。如据河北省反映,仅免于提交验资证明一项措施就为省直事业单位节约开支500余万元。然而,改革后依然存在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薄弱,监管形式单一,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效不强等问题。

2.在利益平衡性方面。第一,事业单位比较满意。据部分地方局组织的网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事业单位对“改革后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接待服务的评价”的满意度为99.1%;对“改革后提高办事效率并节省费用支出的评价”的满意度为98.8%;对“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的评价”的满意度为99.3%。但调研中也有部分地方局提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应进一步精简。

第二,社会公众基本满意。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结果基本满意。但调研发现,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比较低,部分原因是政策的信息公示平台数量少、较封闭,且不易被发现。此外,社会公众投诉与反映问题的渠道较少,投诉查处机制尚未建立,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存在难度。

总的来看,本次改革效果基本符合预期,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事业单位对改革效果比较满意,社会公众对改革效果基本满意。存在的问题包括: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措施与机制仍显薄弱;实地核查和重点检查等监管方式比较单一,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效尚未显现;社会公众投诉与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投诉查处机制尚未建立。

改革亮点与建议

1.改革亮点。第一,体现了自我革命与牺牲的精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当前全面推进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它对于切实减轻事业单位负担,提升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由政府与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中国公益事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改革削减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的部分权力,并增加了部分责任与压力。尽管如此,国家局注重宣讲、培训和凝聚共识,通过监督反馈等机制,与地方局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改革。这种自我革命与牺牲的改革精神值得肯定与推广。

第二,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确保改革有效推进。本次改革的前期调研比较深入,论证充分,政策文件的要素齐备,可操作性强。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局与地方局注重借鉴企业改革经验和总结先行地方试点经验,注重上下协调与资源保障,为政策执行奠定了较好基础。尤其是部分地方局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登记管理质量以及推动事业单位自律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主动创新,为完善后续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思路和启发。

2.完善建议。第一,国家局应总结借鉴地方经验,补充完善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政策与文件,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体系。建议以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为核心,研究出台更加全面的改革配套政策与规定,形成更加完善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第二,国家局应完善年报公示平台建设,通过新媒体手段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与方式,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建议改进信息公示平台运行效率,建立统一高效、功能完备、操作便捷的年报公示和投诉反映平台,及时发布投诉举报方式和处理结果,为社会公众参与监管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丰富的形式和平台。

第三,国家和省级登记管理部门要通过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基层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从而缓解登记管理部门目前存在的审计等专业知识不足和人手短缺的问题。

第四,国家局应加强指导各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实践探索,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相关立法,确保各地执法有据。

一是加强实质性实地核查力度,拓展以年报及公示结果为主的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核查力度和频次,确保监管到位。

二是充分利用年报结果等形式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把年报考评等结果与事业单位经费分配、员工收入分配、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等相联系。

三是完善内外结合的各部门联合监管制度,维护公益服务秩序。

四是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公示听证制度,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重要事项公开透明。

五是建立和完善诚信信息公开、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等体系。

老户小学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报告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我校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了分析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老户学校位于星火乡老户村四栋房屋都属于砖混结构,都按照要求配备了灭火器(2008年建成)。其他一栋砖木结构教室都安装了灭火器。学校图书室、器材室、仪器室也配备了灭火器。

二、分析评估情况

1.学校依法通过了消防行政许可。

2.学校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学校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应急预案。4.学校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学校按规定配备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6.学校内部、外部装饰装修材料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学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存在锁闭、占用、堵塞现象。

8.学校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车通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存在占用、堵塞现象。

9.学校没有学生宿舍。

10.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11.学校外墙门窗上没有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学校不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13.学校没有自动消防设施。14.学校没有消防控制室。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每天巡查,领导小组每月一次消防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组织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师生熟悉自己的逃生路线,教师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制定了详细的疏散逃生预案,每月组织一次演练,教师明确职责,学生熟悉逃生路线。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重点部位、疏散通道设置了安全出口标志,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

2.利用班队会、5分钟安全教育提醒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篇10

火灾高危单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该类单位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及后果严重, 主要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 除以上单位或场所外, 某些特定单位对象也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或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及分析

2.1 火灾高危单位领导者重视程度不够

多数高危单位属于劳动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企业, 对于时间及经济的利用率依赖较高, 导致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自我防范及防患能力较差, 未将安全防火的主观思想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 从意识上对消防安全多带给企业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的不够彻底, 企业领导者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 往往忽视了消防管制所带来的潜在利益, 私自将消防安全规则简单化, 未完全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贯彻至实际工作中去。

2.2 消防安全培训形式化现象严重

企业在学习防火安全教育时, 其聘请的讲解者多数是参照宣传资料照本宣科, 对于受培训教育者未分层次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 多数受训者仅对触目惊心的案例感兴趣, 真正深入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 发生火灾时需要做什么, 如何做什么知之甚少, 即使有的单位会出台一些培训考试等形式约束其成员认真记录培训知识, 但培训以后的后续反馈工作几乎没有, 培训的效果自然收效甚微, 受人体记忆周期的影响, 培训的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脑中存留的痕迹逐渐淡忘。

2.3 企业消防设备实施陈旧, 消防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企业专职消防员设置较少, 多数以兼职消防员的形式存在于企业消防安全体系中, “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 兼职消防员本身具有一定的工作岗位安排, 当真正出现消防安全时, 兼职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疏散能力必然会经受实战的极大挑战。受资金成本的制约, 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消防设施陈旧, 更新速度缓慢, 淘汰率低, 当消防安全来临之际, 此类设备对于初起火源的扑救甚至利用设备逃生获救无法得到保证。

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相结合, 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迎接消防安全的挑战。

3.1 火灾高危单位外部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严肃执行。

(1) 各级国家安全及防火机构要依法履行其消防监督职责, 强化对火灾高危单位实施高压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及指导价值, 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消防隐患及消防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2) 增大监管频次,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火灾高危单位, 自然要与非高危单位的监管程度有所区别, 必须使用常规检查与非常规抽查的形式相结合的手段对其进行监管, 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增加检查频次, 对于出现的隐患, 及时弥补完善, 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由于自身原因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时, 务必从重从严处罚。

2) 相关部门监管

国家行政部门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灾高危性质的单位进行审批时, 一定要依法审批, 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处理, 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高危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将消防安全的萌芽扼杀于摇篮之中。

3) 中介机构监管

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 完善其“事前”“事中”“事后”的权利与义务, 公正公平的将火灾高危单位纳入保险体系中去, 对于高危单位的预防工作及灾后事故赔偿处理等工作均具有其重要意义。

3.2 火灾高危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3.2.1 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火灾高危单位必须坚持火灾消防责任中的主体意识, 单位要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广大员工及管理者要牢记“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 从理念上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事故对于企业发展的危害性, 这样才能强化自我安全管理, 才能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2.2 消防人员专业化, 消防设施更新及时

火灾高危单位须设立专职消防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并配备相应的兼职消防人员, 不断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 逐步形成体系, 能够随时应对火情火警, 为专职消防队员进入火场扑救争取时间。

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上, 高危单位消防设施配置要高于其他单位, 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高于现行主流消防技术, 升级防火档次及能力, 保持设备的与时俱进性, 随时能够迎接火灾安全的挑战。

3.2.3 责任体制与时俱进

建立责任体制是有效的预防火灾安全的手段。单位应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划分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区,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规范不同责任人的规章制度及作用。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 逐级、逐部门的形式落实到终端, 以此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同时, 防火设备设施标识要醒目, 防火重点区域要有警示标识, 防火培训内容要定期演练演习, 其频次要高于其他非防火高危单位。

4 结论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是各级消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起来, 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摘要:本文通过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区分了火灾高危单位与非高危单位的含义, 在分析了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后, 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提出了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的形式齐抓共管, 以期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火环境。

关键词:火灾,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张赟.试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2, 30:144-146.

[2]王建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3:332-334.

[3]张元祥, 刘沐炎.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8:920-922.

[4]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 (学术版) , 2014, 1:33-36.

[5]王景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分析与对策[J].中国应急救援, 2014, 1:30-33.

上一篇:元旦放假公告下一篇:新京报:保护动物就是拯救人类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