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2024-09-11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精选11篇)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文件精神,及时发现、治理煤矿生产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玉和泰煤业公司。

第三条 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领导挂牌督办和报告工作负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应遵守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全面、客观、准确。

第一章 隐患排查

第五条 安全隐患信息的采集:

安全隐患信息来源:

1、图纸会审;

2、“三评价一评定”;

3、群监员汇报;

4、专业技术员检查;

5、专职安监人员检查;

6、区队干部及管理人员检查;

7、科室管理人员检查;

8、矿领导检查;

9、安全互检及上级检查;

10、调度及自动化监测信息;

11、其它渠道信息。

第六条 安全隐患信息的采集:

1、每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一次图纸会审和“三评价一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报安检科安全信息中心备案;

2、安全信息中心建立群监员、专职安监员、专业技术人员、区队干部及管理人员、科室管理人员、矿领导检查记录。以上人员升井后必须填写安全隐患信息;

3、安全互检及上级到矿检查,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检查意见;

4、调度及自动化监测的信息,调度、监测员必须及时向安检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5、各级人员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必须及时向安检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

第七条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由矿长组织各区队及业务部门对全矿井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由安检科信息中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并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安检科负责跟踪处理。限期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者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 每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检查要覆盖全井下,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第九条 坚持系统安全自查;每周由系统矿长带队,组织系统排查,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后于当日下午18时前报安检科,以便督促落实解决。

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十类。

生产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方面顶板隐患的排查;通风科负责通风、瓦斯、煤尘、放炮、井下内因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运输以及业务保安范围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地测科负责水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安检科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三章 隐患登记

第十条 安检科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隐患信息,经筛选后建立综合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并监督其整改情况,对按期整改的,按程序消号,对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落实处罚并继续监督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为需要上报县煤炭局,C为本矿直接解决的问题并实施监控。矿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A、B、C三类进行管理,安全科对B类以上隐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各系统、各级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在每月召开的重点隐患排查会议和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之前报安检科,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各业务部门科长要对每周排查情况全面负责,按时送交安全隐患排查报表,不按时送交的,每次罚业务部门科长50元。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十三条 能够现场处理的,检查人员盯在现场处理:

第十四条 危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责成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立即停工(或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安检科负责登记、分类、建立隐患台帐、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级处理。A、B类由安全矿长负责向县局汇报,并有汇报记录。安全隐患C类由领导小组负责下发安全隐患处理指令,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隐患处理,监管部门负责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处理完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检科汇报,监督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隐患达到注销条件前,仍按隐患进行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

第十六条 对停产整顿的采掘工作面和施工地点,由相关业务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七条 上级部门下达指令停产整顿的,经整改,由业务部门初次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恢复生产。

第五章 领导挂牌督办

第十八条

安全隐患的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对重大安全隐患,矿井必须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督办台账。第十九条

矿井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隐患督办牌”,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矿长,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进度。

第二十条

隐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检科汇报,监督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检科方可把隐患注销。

第二十一条 到期没有完成的安全隐患仍纳入闭环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安检科负责分析隐患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对照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处分。

第六章 隐患报告

第二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安检部报告,由调度室县煤炭局报告。上报县煤炭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包括矿井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三个部分。

矿井基本情况包括矿井地质、企业性质、企业证照情况、开采煤层及赋存情况、开采方式、通风方式、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隐患排查期间的生产动态、生产区域、地点等。

隐患排查情况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实际情况、排查结论及排查时间。

隐患治理情况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含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整改期间煤矿的生产状态、安全措施、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不按规定定期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第二十六条 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组织生产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玉和泰煤业。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5日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2

《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的定性、整改对象、整改方式、整改期限以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

《制度》规定,对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以作出挂牌督办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的名义在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场所”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遮挡、摘除、装修等方式,隐蔽、转移、破坏重大火灾隐患场所警示牌。《制度》规定对下列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在《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包括旅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三合一”建筑或多产权办公楼、商住楼等公共建筑物。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立案后4个工作日内送达。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送达。各市、区(县)政府接到公安消防机构提请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请示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批复。《制度》还明确规定,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和组织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对涉及多产权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作了规定。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3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现制定南通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凡列入一、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一级重大事故隐患属省级挂牌督办,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政府挂牌督办,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挂牌督办。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评估、认定后,报当地政府部门按事故隐患等级逐级上报。同时,相关部门必须迅即下达法律文书,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在整改期限内,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五、隐患整改完毕,由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书面提出整改验收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出申请市安委办予以摘牌。

六、对整改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或确有困难又未提出书面理由,报有关部门同意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七、重大事故隐患牌匾,由市安委办统一制作,其费用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柴油机厂迁扩建工程B标段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挂 牌 督 办 制 度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篇4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审 批 人: 审 核 人: 编 制 人: 日 期:

中交四航局北海工程项目经理部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为促进中交四航局北海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辨识和治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项目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 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安全部负责组织对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隐患进行辨识。

第四条 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安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安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防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登记销号

安全管理科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隐患信息,经筛选后建立综合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并监督其整改情况,对按期整改的,按程序销号,对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落实处罚并继续监督整改。

二、安全隐患处理

1、能够现场处理的,检查人员盯在现场处理:

2、危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责成负责人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建立隐患台帐,跟进措施实施进度,督促整改。

3、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安全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分类、建立隐患台帐、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级处理。A、B类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有汇报记录。安全隐患C类由领导小组负责下发安全隐患处理指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隐患处理,安全员负责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处理完后,安全员负责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在安全领导小组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隐患达到注销条件前,仍按隐患进行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

三、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1、对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必须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督办台账。

2、危险品车辆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隐患督办牌”,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安全科长,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进度。

3、隐患整改完成后,安全隐患责任人负责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6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安全隐患

挂牌督办制度

为切实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7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苏交质〔2012〕48号)、《关于层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昆交质站〔2013〕4号)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级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南京南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管理制度(29)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防控主体

1、排架施工是本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本工区项目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隐患挂牌督办流程

1、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项目部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书后,根据挂牌督办通知书上的重大隐患内容,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整改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过程监控等要求。

3、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局部或全部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测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在整改期限内,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5、隐患整改完毕,提出整改验收申请,验收确认合格后,申请摘牌。

6、项目部响应文件要求,内部同样也实行重大安全安全隐患挂牌监督制度。

南京南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管理制度(29)

四、项目部响应文件要求:

1、项目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各岗位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3、在出入口悬挂隐患公示牌,项目安全主管及项目总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4、各部门、工区在接到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5、项目安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7、一般隐患由项目安全主管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南京南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管理制度(29)

8、重大隐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9、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区,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工区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1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11、对被挂牌工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被挂牌工区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五、隐患治理机制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停施工或停止施工,限期排除隐患;完成隐患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向公司质安部门及督办单位申请隐患销号。

2、挂牌督办工作结束后,项目部要在10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等相关文件报上海建工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安全部门备案;30日内将行政责任追究、经济处罚等相关文件报上海建工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安全部门备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履行宪司法程序后,将相关法律文书报上海建工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安全部门备案。对无故拖延、弄虚作假、不执行上级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挂牌督办隐患销号请示 篇7

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市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遂昌县大柘敬老院综合楼工程外架、施工用电不规范,井架未检测使用,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到位;遂昌县金竹木制品加工厂属于危房;石王公路二期二标边坡大滑坡体;被确定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现企业对上述隐患均已完成整改,遂昌大柘敬老院综合楼工程投入资金83万元,规范了安全管理,添加安全防护,外架重新加固整改,外网安全按规定要求挂设,施工区与外隔离;遂昌金竹木制品加工厂投入资金40万元,新建砖块水泥柱加固,重新翻漏,清沟排水;石王二期二标投入资金600万元,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方案,打抗滑桩,打锚杆喷桨。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人员现场验收,认为这些企业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完毕,达到销号条件,特请市安委办予以销号。

妥否,请批示。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8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现制定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单位、私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有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

事故安全隐患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ABC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少,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要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且整改难度很在,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例入abc级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一级重大事故隐患属于建设集团挂牌督办,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挂牌督办,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挂牌督办。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评估认定后,报公司安监部门按事故隐患等级逐级上报。同时安监部门必须迅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在整改期限内,要争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安监送部门应加强对防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五、隐患整改完毕,由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书面提出整改验收申请,安监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出申请公司安委办予以摘牌。

六、对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安监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煤矿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篇9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有些单位和场所,特别是部分高层建筑和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改变性质、投入施工、使用,一些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部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整或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为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绿岛酒店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自即日起限期4个月内整改完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消防法律法规为指针,以确保全市的消防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08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三、治理对象

10家第四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见附件)。

四、方法步骤

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安监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按组织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1日至4月15日)

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监察、安全生产监督、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3、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以及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确定各单位整改工作的责任督促部门,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治理(4月16日至7月10日)

1、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疑难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2、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自身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由各地消防部门进行审核把关,遇有疑难问题,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据审核或论证同意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整改。

4、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7月11日至20日)

1、各县(区、管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方案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2、组织当地主要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4、撰写专题报告,认真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家认真剖析,提出具体对策,确保安全。

(四)督察验收(7月21日至31日)

1、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管委会)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行政处分。

3、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从我市这10家单位来看,重大火灾隐患多发生在人流物流集中的公众聚集场所,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莆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根据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此次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作为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跟踪问效。二是严格履行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执法责任。各级公安、工商、建设、文化、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治。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单位;工商、建设、文化、安监等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同时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建立防范重大火灾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督查等制度,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提升辖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政府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推动火灾隐患整治的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检查工作同步进行,要对检查和督促整改进行跟踪报道。对于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随时进行曝光。同时,对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该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牌上应标明单位名称、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隐患整改工作不断前进。

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 篇10

安质部

2013年【存档资料】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度此制度。第一条 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是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 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治理工作。认真分析今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奖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第三条 在各工点进口设置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

第四条 各部门、作业班组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安质部对以后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 安质部具体责任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引起整改销号。安质部责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后追踪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第七条 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期限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 重大隐患又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第九条 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作业队,安质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部门或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期仍未整改完成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合格,给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处理。

第十一条 安质部门对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到期限将隐患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落实我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内容:

1、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上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我镇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二、安全隐患信息的传递及整改:

1、安全隐患信息的传递:分为立即传递和月度汇总上报。

立即传递是指各级安全责任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将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镇安办。

月度督办是指每月5日前各村(居)应将本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照我镇隐患排查表格如实填写上报镇安办。

2、安全隐患整改: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接到安全隐患信息,应及时报告单位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通报要求,及时研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反馈。

三、督办形式:通过听取整改汇报,抽查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安全督办会议,下发督办通知通报等形式进行督办。

四、督办方法:分为立即督办和月度安全会议督办。立即督办是指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应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并将督办情况通知责任单位,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月度安全会议督办是指我镇每月根据各单位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各类违章整改隐患排查表,召开安全隐患督办会议,综合分析督查整改情况。

五、督办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及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实实在在的完成督办任务。

2、跟踪督办落实。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督查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落实,确保督办工作取得成效。

3、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办信息传递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各村(居)及单位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要做好督办情况的记录登记。次月5日前将上月督办落实情况汇总报镇安办。

上一篇:鞋子国游记作文下一篇:描写冬的500字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