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5 〕15 号

2024-05-27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5 〕15 号(精选2篇)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5 〕15 号 篇1

鲁人发〔2005 〕15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本指导条件是破格申报的基准条件,人才比较集中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可在本指导条件的基础上从严掌握,或提出高于本标准的破格申报条件,经省人事厅审定后印发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条件,由各市人事局或省直部门参照本指导条件确定,并报省人事厅备案。本指导条件印发后,鲁人职〔1999 〕11 号文件及其他与本指导条件不一致的规定不再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刻苦攻关,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考核为优秀。

(二)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三)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

(一)、(三)或

(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

(一)、(三)或

(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5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关于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有关规定的汇总说明

为便于掌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有关条件,现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青人职专字[1999]11 号)、《关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27 号)和《关于年龄偏大与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28 号)等文件中有关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内容要求汇总如下,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掌握。

一、学历破格的范围。凡达不到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晋升中级职称达不到大专以上学历者,其中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称达不到中专以上学历者;取得相应职称要求的后学历不满三年者,拟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属破格晋升的范围。

二、对年龄偏大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即工作年限满25 年,或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50 周岁,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历破格: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较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期内获得各区(市)党委、政府表彰或市人事部门与市直部门联合表彰,为本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所公认,并在本系统、同行业有一定影响;

(2)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8 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

(3)申报中级职称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申报办法: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2、《居民身份证》;3、工作年限25 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业绩证明;6 公示结果报告。

三、对不具备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但已具备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学历破格。

(1)对男年满45 周岁、女年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所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一]),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2)对男未满45 周岁、女未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或被评为地、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3)对取得中级职称要求的后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以全国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为准)不满三年,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申报办法: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三)及有关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统一办理有关破格手续。

四、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学历和年限破格条件。

1、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但不具备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学历破格条件:

如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或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在本行业进行推广,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内认定取得重大医学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已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共主要成果人(额内人员)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已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如获得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已在本行业推广,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或医疗技术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奖,且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经批准可破格任职年限提前申报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①以上成果属于国家级的,其主要成果人可提前2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②以上成果属于省部级的(科技成果二等桨或同等级别奖励).其主要成果人前三位可提前2 年,其他额内人员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③ 以上成果属于地市级的,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同等奖励以上,其主要成果人(首位)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既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又达不到任职年限要求的,如在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级别奖励二等以上,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科技产品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名牌效益,经批准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办法:达到上述条件要求,把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四)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携带奖励证明和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并由群众签字(专业技术人员在10 人以上的应有10 人签字,10 人以下的应全部签字)公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申报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附表1.《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附表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表3.《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青人职专字[1999]11 号 1999年8 月19 日)

相关内容:

一、凡达不到《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即 晋升中级职称达不到大专以上学历者,其中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称达不到中专以上学历者;取得相应职称要求的后学历不满三年者,拟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属破格晋升的范围。

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申请破格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1、对不具备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但已具备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学历破格。

(1)对男年满45 周岁、女年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所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2)对男未满45 周岁、女未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或被评为地、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2、对取得中级职称要求的后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以全国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为准)不满三年,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3、对达不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任职年限要求,均不允许破格申报评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对符合相应系列中级职务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应在市人事局审核(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臵数额内.经民主评议、组织推荐.报所在区、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并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一式1 份)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1 份)。携申请破格人员的有关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破格等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办理破格审核手续。驻青有关单位委托青岛市代为评审相应职务资格的,须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方能办理破格审核手续。

四、对经审核同意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只做为破格参加当的评审依据,不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学历.在申报评审时,仍需经过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评审材料,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答辩或测试。对未经审核同意破格晋升的人员.各中级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给予评审,否则其评审结果无效。

五、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从今年起凡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再办理外语破格审核手续,对不符合晋升职称任职年限要求的,也不允许破格提前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在申请办理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过程中,凡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还要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月起五年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对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具体办法由各市、区人事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定下发的有关破格办法、程序等自行作废。

《关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职专字[2000]27 号 2000年8 月16 日)

相关内容:

一、范围及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和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省驻青单位中,在科研、工程技术、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并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已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如获得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已在本行业推广.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或医疗技术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奖.且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经批准可打破任职年限提前申报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1、以上成果属国家级的,其主要成果人可提前2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以上成果属省部级的(科技成果二等奖或同等级别奖励),其主要成果人前三位者可提前2 年,其他额内人员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以上成果属地市级的,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同等奖励以上,其主要成果人(首位)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但不具备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如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或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在本行业进行推广,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已在教育、文化等精神大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额内人员)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三)既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又达不到任职年限要求的,如在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级别奖励二等以上,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科技产品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名牌效益,经批准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报程序

达到上述条件要求,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一式三份,样表附后),携带奖励证明和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并由群众签字(专业技术人员在10 人以上的应有10 人签字,10 人以下的应全部签字)公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申报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四、有关要求

对科技成果转化突出贡献人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旨在调动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加快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因此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荐,认真审查核实,严格把关,逐级签字。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并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属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 关于年龄偏大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职专字[2000]28 号 2000年8 月16 日)

相关内容:

一、范围对象 :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包括个私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委托代评的驻青单位)中,工作年限满25 年,或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50 周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年限,获得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较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期内获得各区(市)党委、政府表彰或市人事部门与市直部门联合表彰,为本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所公认,且在本系统、同行业有一定影响;

2、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8 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 3、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采取按比例择优上报审核的办法。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群众评议,由单位推荐,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平衡后,交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职改办审查批准。各单位主管部门携带有关材料到市人事局职称专家处审核。主管部门上报时须携带的材料:1、《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2、《居民身份证》;3、工作年限25 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5、专业技术业绩证明;6、公示结果报告。

四、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因此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遴选。加强民主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同时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各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条件

图书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文物博物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企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群众文化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l、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肯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地、市级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报刊及地、市级以上文联协会组织、参与的正式比赛或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艺术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参与的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美术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报刊及地、市级以上文联协会组织、参与的正式比赛或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工艺美术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

1、在本专业科学研究方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获得二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2、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主篇,并被中等专业以上学校作为使用教材),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有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以上)。

3、在省级以上展览和评比中,获得过国家奖励或三项以上省级奖励的工艺美术作品。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发〔2005 〕15 号 篇2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测、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设备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工程师以来近5年及任期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省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 6.业务考试合格; 7.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土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5年以上;土建类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7年以上。

二、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一)专业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能进行研究、实践。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相应编制依据,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二)运用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2.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具有对本专业技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和验收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总结和管理能力。

三、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工作成果及业绩基本要求

(一)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4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6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工作,并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法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担任过2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4项及以上中型项目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施工、安装工作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国家级工法2项及以上或省级工法4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工法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三)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工程检测鉴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过6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8项及以上中型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完成12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督工作,且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2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4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6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监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

过1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监理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承担过6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8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8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12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检测鉴定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四)从事市政(规划)给水排水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3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6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环境卫生及工业给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的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一百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2项以上,或者主持完成五十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4项以上,或者主持完成二十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6项以上;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等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6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12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3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

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建筑环境工程、采暖、制冷等科研、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及以上大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或12项及以上中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供热、燃气、空气调节和人工环境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3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长期直接负责本专业的大、中型设备、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运行方案或技改措施3项及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相关成果论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4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设计8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设计24项及以上,且有过参加城乡规划大、中级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6项及以上。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应用和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4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8项及以上;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24项及以上,且有参加大、中型项目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园林造景工程在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以上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金奖2次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

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九)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12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12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16项及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作为主要参与人主持编制完成具有运用推广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1项及以上,并推广具有较高水平和使用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2项及以上(开发和推广的软件必须为经省级及以上单位专项立项的软件);

3.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编制12项及以上。

(十)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建筑技术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4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6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等工作;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2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并有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6个大、中型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工作,且方案中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四、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著作要求

(一)论文、著作可以为下列任一种形式: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且与本人工作业绩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协)会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且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发表;

3.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成果、业绩、专业密切相关。

(三)论文主要审核要素包含:规范性、针对性(主要指针对本人工作成果

及业绩情况)、实用性、难易性、创新性等。

五、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作为评审的主要材料是参评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综合情况的总结,要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学识水平是指参评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是指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或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与相关专业配合、协调的能力;工作业绩是指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负责的工程项目情况(工程项目必须填写开完工时间、项目名称、规模、造价、所担任的角色以及证明和证明人联系电话,工作业绩中项目名称、规模、造价等不详的,评审中不予认定)。述职报告要求文字通畅、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简单明了。述职报告表述的情况须与“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六、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申报材料需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如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人事职称网上公布相关情况:

1.学历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造假;论文抄袭; 2.工作经历与本人实际不符;

3.工作业绩以及本人所担任角色与申报人实际情况不相符; 4.申报人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工作单位不相符。

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的条件

任职年限不够或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一)成果及业绩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含勘察、城市规划)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建筑设计竞赛奖项目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二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五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优质工程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者主持制订或编写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已在同行业或全省范围采用或推广;

3.在县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

以上,且担任工程师7年以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担任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担任副总工程师、专业副总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甲级监理企业担任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

(二)专著、论文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或在国外权威性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八、原2009年6月18日印发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职改办[2009]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公示情况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角色界定、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等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进行查阅。

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科研成果情况及鉴定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申报评审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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