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所镇罗马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办法

2024-06-12

九所镇罗马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办法(共1篇)

九所镇罗马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办法 篇1

(初稿)第一章 总刚

第一条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功能,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制度,以绩效考评调动本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治理校园庸懒散贪行为,建立校园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海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评实施意见》、《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实施教师坐班制度的决定》和参考九所镇中心学校考评方法,结合《罗马小学教师坐班制度》《罗马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九所镇罗马小学工作的教职员工(含支教教师,不包括公益岗人员和退休教师)都适用本办法。学校校长(学校负责人)的绩效考评由镇中心学校评定,不参与本办法的考评。

第三条 绩效考评坚持量化、质化两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量化,奖励优秀,同时兼顾人性化和人道主义照顾。

第二章 分配方法

第四条 绩效考评每学期考评一次,以一年作为一个终结,以《九所镇罗马小学绩效工资量化、质化考评表》的分数作为分配的标准,考核分为量化与质化两部分。量化包括教师考勤得分、教学常规得分、班主任得分;质化包括教学质量、爱校护校、加班、获奖、工作等级奖励、职务量化。

第五条 绩效工资的70%作为量化,30%作为质化。量化工资与质化奖励相对分离,不相互补。

第六条 教职工每年只工作九个月,休假三个月。休假时间的绩效分配按国家规定的人头平均数分配,不受量化和质化等级影响。

第七条 每学期的绩效考评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每学期末,由学校制定教职工绩效考评自评表,发放给教职工进行自评。教职工根据本办法的评分细节和个人本学期的工作及成果填写表格,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第二步,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验证教职工自评情况,得出本学期的绩效得分;第三步,学校将本学期教职工的得分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个人本学期的绩效考评最后得分。

第三章 量化考评

一、考勤得分

第八条 教师出勤 学校每天登记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以打卡情况为主),每周或每月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考勤结果每年统计一次,教职工如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出勤,教师每出勤一天计10分,职工每出勤一天计8分。教职工出勤得分以指纹打卡机的打卡情况作为打分依据,教职工无故缺勤半天扣5分,一天扣10分,请假后请人代课的不扣分,无人代课的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第九条 早读 打分以教师上班情况作为依据,每节早读以3分计算; 第十条 会议、活动 打分以会议签到表为依据,参加每次会议计3分;活动得分包括上公开课、参与家访、集中学习、集中改卷及学校其他要求全体教师参与的活动,以《学校活动记录表》作为打分依据,每次记3分,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主讲(包括讲座和授课)教师每节课30分,参与听课且点评的教师(以签到表为主)每节课3分。

第十一条 职工上班必须完成份内工作,打卡后完成份内工作并经学校值日

领导登记的才能计出勤分。打卡后没有工作的不计出勤分。

二、教学常规

第十二条 课时 学校规定教师的基本课时数为: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科的教师为每周14节,其它科为每周18节。副校长6-8节,中层10-12节,学校报账员及学校会计的课时适当减少节数。副校长和中层的基本课时同等于科任教师每周基本课时数。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每人每学期以500分计算,超过学校规定的基本课时工作量为超课时,超课时每节数计5分。

第十三条 计划、总结 科任教师必须在开学初完成教学计划,在学期结束时完成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教导处以便做好档案保存工作,每份以5分计算。

第十四条 教案 教师按规定写好完整的教案。每篇教案必须有导入、互动与探究、知识点拨、生活与实践、拓展与延伸五个环节,课后写上教学反思,且教案字数必须在1200字以上,这样合格的教案每个教案计3分。以镇中心学校检查结果为打分依据,教案本翻新、或字数不合格的不计分。

第十五条 批改与测评 作业与练习册按照镇中心学校规定的批改量完成批改的,每学期计每份计100分,完成90%-99%的计80分,完成80%-89%的计60分,完成70%-79%的计50分,完成70%以下的计20分;作文批改7次以上的每学期100分,6次及6次以下每次计10分;测评后保留好试卷,写好试卷分析,并交由教导处检查登记的,每测评一次计20分(中段考试和期考除外)。

第十六条 听评课及成长档案 教师必须关注个人专业成长,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量,并写好听课点评的,每节课计2分。不完成规定听课量的,每节课计1分;完成个人成长档案的每学期计50分。

三、班主任工作

第十七条 班主任的每年的基本工作量化分为200分。分别为工作计划5分、工作总结5分、早操40分、劳动40分、家访20分、班级管理40分、班级卫生30分、学籍管理20分。

第十八条 早操 缺勤一次扣2分,请假并请其他教师代管的不扣分,请假后没有教师代管的一次扣0.5分。

第十八条 家访 班主任家访一次算2分,一学期家访次数达4次或4次以上算10分,一年共20分,一学期家访次数不够4次的以实际次数计算得分。

第十九条 劳动 劳动得分以《罗马小学劳动任务记录表》为依据,完成任务记40分,因班主任缺勤导致没完成任务扣3分,班主任组织无力而导致没完成任务扣1分。

第二十条 班级管理 班级管理得分以《罗马小学值日检查表》为依据,学生出勤平均达到98%以上记40分,96%以上98%以下记38分,96%以下94%以上记35分,94%以下记20分。班级中学生出现严重违反学校制度或违法现象一次扣3分,班级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致学生受伤的一次扣5分,导致学生死亡的班级管理分全部扣完。

第二十一条 班级卫生 班级卫生得分以教室卫生及卫生区卫生的检查情况作为打分依据,清洁天数占95%以上的记30分,清洁天数占90%以上95%以下的记27分,清洁天数占80%以上90%以下的记26分,清洁天数占80%以下的计10分。

第二十二条 学籍管理 学籍得分以完成学生学籍档案及《学生素质报告手册》情况作为记分依据,教师每学期完成其中一项记5分,一年以4项计算。班主任按照《九所镇罗马小学绩效考评表》中应完成规定的项目,学校根据考核以实际分数核算班主任最后得分。

第四章 质化奖励

第二十三条 教学质量奖 根据学校学生实际情况,以期中、期未考试中每次班级学生平均分作为计分依据,一年级超过65分质化分奖100分;二年级60分奖100分;三年级55分奖100分;四、五、六年级50分奖100分。班级平均分每超过或减少1分则奖励分相应增加或减少10分;学生在期中、期未测试中,一年级每位学生获满分的奖50分、获98分以上的奖30分、95分以上的奖10分,二年级获98分以上的奖50分、获95分以上奖30分,获90分以上的奖10分,三、四年级语文获85分以上的奖50分、获80分以上奖30分,获76分以上的奖10分,三、四年级数学获95分以上的奖50分、获90分以上奖30分,获80分以上的奖10分,五、六年级语文获85分以上的奖50分、获80分以上奖30分,获75分以上的奖10分,五、六年级数学获95分以上的奖50分、获90分以上奖30分,获80分以上的奖10分;凡参加优质课比赛、教师专业素质比赛、论文评比、教学设计比赛、教学成果展示、课件评比、课题研究等文字材料类比赛,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分、50分、30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分、150分、100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奖励500分、400分、300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0分600分、500分。凡指导每一位学生获奖的也获同以上奖励分。(任何奖项以最高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第二十四条 教学成果奖 班级参加全县质量测评,所教班级学科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奖励1000分、进入全县前五名的奖励800分、进入全县前十名奖励600分、进入全镇前十名奖励300分,进入全镇前八名的奖励400分、进入全县前五名的奖励500分,进入全镇前三名奖励600分,获得全镇第一名的奖励800分;在全镇举行的学科竞赛中,所教班科每有一位学生进入前十名奖

励100分、进入前五名奖励200分。(每一学生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在全县的质量抽查中,所教班级获得县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科任教师奖励200分。

第二十五条 爱校护校奖 因出现自然灾害或校园安全需要,教师参加抢险自救自卫活动。教职工每参加一次计30分。在活动中起主要带头作用的,每次计50分; 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起重大作用、且取得了县级以上奖励的教师和中层干部,每次计50分。

第二十六条 职务量化 学校副校长、教导处正副教导、少先队辅导员、各学科组长、学校报账员、学校会计等完成分管的工作,副校长每年奖100分,教导与辅导员每年奖80分,学科组长每年奖50分。一人兼任数职的,以最高职务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第二十七条 工作表现等级奖励 根据教职工一年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全校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占教职员工总人数的25%。每个等级的奖励差距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根据当年县下发绩效工资总额和校内教职工获奖级别讨论决定。

第二十八条 加班与人道主义照顾 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工作的,1课时计10分,一天以4课时计算;教职工因疾病或家人长期需要照顾,经教育局批准请1个月及以上长假的,原则上没有绩效工资。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学校可在质化部分给予一定的照顾,具体照顾金额由学校校务会议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元。

第五章 懒散劣处罚

第二十九条 学校考勤以上班打卡为准(公差算出勤)。迟到两次、早退两次算缺勤半天。每缺勤半天扣5分、一天罚10分,每学期缺勤累计超过20天的没有考勤分值。每学期缺勤累计超过30天的上报教育局处理。教师产假不计

分,也不扣分。

第三十条 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有事要请假,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调课后方能离开学校。无故缺课一节罚10分,不经学校领导处批准而擅自调课外出的以缺课处理。一学期缺课节数达到15节的,该教师的任课量化不再计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组织的活动,包括升旗、例会、课外活动、大型文体活动等,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绩效工资是指由财政下拨到学校的30%工资。其它的绩效资金不在此列。

第三十三条 教师绩效考评分值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标准,原则上以分数计算奖金。如全校的分值总和超过或小于全校的绩效工资总额时,以相对比值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九所镇罗马小学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上一篇:谁言寸草心小学生作文下一篇:公司招聘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