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及寒假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07-13

春节及寒假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共10篇)

春节及寒假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篇2

20xx年春节之际,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等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藁城公安分局、藁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本文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者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九、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阖家幸福安康,虎年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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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及寒假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3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祁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炮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炮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个传统节日可以燃放,其它时间无论任何事项均不得在禁止区内燃放;2017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居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无为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

创卫办:

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4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全体党员干部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芜湖,真诚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____委员会

寒假期间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5

您好,20xx年的寒假生活即将来临,我校于1月23 日(农历十二月十四)寒假开始,2月23注册(农历正月十六),2月24日正式上课。首先,感谢您为孩子成长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学校发展,支持学校工作。为持续开展对孩子的养成教育,让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希望家长予以密切配合,在假期中指导督促孩子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寒期安全教育。

由于假期时间较长,希望您在假期中教育孩子,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用电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陌生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叮嘱孩子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三无”车辆等。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有礼貌,不惹事生非,体现出我校学生良好的礼仪素养。

3、教育您的孩子文明上网,坚决拒绝不健康网站;远离游戏机室、KTV、网吧等不良场所;教会孩子谨慎交友,避免孩子沾染不良习气。

4、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暴饮暴食,不食不洁食物。

二、合理安排时间学习指导

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假生活作业、教师布置的预习性作业、综合能力练习等。 利用闲暇时间复习巩固以前所学知识,查漏补缺;指导孩子预习新学期的课程,为在新的学期取得理想成绩打好基础。多读书、读好书,利用寒假读几本好书。三年级以上每生交三篇读书笔记。

三、支持孩子做好假期实践活动

重视孩子的生活教育。要求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交流,帮父母干力所能及的事情,理解体谅父母,进一步融洽亲子关系。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 篇6

2、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5、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6、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7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8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我们响应当地派出所的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美丽马桥,从健康呼吸开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命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鸣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地点燃放。(上海绿城玫瑰园的指定燃放地点为中青路路口亲水平台);

四、禁止在绿化带上燃放,以免毁损绿地和意外事故发生;五、禁止在小区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陪同看护;七、请您将阳台上的悬挂物及杂物收进屋内,同时请勿在阳台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八、请您注意处理燃烧中的烟花爆竹,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及时清理灰烬)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低碳环保的新年新方式,文明过节、环境保护、远离雾霾!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倡议书 篇9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带来空气质量明显恶化,会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响应师市党委创建自治区环境模范城市,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们倡议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燃放烟花爆竹,低碳环保喜迎新年,为把北屯市建设成为“天蓝蓝、水清清、空气清新”的城市作出贡献,现倡议如下:

一、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传递喜悦和欢乐之情;

三、各单位、各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四、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劝阻身边人员放弃燃放行为;

五、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要推广低烟雾、低污染的环保型烟花。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希望全市居民从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北屯市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倡议人:

寒假期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篇10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期结束前及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现就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向家长提出建议,请予以关心!针对假前、寒假、春节、元宵等节日的特点,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安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确保人人都安全。

1.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或进行各类游戏活动。注意乘车安全,不乘坐报废车、无牌无照车、超员车。

2.要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要教育孩子了解火、电、煤气相关知识,在生活中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玩火,避免野外用火,正确使用电器,不私自拆装电器,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等。遇到火警时及时拨打119报警。

3.要防溺水和摔伤。冬季气温较低,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水面极易结冰,外出时要注意防滑,避免摔伤;天气回暖时,结冰将逐步消融,冰面不实,要避免到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边沿玩耍、滑冰,防止冰面破裂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若不慎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附近的成年人大声呼救,同行的未成年学生、同伴不得自行贸然施救,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大伤亡。

4.要合理饮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做到不抽烟、不喝酒。生活有规律,按时起居,多锻炼,预防疾病侵染,提高身体素质。

5.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诈骗、防伤害。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6.要及时告知家长自己的动向。出门前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不得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在外住宿和远游。

7.要远离网吧,合理利用网络。要根据“三会”要求,妥善安排每天的时间,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注意身心健康;要文明上网,讲求网络道德,不查看、下载和传播色情、淫秽等不良信息,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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