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2024-07-17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通用11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1

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标语

1、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确保道路客运安全有序进行。

2、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司车队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

3、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车辆检查保养工作,不开“带病车上路”。

5、先安全后运输,不安全不出车。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7、安全是个金,交通运输不能少。

8、遇雨天须减速慢行,视线不清要停止行驶。

9、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搞好安全运输工作。

10、高速路行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掉头拐弯,不准右侧超车,不准停车上下客或装卸行李。

11、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2、驾驶车辆要精神集中,中速行驶,安全礼让,正确操作。

13、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14、不准将车交给非驾驶人驾驶。

15、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预防加警惕保安全。

16、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17、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18、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和接打电话。

19、要严防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上客车。

20、连续驾驶超出4小时,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21、杜绝不带行车证、运输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线路牌上路运行。

22、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2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3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为落实《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16号文)及《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矿政字【2011】96号文)要求,深刻吸取山东联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1.19”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保证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值守及矿井停、开工等特殊和其它时段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的重要性。

为全面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煤矿主要负责人、公司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形成了横向发展、纵向延伸的党政工团 1

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关系到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为此,集团公司上下以党的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坚决防止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了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

二、宣传教育先行,活动逐步渗透,保证生产安全。

1、为充分开展好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公司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板报、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各煤矿将安全理念制作成标牌,在工业广场、文化大厅、主干道、井下大巷、硐室、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悬挂,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通过强力的宣传造势,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2、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各煤矿制定出详细而又切合实际的事实方案,利用班前会、每周学习日等时间,组织开展进行讨论,并建档管理,通过深入实施这一活动,使职工明白了“只要心中有安全、才能时时保安全”这个道理。

三、加强现场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夯实安全基础

1、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下辖各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

处联合对各企业进行了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火药放炮、地面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共查出存在问题106条,罚款18000元,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严密的安全专项措施,实施专人盯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2、加强现场管理,开展不定时的突查、夜查,确保现场生产安全。安监处、技术处共组织突击检查18次,开展“零点夜查”6次,通过这种检查方式,有效的震慑了违规组织生产及有些人员打时间差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确保了生产动态的安全。

3、继续做好了“冬季四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加强了对液压支柱、供暖设施、机电设备、车辆等的防冻管理;重点做好了澡塘、食堂、换衣室、职工公寓的保暖、防火等工作,为职工创造了一个舒适的冬季生活、工作环境;关键加强井口的防冻管理,杜绝了井口结冰的现象;同时加强了火工品的管理,班、队长,安监员重点检查和核对放炮环节的火工品使用情况,安全科加强库管员的帐物核对工作,保卫科、运搬上、下井口加强搜身,有效防止了火工品流失。

三、加强对矿级干部带班下井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控制。各煤矿都严格执行了明矿政字[2010]77号文件带班管理规定,各级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及时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对带班中出现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不及时落实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施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现场管理人员、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干部带班期

间脱离施工地点,在非施工场所逗留的,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层干部带班期间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否则按脱岗处理。各级管理人员在带班期间出现“违章指挥”现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带班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的给予撤职处理。

四、认真做好了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人员严格落实好春节值班、保卫工作和“两会”召开期间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各级带班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停工及开工措施做好各项停、开工的准备工作,保证了“两节”及“两会”期间以及其它时期矿井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要按照“岗位、班组、区队、专业、矿井”五级排查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落实,层层分解落实好责任,对矿井生产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要做到全员参与,防患于未然,将安全生产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排查出的未治理消除的隐患要认真梳理核查,逐一落实措施,加快治理步伐,并切实落实好有效的监控措施,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隐患治理不力,未按期完成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公司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处要开展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动态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现场人为隐患,要追究当班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责

令限期整改。各煤矿接到整改指令后要研究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按时反馈。对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责令停止隐患涉及区域的作业。

总之,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们认识到工作中还存有不足,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工作,以这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使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明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4

专项活动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会议、省政府第16次会议要求,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在全省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煤安发[2013]800号)、《乡宁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乡煤安发[2013]227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乡焦集发[2013]32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全面细致排查,逐条逐项落实,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分阶段、分步骤依次进行落实实施。

按照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及职责。

二、开展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并发放传单200余份,张贴条幅3条,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为百日安全大检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展3次各环节、各系统,不留死角、无一遗漏的地毯式排查,共查出隐患13条,对查出的隐患将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定整改人加以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改,真正的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并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矿级领导深入实际、深入队班组、深入井下作业现场督查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第二阶段中自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改,按照“三定”原则和“四闭合”要求,真正的把本次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落到实处。组织相关职能股室进行专项验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闭合,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五、开展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开展“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研讨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以“三个敬畏”为题,撰写心得体会。

六、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利用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火工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反“三

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谈心教育,硬性培训及近三违学习培训班学习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推行人性化管理为目标的宗旨。

通过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了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但距兄弟矿标准化矿井管理的差距还很大,距县委、县政府、煤炭局及各级领导高标准要求的差距还很大,所以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努力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我矿将认真吸取好经验,好办法,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扎实的做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并保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继续扩大排查范围,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堵漏洞,专项整治上水平的工作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去规范生产的每一个生产环节和生产工艺,全面实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努力将我矿建设成为环境优雅、矿区和谐、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

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9月24日

乡宁焦煤集团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5

实施方案

章丘矿业有限公司明水一号煤矿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明水一号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章安发【2013】17号《章丘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矿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为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经矿研究决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孟繁林

副组长:程贯永 郑久军 李国庆 侯传波

成 员: 马广家 王成利 石象河 毕德学 程贯珠 李杰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安全科,办公室电话:83290186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济南市及章丘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章安发【2013】17号《章丘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彻底排查治理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努力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煤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活动中查处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不留后患,努力做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3年5月22日——2013年8月31日

五、排查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的规定及落实情况,安排部署情况。我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2、安全资格证、上岗证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领导是否与工人同上同下。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是否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隐患。

6、是否建立,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标准、措施、资金并持牌督办,逐项验收,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7、是否为井下人员配备压缩氧或化学氧自救器,淘汰过滤式自救器。

8、“瓦斯监控”、“产量监控”、“人员定位”三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二)顶板管理

1、是否按时进行支柱初撑力监测和2次注液,端头支护、超前支护、木垛材料、组柱是否齐全。

2、所有掘进巷道是否全部安设顶板离层监测仪,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是否全长锚固。

3、掘进、回采工作面支护数量,质量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三)火工管理

1、是否建立火工品管理制度,包括火工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购买(储存、运送、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否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取相应的煤矿井下许用雷管和炸药。

3、是否明确火工品的使用地点,当班使用量是否符合要求,当班剩余的火工品是否当班及时清退到火药材料库房。

(四)水害治理

1、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必须定期探测。

2、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分析。季预报,年预报。

3、水害预报、图标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4、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5、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6、防治水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7、坚持“有疑必探”,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钻孔设计及技术措施。

8、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9、对相邻关闭或报废积水小煤矿,断层、富水带等范围,并有专门资料。

10、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由煤矿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

11、雨季前必须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按时清理了水仓和沉淀池,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12、汛期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值班值守情况。

(五)“一通三防”管理

1、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

2、按照规定配备瓦斯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

3、建立、建全瓦斯治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瓦斯治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各采掘地点是否配备并正常使用喷雾降尘。

5、瓦斯管理到位情况,是否存在超限。

6、防尘、隔爆设施齐全、正常运行情况。

7、防灭火器材、制度、措施到位情况。(六)、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是否失爆。

2、三大保护是否使用,使用灵敏可靠。

3、有无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4、电器设备是否实现了“三开一防”

5、停送电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的执行情况。

6、主扇风机、局扇风机的闭锁、瓦斯电闭锁情况。(七)、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

1、运输提升绞车房的视屏监控到位情况。

2、“一坡三挡”与绞车闭锁、语音信号是否正常使用。

3、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

六、工作安排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根据方案要求的内容,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人,定时、定量进行整治,并将每天隐患排查情况逐日向矿长报告。

(二)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实施,督促各队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并进行验收,在每日调度会上说明情况。

(三)对存在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漏洞。

(四)明确阶段目标、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2013年5月22日—6月30日),在各区队自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排查、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由各区队对查处的隐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实施整改阶段。

第三阶段(2013年8月 1日—8月31日),“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统一部署,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队要以此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

(三)要对自查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限期完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入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措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对自查期间所查出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大对本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营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社会氛围,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方式,教育引导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生产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职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增强每个职工的责任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6

建安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安委字[ 20 11] 14 号)精神,特制定建安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县、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建设行要停工停产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从而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建安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负责对全乡范围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百日大检查工作。

三、大检查的范围和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铁路、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具体分工如下:、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百日大检查由武树荣牵头、国土所配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白芝旺乡长牵头。

3、铁路、公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白芝旺乡长牵头。4、民爆物品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白芝旺牵头。、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由武树荣牵头。、水库、河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安艳军乡长负责牵头。7、学校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王中宝乡长牵头,中心校配合。8、特种设备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白芝旺乡长牵头。

9、电力安全百日大检查由白芝旺乡长牵头,供电所配合。

10、食品药品安全生百日大检查由王中宝乡长牵头,卫生院配合。

11、农机安全百日大检查由安艳军乡长负责牵头组织。

12、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安全百日大检查由武树荣牵头,国土所配合。.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百日大检查由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

14、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安全百日大检查由工商所负责牵头。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三深化”“三推进”, 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等;落实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 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行业 118 条若干规定的配套制度、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4、按照五安委字 „ 2 011 ] 5 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进展;“三类企业”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即“三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按照五安委字 „2011‟6 号文件要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是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和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等;

6、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7、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是开展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制定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 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重点是按照“六个结合”、“四个一批”、“四个到位”的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制度规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各个领域,重点是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展;建立健全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

11、继续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工作,重点是按照四级机构、五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要求,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落实乡政府、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延伸安全监管功能。

建安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

附:建安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

主题词:安全 百日大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报送:县安委会 县政府办 建安乡政府 2011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建安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

组 长:杨常胜(建安乡乡长)副组长:白芝旺(分管安全副乡长)

姚建国(派出所负责人)高三(土地所负责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7

管工作培训

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劣能力。近日,渑池县隆重举办全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暨知识普及强化监管工作培训会议,就人们普遍关注的农村食品、学校食堂、流动宴席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履职尽责和强化监管作出专门安排。各乡(镇)及食安委成员单位主抓领导、食安办主任,各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宴席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幼儿园园长等60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政府党组成员周来拴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8

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三运书记等党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民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民安委发[2013]6号)、(太西民发[2013]9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我矿特成立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以推动我矿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打非治违”责任

我矿认真组织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提出了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的重点、范围、内容要求及分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煤矿隐患整改到位,与当前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相结合,对矿区所有作业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做到不漏一个生产作业点、不漏一个施工作业场所,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们红沙岗二矿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矿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分明。此外,我们还强调了要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必须做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同时,我矿还深入剖析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的非法活动,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生产作业单位,认真执行事故监督检查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了生产事故的发生

1、坚持日常经常性检查。我矿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功夫落在平时”,着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班班有领导,班班有检查,对重点岗位和工作地点开展不定期检查。

2、坚持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确保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

四、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做到上下互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矿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在全矿集中宣传张贴了安全标语40多条,播放煤矿事故教育片8部,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

二是在反“三违”方面共查处:违章作业2次、违反劳动纪律2次。

三是在一通三防方面,建立风门一组、更换风筒90多米。

四是在防治水方面、建立探放水队伍,配置探放水设备,加强探放水人员的培训。

五是在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员工素质偏低,应加强培训、教育。

2、安全隐患偏多,应定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同时,我们还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成果。此外,我们还严肃处理“三违”行为,杜绝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所有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大检查宣传标语 篇9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推进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镇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按照《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富煤字〔2019〕23号)文件要求,经分局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省“3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常长高速“3·22”重大客车起火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密防控重大风险,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库,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程序化、精细化、常态化建设,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至6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至4月底)。分局安全监管人员、各煤矿企业要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县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好本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检查中对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都要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正在整改的不予处罚。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每旬一次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并将自查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份)。分局安全监管人员要针对上一阶段检查排查发现的隐患集中开展整治;对灾害严重、技术管理薄弱、安全保障能力差等煤矿开展“回头看”;对同一地点同一隐患长期存在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责令停产(建)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和以掘代采、非正规开采和违法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依法依规重点整治。检查中对短时间内不能彻底消除的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时限,督促煤矿按时整改到位。

(三)复查验收阶段(6月份)。分局配合县局检查组对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要逐矿逐项逐条对照执法文书进行检查验收,整改达标一项、验收销号一项。同时,突出现场管理薄弱、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投入跟不上等重点煤矿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煤矿凑合生产、带病运行。

三、检查范围

全镇正常生产、建设矿井、批准维修整改和停产(建)矿井。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查软件方面。重点开展“五查五看”,即:查思想。看安全监管人员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是否树牢,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看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是否提高,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查本领。看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具备履职能力。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资质,是否持证上岗;查纪律。看安全监管人员是否严守工作纪律,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看煤矿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做到令行禁止;査机构。看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查作风。看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存在“推、滑、庸、懒、散”等现象,不作为、乱作为。看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

(二)查煤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查煤矿企业是否制定了本企业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是否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是否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是否开展了宣传贯彻,让全员知晓、全员参与;是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是否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并建立台账并按时上报。

(三)查煤矿开拓布置情况。煤矿井下采据作业点是否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严格按备案的采掘计划进行开采;矿井设计、釆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釆、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釆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据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釆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四)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查煤矿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每一个采区是否布置有专用回风巷和专用回风上山,主要巷道是否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采区变电所是否采用独立通风;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釆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2.查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对突出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划分,无突出危险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编制月度、季度、抽釆计划,是否严格执行“两把锁”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远距离放炮措施;应抽采瓦斯的矿井是否按规定建立了瓦斯抽釆系统;是否制定和落实瓦斯抽采工程计划,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将保护层开采、区域预抽煤层瓦斯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布置,采掘作业是否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区内进行,是否实现抽掘采平衡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有突出危险的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是否按规定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特别是突出煤层划分为非突出危险区域是否符合规定,经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的是否采取综合防突措施,无突出危险的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查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是否正常运行。查煤矿信息化平台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煤矿端数据录入是否完整准确;数据上传是否正常。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甲烷等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控制断电范围的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测报表、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是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各煤炭分局、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履职是否到位,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瓦斯超限报警原因是否查清,处理措施是否具体,记录是否规范。

4查煤矿防灭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开采煤层是否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建立健全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是否编制预防采空区、巷道髙冒区和煤柱破坏区自燃发火措施;井上下消防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5查矿井煤尘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粉尘检测情况;检测仪器是否正常使用、维护;作业场所是否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性是否进行鉴定、备案;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矿井安设隔爆设施情况;隔爆设施检查记录情况。

(五)查矿井水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成立防治水机构、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釆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掘进工作面是否落实“有掘必探”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是否违规开釆各类防隔水煤(岩)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六)查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情况。矿井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矿井电源、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缆是否符合要求,供、配、用电设备之间匹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工作;安全保护是否齐全、可靠;矿用电缆是否具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要求;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井下变配电硐室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查煤矿提升运输管理。查矿井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八)查煤矿自查自改开展情况。查煤矿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检自改工作,采取井上和井下、资料和现场、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全面深入排查、对照标准逐条落实;是否对自检自改和安全大检查期间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针对各级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逐条组织整改落实。

(九)查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查煤矿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是否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查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项目建矿井生产、建设区域是否分开,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的行为;查煤矿建设项目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项目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形成有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高瓦斯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瓦斯抽采系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永久性排水系统。

(十)查维修整改和停产矿井安全监管情况。查维修整改矿井的维修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经分局审批备案,是否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维修顺序是否合理;查停产矿井是否安排专人盯守,是否停稳停实。

(十一)查现场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特员跟班制度,是否落实现场管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现场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是否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十二)查地面规范化管理。查各煤矿地面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污水现象;查地面煤仓是否洒水降尘;查煤矿矸石是否正确堆放;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三)各安全监管人员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内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

组 长:问孟强

副组长:刘顺光、张兴红、刘 剑

成 员:分局驻矿安全督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分局行政综合办公室,由刘顺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当前,全镇已按照程序和标准恢复生产(建设)3处(雄硐、雄达、丹烁),正在维修整改2处(慕乐、平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攻坚期和关键期,加之即将进入雨季,暴雨、高温、高湿等不利因素增多,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分局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再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上下齐心、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各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刚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防大事故,分局配合县局检查组从4月8日起对辖区煤矿开展1次全覆盖、全方位、全系统的检查排查,深入查找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一是分局要加大对复产复建矿井的检查力度,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开展检査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分局要配合县局检查组稳步推进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坚持原则、标准和程序,严把复产(建)验收关口,保证验收质量,做到合格一矿、验收矿、恢复一矿。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盯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工作面顶板重大风险等,持续深入推进煤矿重大风险防控和治理。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对“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生产的)和“三瞒三不”(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三)严守纪律,真抓实干。各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局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工作日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要严字当先、细字当头,切实沉下身子,真管、真查、真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煤矿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局驻矿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十八连山分局

“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篇10

1、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搞好“严打整治”,稳定社会秩序

3、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4、开展“严打整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

5、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将“严打整治”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6、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7、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8、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9、严厉打击破坏、阻挠、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

10、严厉打击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犯罪分子

11、开展法制教育,预防违法犯罪

12、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严打方针

1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力维护社会稳定

14、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有序信访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小集原稳站

五、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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